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收入注册资金如何入账不入账违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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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其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发展。近年来,我区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案件数量一直较大,在我区处理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所占的比重较大,2011年和2012年,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案件131起,其中2011年88起,2012年43起,处理违纪党员干部131人。其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113起,占处理党员干部数量80%以上,其中除去农村基层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案件52起,农村基层党员因各种原因受党政纪处理的数量也占到45%以上。总结2011年和2012年两年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案件中,发现了一些新时期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特点,以及查办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此,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东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
(一)违纪案件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形势下,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对农村干部的影响呈现逐步扩大趋势,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尤为明显。2011年和2012年除去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案件外,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中,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由于村级班子权利过于集中,村支部书记说的算,在农村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土地承包和流转中乱作为,加之内外部监管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得不到坚持,很多村干部违法乱纪,容易发生腐败行为。这两年我区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所占的比重占到90%以上。
(二)违纪案件的客体。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各种经济类案件呈增长趋势,占农村党员违纪案件的主导地位。
一是贪污贿赂类案件。2011年和2012年我区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会累类案件21起,占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除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类案件的34%。贪污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农村计划生育、工程建设、土地拆迁赔偿、土地承包等问题上。2012年查处的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支部书记案件,属于比较典型的贪污贿赂类案件,涉及计划生育、宅基地建房、村集体土地承包等问题,查实该村支部书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索要、收受本村24户村民贿赂8万余元,为行贿人在村内建房提供帮助;索要、收受本村9户村民贿赂4万余元,为行贿人在躲避计划生育检查方面提供帮助;违规处置集体土地,并收受建筑开发商贿赂7万余元等错误事实,涉案总金额达21余万元。还有2011年立案查处的九曲街道赵庄社区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案件也是比较典型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旧村拆迁还建过程中收受贿赂的案件。
二是乱收费乱摊派类案件。这两年中这类型的案件共有6起,占10%多点,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其他改革措施的出台,农民负担减少,政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但是有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任然想尽各种办法加重农民负担,比如以计划生育罚款、宅基地建房等名义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三是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查处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4起。主要表现为:将国家或集体专项经费挪作他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采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进行账外运作,躲避财务管理;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获取国家上级拆迁等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等。
四是涉及小麦直补、低保等惠农案件较多。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涉及小麦直补、低保等惠农政策,有的虚报小麦直补面积作为村工作经费或者村干部工资,有的直接用自己的或者自己亲属的名字多报贪污,有的将低保截留贪污,违背上级政策,引起群众不满,成为群众上访案件。
五是其他违纪违法案件。其中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类案件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类案件为主,以及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
(三)违纪案件的手段多样化。。从违法违纪的手段看,已由过去的方法简单明显发展到现在的复杂多样且较隐蔽。如:有的虚列支出虚报冒领,有的隐瞒或少报收入侵吞公款,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侵占、挪用、私分或挥霍,还有的弄虚作假变通做账等,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个别农村干部把自己视为家族代表,将亲朋好友拉进两委班子,编织裙带关系;还有的农村干部为了个人利益同流合污,为蚕食集体经济、谋取个人利益营造保护圈,造成一些列的窝案,为查处这类贪污受贿类案件增加了难度。
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既有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也有制度不健全、查处不到位等管理中的疏忽。
(一)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不高。有些村干部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有的村干部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有的村干部存在&给人办事,受人钱财&的观念,不择手段,见钱就捞,见利就钻;还有少数村干部存在着&小贪小占,大贪不犯,公安不逮,法院不判&的错误思想,缺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把党的纪律和勤政为民的宗旨置于脑后。
(二)教育缺乏针对性。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预防村官腐败的基础。但是,调研发现,当前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仅限于传达上级精神、学习报纸文件等方法,教育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导致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
(三)监督缺乏实效性。部分村官对监督的自觉性认识不够,不能适应监督的制约,采取种种方式回避监督、排斥监督,让各种监督&边缘化&、&外围化&,致使不少监督徒有虚名,缺乏实效性。同时,在监督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不敢监督,导致腐败现象层出不穷。
(四)惩处缺乏严厉性。当前,农村党员干部往往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领头人&,出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对被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往往采取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严重的也只是责令退出贪污财物、免职,很少追究责任。这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处理办法,往往让农村党员干部产生侥幸心理,致使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屡查不止,严重影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管的对策建议
针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结合起来,综合治理,狠抓落实,努力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抓廉政教育,念好&紧箍咒&。在促进村官廉洁从业上求实效。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是促进村官廉洁自律的有效手段。当前,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注重教育的超前性、针对性和灵活性,拓宽教育思路,创新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果。要突出党纪法规教育,针对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认识不够、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要抓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要强化重点时段教育,在农村党员干部提拔、调动、换届选举、过年过节、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期,前移教育窗口,适时进行预警教育,力求做到教育及时、防范在前,提高教育效果。要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反腐倡廉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砌好&防火墙&。在构建村官惩防体系上求实效。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基础性的作用,对于村官反腐败也不例外,要通过建立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不断规范村官权力运行。就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计划生育、土地拆迁、作风建设等方面容易违规违纪的行为作出具体性的规定,明确村官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确保农村党员干部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不断完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官的腐败绝大多数是经济上的腐败,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客观公正的评价村官任期内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是对村官经济行为的有效监督。要建立健全农村人、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村民民主理财、村级财务收支审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对村官权力运行的约束力。
(三)抓权力监督,配好监督员。在完善村官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上求实效。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督对党员干部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经常有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个醒,就能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否则,失去监督、失去约束,权力就会恶性膨胀。要强化人民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责任与权力来源是相联系的,任命的干部只对上负责,选举的干部则必须对下负责,作为自治性组织,对村官的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最为有效,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释、及时处理、及时公布,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使村干部时时处处处于群众监督之下。要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发挥农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提高监督的公平性、公正性。
(四)抓惩治追究,用好&惊堂木&。在维护惩治追究的严肃性上求实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村官廉洁自律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坚持&有腐必查、有乱必纠&的原则。同时,要认真剖析发案原因,全力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通过村官案件查办,切实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五)抓队伍建设,提升免疫力。在提高村官素质上求实效。规范村官行为,防止村官腐败,抓好村官队伍建设管理是关键。要严把村官任职资格关,对村官任职年龄、学历、资质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当选村官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当前,最为重要的就是在保证民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对农村换届选举的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农村换届选举混乱、村干部鱼目混珠、滥竽充数等问题,切实把那些公正廉洁、作风务实、坚持原则的党员群众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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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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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大量的财政资金涌向农村,这就使得农村干部的手中权力不断被扩大,客观上为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提供了空间。那么如何样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和确保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透过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的现象,谈谈对农村干部有效预防腐败的粗浅看法。
随着诱发农村干部违纪违法因素的改变,其违纪违法形式、作案手段、表现方式都在现阶段呈现出新的特点。腐败群体化。农村基层组织串案窝案现象尤为突出,村书记、主任、秘书及会计出纳合伙作案,互相勾结、共同得利。手段直接化。农村干部所涉案件主要是资金方面,所以作案手段较为直接。采取的方式多为收受贿赂、虚报、冒领、伪造单据,收入不入账、重复支出,直接截留、挪用公款公物等。方式多样化。在农村,决策权、经济管理权以及财政审批权往往集中在个别或少数人手中,这些人利用职务便利,合谋结成利益共同体,很容易实现犯罪目的。
在面对农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上,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要充分认识到这个领域中的腐败与其管理监督体系不完善之间的关系,才能对预防农村干部腐败有所作为。(一)思想教育不够重视。农村干部缺乏对行为法律后果的充分认识,在权力高度集中后,容易失去思想约束(二)干部选用不够健康。党员的发展和村干部的选用在很多的农村仍然受到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有些地方表现的更为突出,专门发展跟自己讲得来的新党员,选用控制得住的村干部,形成恶性循环。(三)财务制度不够完善。村干部账目交接不清,且不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制度,白条入账、收入不记账或少记账、虚报冒领、截留返还款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因为管理机制带来的空当,就给村级干部腐败有机可乘。(四)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权力受不到约束和监督必然会产生腐败,现阶段农村干部的权力相对集中,并且政务、财务公开缺乏透明度,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难以实现,导致农村干部走向职务犯罪的根本。(五)打击惩处不够有力。乡镇纪委在查处案件工作这一环节上比较弱,主要是缺乏“人、财、物”的支持,在查处案件上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而发挥的作用不大。
为了有效预防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发生,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涉农腐败,推进新农村建设,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农村的特点和发展要求,构建和完善好各项预防农村干部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思想教育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应该把思想教育工作关口前移、重心向下,着重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基层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首要措施来抓,有组织、有措施、有计划的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学习。针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特殊性,在教育内容上应该突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重点学习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使村干部懂得哪些该为。要以通俗易懂的方法来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演讲、授课、讲座及观看教育片等,以身边活生生的案例来开展警示教育,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促使农村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二)强化干部选用机制。
乡镇党委政府应该积极正确引导,以对党的事业及党员干部个人负责任的态度,严格把好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入口关”。一是发展好新党员。要有计划、有意识地发展新党员,把发展农村经济的致富人、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头人以及品格优良的农村青年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全面提升农村党员队伍素质。二是培养好接班人。不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力度,拓宽选人视野,着重对有致富本领和发展潜力的农村青年加以培养,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灌输他们的廉洁思想,提高他们的公信力。三是选用好村干部。探索适合农村选举实际的有序竞争机制,通过群众推荐、综合考试、组织考察及公开选举相结合,把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四是实行好淘汰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群众不拥护的村干部,按照组织程序及时予以调整,保证农村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强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各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系,促使农村基层组织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一是规范村级财务工作。建立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管制度,即设立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依法独立行使对各村财务监管,要改变单一过账的工作模式。二是实施财务审计制度。乡镇主管部门应该组织专人对村级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或是村干部离任进行审计,审计时应有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并及时张榜公布审计情况。三是实行村民议事规则。对村级建设规划、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资源处置等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群众对权力监督的内容和方法,确保群众能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四是推行干部述职述廉。组织开展农村干部向全村党员、群众代表作年度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对村支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廉政测评。建立农村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掌握村干部廉政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加强防范,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要做好预防农村干部腐败工作,我们就必须抓牢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干部的有效监督这一主线。一是落实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定。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农村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行为进行制约规范,不断增强他们的法纪意识。二是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认真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实施办法,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干部为主要责任人,把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使用责任追究来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领导干部在农村反腐败工作上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及执纪执法不严的问题,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五)强化查办案件机制。
各级纪委、检察机关应加大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以案促改,以案督改,建立法制防线。一是落实领导接访包案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乡镇领导公开接访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制订乡镇查办案件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乡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各乡镇查办案件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对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二是建立乡镇纪委办案协作机制。将乡镇纪委按区域划片成立办案协作站,由发案乡镇纪委主办,其他乡镇纪委联合查办,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三是健全查办案件合作协调机制。在查办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纪委、检察机关要做好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与公安、审计、财政、民政、经管等部门沟通配合,争取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互通,建立社会化大预防网络体系。四是加大对重大案件惩罚力度。对群众反映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一查到底,对有关涉案人员严肃处理,以办案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通过“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不断增强农村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以法制化推动农村各项管理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综上,通过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新动向、新特点的初步分析,各级党委政府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职能,创新方法,建立健全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预防机制,有效遏制农村干部腐败,积极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作者:刘晚初
本文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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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员干部群体性违反财经纪律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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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基层稳定和谐发展,各地出台了许多规范村财管理的制度,比如: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村财托管、民主理财、村财联审联批、村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随着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明显减少,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但是,近期我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处的一些案件发现,还有许多制度落实不到位,被一些村干部“钻了空子”,村干部违纪多发易发的态势在换届之年显得尤为突出。
一、我县村干部违反纪律典型案件例举
案例一:某村两委干部集体参与将6.7万元收入不入账,虚列工程套取工程款3.3万元,用于冲抵村里未入帐招待费,并烧毁未入帐招待费发票3万余元。
2008年8月,某村村主任在村两委会上公开提议,将该村当年出售的村集体所有的木材款9.7万元,只入账3万余元,其余6.7万元不入村账,而全部用于冲抵该村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不能报支的招待费。获得村两委一致同意。至2008年年底,该村又新增不能报支的招待费3万元,村主任再次提议,虚列工程套取资金用来冲抵招待费,又获得村两委成员一致同意。2009年春节前,村主任通过乡镇水利工作站站长黄某虚列该村工程量方单、工程决算单、工程完工验收单等一整套虚假单据,该村两委干部均在相关虚假单据上签名,由于假造手续完备,顺利通过乡镇经管站审核,从而套取出现金3.3万元,扣除税金和给黄某的好处费1000元,其余3万余元全部用于冲抵招待费,随后,在该村两委5人共同监督下,把新增的不能入账的3万余元招待费发票烧毁。
案例二:某村两委干部收受并私分私营企业给村里的排污费8万元。
某矿业公司生产产生的污染流经某村地界内,因排污问题常与该村民发生纠纷。几年来,该村两委出面解决了矿业公司与村民的几起纠纷问题。为了表示感谢,从2007年至2009年,矿业公司分年度给村里现金共计8万元,但是该村却未将这些款项入村账,而是被5名村两委干部均分,每人得款1.6万元。
案例三:某村设立小金库,未入村账资金达71.69万元,违规开支6.97万元,其中村干部违规领取补贴4.05万元。
2008年初,由于冰雹灾害造成某村山林受灾。该村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村两委干部一致同意由村里私自将辖区内山林中受灾死亡或折断的松木采伐出售,销售木材收入共计人民币元,其中223642元转入村帐,其余元未入村帐而是设立了小金库。小金库资金管理混乱,开支随意,只由村主任陈某一人负责审批。为逃避有关部门可能的追查,村主任陈某从小金库中开支2.92万元用于送礼和冲抵该村历年来的拜年费用,2009年春节前,村两委干部从小金库中,每人领取元不等共计4.05万元的补贴。至案发时,还有12万元木材销售款未收回,村干部向小金库借款1万余元半年未归还。
案例四:某村私设小金库18万元,两委干部私分土地出售款8.42万元。
2005年4月,某村征用两块地作为新村建设开发用地,为本村无住房村民提供建房宅基地。由于当时村财较为紧张,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征地补偿款由村两委干部叶某和刘某筹集,以村集体名义向其借款,并支付利息和补偿。8月,叶某和刘某从村财中支取45万元征地补偿款(其中35万元为前期支付的征地补偿款,利息为5万元,虚列填土款5万元)。当日,经村两委研究,以村两委干部在新村项目开发时较为辛苦为由,从叶某和刘某支取的45万元中给6位村两委每人发放奖金5000元,共计3万元。同年,11月,村两委对45万元征地补偿款进行账务处理,虚报工程填土数量,制作5万元工程结算单,除正常工程成本外,对发放的3万元奖金及对该村花费的1万余元伙食费发票进行冲顶报支。
2005年9月,不满足于村里给予的补偿的村两委干部叶某和刘某,经村主任王某同意,以“新村配套款”的名义从村财中领取5万元,该款叶、刘两人分给村主任王某5000元,其他3位村委共5000元,余款4万元,叶、刘各分得2万元。该5万元“新村配套款”由于报支手续不完备,一直未能在村财中报支。
2006年4月,村主任王某交代出纳陈某将新村部分宅基地的出售款共计18万元不入账,私设账外账,同年7月,该村两委及村出纳陈某对届内一些不能报支的账务进行清理,即将该5万元“新村配套费”和该村超支的伙食费及当日以清账辛苦而发放的资金4200元(每人600元)共9万余元从私设的账外账中进行冲账。
二、农村党员干部群体性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发生的原因&
分析以上四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有几个共同点,首先就是在这些违法违纪案件中,不是个别的村主干单独的违法违纪,而是村两委干部全部参与的共同违法违纪,区别只是村两委干部起到的主次作用不同,所得违纪款不同而已。其次,这些案件中,都不约而同地采用村财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方式,来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达到侵占、贪污村财的目的。第三,案发的各村,都未按有关规定,定期将村财收支情况全部进行公开。逃避了广大村民的监督。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被查处的村干部中,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法制观念淡薄,私设小金库、虚列工程款、侵占、私分村集体资产,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损害了村集体利益。同时,心存侥幸,认为是集体违法违纪,结成利益团体牢不可破。
二是自甘堕落,腐化拜金。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抵受不住侵蚀,自甘堕落。受腐化堕落、拜金主义思想的侵蚀,最终选择了权钱交易的方法,以手中的权力作为资本来捞取最迅捷的利益,开始在工程中虚增工程量、虚列工程项目套取现金,最后竟直接将集体收入不入村账,进行私分,从而使自己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可自拔。
三是集体腐化,逃避内部监督。为了少听到一些不同意见,减少办事过程中的监督,方便权力运用,把村班子干部一起拉下水,结成利益同盟,使村务、财务监督小组形同虚设,无视党纪条规和财经纪律,置群众利益于不顾。
四是制约监督不力导致腐败。一是县、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对村两委党员干部权力监管不力,个别乡(镇)职能部门负责人甚至参与制作虚假工程,共同参与违法违纪,因此失去了上级部门的有效监督,从而导致各种腐败案件的发生。
五是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民主理财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对村干部集体违纪,缺乏有效监督手段,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实现由过去的“以人管人”到“以制度管人”的转变任重而道远。&
三、农村党员干部群体性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启示&
  掩卷而思,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给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带来的教训,启示致深:&
启示之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必须一生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不忘“执政为民”。位处农村基层的党员干部,拿着村里工资,为老百姓办事应该是份儿内的事,不应该有非分之想。否则,就不能摆正个人与国家、集体间的利益关系,势必容易“本末倒置”而将个人的利益凌驾于国家和集体利益之上,结果必将“误入歧途”。&
  启示之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必须要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自觉守法。身为基层农村的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对党的政策、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和了解,不仅不能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能当好村民群众的当家人和贴心人,还会因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无知而“自取其辱,自负其咎”。&
  启示之三: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特别是身为农村基层的党员干部,在实施违法、违纪行为前“心存侥幸”,其结果只有百害而无一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他们之所以触犯国法和党纪,原因之一是他们为侥幸心理所害。刚要分钱时他们心里也有一点害怕,可是又一想,分的钱是上面拨给的,况且村民又不知道,如果他们自己不说鬼神难晓。要知道:侥幸——是每一个违法违纪者“作茧自缚”的绳索。常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在侥幸心理驱使下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无异于自我欺骗“掩耳盗铃”,最终得到的必将是“身败名裂”的下场。&
启示之四:做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党员干部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是维护农村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第一,强化教育,注重管理,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抓好正面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知识,对他们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二是抓好警示教育。通过身边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抓好疏导教育。农村党员干部处在农村最基层,受各种因素影响,思想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思想问题,要经常对他们进行疏导,使他们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腐败。一是完善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账乡托管、组账村代理等,规范各类资金的发放,规范村级开支,建立健全重大开支项目集体研究制度。二是切实落实村务公开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公布行政事务、经济管理、财务开支等事项,严格把好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公开资料规范归档保存等五个关键环节,接受群众监督,县、乡(镇)两级要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督查,防止走过场。三是实行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参加,定期不定期对村级财务的行为进行审计。第三,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村财,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案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还要注重研究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做好源头治理工作。第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农村党员干部营造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对农村党员干部依法执行公务不满而故意报复陷害的行为,要坚决查办,为农村党员干部撑腰做主,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条件允许和群众认可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收入,调动他们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做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诫勉和奖励工作,对得过且过、政绩平庸和群众威信差的农村党员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罢免的要罢免,对政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遵纪守法的农村党员干部,要予以重奖,切实做到奖罚分明,激励他们干事创业,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松溪县纪委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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