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这是什么虫子,黑色的感觉背上有虫子在爬动一点点白点的虫,它很多只雨后在窗台边上

(小文艺工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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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你会遇见谁的梦想?
如果有一天,你走进我的心里,你会哭,因为里面全是你。如果有一天,我走进,你的心里,我也会哭,因为那里没有我.如果有一天,在喧闹的城市里,我们擦肩而过,我会停住脚步,凝视着那远去的背影,告诉自己那个人我曾经爱过。我以为只要认真地喜欢,就可以打动你,原来,却只是打动了我自
BY : 梁晓声_&
都认为,寂寞是由于想做事而无事可做,想说话而无人与说,想改变自身所处的这一种境况而又改变不了。 &
是的,以上基本就是寂寞的定义了。&&
寂寞是对人性的缓慢的破坏。寂寞相对于人的心灵,好比锈相对于某些容易生锈的金属。&&
但不是所有的金属都那么容易生锈。金子就根本不生锈。不锈钢的拒腐蚀性也很强。而铁和铜,我们都知道,它们极容易生锈,像体质弱的人极容易伤风感冒。&&
某次和大学生们对话时,被问:&阅读的习惯对人究竟有什么好处?&&&
我回答了几条,最后一条是&&可以使人具有特别长期地抵抗寂寞的能力。&&
他们笑。我看出他们皆不以为然。他们的表情告诉了我他们的想法&&我们需要具备这一种能力干什么呢?&&
是啊,他们都那么年轻,大学又是成千上万的青年学子云集的地方,一间寝室住六名同学,寂寞沾不上他们的边啊!&&
但我同时看出,其实他们中某些人内心深处别提有多寂寞。&&
而大学给我的印象正是一个寂寞的地方。大学的寂寞包藏在许多学子追逐时尚和娱乐的现象之下。所以他们渴望听老师以外的人和他们说话,不管那样的一个人是干什么的,哪怕是一名犯人在当众忏悔。似乎,越是和他们的专业无关的话题,他们参与的热忱越活跃。因为正是在那样的时候,他们内心深处的寂寞获得了适量地释放一下的机会。&&
故我以为,寂寞还有更深层的定义,那就是&&从早到晚所做之事,并非自己最有兴趣的事;从早到晚总在说些什么,但没几句是自己最想说的话;即使改变了这一种境况,另一种新的境况也还是如此,自己又比任何别人更清楚这一点。&&
这是人在人群中的一种寂寞。&&
这是人置身于种种热闹中的一种寂寞。&&
这是另类的寂寞,现代的寂寞。&&
如果这样的一个人,心灵中再连值得回忆一下的往事都没有,头脑中再连值得梳理一下的思想都没有,那么他或她的人性,很快就会从外表锈到中间。&&
无论是表层的寂寞,还是深层的寂寞,要抵抗住它对人心的伤害,那都是需要一种人性的大能力的。&&
我的父亲虽然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建筑工人,但在&文革&中,也遭到了流放式的对待。仅仅因为他这个十四岁闯关东的人,在哈尔滨学会了几句日语和俄语,便被怀疑是日俄双料潜伏特务。差不多有七八年的时间,他独自一人被发配到四川的深山里为工人食堂种菜。他一人开了一大片荒地,一年到头不停地种,不停地收。隔两三个月有车进入深山给他送一次粮食和盐,并拉走菜。&&
他靠什么排遣寂寞呢?&&
近五十岁的男人了,我的父亲,他学起了织毛衣。没有第二个人,没有电,连猫狗也没有,更没有任何可读物。有,对于他也是白有,因为他几乎是文盲。他劈竹子自己磨制了几根织针。七八年里,将他带上山的新的旧的劳保手套一双双拆绕成线团,为我们几个他的儿女织袜子,织线背心。&&
这一种从前的女人才有的技能,他一直保持到逝世那一年。织,成了他的习惯。那一年,他七十七岁。&&
劳动者为了不使自己的心灵变成容易生锈的铁或铜,也只有被逼出了那么一种能力。&&
而知识者,我以为,正因为所感受到的寂寞往往是更深层的,所以需要有更强的抵抗寂寞的能力。&&
这一种能力,除了靠阅读来培养,目前我还贡献不出别种办法。&&
胡风先生在所有当年的&右派&中被囚禁的时间最长&&三十佘年。他的心经受过双重的寂寞的伤害。胡风先生逝世后,我曾见过他的夫人一面,惴惴地问:先生靠什么抵抗住了那么漫长的与世隔绝的寂寞?&&
她说:&还能靠什么呢?靠回忆,靠思想。否则他的精神早崩溃了,他毕竟不是什么特殊材料的人啊!&&&
但我心中暗想,胡风先生其实太够得上是特殊材料的人了啊!&&
幸亏他是大知识分子,故有值得一再回忆之事,故有值得一再梳理之思想。若换了我的父亲,仅仅靠拆了劳保手套织东西,肯定是要在漫长的寂寞伤害之下疯了的吧?&&
知识给予知识分子之最宝贵的能力是思想的能力。因为靠了思想的能力,无论被置于何种孤单的境地,人都不会丧失最后一个交谈伙伴,而那正是他自己。自己与自己交谈,哪怕仅仅做这一件在别人看来什么也没做的事,他足以抵抗很漫长很漫长的寂寞。如果居然还侥幸有笔有足够的纸,孤独和可怕的寂寞也许还会开出意外的花朵。《绞刑架下的报告》、《可爱的中国》、《堂&吉诃德》的某些章节、欧&亨利的某些经典短篇,便是在牢房里开出的思想的或文学的花朵。&&
思想使回忆成为知识分子的驼峰。&&
而最强大的寂寞,还不是想做什么事而无事可做,想说话而无人与说;而是想回忆而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是想思想而早已丧失了思想的习惯。这时人就自己赶走了最后一个陪伴他的人,他一生最忠诚的朋友&&他自己。&&
谁都不要错误地认为孤独和寂寞这两件事永远不会找到自己头上。现代社会的真相告诫我们,那两件事迟早会袭击我们。&&
人啊,为了使自己具有抵抗寂寞的能力,读书吧!人啊,一旦具备了这一种能力,某些正常情况下,孤独和寂寞还会由自己调节为享受着的时光呢!&&
信不信,随你&&
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个字是,相信
我不知道电脑屏幕另外一边的你在干嘛。是又熬夜吃泡面,是觉得这个冬天就要来了,是不是很需要一个拥抱一个安慰,还是看着论题痛苦地皱眉,还是你最爱的人离开你了。又或者说,是不是你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去哪里。
生活是永不打烊的摩天轮,承载着每个人的喜怒哀乐。现实这个东西,它很狡猾,从不让你轻易地到达目的地。奇怪呢,明明感觉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可还是一脚被现实踢地老远。慢慢的,梦想这个东西,就像是断了线的气球,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也许是我的忘性总是大于记性,每次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飞快地逃走了。它总是流失的比我们想象的更快,打的我们措手不及。突然就晒黑了,突然就怀念了,突然就失眠了,突然就想念了。突然夏天就过去了。
曾经对爱情的执着,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那条曾经一起走过的巷子不见了,年少轻狂的日子不见了,回过头看不到过去的影子。在一起的时候,总以为互相相爱就是全部的筹码,不管未来怎么样,你们一定会在一起不会分开。
可是最后却无一例外地走向了分手。你以为不管你怎么样恶语相向怎么样的争吵他都会照单全收,直到有一天他累了你也累了,然后分开了。当爱情只是爱情的时候,你说你们会在一起一辈子,当爱情陷入现实的时候,你说分开吧,我不是不爱你了,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去爱了。
然后呢,失去了缘分的两个人,即使在一个城市里也很难遇到。回忆越来越美,旧时光却把你困在里面出不来。是啊,回忆多么美,现在多么狼狈。于是只剩下你一个人,珍视着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回忆,暗自懊恼着。
经过了漫长的等候,梦想是梦想,你还是一个你。你终于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决定一开始就错了。
生活太近梦想太远,午餐是吃饭还是吃面?
然后呢,每天定时起床,刻意打扮,穿过永远陌生的人群,醒在疲惫的人生,奇迹没有发生,末日没有来到,人生也没能起死回生。只是偶尔还是会回想起来,曾经的自己似乎有过一个梦想,正是那个梦想,让你觉得自己似乎是以一个跟世界不同的节奏运转着。
越来越能感觉到时间在每个人身上留下的痕迹,尽管时间谁也看不见。我们终于来到我们以前憧憬的年纪,却发现有人订婚有人结婚有人出国,有人生活顺利有人坚持梦想有人碌碌无为,就像是一个分水岭。那个蓝天那个毕业早就已经消失不见了,那个和你在操场边说着要一起走到未来的人,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后来我想,活着不多不少,幸福刚好够用,那么在未来,应该有很多的幸福在等着吧。
那天在浦东,看到爸妈的时候我就在想,明明全世界最爱你的人就在你身边了,为什么还要义无反顾地离开家呢?所有漂泊的人都不过是为了有一天能不再漂泊,能保护起亲人。所以在此之前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努力,在爸妈老去之前能够支撑起他们,就像他们之前一直做的那样。只可惜,我们的故乡放不下我们的梦想。
所以我想告诉你,就算这个世界注定是一个疯狂世界,就算最后我注定一事无成,我也选择去相信,只因为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个字是,相信。正是这种相信,使我们最后也是仅有的依靠。未来也许会变得更糟,祈祷也会失效,可总会有一些东西,是他、妈、的一成不变的美好。这些一成不变的东西,使我们的心不至于快速耗尽,变成海海人生里的微尘。
在我最难过的时候,有人陪着我,有人把勇气借给了我。不知不觉我们都开始,言毕过去,话必昨天,却忘了我们正在经历的今天,即使很多事情不是渺小的我可以掌握和控制的,至少我们可以决定怎么看待自己的今天。就算是整个世界把我抛弃,而至少快乐伤心我自己决定,更何况,我根本没有被整个世界抛弃啊。
我身后还有父母和朋友,我还有一群死党和全天下最好的书迷,为什么我还不勇敢地向前走呢。爱情还没有离开,只要勇气还在。青春还没有离开,只要梦想还在。梦想还没有死去,只要信念还在。人生有几个十年,我们又有多少年可以挥霍,去见你想见的人,去做你想做的事,就把这些当做你在青春里的任性。
或许没有人能时时刻刻陪在你身边,或许我们以后回过头来看,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永远。可我最大的幸运是,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愿意在有限的时间里用心地陪我走过这一段,愿意跟我一起为了梦想努力,经历那些孤单流离。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终将因为我们的努力或堕落而变得丰富或苍白。
所以,你要去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
我想告诉你,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跟你一样向着梦想努力着,虽然孤独却也不会放弃。他们也许不被理解,甚至不被期待,但他们从没有怀疑过自己。我不知道一个人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不放手,需要多少努力才足够,但是我知道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黑夜终究要黎明,即使是最寒冷的夜,第二天的太阳也会出现,用它散发的光芒温暖你。
你的梦想是什么 是做个记者,做个教师,是当个会计,是当上设计师,是做个医生,还是想开个小店?
不管你的梦想是什么,我们都要相信,我们能够实现它。 就算没有成功,过程也是美妙的。 我也在实现自己梦想的路上,总有一天写出自己喜欢的文字。 总有一天让陈信宏那家伙对我说:&你的书把五迷本来用来看演唱会的钱圈走很多呢。&
总有一天,我会做到的。 等到那时候,我会让想做记者你给我做个专访,稿子要好好写哦。 等到那时候,我会让当上设计师的你帮我设计,我相信你的实力。等到那时候,我会到当上店主的你的小店里面,喝上一杯浓咖啡。
未来的几年有人考研,有人出国,有人结婚。不管我们想不想,我们早就来到这个分水岭了。梦想这个东西,如果你把它归在幻想里的话,就再也找不回来了。看着别人的努力羡慕一下然后转身回去过自己的生活,又凭什么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你要做的永远是静下心来去努力,要比之前的你更努力。
年轻的我们总被很多莫名的情绪左右着,每件事都像是世界末日。其实不是的,我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有人在里面迷路了,有方向的人走出来了。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总有一天会再相逢的。
你不必变成我,我不必变成你,你不相信梦想你不相信未来你不相信自己你说我幼稚都没关系。被放弃被怀疑被看轻被质疑,那都是别人的事,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一直相信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后悔的痛比跌倒的痛更难过,只有真心能换真心。我从不听乱世的耳语,我只看自己想要的风景。
然后呢,一起向前走吧。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黑的。人生都太短暂,去疯去爱去浪费。
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每天醒来,发现还活着,阳光还在,那去洗个澡,冲杯咖啡,吃下早餐,晒晒太阳吧,世界还是美好的。
或许,你会看到那些人靠着背景一步登天,而怒斥世道的不公;或许,你会看到那些成功人士的辉煌,而感到满心的羞愧;或许,你会一人独走异乡时看到他人结伴逛街吃饭,而感知内心的落寂。
但是,你要去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因为没有到不了的明天。
其实,你是多么的渴望,在自己失措无助时,能有一个人能够理解你的心情,能够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你的痛苦,但是,这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因为别人始终不是你,始终不能懂你,所以,哪怕你只是需要朋友的一句鼓励,一句安慰,却也得不到。
你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相信,有些人,只是陪你去走一段路而已,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带伤的人,我们都一样,一跌一撞的去行走,慢慢的去学会自我疗伤,因为能治愈自己的,只有自己。
你是否也是这样,想要变成超人,照顾身边所有的人,但是后来的后来,发现自己只是个人,却还是不愿去相信。
其实,你很害怕,害怕再去伤害一个人,所以,你一直没法鼓起勇气再去经营一段感情;你无法想象,那时候与你擦肩而过的人,或许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候却走进你的生命里。那个无声无息离开你的人,没留下别的,只留下回忆,你以为一辈子都无法忘却这段回忆,但是后来的你听他人不经意提起,只会一笑而过,只记得一个名字。
事情到最后都是美好的,如果不好,那只是还没到最后。
你看着别人甜蜜美满的恋情,发现自己身边空荡荡的,难免会有些失落感,但是,你一定要去相信,那个人也是在经历了很多之后才会来找你,而你要做的,就是好好照顾自己,让自己在最好的状态遇到最好的他,因为,如若不自爱,何以爱他人。
曾经那个一起共谱未来蓝图的人,对你渐渐冷淡,最后远离,你以为你一辈子也放不开,可是后来的你还是发现,原来真的不会离开了谁就活不下去。
可能最后的你无法牵到喜欢的那个人的手,但是没关系,因为,你已经走进她的心里。
可能最后的你无法功成名就,但是没关系,因为在你努力的过程中,你找到了最真实的自己。
可能最后的你无法看到全世界的风景,但是没关系,遇到那个他,就是你看过最美的风景。
可能最后的你无法完成当初的梦想,但是没关系,因为你已经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一段你想要去走的路。
谁不曾满怀痛苦的想要逃离世界,谁不曾放肆的去做一些错的事,谁不曾疯狂的去颠覆自己的青春,我们总是不停的去改变,不停的去雕琢残缺的自己,只是为了成就一个最好的自己。
你不必去痛恨自己的人生,我们辛辛苦苦的来到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为了折磨自己而来的,我们生下来的时候已经哭够了,最后谁也不能活着回去,所以,不要把时间用在埋怨,用在低落上,去奋斗,去经历,去疯狂,去爱,去恨,去闯,去梦吧,最后,你会成就最好的自己,你会遇到最好的他。
不要整天把你的痛苦挂在嘴边,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不要把你的苦逼挂在嘴边,每个人都有他的苦逼。你活着并不是为了往后看着自己的回忆,而是为了期待希望的曙光,学会去做一个用力生活的人,前面的路,要么滚回家里去,要么就去拼。
喜欢一个人就去追吧,因为一辈子不长,你可能就只有那么一次机会能牵到那个人的手。
你的梦想就去努力吧,因为一辈子不长,你可能就只有那么一次机会竭尽全力的去奋斗。
你爱的人就去守护吧,因为一辈子不长,你可能随时失去他的拥抱。
你不可能知道未来的路在哪,因为如果知道,那就不叫人生,叫认命。
我们都是一样。一样被他人说着幼稚的想法,一样追寻着他人觉得不可能的东西。但是,那有什么关系,别人根本没经历过你的人生,又如何能懂你。
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你要去抱最大的希望,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持最好的心态,记住该记住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已成现实的。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每天的日子都是美好的。
文/刘艺侨Joe&
相聚太难、离别太快
人生都有一些说不出的秘密,挽回不了的遗憾,触不到的梦想和一些忘不了的爱。&
我们总是太过认真的相信着一些虚无缥缈的誓言,不会实现的承诺。&
我们总是假定着我们的人生、我们的未来。&
当我们无法自圆其说的时候总会用各种无法实现的借口去搪塞、去开拓。&
心情总是不好不坏的影响着我,影响着时时刻刻的我。&
我总是想得太多,活的太累。总是把自己弄得满是伤痕,尽是凄凉,还信誓旦旦的认为是正确的。&
很久没有这么困惑过,为什么我的人生看似是美好的,却又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困苦。为什么我的生活看似是精彩的,却有让我感觉那么平淡。&
我不知道这一切的感觉是从何而来,我只是从内心的认为,每一个快乐的人的背后都住这一个悲观的自己。我们像双面人,总是在别人面前表现的那么强大,其实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希望世界就此停止,永远都不要转动,不要有压力,不要有竞争。&
我们没有人会知道未来的日子里会遇见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
因此我们只有过好每一天,过好每一秒。&
青春总是遗憾的,或许正是这些遗憾才让我们那么留念这段时光,因为那些年,我们还有很多美丽的空白。&
多么希望从过去到现在,生活和记忆都是空白的,记得的都是那些美好并值得回味的。&
可是,现实总是难以琢磨,总是让人绞尽脑汁的忘也忘不掉。很多人都存活在一个只有自己能接受的黑暗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黑暗,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不解之谜。可是我们还是要继续的坚持下去,为了自己,为了很多人,继续这么痛苦的活着。&
时间带不走我们的记忆,时间只会让你对记忆更加牢固,更加清晰。&
只因为,时间带走的只是时间,时间并没有带走你和你的心。&
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总是想起这么一句便继续接了下去,没有头绪,没有定义,只是这么写一些自己心里无法说出来的话,去舒缓自己的心。&
这一年,我们总是相聚,却没有一点的快乐。不知道是时间带走了我们之间的快乐,还是世俗改变了我们天真的心,我们总是考虑这什么,总是隐瞒了什么,总是有太多的话说不出口,总是让这些总是隔开了我们的心。&
未来的日子,也许依旧有相聚,但也许依旧那么难,依旧那么不开心。&
离别对于我不是一个生疏的词,从很多年开始,我就尝试着离别,尝试着接受新的环境,因此,离别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习惯。不是我不稳定,不是我太漂泊,只是至今我还没有找到一个属于我的栖息地,没有找到一个让我停下的路。&
相信未来的我会找到,会找到那么一个城,那么一个人,就那么生活在一个地方。&
更希望,有那么一个闺蜜,可以和我很好很好的在一个城市。就那么结婚生子,相伴、老去。
我们之所以活得累,往往是因为放不下面子来做人。【向左走】
我们之所以活得累,往往是因为放不下面子来做人。虚荣心无限膨胀,蒙蔽了真实的自我,分不清什么是需要和欲望,把别人的眼光当做行为的最高标准,把别人的恭维当做人生的最高奖赏,完全迷失在世俗的迷宫中。把面子拿下来揣在衣兜里,素面朝天,你会发现原来生活真的没那么沉重。放下面子!
男人的进化
BY : 鲁迅_&
说禽兽交合是恋爱未免有点亵渎。但是,禽兽也有性生活,那是不能否认的。它们在春情发动期,雌的和雄的碰在一起,难免&卿卿我我&的来一阵。固然,雌的有时侯也会装腔作势,逃几步又回头看,还要叫几声,直到实行&同居之爱&为止。禽兽的种类虽然多,它们的&恋爱&方式虽然复杂,可是有一件事是没有疑问的:就是雄的不见得有什么特权。&&
人为万物之灵,首先就是男人的本事大。最初原是马马虎虎的,可是因为&知有母不知有父&的缘故,娘儿们曾经&统治&过一个时期,那时的祖老太太大概比后来的族长还要威风。后来不知怎的,女人就倒了霉:项颈上,手上,脚上,全都锁上了链条,扣上了圈儿,环儿,&&虽则过了几千年这些圈儿环儿大都已经变成了金的银的,镶上了珍珠宝钻,然而这些项圈,镯子,戒子等等,到现在还是女奴的象征。既然女人成了奴隶,那就男人不必征求她的同意再去&爱&她了。古代部落之间的战争,结果俘虏会变成奴隶,女俘虏就会被强奸。那时候,大概春情发动期早就&取消&了,随时随地男主人都可以强奸女俘虏,女奴隶。现代强盗恶棍之流的不把女人当人,其实是大有酋长式武士道的遗风的。&&
但是,强奸的本领虽然已经是人比禽兽&进化&的一步,究竟还只是半开化。你想,女的哭哭啼啼,扭手扭脚,能有多大兴趣?自从金钱这宝贝出现之后,男人的进化就真的了不得了。天下的一切都可以买卖,性欲自然并非例外。男人化几个臭钱,就可以得到他在女人身上所要得到的东西。而且他可以给她说:我并非强奸你,这是你自愿的,你愿意拿几个钱,你就得如此这般,百依百顺,咱们是公平交易!蹂躏了她,还要她说一声&谢谢你,大少&。这是禽兽干得来的么?所以嫖妓是男人进化的颇高的阶段了。&&
同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却要比嫖妓更高明。这制度下,男人得到永久的终生的活财产。当新妇被人放到新郎的床上的时候,她只有义务,她连讲价钱的自由都没有,何况恋爱。不管你爱不爱,在周公孔圣人的名义下,你得从一而终,你得守贞操。男人可以随时使用她,而她却要遵守圣贤的礼教,即使&只在心里动了恶念,也要算犯奸淫&的。如果雄狗对雌狗用起这样巧妙而严厉的手段来,雌的一定要急得&跳墙&。然而人却只会跳井,当节妇,贞女,烈女去。礼教婚姻的进化意义,也就可想而知了。&&
至于男人会用&最科学的&学说,使得女人虽无礼教,也能心甘情愿地从一而终,而且深信性欲是&兽欲&,不应当作为恋爱的基本条件;因此发明&科学的贞操&,&&那当然是文明进化的顶点了。&&
呜呼,人&&男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
性感的品味
BY : 董桥_&
一位名作家发现他最近出版的几部小说销路都不行了,不禁忧心忡忡。 他去请教他的经理人。&
经理人说: &不瞒你说,你跟不上时代了。现在的小说都很性感,你懂我的意思吗?必须要有一大堆露骨的性爱描述,不然你就完蛋了。我们得承认,你的小说不够髒("Your novels are not cruddyenough")。&&
小说家回到家里马上伏案工作:读者要性,那就给他们性吧!脱稿之后,他又去找那位经理人:&你看看这一部怎么样?&经理人嘴里叨着雪茄匆匆翻看原稿,接着说: &对不起,宝贝,我会尽力推出去,可是我觉得这一部还是不行。不够性感。 &&
&你说什么?不够性感?&小说家喊道: &你看看,就在第一页里,女主角赤条条跑出房间冲过大门奔到大街上去, 紧跟在她后面的是赤条条的男主角, 我还清清楚楚描写了他的冲动状态。这还嫌不够吗?&&
经理人说: &当然,当然。可是,你自己看看,那是在第一页好后好后的尾部了("Yes, yes, but look how far down the first page") 。 &&
&跟不上时代&的作家确是不少,中外皆然。性感的文字多人看,此点也毋庸讳言;难是难在写得性感而不髒。所谓&髒& ,说的是李日华《味水轩日记》里批评的那些&大抵市诨之极秽者&;&
唐代传奇小说中的奇诡妖艳之事,只要笔墨可观,顶多是浮薄轻佻,算不上琐语淫词。到了《灯草和尚》 、 《肉蒲团》之类的书,当然是恣肆了些,却又说不上有什么高妙的文采。&
《僧尼孽海》中收的那一堆短篇,随便浏览,也只有《沙门昙献》和《麻姑庵尼》颇见技巧。 文字性感而又有内涵的说部并不太多,这跟作者的品味大有关系。 才子佳人吟诗作对已经够闷了,就算两个人躲在后花园石洞曲径消耗半天,毕竟也难生回肠荡气的景象,空有酸气没有媚味。 潘金莲去偷一百零八条好汉之中的任何一条, 相信都会比偷那个靠春药逞雄的阔大爷西门庆好看。 冲破阶级樊篱的爱欲容易制造戏剧高潮。 查泰莱夫人爱的要不是猎场看守人,劳伦斯那部小说的文学价值必然极低。Fanny Hill 一书最旖旎是老爷的情妇勾到少年信差的段落;作者几乎不必用到什么髒字,半明半暗之间居然昵到毫颠。造意遣词确有寒酸鄙俗之一路。 &
《青箱杂记》 说: &山林草野之文,其气枯碎;朝廷台阁之文,其气温缛。晏元献诗但说梨花院落、柳絮池塘,自有富贵气象;李庆孙等每言金玉锦绣,仍乞儿相。 &此中当可见出品味高低。坊间通俗报章上的肉欲小说其实连金玉锦绣的俗气都够不到,只剩一副色中乞儿相。要肃清的,是这样髒兮兮的笔。&&
面膜下的清泪
下班回家炒菜做饭,收拾衣服,而后洗漱敷面膜以缓解两腮处微红的过敏。说明书上称,最好敷15分钟,于是我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静静等待时间的到来。
我想到了我母亲,泪水悄无声息地溢出眼眶,混进面膜里,浸润着皮肤。她64年2月22日(阴历)出生,,虚岁50,养育了三个孩子,哥哥,弟弟和我,依次相差两岁。前几天打电话告诉我,她患上了高血压,电话里我安慰她,然后告诉她按时吃医生开的药,千万别生气,凡事想开些,又想到乡村里的医生和药的质量可能稍微差些,便告诉她等我忙过这阵子拿我的医保卡去医院给她拿些降压药,然后等端午节回去带她去家里的市立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她一听要去市医院检查,不是到县医院,立马说不去,太贵,我就哄她说要去的,虽然是高血压,但是毕竟你年龄也不大,还要看看具体是什么病因,咱们好对症买药,然后再食疗。挂掉电话后我在网上查了资料,病因中我母亲占的真不少,吃盐多,体重高,生气,劳累,然后又去查食谱,我想让她尽快好起来,路还长,总不能吃着药走完。
02年,同村里一同读书的同学校友陆续辍学进了家周边的工厂上班,我则稀里糊涂地考上了高中,而且分数不低,过了重点线,不上的话觉得可惜,那就去上。彼时,哥哥马上升入高二,两个高中生的学费对农村家庭来说,着实有些艰难,于是,大夏天的,母亲和一帮叔叔婶子到建筑工地打工,记得有一次下雨,路面坑坑洼洼,司机一不小心开翻了车,一车的人就被扣到了离桥五六米低的河里,母亲说自己当时手脚乱动,哇哇大叫,叫醒车里的人,然后想办法从翻的车中爬出去。我不知道她当时害不害怕,只记得她的一条小腿被车上的螺丝扎了个洞,离动脉只差一两厘米。忘记了当时听到她讲述事故时的具体感受,唯一确定的是我没有去想妈妈到底害不害怕。现在想来,惭愧,后怕,同时多谢母亲的坚强,多谢上苍厚待我。
后来,我读了高中,身体不好,经常光顾医院,她就那么推着自行车带我去村里的卫生所打针,然后再送我上车去学校,最严重的时候,我躺在家里的沙发上哭,她无奈,和我抱在一起哭,后来扶我去床上躺着,看着我睡着了再下地干活。高中三年,我身体一直不好,春秋两季,尤为严重,记得高二那年夏天,除了恶补自己落下的数学课,就是躺在屋里的风扇下午休,好多次醒来,都发现她不在家,每次回来我都问,妈你上哪儿啦,她只是说出去玩。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农村的夏天,好多妇人在树底下家长里短,当然也少不了货郎和算命先生走街串巷,母亲每次出去,遇到这些,都会花钱请人给我算上一挂,其实我的出生时辰她并不知道,因为当年是她约摸着时间自己一步步走到镇卫生室生下我的,而彼时我的父亲不知是在工作还是在喝酒,更因为是丫头,在重男轻女极为严重的鲁南地区,事后更不会有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在一旁照料,记住时辰,可她还是会告诉人家我出生的大约时间段,让人给我算一算,什么时候身体能不再如此,什么时候能好起来。后来邻家婶子同学她妈是个神婆,告诉她我有才,但被小鬼缠身,她又悄悄地花钱给我驱邪,这事儿我去年才知道。我母亲初中没毕业,不知道我生病的真正原因在哪里,只能去用她认为可行的法子来给我减轻病痛。
小时候,我总与母亲对着干,既倔又犟,她也总说我,没见过有人和我一样总和自己的妈妈顶嘴吵架的。等到后来高中毕业,加上身体和高考不顺的原因,没复读,我赌气报了东北的学校,从山东临沂一下子跑到了东北长春,18岁到23岁,期间回家的次数和时间极少,更别说倾听母亲的唠叨。2010年国庆节,我哥哥结婚,自那之后,我更深刻的领悟到为人子女该有的行为和为人父母的任劳任怨,然后我每周给她打电话,一周平均三次,每次都尽量逗她开心,多听她讲话,多开导她别将就,我们不在身边,不把自己照顾好,以后身体垮了受罪的只能是自己等等。当时没想一次就把她开导好,因为我母亲是典型的农村妇女,心直,任劳任怨,干起活来堪比男劳力,子女给她埋怨她也悉数听着。记得有一次我和她讲电话,觉得她不理解我,声音高了,说着就挂了电话,然后就后悔了,紧接着打过电话去说妈妈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发火,她说孩子冲爹妈发火没事的,当时我眼泪就下来了,她还以为我遇到了什么困难的事儿,其实就是觉得父母不欠我们子女的,没义务任劳任怨,而我的母亲和天下太多父母一样,觉得子女的埋怨不算什么。
小学时,母亲炸丸子卖,包包子,蒸馒头卖;上初中时,母亲开始养猪,给我们交学费;高中时,母亲开始磨豆腐卖,养牛;大学时,母亲开始上附近工厂上班挣钱贴补我和哥哥的大学生活费,当时我和哥哥同时读大学,学费贷款,但父母需要给我们拿生活费。那时候,我每学期问母亲要2~3k元生活费,然后暗自下决心,大学毕业后就算不能挣很多前,也不再问父母要钱,等我们毕业他们的日子应该不用这么艰难。当时想想觉得好开心,现在我毕业四年,哥哥两年前结婚,弟弟尚未结婚,然后看着父母老去,却并不比我读大学期间轻松,反而更忙着挣钱给儿子买房子娶媳妇。其实,现在我不知道他们要忙到何时才能停下来歇歇,或者我们作为子女究竟要让他们忙到何时才肯让他们安然老去,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打瞌睡,或和别的老头子老太太闲唠嗑,下盘棋呢。
我的母亲,因为农忙,再加上上班,最后身体透支,一直呕吐,最后查出来是高血压,就算卫生室告诉她要注意休息,可她呢,一直还是这边打完点滴,那边该上班上班,于是打了四五天点滴,也吃着药,血压硬是因为她不停的忙碌一直居高不下。她打电话告诉我的时候,这事儿已经好几天了,昨天打电话来说嫂子怀孕要回家让她服侍,我听了一愣,不是高血压吗,怎么还能服侍别人,她最后告诉我,我高血压的事儿就告诉你了,你哥哥,你弟弟都没告诉,我问,为什么你不告诉,她只是说,这不是觉得和自己闺女亲嘛。当时我沉默无言,我们为人子女究竟做了什么让自己的母亲不能对着自己讲自己的心里话,是什么让母子之间早已筑起了厚厚的心墙。她终究是老了,我们俩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相互拌嘴闹别扭了,这半年来我因为工作项目的事情抽不开,没像以往那样经常打电话回家,她每周却像报到似的给我打电话,唠唠叨叨说一大堆,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听,她是真的老了,已经等不及我去逗她开心去安慰她,知道主动找我唠叨了。作为女人,我有时候是对我爸心存埋怨的,因为我一直希望,男人最起码要爱护好自己的枕边人,如果不能提供安逸的生活,也请为她遮风挡雨,如果她愿意为家付出辛劳,那么请给予更多的尊重和爱意。
我母亲,上不受婆婆待见,下有三个子女需要养育,又不能和自己的丈夫谈心,还经常相看两厌,自己生病了不能光明正大地告诉三个孩子,享受病人该有的待遇,却只能悄悄告诉女儿。我很久之前就提到带着她远离家乡,和我同住,给她找个轻松的活,或者我拿出微博的积蓄开个小店,让她看着,比较她也算是做过小买卖的人,也不用为这个操心为那个操心,想吃什么我买给她,可她却说家里弟弟没结婚,还有那么多田地,而弟弟看到我有带母亲走的意图,竟开玩笑的说让我每月给他2k元才能让母亲跟我走,而母亲也不愿意走。现如今,我也只能听着她在电话里唠叨,想象着她的日常劳作,无可奈何。重男轻女的现象在我们那里一直都有,而我自认为多了点书,想让母亲知道自爱,别太受生活牵引,可我的那点小心思,在她根深蒂固的概念里和当时的习气里,不堪一击。
我的母亲是为农村妇人,没多少文化水平,一辈子在田间、锅台和热气逼人的工厂里劳作,任劳任怨,心地善良,知道回报别人,更不小气,当然有人占着我们家的便宜还卖乖得意的时候,我母亲那也是会张口就骂,不过现在多少有些收敛,有时候我羡慕母亲的那种粗野,起码得理不饶人,而我脏话不会说,得理时因为觉得自己有理而懒得去争辩,可白的硬是被对方说成黑的,其实出门在外没点泼辣劲儿,女孩子多少会遇到一些吃软怕硬的家伙。我自18岁离家读书,挨过打,挨过骂,挨过饿,生过重病,可终究没家那边工作。生来对地域没多少概念,随心而选择工作的地方,在世间行走,出卖自己,获得回报苟且过生活,如今又打算动身去远方,我最放不下的是我的母亲。
记得有一次,我帮助过一位老人,朋友问及原因,我答道,但愿日后能有人因为我今天的举动而帮助我的父母。我年龄愈大,愈能体会母亲作为女子的辛劳,也越惭愧,因为愧疚,眼泪没少留,可有些事还是无能改变。
如果可以,我想把母亲打包,一直揣在兜里,放在离心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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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坚守
我常自诩为读书人,其实仔细想想,我并没有读过几本书。不过我喜欢书,这是不容置疑的。不管到哪儿,只要有书的地方我都会凑一凑,只要有书可看我就会心安理得。之所以读书少,我分析了一下,大概主要有这么两方面的原因。其一,幼年家贫,无书可读。其二,工作后时间太少,人亦变懒了。书虽然买了很多,但真正静下心去读的时候太少,所以我经常怀念曾经那些没有书读,却非常渴望读书的日子。&
我在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怀念读书时代》里提到,真正意义上的读书是在上了师范以后,不过严格来说,第一次读书应该是在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回我父亲下了班,竟破天荒地给我带来两本书:一本是新编《现代汉语大字典》,一本是幼儿园大班的童话书。这两本书自然是人家送的,因为我父亲从未给我买过。据父亲说,他干活的时候帮一个书店的经理打开了家门,为了表达谢意,人家送给了他这两本书。《现代汉语大字典》很厚,包装很精致,不过我更喜欢那本童话。第一次拥有课外书,让我兴奋了好一阵子。我把这两本书视如珍宝,常常带到学校给同学们炫耀。那时我已经上二年级了,还是第一次读童话,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只要一有空就会翻上老半天,有许多故事我读了好多遍,所以至今还记得些。&
上了中学以后我依然读书很少。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同学那里看到一本很旧的《红楼梦》,我用身上仅有的两毛钱,从学校门口的小摊上买了一茶杯瓜子,最终将那本《红楼梦》换过来读,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接触文学读物,而且还是名著。书中那些半文言半白话的句子,让当时的我读起来着实费力气,不过&贾宝玉初试云雨情&那个章节,我却无师自通般的读懂了,那时候我刚进入青春期,满脸通红地将它读完,心理却像做了贼似的。后来我就陆陆续续读开始读起了书,当然上了师范以后读的多一点。我读的最多的应该还是现当代小说。有段时间特别迷恋徐讦,因为他的小说中存在着现实视角和非现实视角两种观照人生的方式,一会儿现实,一会儿虚幻,那种捉摸不定的意境,很馋眼睛。有一个暑假,我一下子借来四本他的小说来读,《鬼恋》中的女鬼还有他笔下的吉普寨女郎的形象,很让我陶醉。其次读的最多还有贾平凹、刘震云、王朔的小说。刘震云的那些毛茸茸、原生态的写实小说,王朔笔下玩世不恭的生活状态,让我渐渐明白了生活的多味,也感觉到生活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要多彩、要艰辛。外国作品我读的实在太少,现在能记起来的大概只有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也是一个暑假的时候,我从学校回家的路上在一个书摊上淘来的。那个夏天的午后没事我就躺在沙发上读,里面大量的环境渲染看得我头晕脑胀,不过很过瘾。虽然这本小说厚了点,我愣是笨笨的读了两个月,后来把那个叫做德米特里&伊凡诺维奇&聂赫留朵夫的男主人公名字记得滚瓜烂熟,如今成了我读过《复活》的印证和谈资了。&
除了《复活》以外,《巴黎圣母院》、《羊脂球》、《茶花女》我大概翻过几页,不过那时候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欣赏,而是为了和同学炫耀,看了只言片语就随意发表感慨,当时还大言不惭、津津乐道,直到有一次,我到一个同学的宿舍去玩,偶然间打开他的衣橱,发现满满一橱子书瞬间顺着我打开的门缝往外冲,我才感到自己的做法是多么无知和幼稚。大概就是从那时起,我决心沉下心好好读几本书。也就在那时,我读到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人生》。书中关于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的描写,正迎合了我当时的心境,我恍惚的把自己比作孙少平,渐渐喜欢上了那个敢爱敢恨、很有文艺范的女主角田晓霞,后来又为她的死哭的稀里哗啦,好几天提不起精神。正是受这部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的作品的影响,我慢慢开始学起了写作。&
实事求是地说,我并不是块写作的料。我是个没有诗性的人,说得直白点,就是毫不浪漫。文学需要风雅,更需要比兴,而我性格驽钝,不会用浪漫主义的手法和技法去雕琢作品和字句,只会愚笨而简单的叙事,所以写出来的文章没有文采可言。我的写作之路也是不顺的,或者说是很失败的。我大概从中学时候开始学习编织故事,如今十好几年了,我也没写出一篇像样的文字。大学时候,我开始试着给各大报刊投稿,可惜一篇也没有发过,就连我们学校的校报也对我的文章&漠然置之&、&嗤之以鼻&。我非常的懊恼,有一次拿着写好的文章满腹哀怨的去找系主任李雁教授理论,他笑呵呵的接待了我,给我讲了一番写作的道理,还讲了他的一些写作经历,最后李教授将自己发表过的文章剪贴本小心翼翼的交给我,对我说: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诗意的阶段,要抓住这个阶段努力去创作,时间是最好的良医,把文章放一放,时间会为它疗伤的。我是个听老师话的学生,所以这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不过说来惭愧,李教授和我谈过话之后,我的文章依然没有起色,非但没有起色,因为毕业找工作等原因,一些文章常写了一半就丢了,至今我已夭折了两个中篇,不过想来夭折了也好,如果真写出来了,说不定也没人愿意读,不过是&仅堪覆瓮&吧。&
我始终把阅读与写作当做一种美丽的坚守,当做一种精神信仰和支柱。所以工作后的这些年我也一直在坚持写散文和小说,经常参加征文大赛还有投稿,虽然投出去的稿件多半是&泥牛入海&,但我依然&屡败屡战&,持之以恒的坚守着。2010年,我参加工作一整年的时候,我的散文终于陆续开始在报刊上发表。记得第一次接到《山东建设报》文学副刊王主编的电话,我激动差点哭了,因为爱写作,因为总被拒绝,因为心中总有种屈辱感,在得知文章可以被发表的那一刻,差点全都倾泻出来。后来,我又参加了首届全国旅游散文大赛,写了一篇《从南昌到茨坪小镇》的游记散文,获得了第二名,总算是对我多年的坚守有了一份慰藉。&
阅读确实可以充实自我,写作也确实可以带给我们一些精神上的洗礼和享受。趁着年轻,我们真应该多读书,在书山、书海中畅游,我想肯定会让我们有所收益的。知识未必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但读书却可以实实在在的改变一个人的现在。所以,不管我们从事什么工作,有多忙,都要坚持阅读,坚持在书中寻找人生的真谛。我想,今后我会继续把书当做镜子,把笔当做武器,把纸当做阵地,老老实实的读书,认认真真的写作,即使在现实中强大不起来,也要在这文字中有所作为,这是我的理想,更是我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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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
& & & & & & & & & & & & &&&&《当你老了》
晨磬的杨柳下 & &
牵手悄悄走过&&
那些旋转起舞的花瓣&&&
掠过我的面庞&&&&
跳跃在你乌黑的发尾&&&
我闻了一下你头上的花&&&&
眼神中开花的你&&&
是否&&也会被风吹落枝头&&
我悄悄地侧过头&&&&
一滴泪终于没有忍住&&&&&&
黄昏的面纱飘落在湖面&&&
渗满了余辉的梦&&&&&
两个老人坐在湖边说话&&&&
像我们&&&&&
像我们一样的相依&&&&&
他们银白的头发成了黄昏光线的画布&&&
如草地上泛白的花朵又一次绽放&&&
我握紧你的手&&&&
当你老了&&&&
我依旧爱你的容颜&&&
一如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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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想太多的幼稚鬼
很多时候我觉得生活就是一场恶作剧,它让两个人相遇,却不让两个人相守。很多以前没有明白的话,很多曾经没有听懂的歌,现在才觉得有些懂了,长大就是不断觉得从前的自己那么傻逼却又想回去的无限循环。你好,那个叫想太多的幼稚鬼,再见,那个叫想太多的幼稚鬼。
于是你一个人去了陌生的城市,终于明白投资回报率是个什么鬼玩意,每天听着不同国家的鸟语看着头痛的单词,墙上终于可以如愿地挂起海报,房间也可以按照自己想要布置的样子布置一番,终于可以算是长大了吧。于是你知道喜欢的乐团要来附近的城市看演唱会的消息,义无反顾地买了票坐上4个小时的大巴到另外一个城市去看他们。于是你还是跟喜欢的人分开了,理由到现在也说不清,好像就慢慢地什么都淡了,一切都不是自己原来想像的样子。于是时针指向了这一年,你终于长大了,才明白了那句长大太慢,老的太快的含义。
经过了漫长的等候,梦想是梦想,你还是一个你。你还是熬夜熬到天亮,这一点不管别人怎么劝你也改不了。天天都漫无目的,偏偏又想要去证明真理。一年一年夏天过去的飞快,曾经说好要一起去看演唱会的人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而你唯一确信着不会变的一点,就是你的世界依旧五月天。
你是一个怪人,你是一个疯子,你疯狂地喜欢旅行,经常一时冲动就拿起背包去一个陌生的城市,你开始学会了很多道理,变成了不动声色的大人,你的心中却还住着那个叫做想太多的幼稚鬼。你写着自己的想法,你说要去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你说活到26岁,然后死掉,你说在被世界完美的驯养之前,在那个&26岁&到来之前,你要去疯狂你要去倔强你要去幼稚你要去相信,就让你去努力就让你去做梦就让你去放肆的苦笑和大闹一场,你还说原来自己最怀念的不是那个17岁的她也不是那份你怎么挽回都挽回不来的感情,而是那个不顾一切天真地用力的去爱去付出的自己。
尽管有的时候很孤单,还是会觉得至少天空还一直陪着我。有的时候很努力了还是没有结果,可是想想家人和朋友,就会觉得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也许你说,很多事情不是渺小的自己可以控制和掌握的,但是至少,我们可以决定怎样看待自己的今天。
给最亲爱的想太多先生,你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跑到别人的生活里当插曲。给回不去的旧时光,你好,旧时光。给地球另外一段的好天气和你,我知道你不是这个城市里唯一的怪人,我也许永远不会见到你,但是我知道你的心情。
路的另外一端会怎么样就自己去看看吧,不管怎么样,自己的选择不会错,自己选择的人生不会错。青春之后,后悔之前,我依旧用力地活着。
最女人的女人
我认识的同龄人当中,有一个有趣的姑娘。她被很多人称作女神,她喜欢夸张的唇色和复古的造型,常常在社交网络上po自己唱歌跳舞的照片,常常外拍,形象气质俱佳。她身高167,体重不过百,常年保持健身习惯,身材健康修长,盘亮条顺。
在她的每一张演出照或者外拍照的下面,总是有很多粉丝和崇拜者给她留言,称她作女神,向她请教如何保持肌肤的白嫩和身材的健美。她有时会回复,答案也很简单,保持运动。
很多人留下了羡慕嫉妒恨的情绪,膜拜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她总是很淡定,默默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既能在舞台前面高歌艳舞、在镜头前摆一些高贵活泼的姿势,又能静静地在家里做做女红、烤烤西点吃。有很多人不理解她,认为hold不住她,她却也不苦恼。
世界这么大,总会有人欣赏我。她这样告诉我。
即使她在所有人的眼里都是一个女神,但在我眼里,她只是邻家的一个小姐姐。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的身份是我哥哥的前女友,那个时候的她,低落、悲伤,像一只无助的小猫,窝在角落里独自疗养着情伤。她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爱上一个人就对他掏心掏肺地好,但是感情总是不能够成功,她就对自己狠,跑步、健身、跆拳道&&一次次的厮打和一滴滴的汗水练就了她强健的身体,也锻炼了她的心。
我看着她一点点地变瘦、变美,身材越来越好的她,开始穿着性感高贵的礼服,将自己展示在聚光灯下,舞台上的她、照片里的她,一颦一笑,尽是自信和魅力。我很高兴她变得那么好,但我从不觉得她辜负了任何一个称呼她作女神的人。
因为她很努力。
在舞台下的她,每天挥汗如雨地健身。不熬夜、不泡吧,从来不把自己的美貌当作换取物质的筹码。她的兴趣爱好都很良家妇女,绣绣花、练练字、烤烤饼干、看看电影,算得上一个宅女。
所有羡慕她在舞台上光彩的人都没有看到过她每一滴汗水落下的时候,那都是实打实的辛苦。她的外表一天比一天更女人,但是内心,却渐渐地坚强如男人、独立如男人。她在舞台上红唇烈焰,扭动腰肢,在舞台下挥汗如雨、严格自律。
我从来不会羡慕她的生活,因为她值得。
我只觉得:
只有像她这么努力的女性,才值得拥有这样的好相貌和好身材。才值得在华美的聚光灯下表现自己,让所有人赞扬她的美丽。
有些女人,你看到她们的时候她们总是很美丽,很动人。她们身材曼妙、脸蛋精致、举止大方得体、品味高雅。她们获得的一切好像都是天生的,让人羡慕嫉妒老天给了她们所有的好东西。
若是说这些女人有什么相似之处,就是光鲜亮丽她们从来不会让你看到她们辛苦狼狈的一面,或者说,作为观众的我们,自动忽略了她们成为女神的过程中付出的汗水和努力。
有一次,在去日本的飞机商务舱里,我遇到过一个内地的时尚编辑。
她的皮肤状况护理得极好,眼角也鲜有细纹,就连最容易被人忽略的耳后皮肤也白皙光滑,单单看皮肤状况,和二十岁出头的女性无异。但是她淡定的眼神,处变不惊的态度让我觉得她应当已经处在三十岁的后半段了。果然,拿过名片一看,已经是时尚杂志的主编级人物了。这次是来日本采风兼休假的。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穿着,她穿的衣服,说实话,很简单,和我想象中的时尚女魔头的造型一点都不同,并没有非常吸引眼球,反而让人觉得舒服而且容易接近。
我委婉地表达了这个意思。
她笑了笑,说:&你是不是以为所有的时尚编辑都要打扮得和穿prada的女王里一样?&
我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她微笑着说:&其实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但是你想知道真正的时尚是什么吗?&
我很好奇,请她快一点讲给我听。
&&其实,一个人最大的时尚就是你自己的气质。&
&&所有的衣衫、或是化妆品,其实都是在给你的气质加分。本身的气质好,不需要多少打扮,就能够让你大方得体;但是若人格猥琐,纵使穿着再高贵的品牌都会像是假货、涂抹再贵重的化妆品都会有风尘气。&
&&在过去的欧洲,贵族的为了和下层人民区分开来,会故意将自己阶级使用的语言进行一些改变。都说维多利亚说得一口高贵的伦敦音,就是一种通过语言将上层社会独立区分出来的方法。下层的人民都喜欢模仿贵族的打扮。其实并不是贵族们的打扮有多么时尚特殊,只是希望模仿这种皇族的身份和高高在上的exclusive的感觉。但是下层的人民终究不是贵族,就算勉强模仿,也会学得四不像,所以暴发户和商人一直是被贵族们所不齿的阶级,认为他们虽然有一点钱,但是气质粗鄙。真正的贵族气质,是一种文化环境和习惯,是无法依靠外在的模仿获得的。&
&所以,很多经典的美人,比如玛丽莲梦露、奥黛丽赫本、或是中国的林青霞、王祖贤,人们只看到她们的经典造型,学梦露扬裙角、学赫本穿香奈儿小礼服、或是学林青霞她们画英气的粗眉,但是这些模仿者都没有发现,这种外在的因素只是这些美人儿内在气质的体现罢了。要成为性感女神,就连一个普通的微笑,梦露都需要对着镜子进行无数次的练习,才能够让自己的笑容无论从哪一个角度,都是完美诱人的。内在没有这种浑然天成的性感,就算下水道的蒸汽把裙子掀得再高,都不过是一个在人前哗众取宠的小丑罢了。&
&观众们永远不会在意你付出了多少的努力,她们只会看到你人前的光辉,觉得你获得的一切成功都是从天而降的。&
&我刚刚开始做编辑的时候,也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当时觉得时尚界很好玩、又有很多好看的衣服穿,很能够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是,真正把时尚当作工作之后,才发现一切都不止那么简单。漂亮光鲜的时尚大片不会从天而降。从最开始的确定选题、到找服装、找模特、确定场地、拍摄、定稿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是一个独立的考验。&
&我曾经穿着高跟鞋捧着一大堆衣服在三四十度的夏天满城市地跑,我曾经为了一张底片在发三十九度高烧的时候从中国的北边飞到南边,我曾经一个月每天只睡四个小时以内,只为做一个专题,但是最后还是被毙了。时尚编辑就是这样的一种工作,将光鲜好看的时尚肢解成一个一个现实的元素,再将他们组合起来,送到读者们的眼前。&
&因为这个工作,我也第一次开始考虑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时尚。生活中的时尚教主、时尚女魔头们其实私底下也是普通的人,但是他们知道自己的气质和特点,会通过打扮将自己原有的气质凸显出来。他们的打扮也各有特色,但是每一个都不会过火。他们知道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气场,其他的服饰只是辅助而已。&
&所以,当有一天,你觉得你不用考虑任何的时尚元素,但是有自信自己能够镇住全场,到了那个时候,你就拥有真正的时尚品味了。&
编辑说完这番话,笑着把头转向窗外。
我突然发现,即使在飞机上,她还是整整齐齐地穿着一双黑色的过膝高跟皮靴。因为穿着短裙,左腿搁在右腿上,双腿优雅地倾斜着。
我想,我大概知道她为什么能够当上时尚杂志的主编了。
十八岁开始,女孩成熟的美丽开始绽放,二十多岁的女孩,因为青春,因为丰富的胶原蛋白,都像是绽放地正好的鲜花,都很美丽。但是这种美丽是一种粗俗的美丽,是一种野生的美丽,像是经过一夜累积的露珠,随时随地都会消散在清晨的阳光下。
真正能被称得上有女人味的人,还要在二十五岁或是三十岁以后的女人中找,而且,这些女人往往在年轻时并不出众。这些从未被称作美女的女人,却能够随着岁月的积淀,成为真正的女神。
女人味并不是天生就有的。年轻的女孩又萌又可爱,但这种状态可不能抵抗岁月的侵蚀。赫本息影之后投身慈善,她抱着非洲孩童的模样,让人感到了圣母一样的光辉。一个女人,能够意识并且运用自己的女人味,往往需要经历很多的困难和磨练,她们被否定、被打击,渐渐地才会找到自己最强的武器&&
外表比女人还要女人的人,内心会强大到比男人还男人。
年轻时拥有美丽容颜的女人,往往自信于自己的容貌,因为容貌,她们拥有足够多的赞美和追求,多到足够让她们高枕无忧地一直老去,终于有一天,衰老在不知不觉当中夺去了她们因为年轻而带来的美丽和鲜活,但这个时候,除了咒骂岁月是个婊子和小偷之外,别无他法。世界上永远不缺更年轻的女孩、更鲜活的脸庞,总有一天曾经的校花成了明日黄花,旧时的姣好容颜只能在照片和记忆中寻觅。
但是,那些努力的女孩,即使在年轻的时候容颜没有被大众所认可,即使生活过得默默无闻、了无生趣,但是她们一点一点地学习怎么让自己变得更漂亮、学习怎么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学习怎么让自己变得更有内涵。
唯一能够应对时间流逝的方法就是对自身能力的积累。
终于有一天,她们能够变成她们梦想中的形象,只要她们坚持,只要她们足够努力。
请记住,当你真正成功的时候,没有人会在意你当时是多么狼狈不堪地一路摸爬滚打过来,观众们只会看到你展示在人前的美丽和自信,崇拜甚至嫉妒你的好运,但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一路走来,你掉过多少汗水、受过多少委屈、心里曾经有多痛。
萍萍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上一次我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她先生的店里。
她的头发整齐顺滑的修剪及肩,化着得体的淡妆,穿着黑色的贴身线衫和短裙,带着夸张的银质大耳环,看上去要比七年前她刚进城的时候还要年轻漂亮。
每年都会有很多农村的亲戚来看她,一踏进她装修豪华、宽敞明亮的家,大家都感叹她的福气好,找了个有钱又体贴的丈夫,还纷纷表示要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城里来,要和萍萍一样闯一闯。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我看到萍萍的脸上都会礼貌地笑一笑。但是我知道,她那只是礼貌的苦笑。
萍萍刚来杭州的时候只是一个酒吧里的啤酒妹,穿着厂家的暴露的制服,游走在一桌桌宿醉亢奋的客人间推销酒水。刚从农村出来的她并不能习惯城市的喧闹和城里人的大胆。醉酒的客人常常透过啤酒妹的短短制服有意无意地触碰她光滑的大腿和胸脯。她告诉我,那是她人生中最不堪忍受的一段时光,她恨不得马上回老家去喂猪、甚至是种地,都比在这里出卖尊严要好。但是她必须挣钱让自己的弟弟读书。
即使在暗地里一次次地哭,她终究是坚持了下来。每天身兼数份工作的她经常累得在店里的桌上睡着。后来,酒吧的老板喜欢上了她质朴诚实的性格,选择和她在一起。
就算在结婚之后,萍萍还是没有安心在家做少奶奶。她每天严格控制饮食、坚持健身锻炼,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英语。最近见到她的时候,她告诉我,自己最近迷上了斯诺克,可能有机会见到潘晓婷,让这位台球美女教自己几招。
我看着光彩熠熠的她,七年前那个羞涩土气的农村少女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为什么你现在还这么努力?&我知道她的丈夫很有钱,要养她完全不是问题。
萍萍眉毛一挑,稍稍沉默了一会儿:
&其实我一直都很努力。&
&因为我知道,只有靠我自己努力,才能够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这个世界上,别人不会在意你有多努力,所以,你更要对得起你自己。
聊天时每个人都想聊自己--蔡康永
古古和阿男即使是在最亲密、最如胶似漆的时候,很遗憾,他们也仍然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是世界的真相: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当阿男在投资上踩到地雷,惨赔五十万的那个晚上,如果古古正在因为月经来而整晚肚子痛的话,那么,不管他们两人多么努力地关心对方,真正最让他们痛苦的,仍然是他们各自的痛处:阿男的五十万、古古的肚子。
讲这个不是为了对情侣们泼冷水,而是做个简单的提醒:聊天时,每个人都想聊自己的感觉。
当你在东指西画地大谈:&昨天晚上我夹着鲨鱼夹去倒垃圾的时候,我前男友开车经过我面前耶!靠!我额头刚好长了两颗大痘痘&&&
当你这样废话连篇,而你对面的人,却认真地睁着眼睛看着你,专注而关心的时候,你真的会觉得这个人是你最好的朋友,是你最想倾吐心事的对象,是地球上最可依靠在上面垂泪的一双肩膀&&
这个看似很专心听你说话的人,嗯,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但她无疑是你&最上道&的朋友。
她专注地望着你时,天晓得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她可能望着你的嘴,想着&嘴巴一直动,好像我养的金鱼喔&&上排牙齿有披萨的菜渣耶&&她讲的那个前男友不是长得像猪吗&&&&处于这个状态的她,实在不太像什么&地球上最可靠的一双肩膀&,但你会喜欢她,这是一定的。所以,反过来,当你自己想要被别人喜欢的时候,你只要把别人放在你自己的位置上来想,那就轮到你来扮演这个&最上道&的朋友了。
扮演这样一个朋友,最高原则非常简单:&尽量别让自己说出&我&字。&
听起来很容易,但你可以试试看,跟朋友聊天十分钟,不要说出&我&字。
对,就是不要说出&我&字。每次想说&我&字时,都改成&你&字或&他&字。
你会发现这十分钟里面,本来不断说着&我昨天&&&&我觉得&&&&我买了&&&这些句子的自己,忽然变成一个不断把话题丢给对方、让对方畅所欲言的、超级上道的人!
也许你会说,你又不是在陪酒,为什么要让对方畅所欲言,而不是让自己畅所欲言?
答案很简单,你的朋友们,也不是在陪酒啊,他们凭什么要永远让你畅所欲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蔡康永
幸福的无关
BY : 林清玄_&
我小时候对汽水有一种特别奇妙的向往,原因不在汽水有什么好喝,而是由于喝不到汽水。我们家是有几十口人的大家族,小孩依序排行就有18个之多,记忆里东西仿佛永远不够吃,更别说喝汽水了。&
喝汽水的时机有三种,一种是喜庆宴会,一种是过年的年夜饭,一种是庙会节庆。即使有汽水,也总是不够喝。到要喝汽水时好像进行一个隆重的仪式,18个杯子在桌上排成一列,依序各倒半杯,几乎喝一口就光了,然后大家舔舔嘴唇,觉得汽水的滋味真是鲜美。&
有一回,我走在街上的时候,看到一个孩子喝饱了汽水,站在屋檐下呕气,哦--长长的一声。我站在旁边简直看呆了,羡慕得要死掉,忍不住忧伤地自问道:什么时候我才能喝汽水喝到饱?什么时候才能喝汽水喝到呕气?因为到读小学的时候,我还没有尝过喝汽水到呕气的滋味,心想,能喝汽水喝到把气呕出来,不知道是何等幸福事。&
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位堂兄快结婚了,我在他结婚的前一晚竟辗转反侧地失眠了。我躺在床上暗暗地发愿:明天一定要汽水喝到饱,至少喝到呕气。&
第二天我一直在庭院前窥探,看汽水送来了没有。到上午9点多,看到杂货店的人送来几大箱的汽水,堆叠在一处。我飞也似的跑过去,提了两大瓶的黑松汽水,就往茅房跑去。彼时农村的厕所都盖在远离住屋的几十米之外,有一个大粪坑,几星期才清理一次,我们小孩子平时很少进茅房的,卫生问题通常是就地解决,因为里面实在太臭了。但是那一天我早计划好要在里面喝汽水,那是家里唯一隐秘的地方。&
我把茅房的门反锁,接着打开两瓶汽水,然后以一种虔诚的心情,把汽水咕嘟咕嘟地往嘴里灌,一瓶汽水一会儿就喝光了。几乎一刻也不停地,我把第二瓶汽水灌进口中。&
我的肚子整个胀起来,我安静地坐在茅房地板上,等待着呕气。慢慢地,肚子有了动静,一股沛然莫之能御的气翻涌出来,哦--汽水的气从口鼻冒了出来,冒得我满眼都是泪水,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喝汽水喝到呕气更幸福的事了吧!&然后朝圣一般打开茅房的木栓,走出来,发现阳光是那么温暖明亮,好像从天上回到了人间。&
在茅房喝汽水的时候,我忘记了茅房的臭味,忘记了人间的烦恼,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一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年叹息的情景,当我重复地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喝汽水喝到呕气更幸福的事了吧!&心里百感交集,眼泪忍不住就要落下来。&
贫困的岁月里,人也能感受到某些深刻的幸福,像我常记得添一碗热腾腾的白饭,浇一匙猪油、一匙酱油,坐在&户定&(厅门的石阶)前细细品味猪油拌饭的芳香,那每一粒米都充满了幸福的香气。&
有时这种幸福不是来自食物,而来自于自由自在地在田园中徜徉了一个下午。&
有时幸福来自于看到萝卜田里留下来的做种的萝卜开出一片宝蓝色的花。有时幸福来自于家里的大狗突然生出一窝颜色都不一样的毛茸茸的小狗。生命原来不在于人的环境、人的地位、人所能享受的物质,而在于人的心灵如何与生活对应。因此,幸福不是由外在事物决定的,贫困者有贫困者的幸福,富有者有其幸福,位尊权贵者有其幸福,身份卑微者也自有其幸福。在生命里,人人都是有笑有泪;在生活中,人人都有幸福与烦恼,这是人间世界真实的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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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 & 欢迎访问& & & & & & & & & & & &- 有温度的语录精读&&喧闹的世界,一句就够了。&
BY : 吴佳俊_&
凌晨5点,我就醒了。最先醒的,是我身体上的那根骨头。自从那次捡煤时,山体塌方,压坏了我的腰椎,疼痛就钻进了我的体内,像一只冬眠的虫子,把我衰老的皮肉当作免费的&美餐&。当然了,疼痛还是很讲情义的,我用自己的血肉喂养了它,它为了报答我,就准时在每天黎明从我体内那根朽骨的伤口中爬出,催我起床。&
即使疼痛不催我,我也会主动起床的,小孙子还等着我给他做早饭。昨天他就是因为上学迟到,挨了老师骂,回来向我哭闹,我给他说尽了好话,他仍然不依不饶,比躲在我体内的疾病还顽固。有时,他还会给远在异乡工地上的父母告状,说我欺负他人小。最终,他父母少不了又要在电话里对我一番埋怨。我怀疑我俩究竟谁是谁的孙子。&&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已经67岁了。活了一大把年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除了躺在床上已瘫痪了一年的老伴儿。年轻时,我将自己的生日都给了儿女,这是母亲的义务。儿女是父母挂在额头上的灯盏,灯亮着,父母的生活才不会荒芜和孤单。&
我的心上长满了刺,年轮每增加一圈,刺就多出一根,那是生活馈赠给我的礼物。其实,生活馈赠刺作为我的生日礼物,是要提醒我:有儿女在,疼痛也是一种幸福。&
以前,都是老伴儿为我过生日,他是我今生欠下的另一笔债。老伴儿心疼我,我每次过生日,他都会偷偷地给我煮一个鸡蛋,然后,流着泪附在我耳边说:头上又长角了,好好活吧,要是没了你,我的一生等于零。&
可怜我的老伴儿,一生未去过远方。那次他扛着铁锄去山坡除地,还没下锄,毒辣的太阳就将他烤软了。不能说话不能动弹的他,在床上一躺就是一年。我知道,老伴儿的一生,都是躺着过来的。&
躺在床上的老伴儿越来越瘦,似村庄里越来越贫瘠的土地。&
我默默地站在床前守着他,泪水打湿记忆。床上躺着的,不只是老伴儿,也有我的影子。&&
我的背篓里还没捡到几块煤,天就黑了。天黑得很快,像生命的衰老。事实上,我的一生也没捡到什么像样的东西,除女儿出嫁时扔掉的几件破棉袄,儿子结婚时抛弃的两双旧胶鞋,我连前半生的影子都没找到。&
垃圾堆里的煤越来越少,捡煤的人越来越多。寒冷冻僵了我的腿,我看不见寒冷是从什么地方漫过来的,也许,它来自我身体内部。我所捡到的那点煤,已不能温暖我那几根生锈的骨头。煤燃烧散发出来的能量,只能供家里煮两顿饭,替老伴儿烘干被尿湿的裤子。偶尔有所节余,就拿去卖,为孙子换回几个零花钱。&
回家的路上,视线中的村庄很安静。很多人都睡下了,没有人敢待在野外,怕寒冷把自己冻伤。&
我不怕冷,我知道,冬季很快就会过去,冬一过,就是春了。遗憾的是,我生命的冬天已经来临,我看见自己的魂魄裸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孙子在夜半说胡话,不停地喊:&妈妈、妈妈。&我急坏了,孙子的命比我的金贵。他的呼喊一声强似一声,把黑夜吓得比我还虚弱,恐慌水一般弥漫。&
孙子也不容易,3岁起就一直跟着我,4年里总共见过父母两次面。他每天都在回忆父母的样子,一会儿说他妈妈像隔壁的春婶,一会儿说他爸爸像邻居李二爷。他常常一个人站在村口,抬头凝望远方,把村头一条笔直的路望成一个三角形的码头。&
孙子的额头很烫,像他的年龄。但他幼小的心肯定很凉,&妈妈、妈妈&,每一声呼喊,都是一道伤。&
我颤抖的手从抽屉里抓出一团皱巴巴的纸,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那上面的号码是一条血缘之藤,拴着从我身上跑掉的一块肉。电话通了,儿子在暗夜中的声音微弱而短促:&娘,娃小,病要想法治好。&&
当我扛着孙子连摔带爬地来到乡卫生所时,黎明正从我的喘息中醒来。医生揉着惺忪的眼说:&再迟一步,情况会更糟。&&
那一夜,比我的一生还要漫长和难熬。孙子的病好不容易痊愈了,我心中的病正在潮水般膨胀。&
为给孙子治病,圈里少了一头猪和一只羊,家里仅剩一个饥饿的粮仓。&&
女儿回来看我,说他哥在工地上干活时被钢筋砸断一条腿。怕我伤心,儿子儿媳隐瞒了实情。女儿的泪水流尽了我一生的委屈。儿子离开村庄时,记得我曾告诉过他:万事小心,城市终究是别人的家,你的脚沾满泥巴,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你的根上长满庄稼。可儿子到底还是没听我的话,他总是把我一辈子说的话,当作耳边风。&
听女儿说,儿子出事后,包工头怕承担责任,躲了。像一阵风,瞬间匿迹。包工头跑后,儿子的痛苦成了一个笑柄。媳妇心不甘,在工地上喊冤鸣不平,像一个疯子,在招揽看客。工友们躲在角落里,窃窃私语。唯恐大声嚷嚷会惹怒监工,不发给他们回家的路费。&
我唯一能做的,是去村头的庙里烧炷香,祈求让我流浪在外的儿女不再流浪。&
孙子又开始在每天夜里叫:妈妈&&妈妈&&这次他没有生病,他的叫喊是一只幼鸟在呼唤父母归巢。老伴儿似乎也知道了儿子出事的消息,两只凹陷的眼眶装满了浑浊的液体。&
我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我担心,我那苦命的儿子在腿断之后,还能否找到回乡的路。&&
老伴儿走了,走得很平静。他的痛苦终于得到解脱。他从倒下那天起,就已经死过一回。只因舍不得我,他才重新活过来,分担我的苦痛。&
柴房里置放的那口棺材,散发出檀木的淡香,那是他几年前亲手打制的。他做事总是那样积极,人还健在,就对后事做了预算和安排。当时我说,咱俩谁先走,谁就睡那口匣子。他说,想得美,我肯定比你先行一步。他的预言果真灵验,他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就像他一辈子对我的呵护和关爱,从未变过。&
也许是我没能照看好他的儿子,让他伤透了心,他才狠心撇下我,撒手西去。留下最后一段路,我一个人走。&
也许他是心疼我,怕我过生日时,再没人煮鸡蛋给我吃,才提前去到另一个世界,先把鸡蛋煮好,等我过去。&
儿子拖着残腿匆忙赶回来时,老伴儿早已入土为安。他的心还是那么善良,他不想让儿子看到自己的狼狈相,他一生都没给子孙们丢过脸。儿子趴在土堆上,号啕痛哭,他第一次发现躺倒的父亲也是一道梁。&
老伴儿走后,儿子又去了远方。他怕自己残废后的单腿走不了多远,就把我的孙子也一同带上。他说,乡村到城市的路很长很长,需要一辈人又一辈人不间断地走,才可能望见城市的曙光。&&
儿子带着孙子走了,我最后的任务就是替他们守住这几间破旧的空房。我怕他们哪天万一走累了,或者被城市的巨手赶出门外,返回村庄时,也不至于没一个遮阳避雨的地方。只要有瓦片的地方,就有根在。有根在,就可以播撒种子,种谷子,种高粱&&重建家园,孕育生命的胚芽,等待收获的喜悦。&
即使哪天我也走了,我也会将坟堆和老伴儿的垒在一起,共同守着这片土地。直到离开土地的人重新回到土地上来。&
不过,目前我尚活着,活着也是活着而已。&&
活着,是一笔债,从地狱还到天堂,也未必还得清。
一个人应该活得是自己并且干净
BY : 顾城_&
人的生命里有一种能量,它使你不安宁。说它是欲望也行,幻想也行,妄想也行,总之它不可能停下来,它需要一个表达形式。这个形式可能是革命,也可能是爱情;可能是搬一块石头,也可能是写一首诗。只要这个形式和生命力里的这个能量吻合了,就有了一个完美的过程。 &
一个彻底诚实的人是从不面对选择的,那条路永远会清楚无二地呈现在你面前,这和你的憧憬无关,就像你是一棵苹果树,你憧憬结橘子,但是你还是诚实地结出苹果一样。 &
西方爱情是强烈开放的花朵,东方爱情是两朵花之间微妙的芳香。 &
自由并不是你不知道干什么好,也不是你干什么都可以不坐牢;自由是你清楚无疑你要干什么,不装蒜,不矫揉造作,无论什么功利结果,会不会坐牢或者送死,都不在话下了。对于惶惑不知道干什么的人来说,自由是不存在的;对于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人来说,自由是不可及的。 &
一个人,生活可以变得好,也可以变得坏;可以活得久,也可以活得不久;可以做一个艺术家,也可以锯木头,没有多大区别。但是有一点,就是他不能 面目全非,他不能变成一个鬼,他不能说鬼话、说谎言,他不能在醒来的时候看见自己觉得不堪入目。一个人应该活得是自己并且干净。 &
命运不是风来回吹,命运是大地,走到哪里你都在命中。 &
贾宝玉是真性情,鲁智深也是真性情;鲁智深一句唱词儿&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贾宝玉眼泪就下来了,顿时就有了感觉。可是你让贾宝玉抡个棍子去打,那无疑是找死。他们爱好不同,性情很不一样,但是呢,都是真性情,它就通了。 &
从叶到花,或从花到叶,于科研是一个过程,而于生命自身则永远只在此刻。花和叶都是一种记忆方式。果子同时也是叶子。生命是闪耀的此刻,不是过程,就像芳香不需要道路一样。 &
中国人只创造了两个理想,一个是山中的桃花源,一个是墙里的大观园。我的笑话不过是把大观园搬到了山里,忘了林黛玉的药锄是葬花用的。 &
我到了新西兰一个小岛上,把身体交给了劳动。四年之后,有一天,我忽然看见黑色的鸟停在月亮里,树上的花早就开了,红花已经落了满地。这时候我 才感到我从文化中间、文字中间走了出来。万物清清楚楚地呈现在你的心里,一阵风吹过,鸟就开始叫了,树就开始响了。这个时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在你生 命美丽的时候,世界才是美丽的。&
生虽不易,但总不能死吧
文/刘艺侨joe&我该庆幸,不是含着金钥匙出世,这样,哪天我成功了,才能骄傲的告诉世人,这不是靠我老子的。&一师者曾教导于我,娶妻应与贤能者而居,切勿贪恋人间美色,否则将引火自焚,后醒悟,已为时晚矣。另诫之,莫走歪路,条条大路通罗马,一失足必成千古恨。现想想,师者之诫,实乃真理,需切记切记。&人生,值得高兴的莫过于遇上了良师益友,这条路,我不敢保证,能一帆风顺,遇到点荆棘,遇到点挫折,是在所难免的,但能有那么几个人在我彷徨,在我失措,在我犯错时,给我一巴掌,痛骂我的懦弱,此乃人生之大幸。&我们总会有太多的遗憾,面对着想出去外面的世界走走看看,发现口袋薄薄的;看着一场华丽的演唱会,却无法身处现场;面对着爱人不在身边,却还要抑制住那份想念;面对着渴望已久的东西,却因为太多因素而不能去拥有;面对着已想好的人生,却不能按计划去行走。这都是可望而不可及吧!&虽说无人能懂你内心的百感交织,锥心入骨的那般痛,你的过去,狼狈不堪,却还是要丢于荒郊野岭,任之如孤魂野鬼般生存,偶尔的相遇,就如血淋淋的现场,你茫然,你失措,你讥笑,但依然还要埋葬。 但是,生本不易,尽管你已看破红尘,那又如何,既然已生,岂能轻易想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娘亲忍受十月怀胎,尔等岂能轻生?往往看到新闻,说谁谁谁为了点事,轻易了绝性命,我都会为他而不值,世间如此美好,他岂能在未曾看透之时,却了结性命。&卢思浩说过, 20岁到30岁之间的日子,可能是最苦逼的日子。你离开学校,脱下你的学生气,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远离,建立一个不喜欢的交际圈,在现实和梦想的交织中逐渐丧失存在感。人生不是一条平坦的大道,而是一个不断修正的过程。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没关系,一定要牢记住自己不想要什么。&《秘密》这本书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有一个吸引力法则,&你生命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你吸引来的。它们是被你心中所保持的 '心像' 吸引而来,它们就是你所想的。不论你心中想什么,你都会把它们吸引过来。& 就是用思想发出磁力讯息,并将相似的事物吸引回来。就像查尔斯.哈尼尔说的&主要的思想或者心态,就是磁铁,同类相吸,就是法则。结果必然是,心态会吸引与其本质相呼应的状态。&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这东西挺玄幻的,但是后来细细品味,还真的如此。&我们都会有跌倒,有落魄之时,谁都无法总呆在山高处呼风唤雨,老话说的好,风水轮流转。既然2012的末日未曾来到,2013如约而至,我们就不该堕落,我们就不该去过那种夜夜笙歌的生活。我们不都该竭力奔跑吗?我们不都该好好活着吗?看看身边这些美丽的人儿,他们都在用最美好的年华,陪着我们看人间的繁华市井,我们并不孤单,所以,要学会相信生活,告诉生活:&I Believe You。&&当褪去青春外衣,必得加速前进,只因目的并非脚下这片土地,这片天空,这里的风景,你我如若道同志同,那便携手同行,如若道不同志不同,那便就此分道扬镳,待到来年功成名就之时,举杯同邀,那必将是不同滋味,只是不再有当初的青涩。&生活,不如意之事本就十之八九,为何要悲伤,为何要堕落,为何要抱怨,风雨过后虽无法总是遇到彩虹,但是,遇到是迟早的事。时光总在流逝,不容荒废,不容期待,如若今日未曾有阳光,终究也得踏着帆,扬起航,露出笑,着好装,支步前行,只因今日不走,他日就得奋力奔跑!&生虽不易,但总不能死吧。所以,不如扬起微笑,好好坚强的活下去,生活,会让你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轨外的时间
BY :三毛_&
其实,有一年,不久以前的一年,我也常常出去。&
不,我的意思不是说旅行,我说的出去,是在梦与醒的夹缝里去了一些地方,去会一些埋在心里的人。&
你看过一本叫做《时与光》的书吗?徐讦先生的作品。你没有看过?那么你看过他另一个短篇了?想来你可能看过,他写的那一篇叫做《轨外的时间》。&
三毛你去了什么地方?&
就在附近走走,穿过一层透明的膜,从床上起来&&出去&&就出去了。费力是不行的,我们又不是拔河。我没有跟永恒拔河,绳子的那一端拉著的,不是血肉的双手。你放松,不能刻意,甚而不要告诉自己放松,就如风吹过林梢,水流过浅溪,也就如你进入舒适的一场睡眠那么的自然和放心,然后,你走了。&
你怎么走?我轻轻松松的走,轻到自己走了才知道。&
你的拖鞋还在床边,你忘了讲穿鞋子那一段。&
对,我也没有讲穿衣,洗脸,拿皮包。我也没有讲墙、讲窗和那一扇扇在夜里深锁着的门。我没有忘,只是出去时这些都不重要了,包括睡在床上的那个躯体。&
可是,我走了,又回来,坐在这里,喝茶,写字,照镜子。你也照镜子对不对?那片冰冷镜中的反影使你安心,你会想&&你在,因为看见了自己,是不是?三毛,你到底要讲什么?&
我不说了,让姑姑来跟你说。&
这许多年来,我一直很少出门。我是一个家庭主妇,丈夫早逝之后,我的一生便托付给了子女。年轻的时候,孩子小,我中年的时候,孩子们各自婚嫁,我高年,孩子们没有抛弃我,一同住在台北,在普普通通的家庭生活和琐事里,我的一生便这样交了出去。我的天地是家,没有常常出门的习惯,当我终于有一些闲暇可以出外走走的时候,我发觉自己的脚步已经蹒跚,体力也不能支持,出门使我疲倦,也就不去了。那一天,我为什么进了国泰医院?是家人送我去的。我并不喜欢住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只因为全身疼痛难当,他们就哄着我去住院了,孩子们总是这个样子。&
其实,我的脑筋仍是很清楚的,八十年前做女儿的情景一段一段的能够讲得出来。不久以前我跟我的外甥女平平说:年轻的时候我也打过高尔夫球。她眼睛睁得大大的瞪住我,也不笑,好似我说的不是家族生活的过去,而是洪荒时代的神话一般。她的眼神告诉我,像我这种老太太,那里知道高尔夫球是怎么回事。&
我也有过童年,我也做过少女,这一生,我也曾哭过,也曾笑过,当然,也曾丽如春花。而今,只因我说了全身酸痛,他们就将我送进了医院,我有什么办法,只有来了。&
你也晓得,医院的岁月比什么地方都长,即使身边有人陪着,也不及家里自在。我不好跟儿女们老吵着要回家,于是,我常常睡觉,减去梦中的时间,天亮得也快些了。&
那个午后,四周很安静,窗外的阳光斜斜的照进病房,粘住了我床单的一角,长长方方的一小块,好像我们家乡的年糕一样。看了看钟,下午四点&&那块粘得牢牢的年糕动也不肯动。天气不冷也不热,舒适的倦怠就如每一个午后的约会一般,悄悄的来探访我。今天不同,我却没有睡过去。病房里没有人,走廊上&
看不见护士,我的心不知为何充满欢喜,我的年纪有如一件披挂了很久的旧棉袄,有那么一双手轻轻拂过,便不在了。当它,被抖落的那一霎间,我的脚,我的身体,奇迹似的轻快了起来。我要出去玩&&。什么时候已是黄昏了,满城灯火辉煌,车水马龙,每一条街上都是匆匆忙忙各色各样的人。多年没有出来狂街,街道不同了,绸布庄里的花色夺目明亮,地摊上居然又在卖家乡小孩子穿的虎头鞋,面包烤房里出炉的点心闻着那么香。西门町以前想来很远,今日想着它.它就在眼前,少男少女挤着看电影,我没有去挤,电影也没有散场,我只想看看里面到底在演什么,我就进去了,没有人向我要票,我想告诉一位靠着休息的收票小姐,我没有买票你怎么不向我讨呢,她好似没有看见我似的&&多年来被糖尿病折磨的身体,一点也不累了,我行路如飞&&我是在飞啊&&百货公司我没有去过几家,台北什么时候多了那么多迷城也似的大公司?比起上海永安公司来,它又多了不知多少奇奇怪怪的货品。这里太好玩了,我动得了更是新鲜,健康的人真是愉快,走啊走啊,我的脚总也不累。&
我拦住一个路人,告诉他我很欢喜,因为我自由,自由的感觉身轻如燕,我不停的向这个路人笑,他不理我,从我身上走上来&&这一代的年轻人没有礼貌,也不让一让,就对着我大步正面走过来&&我来不及让。他已经穿过我的身体走掉了,对,就是穿过我。再回头看他,只见到他咖啡色夹克的背影。我吓出一&
身汗来,怕他碰痛了,他显然没有知觉,好奇怪的年轻人呀!我的心像一个小孩子那样的释放,没有想念那些孙子,没有怕儿女挂念我的出走,我只是想尽情的在台北看一看,玩一玩,逛一逛,多年的累,完全不在了。&
这种感觉当然弄得我有些莫名其妙,可是我没有丝毫惧怕,没有怕,只是快乐,轻松。自由啊,自由原来是这样好。&
自从我的儿女开始奉养我之后,我们搬过两、三次家,年轻人不念旧,我却突然想念罗斯福路的日本房子,在那儿,我们一家度过了大陆来台湾之后长长的时光。以前我走不动,我总是累,那么现在不累了,我要回去看一看。&
从百货公司到罗斯福路好快啊,心里想它,它就到了,&心至身在&是怎么回事?这份新的经历陌生得如同我眼前的大台北,可是为什么去想呢,我赶快去找自己的故居,那个进门的玄关旁,总也开着一片片火也似的美人蕉&
日本房子没有了,我迷失在高楼大厦里,这里找不到我的老房子,花呢,花也不见了。那条长长的路通向什么地方?新店。我怎么在新店?不好走远了,我回去吧,我不去医院,我回儿子女儿住的大厦,百乐冰淇淋招牌的那条巷子里就是我的家。&
小孙子在吃饭,电视机开着也不看也不关,费电呢。我上去关,电视却不肯灭掉。&
家里没有人叫我,我四处找找人,没有什么人在家,除了孙子之外。后来我又想,回家是失策的,万一孙子看见我逃出了医院,大叫大嚷,捉住我又去躺病床也不舒服,我快走吧,趁他低头吃饭快快溜走。汉清大哥、嗣庆、谷音全在台北,他们是我的手足,这些年来行动不方便,总也难得见面,见了面,大家怕我&
累。也不肯多说话,总是叫我休息、休息。这个时候谁要休息呢,我要快快去告诉他们,我根本没有病,走得飞快。我完全好了。&
小弟嗣庆不在家,他的办公室在火车站正对面,那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去过,今天跑去看看他,他一定吓了一跳。&
就看见嗣庆啦!他在看公文,头伏得低低的,我不跑到他面前去,我要跟他捉迷藏,就像我未上花轿以前在家里做他姐姐一般的跟他顽皮一下&
我浮在他的上面,用手指轻轻搔一下他的头顶心,嗣庆没有反应,人老了就是这个样子,弟弟也老了,敲他的头都没有感觉,他不及我年轻了,我怎么又一下那么爽快了呢?是的,我们都老了,爹爹姆妈早已过去了,我找不到他们,看不到他们,这也没有办法,我只有在台北跑跑,再去看看我的亲戚们。&
今天不累 ,我一个一个房子去走亲戚,我好忙啊,已经是老婆婆了玩心还那么重,自己也有一点不好意思,可是能走还是去走走吧,今天不同凡响,于是我走了好多好多的路,我看亲戚,看街,看外销市场,看新公园,看碧潭的水,看街上的人,看阳明山淡水河,看庙看教堂,也去了一间国民小学。&
玩了不知多少地方,绕了好大的一场圈子,我到了一幢建筑面前,上面有字,写着&国泰医院&,这个地方眼熟,好像来过,二楼一个窗口尤其熟悉,我上去看一看里面有什么东西。于是我从窗外向里看,你可别问我怎么飞到二楼窗口去的,我没有说谎,我是在二楼外面看。这一看吃了一惊,我的儿子阿三怎么坐在一张床的前面,哀哀的在向一个老太太一遍一遍的叫&&&姆妈!姆妈!姆妈!姆妈&&&那个睡着不应的女人好面熟&&她不是我自己吗?难道是我?那个镜中的我?一生一世镜中才看得见的我?&
我急忙往窗内跑,跑向自己&&&姆妈&&&我听见了儿子的声音,哽住的声音,叫得好大声,吵得很的。再一看床头的钟,五点了,原来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一个小时,我去了好多地方&&而我又在床上。&
&姆妈,现在是早晨五点,你昏迷了十三个小时,怎么救也救不过来,我们&&&傻孩子,急成那个样子,姆妈哪里是昏迷了,姆妈只是出去玩了一场,散散气闷,你们怎么叫护士小姐用针扎人呢。&
我的姑姑跟你讲了一件很普通的小事,她不太会说故事,又越说越匆忙,因为说完她要收拾东西回百乐冰淇淋那条巷子里的家里去,她想回家,不肯慢慢细细的讲。&
至于我的故事,并没有说完,可是让我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有关我的秘密&
&&当我&出去&的时候,我从来不肯去照镜子。
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遇见最深情的你
BY : 没头脑也很高兴_
我想睡到自然醒,再养条憨狗,围着桌脚转尾巴。你坐在榻榻米上,桌上摊开我指给你的某处出彩的段落。我们喝茶、做饭,讨论是用电饭煲还是电磁炉煨汤,你给我系好围裙,盛满满的米饭给我。我们脚对脚地坐在湖边长凳听戏,微风拂着,蝉儿叫着,然后有一天我的腹部慢慢地鼓起来,是和你长得很像的&小眉眼&。
我们在露台上种植物,细心地浇水,剪掉多余的叶子。我们挽着手穿梭在古老的里弄,给对方的嘴巴塞糕点,亲吻嘴角的残渣。让时光静止,我们像两枚皮影贴在一起,歌声里我像七八岁的孩子给你试衣服,紧腰裤,你会称赞我性感,会有想把我抵在窗台的冲动,星空是最美的灯火。
你会说什么呢,爱你?或想你?还是其他什么!太多肉麻的词儿从你嘴里一个个掉落到地板上,嘎嘣嘎嘣就像清脆的弹珠。我想起一部电视剧,男主角为女主角串了白珍珠说是把雨水送给她,然后,煽情些,落雨吧,噼噼啪啪地砸在窗沿上吧,你忽然转身,对我说:&就这样待在我身后,搂住我,好不好?&
你会称呼我什么呢,爱人、女儿,还是媳妇?你曾说要在我的头上缠上花头巾,像掳压寨夫人一样把我扛到肩膀上进洞房。我们不需要椒房仪式,只要轻微地把灯光调暗就好,这样你就不会看到我绯红的脸庞,燃烧如天边的晚霞。我们也会穿婚纱和礼服吧,在牧师的念诵里,给对方的无名指箍上戒指,因为它最靠近心脏,你说:&从此,我的心就能感受到你的心跳了。&
我们的孩子要起什么名字呢?在第一次的交融里,你会是怎样的表情呢?是像扑入花蜜的黑熊还是像蜻蜓点水温柔地点开我的唇?我们要不要幻想下这屋子该怎么装扮,墙面上是否要挂上你偷亲我的照片;我们要不要争抢下谁扮演慈父或慈母;我们要不要卷开地图,用铅笔标记,今年要去哪几个地方旅行;我们要不要准备一张花格子桌布,好在野炊时铺在层层的叶子上,光斑投影在我们脱掉鞋的光脚丫上,你的水壶里装着山涧的清泉。
泉水叮叮咚咚,你的小电动车&突突突&,我侧靠在你的后背上,宽阔得像一面墙。我在墙下踢盒盒、荡秋千、扎马尾辫,就像捡回了童年一样欢快。天气很热,你张开五指,让我蹲在你的阴影里纳凉,我可以躲猫猫,而且不会迷路。
我想,你是这样的吧:有稀朗的胡茬,就像雨后冒出的长了新叶的乔木;你是新鲜的,新鲜如云,如云覆盖我;我躺在云上睡懒觉,你也是一只调皮的小狗或是小兔子,故意跑得很快,我要小跑着才能追上你的步伐,可你并不会跑到太远的地方,你总是三步一回头地,站在喷水池下的彩虹里、七星瓢虫安家的草地里,等我。
你说,我会变老,你也会变成一个没牙的老爷爷,我们就会像两把汤匙,只能舀点稀汤寡水;你说,生活有一天会变得俗一点,比如你将不再看报惦念钞票,我将为孩子的成绩单发脾气;我们都会关心营养知识和养老保险,以及孙子的幼儿园盒饭;走不到太远的地方,只能坐在离家很近的公园唠唠嗑;你说等到老得走不动了,你会不会拖着我走?我掐着你的脸蛋,说:&推也要把轮椅上的你推到泰山上。&你敲敲我的脑袋:&为什么残废的是我?那我就把担架上的你拖到游乐场,我拄着拐杖坐旋转木马,气死你!&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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