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行为多少怎么交通事故法医鉴定程序,有无强迫性

强迫症权威标准自测:头像逼不死处女座
[摘要]从医学角度来说,强迫症是真实存在的一种心理疾病,如何能自我鉴定是否患有强迫症?类似未读消息头像等恶搞手段,与强迫症又是否有关?在本文中你能找到答案。进入星座中的“处女月”后,不论是微博还是微信朋友圈,都散发出对处女座同胞们的浓浓“恶意”,各种关于处女座龟毛和强迫症习性的调侃,让同样身为处女座的小编抓狂。近日,微信朋友圈中兴起的号称“逼疯处女座”的头像,其右上角的未读消息标记,在逼疯了处女座的同时,更逼疯了众多“强迫症”网友。那么现实当中真的有那么多强迫症患者吗?从医学角度来说,强迫症是真实存在的一种心理疾病,但能真正归入强迫症,其症状严重程度可是要远远超出自称“强迫症”患者们的想象。如何能自我鉴定是否患有强迫症?类似未读消息头像等恶搞手段,与强迫症又是否有关?在本文中你能找到答案。强迫行为不等于强迫症在医学定义中,强迫症属于焦虑障碍的一种,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是真实存在的神经精神疾病。在强迫症患者的日常生活中,充满了毫无意义、甚至违背自己意愿的想法或冲动,这些想法来源于患者自身,患者想极力抵抗但却无法控制,这样的冲突让强迫症患者是否痛苦,严重者会影响正常的学习工作、人际交往和生活起居。著名“强迫症患者”谢耳朵,沙发上的宝座只能自己坐,敲门一定要喊对方名字三遍,“Penny,Penny,Penny......”
来源:QQ播客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今年的最新数据,强迫症已经成为全球15-44岁中青年人群中,造成疾病负担最重的20种疾病之一。普通人群中强迫症的终身患病率为1%-2%,约三分之二的患者在25岁前发病。中国的强迫症患者约有500万,美国的强迫症患者人数在220万左右。生活中,大多数人都多少有些强迫性的习惯。在果壳网一个关于强迫症的帖子中,网友列举了自己的各种稀奇古怪的强迫行为:走路一定要跨过同等数量的砖块、每小时都要洗手、调整电脑音量一定要是5的倍数、上下楼梯都要数台阶、碗里的米一定要吃到一粒不剩,其他例如锁门强迫症、整理强迫症、开关强迫症等例子更是不胜枚举。那是否有了这些行为,就会被定义为强迫症患者呢?图片右上角是否让你抓狂?根据美国国家心理健康研究所的研究结论,并非如此。在强迫症的界定中,首先分三个概念:强迫倾向、强迫型人格障碍、强迫症,三者的病理严重程度依次递增。类似上文中这些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如果不严重到影响正常生活,不会让人感到痛苦不堪,那么只能算是强迫倾向,这在大多数人身上多少都有体现,并不能算是医学意义上的强迫症。而后两者——强迫型人格障碍和强迫症,则要相对严重得多,属于心理异常。如果你的强迫行为和强迫观念非常多非常严重,在生活中事无巨细都过于
主义,否则就会严重影响心情,那么这就属于强迫型人格障碍。强迫症的表现则最为极端:在强迫行为和强迫观念非常严重的基础上,还伴有反强迫——因为自己的强迫行为感到痛苦,却又无法控制,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在处于长期强迫与反强迫的矛盾中所感受到的痛苦程度,是强迫型人格障碍所远远不及的。 强迫症的自我初步排查在生活中如果有着某种强迫行为,如何鉴别自己是否患有强迫症呢?专家们给出了一些初步的鉴别方法。林紫心理咨询中心资深心理咨询师邵?颖认为,从心理健康角度上鉴定一个人是否患有强迫症并没有那么简单,从自我排查的角度,如果你最近经常情绪焦虑,有强迫性的行为重复,且“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么就需要专业医生的帮助了。专业心理咨询师何昕颐在知乎上发言称,强迫症与非强迫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为这些行为感到痛苦、懊悔。一般的所谓完美主义者则只是因为事情做得不够好而感到难受,进而想如何改进。“比如数窗户,强迫症患者会觉得不该数,但一边又使劲数,其痛苦可想而知;但完美主义者只会觉得,恩,这次数得不够快,下次再来。” 按照以上标准,《老友记》里的莫妮卡是否已经迈入强迫症患者行列?此外,有更科学详尽的方法能让你为自己的强迫程度进行自测,从而断定自己是否为强迫症患者。这一测试来自全球著名心理健康测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这套1975年编制而成的心理自测试题曾被美国国家心理健康研究所等专业机构使用,并根据时代与社会状态不断更新,沿用至今。如果你怀疑自己是否患有强迫症,那么请开始——请回答一周内你是否有过下述情况,根据程度对每个条目进行评分:没有是0分,很轻1分,中等2分,偏重3分,严重4分。1.头脑中有不必要的字句挥之不去。2.忘性大。3.担心自己不整或仪态不端正。4.感到难以完成任务。5.做事必须做得很慢以保证不犯错。6.做事必须反复检查。7.做决定很难。8.反复想无意义的事。9.注意力难以集中。10.必须反复洗手/点数目。11.反复做无意义的仪式动作。12.常怀疑自己被周围物品弄脏。13.总担心亲人,做无意义的联想。14.出现不可控制的对立思想。把每条得分相加,如果总分超过20分,那么你很有可能患上了强迫症,请尽快向专业心理医生求诊。头像能逼死“强迫症”?最近,微信开始一种特殊的头像,右上角假装标有未读信息的标记,不知情的人对着头像狂点却仍无济于事,着实让人抓狂。这类头像在朋友圈流行开来后,成为手机社交的一大热门话题。这种头像更被冠以“逼死强迫症”和“逼死处女座”的外号。微信流行的“逼疯强迫症”头像其实在心理健康领域的专业人士看来,这样的恶搞行为其实和强迫症挂不上钩。资深心理咨询师邵?颖就认为,这样的头像其娱乐性质更大,与强迫症没有什么关系。“一个人看到未读信息的标记点头像很正常,但点进去发现真相后之后就会留意,不会继续上当了。如果只是因为看到类似头像难受就自认为患有强迫症,这离强迫症的医学标准相去甚远。”
知音心理咨询中心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嘉仪也认为,这样的类似图片其实与强迫症无关,看到未读消息习惯性点进去可以说是一种条件反射。很多人都会因为头像图标或手机app图标上有未读标记或是未更新的标记,不点掉就难受。对于大多数这样情况的人来说,是一种力求完美的性格。这张图片逼疯了众多中外“强迫症患者”这与许多号称“逼死处女座”的图片类似——这些图片中或者是一块瓷砖的图案方向与其他瓷砖不符,或是货架上某种颜色的货品中混入了其他物品。孙嘉仪认为,许多追求完美性格的人看到这些图片会不舒服,是因为他们性格里希望井井有条,看不得瑕疵。而如果在生活中有将物品摆放整齐、将文件按序整理等习惯,也完全称不上是强迫症,“除非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全没有必要的重复,且伴随着痛苦的情绪,甚至通过仪式性的动作来缓解焦虑,那么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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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强迫情侣当面发生性行为应如何定性
时间: 10:06:00作者:李春蕾新闻来源:正义网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王某预谋抢劫,三人于某日深夜在公园中寻找作案目标,遇到正在此处谈恋爱的钱某(女)和谭某(男),张某、李某、王某持刀对谭某进行威胁,并从钱某、谭某二人身上抢走现金及手机等物品。后张某见二人并未反抗,就要求二人将衣服脱光并发生性关系,谭某、钱某不从。张某对谭某说:“你要是不和她发生性关系,我就把她干了。”李某、王某二人也上前对钱某进行扯拽,谭某、钱某无奈之下,只得脱下衣服在三人面前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前,谭某与钱某已经多次发生性关系。
  分歧意见:
  张某、李某、王某构成抢劫罪无可争议,但是对于张某、李某、王某三人逼迫钱某、谭某当面发生性关系这一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有如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李某、王某以语言和直接的身体暴力对谭某和钱某进行威胁,使谭某不敢反抗,并违心的与钱某在三人的注视之下当众发生性关系。有人认为,谭某此时虽然确实受到了威胁,但是并没有丧失意志自由,其与钱某发生性关系违背了钱某的意志,因此谭某与张某、李某,王某四人同时构成强奸罪,但谭某是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有人认为张某三人以暴力对钱某进行威胁,且扬言如不从就要强奸钱某,此时谭某受到多方面的威胁,已经失去了自主行为的能力,张某等三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支配谭某,在违背钱某意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张某、李某、王某的行为系间接正犯,符合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构成强奸罪,谭某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李某、王某以直接的身体暴力对钱某进行威胁,且张某扬言钱某如果不和谭某当众发生性关系就将其强奸,钱某身体和意志都受到强制,不敢反抗,只能当众与男友谭某发生性关系。张某、李某、王某以暴力胁迫,要求钱某违心的与谭某当众发生性关系,显然是对钱某人格的侮辱,侵犯了钱某的性权利,其行为符合刑法第237条的规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张某、李某、王某以暴力胁迫谭某、钱某当众发生性关系,虽然钱某对与男友谭某发生性关系内心并不排斥,但是当众发生性关系损害了二人的人格尊严,且情节严重,张某等三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构成侮辱罪。
  案件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三行为人行为主观方面的分析
  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强奸罪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在具体的犯罪动机、目的方面三者也存在差异。强奸罪的行为人出于满足自己性欲望的动机,希望自己或帮助共犯达到与妇女发生不法性关系的目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行为人出于流氓动机(也不排除报复等其他动机)、精神空虚,为发泄刺激自己的性欲实行犯罪行为,其意图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和下流的精神刺激的目的;侮辱罪行为人一般出于报复泄愤、嫉贤妒能的动机,以贬低他人人格、损坏他人名誉为目的。本案中张某等三人与钱某、谭某二人素不相识,更不可能有什么恩怨,因此不存在报复泄愤的可能性,其客观上虽然确实造成了贬低二人人格的危害后果,但却不是三人主观事先意图达到的目的,且张某等人虽然是为了满足自己畸形的性欲望,但目的却不是自己强行与钱某发生性关系;谭某在主观方面与张某等三人并无强奸的犯意联络,不构成张某等人的共犯,张某等三人出于流氓动机,通过观看他人性交的行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其追求的是一种下流的精神刺激,因此,其主观方面符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特征,不符合强奸罪和侮辱罪的特征。
  二、三行为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方面分析
  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在我国刑法分则中都被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其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以及民主权利。但是将其细分,三罪所侵犯的具体客体仍有区别。何为强奸罪的客体,虽然我国现在理论上仍有争议,但是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根据强奸罪的定义,我国刑法学界通说认为,强奸罪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主要是一种拒绝与其无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子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虽然也可能侵犯到妇女的性权利,但是这只是一种具体的表现方式,其本质上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包括人格尊严和社会名誉。按照文义解释“他人”当然包括作为行为人的妇女外的其他妇女,因此,侮辱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是一种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本案中,张某、李某、王某强迫钱某、谭某二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违背了钱某的自由意愿。但是钱某与谭某系男女朋友关系,钱某在案发前也多次与谭某发生性关系,案发当日也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与谭某发生性关系,可见其对与谭某发生性行为并不排斥,因此,张某等三人的行为并未侵犯钱某独有的性拒绝权。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社会习惯,性行为是公民完全自愿的隐私行为,即使其自愿向他人展示,也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钱某、谭某二人并无将自己性行为展示给他人的主观意愿,而张某、李某、王某以暴力胁迫,强迫二人当面发生性关系,将他人隐私暴露在自己面前,违背了谭某、钱某的自由意志,不但侵犯了钱某作为妇女的人格尊严,也侵犯了谭某作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因此符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的客体特征。
  三、三行为人行为客观方面的分析
  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自己或者帮助其共犯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强奸罪的共犯中要满足刑法总则中关于共犯的规定,一是共犯之间对犯罪行为要有共同的犯意联络;二是共犯之间必须共同完成了犯罪行为,包括教唆他人犯罪和帮助他人犯罪。本案中,谭某按照张某、李某、王某三人的要求与钱某发生性关系,虽然违背了钱某的意志,引起了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谭某的行为不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其一,谭某当时刚刚被张某三人以暴力威胁进行抢劫,暴力状态此时仍然在持续中,并未解除,其意志仍被强制,且谭某也是本案的被害人之一,他的人格尊严也受到了侵害,按照刑法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被害人的谭某在当时情况下,无拒绝与钱某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因此,谭某的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二,本案中张某扬言如果谭某不和钱某发生性关系就要强奸钱某,此时,钱某的人身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性权利即将受到损害,在这样的情况下,谭某作为钱某的男友,按照张等人的要求与钱某发生性关系,对于钱某而言,这种权益损害明显小于张某强奸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因此,谭某此时的行为是一种紧急避险行为,对其不能以胁从犯论处。认为谭某因为受到精神强制,无行为能力而被张某等三人作为犯罪工具,对钱某实施强奸行为的意见在法理上同样存在错误。间接正犯包括事实上处于支配地位的人,通过其他人有故意但无目的工具行为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本案中谭某虽然受到张某三人的威胁与钱某发生性关系,但是谭某此时意志仍然未完全受到控制,并且知道三人的犯罪意图,因此并非张某等人的犯罪工具,张某、李某、王某非间接正犯,不构成强奸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在妇女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猥亵、侮辱行为。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当侮辱罪的对象是妇女时,二者有相似之处,但还是有着显著的区别:(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中,侵害的对象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侮辱罪的侵害对象一般是特定的;(2)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既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暗地实施,但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并且引起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般都有强烈的性色彩,侮辱罪虽然也可能有性色彩的成分,但程度较低。在某些针对妇女犯罪的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可能同时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从一重罪,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从本案来看,首先,张某、李某、王某最初的动机是抢劫,对谭某二人实施抢劫后突起犯意,强迫二人发生性行为,其针对的犯罪对象并非事先特定的;其次,张某等三人虽然强迫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地点是公园,属于公共场所,但是从时间上看已是夜深人静之时,公园内没有其他游客,犯罪行为虽然是公然进行的,但是并没有使谭某、钱某二人的名誉在较大的范围内受到损害;第三,张某等三人明确要求谭某、钱某当面发生性行为,其犯罪的直接对象就是性活动。虽然这种行为同时造成谭某、钱某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但是性色彩较强。综上,张某、李某、王某的行为更符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观构成,虽然其行为侵犯了钱某的人格尊严,构成侮辱罪,但是因其是同一行为,侮辱罪已被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吸收,不在单独进行评价。
  (作者单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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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的临床表现与治疗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与治疗
强迫症即强迫性神经症(Obsessive-Compulsive Neurosis),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相的一类神经症。临床特征是起源于自我,患者意识到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和强迫行为是不必要的,但患者不能控制,由于患者的自知力完好,常为这些强迫症状苦恼和不安。强迫症的形式多样难以概全。我国12个地区(1982年)神经症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强迫症的患病率为0.3‰。国外有资料显示,估计普通人群患病率为0.5‰。发病年龄多在16-30岁之间。男女患病率相近,其中脑力劳动者居多。本病中医学无相应的病名,历代文献亦无具体论述。但《内经》有云:“肝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胆为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本病病变关乎谋虑决断,故《内经》之论揭示了本病病变所在,对于指导临床治疗具有重要意义。&【病因病理】一、西医病因病理1.遗传因素 该症有一定的家族遗传倾向。作为一种遗传特征的红细胞(ABO)血型,与强迫症关联的研究发现,强迫症有较高的A型发生率和较低的O型发生率。2.心理社会因素 作为一种诱发因素,在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只有在心理与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才持续存在,如工作环境的变化、重大责任、过分要求严格、处境困难、担心意外或家庭不和、性生活困难、怀孕、分娩造成的紧张,加上患者谨小慎微、优柔寡断,遇事犹豫不决、缺乏自信、忧心忡忡,而促发强迫症状。3.生化因素:五羟色胺(5-HT)能神经的功能减弱,用增加五羟色胺神经递质的药,可以治疗强迫症。&4.器质性因素 临床上昏睡性脑炎、颞叶挫伤、癫痫的病人可见强迫症状。而外科治疗显示切除尾神经束边缘脑白质对改善强迫症状有效,提示与上述部位的功能有关。此外,个性特征在发病中也有很重要的作用,这类病人往往有做事古板、井井有条、过于严肃等特点。&二、中医病因病机中医学认为,本病的发生与情志因素或体质的衰弱密切相关。肝主谋虑,胆主决断,病变脏腑多涉及肝胆。本病的发生多为平素胆怯之人,复为情志所伤,以致肝胆谋虑失职,气血失和而为气、火、痰、瘀、虚之变,临床特点主要表现为多虑而犹豫不决。【临床表现】一、强迫观念(一) 强迫性怀疑(Obsessive Doubt):指对已经完成的事情仍不能放心,常见反复怀疑已经锁住的门锁,或担心曾经多次粘好的信封是否粘住,是否贴邮票等,或反复清点钞票认为没有点清楚,反复检查所做的题目以为有错误,反复怀疑医生的处方剂量是否适量,是否会延误病情等等。明知已经做的很好,仍然要怀疑。(二) 强迫性回忆(Obsessive Reminiscence):对于既往的事件、经历,反复的回忆,患者明知道回忆无实际意义,没有必要,但无法摆脱,萦绕不去,如回忆自己过去讲过的话,是否恰当,或后悔过去已经说过的话,并反复回忆。(三) 强迫性穷思竭虑 (Obsessive Ruminations):思索一些无实际意义的问题如“地球为什么取名叫地球”“人为什么分男女”“姐姐为什么比我年龄大”对这些问题无休止的思索。(四) 强迫性对立思维(Obsessive Contradictory Ideas):患者脑海中经常想一些对立的思想。如看到写在墙上的标语“和谐”,立即想到“矛盾”;看见“愉快”就想到“悲伤”等相反的概念。(五)攻击性强迫观念(Aggressivity obsessive besetment):害怕伤害自己或伤害别人,怕使用甚至怕看见刀一类的物品,怕使用茶具,害怕自己在里面投毒;害怕说出侮辱性的语言,害怕做出令人尴尬的事情,害怕不小心伤害别人。&(六)污染性强迫(Obsessive of contamination):关注或厌恶身体的排泄物或分泌物(如大小便、鼻涕、唾液),怕脏物、细菌,过分关注环境污染物、家庭用品、动物、粘性东西,担心受到污染使别人患病。&(七)性强迫(Sexual obsessive):被禁止的可能不正常的性方面的思想,难以控制的性想象或性冲动,内容涉及同性恋或乱伦,或指向他人的性行为冲动,如害怕自己的性器官与傍边行人的性器官接触或插入(男女都可发生)……。害怕说出有违伦理的话。二、强迫意向及动作(一) 强迫意向(Obsessive Intention):指当患者做事时出现相反的意愿。如某律师每上法庭就忍不住想说出对自己当事人不利的理由,但又知道不能说。因此引起恐惧和焦虑,因此就回避上法庭做辩护律师。又如一个青年女子抱着自己的孩子就想摔下楼去,这是违反她自己的意愿,使她非常痛苦。(二) 强迫性洗涤(Obsessive Washings):指患者总担心自己的手没洗净而患传染病,只要一接触物体就要洗手,明知道手已经洗净,没必要再洗,但无法控制,甚者将手洗破仍然无法阻止自己的行为,为此患者痛苦不已。(三) 强迫性计数(Obsessive Count):表现为不可控制的计数欲望。如见到路旁的树木就开始计数,每当数错一个就得重新开始查数,否则感到烦躁,难以克制。(四) 购物癖(spending speech):指发至内心的见物就想购买,经常付诸行动而无法控制,譬如将许多无用的东西买来放在家里,越堆越多无法处理。(五) 强迫性仪式动作(Obsessive Ritrals):指患者总是要做一个固定的程序动作才能心安理得,否则就会焦虑不安。如某学生进教室门槛时总得先停下来,继而立正,才进教室,只有这样心里才会舒服。有一天由于时间较紧跑入教室,坐下后如坐针毡,就借口上厕所出教室后,再重复上述动作后进入教室才安心学习。上述症状中以强迫观念最多见,强迫行为多系为减轻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顺应行为。患者体验到观念系来自于自我,意识到强迫症状是异常的,但欲罢不能。病程迁延的患者可表现为以仪式化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此时社会功能受损。强迫症病人常伴有抑郁、焦虑以及其它神经症症状,但都是继发于强迫症状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一、诊断要点(一)西医诊断要点临床上以典型强迫症状为核心,且迫切要求治疗者一般诊断不难。诊断标准详见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但在慢性病例,患者在试图对抗强迫症状失败之后,易形成适应病态体验的行为方式,此时求治要求并不十分迫切。(二)中医诊断要点辨病位:本病病位主要涉及肝、胆、心等脏腑。在肝胆者常表现心神不守之心悸失眠等。辨病性:本病有虚有实,虚者多为阴血不足,心神失养;实者多为气滞、火热、痰浊、瘀血阻扰肝胆气机,谋断失职。二、鉴别诊断由于强迫症状可以出现在多种精神疾患中,临床上需与以下疾病相鉴别:(一)恐惧症和焦虑症& 恐惧症、焦虑症和强迫症均可存在有焦虑症状。恐惧症的对象来自于外界客观现实;有洁癖的强迫症患者也可有回避行为,但强迫观念和行为常起源于患者内心的主观体验,其回避与强迫怀疑和强迫担心有关。(二)抑郁症& 抑郁症患20%可伴发强迫症状,有时强迫症状可以掩盖抑郁症状。但抑郁症的患者出现的强迫症状往往较轻,患者多无积极的抗强迫的愿望。而强迫症患者也可有抑郁情绪,鉴别主要是识别哪些症状为原发性的。(三)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可出现强迫症状,但往往没有相应的痛苦体验,无主动克制或摆脱的愿望,无主动的治疗要求,且强迫症状内容多荒谬离奇,无自知力。精神检查可发现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值得注意的是某些抗精神病药物可以诱发强迫症,需要鉴别。(四)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发病年龄较晚的患者诊断应慎重,要注意排除中枢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病变,特别是基底节病变,可出现强迫症状。此时主要根据有无神经系统的体征及相关辅助检查如头颅CT或磁共振MRI进行鉴别。【治疗】一、治疗原则西医治疗以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联合应用。中医治疗以辨证论治为指导,治以肝胆,随症变通。临床尤当辨清病性之气、火、痰、瘀、虚,方不失偏颇。二、西医治疗(一)药物治疗&目前临床上主要采用的三环类药物,氯米帕明(clomipramine)最为常用。用法:每日用量为150mg~300mg,分2次服。一般2~3周开始显效, 由小剂量逐渐加量,10天左右加到治疗量。维持治疗4~6周左右无效者可考虑换药或合用其他药物,一般治疗时间不短于3~6个月。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类的氟西汀、帕罗西汀剂量都在40~80毫克/日、氟伏沙明、舍曲林、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用于治疗强迫症,也是要较大剂量一般都超过治疗抑郁症的一倍。其疗效较三环类好,副作用也较少。此外,若强迫症伴有焦虑情绪者可适当合并苯二氮卓类药物,如:氯硝西泮、阿普唑仑;对难治性强迫症,可合用丙戊酸盐、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或锂盐等心境稳定剂,可能会取得一定疗效。(二)心理治疗&主要采用解释性心里治疗。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提高患者对自己的个性缺陷和所患疾病的客观认识,以减轻患者因疾病所致的精神负担和焦虑情绪,让患者认识到这种疾病的病程多是迁延的,丢掉精神包袱以减轻不安全感;学习合理的应对方式,提高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也可以让提高家属对该病的认识,与患者共同努力帮助患者治愈疾病。行为治疗、认知治疗均可用于强迫症。其中行为治疗的系统脱敏疗法和厌恶治疗均可采用,如前者通过逐渐减少患者重复行为的次数和时间。后者临床上以弹击手臂的方法治疗强迫观念。(三)其他疗法有:森田疗法、疏导心理疗法、认识领悟法,还有生物反馈治疗;过去也有用ECT或MECT而获得疗效的。&三、中医治疗(一)辨证论治1、胆郁痰扰证候& 情绪低沉,恐惧多疑,易惊多梦,头昏呆滞,幻想,胸闷口苦,舌苔腻,脉弦滑。治法& 清热化痰,温胆安神。方药& 温胆汤(《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加减& 半夏、云苓、陈皮、甘草、枳实、竹茹、生龙齿、远志、石菖蒲。痰热甚者加胆南星、黄连;血瘀者加桃仁。2、气郁血瘀证候& 情志抑郁,多疑善虑,不安易怒,恶梦纷纭,两胁窜痛,遇怒益甚,嗳气泛酸,舌有瘀斑,脉弦涩。治法& 疏肝利胆,理气活血。方药& 逍遥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加减& 柴胡、赤芍、当归、香附、白术、淡竹叶、茯苓、麦芽、枳实、莱菔子、薄荷、石菖蒲。情志抑郁甚者加合欢皮、郁金;血瘀甚者加桃仁、红花;有热象者加栀子、丹皮。3、肝胆湿热证候& 情绪躁动,烦躁不已,穷思极虑,联想不断,喜怒无常,面红口苦,胁肋胀满,舌边尖红,脉弦数。治法& 清肝利胆,泻火安神。方药& 龙胆泻肝汤(《医方集解》)加减& 龙胆草、柴胡、丹皮、栀子、当归、郁金、黄芩、木通。阴虚者加沙参、麦冬、生地、枸杞子;痰热盛者加生铁落饮、胆南星。4、瘀血阻窍证候& 多疑善虑,联想不断,面色黧黑,肌肤甲错,或有徵瘕积聚,闭经,舌有瘀斑,脉沉涩。治法& 活血化瘀,开窍通络。方药& 通窍活血汤(《医林改错》)加减& 赤芍、川芎、桃仁、红花、水蛭、石菖蒲、麝香、生姜、大枣、老葱、黄酒。徵瘕加三棱、莪术、姜黄等。5、虚火扰神证候& 心悸,失眠多梦,精神紧张,胸闷不舒,五心烦热,咽干口燥,盗汗,舌红少津,脉细数。治法& 滋阴清热,养心安神。方药& 天王补心丹(《摄生秘剖》)加减& 生地,五味子、当归身、天门冬、麦门冬、柏子仁、酸枣仁、人参、玄参、丹参、茯苓、远志、桔梗。精神失常加石菖蒲、龙齿;气郁不舒加郁金。(二)针灸治疗1.体针:根据病症取相应穴。①情绪不稳、烦躁、失眠为主者,取阳陵泉、太冲、三阴交等;②情绪低落、烦闷、多疑为主者,取支沟、期门、脾俞等;③精神不振、思虑、胆怯为主者,取内关、神门等;④情绪不稳,烦躁易怒、惊恐为主者,取肾俞、太溪、三阴交等。2.耳针:取穴:神门、交感、心、肝、肾、皮质下。每次选2~3穴,每日或隔日针刺,或耳穴埋针,或用王不留行籽穴位贴压。【预防、调护与预后】注意心理卫生,努力学习对付各种压力的积极方法和技巧,增强自信,不回避困难,培养敢于承受艰苦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是预防和调护的关健。强迫症部分患者能在一年内缓解。病情超过一年者,病程通常是持续波动的,可达数年甚至终生。另有部分人表现为间歇性发作,可持续半年至两年之后完全缓解,只有突发应激事件才可能复发。病程短,有明显环境因素,生活环境较好,社会适应能力较强,强迫性人格特征不突出者预后较好;伴有强迫人格特征及持续遭遇较多生活事件的患者预后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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