老人摔倒了,没有明显外伤,但是老人大小便失禁活多久,不能说话了,这种情况严重吗?

老人摔了一跤,现在大小便失禁,有没有那种_百度知道
老人摔了一跤,现在大小便失禁,有没有那种
我有更好的答案
有药物可以控制住
老人多少岁了
了酷6啊OK了0哈啦咯5屠苏拖拉机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老人摔倒后要警惕慢性脑出血 应及时检查就医
日 08:58:2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常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会不小心碰到头部。杭师大附院神经外科的医生,接连接诊了两位摔了跤的老人,当时也没大碍,但过了段时间,反应开始变得迟钝,手脚也不灵活,一查竟是脑出血。
  轻微碰撞竟引发慢性脑出血
  &两位老人都已经85岁以上了,三周前,都有过头部轻微外伤史。当时并没有明显不适,头部没肿没破,身体也没出现异常。&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吴建跃说,意外出现在三周后,两位老人都出现了精神不佳、反应迟缓的症状,智力、记忆力也减退了,说不清话语,大小便失禁,还伴随轻微头痛和肢体力量下降等表现。
  &其中一位老人在入院后甚至出现了意识障碍、吸入性肺炎等严重病变,如不马上积极干预,随时可能死亡。&医生为患者做了头颅CT检查,结果在老人的脑袋里,发现了一处巨大慢性硬膜下血肿,马上手术钻孔引流,这才让老人转危为安。
  为什么老人头部轻微外伤,会导致慢性脑血肿?吴建跃说,这种病其实是脑科常见病,一般在外伤3周后才开始出现症状。出血位置在硬脑膜与蛛网膜之间,血肿有包膜。这种疾病老年人高发,大部分是由外伤引起。
  &老人由于上了年纪会出现脑萎缩,脑部被撞后,脑组织在颅腔内的移动度较大,其中的静脉就容易被拉断。而这种静脉出血是反复缓慢地渗血,多数在一个月后由于血肿量逐渐增多,压迫脑神经出现相应的症状后才被发现,且以一侧肢体无力,走路不稳最常见。很有可能引发慢性硬膜下血肿。因此,老年人头部撞了一下可别掉以轻心。&
  老人头部被撞应检查就医
  吴建跃说,这种病发病缓慢,加上部分老年人本身就行走不便,反应迟钝,因此不容易被察觉。
  &很多老年患者如果没有出现头疼、恶心、呕吐、昏迷甚至瘫痪等症状,也不会联想到是在数月前因为头部撞击引起。如不及时就诊,很可能随后出现昏迷甚至发生生命危险。因此老人摔倒后应及时到医院检查,一旦发现脑出血就应马上治疗。&
  吴建跃提醒,老年人头部外伤,如果在几周后出现以下情况,一定要格外注意:头痛头晕呈炸裂样,难以忍受;恶心、呕吐;半身感觉麻木,感觉障碍或者活动不利;出现面部瘫痪,伸舌歪,口角歪等。&这时很可能颅内已有慢性硬膜下血肿,要及时就医。当然,老年人无论在家还是出行,都要多加小心,保护好头部,尽量别被撞着。&
记者 柴悦颖 通讯员 颜妤
健康频道传真:3
官方邮箱:
欢迎联系我们
关注微博:
扫一扫关注浙江在线健康频道微信工伤造成大小便失禁,没有瘫痪等其他情况,伤残鉴定大概为几级?_百度知道
工伤造成大小便失禁,没有瘫痪等其他情况,伤残鉴定大概为几级?
4.1Ⅰ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植物状态;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a) 双侧眼球缺失;b)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4.1.5胸部损伤致: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 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1.6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1.7肢体损伤致: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f) 三肢完全丧失功能。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4.2 Ⅱ级伤残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b) 完全性失语;c) 双眼盲目5级;d)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4.2.2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c) 双眼盲目5级;d)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e) 全面部瘢痕形成。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4.2.5 胸部损伤致: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2.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4.2.7 肢体损伤致: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c) 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4.2.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4.3 Ⅲ级伤残4.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c) 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d) 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e)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f) 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g) 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3.2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c) 双眼盲目4级以上;d) 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e)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f)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g)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h)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i) 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4.3.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4.3.4颈部损伤致: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b) 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4.3.5胸部损伤致: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3.6 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b)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4.3.7 盆部损伤致:a) 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b) 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3.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4.3.9肢体损伤致:a)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d)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4.3.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4.4 Ⅳ级伤残4.4.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 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c)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d) 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e) 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4.4.2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c) 双眼盲目3级以上;d) 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e)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f)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g)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h)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i) 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4.4.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4.4.4颈部损伤致: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b) 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4.4.5 胸部损伤致: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b) 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4.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4.4.7 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4.4.8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4.4.9 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4.4.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4.5 Ⅴ级伤残4.5.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b)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c) 严重失用或失认症;d) 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e) 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f) 单瘫(肌力2级以下);g)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5.2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c. 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d. 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e.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f.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g.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h.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i.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j. 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k. 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i. 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4.5.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4.5.4颈部损伤致: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b. 影响呼吸功能。4.5.5胸部损伤致: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b. 器质性心律失常。4.5.6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b.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4.5.7盆部损伤致:a. 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b. 膀胱切除;c. 尿道闭锁;d.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5.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4.5.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4.5.10 肢体损伤致: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d.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4.5.11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4.6 Ⅵ级伤残4.6.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 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c. 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d. 单瘫(肌力3级以下);e. 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4.6.2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c. 双眼低视力1级;d. 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e.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f.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g. 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h.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i. 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4.6.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4.6.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4.6.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4.6.6盆部损伤致:a. 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b. 子宫全切。4.6.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4.6.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4.6.9肢体损伤致: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b. 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4.6.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4.7 Ⅶ级伤残4.7.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c. 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d. 严重构音障碍;e. 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f. 单瘫(肌力4级);g. 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4.7.2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c.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d.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e.?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f . 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g . 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h.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cm2以上;i. 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j. 头皮无毛发75%以上。4.7.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4.7.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4.7.5胸部损伤致:a. 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4.7.6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4.7.7盆部损伤致: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b. 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c. 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4.7.8会阴部损伤致:a. 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4.7.9肢体损伤致: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b. 双手感觉完全缺失;c. 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d. 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e. 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f. 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4.7.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4.8 Ⅷ级伤残4.8.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中度失读伴失写症;c. 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d. 阴茎勃起功能障碍。4.8.2头面部损伤致:a. 一眼盲目4级以上;b. 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c.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d.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e. 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f. 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g.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cm2以上;h. 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i. 头皮无毛发50%以上;j 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4.8.3脊柱损伤致: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b. 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4.8.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4.8.5胸部损伤致:a.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 12肋以上骨折。4.8.6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b. 脾切除;c. 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4.8.7盆部损伤致: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b. 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c.尿道严重狭窄。4.8.8会阴部损伤致: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4.8.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4.8.10 肢体损伤致: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b. 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c. 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d. 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e. 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f. 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4.8.11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4.9 Ⅸ级伤残4.9.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c. 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d. 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f. 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4.9.2头面部损伤致:a. 一眼盲目3级以上;b. 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c. 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d.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e.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f.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g. 舌尖缺失(或畸形);h. 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i. 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j. 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k.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l. 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cm2以上;m. 头皮无毛发25%以上;n.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4.9.3脊柱损伤致: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b.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4.9.4颈部损伤致:a. 严重声音嘶哑;b.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4.9.5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b. 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c. 肺叶切除;d.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4.9.6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b. 胆囊切除;c. 脾部份切除;d. 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4.9.7盆部损伤致: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b. 骨盆严重畸形愈合;c尿道狭窄;d. 膀胱部分切除;e. 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f. 子宫部份切除;g. 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4.9.8会阴部损伤致: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b.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4.9.9肢体损伤致: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b. 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d.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e. 一足足弓构破坏;f. 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g. 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i.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4.9.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4.10 Ⅹ级伤残4.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4.10.2 头面部损伤致:a. 一眼低视力1级;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e. 眼内异物存留;f. 外伤性白内障;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l.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m.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n. 鼻尖缺失(或畸形);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p.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q.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s.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4.10.3 脊柱损伤致: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b.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4.10.4 颈部损伤致: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b.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c.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4.10.5 胸部损伤致: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c. 肺破裂修补;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4.10.6 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b. 胆囊破裂修补;c. 肠系膜损伤修补;d. 脾破裂修补;e.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f. 膈肌破裂修补。4.10.7 盆部损伤致: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b. 骨盆畸形愈合;c. 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e. 子宫破裂修补;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g. 膀胱破裂修补;h. 尿道轻度狭窄;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4.10.8 会阴部损伤致: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d. 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e.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4.10.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4.10.10 肢体损伤致: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4.10.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附则5.1 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5.2 受伤人员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者,评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综合计算方法可参见附录B。5.3 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5.4 本标准备等级间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见附录C。本标准中&以上&、&以下&等均包括本数。
能算等级,而且还不低。最主要的是看能否恢复。如果不能,仅‘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就是六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大小便失禁,不算伤残。没法定级。找到导致大小便失禁的症结,才能说明问题。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谢谢你啊~
还是去医院咨询医生吧,这里问不到的
应不算残疾吧?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关于老人突然大小便失禁的专题
都说秋季是多事之秋,秋季的养生显得由为重要,那么老人秋季要如何养生呢?老人秋季养生有哪些不宜呢?
老人突然大小便失禁热门问答
Copyright?3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玖玖叁玖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京ICP备号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老年人无故摔倒后不能掉以轻心 小心引发这种疾病
在生活中,一些中老年人有时会无故的摔倒,家属认为只要骨头和关节没有磕伤就没有关系,都是一些皮外伤,养养就好了,其实不然,中老年人无故的摔倒,就算外部没有出血,也要去医院进行坚持,因为轻微的头部外伤,容易引发迟发性慢性颅内硬膜下血肿,若不及时处理会有生命危险。
些中老年人摔倒,家属认为在生活中那么年纪大了会有腿脚不协调的时候,摔倒很正常,但是中老年人摔伤,就算外部没肿没破,但是有些人会在大约3周之后,患者会出现精神不佳,反应迟缓,智力、记忆力减退,言语不利,大小便失禁,轻微头痛,肢体力量下降等现象。这时候就有可能是颅内巨大慢性硬膜下血肿。
慢性硬膜下血肿是脑科常见疾病,是脑出血的其中的一种,大部分是由外伤引起,老年人尤其高发,因为老年人会出现脑萎缩,脑部被撞后,脑组织在颅腔内的移动度就大,连接硬脑膜与脑皮层之间的桥静脉被拉长,头部受到轻微的外伤就容易被拉断,而这种静脉出血是反复缓慢的渗血,多数在一个月后由于血肿量逐渐增多,压迫脑神经而出现相应的症状,因此,老年人头部撞了一下可别掉以轻心。”
在加上该疾病不会立即发生,所以很难被察觉,等过段时间就会出现头疼、恶心、呕吐、昏迷甚至瘫痪等症状,若不及时就诊,很可能会出现昏迷甚至生命危险。
济南复元康复医院友情提示:中老年人摔倒家属一定要重视,如出现头部磕碰,一定要及时就医,住院观察,避免出现更大的伤害。若老年患者头部外伤几周后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半身感觉麻木,感觉障碍或者活动不利,出现面部瘫痪,伸舌歪,口角歪等情况时,很可能颅内已有慢性硬膜下血肿,要及时到正规医院进行医治。当然,中老年人出行一定要小心,保护好头部,尽量别被撞着。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分享传播健康生活资讯
神经内科疾病问题,动动手,迅速找医生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老人大小便失禁活多久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