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电子注册没有资料里面能添加上吗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所有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若有侵权,敬请及时告知,本人会及时删除侵权文档。 谢谢
 下载此文档
医师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
下载积分:2500
内容提示:医师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
文档格式:PPTX|
浏览次数:8|
上传日期: 00:06:13|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250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医师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
官方公共微信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校园司令的账号?
恭喜您已成功重置密码!
【政策】医师执业注册改革,电子注册且区域有效
浏览: 1386评论:1
3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个《办法》都讲了些什么呢?司令经过认真研读以后有了几点体会,就在此处和大家谈谈。&《办法》指出,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也就是不能当医生的意思)。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一、为什么要进行医师注册改革,其意义何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号)于日颁布实施,对医师执业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销与变更注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医师准入管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医师执业注册管理也需要要做出相应的改变以适应社会需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的要求,亟需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进一步优化注册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医师执业流动性增强,多点执业情况比较复杂,这时就急需有一种简便有效的方法来提高管理的效率,而医师注册电子化就是这么一种能同时满足多方需求的改革。医疗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成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医师注册电子化势在必行。&二、医师注册改革中医师管理发生了什么变化?&&对于医师而言,就是可以用网络进行医师注册,不需要去办公室排队浪费时间了;对于管理者而言则是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腾出时间去做其他事情了。&&三、《办法》在哪些方面优化了执业医师注册?&《办法》通过建立完善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其对个人信息的自动识别功能,精简办理注册所提交的材料。删除了原办法第十七条变更执业注册申请时需到原注册部门变更“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的规定,实现执业编码唯一制,优化医师注册管理。&&四、《办法》如何完善医师退出机制?   《办法》通过建立注销注册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医师队伍中的不合格人员,对于不适合执业的医师予以注销注册,引导医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环境。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规定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予以注销注册;增加了对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不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规定。&司令认为这样子的改革提高了行政效率,节省了我们不少的时间,确实不错。但是对我们来说重点还是学好医术,这样的话不管政策怎么变化,我们日后在社会上才能有立锥之地。&以下为同学们对此次改革所发表的看法:某路人:医师执业注册改革?额……没看法。刘姓同学:好啊好啊,这样子我们不就能节省办证的时间啦。讲真,真心不喜欢去部门办证,超级慢的。张姓同学:嗯嗯,不错。关姓龙套:我今年才大一,关我什么事,再说,我是学土木工程的。吕姓未来律师:额,我估计我可以从中看出点什么吧。好吧,我确实看不出有什么可以用来打官司的。&&图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标志&以下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发布时间: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主任& 李斌 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一条& 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以及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三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七条& 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第四章& 注册变更  第十八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九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因参加培训需要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给予警告,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港澳台人员申请在内地(大陆)注册执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外籍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执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扫码支付
打赏金额:¥ 2.00
烏鴉[南方医科大学]
厲害了,我寫的啊!
& 2013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微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您现在的位置: &&
>> 湖南津市市执业医师电子化注册首批认定的信息有误怎么办
湖南津市市执业医师电子化注册首批认定的信息有误怎么办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 16:29:55
  国家卫计委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并自日起施行。那么,湖南津市市执业医师电子化注册首批认定的信息有误怎么办?下面环球网校分享解决办法如下:
  相关推荐:
  首先查阅老档案,没有审核表的不予办理,有审核表的则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说明:个人身份证的姓名或号码与资格证不符的,需公安户籍提供证明,自动升位的不在此之列。
  2.资格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执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4.审核表的原件与复印件
  5.填写个人信息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6.填写信息勘误表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供解决办法供大家参考。更多资讯敬请关注环球网校考试频道。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课程免费试听
临床执业医师最新资讯 ―>
临床执业医师试题专区 ―>
临床执业医师复习资料 ―>
临床执业医师辅导在线 ―>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培训 ―>有医师资格证书如何办理执业证?
有医师资格证书如何办理执业证?
08-09-08 &
卫生部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你可以看看。具体问题你应该咨询当地卫生局。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登陆了解吧,能帮你快速办理真实证书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您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因为学历不够高,自己择业的时候选择机会少,一纸文凭把您和心仪的工作阻隔。失之交臂的时候,您痛恨那该死的企业连个给您展示才华的面试机会都不给.虽然学历现在更多的扮演一块敲门砖的角色,可是就是这块敲门砖,他制约了您好多,没有就是不行。工作了,在单位里又怎样呢?为自己高能力、低学历、低薪水而苦恼?痛骂老板青光眼,感慨您这匹千里马为什么就遇不到伯乐呢?有的时候真想弄个假证,但是经不起考验!想接受再教育搞个真家伙,可是时间又不允许。  如果您有时间,那么找个学校来读吧,学费高的吓人,微薄的工资不够花。 总结一下就是:想考个学历,但是有了经济没精力,有了精力没精神,一个字:“烦”! 那么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下面看看我们的推荐:快速学习,使学员短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学校直接办理,保证更快捷,更诚信、更稳妥。所颁发的证书真实合法,可在高等院校官方网站查询,毕业生有全套完整的档案,学籍,考试成绩单,入学登记表,论文鉴定,毕业登记表等。档案可以放到户口部门和人事部门,也可放在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并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常年向全国机关企业单位推荐工作,作为晋升、评定职称时的依据。在职大专、本科取得的证书与全日制的在校生一样体现。是您成就辉煌事业、锦绣前景的保证。【关于毕业证书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民办大学毕业证书与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等毕业证书相比有一定区别,属非国民教育毕业证书.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国家有特定要求须使用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考试不能使用;但在全国范围内用于个人求职应聘、单位内部考评、定岗、晋级、涨工资、各类职业资格的中、初级考试、继续教育及出国公证等方面,社会上完全认可,全国通用,具有同等效力。随着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和深入,该证书的使用价值会越来越高,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学员毕业后,证书可在本校的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以供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查验毕业证的真伪,毕业生有完整的毕业档案、成绩单及毕业论文鉴定等。【备注】:&1、报名所需资料:二寸蓝底数码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专业,毕业时间,专或本科。2、该文凭毕业证编号电子注册,可以在学院官方网站查询真伪。&3、该文凭与正式全日制大学文凭一样,无“网络”、“成人教育”、“函授”等字样,属正规毕业文凭。&4、有完整的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终身保留。&5、免试入学,采用函授教学形式,以自学为主或免考毕业,可申请提前注册毕业。&1、属民办高校。&2、该文凭除公务员、研究生等国家特定考试受到限制外,其它方面的应用无限制。&3、该文凭可以在校园网上查询。&4、该文凭上无“网络”、“函授”等字样,属正规毕业文凭。&5、有完整的学籍档案。&6、免试入学、提前毕业。&7、快速拿证上校园网查询(永久),带全套档案及学位,找工作、评职称、加薪、晋升的最佳选择/QQ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您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因为学历不够高,自己择业的时候选择机会少,一纸文凭把您和心仪的工作阻隔。失之交臂的时候,您痛恨那该死的企业连个给您展示才华的面试机会都不给.虽然学历现在更多的扮演一块敲门砖的角色,可是就是这块敲门砖,他制约了您好多,没有就是不行。工作了,在单位里又怎样呢?为自己高能力、低学历、低薪水而苦恼?痛骂老板青光眼,感慨您这匹千里马为什么就遇不到伯乐呢?有的时候真想弄个假证,但是经不起考验!想接受再教育搞个真家伙,可是时间又不允许。  如果您有时间,那么找个学校来读吧,学费高的吓人,微薄的工资不够花。 总结一下就是:想考个学历,但是有了经济没精力,有了精力没精神,一个字:“烦”! 那么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下面看看我们的推荐:快速学习,使学员短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学校直接办理,保证更快捷,更诚信、更稳妥。所颁发的证书真实合法,可在高等院校官方网站查询,毕业生有全套完整的档案,学籍,考试成绩单,入学登记表,论文鉴定,毕业登记表等。档案可以放到户口部门和人事部门,也可放在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并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常年向全国机关企业单位推荐工作,作为晋升、评定职称时的依据。在职大专、本科取得的证书与全日制的在校生一样体现。是您成就辉煌事业、锦绣前景的保证。【关于毕业证书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民办大学毕业证书与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等毕业证书相比有一定区别,属非国民教育毕业证书.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国家有特定要求须使用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考试不能使用;但在全国范围内用于个人求职应聘、单位内部考评、定岗、晋级、涨工资、各类职业资格的中、初级考试、继续教育及出国公证等方面,社会上完全认可,全国通用,具有同等效力。随着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和深入,该证书的使用价值会越来越高,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学员毕业后,证书可在本校的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以供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查验毕业证的真伪,毕业生有完整的毕业档案、成绩单及毕业论文鉴定等。【备注】:&1、报名所需资料:二寸蓝底数码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专业,毕业时间,专或本科。2、该文凭毕业证编号电子注册,可以在学院官方网站查询真伪。&3、该文凭与正式全日制大学文凭一样,无“网络”、“成人教育”、“函授”等字样,属正规毕业文凭。&4、有完整的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终身保留。&5、免试入学,采用函授教学形式,以自学为主或免考毕业,可申请提前注册毕业。&1、属民办高校。&2、该文凭除公务员、研究生等国家特定考试受到限制外,其它方面的应用无限制。&3、该文凭可以在校园网上查询。&4、该文凭上无“网络”、“函授”等字样,属正规毕业文凭。&5、有完整的学籍档案。&6、免试入学、提前毕业。&7、快速拿证上校园网查询(永久),带全套档案及学位,找工作、评职称、加薪、晋升的最佳选择/QQ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咨询,应该能帮您解决难题吧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可以办理真实医师资格证书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执业医师电子化注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