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本西方奇幻森林主角名字的书的名字,中国人写的。

提起狄仁杰,你会想到什么?那个常常摸着胡子,说着“元芳,你怎么看”的中年胖大叔?
还是徐克电影里,奇幻瑰丽的场景比角色更让人记得清的刘德华或赵又廷?
但不管形象如何,狄仁杰身上都会有一个深入人心的身份——神探。面对各种案件和困局,狄仁杰足智多谋,每每都能逢凶化吉,简直无所不能。为官断案、与民除害的他,更被很多人视作“中国古代第一神探”,“东方的福尔摩斯”。
但是你知道吗?两做宰相、桃李满门、力主武则天还政李唐的狄仁杰,虽然也曾一年内审清17000多件积压案件(《旧唐书·狄仁杰传》:周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但他并不以断案闻名。先贤、政治家、“唐室砥柱”&&,狄仁杰名扬青史源于他为官时的卓著政绩。更让人意外的是,狄仁杰断案如神的传说,其实出自一位国际友人的手笔。这个人就是荷兰人高罗佩。
自小热爱中国文化的他,1949年用英文写了第一本以狄仁杰为原型的侦探小说《迷宫案》,此后更一发不可收拾,用了22年写成《大唐狄公案》系列。而随着《大唐狄公案》被翻译成29种文字,在38个国家出版,狂销2000万册,Judge Dee(狄仁杰的英文名)风靡全球,自此进入“神探”行列。《大唐狄公案》,也成为所有“狄仁杰”探案作品的根源世界。1969年,英国人拍了一部6集电视剧《Judge Dee》;
| 英国 ITV1969出品的系列剧《Judge Dee》剧照1974年,一个美国导演拍了第一部狄仁杰电影《Judge Dee and the Monastery Murders》(中文名《朝云观》);
| 美国导演Jeremy Kagan拍的《朝云观》还有大量的小说连还画。
至于《大唐狄公案》有多好看?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说:“故事魅力无穷,新意迭出”。《芝加哥太阳报》说:“大唐狄公案写出了中国唐代的所有魅力、残忍和高深莫测。”我国著名国学大师南怀瑾更称:“这书只要拿起来,就放不下了。”而今,古典君便将这本拿起就放不下的书,推荐给您。
这个“老外”作者比中国人还像中国人高罗佩,字芝台,本名是罗伯特·汉斯·古利克。小时候家里的中国瓷器上的文字,让他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进入大学更是以汉学作为专业。除此,好学的他,还学通了英、法、德、汉、日、藏、梵文等15种语言。1935年,25岁的高罗佩成为外交官,首次任职被派驻到东京,此后也多在东亚南亚地区。(1943年担任荷兰流亡政府驻重庆使馆一秘)虽然责任重大兼有案牍劳顿,精力旺盛的高罗佩却总能挤出时间留给自己的兴趣爱好。他说,他自己明白一身三任各有目的:外交官是他的职业,工作却只有暂时意义;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学术有永久价值;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是消遣。于是外交事务之余,他收集文物,练习琴棋书画,研究汉学,创作以中国为背景的探案小说。
| 高罗佩的便签高罗佩20岁开始练书法,终生不辍“高体”字独树一格、风姿高迈
| 高罗佩在书房抚琴高罗佩师从叶诗梦学古琴在重庆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组织天风琴社
| 高罗佩考证中国文献中的猿并亲自养猿长期观察,作《长臂猿考》为了近一步接近自己的“中国梦”,高罗佩还娶了位中国姑娘。后来在自传里,他这样写道:当我在订婚后开始更好地认识我的未婚妻时,我发现,能让婚姻变得美满幸福的一切因素她都具备了。.......要和一个西方妻子永远幸福,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实现共同幸福的最大可能性在于我应该与一个亚洲女人,尤其是一个中国女人结婚。
| 高罗佩夫妇古装照也是在重庆,高罗佩读了《武则天四大奇案》,自此爱上中国的公案小说。那时的中国读者宁愿读三流的西方侦探小说,也少有关注本国历史上出色得多的公案小说。高罗佩十分遗憾,于是抱着让更多人了解中国古代侦探故事的想法,开始了“为中国神探鸣不平”的创作。原型?自然是他最爱的“狄仁杰”。
|《武则天四大奇案》《武则天四大奇案》里,狄仁杰上半部作为县令,侦破了3个并不相连的杀人案;下半部则是进京整肃朝纲,恢复李唐皇朝。人物其实也挺单薄,并没有立起来。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却不一样,凭借他深厚的汉学功底,他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有始有终,背景有史有据,案例也是有所记载且有现实意义的奇案悬案。说狄仁杰是高罗佩的创造,没有任何夸张。你能从中了解到中国的典狱、刑律,也能从中了解到中国的社会人情,同时中国算盘、中药、宗教、行刑(如凌迟)、古乐器、阴阳八卦等均有涉及。也难怪,美国外交部曾规定,到中国任职的美方人员都要阅读,以加深对中国人的了解!
这个狄仁杰性格非常讨人喜欢一点也不古板传统的公案小说中,像包公、彭公、施公皆是一板一眼、清正廉明,少了些人情味。《大唐狄公案》里的狄仁杰则不同。首先,这个狄仁杰武力值爆表。手拿雨龙宝剑,一个人就能解决战斗。其次,这个狄仁杰十分接地气。与传统清官或高坐明堂或郑重其事的询问访查不同,狄仁杰断案是有规律的,先去嫌疑人家开个小小的座谈会,让手下往妓院、赌馆和乞丐聚集处走一遭,看看有什么街坊八卦;实在找不到线索的时候,又扮作郎中上街走走,从生活市井中发现些什么端倪。
| 高罗佩曾为《大唐狄公案》绘制的插图再就是,这个狄仁杰非常懂得灵活办案,在法理和人情间找到平衡。比如备受圣上推崇的孙天师杀了人,狄仁杰心知无法奈何这位当朝红人,只好将其骗到窗边,让天师意外丧命。而面对杀了无赖前夫的郭夫人,狄仁杰不仅为她保留了最后的体面,还让想随夫人而去的郭大夫背上新的责任以免轻生。这个狄仁杰或许不完美,却正直而真实。重效率而轻缛节,讲操守而又善变通。他或许也曾牺牲过小部分人的利益,但却始终是在为大众,为捍卫正义着想。
这里的案件设计精妙又古色古香中国味十足《大唐狄公案》里很多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也有很多史实依据。比如很多影视剧里用过的《铁针案》:无伤无病,为何突然暴亡?就取材于《棠阴比事》中铁钉杀人故事。《黑狐奇案》女诗人玉兰的原型是鱼玄机,这个案子里也用了她鞭笞使女致死的故事。而高罗佩不仅从中国故事取材,更创新性地融合了西方推理小说的精华所在。比如密室案,都带上了浓浓的中国古典文化色彩。《朝云观奇案》里,绘在墙上的阴阳太极图符让狄仁杰灵光闪现;《湖滨奇案》里,揭开密室之谜的关键,是一盘围棋棋局。
|高罗佩为狄公案小说手绘的地图除了考究的细节,这本书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优美的文字。是的,你没有看错,高罗佩的中文造诣,比大多数中国人都好得多。运转鸿钧包万有,日星河岳胎鲜。人间万物本天然。恢恢天网秘,报应总无偏;在位古称民父母,才华万口争传。古今多少圣和贤。稽天行大道,为世雪奇冤。这是高罗佩自己用中文翻译的《迷宫案》里的文字,像不像明清白话小说?而其他案件的翻译者,也不遑多让。像此次推荐的这个版本,更是由上海翻译家协会理事黃禄善先生等近20位教授、翻译家倾力献译!所以,读这个故事时,你完全感觉不到这是一个外国人写的。厚重的大唐盛世遗风更是扑面而来。
《泰晤士报》说:大唐狄公案是高罗佩在世界侦探小说领域内开创的极其珍贵的一个支脉&&精彩纷呈,扣人心弦。而这样一本严谨又通俗耐读的系列小说,这样一本完美展示中国社会生活图卷的小说,如果还没有开始读,阅读生涯未必不是一件憾事。
前所未有的推理盛唐浓浓的中国古典文化外国人了解中国的必读书精妙的案件设计风靡全球的悬疑经典东方推理殿堂级世纪小说NO.1《大唐狄公案系列》(全收录,全6册)一字未删,典藏之选·美物计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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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ider.nosdn.127.net/be4fa507ff57d14e23c133.jpeg西方的饕餮盛宴--《飞(奇幻世界)》2009年11期
西方的饕餮盛宴
【摘要】:正说起西方的宴会,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在心底发出"哼"的一声,然后作出纯洁地45度望天、用鼻孔看人状。西餐?那玩意儿偶尔玩个情调、请女朋友吃顿烛光晚餐还可以,真的要谈吃,西方的宴会赶得上我们祖国博大精深的美食文化么?
【分类号】:K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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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精灵三部曲》《冰风谷三部曲》《猎人之刃三部曲》《血脉(几部曲忘了)》国人的魔幻小说像玄幻的,大招没副作用,无限连。小招和大招一样没冷却时间,无限连射,还不需要物品辅助,图腾辅助,法书辅助。都是无限精神,技能无间歇,什么也不用拿,急了能狂砍的·······不知是什么了,神吧。就见了一个国人魔幻是放大招搞不好要死的,还没记住叫什么~~~~。《武僧》就免得看了,不知是谁写的DnD规则的小说,看上去像国人的,主人公都干到神那去了······有点玄。
采纳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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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小说唯一我认为好的是《亵渎》;但是这本书写的唯一缺点就是为了每天凑字,写了太多垃圾进去。国内的商业文化不行,打比方说吧, 一个作家写本书,如果作家没有什么名号,出版都是问题,并且盗版的问题也会导致作家根本不能靠写作吃饭。人活着毕竟为了吃饭吧,如果连吃饭都成问题,谁会去写书?
小太刀杰克
小太刀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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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写作的奇幻小说的确垃圾居多,可能一千部当中九千九百九十九部都是垃圾,一部凑合能看;一万部当中难得一部不错的。这就像是让土生土长的欧美人写武侠小说,太难为人了!所以,你决定读一些西方本土作家的小说是正确的选择。(再加上奇幻文学在中国本身就是新兴的产物,因此“作家”大多都是网上的在校学生和其他社会上的年轻人,素质本来就低,我是说专业素质,精品就更难得了。)首推萨尔瓦多先生的作品。最有名的莫过于《黑暗精灵》了。之后还有例如《光芒之池》等等。幸运地,这些优秀的作品在大陆已经有了非常棒的译本,我就曾在书店里见到过这些作品的中文版。简单地翻了几页,翻译非常到位。(《黑暗精灵》的译者是台湾的朱学恒,非常有学识的一位文人!)如果你能耐下性子读这些小说,你甚至能洞悉西方人的价值观。因为抛开了历史事实,这种幻想类型的小说更能承载白人们的理念和价值观。PS: 还是强烈推荐您从萨尔瓦多先生的作品入手。到谷歌或百度搜索引擎搜索他,包括中英文的名字,查找信息。这个作家有意思,我见过他本人,当然不是面对面,而是在一次活动上。他谈及过他的创作,他是性情中人,成名作《黑暗精灵》的创作过程令人忍俊不禁,和中国《七侠五义》的创作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民间作家写最早期的武侠小说《七侠五义》时,从生活中取材;“钻天鼠”就是天花板上的耗子,“涉地鼠”就是阴沟里的耗子;还有两个姓丁的侠客就是墙上的两个钉子...而萨尔瓦多说,主人公崔斯特.杜厄登的搭档,一只魔法黑豹就是他家的黑猫,连名字都一样!(笑)
红发杰斯特
红发杰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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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之轮,乔丹写的。非常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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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大陆`天魔神谭`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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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鄙视国人的小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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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G】西方人喜欢魔幻游戏,中国人喜欢武侠游戏,二者比较
魔幻游戏可以任意打造幻想中的世界,而武侠游戏多结合历史题材....难道这也和大脑发育差异有关?看过西方心理学介绍,认为:英语等西方语言中有虚拟语气,而母语对幼儿脑发育影响较大,所以西方人想象力丰富。汉语等语言中数字单音表述,且为十进制读音,有利于幼儿对算数的掌握,所以中国人算数速度快...(西方心理学似乎有点自夸的嫌疑啊)
单机吧明显喜欢魔幻和西方不喜欢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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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我觉得这和思想有关 外国人整天拍科幻片 中国人整天拍武侠片 一个开创思维 一个封建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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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喜欢,怎么破
我感觉是因为传统文化的不同,西方人那都是中世纪魔幻,他们的文化就是如此,中国人的武侠也蕴含了中国的传统,各有所好。这跟人身体有啥关系,如果把一个中国人从小送去西方教育成长,他接触的都是西方文化,那他也喜欢西方的魔幻
猜猫和猪有何区别?
我喜欢仙侠,然而并没有什么可以玩的
额,dj吧大部分喜欢西方,而且现在除了女的,没多少人喜欢武侠
不不不,你想想,如果亚洲面孔出现在魔幻人品个。里面总有种说不出的不伦不类的感觉,再加上中文语音的话更是别扭。这跟文化有关而已。
不是喜欢玩武侠是没得玩好吗。以前完美世界就是仙侠类的人气真心不错。但就单机来说仙侠修真魔幻题材技术难度太大没人愿意做。想当年的刀剑封魔录跟情殇。都算是魔幻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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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神一个问题,在起点写纯西方魔幻类小说是不是在找死?
以前看蓝晶的魔法学徒,感觉那种世界观设定很不错,所以想学那种风格写一下。不带穿越,不带武功,只有魔法的,人名地名也用西化的名字。可后来发现起点各大排行榜中几乎没有这种类型的文章,即便是奇幻类的,也大多是穿越到异界大陆的。现在还在连载的纯魔幻类书籍几乎都没有,我心里不由得有些打鼓。所以想来问一下,是不是此类的小说不符合读者的口味呢?
就是在找死——
写得好怎么都行 起点上就算是 龙枪编年史照样有人看
但是如果各方面不够好 那反正都一样 只不过是竞争的激烈程度不同而已
只能说难,掂量一下自己,想写就写,看你想达到什么目的了
我删了吧。。。。
我给你几点建议:1.人名,地名别太拗口。2.翻译腔不要太重3.最好能有点西式幽默4.别全是长句子,长短句搭配5.写个好开头
历史类的容易签约,然后到字数就必然上架,之后一个月挣个至少一千块,还不是美滋滋
小酒馆里仅剩一桌客人了,几个酗酒的醉汉坐在一起,每个人都是大着舌头自言自语,完全没有在意其他人在说什么。酒馆的老板娘在柜台里打着哈欠,心里咒骂着那些醉汉。 
门口的风铃突然响了一下,老板娘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进门的是一位中年男人,长相普普通通,脸色有些苍白,身上穿着一套有些掉色的长袍,看着像是一个混得不如意的小文员。 
还没等老板招呼,中年男人首先开口,“你好,我想住宿。”男人的声音非常温和,虽然声音不大,却让她本来有些烦闷的心情变得平静下来。“好的,先生,三十个铜币。”老板娘客气地回答着,顺手指了指柜台上立着的价目牌。  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徽章,对准价目牌轻轻一碰,一阵微光闪过。老板娘微笑着对他说:“先生,请上二楼右右手边第二间。”男人点头回礼,迈步向楼梯走去。  “要是每天来的客人都像他一样就好了”老板娘小声嘀咕着,揉了揉发胀的额头。“奇怪,为什么我没有记住那位先生长什么样子。”正准备回想的时候,一桌醉汉总算准备走了,老板娘连忙假笑着招呼他们离开,转身便骂骂咧咧地收拾杂物,准备打烊。  中年男人来到老板娘指的那间房,手扶房门低声念了一句,一声轻响,房门自动打开了,待他进入房间后,门又自动合上。  还没等到门关严实,他的脚步便已经不稳了。好在房间不大,奋力走到床边后便一下子瘫倒在床上。中年男人双目紧闭,一点呼吸的迹象都没有,仿佛一尊没有生命的蜡像。过了半响,他的胸口剧烈地颤动了几下,紧接着他坐了起来,一副精神矍铄的样子,完全看不出刚刚的虚弱。  中年男人伸手掏出刚刚付房费的那枚徽章,乍一看还以为徽章的图案是两个圆环,仔细端详才发现是两条绕在一起的衔尾蛇。只见两条衔尾蛇虽然纤小,却打造得栩栩如生,蛇头一左一右相对着,蛇嘴紧紧的咬住尾巴,蛇身的鳞片也是片片分明。  他用拇指抚摸了一下两条衔尾蛇,嘴里开始低声地呢喃着什么。他的语速时缓时急,音调也非常怪异,与其说是语言,不如说是一首诡异的歌曲。呢喃几句之后他便安静下来,徽章却产生了奇异的变化。只见两条衔尾蛇仿佛活了过来,一边吞着自己的尾巴,一边缓缓地旋转起来,当转到两个蛇头聚拢在一起时,蛇眼突然发出了一阵柔和的绿光。中年男人讲徽章放到桌子上,绿光不一会就凝结成了一段虚像。虽然看着影像有些飘渺,但是却也让人啧啧称奇了。  “我该叫你克劳维男爵呢,还是弑君叛国者尼尔·克劳维呢?”虚像里有一个披着斗篷的人,由于斗篷的遮挡,看不清他的面貌,仅能从声音里听出他是一个男性。  “我活不了多久了。”中年男人平静地回了一句,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事情。神秘男人沉默了一会,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欺诈之神的信徒居然被别人算计,你也够失败了。”  “没办法,有些人虽然不信奉欺诈之神,但是他们行为比我更符合教义”中年男人苦笑了一下。  “有什么遗愿么?”神秘男人没有继续调侃他。  “哈维,还记得小时候住的那所孤儿院么?老师没有接走咱们之前,那里就是咱们的家。”中年男人神态安详的说着,“三天前我将一名婴儿放到孤儿院的门口,我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件东西,你到了就会找到他的。那里终究是不安全的,哈维,带他走,让他健康地长大。”  “到死你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理想么?你不如让我帮你报仇好了。”叫哈维的神秘人有些反感了。  “我只想让他平安的长大,这世上我只有你们两个亲人了,我希望你们都有一个好归宿。”  “得了吧,不被你牵扯进去就是我最好的归宿。”  “哈维,别忘了,老师说过咱们都不可能有孩子。我不需要你给我报仇,更不希望他长大回来报仇。我只希望你们能远离肮脏的一切,忘掉自己的身份,好好活下去。”中年男人情绪有些激动。  “孩子有名字了么?”神秘人似乎被说动了。  “你给他起吧,以后你就是他的父亲了。”中年男人听到神秘人的回答,情绪更加激动了,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你怎么办?别说就这么安心地去死,你要是想活下去,即便被肢解也可以活下去的。”  “变革总是要流血的,陛下的血已经献出了,既然如此,我又何惧追随陛下呢?只是这一天来得太早了,太多的事情都还没有做。”中年男人一脸平静地说道。“哈维,相信我,真的不要为我报仇,我已经看开了。变革只是短暂的停滞,不会倒退,谁也无法抗衡。只是下次一次面对那帮蛀虫的,将不会再是铺着红色绒布的会议桌,而将是献血涂红的断头台。”话已至此,神秘人已经明白他死意已决,便不再说什么了。二人对坐,相望无言。许久过去,神秘人说了一句“珍重,诺克”,影像便消失在虚无之中。  “诺克?也只有你记得这个名字了。从今天开始,你也忘了吧。”中年男人欣慰地笑了一下,喃喃自语着,“陛下,事情做得差不多了,等我把收尾做好,我也将要走了。” 
天启历日,科恩王国国王阿穆多一世被刺于自己的生日宴会上,国王的首席秘书尼尔·克劳维男爵被视为头号嫌犯,克劳维男爵以挟持国王唯一的子嗣逃离王都,下落不明。随后在其家中查出异教徒祭祀邪神的祭坛,全国哗然。随即阿穆多一世的弟弟查克亲王继承王位,王号查克一世。查克一世继位即宣布先王的改革政策都是受异教徒克劳维的蛊惑,所有政令皆为祸国之策,一律废除。同时宣布全国通缉弑君者克劳维,并竭尽全力追回先王的子嗣。  3月16日清晨,奥山城一家孤儿院里,院长发现门口有一名遗弃的婴儿。一周之后,婴儿离奇地突然失踪了。
天启历日,科恩国王阿穆多四世被刺于自己的生日宴会上。国王的首席秘书尼尔·克劳维男爵被视为头号嫌犯,谣传克劳维男爵已挟持国王唯一的子嗣逃离王都,下落不明。随后在其家中查出异教徒祭祀邪神的祭坛,全国哗然。两天后,阿穆多四世的弟弟查克亲王继承王位,王号查克一世。随即宣布先王的改革政策都是受异教徒克劳维的蛊惑,所下政令一律废除。同时宣布全国通缉弑君者克劳维,并竭尽全力追回先王的子嗣。  3月16日清晨,奥山城奥丁孤儿院门口发现一名弃婴。两周之后,婴儿在保育员的眼皮底下离奇失踪。———我认为这样开头比较好,简单,直接,留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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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可以,我看完有兴趣读下去了,求书名
还可以啦,看下去了只要还可以,就都会看下去。这个为第一章吧,之前那个为序章。还是那个咯,就是时间。1553年,真的很少有读者会认真去记,万一到时候连自己也写错了,读者就更乱了。这些还看不出来水平,等你切入到主题时才能真正看出吸不吸引人。尽量快切入吧
茂密的枝叶遮挡住了炽烈的阳光,将炎热也挡在了森林之外。除了枝杈的鸟儿鸣叫着,几乎没有什么声音。粗壮的大树之间偶尔夹杂了一些灌木丛,几头野鹿低头吃着灌木从里长出的野果,微风吹过,野鹿们的耳朵微微颤动着。  “砰”短促的弓弦声划破空气,野鹿们几乎在同一瞬间四散逃离,然而其中一头刚抬蹄便踉跄几步倒地不起。花翎羽箭深深地插入了它的颈部,让它痛苦地喷着鼻息,艰难地发出几声微弱的低鸣,仿佛在像同伴呼救。又挣扎了几下,带血的白沫开始从它嘴中渗出。  远处传来了一道欢呼,紧接着是皮靴略过草地的沙沙声,皮球般的小胖子气喘吁吁地跑了出来,短粗的小腿碰碰地踏着草地,老远看着还以为是头小野猪。不过十五六岁,穿着身明显是订制过的加大号猎装,走起路来显得更加笨拙。脸上的肥肉油光噌亮,配上稀疏的雀斑,活脱脱就似块加过香料的烤肉。  小胖子跑到野鹿面前,低头确认了一下,便向刚刚跑来的方向兴奋地大喊着:“赶紧过来啊,射中了,射中了!”随着阵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又有两个同龄的少年走了过来。前面这个穿着身克罗地亚风格的褐色长袍,手里捧着本陈旧古卷,白皙的肤色加上单薄的身体;另外一个则穿着身麻布短衣,敞开的胸膛呈现出古铜色,背后背着与他身材不太相称的长弓,体型虽然看不出健壮的肌肉,却是匀称结实。 ——楼主,自作主张修改了下 
我也写了本西玄,可看了你的序章,自愧不如,如果全本都有序章的描写力,你的书能大火
写得挺好的,继续啊
茂密的枝叶遮挡住了炽烈的阳光,将炎热也挡在了森林之外。除了枝杈的鸟儿鸣叫着,几乎没有什么声音。粗壮的大树之间偶尔夹杂了一些灌木丛,几头野鹿低头吃着灌木从里长出的野果,微风吹过,野鹿们的耳朵微微颤动着,一派闲适的景象。  一个短促的响声划破空气,野鹿们几乎在同一瞬间四散逃离,然而其中一头野鹿刚一抬蹄便是一歪,踉跄几步就倒地不起。一根羽箭插入了它的颈部,让它痛苦地喷着鼻息,几声微弱的低鸣,仿佛在像同伴呼救。挣扎了几下,野鹿的动作渐渐放缓,直至气绝。  远处传来了一声欢呼,紧接着是略过草地的沙沙作响,一个小胖子气喘吁吁地跑了出来,短粗的小腿碰碰地踏着草地,老远看着还以为是一头小野猪。小胖子看着年纪有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明显是订制过的加大号猎装,走起路来显得更加笨拙。脸上的肥肉油光噌亮,配上一些雀斑,活脱脱就是一块加过香料的烤肉。  小胖子跑到野鹿面前,低头确认了一下,便向刚刚跑来的方向兴奋地大喊着:“赶紧过来啊,射中了,射中了!”紧接着是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又是两个同龄的少年走了过来。只见到来的两个少年,一个穿着一身褐色长袍,手里捧着一本书卷,白皙的肤色加上单薄的身体,显得有些瘦弱;另外一个则穿着一身麻布短衣,敞开的胸膛呈现出古铜色,背后背着一把与他身材不太相称的猎弓,体型虽然看不出健壮的肌肉,却是匀称结实。  长袍少年走过来看了看地上的野鹿,不满地对背长弓的少年说到:“诺克,你就不能等我录完图鉴再发弓么?这下可好,只能录下射死的了,图像太难看了。”  被叫作诺克的少年腼腆地笑了笑,憨憨地回答,“你一举起那本书就会发亮,草鹿最是机警,我怕你还没等录上他们都跑光了。”  小胖子一看这样,连忙来打圆场,“埃迪你这是干嘛?诺克也是为了大家好么,至少现在我们获得了一头草鹿啊,大不了下次遇到让你先录图鉴好了。”被叫作埃迪的长袍少年还是一脸的不满,嘴里嘀咕着,“草鹿本来就不多见,哪有那么容易再遇到。算了,还是先录入好了。”  只见埃迪对着倒在地上的草鹿旁边,举起了手中的那本书。书的封皮是暗红色的,没有过多的修饰,仅是在书脊上有一些描金咒纹。埃迪用手轻轻抚摸了一下书脊,那本书缓缓地脱离了埃迪的手,漂浮在空中,并且自动翻到了空白页。一阵亮光闪过,书又重新落入埃迪手中,空白页渐渐显出一副图像,正是死去的这只草鹿,连颈部的那支箭都绘于纸上。图像旁边还有一行注解:科斯汀草鹿,天启历日,埃迪·克莱记录于科斯汀森林。站在一旁的诺克聚精会神地盯着埃迪的举动,尽管这已经不是埃迪第一次录入图鉴了,但是他依然觉得很神奇。  埃迪做完这一切后,像是对自己赞赏地点了点头,转身对小胖子说道,“巴德,你不录图鉴么?科斯汀草鹿属于稀有鹿种,假期过后老师看到图鉴作业里有它会加分的。”  “不用那么麻烦”,小胖子巴德一脸不在乎地回了一句,“我回去把你的图鉴翻录一下不就得了。”埃迪听完撇了撇嘴,鄙视地哼了一下,也没有说什么。巴德没有搭理他,而是两眼放光地望着那头草鹿,嘴里不知所云地念叨着什么。  诺克跟埃迪一脸古怪地望着他,许久之后巴德才发现他们疑惑的目光,连忙收起那副贪婪的嘴脸。一本正经地看着诺克问道:“诺克,进了森林选择往这边走的是我,不然就碰不到草鹿了,对吧?”  诺克用力地点了点头。  “一路上你总是问埃迪问题,他都耐心为你解答了。再说因为你刚刚射杀了草鹿,埃迪的图鉴有了损失,对吧?”  诺克想了想,继续点点头。  “即便如此,草鹿终归是你猎到的,所以这里面你的功劳最大,对吧?”  诺克点头点得更起劲了,胸膛也挺起来了。  “那既然如此,咱们分一下战利品吧。”巴德清了清嗓子,然后伸出手指比划着。  “作为选择道路的人,没有我的决断咱们连碰到草鹿的机会都没有,我分两成半,不过分吧?埃迪一路上给诺克解答问题,假期回去还要借我图鉴翻录,同样分两成半,不过分吧?如果没有诺克精湛的箭法,草鹿永远也得不到,你占五成,怎么样?”  看着诺克掰着手指算了半天终于点头后,巴德又继续说道,“一头成年草鹿在托克城的市价是一金币二十银币,按刚刚的分成来算,我跟埃迪每人分三十银币,你自己分六十银币,你看这样不错吧?”说完不等诺克点头,巴德从兜里拿出一个方盒子,放到诺克的手里,“你不是一直喜欢我这套战模棋么?战模棋的市价是十五个银币,这是已经用过的,算上折旧跟人情,十个银币抵给你了!剩下的钱我回镇上再给你。”  埃迪在旁边看着巴德的表演,本来没想说什么,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巴德,你!”巴德连忙使了个眼色,“你的那份我回托克城就给你,放心吧,我们家出品的全套《魔法纹饰大全》,实体投像版的。”说完又眨了眨眼睛,一脸奸笑地望着埃迪。埃迪听完之后撇了撇嘴,也没有再说什么。  诺克在一旁看着他们俩的表情,微微一笑,摇摇头说:“我想要你的那套《奥法起源》。”  “你确定吗?”巴德难以置信地看着诺克,好像自己听错了一样。连续几次确认了诺克的态度之后,巴德迅速从背包里掏出一本书递给诺克,顺便把战模棋拿了回来,“我只带了一本,剩下的等回到镇上我就给你。”  诺克点了点头,指了一下草鹿,问道:“可草鹿怎么解决呢?我倒是有办法带回镇上,但是肯定就没法继续往森林里走了。”  “这个简单,看我的好了”巴德拍了拍胸口,“我们纳尔顿家族世代行商,这点事难不倒我。”说完巴顿低头打量着草鹿,嘴里念念叨叨,好像在计算着什么。不一会儿,巴德思考完毕,从背包里掏出几只布口袋,从中挑出一只个头中等的,示意诺克、埃迪过来帮忙。  三人围着草鹿呈三角位,巴德反手抓住口袋,袋口向下,对着其他二人说道:“你们每人都抓住口袋的边,用力外后拉。”诺克照着他的吩咐向后一拽,没感觉多用力,手中的口袋像是面团一样扯得老长,整个口袋被扯成一块布面,并且面积还在不断增大。紧接着巴德继续说道,“好,都各退小半步,蹲下把它铺在草鹿身上,好样的,松手!”  说完三人同时松开了手,布口袋瞬间向回收口,并将草鹿包于其中,整个口袋的个头迅速缩小,没等诺克反应过来,草鹿已经被装进去了,口袋也缩回了原来的大小。巴德上前去捡起,熟练地扎好封口,装进了背包。转头看到诺克震惊中带着疑惑地看着他,巴德一脸得意地炫耀;“怎么样?没见过吧?”  诺克点了点头,然后一脸木讷地问巴德:“我只是在奇怪,你为什么要背包呢?”说完巴德脸一僵,埃迪在旁边哈哈大笑。巴德有点尴尬地讲解道:“这种伸缩口袋只能整装整取,里面有东西就不能再装了,而且你也看到了,单人操作比较困难,据说我爷爷可以,我父亲就不会了。说起我爷爷,那当年可是整个托克城……”  巴德讲解完之后刚准备吹牛,诺克打断说道;“玩了这么久,大家都饿了吧?我去找点吃的,咱们中午一起吃点野味吧。”二人也确实感觉有些饥饿,便听从了诺克的提议,并且留在原地收集点枯叶干枝,做做准备工作。分工已定,诺克便留下二人,只身往森林深处走去。  走了不到两百步,诺克突然听到身后有细微的交谈声,便停下了脚步。  “巴德,你这个奸商。上次去你家玩的时候,你父亲夸耀自己书桌上的草鹿角值一套三十金币的公寓了,应该还没有这头草鹿的鹿角大吧?战模棋跟那些书都是你父亲送给你的,而且草鹿肉是顶级食材,骨骼可以做炼金中和剂,你拿这些糊弄诺克,未免太无耻了。”  “小点声,小点声,他还没走多远呢。我来的时候打听过了,小镇上一套房子才一金币,我给的已经不少了。他在这个穷乡僻壤,有钱也花不出去啊。咱们一路带他长了多少见识,这也算是互惠互利啊。再说草鹿虽然珍贵,但是需要专业的处理才会有那个价值,搁在诺克手里只会浪费了,或者被其他人低价收走。单是找铭文师处理鹿角就要花十个金币,其他的费用杂七杂八也有不少了,这些钱都得我掏啊。大不了那套《奥法起源》我白送他了,再给他六十银币,这总可以了吧?那套书的售价可是四十银币啊,本来我还想抵一些钱呢。”  埃迪小声嘀咕了几句,巴德赶紧又劝说他:“不管怎么说,我没有欺骗你啊。实体投像版的《魔法纹饰大全》可不是普通货色,市价十金币。你明年不是想参加铭文师的考试么?”听完这段话,埃迪终于不再纠结了,于是巴德又开始滔滔不绝地聊起了废话:“幸亏我当初为了装作好学,带了套书过来,不然还真不好说服诺克。我果然是纳尔顿家的后代,商业头脑是与生俱来的……”  诺克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没有继续呆在这,而是向往森林深处走去。  走了大概有十五分钟,诺克突然停了下来,脸色一变,迅速的潜伏在灌木丛中,双手紧抓匕首,随时准备着出鞘。
写的挺好,值得一看
放开那个女巫打了楼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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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新人,对你敢写魔幻,玄幻点赞。另外文字全部堆积在一起,看着有点费力。这点要注意哦!如果在起点发的话,保持这个文笔。如果需要,我可以在章节里,帮忙推荐一下。如果不能保持这个文笔,就当我没有说过。
谢谢你啦,文笔保持住没什么问题,就是速度太慢了,我看有人说新手如果做不到一小时一千字就不要干这个了
这种读者应该不多吧……反正西方魔幻的书我都懒得看
主要是我年纪太大了,我那会只有魔幻类跟武侠类,基本没有修真类,所以我的思维也有点往魔幻类倾斜。不怕你笑话,修真的小说我只看过诛仙跟修真世界
其实我这套设定用在修真上应该也是可以的,因为基本上没有那么多念咒的法师,主要是描写靠魔幻力量而发展的世界,类似于人类靠工业革命发展以后的现代文明世界
想当年烟雨江南的亵渎可真火啊
应用吧活动,
嗯,关于小胖子,坑诺克的情节,写得太过详细,你想表达胖子坑他,可以简略点,不用写太多细节,胖子算账那些。太过详细,看起来会觉得累,只要抓好胖子坑他就行了。比如只要埃迪凑过去悄悄一句,那只鹿至少六十金币吧!后面的就可以尽量简略,不用看胖子详详细细算账,或者简单算一下,没必要把房子啊,什么东西的都写进去。这样会让人感觉水,我这只是个说明,并不是我这样写就好,只是建议,大概是这个意思,当然楼主你有自己的想法的话也行。
比起个别语句,更注意通顺和故事脉络 比较好,抓大放小。 楼主加油。。
有冰火等真正西方人写的西方味中世纪剑与魔法小说,为什么还要看中国人写的?这是西幻真正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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