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有哪些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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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44000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民政部介绍《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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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6月13日,民政部举行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正式印发,对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新要求,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新期待,科学总结近年来各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做法,明确提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城乡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新部署,为我国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城乡社区治理创新作为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发挥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发展,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日益显现,社区服务水平和居民群众福祉不断提升。
  就总体而言,我国城乡社区治理目前仍然存在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的内容和载体相对单一,社区治理参与机制还不健全,政府部门包办过多,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的参与缺乏长效机制,社区居民的参与缺乏组织化渠道等瓶颈问题。为解决这些瓶颈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民政部代中央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稿。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决策部署。《意见》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和推进策略,为开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促进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编辑:钱景童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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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稿件来源:牡丹江市民政局&&&&发布时间:&&&&
<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letter-spacing: 0;font-size: 21font-family: 仿宋_GB日,民政部举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出席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李保俊主持。[经济日报记者]《意见》的出台为开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指明了发展方向,《意见》对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哪些目标?[顾朝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意见》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努力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提出了城乡社区治理的基本目标: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实现这一基本目标,《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了“两步走”的总体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步,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由于城市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治理的起点不同、阶段不同,要求自然也不同,未来我们应该如何协调这二者的发展,统筹推进呢?[陈越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作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列入改革任务。此次中央就城乡社区治理作出专门部署,《意见》将“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体现了中央决策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了统筹城乡社区治理、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虽然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起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但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体系的努力目标是相同的;增强居民参与能力、加强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文化引领能力、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提升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等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发展要求是一致的。因此,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必须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坚持城市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治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动城乡社区结对共建,实现城乡社区组织联建、资源共享、人才互动和信息互通,不断扩大城乡社区治理受益面,促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然,城市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治理既有共性要求也有个性要求。自2000年中央部署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以来,城市社区已经走过了建立组织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社区服务体系框架等夯基垒台的建设历程。当前,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在巩固已有基础、提档升级上下功夫。《意见》在充分提炼和升华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社区居民参与不足、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发挥不够、社区服务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不高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指明了破解路径。自2015年中央部署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各地打造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当前,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则要从试点实验向全面推进过渡,通过创新引路、典型示范,逐步探索符合城乡社区治理一般规律、农业农村实际特点和农村居民现实需要的农村社区治理路径。为此,《意见》提出一系列新要求: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率先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二是健全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意见》要求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三是完善农村社区服务机制。《意见》要求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意见》强调的“四个作用”、“六个能力建设”,这是城乡必须坚持一致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城乡各有特色、各有区别,即使同样都是乡村,东部乡村和西部乡村差距也是很大的。比如说信息平台建设,从社区治理上来说,这个之间存在的差距就很大。具体说民政系统,一个社区里发低保,发达地区我们就通过信息网络上打到卡上,可是欠发达地区,老百姓不知道卡怎么用,网络还没有到他那里,所以那个地方就需要我们民政工作人员亲自送到他手上。但从建设目标上讲,都是往信息平台方向发展,都是往同一方向努力发展。[光明日报记者]民政部作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对贯彻落实《意见》有哪些具体举措?[顾朝曦]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这个《意见》,是对全国各地各个部门做的统一部署。民政部作为牵头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主要政府职能部门,当然要承担的工作量就更多一些。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专门召开部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全面部署《意见》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制定《民政部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工作方案》。从工作部署、重点任务实施安排、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五个方面,对《意见》宣传贯彻工作任务进行了部内分解落实,明确了部内任务分工、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保证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同时,强化部内各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协作机制,建立贯彻落实《意见》工作进展半年汇总通报制度;根据需要随时召开部内协调会议,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印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通知》。从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推进制定《意见》实施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意见》有关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意见》落实的宣传督导等四个方面,明确提出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任务。其中,尤其强调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为抓手,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和能力建设指导,切实推动《意见》明确由民政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意见》督促落实机制。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纳入2017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民政系统的考评推进力度。民政部近期已经组织了32个调研组,既开展调研,又加强督导。我们深入32个省份,要求每个调研组联系省、抓住县、蹲点乡,扎到最基层去,督导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也是检查民政系统年初布置的重要任务的落实情况。民政部将会同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列为2017年民政重点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地狠抓政策落实。在这里我还想强调一点,城乡社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的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到近40个部门的业务职能。民政部作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贯彻落实好《意见》,推动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的生动局面。[乡镇论坛杂志社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果。但还是有不少社区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应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我在《意见》中看到了“三社联动”和“社区基金会”这样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是否与您刚才提到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有关?您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陈越良]首先回答社区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的问题。传统意义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在社区居民共同的生活经历和文化背景之上。随着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镇化进程深化推进,人口流动性加剧,基于居住地选择的社区邻里关系逐步取代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制”熟人社会,陌生人社区已经成为城市社区的主要形态,传统意义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形成基础正在逐步瓦解。要想在上述背景下重新形成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必须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主体权利行使机制。树立“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完善居民在社区公共事务中当家做主的权利行使机制,通过共同努力建成的家园,居民将倍加珍惜,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就提升了。二是建立诉求回应机制。如果居民的诉求表达渠道畅通,他们的需求能得到有效的回应与满足,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就会上升。三是建立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发挥“以文化人”作用,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意识。《意见》以逐步建立和完善上述机制为目标,进行了顶层设计:一是强化居民参与。将“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列为社区治理“六大能力建设”中的第一位,强调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上,建立健全居民群众协商管理的设施运营使用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上,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在城乡社区规划编制上,在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的同时,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在涉及社区资源配置的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基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探索建立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开展民主评议的机制。二是强化居民诉求回应。完善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反映利益诉求、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三是强化社区精神培育。强调要发挥社区的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通过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形成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下面,回答一下“三社联动”与“社区基金会”的问题。《意见》的起草既是针对实际问题的回应,也是对地方创新做法的提炼和升华,“三社联动”、“社区基金会”均是来自地方的工作实践,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有益探索。“三社联动”强调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支撑作用,重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通过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广泛汇集了政府、社会、居民各方资源,通过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化服务,更好回应了社区居民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建立社区基金会,具体是指以基金会的运营模式,以项目制的资助方式,聚合政府、社会、市场对社区投入的资源,引导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居民更好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这一实践做法,在整合社区资源、满足社区需求、推动社区居民自治、促进社区融合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打造了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生力军、推动公益慈善发展的新载体、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新力量。[中国网记者]近年来,一些地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的问题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中央高度关注,请问如何在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中预防和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顾朝曦]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不相容的。解决“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坚持部门协同、多方协作和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一手抓村委会班子建设,一手抓村民参与能力建设;一手抓村庄黑恶势力治理,一手抓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努力构建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开放包容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和安定祥和的农村社会秩序,在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中有效预防和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监督。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引导农民群众坚决抵制并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除在候选人之外,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对黑恶势力通过冲击会场、恐吓选民、拉票贿选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假借选举活动从事刑事犯罪活动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对村委会班子成员中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启动相应程序,及时终止其职务,坚决予以清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继续指导各地健全村委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在维护农民权益、构建农村秩序、保持农村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意见,鼓励村民坚决同“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行为做斗争。指导各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乡风文明,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法治化建设水平,坚决扫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三是进一步加强村财产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规范监督内容和工作程序,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务监督机制。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重点加强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开发、国家惠农工程项目以及村级组织选举与村务财务管理等的监督,防止“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干预、操纵村级事务,侵犯村民权益。四是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机制。贯彻落实《意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的基本原则和“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的工作要求,构建多方参与、开放包容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健全“第一书记”、乡镇派驻人员、大学生村官参与机制,拓宽农村“五老”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乡贤人士等优秀人才参与渠道,引导农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凝聚农村社区治理“正能量”。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发展社区邻里互助和志愿服务,创新农村社区教育内容和形式,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农村社区文化和公共精神。[人民网记者]“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这个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问题,有效打通联系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陈越良]长期以来,由于基层服务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力量参与仍不充分,社区组织行政负担日益加重,“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凸显,社区工作者难以将主要精力用于服务居民群众,严重制约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letter-spacing: 0;font-size: 21font-family: 仿宋_GB年7月,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针对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减负七条”:即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整合社区信息网络,增强社区服务能力。<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letter-spacing: 0;font-size: 21font-family: 仿宋_GB年第四季度,民政部联合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显示,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督查中一些社区居民群众和地方同志也反映,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是一项需要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督办、各部门合力梳理研究解决的系统工程,希望中央能从更高层次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督促地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意见》回应这一工作实际,将“社区减负增效”列为亟待补齐的城乡社区治理短板,强调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全力推进落实。《意见》主要明确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四个原则和五项措施。四个原则包括:一是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二是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三是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四是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五项措施包括:一是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三是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四是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五是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综合考核评比。下一步,民政部将切实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中的“梗阻”问题,集中力量,逐个突破,打一场“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的“歼灭战”,有效打通联系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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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社区综合管理力度、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问题思考和对策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昆山市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流动人口的增加,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社区的地位和功能越来越突出,社区中各类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凸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公民生活品质的提升。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老小区环境整治存在盲点。在许多老小区和动迁小区存在卫生死角多、黑色小广告多、违章搭建多、车库出租多的现象。公共垃圾箱破损严重,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楼道内堆放杂物,绿化带晾晒衣被,沿街住户破墙开店,黑诊所、黑网吧、黑中介屡禁不止,造成了小区环境脏乱差,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也存在着许多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社区公共服务有待完善。一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破损、缺失现象。文体活动设施和健身器材缺乏管理维护、年久失修;一些小区内路灯、楼道照明灯损坏无法使用;社区绿化养护、过期药品回收、车辆管理、智能化安全系统的维护等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亟需加强;一些便民惠民的活动阵地如电子阅览室、妇女儿童活动室、乒乓台球室等,由于设在社区办公区域,对外开放时间有限,双休日无人值班,实际利用率有限,存在空关闲置、资源浪费现象。  三、物业小区管理矛盾突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多元矛盾凸显,产生了诸多管理难题。一是业主委员会存在着业主委员会筹建难、业主大会召开难、正常运作难、司法维权难等问题。二是物业公司存在着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水平低、流动性大,小区绿化、车辆管理、保安保洁等方面不作为等问题,影响了市民的生活。三是物业费收缴不齐成为小区管理中最大的难题。比如近期金色港湾小区的物业公司因为收不到商业街店家租金而拒付清理垃圾费,导致垃圾堆积在道路上几个月的情况,已经有市民向媒体曝光,这些都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针对上述问题,就如何加强社区综合管理,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小区综合环境整治力度。学习借鉴千灯炎武社区“五个没有”(没有一处违章搭建、没有一条黑色广告、没有一方环境破坏、没有一家车库开店、没有一个人员越级上访)的管理模式和成功经验,联合公安、工商、城管、住建、卫生、信访等各部门的力量,对各小区尤其是老小区和动拆迁小区的违章搭建、车库出租、破墙开店、垃圾堆放、破坏绿化、车辆乱停放等各种不文明陋习整改,疏堵结合、惩防并举,杜绝违章违规现象。  二是加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建立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联合参与的定期巡查制度,对老小区楼道灯、下水道、健身器材、安保系统加强检查,发现问题限时解决。对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加强人、财、物支持力度,提高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制度保障,优化居民生活环境。  三是加大物业小区的管理力度。针对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建议住建部门要做好引导解释工作,建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定期座谈交流、协商解决问题的制度;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强化对物业企业的鉴定、监管、考评,明确责任、监管到位;针对物业费收缴难的问题,应总结一批破解收费难问题的做法、经验加以推广。  四是构建良好的社区人际关系。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推进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社区和文明示范家庭的创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友善对待外来人员,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发挥良好,构建良好的社区人际关系,打造独特的社区文化品牌。
来源:昆山市文明办&&
编辑:苏州文明办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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