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没有年度考核表里面没有放曾经在学校工作,教育局每年做的考核表,有什么影响

据说今年有了新规,我是14年毕业的大学生!可是我的档案一直放在教育局没有放到人才市场去!据说今年出_百度知道档案可不可以一直放到原籍的教育局人事部?_百度知道在事业单位有一的年度考核表丢失,对将来的养老金问题有没有影响。考核表没有是不是说明有一年自己没工_百度知道往届毕业生档案问题 我是08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 因为毕业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现在的公司也不能保管档案 所以档案一直在学校 没有管它 是不是本科生毕业后学校可以免费保管档案二年啊 现在马上就到两年了 我该怎么办呢 PS:是本地户口 没有户口迁移问题 档案户口还放在原处不用管,可能需要交一点档案保管费。 或者被打回你家乡的人才市场;或者发去你所在单位地的人才市场;或者就干脆别管它,继续放在学校,超过两年学校也会继续接受的 我觉得你应该取出来存进人才,放在学校里永远是学生档案,而不是人事档案,况且别人一般一年后可以转正定级,你不想吗,学校可办不了转正。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是的,必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他们帮你做工作经历鉴定之类的东西,评职称的有用,很有用。教育局不具备保存档案的资质,即使放在那里,也还要返回人才中心。不是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更好,而是只有。 个人档案托管办理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委托人)凭身份证到我中心开《调档函》(档案在原工作单位需出具离职书面材料,档案已在我中心者直接按第三条办理);
2、本人(委托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3、工作人员审查档案和随调材料,本人(委托人)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缴清费用。
三、随档材料:
1、保留身份提供:
工资介绍信、行政介绍信、现实表现、婚况证明、《基本情况登记表》
2、单纯存档提供(除档案在本中心外):
现实表现、婚况证明、《基本情况登记表》

补充人事档案材料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委托人)凭身份证、存档合同和需补充归档的材料交我中心;
2、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将不属于归档范围材料退还来人;
3、工作人员将应归档材料存档。
注:未办理档案托管人员应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三、归档材料范围:
1、履历材料:履历表,流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等;
2、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职工、学员鉴定,年度考核表等;
3、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继续教育学籍档案(包括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评审表、晋升审批表,参加统考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现实表现,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民族、年龄、入党、入团、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的证明材料;
5、入党、入团材料:入党(团)申请书、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组织谈话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
6、奖励材料: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7、处分材料:处分决定,组织上对本人的通报批评材料,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法院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等;
8、录用、任免、聘用、工资、退休及各种代表会登记表:调资审批表,录用、聘用审批表,劳动合同书、续聘、解聘、辞退材料,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9、其他材料:有残疾的体检表、因工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民事纠纷判决书,结婚、离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登记表、审批表、生育指标申领表等。
四、收费标准:
免费服务。

提取档案办理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
二、办理程序:
档案转移是一种组织对组织的行为,严禁以私人名义提取和保管人事档案;档案转出时须先结清托管服务费。
1、非单位代理人员提取档案:
(1)到接收单位开调档函;
(2)凭存档合同、调档函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调档;
(3)工作人员查询档案;
(4)登记和转移档案。
2、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提取档案:
(1)持委托单位同意调出档案证明;
(2)到接收单位开调档函(档案继续放在本中心可不出具此函);
(3)凭单位同意调出档案书面材料、调档函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调档;
(4)工作人员查询档案;
(5)登记和转移档案.

都一样,只是它要专业点,还有就是只要它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就可以放你的档案,包括公司(目前只要国有大型企业才有权限),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档案存放不要断开,如果断开了之后连续工龄就不好计算, 是的,必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他们帮你做工作经历鉴定之类的东西,评职称的有用,很有用。教育局不具备保存档案的资质,即使放在那里,也还要返回人才中心。不是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更好,而是只有。 个人档案托管办理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委托人)凭身份证到我中心开《调档函》(档案在原工作单位需出具离职书面材料,档案已在我中心者直接按第三条办理);
2、本人(委托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3、工作人员审查档案和随调材料,本人(委托人)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缴清费用。
三、随档材料:
1、保留身份提供:
工资介绍信、行政介绍信、现实表现、婚况证明、《基本情况登记表》
2、单纯存档提供(除档案在本中心外):
现实表现、婚况证明、《基本情况登记表》

补充人事档案材料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委托人)凭身份证、存档合同和需补充归档的材料交我中心;
2、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将不属于归档范围材料退还来人;
3、工作人员将应归档材料存档。
注:未办理档案托管人员应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三、归档材料范围:
1、履历材料:履历表,流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等;
2、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职工、学员鉴定,年度考核表等;
3、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继续教育学籍档案(包括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评审表、晋升审批表,参加统考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现实表现,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民族、年龄、入党、入团、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的证明材料;
5、入党、入团材料:入党(团)申请书、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组织谈话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
6、奖励材料: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7、处分材料:处分决定,组织上对本人的通报批评材料,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法院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等;
8、录用、任免、聘用、工资、退休及各种代表会登记表:调资审批表,录用、聘用审批表,劳动合同书、续聘、解聘、辞退材料,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9、其他材料:有残疾的体检表、因工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民事纠纷判决书,结婚、离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登记表、审批表、生育指标申领表等。
四、收费标准:
免费服务。

提取档案办理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
二、办理程序:
档案转移是一种组织对组织的行为,严禁以私人名义提取和保管人事档案;档案转出时须先结清托管服务费。
1、非单位代理人员提取档案:
(1)到接收单位开调档函;
(2)凭存档合同、调档函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调档;
(3)工作人员查询档案;
(4)登记和转移档案。
2、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提取档案:
(1)持委托单位同意调出档案证明;
(2)到接收单位开调档函(档案继续放在本中心可不出具此函);
(3)凭单位同意调出档案书面材料、调档函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调档;
(4)工作人员查询档案;
(5)登记和转移档案.

都一样,只是它要专业点,还有就是只要它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就可以放你的档案,包括公司(目前只要国有大型企业才有权限),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档案存放不要断开,如果断开了之后连续工龄就不好计算, 我觉得你应该取出来存进人才,放在学校里永远是学生档案,而不是人事档案,况且别人一般一年后可以转正定级,你不想吗,学校可办不了转正。 或者被打回你家乡的人才市场;或者发去你所在单位地的人才市场;或者就干脆别管它,继续放在学校,超过两年学校也会继续接受的 档案户口还放在原处不用管,可能需要交一点档案保管费。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你的档案存放哪了?考研升职有四大影响--教育频道--中青在线 你的档案存放哪了?考研升职有四大影响 来源:职场 韦蔡红  如今不少大四学生刚毕业,有的已经找到工作,而有的则还在忙着找工作。随工作需要一并安置的还有档案,而记者采访时发现,鲜少有人重视个人档案的落实问题,有些跳槽的职场人更是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那么档案究竟是什么?档案对今后工作有何利弊影响?大家又该如何妥善地让档案与自己同行呢?对此,记者向中智、智正咨询等相关的HR专家进行了专门的采访。   案 例:档案在哪里自己也不甚清楚   小汤原在一家媒体就职,如今,他已跳槽至一家投资公司从事期货方面的理财。本来在媒体,档案都是由单位负责保管。现在的投资公司并不需要他的档案,所以他也不太明白该如何保管自己的档案了。问及自己的档案如今在哪里时,他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到底在自己户口所在街道还是在人才交流中心,小汤如今也是云里雾里。他感到,既然单位不需要档案,而档案似乎也不带来什么收益方面的问题,暂且就搁置在那里算了。   3成毕业生弃档案于不顾   档案是个人经历的真实记录,据悉,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称为学籍档案,一旦从高校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报到起,学籍档案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证明一个人身份、学历、资历最基本、最可靠的依据。   档案材料包括初高中毕业登记表、高考志愿表、高校学籍、学习情况表、实习鉴定表等。此外,还有学历证书复印件、转正手续、考核表、职称评定(报考)表、奖惩记录、出国记录及各种鉴定材料。每年,大概有70%的毕业生会到相关部门履行正常的人事代理手续,而剩余的30%则弃档案于不顾。有的职场人原本在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就职,对于档案的事也不用操心,可有的后来因为涉及到跳槽,再回去找档案时却发现原单位改制档案无法找到的情况,这样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必然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据介绍,毕业生如若丢失档案,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历史将不复存在,势必会造成不小的损失。   档案对职场的四大影响   1、养老金的领取   办理养老金领取的时候,要经过档案的审核,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受保时间等都是以个人档案的记录为依据的。如退休时需要依据档案认定个人出生时间,从而确定退休时间;需要确定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从而确定开始缴费或视同缴费的时间,以计算养老金金额等。除了养老金外,其他社会保险,如领取失业金等,也与个人档案相关。   2.影响转正定级和计算工龄   有很多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的有关手续,几年后仍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转正定级和工龄及退休金的计算。   3.影响评职称和工作调动   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转正定级后,才能成为干部档案,才能正常调动。而某些毕业生档案在毕业后既没有提交单位,也没有存在政府指定的人才服务中心,职称评定就会因手续不全而受到影响。这时,即使有了当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单位、国企的机会,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4.考研、出国等手续办理   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这些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开具相关证明,缺少档案将无法办理这些证明。   纵观毕业档案三大流向   1.把档案转到接收的工作单位   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适合人群:已落实工作的毕业生。   缺点:要求毕业时就能找到工作,时间相对紧迫   2.把档案留在学校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适合人群: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缺点:只有两年有效期,且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无法出具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首先必须确定在毕业时是否已签过三方协议,这是学生、学校和工作单位共同签的一个协议书,签了的话,报到证备注栏就不是空白,此时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   适合人群: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缺点:与就业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专家提醒:正确管理个人档案   就业指导专家建议,学生毕业后,如果工作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和户口,大家最好先把档案放在人才中心,跟人才中心签订代理合同,并建议以“就近原则”选择人才中心。如果毕业生选择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去工作,一时无法落户,可考虑先把户口和档案迁回原籍。而留在个人手里的档案,则要尽快交回原单位或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就得经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   对于跳槽人员来说,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要尽快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及时将档案转交新的单位。   对于不知档案在何方的毕业生,则要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联系,外地毕业生可向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咨询,已多次变换工作的人可向第一家用人单位咨询。   同时,专家也提醒应届毕业生,离校后,切记要向学校咨询人事档案、户口的去向问题。如果求职成功,可以向单位咨询如何接收人事档案,如果单位不接收档案,要问清楚档案可以转到何处。. 新闻晨报【责任编辑:贾 静】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期间,考生每天9:00至22:00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72小时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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