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家境好的学生去争贫困生补助申请书名额

第一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均 川 镇 高 级 小 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4年秋季―2014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如下:
自2014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1207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76885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
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8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85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六年级81人,每生500元,七年级20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93500元。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9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9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45000元。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9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9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74600元。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4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均川镇高级小学
日第二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根据赣助中心〔2014〕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4年秋季―2014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2014年 ― 2014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2014年秋季 ― 2014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2014年秋季 ― 2014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广泛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严格操作程序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7、发放程序。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2014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2014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2014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2014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2014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2014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2014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2014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2014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日第三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多年来,我校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习”为目标,健全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贷、奖、助、补、减”资助育人工作体系。一、基本情况 (一)畅通“绿色通道” 每年新生开学学校都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报到。为让新生了解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及时解决贫困家庭新生的经济困难,学校在迎新现场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咨询处,并悬挂横幅和宣传。对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害受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孤儿、残疾学生,学校将特别关注,并根据实际困难情况,及时给予500―1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 (二)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是资助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也是最难把握的工作环节。每年十月份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连续多年的调查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我校特别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本文指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数的8%;比较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8%;一般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16%。困难学生总计约占在校生数的32%。 (三)全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学费的主要途径。学校目前开办的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县区教育局办理贷款,新生可以拿着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另外,与山东省农信社合作的国家助学贷款已停止办理,已签订的学生,明年将办理结束。贷款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10%以上。 (四)公平、公正评审奖助学金 目前,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三种形式。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元,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比例占在校生数的17%。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每年900元;三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每年450元;单项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200元,获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50%。学校现在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有肯德基曙光助学基金、朝阳助学奖学金、济南市人府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千鹤奖学金等5项基金,每年资助400余人,资助金额约30万元。 (五)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的育人功效 目前,我校设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1600多个,机动岗300多个,约占在校生数的6%。主要岗位有校园环境保洁助学岗、学院办公室助学岗、图书馆助学岗、后勤部分服务中心助学岗、机关部分处室助学岗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补助12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月补助90元,他们每月的工作量在20个小时左右。勤工助学岗的设立提高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能力,缓解了自身经济困难的压力;同时,帮助学校很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减轻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 (六)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主要有临时困难补助和大病医疗补助两种。临时困难补助主要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济南地区居民的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的学生、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自身遇到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大病医疗补助是对患重大疾病的经济困难学生在医药费上除保险理赔之外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补助。 (七)严把学费减免关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银行不予发放贷款又没获大额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减免学费的重点。考虑到减免学费的负面影响,对学费减免进行严格把关,主要考虑毕业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上学费的学生。 (八)注重资助育人 加强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才,xx年年,学校成立了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服务队。服务队以“心怀感恩、自立自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践成才”为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服务队成员由获得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各种助学金等无偿资助的同学组成。实施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大力开展“树立典型,鼓励优秀”活动,通过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艰难求学历程中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重视心理疏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每个班设立了心理委员,每个宿舍设立了心理护航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二、存在的问题 xx年年,国家施行了新的资助政策,资助的力度和覆盖面大大加大,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难的问题。目前,学校资助工作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有开通生源地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贷款(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份在试行、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建议 针对无法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开展校内助学贷款。建议从学校收费奖励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贷款资金。第四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为巩固“普九”成果,使全体适龄儿童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省、市、县都非常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投入大量资金救助贫困学生。现就我校2014年春季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向领导汇报如下: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是从以下几方面来做的: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请你继续关注好范文网:)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不搞平均分配,不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组织人员到信用社为每一名学生办理一张存折,将资助金额打入学生信用账号,存折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本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4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6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61人,共预计发放总金额6100元。
四、努力拓宽贫困生资助渠道
我校在认真落实省、市、县免费发放教科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各团体对贫困学生予以救助。我校从2014年开始通过多方联系了上海普元信息公司为学校17名贫困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学生每期伙食费、教辅资料费的80%,本期资助款18,489.68元已汇到学校帐号上,学校4月28日将召开助学金发放会;我校还联系到了澧水公司每期资助7名贫困生,每人每期600元;同时学校分别还利用“3.8”“9.8”助学日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方救助。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小学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日第五篇:韩集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韩集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黄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通知》要求,我校根据具体情况特拟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了资助专班。
组 长:朱学德
成 员:汤焱坤、熊玉山、郭维忠……及各年级。
二、资助政策宣传、培训情况、感恩教育情况。
学校召开教师会议,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进行宣传,班主任在班会上对学生进行宣传、让学生认知党的政策,同时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状态,对家庭贫困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能够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用健康的心态接受资助。
三、政策具体落实规划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核定工作程序。
校专班小组组织成员具体落实寄宿贫困生情况,班主任在班上摸底,然后逐个学生进行家访,最后到群众中进行调
查核实确定名单(名单按贫困程度的深浅进行落实)。
名单核定的学生,每人向学校提供一份个人资助申请表,由学生所在村委会盖章,学校进行公正的评审工作,然后将资助学生对象名单出示在学校显眼的公示牌上进行公示,如群众没有异议,再将名册与计划报区局认定。
区局按认定计划落实资助金发放到学校,校专班组在第一时间召集贫困生家长到校领取资助金并签字。韩集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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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社会就知道这个不算什么。你只要守住自己的本心就可以了。另外,说句势利的话,他们评得下来也算他们有本事。如果你要投诉,我欣赏你的正义感和勇气,但你想好后果了吗?他们评得上,纵使他们造假,你们辅导员呢?三思而行,有些时候没必要。可能我比较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吧,大学时也遇到过这种事。我鄙视这种行为,但我不会去管,因为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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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对他们而言也不见得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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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手机就去评价人家是不是家境贫困是不是有失公平?总不能因为人家家境贫困在领助学金就不能玩好点的手机了?这是助学金不是捐款,有门路的就算不是贫困都有办法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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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计较了&&给谁都一样,条件过得去不会要的,毕竟要面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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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现象很常见,那些喜欢弄点小钱的人,自然在别人印象中差了,其实损失的还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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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学校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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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这个奖学金都是靠关系拿的,没人监督。我读书时有个同学也是这样的,贫困奖学金拿拿,400多一次的头发做做,好像真有同学气不过,去举报了,然并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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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第3楼(舜皇龙井)的帖子
舜皇龙井:凭手机就去评价人家是不是家境贫困是不是有失公平?总不能因为人家家境贫困在领助学金就不能玩好点的手机了?这是助学金不是捐款,有门路的就算不是贫困都有办法弄到。&( 12:03)&照你说开豪车也可以领低保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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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8楼(小新与大叔) 的帖子
:照你说开豪车也可以领低保咯?( 14:52)你是学校刚出来呢,还是活在玻璃房里,没看到那些停在经济适用房小区里的豪车,好车??开豪车领低保又不是新闻,高校里拼的就是关系,不要说这类助学金,就连个学生会那些勤工俭学还得有关系才轮得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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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贫困证明把关是应该更严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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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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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诚信档案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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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大学里有这样的。至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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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中国都这样,人家有贫困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习惯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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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一点不奇怪,关键是老师喜欢。。。以前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同宿舍的室友,也是从破手机,然后换成诺基亚触屏,又换成摩托罗拉触屏,然后就是买了苹果4还是4S。换男朋友也是如此,几乎男朋友换了手机就换新的了。刚进大学土的掉渣,后来买衣服出入全是专卖店。买电脑联想的5900多的电脑,那个时候算很好的了。可是却是这种人品的人,又拿助学金又拿奖学金又拿贫困救助金,富裕的不得了。自从她换了苹果手机后,就出现了个40多的人开个汉兰达来接她,晚上还送她回来,经常出去,暑假住在人家给她租的房子里。然后我们瞬间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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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评定不能当众诉苦、比困
本文来源于中新网 
资料图:某高校大学生。张斌摄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坚决杜绝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或用&助学金&代替&奖学金&的行为。
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要正确认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解困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或用&助学金&代替&奖学金&的行为。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改进认定方式,及时修订认定办法,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各高校要根据各地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物价水平、高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对多年前制定、现已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认定办法和条款,要尽快予以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要在学校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出具即可。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院(系)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各高校要将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作为认定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理清岗位职责,建立问责机制。
通知指出,精准分配资金名额,明确重点受助学生。分配资金和名额,不能搞简单的划比例、&一刀切&。各地在分配资金和名额时,要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高校分配资金和名额,要统筹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保护受助学生尊严。各高校应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到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采用隐性的方式,避免大张旗鼓的发放款式相同、规格统一的资助物品,把困难学生与非困难学生割裂区分开。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提高政策的透明度。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同时,要提高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做到&四公开&:所有资助项目要公开,所有申请条件要公开,所有评审过程要公开,所有资助结果要公开。
引导学生积极受助。要通过讲解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为保证资金投入所做出的努力等背景情况,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和重要举措。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最后,通知指出,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编辑: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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