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农村贫困户建房补助搬迁补助公式怎么算请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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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c)www.yxol.net. All rights reserved秦楚网讯(日报) 特约记者孟帆 通讯员刘再明报道:郧西县涧池乡孤山村村民庹明理在大山里艰苦生活了大半辈子,昨日,他们一家高高兴兴地搬进集镇三室一厅的新居。知情的乡邻说:&这多亏了政府提高标准支持老庹一家2万元钱,让他们搬进了新家。&
原来,庹明理一家3口人住在大山深处两间破旧的土房里,儿子长期患病,生活十分艰难。他是分散安置对象,按规定政府只补助1万元,今年郧西县整合相关政策、资金,又给他增补了1万元。孤山村党支部书记袁怀林介绍:&今年村里实施生态扶贫搬迁,像老庹这样的贫困户,已有12户搬进了新家。&
郧西是国家精准扶贫重点县,全县需要生态扶贫搬迁的有2.4万户、7万多人,其中有80℅以上的是贫困人口,由于缺钱导致&想搬而搬不起&。为化解搬迁难题,该县采取四类方式安置扶贫搬迁户:村内分散自建房,乡内集中建小区房,屋基难协调的分散或集中购房,建不起房的五保、特困家庭由乡村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上,该县打出&组合拳&,整合政策、项目、资金,汇八方&扶贫之水&,推进扶贫搬迁。
该县整合土地、金融、规费、就业、产业等各项政策,支持扶贫搬迁。对搬迁集中建房用地,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统筹解决;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降低贷款门槛,执行优惠利率;组织供电、通信、供水等部门人员主动为搬迁户提供服务,减免相关规费;为青壮劳力提供各类职业培训,并通过组织劳务输出、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安排其就业;采取租赁、转包、新造等方式,积极为搬迁户协调解决用地问题,帮助其发展特色产业;在惠农政策上,搬迁户只要未搬到外县,生产资料所有权、承包权不发生变更的,继续享受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
整合生态移民、扶贫搬迁、民政救灾、倒房恢复重建、库区移民危房改造及除险解困、残疾人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最大限度发挥项目效益,推动生态扶贫搬迁。
整合资金,提高搬迁户建房补助标准。今年,该县生态扶贫搬迁共需资金3450万元,县政府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移民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直补到户,补助标准由过去的1万元提高到2至3万元。同时,整合交通、水利、发改、林业等资金,为集中统一建房、建设配套设施提供支持。
在各项政策资金的支持下,如今该县天河口景区路边,观音镇垭子湾村新建的生态扶贫搬迁小区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夹河镇响水沟村争取、自筹36万元,新建了8套32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马安镇惠家河村生态扶贫搬迁安置房正在加紧建设中,预计10月底主体工程可完工。
郧西县扶贫办主任王直茂介绍,今年郧西县计划生态扶贫搬迁1200户,其中,集中小区安置350户、保障性住房安置350户、分散自建安置425户、购房安置75户,目前已开工700户。
(编辑:吴忠斌
新闻报料:8110110&&&& )
该县在精准锁定搬迁对象后,将最急需搬迁的高山户、危房户和低保户、五保户等为主的贫困农户,纳入2016年易地搬迁规划,实施易地搬迁。搬迁工程按每户住房面积人均不突破25平方米、最大面积不突破100平方米,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配套基础设施,产权归集体所有的标准进行建设。
郧西共有各类水利工程230处,其中水库100座。入汛前该县就明确了水库、山塘、电站的管理、行政和主管部门责任人职责,对水利工程实行巡查管理,管道运行。
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7.2万度,采用光伏发电“全额上网”模式,综合计算年收入约7万元,可有效帮助康家梁村早日脱贫致富。
平凡的岗位,蕴含有不平凡的精神。郧西县环卫所党支部书记潘业全,十几年如一日坚守环卫岗位,保障县城整体清扫保洁合格率达98%以上,主干道清扫保洁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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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
&&&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国家为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提高生产生活质量,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实施的专项工程。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经过广泛调研和讨论,组织县直相关单位研究,根据《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地区〔号)和《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若干问题解答之一》(鄂易迁办〔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的责任主体
  根据&鄂易迁办〔2016〕2号&文件规定,县为组织实施责任主体。县委决定乡镇党委、政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县乡统分结合,有机协调。县抓规划、标准、政策、筹资管理、方案制定,乡镇抓具体方案落地,具体项目实施,具体政策落实。
  二、精准锁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搬迁意愿,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居住地环境恶劣、生态脆弱或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水、电、路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配套设施匮乏且难以改善,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和地方病多发区的贫困户。
  (2)居住在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频发或易发区,确有避险搬迁必要的贫困户。
  (3)居住在重要生态修复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根据规划必须搬迁的贫困户。
  (4)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源的贫困户。
  (5)居住在危房或土坯房,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需要搬迁的贫困户。
  三、准确把握&易地&搬迁涵意
  &易地扶贫搬迁&原则上讲是指搬离原址,在新的地方安家。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搬迁安置提倡向集镇、中心村、产业园区和景区周围集中。总之,搬迁后要有利于就业、增收和便利享受公共服务。
  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程序
  搬迁对象通过贫困户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干部把关审查、公示公开,无疑义后,乡镇以村为单位(安置点)汇总审定后上报,县级复核后纳入2016年到2018年搬迁规划,并按规划实施。2016年搬迁对象确定提倡以最急需搬迁的高山户、危房户和低保、五保户为主,以小型安置点建设为主。
  五、精心布局,科学规划
  1、年度计划。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为1人,其中集中安置不低于70%,全县集中安置为1户。按照2016年完成40%,2017年完成40%,2018年完成20%的比例,即2016年搬迁任务为人,集中安置为人;2017年搬迁任务为人,集中安置为人;2018年搬迁任务为人,集中安置为人。
  2、集中安置。集中安置区以10-50户为小型集中安置区,51-200户为中型集中安置区,201户以上为大型集中安置区。保障性住房纳入集中安置区统筹规划,并配套相应基础和服务设施。
  3、分散安置。安置点低于10户(不含10户)的视为分散安置,不提倡原拆原建。投亲靠友插花安置和在城区、集镇购房的贫困户另行研究审批办法和补贴办法。
  4、规划选址。按照&三为主、四靠近&的要求,引导搬迁安置户选择在中心村、小城镇、工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等进行安置。安置区应选择在地质安全稳定,地形相对平缓,施工难度和投资不大,易于解决水、电、交通等配套设施,方便搬迁安置户就医、子女入学的位置。禁止在高填方、高切坡处建房。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及土地整理项目区。绝对避开地质灾害及水灾易发多发区域。各乡镇负责初选,土地、规划部门实地勘验审查评估确定。
  5、地勘设计。地勘及设计问题原则上由县易地搬迁指挥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费用标准按全县竞争性谈判确定的费率执行,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各乡镇可按本指导意见中有关要求自行选择,完善相关程序和手续,但成果均须报易地扶贫搬迁部备案,否则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6、面积控制。卡内贫困户新建住房面积严格按人均不突破25平米把握,最大面积不得突破100平米,保障性住房控制在40-55平米左右,但不突破60平米,允许条件差的一家3人左右的特困户,在自愿的情况下申请居住保障房。保障房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7、结构标准。根据住建部门有关规定,五层以下房屋按砖混结构设计施工,六层以上按框架结构设计,所有房屋建设必须按照&关门点灯&、&入住开灶&的要求,竣工验收时要求房屋外观一致,室内简装到位,门窗配套,厨卫齐全,水通灯亮,关门上锁。防止贫困户欠账搞精装修,影响脱贫。
  8、建筑风格。根据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统一认定的设计方案,由各乡镇任选一种(或两种)使用,倡导邻近乡镇风格一致。无论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上楼安置或一户一基安置均应统一风格。
  六、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监督
  1、中介服务组织确定。具有一定服务资质的中介机构,原则上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质认定后,在县统一谈判确定收费标准范围内,依据有关规定,借鉴南水北调安置工程操作规程,单项合同标的价50万元以内的,各乡镇可组织竞争性谈判,并按有关程序(产生办法记录或文件)确定相关机构,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书,并报县指挥部审查备案,手续完毕且正常履行合同后,以乡镇为单位汇总并按履约情况、工程进度分期拨付款项。单项合同标的价50万元以上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招标问题。根据现行规定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时间紧、任务重、分布广、项目分散、群众参与度高等情况,原则上中型以上集中安置区和四层以上小型安置区房屋建筑,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在简化部分前置条件的情况下,由乡镇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对小型集中安置区(三层及以下,50户以内)的房屋建筑,采取由搬迁户分户申请自建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代建。一个安置点建房数较多的可推选7-9人组成建房理事会,由建房理事会选择委托代建施工企业,并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接受县、乡、村有关组织监督。施工企业应缴纳工程造价10%履约保证金,施工企业的资质、信誉等由乡镇负责审查把关。参照南水北调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操作办法,基础及服务配套设施单项工程在200万元以内的可由乡镇组织采取议标竞标的方式确定施工企业,由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单项工程在200万元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报批。集中安置的规划设计方案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报县规委会审批;其他区域集中安置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部审批;搬迁户分散自建的由乡镇把关严格审查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部审批。
  4、成本控制。经认真测算,各乡镇搬迁安置房建设实行全县指导价加地区差调价的办法确定。原则上框架结构房屋(六层以上含坡屋顶)按1200元/平米,砖混结构(三层含坡屋顶)按900元/平米。地区差:一类区(包括城关、土门、香口、安家、河夹、观音)按基准价算,二类区(包括马安、涧池、羊尾、三官、上津、店子)按增加5%系数计算,三类区(包括景阳、六郎、槐树、关防、湖北口、夹河)按增加10%系数计算。部分被合并乡镇安置点的工程比照上述相应类区计算。
  5、基础设施配套。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原则上按每户3万元测算把握,具体负担项目包括集中安置点占地征地费、场坪费(含挡土墙)、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如公共卫生间、取暖间、活动室等),以及水、电、路、绿化、安保、环卫等相关费用。具体由各乡镇在此范围内把握配套设施的项目规模、标准,方案确定后报县指挥部批复方可实施。
  6、合同管理。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项目,不论采用招投标亦或是村民自主组织建房,其依规产生的施工企业及合同、安全责任书、规划设计图纸、审批文件等,均应报县易地搬迁工程部审核备案,并作为监督、管理、结算、审计的依据。
  7、手续办理。为顺利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省国土、林业等部门已对开启绿色通道工作作出了安排。县住建部门按有关规定简化有关务虚程序,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能。有关审批事项,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集中办理,各乡镇必须积极配合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8、质量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县质检站要先行介入安全质量监管,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工程建设的甲乙双方主动到县质检站申报质量安全监管手续。所有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的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安全保障措施,留足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低于10%,缴纳施工人员安全保险,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接收县乡有关机构、组织管理。同时,要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时确保不欠薪,并作为一条硬措施予以考核。搬迁户自建房(含50户以下的小型安置点)的选址、建设、质量、安全由乡镇负责监督把关。
  七、补贴标准及工程结算
  鉴于全国各地情况不同,易地扶贫搬迁到户补助政策以搬进新房不欠新债为基本目标,现只明确基本标准,最终以国家要求和湖北省、十堰市的平均水平确定。
  1、到户补贴基本标准
  集中统建统购安置补贴标准:每户补贴资金为(3+0.5x+D)万元(&x&为人数,&D&为贷款数〈下同〉);
  分散自建、乡内自购安置的补贴标准:每户补贴资金为(2+0.5x+D)万元;
  县城购房安置补贴标准:每户补贴资金为(4+0.5x+D)万元(经过严格审批并交出原有宅基地和生产资料);
  到户补贴资金划拨到乡镇财政所设立专户,由乡镇(场、区)负责&一卡通&到户。
  2、工程结算。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计划经审核批复后,各乡镇可按规范要求,完善相关程序手续,并尽快组织开工建设。指挥部审批程序到位,施工合同生效并顺利开工后,可以预拨付工程造价20%的启动资金。工程推进到60%时,预拨资金达到50%,主体工程完工后,预拨资金达到70%,全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决算后拨付达到90%。农户入住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经过认定再拨10%,同时退付施工企业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每拨付一笔资金均需先缴纳法定税金。
  3、产权确认。根据省、市要求,卡内贫困户新建(购)房屋,其产权全部归贫困户所有,并按有关要求办理住房权利证书(农村房),该房屋五年内不得进行交易。保障房产权归集体所有。
  4、旧房拆除。所有新建和新购房屋的贫困户在政策兑现前,必须拆除旧房,实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为确保安全,旧房拆除应由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八、加强资金监管
  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由县组建成立的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按照县政府授权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部共同配合,按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接受监督的办法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的规划方案实施。具体受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专业贷款银行(农发行)及专业监督机关监督。
  九、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后扶力度
  1、卡外同步搬迁适用政策。原则上优先安排卡内贫困户搬迁建房,对于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其建房资金自筹解决,基础设施可以共享,不享受卡内贫困户建房优惠政策。
  2、搬迁户原有生产资料利用。搬迁后,卡内贫困户原承包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的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等继续享有。鼓励支持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用于参股专业合作组织。搬出郧西县外且户口迁出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搬迁后户口及社区管理。贫困户跨村、乡镇区域搬迁的,原则上要转移户口和管辖关系,确因生产资料及传统习惯不愿意转移户籍或隶属关系的,迁入地和迁出地要做好相关档案资料衔接以便于社会管理。新建的搬迁安置区原则上要成立小区自治管理小组或楼(栋)长,以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
  4、搬迁后生产生活扶持。贫困户搬迁本身不能脱贫,要通过搬迁改变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创收门路,实现增收减贫脱贫。因此,各乡镇要在规划搬迁时,同步考虑后续生产生活门路问题,县里将在总投入测算方案中考虑每户2万元左右的生产发展资金,用于增收项目的扶持(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5、妥善解决新旧扶持政策差异问题。新旧扶持政策有一定的差异,各乡镇要在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一要突出精准,严扣搬迁户标准;二要控制规模档次,突出&易地&搬迁要求;三要适度考虑搬迁户基础设施配套共享问题;四要对原搬迁的贫困户在产业发展项目支持上予以倾斜。
  6、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与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一是要认真做好规划,统筹布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二是全县必须统一建筑风格,无论是集中搬迁还是分散搬迁建房都要统一建筑风格;三是要通过共享基础设施,实施村庄建设整体联动,综合配套,做到建新房、见新村。
(作者:佚名
编辑:申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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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郧西县:科学制订方案 有序扶贫搬迁
时间: 07:22&&&&&&来源:十堰日报&&&&&&
初具规模的郧西烟叶基地
秦楚网讯(日报)记者余杰 通讯员 陈敬国
走进郧西县扶贫开发重点村,一个个扶贫搬迁小区设施完善、亮丽整洁,一幢幢搬迁新楼造型优美、风格统一。
郧西县抢抓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机遇,用扶贫搬迁的方式把部分&隐居&深山、高山的贫困农民&引&出来,让他们乘上发展的快车,过上幸福的生活。
为使扶贫搬迁有序进行,该县科学制订工作方案,出台扶持政策,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目标和考评办法,坚持&节约资源、集中安置、完善配套、确保搬迁&的原则,把搬迁扶贫与整村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城镇建设、防灾避险、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扶贫搬迁作为一件民心工程时刻抓在手上。
按照&有规划、有规模、有特色、有配套&的标准,统一建设扶贫搬迁小区。各地免费为搬迁户提供宅基地,并在足额落实扶贫搬迁政策外,捆绑危房改造资金、残疾人建房资金、单亲母亲扶贫搬迁资金等,落实贷款贴息资金,实行特困重扶。同时,整合交通、水利、供电、能源、通信、教育、卫生等部门资金,配套完善搬迁小区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部分条件具备的搬迁集中点建立了幼儿园和农村超市,还实施了宽带入村工程,真正实现了农民搬得起、住得稳、环境优、生活好。
近年来,该县以此模式和方式建设扶贫搬迁小区76处,每个重点扶贫村至少建2处以上扶贫搬迁小区。搬迁户中有2230人参加培训并成功转移,人年均增收2万元左右,其中有110人成为致富能手,年均创收5万元以上,家庭成员收入稳定、生活无忧。
(编辑:冯鹏&&新闻报料:82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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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推进扶贫搬迁工作纪略
&  找准扶贫路子 加快致富步伐
  郧西县扶贫办&&陈敬国
  郧西县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土地贫瘠,属典型的山区贫困县。相当一部分农民长期居住在大山里,交通不便、饮水困难、住房质量差,生产生活环境极其恶劣,根本没有发展前途,不搬走就无出路,不迁移就无法脱贫。
    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以来,郧西县抢抓机遇,经过反复调研,决定把扶贫搬迁作为解决“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贫困区域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认真抓好组织落实。2011年至今,郧西县共对2292户较为贫困的农户实施了扶贫搬迁,基本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预期目标。该项工作考核成绩连续两年名列全市前列,受到市政府奖励。
    摸清底数 有的放矢
    实施扶贫搬迁工程,只有摸清了底子,掌握了情况,找准了对象,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郧西县县委书记胡俟曾特别强调:“群众的居住环境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扶贫搬迁是扶贫攻坚、精准扶贫的重点,是改善民生的有效办法,是共同建成全面小康的必然之路。要把扶贫搬迁作为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为做好这一工作,郧西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把有需要并自愿搬迁的农户统计出来。通过调查统计,做到了村有册、乡有表、县有簿,情况明明白白、底子清清楚楚。香口乡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乡长陈飞根说:“我们香口扶贫搬迁情况掌握得很清楚,都是一户一户摸起来的,我们为以后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打牢了基础,做好了准备。”
    统筹规划 科学安置
    扶贫搬迁,规划先行。郧西县结合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科学制定了十年发展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制定扶贫搬迁原则,在充分吸纳搬迁户意见的基础上,分类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能集中就集中,适合分散则分散,宜进城镇便进城镇,做到了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科学安置。
    统一规划,集中安置。抽调县住建、国土、扶贫、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乡村,对集中建房区进行勘查,选择地基安全牢靠、完善配套建设相对容易、生产生活条件相对优越的地点作为集中安置区,使每一个小区都能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
    因户制宜,分散安置。在规划区内零星建房或拆旧建新的,相关的乡村干部主动帮助找劳力、联系购材料、经常过问进度、看看质量,尽量帮忙把房屋建好。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搬迁户代光耀自建房屋时,村党支部书记魏登殿前前后后忙乎了两个多月,直到代光耀搬进新居后他才安心。自由买房购房的,相关的乡村干部总是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努力帮助搬迁户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屋。
    政府出面,集中购房安置。对有条件在城镇购房的,县、乡政府主动出面,采取开发商让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让搬迁户买到价格最低的房屋,实现安居乐业。几年来,全县共有200多户搬迁户实现了在县城或乡镇集镇统一购房安居,从根本上改善了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政策跟进 确保安居
    扶贫搬迁是一个复杂的民生工程,不仅仅是简单地补助一点钱解决建房和购房问题,还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需要研究制定,并及时跟进。否则,就不能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更不能做到能致富、不反弹。对此,郧西县委、县政府整合扶贫、住建、发改、移民、残联等部门相关资金,制定土地、就业、金融扶持、户籍、规费、惠农等相应配套政策,让搬迁户住得安心放心顺心。对集中建房的搬迁安置小区,整合水电、交通、供电、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项目资金,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规模较大的小区,一般都设置了诊所,有的小区还兴建了幼儿园,方便搬迁户就近就医、入学。
    在土地政策上,对于搬迁集中建房用地,由县国土部门统筹解决,用地指标纳入国土年度计划。
    在就业政策上,对扶贫搬迁对象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鼓励和支持扶贫搬迁对象自主创业,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各级创业优惠政策;通过组织劳务输出、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就业等途径,促进搬迁对象稳定就业。
    同时,扶持产业发展,实现就地转移增收致富。该县通过租赁、转包、建造等方式,尽量为搬迁户协调解决土地问题,帮助发展蔬菜、核桃、葡萄等特色产业。安家乡瓦房沟村集中搬迁安置点,新建核桃和葡萄基地500亩,通过基地+公司+农户的建管模式,每户在自家的产业基地里年创收5000元左右。三官洞林区蒿坪河村集中搬迁的20户居民全部发展核桃、中药材产业,目前户均收入2000元以上。
    在金融扶持政策上,郧西县要求金融机构把扶贫搬迁作为支持重点,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适当贷款支持,并执行优惠利率,降低贷款门槛,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扶贫行动的资金效益;在户籍政策上,县内搬迁对象凡需要迁移户口的,迁入地均提供便利服务,搬迁户学生申请转入接收地学校的,享受接收地学生的同等待遇;在规费政策上,税务、供电、通信、供水等部门主动为搬迁户提供优质服务,适度减免相关规费;在惠农政策上,搬迁户只要未搬出县外,生产资料所有权、承包权未发生变更的,继续享受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各项惠农政策。
    扶贫搬迁,规范工作流程是前提,考核兑现是关键。郧西县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证明、乡核实、县审定、村公示”的程序推进扶贫搬迁工作,并在每年年底组织检查考核,逐户核实。对验收合格的搬迁户进行补助,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扶贫搬迁,任重道远。乘着新一轮扶贫攻坚的东风,郧西县委、县政府决定把扶贫搬迁作为精准扶贫的重点内容,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目前,该县已出台了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计划在今后6年时间里,按照集中统建、分散自建、分散购房、集中购房四种安置方式,每年搬迁1000户以上,到2020年完成10000户以上的搬迁目标,使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民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实现脱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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