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执法证考试一名合格的执法人员人员名单

德州市法制办
平原县启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编外人员将被取消执法资格
近期,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平原县启动了新一代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并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准入资格和程序,全面将编外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平原县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审验换发工作的通知》,对新版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进行了集中部署。《通知》要求,对执法人员所持有效期为日,且目前仍在执法岗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证件进行审验,并统一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换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执法人员所持尚未到期的执法证件将继续有效,待证件到期后分批予以更换新证。在换发新版证件的同时,平原县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资格和程序,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通知》规定,办理到期审验和新增行政执法证件均需要提供统一格式的编制证明文件,并以全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为依托,对各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情况、人员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将编外人员排除在执法队伍之外。对于清理出来的编外执法人员,要全部及时调离执法岗位并收回执法证件;对因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收回证件予以注销;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收回执法证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在执法区域内报纸声明作废后申请注销。下一步,平原县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为该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供有效保障。
&------ 常用链接 ------
中国新闻网
山东省教育厅
中国教育科研网
------------------
&------ 常用链接 ------
中国新闻网
山东省教育厅
中国教育科研网
------------------
&------ 常用链接 ------
中国新闻网
山东省教育厅
中国教育科研网
------------------
&------ 常用链接 ------
中国新闻网
山东省教育厅
中国教育科研网
------------------
加入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2016年上半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发布日期: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浏览次数:字号:[版权所有: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蜀ICP备号-1
技术支持:四川川大智胜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网站维护: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 电话: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网站的大力支持。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
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县2014年度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县府办 法制局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知,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6月份前完成全市新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现将培训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报名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的范围。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3号)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中的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国家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由该行政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根据上述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专门规定和实行国家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外,市、县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都应当申领由省政府统一制发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作为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唯一合法有效的执法身份证明。
  (二)资格条件。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镇(街道、开发区)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二是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应当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中具备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报名有关要求
  报名工作以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为单位进行。各镇(街道、开发区)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核和上报参训人员,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编人员和工勤人员进入执法队伍。
  凡参加培训报名的人员须填写《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登记表》(见附表2),经所在单位和县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填写《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花名册》(见附表1),于 3月7日前将表格及电子版报县政府法制局,以便及时将培训报名情况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安排培训的具体时间和期次,凡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名的,年内不再安排申领证件培训计划。(《登记表》及《花名册》电子表格到邮箱(密码fzj123456)下载)
  联系电话:法制局 4212580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 【】 【】
Copyright (C) 2007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平邑县人民政电子政务办公室维护 鲁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