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三位一体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好考吗?哪里有培训?

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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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网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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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校已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审,正在公示,待教育部正式批文。如不能如期批准,则今年仍按杭州师范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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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第五章 综合素质测试和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综合素质测试: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13:00至17:00
地点:(1)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学前教育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2.测试时间和地点:
地点:(1)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学前教育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3.测试内容
测试分专业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具体各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汉语言文学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专业素养与潜质
⑤专业特长展示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思维品质
⑤特长展示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思维品质
⑤特长展示
思想政治教育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专业素养与潜质
⑤特长展示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专业素养与潜质
⑤特长展示
①仪态仪表②口头表达
③专业素养与潜质④特长展示
4.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5.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面试成绩。我校将按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二条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
2. 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有985、211院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等高校先修课程学分或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及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满分110分。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其他要求:
(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3)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语种不限。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5&&&&&&&&& 传真:5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s.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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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reserved浙江“三位一体”高考九大常见问题
  “三位一体”招生扩容,从1月份此新政正式出台至今,浙江在线教育热线(0、)就不断接到考生、家长的来电咨询。为此,编辑整理出疑惑较集中的问题,并根据各学校的《招生简章》予以解答,供考生参考。   所谓“三位一体”是指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问题一】什么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答:所谓的“三位一体”,是指建立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学校自主测试)和统一选拔考试(高考)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三位一体”招生录取时,综合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   【问题二】“三位一体”与普通高考录取有何区别?   答:普通高考是根据高考成绩录取;“三位一体”是根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但不同学校和专业,比例有不同的微调。如浙江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学院的综合成绩按3:2:5的比例计算,宁波大学的综合成绩按1.5:3.5:5的比例计算形成,温州大学的综合成绩按3:1:6的比例计算形成。   【问题三】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各高校的报考条件会有所不同,如:会考成绩需要达到几个A,重点参考学科是什么,各类竞赛和特长需要达到什么水平等,都有所差别。具体条件,考生需详细查阅高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的报考条件为例,考生需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测试5个(含)以上科目为A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问题四】报名时要提交个人陈述,个人陈述应该怎么写?   答:并非每所学校都要求提交个人陈述材料。学校的《招生简章》中会明确写出陈述材料需要包含的内容。   如温州医学院是需要提交一份字数在800字左右的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温医招生办的老师表示,要求报考学生提交个人陈述材料,主要是想对考生的经历、书面表达能力等进行考核,希望考生能言简意赅地把自己的特殊经历、优势、特点等一些关键内容表达出来。   【问题五】综合素质测试是考些什么?   答:有的学校综合素质测试以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的学校只进行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对时事政治及社会的关注度等方面。通常来说,考生无需做迎考前的特殊准备,以轻松心态参加测试即可。   【问题六】如果没有被“三位一体”录取是否会影响到正常高考录取?   答:如果考生通过了“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并填报了学校,即使没有被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也将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不影响接下来的正常录取。   【问题七】“三位一体”报名是否锁定,可否报多所学校或录取之后不去?   答:与自主招生不同,“三位一体”报名是不锁定的,无需与学校签约。考生的选择是完全自由的,在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报多所学校也可以在面试后填报其他学校。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三位一体”最终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今年大部分学校在录取时都只接受第一志愿的考生。   【问题八】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与高考正常录取的考生有没有区别?   答: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享有和正常录取的一样的待遇,包括申请贫困生资助、奖学金等。对于某些有突出特长的学生,部分学校也在考虑特别培养计划。   【问题九】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在哪里报名?什么时候进行综合测试?  答:详见下表 学校招生计划报名时间综合测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联系电话浙江工业大学文科20名 理科100名3月5日9:00至 3月13日16:003月23日至25日(含特殊才能测试)2杭州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80名;学前教育专业8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名。3月14日 至 3月25日4月21日至 4月22日8浙江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40名; 学前教育专业80名。 (允许兼报两个专业)3月5日 至 3月20日笔试4月7日面试4月8日(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提前至4月7日进行)5宁波大学文科30名, 理科60名3月10日9:00至 3月20日16:004月15日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科20名, 理科80名3月15日 至 3月25日4月21日 至 4月22日7浙江工商大学文科40名, 理科80名3月6日9:00 至 3月16日16:004月21日 至 4月22日9浙江理工大学理科65人, 文科20人, 艺术5人。3月8日8:30 至 3月18日16:304月8日3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七年制)30名3月15日9时 至 3月30日16时4月21日0 中国计量学院30名(理工类)。3月23日9:00 至 3月30日16:004月21日 至 4月22日0浙江财经学院文科30名, 理科70名3月15日上午9:00 至 3月25日下午16:004月14日 4月15日0温州大学学前教育专业30名(文、理科兼招); 建筑学专业30名(理科)。3月12日 至 3月25日4月15日0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学10名, 临床医学30名, 均为理科。 3月10日 至 3月25日4月15日5温大城市学院文科28名, 理科42名3月18 至 3月28日4月22日8
时间:03-22  责任编辑:you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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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师大等11所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作者:&&编辑:NanGua&&来源:&&浏览:2204
&& 时间:日
浙教试院[2011]6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同意浙江师范大学
等11所高校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
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温州大学、温州医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你们关于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请示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的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普通高校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是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的深入落实,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要坚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确保质量;坚持高校自主,严格监督;坚持总量控制,稳步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将高中选修课程纳入招生评价体系。
二、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学校要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着力完善高校自身的综合评价体系,提高人才选拔水平。要制订各环节操作细则,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强化保密意识,切实做好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三、要认真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信息,严格公示制度。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工作,加强监督。在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和考生犯规舞弊的,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严肃查处。如因组织管理不完善造成较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
请你们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精细管理,确保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1. 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2. 宁波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4. 浙江工商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5. 浙江理工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6.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7. 中国计量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8. 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9. 温州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10.温州医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1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专业40名;学前教育专业80名。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5日—3月20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允许考生兼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个专业);
2.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3月20日
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 材料递交: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单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就读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3月27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4.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用A4纸张打印测试通知书。
六、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4月7-8日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心理测试
(3)面试:
面试具体内容为:
(1)仪态仪表(2)口头表达(3)书面表达(4)特长展示。
七、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小学教育专业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小学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一类科目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参加二类科目组)。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师范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等组成的招生试点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组、专家组、纪检组、保卫组、宣传组。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3.本招生方案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
招 生 网: http://zs.
咨询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5
宁波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12年在涉海类、国际工商管理类等专业或大类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以培养特色人才。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报名考生须为一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9A及以上,其中英语和数学科目成绩须为A,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选修过普通高中选修课程中的知识拓展类或兴趣特长类课程,获得2个及以上学分。
2.报名考生须为一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6A2B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选修过普通高中选修课程中的知识拓展类或兴趣特长类课程,获得2个及以上学分,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艺术、体育特长类:艺术类需要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三、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为9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60名。具体招生大类和专业如下: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待定(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人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一类科目组的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宁波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浙江省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
总计划数为10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三、报考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测试5个(含)以上科目为A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1.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待定(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人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笔试:如通过初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如通过初审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环节。
3.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由两部分组成。
(1)中学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d.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e.体育特长类(限田径、篮球、游泳、羽毛球四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
面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素质特长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入选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分计分办法(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30%+高考文化分(含模块分)×5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报考人数的85%以内。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中学应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进行材料审核与推荐。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浙江工商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精神,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和方法,结合本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对象
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为120名,其中文科40名,理科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要求如下表: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0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文学、语言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待定(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人登录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邮编:310018)。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 学校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一类科目组的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商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1.学校成立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按照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相关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浙江理工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自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满足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分科类指定科目均为A等的条件下(其中理科生指定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科生指定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艺术生指定科目为:语文、英语),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文理科8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艺术类4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文理科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90人,其中理科65人,文科20人,艺术5人。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待定(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人登录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视报名情况和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进行笔试或面试,笔试或面试内容和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网上另行通知。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动画专业考生参加二类科目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动画专业安排在艺术类第二批提前录取,其他专业安排在文理科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理工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3.若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
3.有志于从事医学工作;
4.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A等的科目数不低于8门,其余科目不低于C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P等。
5.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A等的科目数低于8门,但不低于6门,其余科目不低于C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文学专著。
(4)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5)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6)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三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
招生专业: 中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计 划 数: 30名
科&&& 类:理科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具体方式详见招生简章)
2.书面材料递交。
申请人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项目如下:
①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②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证明,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③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④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渊源、对祖国传统医学的认识和思考等,不超过1000字;
⑦第一条第五款所列各项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非必须项目)
四、选拔程序
1.书面材料评审: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个人陈述等情况确定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7倍。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与中医学专业的契合度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本人综合测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3.若第一志愿填报浙江中医药大学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该项工作。
七、监督机制
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0
八、咨询联系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 &&
学校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邮编310053)
中国计量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为培养适应国家质量振兴事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探索本科人才培养新模式,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探索能力和发展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理工类)。
二、选拔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10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数学和物理须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两项):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总计划数为30名(理工类)。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网站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接收
(1)以学校为单位(需凭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当面递交;
(2)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院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邮编:310018(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23日上午9:00至3月30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时间:4月13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16日至4月17日。
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21日至22日。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30日。
七、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二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办法: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投档,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满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4。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
传真号码:4;
电子邮箱:zsb@
招生主页:xsc.
中国计量学院主页:。
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满足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分专业指定科目均为A等的条件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指定科目为:英语、数学,其他专业指定科目为:语文、数学),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0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
三、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为10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7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要求如下表: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待定(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人登录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并参考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视报名情况和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进行笔试或面试,笔试或面试内容和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网上另行通知。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一类科目组的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温州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学前教育专业30名。建筑学专业30名。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2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考生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下载《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下载并打印)为封面装订,于2012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高教园区&,邮编:325035,邮寄时请选择短信通知的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每日在网上更新最新收到的考生名单,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测试程序
(一)初审
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12年4月8日在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现场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综合测试前一天,到温州大学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4月15日
地点:温州大学(温州市高教园区)
2.测试内容
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学前教育专业:(1)仪态仪表;(2)语言表达;(3)艺术基础。
建筑学专业:(1)素描;(2)思维能力;(3)空间想象能力。
(四)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2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6.
3.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zs.
通讯地址: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
温州医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需要,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有志于从事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等医学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8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总计划数为40名,科类为理科。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待定(具体方式详见招生简章)
2、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温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
学校将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一类科目组的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
咨询地址: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5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院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招生计划及学业水平测试单科主要参考科目
总计划数为70名,其中文科28名,理科42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单科主要参考科目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单科主要参考科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2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3.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3月25日16点,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2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5.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院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五、综合测试程序
1.书面评审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4月初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
2.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办理网上确认、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等手续。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9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3.综合测试
①综合测试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会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院招生网的通知。
②我院面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4月21-22日,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我院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100分)×20%+学院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其中主要参考科目A等计25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学院综合测试成绩
3.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院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
学院招生网: http://
咨询地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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