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技术学院从事专职辅导员考试试题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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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工资收藏
大家好,有人知道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资吗?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进去的,不是兼职的
缺牙要及时修复,揭秘种植牙如何做到几十年不掉?
你考事业单位?我报精神病护理员
楼主你已经考过了吗?
问大家句题外话,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的辅导员好当吗?学生好管吗?
你哪个学校毕业的
工资不高 我姐就是里面的事业编制
那你还不如报政府事业编,或者各局事业编,去六校首先你动机就不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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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一般,环境感觉就那样,我哥辞职了,学生乱七八糟……听说很麻烦管理。
这个不限专业报的人跟定很多
六校的辅导员是为了去辅导什么
特么的弄的我都好想去
去年还是前年报了3000人,所以我放弃了
特么的弄的我都好想去
特么的弄的我都好想去
在哪报,给个链接我看看
估计和社区专职工资差不多,拿到手撑死2000多点。
在大的时代里,个人正如一叶扁舟,唯有随波逐流,偶尔的讽刺、同情,但人也只能平静地一步步走向坟墓而已。命运于此,并不是一个悲剧,不过是巨大的讽刺。
楼主,你哪一年考进去的?今年的事业单位还没有笔试呢
今年事业单位有这个岗位招聘,朋友报了,让我报呢,估计不太高
招人的岗位都是忙得要死,或找人担责任。工资拿到手也就两千多。
那还不如当中中学老师,工资在3000+
我朋友打算报呢
反正工资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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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学院实行专职辅导员管理制_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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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实行专职辅导员管理制收藏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由专职辅导员负责。学院配备年级辅导员或专业辅导员。学生在校中遇到日常管理、日常教育、日常服务等一些问题都可以随时和辅导员联系沟通,共同解决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困扰。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配备等情况欢迎大家咨询QQ
2016年上海职业学院,选北大青鸟,入学签订就业协议.预约免费试听课,为您量身定制.零基础授课,学技术的选全国知名院校,咨询热线
哈哈哈,大学体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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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苏州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信息
【岗位类型】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
【招聘人数】2人
【岗位职责】
1、制定班级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建设并有效的开展工作。
3、了解班级学生主要情况,准确把握班级基本动态。
4、组织学生参加院、系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
5、重视学生党建工作,协助党组织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6、做好学生个别思想教育,努力解决学生各种思想问题。
7、做好学生品德评价、评奖评优工作。
8、做好学生请、销假工作。
9、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10、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1、教育培训:本科以上学历,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2、工作经验:大学学习期间,曾担任班长(团支书)或者担任校或院(系)学生会(团委)学生干部2年以上并曾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
3、知识/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素质要求: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有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团结同志,关心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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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辅导员工作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的管理,正确评价我校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立竞争机制,开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局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编办《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粤教工委思〔200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我院辅导员实行专、兼职辅导员制度,以专职辅导员为主,兼职为辅。专职辅导员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兼职辅导员从事公寓管理、心理辅导等工作。专职辅导员接受所在系与学生处的双重领导,负责所带专业(年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本条例为专职辅导员工作条例。
第二条& 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政治思想敏锐,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2.思想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办事公道;
3.性格开朗,兴趣广泛,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愿意为学生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自觉执行纪律;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
2.深入学生活动场所,定期与学生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积极主动地向主管部门反馈有关信息,针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实际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稳定工作;
3.提高管理水平,制定科学、客观、合理的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措施,做好学生的奖惩评优工作;
4.树立服务学生的意识,提高服务学生的水平,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做好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有关工作;
5.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沟通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抓好学风建设;
6.认真做好迎新工作、新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军训、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的择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7.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工作;
8.做好系学生干部的选拔、配备、考核和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建设;
9.协助院党委和团委做好学生的党建与团建工作;
10.完成院、系两级党政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基本工作要求
1.例会制度:
(1)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系主要学生干部会议,总结当月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交代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2)根据情况,与班主任沟通,适时召开有关班级的班、团干部工作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参加学生处统一组织的辅导员工作例会(每两周一次)。
2.档案制度:
(1)建立所带年级学生的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特困情况、心理变化、学籍异动、奖惩情况、学生住宿等;
(2)建立所带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档案。
3.联系制度:保持与班主任、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为全面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一方面要与班主任和学生常联系、常接触,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与家长常沟通、常了解,必要时向家长通报学生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取得家长支持,发挥双重教育的积极作用。
4.谈心制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定期和学生进行心灵沟通,交换思想。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学生进行至少一次目的明确、计划明晰的谈心活动,通过谈心了解学生的困惑和现状,做好进一步的引导教育工作。对一些心理波动较大,思想情绪不稳定的同学,谈心后要对谈心内容做一总结记录以备用,并根据需要报告系党支部和学生处。
5.走访制度:经常深入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作息状况(每周不少于三次),听取学生反映的意见,向系主管领导和学生处反映,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 人员聘用
1.由系提出招聘名额。
2.由人事处组织统一招聘。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事、各系、学生工作部门等相关单位根据辅导员任职条件及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选聘专职辅导员。
3.由人事处报学院审定后统一安排到各系。
第六条& 工作考核
一、考核的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工作态度、岗位工作量与工作实效考核相结合;
3.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4.坚持过程和结果考核并重。
二、考核的内容
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考核的方式
1.辅导员的考核实行本人自评、学生评议、系考核和学生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权重:个人自评占10%,系考核占20%,学生评议占40%,学生处考核占30%;
3.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指导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学生处作为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各系成立以系主要领导为组长,教师、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辅导员考核小组,负责对本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的程序
每学年进行一次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年9月末,完成对上一学
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按100分值给自己评分,并向所在系提交个人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2.学生评议:系考核小组组织所带班级部分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价表》,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3.系考核:在辅导员述职的基础上,对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系内评价表》,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考核: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表现等实际情况给予加减分,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处评价表》;
5.学院审核:学生处汇总各种考核结果,报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五、考核的结果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89&80分);基本称职(79&6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级。优秀名额不超过总数的15%。
(一)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的等级不能定为优秀。
1.辅导员会议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
2.辅导员工作日志填写不认真、不详细;
3.一学年因私事累计缺勤10天以上;
4.对学院安排的工作,完成的效率和质量不高。
(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在学生中散布违反国家政策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2.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重要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3.学生中有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4.由于工作不到位,使学院、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5.在开展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辅导员,学院授予&优秀辅导员&称号,发放奖金500元,并作为评选省级优秀辅导员和省级年度辅导员的人选;
2. 考核不合格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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