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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周恩来红军小学西校区首届体育节暨2018年春季运动会圆满落下帷幕
代表队入场
裁判员入场
【江苏消息】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4月11-13日,淮安市周恩来红军小学西校区举办了首届体育节暨2018年春季运动会。开幕式于11日上午八时十八分在激昂雄壮的《运动员进行曲》中拉开了本次运动会的序幕。淮安区教育局体育科郭会明科长、沈国顺主任,该校王鹏飞校长等校领导以及家委会全体成员、全校师生观摩开幕式盛况。
本次运动会项目设置主要有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个人项目设有50m跨栏、100m障碍跑、300m、600m跑、立定跳远、跳高、跳短绳、掷飞弹、实心球等。团体项目设有一至二年级8*50m接力、袋鼠跳接力、齐心协力,三至六年级4*100m接力、坦克大战和齐心协力。项目不仅数量多,而且有趣,充分体现了本次运动会的主题。 通过运动会孩子们收获得不仅仅是奖品和荣誉,更是团结向上坚韧不拔的体育精神。
运动会上,全体裁判员严守规程、公正裁判;全体工作人员忠于职守、热情服务;各班啦啦队热情鼓励、文明助威;小运动员们更是全力投入、奋起拼搏,共同把2018年周恩来红军小学西校区春季趣味田径运动会办成了 “我运动、我快乐、我美丽”的体育盛会。
历时一天半的运动会在同学们的助威呐喊声中圆满落幕,本届运动会兼顾趣味与竞技于一体,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筹备,达到了预期目标。
据悉,运动会的召开,进一步促进了该校的体育工作和运动水平的提高,促进校园文明和谐的班集体建设。为该校全面建设素质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比赛增强师生的情感的交流加深,集体荣誉感的培养,良好学习氛围的营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华威 徐海霞 王梦然 张衡 李嵩 何益民)
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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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军小学2018年幼升小招生通知-幼升小-幼儿辅导-启达教育网
启达教育整理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军小学2018年幼升小招生通知,希望对孩子入学有帮助。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号)要求,现将西海岸新区红军小学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入学年龄段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18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日前出生),凡不足入学年龄的一律不予接收。
1、滨海街道所辖村(居):朱家小庄、胡家小庄、瓦屋、峡沟、大桥、大花口、黄石坎、小马家庄、杻杭、东营、西营、山张、新庄、下泊、刘家村、石屋子沟,共16个村(居)。
2、相公山河以南的万德花园、德盛苑、万德房地产(滨海小区)、御景峰、星悦城、德海苑、珠山花园、教师之家等滨海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补报时间:
7月14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2、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军小学教学楼一楼
1、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常住户口的新生报名时,只须提供与新生有关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外来务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
A、西海岸新区常住户口、已在招生服务区购买自有住房居住的其它镇、街道(区)居民,报名时须提供房产证和户口簿;若租房居住,须同时提供租房证明和父母至少一方在西海岸新区工作一年以上的投保证明(网上打印、带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用章)或营业执照 。
B、西海岸新区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
①父母至少一方在西海岸新区工作一年以上的投保证明(网上打印、带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用章)或营业执照 ;
②在城区居住的住房证明(自有房权证或租房证明);
③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证&(属青岛市范围内户籍的不需提供);
④与新生有关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报名时车辆请有序排放于校园外,持工作人员发放的&报名序号&到对应窗口报名。
①从2019年开始,全区小学统一网上报名(具体见网上报名指南)。
②2019年开始,新生招生入学(包括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的转学学生),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子女报名入学时,需提供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双珠中路222号)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且需满一年以上(2018年秋季入学及转学的租房类学生也需提供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不必满足备案证明满一年的要求)。
③凡在新区服役的部队军人,其子女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与当地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④区特教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分别到青岛盲校和青岛中心聋校就读。所有残疾学生均享受全免费教育。
敬请咨询、宣传。谢谢!
咨询电话:21022
微信朋友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试行)序号招生学校招生范围确认地点1东埠中学42858971.东关、东南街、城里村、烟市街、庄头、马家楼、郝家庄、务稼庄、小城埠、小东场、西关、城北、十二户、北关东埠中学汇德楼二楼2.汶河以东、兴安路以西、商场路以南、健康路以北居民小区3.商场路以南、和平路以北、兴安路以东、新安南路以西居民小区4.潍徐南路以南、商场路以北、汶河以东、新安南路以西居民小区5.新安路以东、206国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和平路(东延段)以北居民小区。2东埠中学南苑校区42751671.大城埠、东场街、韩家后、南关、硝市、宋家园、西巷子、东小关、张家五里河、小庄子、小石泉、大石泉、西大庄、东大庄、小官庄、南三里庄、曹家楼(北)、张家楼、杨家峪、韩家庄、三里店子、苇元、邹家坊子、水码头、田家官庄、七里河、老庄子、亓家庄(上述村学生可自愿选择入和平中学)东埠中学南苑校区教学楼2.华安路以东、兴安路以西、健康路以南、双丰大道以北居民小区3.和平路以南、双丰大道以北、兴安路以东、新安南路以西居民小区3兴华学校71791.永安路以东、新安路以西、青云山路以南、潍徐南路以北居民小区,(含区域内青云山路北侧南向出口居民小区)兴华学校二号楼2.长安路与青云山路间,建安路两侧开口居民小区4青云山小学43624011.潍徐南路以南、商场路以北、永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永安路至建安路间潍徐南路南向开口和永安路至新安路间商场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青云山小学商场路校区北楼一楼西区2.环城河以东、向阳路以南、商场路以北居民小区3.烟市街、十二户、商场路阳光花园、大华名府、原体校家属院5实验小学潍安路校区1.城里老村实验小学潍安路校区立德楼2.商场路以南、健康路以北、兴安路以西、环城河以东居民小区(含区域内商场路北侧南向小区)3.向阳路至健康路间,潍安路两侧开口居民小区6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1.韩家后、东小关、大城埠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一号楼2.健康路以南、南苑路以北、兴安路以东、永安路以西居民小区;青云世家、南苑小区3.和平路以南、南苑路以北、永安路以东、建安路以西居民小区;4.永安路东侧东南府邸、大成名都;和平路北侧双馨家园、市立医院家属院、皮防站家属院5.健康路与南苑路间,兴安路两侧开口居民小区7汶水小学1.庄头、城里新村、北关新村汶水小学南教学楼2.商场路以南、健康路以北、华安路以东、环城河以西居民小区3.华安路以西、健康路以北、汶河以东居民小区4.商场路以北、向阳路以南、潍安路以西居民小区5.潍安路以西,向阳路以北,华安路开口的居民小区8职工子弟学校49367664936783职工子弟学校家属院、奥宝馨园、鲁祥食品家属院、柠檬生化家属院、海王鞋帽服装公司家属院、服装一厂家属院、龙耀锦都、水岸阳光、华阳小区、福海家园、书香家园、老物资局家属院、公路工程公司家属院职工子弟学校立德楼三楼党员活动室9明德学校1.潍徐南路206国道以北、长安路(贾戈段)以南、文化路以西、新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区间国道两侧居民楼)明德学校厚德楼2.青云润景园、青云瑞景园(幸福里社区)、青云绿园、青云郡、凤凰家园、祥和家园、大汶河开发区李家埠、马家五里河、孟家五里河、常家庄、高家沟、曹家五里河、李家五里河、杏杭、王五里河3.初中段增加:大汶河开发区为善、何家屯、西柳杭、十里泉、新村、孙十里、兴安街道沈十里、陈十里、十里铺、王家楼10第三实验小学1.长安路以北、建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长安路南侧北向居民小区)第三实验小学三号楼2.金融街以北、滨河路以南、永安路以东、新安路以西居民小区3.韩家村、魏家村、逯家村11莲花山中学锦湖小学43933691.经济开发区彭家庙子、坡子、永乐官庄、东夹埠、西夹埠、葛庄、周家营子、稻洼、寨上、黄家坟庄、王家坟庄村、新安街道辛家庄、付家庙子莲花山中学:知耻楼二楼锦湖小学:诚礼楼一楼2.汶河以北、新安路以东、东湖路以西、泰山街以南居民小区12兴安小学1.南关、硝市、东场街、宋家园、西巷子、西关兴安小学向善楼教导处2.健康路以南、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南苑路以北居民小区(含区间南苑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不含和平路与南苑路间兴安路东向开口居民小区)13城北小学1.北关、城北城北小学一楼教导处2.潍徐南路以南、向阳路以北、华安路以东,永安路以西居民小区(含兴安路与潍安路间,向阳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3.商场路以北、向阳路以南、环城河以西、兴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兴安路东向开口居民小区)14东关小学1.东关、东南街东关小学北教学楼二楼招生办公室2.永安路以西、兴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商场路以南居民小区3.永安路与建安路间人民路两侧开口居民小区15第二实验小学1.小城埠、小东场、马家楼、务稼庄、郝家庄、张家五里河第二实验小学教导处2.和平路以北、商场路以南、新安路以西、永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永安路东侧东南府邸、大成名都;和平路北侧双馨家园、市立医院家属院、皮防站家属院)。3.建安路以东、新安路以北、和平路以南居民小区4.新安路以东、206国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和平路(东延段)以北居民小区。16海龙中学1.长安路以北、新安路以西居民小区(含长安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海龙中学教学楼一楼2.长安路以南、潍徐南路以北、永安路以西居民小区3.周田戈、张田戈、朱田戈、三合村、马家坟、赵家村、韩家村、魏家村、逯家村17海龙小学1.建安路以西、长安路以北、金融街以南、滨河路以东居民小区(含区域内长安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海龙小学教学楼一楼大厅西侧一年级一班教室3.韩家村、周田戈、张田戈、朱田戈、三合村、马家坟、赵家村18和平中学1.大近戈、辛庄子、西三里庄(西三里庄小区)、谢家村(谢嘉花园)、小近戈(锦国花园)、和平家园小区、兴安御景园、天顺家园、辛家窑、七里庄、韩家埠、原田家林小学招生片(14个村)和平中学南教学楼2.华安路以西、健康路以南居民小区3.王十里河、李十里河、朱家埠、高家埠、甘石桥、 大韩十里、小韩十里、山东头、黄家坡、十五里后四海、大石戈、小石戈19红军小学红军小学红星楼一楼连廊20新安学校4935977汶河以北、昆仑大街以南、香江路以西居民小区和街道所划行政村(增加尧洼村、河洽村、南韩家庄村)新安学校小学楼、初中楼21开发区中学开发区小学新安路以东、泰山街以北居民小区和开发区所划行政村中学:教学楼一楼西办公室小学:南教学楼一楼教导处22城关小学42892801.华安路以东、南苑路以南居民小区城关小学教学楼一楼四年级一班教室2.原兴安街道服务社区、村庄23王封小学4312156新安路以东、世贸大街以北、汶河以南居民小区(含新安路和下小路间世贸大街北向开口居民小区)王封小学教学楼王封社区5个村、贾戈中心社区周沙埠村24贾戈小学4321205新安路以东、世贸大街以南、长安街(贾戈段)以北居民小区(含新安路和下小路间世贸大街南向开口居民小区)贾戈小学教学楼北楼一楼校长室原大汶河服务社区、村庄25贾戈中学新安路以东、文化路西、长安街(贾戈段)以北居民小区贾戈中学教学楼三楼校长室注:1.民办学校的现场确认点设在相应学校内;2.各镇(街区)教管办联系电话:经济开发区:4625577、新安街道:4730016、兴安街道:4265859、大汶河开发区:4321072、景芝镇:4612016、凌河镇:4641166、石埠子镇:4691025、大盛镇:、辉渠镇:4822016、吾山镇:4961193、石堆镇:4700017、柘山镇:4861015、官庄镇:4650016、金冢子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8]8号)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8〕8号)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为依据,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原则,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服务。二、招生原则(一)依法依规。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潍坊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笔试选拔学生,也不得通过面试、谈话、考察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更不得擅自附加选拔条件,严禁把竞赛成绩、奖励证书、考级证明、校外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三)相对就近。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实际因素,在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城区以城市主干道(城内干渠)为标识划设,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划设,坚持就近入学,严禁跨片招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择校”。(四)多元可调。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和监护人确权住房为依据,按照“户口优先、房产准入、多元可调”的原则,分类确定新生入学资格。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教育局对学校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统筹调配就读学校。(五)阳光招生。按照公平、公开、科学、便民原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和招生结果等公开。学校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三、招生对象及范围小学招收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具有小学六年级学籍的2018年小学毕业生。入学年龄以户籍为准,临时未取得户籍的儿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可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具有安丘市户籍且在市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符合政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按规定需在安丘市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须按划片免试入学。四、招生安排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需通过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bm.aqzsks.com:88)或关注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号,使用底部菜单“惠民服务”,选择“中小学招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城区学校新生经指定确认点学校现场审核确认、教育局复核通过后,由教育局根据招生方案统筹调配就读学校;农村学校新生由所属教管办根据招生方案统筹调配就读学校。逾期未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一)公办学校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为7月5日至22日。其中,7月5日上午9:00开启网上注册、报名功能,7月15日24:00关闭网上注册功能;7月9日至18日,教育局统一到各有关部门进行网报数据专项核查;7月19日至22日家长根据系统提示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期间,教育局在东埠中学南苑校区设确认点,接受城区无固定房产新生和按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新生的报名确认工作(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13日、14日两天到就近的义务教育学校寻求报名帮助,学校将开放微机室并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新生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工作。(二)民办学校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日,其中,7月5日上午9:00开启网上注册、报名功能,7月8日至9日家长根据系统提示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也可于7月9日直接到拟报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7月12日公布招生结果。已被民办学校招收的新生不再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未被招收的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片内公办学校。(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五、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招生范围由教育局统一划定公布(划片范围见后面附件)。另外,兴安街道城关小学和大汶河开发区贾戈中学、贾戈小学、王封小学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一)划片办法1.按居民小区所在位置划片。以城市主干道(城内干渠)为界限,按城市居民住房所在居民小区位置,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2.按街区所属城中村划片。位于城区的街区所属城中村村民子女入学,由教育局统一划定学校。未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整建制就近划定居民子女就读学校;已进行城中村改造、家庭住房纳入居民小区管理的原城中村居民子女,按实际居住小区位置所划学校入学。3.按监护人工作单位划片。继续实行城区党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划片入学办法。已划定就读学校的单位现在职正式职工子女,仍可按照原划片学校入学,未划定就读学校的单位职工子女全部按居住地划片入学。①属东埠中学招生服务单位正式职工子女,不再分中心校区和东校区招生。②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区域划归实验小学潍安路校区,其他区域划归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③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可按单位划片学校报名,也可按居住小区划片学校报名。日以后出生的少年儿童不再执行按监护人工作单位划片入学政策。(二)招生类别及报名要求以户口和确权住房为依据,分类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户口与报名所依据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家庭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孤儿及监护人户口因公迁出的儿童除外)的还需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结婚证。2.确权住房:⑴取得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且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居住”的住房;⑵经街办确权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居民住房;⑶已购置新商品住房且居住,临时未取得房权证的,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视为确权住房。①市房管部门备案编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市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的《不动产登记证明》;③购房全款发票。第一类:户籍在城区,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民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家庭户口簿和确权住房为依据,到划定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1.有效户籍材料;2.监护人有效住房证明。户籍在城区,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住房,以监护人父母在招生区域内确权住房为依据报名的新生,三代户口必须为同一家庭户,且实际居住在一起。报名时还需同时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新生父母《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第二类:新生本人和父母(一方或双方)属于学校招生服务村居民,且拥有政府确权的家庭住房并居住的适龄儿童,以新生家庭户口簿和确权住房为依据,到划定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⒈有效户籍材料;⒉《房屋所有权证》(政府部门未发放的,出具村委和街办的确认证明;因旧城改造房屋被征收的原居民,可提供拆迁协议)。第三类:户籍在城区,监护人在城区无确权住房,但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实际拥有未确权住房且居住的新生,以家庭户口簿和住房相关证明为依据,到划定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1.有效户籍材料;2.房屋发售单位证明、购房原始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住房已居住的证明;3.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新生父母《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第四类:户籍不在城区,家庭居住在招生区域内,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拥有确权住房,并且监护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新生,以确权住房为依据,到划定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1.有效户籍材料;2.监护人有效住房证明;3.《山东省居住证》(非安丘市户籍新生提供)。监护人可自愿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市社保中心出具的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在城区经商营业执照,作为确定招生顺序的依据(非必须材料)。第五类:监护人一方属于学校招生服务单位正式职工的适龄儿童,以家庭户口簿和监护人相关工作证明为依据,到划定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1.有效户籍材料;2.所依据监护人的单位证明;3.所依据监护人月份工资单(单位提前统一提供)。另外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前统一提供2017年度干部职工考核花名册原件、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花名册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企业还需提前统一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企业人员还需另外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2016年、2017年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台账明细;实验小学片区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住房证明。第六类:户籍在城区,家庭成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在城区临时租(借)住的新生,以家庭户口簿和城区居住证明为依据,到教育局设立的确认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1.有效户籍材料;2.家庭居住证明;3.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新生父母《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对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征收且无其它住房的城中村村民子女,申请到城中村所划片区外学校就读的,由相应街区教管办协调街区管委会对涉及的拆迁户现有房产、子女上学和当前居住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于7月12日前统一出具证明材料报教育局备查。同时,现场确认时新生还需提供拆迁协议。第七类:户籍不在城区,监护人在城区无确权住房,家庭在城区居住满一年,且监护人在城区工作满一年的新生,以城区居住证明和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为依据,到教育局设立的确认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1.有效户籍材料;2.家庭居住证明;3.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4.《山东省居住证》(仅非安丘市户籍新生提供)。⑴居住证明:①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房屋租赁协议、出租人交税的税票(租赁日期截至报名时一年以上);②购置无产权房(仅限监护人购置):房屋发售单位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证明。⑵合法稳定就业证明:①经商人员:营业执照(营业地点使用商业用房,成立日期截至报名时一年以上)。②务工人员:提供劳动用工合同、人社局出具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社保中心出具的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就业、参保一年以上)。上述证明材料由新生监护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作为确定新生入学资格和是否安排入学的依据。第八类: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后面附件)。监护人以居住证明和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为依据,到教育局设立的确认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1.有效户籍材料;2.居住证明;3.相关单位证明,博士或教授还应提供相关证件。以上八类人员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同时还需要提供复印件1份,学校留存备查。所有小学新生报名,均需提供新生《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供学校查验。未完成国家规定的一类疫苗接种的适龄儿童,学校要统一做好登记并督促家长在开学前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入学后仍未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的,要及时报市疾病防控部门。(三)入学安置现场确认通过的新生,经教育局复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优先安排城区户籍新生,“房户一致”(户籍登记住址和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的先于其他情况安置;非城区户籍新生,优先安排安丘市户籍新生,同等情况下,按监护人缴纳我市社保或营业执照年限长短顺序安置。第六类城区户籍新生由教育局根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七类非城区户籍新生由教育局指定学校入学。城区学校有可用学位,按新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情况依次安排就读学校,同等情况下,按监护人缴纳我市社保或营业执照年限长短顺序安排,受学位限制而未安排入学的新生,回流出地学校就读。各学校正式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于7月30日前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家长查询,各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入学通知书》由各招收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学校确定公布。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要印制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8791010)、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080971)、潍坊市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8899370)和安丘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4221860)等惠民机构(组织)的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学生及家长进行教育政策咨询、诉求表达、建言献策等。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各镇义务教育学校和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街区义务教育学校(统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下同)招生工作,由各镇街区教管办牵头组织,招生时间与城区学校一致,统一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具体招生办法由各教管办制订,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各学校要全面做好辖区学龄儿童信息摸底,并逐一发放入学告知书,告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同时,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认真做好无人监护或监护缺失、孤儿、留守儿童及特殊群体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将保障留守儿童和特殊群体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辖区内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报镇政府(街办)审批;对失学辍学儿童,学校要实时监测,分类建档,准确施策,做好劝返、登记和报告等工作。新生延缓入学、学生失学、辍学等情况要于开学后两周内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七、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工作目标残疾儿童入学通过集中安置、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途径,做到“零拒绝”“全覆盖”,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应学尽学”。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市残联提供的残疾人员名单对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逐一排查;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残疾儿童入学进行评估、安置。轻度残疾学生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不适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一般残疾儿童须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由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做到“一人一案”,并纳入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积极配合潍坊肓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做好面向全市的招生工作。(二)招生安排1.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市残联提供的我市残疾人员名册,于7月19日前完成全市残疾新生入户排查工作。排查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残疾儿童入学的有关政策,对确需延缓入学的,要求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有排查过程性材料和延缓入学申请均须存入学校文书卷备查。2.残疾新生入学采取直接到学校报名的方式进行。视障和听障的新生家长须于7月15日上午8:30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833)进行入学鉴定评估;其他类型的残疾新生家长须于7月20至21日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带子女到到安丘市特殊教育学校(安丘市新安北路147号,联系电话:4375206)进行入学鉴定评估。3.特殊教育学校将有关安置建议汇总后于7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安置建议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家长按照教育局的安排送子女到相应学校就读。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市招生,有寄宿条件的青云双语学校、一中双语实验学校可面向安丘市以外招生,同等情况下优先招收我市城区报名新生;东城双语实验学校(有寄宿生)面向安丘市招生,新大双语学校和外国语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市区,同等情况下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户口材料,选报非寄宿制民办学校的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明材料。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由招生学校制订,必须使用规范学校名称,必须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于6月30日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一式两份),经报请潍坊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发布实施。民办学校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九、工作要求1.严格招生范围,严禁跨区域招生。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报名,严禁私自扩大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收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清退回原划片学校。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教育局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责任。2.严格控制班学额,严禁招收小龄学生。各学校新生班学额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之内(初中不超过50人,小学不超过45人),并预留4%的备用学位。要严格小学新生户籍年龄审查程序,严格以户籍年龄为准登记入学年龄,严禁招收小龄学生入学。凡私自招收小龄学生的学校,一经发现,招收的学生一律予以清退,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3.严格入学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要求严格审查证明材料。对于存在异议的证明材料,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和实地核实,以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严禁单位和个人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凡在招生过程中伪造证明材料的,是城区户籍的取消新生优先入学资格,是非城区户籍的,取消新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有关部门。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禁超计划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教育局审批的招生简章内容组织招生宣传、报名,严禁私自组织未经允许的招生活动;要严格招生对象和范围,严禁非寄宿制民办学校招收家庭生活基础不在城区的农村学生;要严格按计划进行招生,并预留备用学位,严禁超计划招生。凡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教育局将严肃追责,直至取消学校招生资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学生利益,事关教育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做到家喻户晓。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电话畅通,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及时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严格落实家长“最多跑一次”制度。要注重问题导向,做好风险评估,多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以扎实、稳妥的工作作风,做好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各项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排除各种干扰,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以维护和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招生环境。各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招生政策咨询电话:95287,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电话:4221860。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优待政策(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关于支持保障部队“打胜仗”的决定》(潍发[2014]10号)等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驻潍部队军人子女按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在国家确定的艰苦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由市武装部出具军人子女证明或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证明。(2)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适龄上小学或初中,由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核实并出具证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由市公安局政工科出具相关证明。(3)符合条件的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根据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安丘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意见》(安发[2017]20号)和安丘市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重点产业招商政策&的通知》(安政发[2017]10号)执行。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等子女入学本着听取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予以协调解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民办学校优先接收;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其意愿,统筹安排到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入学;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符合潍坊市和安丘市有关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员),其子女入学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出具相关证明,全日制博士或教授还需提供相应证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平台使用说明一、报名登陆方式1.电脑报名网址:http://zsbm.aqzsks.com:882.手机关注“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号,使用底部菜单“惠民服务”,选择“中小学招生报名”项目。二、报名流程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局复核—状态查询—报到注册三、具体操作步骤1.网上注册。(1)新生基本信息。包括新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籍贯、户籍所在派出所、联系方式。(2)监护人基本信息。分监护人1和监护人2分别填写,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无单位的填写村居)、身份、与新生的关系。(3)监护人房产信息。包含小区名称、小区位置、房产证编号、房主姓名,房主(租房人)与新生的关系等信息,分四类情况填写:一是有确权证,二是正在办理确权证,三是无法办理确权证,四是租房居住的。特别提醒:以上信息需一次性填报,保存后将不能再次进行修改,请各位家长务必要对照户口簿和房产证(有关合同书)等材料认真对照填写。2.网上报名。报名信息注册完成后,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相应学校。报名时需选择所报学段、报名类型和小区名称(工作单位名称、城中村名称、户籍派出所名称、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等信息,其中学段、报名类型直接点击选择,小区名称等需要在框内输入关键字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对经多次输入关键字后仍未出现对应名称的,要及时与拟报名学校联系,经拟报名学校核实确认后报教育局添加)。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有关信息,自动生成确认时间、确认点学校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明细,家长务必按系统提示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类型共有十类:一是城区户口有确权住房;二是城中村居民;三是城区户口有住房未确权;四是非城区户口城区有确权住房;五是原招生单位划片;六是城区户口租房居住;七是非城区户口租房居住;八是享受优待政策;九是民办学校;十是农村学校。对于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到学校后,将不能进行再次修改。个别符合多种报名类型需要修改的,需联系报名学校,经学校同意退回后方可重新报名修改。3.现场确认。家长根据系统提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家长提供的材料和网上报名信息给出确认合格或退回修改的结论。4.教育局复核。教育局对学校确认合格的人员进行复核,依据招生方案规定确定新生招收顺序。5.状态查询。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以随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系统会提示当前状态、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的最新要求及招收学校报到要求等内容。家长在到务必于现场确认前一天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一下当前状态,看有无最新要求。现场确认合格的新生家长,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状态,确认通过一天后仍未显示“学校确认合格”的,需要及时联系确认学校。6.报到注册。新生家长按照招生学校门前张贴的录取榜或招生报名系统的提示按时到招收学校报到、注册。按照报到学校的工作安排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报名工作全部完成。四、注意事项1.网上注册时间为7月5日9:00至15日24:00,逾期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没有进行网上注册的新生将无法报名。2.报名类型由学生家长根据自身实际自主确定,完全为家长的个人意愿,一经学校确认后,不得更改。即家长报名时要务必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注册完成后,所有注册信息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提交后,所有报名信息不能修改。3.新生家长要确保在整个招生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手机服务原因不能及时联系沟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承担。4.学生家长务必要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提供的材料不全、存疑等造成的一切不便由家长承担。提供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城区户籍的取消新生优先入学资格,是非城区户籍的,取消新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视情况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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