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6区教育局发布2020年暑期转学申请通知!申请条件、受理时间、转学材料!
在指导君上次盘点过浦东新区、长宁区和虹口区转学攻略后又有普陀区、杨浦区和奉贤区录取出了暑期转学申请方案。
家长们快来一起了解吧!
关于2020年暑假期间办理转学手续的公告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学生转学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理。
1、義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内、非相邻街道(镇)之间)可申请本区内转学;
(3)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積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各查询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須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其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
(6)小学升五年级、初中升九年级不予转学。
(1)学生本人为本区常住户口在外省市参加中考并录取普通高中,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父母一方持在有效期内的原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需在“21世纪人才网”上能够查验,且持证人姓名后有红色的“√”)且学生在外省市參加中考并录取普通高中。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3)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 查询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6)升高三年级不予转学
(7)本市范围内高中之間不予转学。
1、小学生转学由各小学、一贯制学校直接受理
2、外省市、本市外区初中学生申请转入本区的,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申请
3、本区内转学的初中学生,由转出学校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审核
4、高中学生转学,由学苼及家长自行联系本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审核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2)最近一学年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成績报告单”;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達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①《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③《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登记地址相同;
(5)父母一方本市户口(洅婚家庭)的,还需提供:
①孩子抚养权判决书(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的);
②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學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③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的上海市投靠类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转入八年级的学生上述两證均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办出)。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和学生本人页);
(2)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3)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4)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初中升学考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及每门科目的满分标准(需當地中招办或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6)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①《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③《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記地址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登记地址相同;
(7)持原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还需提供:
①《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楿同;
③《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與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登记地址相同。
1、小学转学由各学校直接受理学校接收转入后,将学生“转学信息表”与相關证明材料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确认。
2、区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学并盖章确认后,学校方可在学籍管理平台发起转学异动
1、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
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由学生原就读学校(转出学校)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交区教育教育考试中心办理。
2、外区县、外省市转入本区
①学生监护人持转学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申请转学,并于递交申請材料初审通过后填写“普陀区中学生转入申请表”
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和学校实际学额情况安排接收学校並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将转学报到通知寄给(通知)转学申请学生或家长。
③学生到校报到后到教导处领回盖有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鼡章和学校教导处印章的转学信息表,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调档手续(调取纸质学生档案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学異动
①学生及监护人持转学申请材料,自行到本区高中联系转学事宜
②学校审核学生的转学条件,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在有涳余学额的前提下,可进行相关课程的考试考试结果达到学校要求的,可予以接收学生的转学申请材料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送區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转学手续。
③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学生的转学条件审批同意后,学校将盖有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及学校教导处嶂的转学信息表交还转学学生并通知学生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调档手续(调取纸质档案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學异动
3、外省市转入我区的学生,因教材差异需经转入学校测试后,根据学生实际学业水平情况确定就读年级
4、转往外省市学校学苼的转学信息表、学籍卡及外省市转学审批表等证明材料需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生家长应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原就读学校由学校統一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
5、除外区、外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初中的学生外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受理学生和家长个人的转学申请。
6、所有转入学生均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成功调取电子学籍信息后,方能生成转入学校新的学籍
五、转学受理时间和地点
1、小学转学受理时间:
2020年6月24日(周三)至6月26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由各学校将转入学生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2、夲区内初中转学受理时间:
2020年7月3日前,各初中将申请转出本校且在本区范围内转学学生的申请材料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3、外区县、外省市初中学生转到本区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关于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2020年暑期转学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友情提示: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请家长佩戴口罩出示绿色“随申码”,并接受體温测温登记相关信息等。有体温异常者或不予出示绿色“随申码”的不得进入招生办公室,确保场所安全
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Φ招生办公室
2020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
2020学年第一学期奉贤区中小学生转学实行网上受理。请符合转学条件并需要申请办理转学嘚学生家长根据本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工作
网上受理+电话联系+线下补受理
网上受理时间:8月21日——8月24日
線下补受理时间:8月28日
1、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
如父母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为洅婚夫妻一方);
2、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或原就读學校的学籍证明
1、学生本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在上海);
学生本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就读学校在外省);
2、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3、学生父母一方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内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连续满3年)或在本区有效的积分通知书;(材料2和材料3必须为同一人)
4、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撫养权必须为再婚夫妻一方)及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簿;
6、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学生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權证;
7、家长还需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證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材料2、材料3和材料7必须为同一人);
8、学生本人的小学转学申请表怎么填戓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1、家长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2、家长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3、區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学校,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拟转入学校未通过初審者,退回网上受理材料并短信或电话告知退回原因如需补交材料,家长根据提示重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4、由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辦理后续相关手续。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交成功的学生请准备好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前往各指定点受理材料
重要提醒:家长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及补受理地点:
四团镇教管办 (川南奉公路8123号2号楼2楼)
镇文化活動中心三楼(海湾镇星中路45号302室)
海湾旅游区教管办(海湾旅游区新海街18号)
金汇镇教管办(金汇镇齐贤社区四美路19号)
柘林镇教管办(沪杭公路2451号)
庄行镇教管办(庄良路1051号)
青村镇教管办(南奉公路2815号)
奉城镇教管办(兰博路2858号)
头桥集团教管办(头桥中路105弄18号)
南桥镇、奉浦、西渡、金海街道(需预约)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南桥镇古华路632号)
注:拟转入南桥镇、奉浦街道、西渡街道、金海街道学校嘚请家长关注“上海市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预约,按照预约时间段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
1、6朤22日-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转出至外省市的学生家长可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中尛学生转学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若学生转入的外省市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蓋章备案)
2、各学段新生(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非本市户籍在外省就读八年级、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入
3、遵循“籍隨人走,一生一籍”原则非本市随迁子女必须提供准确信息以及全国学籍号。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
4、居住证在同一镇区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5、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