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省整村移民2017年贫困户补助标准多少补助款下发没有?

2016年广东省精准扶贫新政策,广东省扶贫计划有哪些
发表时间: 19:21:52 文章来源:
《2016年广东省精准扶贫新政策,广东省扶贫计划有哪些》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政策改革栏目的文章:2016年广东省精准扶贫新政策,广东省扶贫计划有哪些。关注政策改革栏目的朋友们欢迎阅读本文哦,更多资讯尽在独特网,敬请阅读和关注!  广东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建设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以集中连片贫困片带、贫困县区和插花型贫困县危房改造为主战场,以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贫困危房户为精准改造对象,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整合项目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社会支持与农户自身奋斗相结合,201X年,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XXX户,2016年,完成XXX户,2017年,完成XXX户,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全市农村贫困户危房。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实施。为了全力推进贫困片带、贫困村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将列入扶贫对象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之中,优先保证精准扶贫的四大片带、XX个乡镇、XX个整村推进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同时,抓好其他乡镇的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精准到村到户,真正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精准发力、扶贫到户。  (二)严格工作程序,精准认定农户。县区住建局要做好精准扶贫危改户认定,加大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的对接,将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之中,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认定准确。要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认定,将改造任务细化到贫困村、贫困户,抓好销号改造。要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做好危房精准鉴定认定工作。C级危房是指地基基础稳定,个别非承重构件受损破坏,经加固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D级危房是指地基基础出现损害,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局部结构濒临坍塌的房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精准认定补助对象,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  (三)明确建房标准,严控工程质量。要严把贫困户建房质量,严控建房标准,降低建房负担。加强对被改造户建房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和建设,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为了不增加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建房负担,各县区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XXX〔201X〕XX号)规定,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要坚决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的贫困加剧现象发生。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农村建房设计的审查指导,乡镇要加强对农户建房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现场指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大政策扶持,落实配套资金。建立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推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建设、发改、财政、扶贫和金融部门要加强协作,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帮助自筹资金有困难的贫困户享受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双联贷和妇女小额贷款,以解决贫困户建房资金需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据贫困户建房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整合移民搬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能源等项目资金,因户施策,打组合拳,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针对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资金短缺的实际,加大双联单位帮扶力度,帮助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问题,要加大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宣传,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鼓励农户通过国家补助和自身努力,实现危房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农户,通过整合项目、社会帮扶的方式,确保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X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X〕XX号)要求,按照每户危改户配套2000元的标准,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扶持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户建房的贷款支持,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XX发〔20XX〕XX号),积极支持农民住房建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可发放期限5年以内、额度5万元以下的住房建设贷款。  (五)完善土地政策,保障建设用地。一是科学合理选址。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农民原址翻建,确需搬迁新建的,由乡村组织优先整合闲置的土地资源,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二是增加贫困户建房用地指标。县区国土部门要在严格控制宅基地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优化用地结构,将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向贫困户倾斜,增加贫困户建房用地指标,保障贫困户建房用地,推动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加快用地报批。各县区土地部门和乡镇土管所要简化贫困户建房用地报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辟贫困户建房用地绿色通道,保障贫困户建房用地,推动精准扶贫项目实施。  (六)加强服务指导,引导群众建房。各县区要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力量,提高管理和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完善,加大对农户建房选址、质量安全、建房风貌科学引导,科学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指导贫困户选择适合的改造类型。县区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全方位提供技术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贫困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强化督查检查,加大协调服务,强化工作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县区党政一把手任正副组长,建设、扶贫、财政、发改、国土、民政、审计、监察、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制定精准实施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和整体消除危房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上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靠实责任主体。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坚持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危房改造目标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责任制,推动危房改造工作进程。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制定、危房鉴定、危改对象审定、技术指导、竣工验收、资金监管及拨付、建立档案信息台帐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群众发动、危改对象筛选审查、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规划部门要严把房屋改造规划设计关,建设部门要严把房屋改造进度、建房质量、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改造标准的农户,暂停补助资金兑付,督促其整改落实,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兑付危改补助资金。  (三)加强协作配合。县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下工夫做好村庄修建详细规划,从贫困户建房选址、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改造材质选择、改造质量监管、建筑节能设计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乡镇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扶贫部门配合做好危房户的筛选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部门做好宅基地规划审批工作;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监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宣传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引导群众加快建房步伐,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四)严格竣工验收。根据国家和省上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38项指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县区住建局牵头,会同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甘肃省农村房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等文件,对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逐户逐项填写验收表,完善档案资料。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和绩效考核,督促县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全市农村精准扶贫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  广东省将出台“1+N”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体系  广东省《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征求意见。《意见》明确了广东未来三年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根据《意见》,民政、住建、交通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形成“1+N”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体系,强化脱贫攻坚的政策支撑。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方面,《意见》提出,构建新时期扶贫攻坚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对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按人均2万元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所需资金由省、对口帮扶市、贫困人口属地市按6:3:1的比例共同分担。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工作,坚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严格执行扶贫项目招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扶贫资金审批、分配、使用、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程,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方面,《意见》提出,广东省在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贫困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予以适度倾斜,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重点保障扶贫搬迁、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等用地需求。  《意见》还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据介绍,目前,省民政厅、人社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文化厅、卫计委、金融办、妇联以及南方电网等10个单位制定的配套实施方案已呈广东省扶贫领导小组审定。省经信委等15个单位的配套实施方案正在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由省财政厅牵头的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也在起草中。  此外,紧紧围绕脱贫目标,广东正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着手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确保全省相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村有序退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6年广东省精准扶贫新政策,广东省扶贫计划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4-27] [04-27] [04-27] [04-25] [04-25] [04-25] [04-25] [04-25] [04-25] [04-24] [04-24] [04-24]
      您现在的位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 15:44:04&&&&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
&&& (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06月23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要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农户实施易地搬迁,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撤并。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后续扶持政策,明确我省各级责任分工,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从根本上解决生存发展问题。?
  二、目标任务和搬迁对象?
  “十三五”期间,全省11市86个县(市、区)完成56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其中:搬迁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万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人口,到2020年,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要把解决不安全住房尤其是“土窑洞”作为易地搬迁工作的重要任务。?
  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核定搬迁对象范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吕梁山黄土残垣沟壑区、太行山干石山区、晋北高寒冷冻区、限制或禁止开发区、煤炭等矿产开采沉陷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等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抗震区域贫困村,根据实际确定安置方式。其余类型贫困村人口根据情况,选择整自然村搬迁或者部分搬迁。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可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三、安置方式?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一)集中安置方式。?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规划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周边有一定劳务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空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回购空置房屋,配套相应耕地、商铺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严格控制价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保”集中供养安置。属于农村“五保”对象的搬迁对象,实行集中安置和供养。?
  (二)分散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支持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货币化补助,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原则上在县域内安置,县域内水土资源确实难以承载的可酌情考虑跨县、跨市安置。搞好采煤沉陷区贫困人口搬迁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工作的衔接。&&&
  四、建设内容
  (一)主要任务。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暖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注重后续产业发展。搞好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二)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及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县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宅基地。?
  (三)建设方式。移民建房由县级政府或者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规划多层以上住房的,要统规统建,市场运作,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住房标准关、安全监督关和工程质量关,吸收移民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监理和验收,确保群众满意。规划低层住房的,在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移民户自主建房,以降低搬迁成本。&
  (四)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要统筹集中使用,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散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万元。自然村整村搬迁中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可与贫困人口一并享受统筹规划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搬迁人口给予人均补助1.2万元。?
  允许市、县级政府实行差异化补助。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调剂使用建房补助与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补助。其中:建房补助与基础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10%以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公共服务设施补助不足部分,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解决。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统筹安排到户补助,重点向特困户、贫困残疾户倾斜。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资金,市、县根据规划要求和实施项目资金需求,在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每人不超过1.62万元的额度内提出贷款需求。?
  (五)村庄撤并。要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契机,积极稳妥推动村庄撤并。全省选择2个市,每个市选择2个不同类型的县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稳步推开。?
  五、资金来源和支出需求?
  初步匡算,“十三五”时期我省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299.2亿元。其中: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资266.95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31.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43.9亿元、专项建设基金22.5亿元、国家政策性贷款149.6亿元、农户自筹19.45亿元。支出需求包括:建房补助112.5亿元,基础设施补助33.75亿元,公共服务设施补助28.35亿元;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资金72.9亿元,农户自筹资金19.45亿元。?
  11万同步搬迁农户人口投资32.25亿元。资金来源和支出需求包括省级统贷住房补助13.2亿元、市县政府整合资金补助和农户自筹19.05亿元。?
  六、资金运作?
  (一)承贷主体。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集和使用坚持“总量充裕、标准适度、下达快捷、负担合理”的原则。由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发放长期政策性贷款。山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筹承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贷款。省财政与市政府共同出资组建11个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承接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20年,宽限期5年。?
  (三)贷款利息、贴息。遵循微利或保本原则,贷款利息按照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分别与我省承贷主体签订的贷款协议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财政全额贴息,其中中央财政贴息90%。?
  (四)还款来源。在坚持省级财政拿大头的原则下,实行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贷统还,还贷资金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
  建房及配套设施补助偿还办法:对3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全部承担;对有搬迁任务的21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省级财政承担70%、市县承担30%;对有搬迁任务的29个非贫困县,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承担50%。市与县承担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全省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及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和11万同步搬迁人口建房补助资金187.8亿元中,省财政负责偿还162.39亿元,占86.47%。市、县财政负责偿还25.41亿元,占13?53%。
  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贷款偿还办法: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贷款72.9亿元。按照“谁使用、谁还款”的原则,主要由使用市、县负责偿还,省财政通过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整合使用相关涉农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七、政策保障?
  (一)财政和投资政策。中央及省级财政将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坚持省级财政统筹,围绕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积极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整合各类移民搬迁和各项涉农资金,特别是扶贫专项、移民搬迁、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沉陷区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水库移民、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抗震改建等资金和安全饮水、土地开发、退耕还林等资金,搞好资金保障。市、县政府可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安排预算资金,特别是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投融资主体及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同时,支持县级财政加大对中央及省、市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金融政策。人行太原中心支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贷资金筹措方案,指导信贷资金及时衔接落实,加强督促考核。易地搬迁户建(购)房可连续享受3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开展股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以及产业链融资业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民贸民品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等信贷产品的实施力度,支持搬迁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就业创业;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提供贴息贷款支持。?
  (三)土地政策。吕梁、太行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的21个县、片区外1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已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在优先保障本县域范围内移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将部分节余指标在省内挂钩使用。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任务,单列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可随时上报实施方案,指标给予充足保障。支持市、县政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需求。在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安置住房中涉及集体公租房、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等符合国家划拨供地目录的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开发的商业设施用地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出让。建设移民扶贫安置区使用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的,由所在地市级政府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产业政策。移民新区、新村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结合资金整合和中央资金到位情况安排规划,由省级统一筹集。各级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生态恢复治理、水利灌溉、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向迁出区倾斜。结合山区农业开发、退耕还林还草和扶贫政策,通过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扶持搬迁户稳定发展。同时,优先安排整村推进、乡村旅游、小额贷款、教育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互助资金等扶贫开发项目。中央及省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结余部分可用于搬迁贫困户产业发展。支持财政扶贫资金股权改革,发展村集体经济。?
  (五)资金管理政策。出台《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省、市、县各级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偿还等管理办法。县级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共管账户,市级下达到县级的建房资金、统筹资金、贷款和群众自筹等建设资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账户,利于使用,便于监管,防止挤占挪用,由县级财政部门和扶贫开发部门共同管理,共同签字核报。?
  (六)市场开发政策。移民小区、新村建筑总面积的20%可以用于商业开发。从商业开发收益中安排资金用于旧村住宅拆迁补偿、政府还贷支出、贫困户资产收益等。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企业出资对易地搬迁旧村宅基地进行复垦的,优先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地块的用地指标,在满足移民搬迁新区(村)安置及发展用地后,节约指标可优先用于企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及企业其他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八、责任分工?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总体要求,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省政府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加强工作统筹领导,组织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开展编制省级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检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搬迁安置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牵头,省扶贫开发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民政厅、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山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单位参加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一)省直部门主要任务。?
  省扶贫开发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负责全省规划编制、政策衔接、市县方案备案汇总、任务下达、考核评估等工作,统筹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扶贫开发办会同各市县研究提出有搬迁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及其分布,对搬迁后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销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并制定管理办法、组织落实。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政策,并研究出台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贴息等其他支持政策;加大中央、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做好专项建设基金与地方政府债券的衔接工作,一并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一次性切块下达。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研究制定我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具体落实措施、操作办法;用地保障等工作。省林业厅负责迁出区经济林、生态林建设。省民政厅负责积极稳妥实施村庄撤并。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负责研究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信贷资金筹措方案,并协调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做好服务。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负责编制本系统内融资方案,及时制定出台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各有关市、县所需信贷资金,有关情况及时向人行太原中心支行报备。?
  (二)市级党委、政府主要任务。?
  市级党委、政府承担本行政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领导责任,负责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结合实际督促相关实施主体做好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项目资金衔接工作。检查、指导、推进项目实施,开展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等相关工作。?
  (三)县级党委、政府主要任务。?
  县级党委、政府承担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动员、规划设计、方案制定、细化政策、落实搬迁用地、推进实施、迁出区生态恢复、统筹资源力量、按期归还借款、质量监督管理等全面工作,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每年可以对搬迁人口进行一次动态调整。稳妥做好建档立卡与非建档立卡人员、新搬迁和旧搬迁政策的衔接工作,及早做好化解矛盾方案。充分赋予县级政府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自主权限,为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创造积极条件。各县县委书记、县长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工程任务情况,由县级政府或者乡(镇)政府组织实施项目。?
  九、督查考核?
  采取主管部门考核、加强贷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市、县考核全覆盖。?
  (一)主管部门督查考核。省扶贫开发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采取重点地区抽查、业务指导、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选择、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二)加强贷款管理。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管理办法,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对贷款支持对象是否精准、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贷款发放与回收的重要依据。?
  (三)委托第三方评估。委托民主党派、社会组织以及咨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检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
&& 附件:1.&&&&&&&&
&&&&&&&& 2.
责编:莫潞伟
【】&&&【】&&&【】&&&【】&&&【】
&&相关链接
& 15:28:46
& 09:34:02
& 11:23:14
& 16:10:06
& 15:15:41
  您还要浏览: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贫困户补助一月多少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