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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大挫6.8% 解禁后连续暴跌
&  西藏矿业近期连续下挫,28日早间大跌6.84%,自23日起的得三个交易日该股股价已经下跌超过12%。5月22日西藏矿业有51,380,373股限售股份解禁流通,占总股本比例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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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公告中葛卫东成自然人股东。
(原标题:西藏矿业定增落地 “葛卫东”快进快退遭公告书曝光)
经过1年多时间的折腾,(000762)定增计划终于落地,以定增对象获得的新发行股票,也将于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昨日(4月7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暨上市》中,意外看到名为“”的自然人股东,其于定增完成前大手笔介入,而后又快速撤走了近四成筹码,可谓来去如风。磕碰1年多定增终落地折腾1年多的定增终于尘埃落定。据西藏矿业昨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此次发行了万股,发行定价10.45元/股,最终募资4.69亿元(其中资产认购2.05亿元,现金认购2.64亿元),新增股份将于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总公司)、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对象所持的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而截至日,矿业总公司已办理完毕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至西藏矿业名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西藏矿业的这次定增一路磕磕绊绊。实际上,该计划最早在2014年7月就亮相,在2015年8月得到了证监会的批复。不过好事多磨,2015年10月,西藏矿业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尚未完成对证监会发审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核意见的回复,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和公司向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申请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我会收到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中止审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你公司中止审查申请。”接下来又是数月时间,西藏矿业最终于今年1月份发公告称,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这之后才有了证监会的批文,以及定增的顺利完成。而之所以会有中止,可能与控股股东对相关矿产采矿证的获得有关,据公开信息显示,控股股东本来承诺是日之前取得采矿权证,但最终在日的公告中才看到,控股股东取得《采矿许可证》,而中止的时间正是在这个时间空档中。“葛卫东”快进快退值得留意的是,西藏矿业4月7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股东的新名单亮了。据公告书显示,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十大股东名单中可以看到,有名为“葛卫东”的自然人股东跻身其中,以734.3614万股的持股数量位列第五大股东,而回看年报,西藏矿业截至日之时,十大股东名单中并没有“葛卫东”其人,第五大股东原本为名叫“黄小敏”的自然人,持股数量529.15万股。从盘面上看,1月4日至3月15日这段时间里,西藏矿业的加权均价为19.396元。耐人寻味的是,在新增股份登记到账之后,西藏矿业刷新了一份十大股东名单(截至4月7日),其中显示,“葛卫东”仍然留在名单中,只不过持股数量已经回落到了458万股,快速减少了276.36万股,排名也落到了第七。从盘面上看,3月16日至4月7日这个区间里,西藏矿业的加权均价大约为21.68元左右。对于“葛卫东”这个名字,稍微熟悉资本市场的投资者都不会陌生,因为上海混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正是葛卫东,该人士从事金融、证券和商品投资长达十多年,多领域投资经验丰富。但西藏矿业股东名册中的“葛卫东”是否与混沌的董事长是同一人?从公开信息中尚不得而知。根据进一步查阅,截至日,“葛卫东”这个名字还出现在股东名单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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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赵阳戈
责任编辑:任万顺_NF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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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44,844,363
   3、发行价格:10.45元/股
   4、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468,623,593.35元(其中资产认购204,684,515.75元、现金认购263,939,077.60元)
   5、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452,114,159.43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44,844,363股,将于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日(即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对象所持本次非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公司已于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日获得登记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前一交易日日终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468,623,593.35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204,684,515.75元(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募集现金263,939,07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509,433.92元,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为452,114,159.43元。
   四、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日,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已办理完毕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至名下。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简称 & 释义   西藏矿业、上市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矿业总公司 指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天齐集团 指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投资公司 指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天齐锂业 指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向矿业总公司、天齐集团、西藏投资公司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共计44,844,36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国枫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 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bet Mineral Development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475,974,877元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股票代码:000762
   成立日期:日
   法定代表人:戴扬
   董事会秘书:王迎春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86-891--28-
   邮政编码:850000
   所属行业:采矿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地质勘探乙级;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铬铁矿开采,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聂尔错硼镁矿开采;地形测量、矿山测量、平面控制测量;一般经营项目:多晶硅的采购及销售;进出口业务;矿业技术咨询;铬铁矿、硼矿、铜矿、锂矿、硼、氯化纳、氯化钾、土畜产品、中药材、运输设备的销售;房屋租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及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日,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日,西藏国资委出具《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批复》,同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
   日,西藏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844,363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日12:00,发行对象已足额将现金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出具的编号为“XYZH/2016CDA50024”号《验资报告》,截至日止,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中现金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总额为263,939,077.60元,上述款项已缴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深圳湾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24340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日,安信证券在扣除公司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保荐费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拨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的编号为“XYZH/2016CDA5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44,363股,发行价格10.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68,623,593.35元。截至日止,矿业总公司以其获得的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19,587,035股,共计204,684,515.75元,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人民币263,939,077.60元认购25,257,328.00股。发行人开立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8,939,077.60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5,000,000.00元,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09,433.92元)。扣除上述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114,159.43元,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44,844,363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407,269,796.43元。
   本公司已于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日获得登记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前一交易日日终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日,矿业总公司、天齐集团、西藏投资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日,矿业总公司已办理完毕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至西藏矿业名下。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4,844,363股。
   (三)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45元/股)。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矿业总公司、天齐集团、西藏投资公司,上述特定对象已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矿业总公司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补充协议》。其中:(1)西藏矿业以向矿业总公司发行19,587,035股股份并支付现金63,939,084.25元的方式收购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区正在办理的0.702平方公里采矿权;(2)天齐集团、西藏投资公司分别以现金175,959,388.55元、87,979,689.05元认购16,838,219股、8,419,109股。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468,623,593.35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204,684,515.75元(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募集现金263,939,07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509,433.92元,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为452,114,159.43元。
   (六)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它规定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安排,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如下:
     认购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价格(元) 认购金额(元)   矿业总公司 19,587,035 10.45 204,684,515.75(资产)   天齐集团 16,838,219 10.45 175,959,388.55   西藏投资公司 8,419,109 10.45 87,979,689.05   合
计 44,844,363 - 468,623,593.35  
   本次发行的最终认购结果与发行人和3名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一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总数为3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矿业总公司、天齐集团、西藏投资公司,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情形。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矿业总公司
     企业名称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企业性质 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写字楼730房   成立日期 1998年4月   法定代表人 曾泰   注册资本 1亿元   经营范围 铬矿、铜矿、矿产品、建辅建材的销售;房屋租赁。   主营业务 除对外租赁房产以外,自身并不从事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管理  
   2、天齐集团
     企业名称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2栋   成立日期 日   法定代表人 蒋卫平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 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木制品,工艺品,农副产品(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主营业务 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矿产品贸易及投资性物业,主要产品为锂矿及锂化合物、畜牧机械等  
   3、西藏投资公司
     企业名称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5.A7号)   成立日期 日   法定代表人 白玛才旺   注册资本 20亿元   经营范围 对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对能源、交通、旅游、酒店、矿业、藏医药、食品、房地产、高新技术企业、农牧业、民族手工业投资开发;对基础设施投资和城市公用项目投资。   主营业务 对外投资  
   (二)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矿业总公司、天齐集团、西藏投资公司皆为公司关联方。其中,发行对象矿业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行对象西藏投资公司董事查松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行对象天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西藏扎布耶20%的股权。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无重大关联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保荐代表人:周宏科、沈晶玮
   项目协办人:吴昊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国投金融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孙林、熊洁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联系电话:010-90088
   传真:010-
   (三)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签字会计师:郭东超、李建府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四)矿业权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光兴
   签字矿业权评估师:高翔、史万强
   办公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3号汇江楼五楼
   联系电话:028-
   传真:028-
   第二节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限售股份数量(股)   1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84,212,240 17.69 A股流通股 0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579,500 3.27 A股流通股 0   3 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 14,497,855 3.05 A股流通股 0   4 杭州华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710,932 2.46 A股流通股 0   5 葛卫东 7,343,614 1.54 A股流通股 0   6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976,519 0.63 A股流通股 0   7 张福祥 2,469,202 0.52 A股流通股 0   8 李爱儿 2,333,300 0.49 A股流通股 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66,512 0.43 A股流通股 0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599 0.43 A股流通股 0   & 合
计 145,213,273 30.51 & 0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限售股份数量(股)   1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103,799,275 19.93 A股流通股+限售股 19,587,035   2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838,219 3.23 限售股 16,838,219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579,500 2.99 A股流通股 &   4 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 14,497,855 2.78 A股流通股 &   5 杭州华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710,932 2.25 A股流通股 &   6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8,419,109 1.62 限售股 8,419,109   7 葛卫东 4,580,000 0.88 A股流通股 &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 2,976,519 0.57 A股流通股 &   9 张福祥 2,469,202 0.47 A股流通股 &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71,567 0.40 A股流通股 &   & 合
计 182,942,178 35.12 & 44,844,363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增加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828 0.01% 44,844,363 44,869,191 8.6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5,950,049 99.99% 0 475,950,049 91.385%   三、股份总数 475,974,877 100.00% 44,844,363 520,819,240 100.0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资产结构对比如下(发行前财务数据取自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发行后财务数据假设在日的基础上只受本次发行的影响而变动):
     项目 发行前(日) 发行后   数额(万元) 比例 数额(万元) 比例   总资产(合并) 240,254.12 100.00% 287,116.48 100.00%   负债合计(合并) 38,154.99 15.88% 38,154.99 13.29%   股东权益合计(合并) 202,099.13 84.12% 248,961.49 86.71%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最近两年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按本次发行股份总数44,844,363股计算,发行前后对公司最近两年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 发行前 发行后   2015年12月/日 2014年度/日 2015年12月/日 2014年度/日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 0.07 -0.19 0.06 -0.17   每股净资产(元/股) 3.47 3.4 4.04 3.98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2014年末及201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2014年末及201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后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后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及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铬铁矿石、电解铜、锂产品、硼砂的生产及销售,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取得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区0.702平方公里的采矿权,并将进行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的建设;公司铬铁矿的资源储量将大幅提升,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开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能够增加10万吨/年的铬铁矿产量,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本次发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营业务得到加强,不存在对业务与资产的重新整合。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有更多投资者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并成为公司股东,来自投资者的监督将更加严格。同时也将给公司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更有利于公司未来的规范治理。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
   八、本次发行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的业务体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不会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也不会导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会计信息
   信永中和对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3CDA5034-1号、XYZH/2014CDA5030-1、XYZH/2016CDA500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本节引用数据均为经追溯调整后的三年比较报表合并报表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2,402,541,186.01 2,663,535,030.96 2,610,038,025.08   负债总额 381,549,920.29 677,052,529.33 509,885,803.65   股东权益 2,020,991,265.72 1,986,482,501.63 2,100,152,221.43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1,649,633,765.78 1,619,801,763.89 1,721,330,673.95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2,125,560,978.99 2,448,032,507.10 2,321,744,400.63   负债总额 219,320,123.42 530,749,465.76 392,434,775.55   股东权益 1,906,240,855.57 1,917,283,041.34 1,929,309,625.08  
   (三)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910,892,705.24 514,683,849.74 718,815,705.67   营业成本 749,374,494.53 470,012,091.69 565,690,997.69   营业利润 40,618,877.56 -99,331,538.58 31,068,079.48   利润总额 42,092,879.22 -101,868,155.38 27,595,783.22   净利润 35,694,999.93 -98,859,842.85 21,342,342.54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018,237.73 -88,333,504.14 14,540,107.29  
   (四)母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228,948,400.32 207,070,956.50 127,726,681.84   营业成本 203,910,994.77 157,895,816.00 73,318,165.36   营业利润 -11,577,377.92 2,563,069.71 -1,591,476.61   利润总额 -12,346,082.99 -1,705,655.56 -4,891,012.61   净利润 -11,164,522.59 -2,743,678.91 -4,182,961.82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885,265.07 -105,007,193.01 -106,531,595.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89,248.48 16,529,091.52 -154,859,903.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655,096.02 -2,439,735.38 13,444,990.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945,536.97 -90,920,894.47 -247,946,508.49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505,690.47 136,263,504.52 -214,924,710.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71,972.89 -76,056,251.17 -70,350,588.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593,199.14 -48,275,331.75 17,264,990.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240,518.44 11,931,921.60 -268,010,308.19  
   (七)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流动比率 4.49 2.71 3.74   速动比率 4.17 2.40 3.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32 23.13 16.90   资产负债率(%) 15.88 25.42 18.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 3.47 3.40 3.63   应收账款周转率 4.46 2.40 3.80   存货周转率 4.97 2.26 3.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64 -0.22 -0.22   每股收益(元) 基本 0.07 -0.19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基本 0.07 -0.19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 -5.29 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9 -5.36 0.79  
   第四节 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管理措施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出具的编号为XYZH/2016CDA50024号的《验资报告》,截至日止,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中现金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总额为263,939,077.60元,上述款项已缴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24340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日,主承销商在扣除公司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保荐费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拨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的编号为XYZH/2016CDA50025号的《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44,363股,发行价格10.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68,623,593.35元。截至日止,矿业总公司以其获得的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19,587,035股,共计204,684,515.75元,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人民币263,939,077.60元认购25,257,328.00股。发行人开立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8,939,077.60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5,000,000.00元,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09,433.92元)。扣除上述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114,159.43元,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44,844,363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407,269,796.43元。
   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8,623,593.35元,将用于:
   (1)西藏矿业以向矿业总公司发行19,587,035股股份并支付现金63,939,084.25元的方式收购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区0.702平方公里正在办理的采矿权,共计268,623,600.00元;
   (2)其余199,999,993.35元用于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开采工程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日,西藏矿业与安信证券签署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安信证券作为西藏矿业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安信证券指定周宏科、何邢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西藏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西藏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同意保荐其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并承担相应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承销及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的声明与承诺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资产过户、负债转移手续完成情况及其证明文件;
   7、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受理的登记的书面确认文件;
   10、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和资产认购协议;
   1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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