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力墙暗柱套什么定额里的拉勾是和外箍一样规格吗?是两个规格的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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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墙暗柱箍筋设计专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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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墙暗柱箍筋
请问一下,如果剪力墙里的暗梁与暗柱相交,那他们的箍筋以那个为主通过,还是各走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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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是不是有一种规定:剪力墙暗柱的箍筋不能小于墙体水平筋?可是如果墙体的水平筋伸入到按住内的话,暗柱的配筋就会非常的大?还是说只按规范的构造要求就可以啊?我所指的是构造边缘构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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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发现了一个问题,之前做的工程中暗柱的箍筋配置我主要是针对“体积配箍率”去配置,现在回过头来有个疑问,就是说暗柱箍筋的配置除了计算“体积配箍率”以后还要算暗柱的“配箍率”吗(像梁一样的“配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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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个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4及,按高层规范要求他的底部加强区的构造暗柱配箍筋为 & 最小直径6’最大间距200&我看他pkpm的计算文本文件中一般取的计算结果是6@200,直接按这个构造了.但他的计算结果图形中又在每个暗柱旁写了体积配箍率0.8%应该是程序按照B及高度的要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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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 1、剪力墙的端柱、暗柱等墙柱,箍筋需要加密吗?(图纸上箍筋只标明一种间距@150,是否不用加密?) 2、剪力墙墙身的拉筋是否在暗柱内也要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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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简介: 带端柱和暗柱剪力墙配筋图 供做高层剪力墙的人参考学习 /other/info_view.gif 附件名:.rar 文件大小:1038K (升级VIP 如何赚取土木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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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筏板1150.地下二层高3.06 地下一层2.92首层4.5二层4.2三层4.2标准层2.9柱子钢筋16。我该怎样设计插筋长度和上面层的接筋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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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不知怎么配 81 端柱底部加强部位需全高加密吗,还是按图中计算书配100/200就可以呢?(非抗震 框架剪力墙) 还有图中550墙肢处及400墙肢处的纵筋和箍筋怎么配的?底部配的12@150,上部配的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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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剪力墙暗柱的体积配箍率计算 /other/info_view.gif 附件名:3639355.zip 文件大小:324K (升级VIP 如何赚取土木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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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墙暗柱的体积配箍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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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00-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号-5陈青来教授对一些问题的回复
陈青来教授对一些问题的回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网。平法论坛在这里,由平法专家陈青来教授主持。
&会员名:qlch en&
(山东大学陈青来教授,平法发明人)
CDF(陈达飞,山西自动化研究所,陈青来一般性的的问题都是由他代回答)
1、 15:51:16原提问
在集中标注处为4根25螺纹,原注位为8根25螺纹在计算时集中标注的4根钢筋是否也为单跨锚固计算,如果是的话后面详图和前面的说明是否矛盾.
陈青来教授回答:梁下部钢筋通常不采用集中标注,如果采用,则先注上部通长钢筋,在“;”号后接注下部通长钢筋。如果集中标注了梁下部通长钢筋,又在原位标注,则原位标注取值优先(取代集中标注的同类筋)。
陈达飞先生回答:&1、“原提问”有一个问题:集中标注的“4根25螺纹”为下部通长钢筋,是否也是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
&&&&2、人们通常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敬请青来教授解答。
2、请教关于KL的搭接
在图集54页图示中,某一跨梁的Ln/3中分别有两个搭接LlE,请问这二个搭接是那根钢筋的接头啊,而在注:可在跨中Ln/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又有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为150。
请各位大师傅帮我说明解释一下,非常感谢。
陈达飞先生回复:&1、03G101-1图集第集54页图示中,“某一跨梁的Ln/3中分别有两个搭接LlE”,是当上部通长筋的直径与支座负筋直径不同的时候,上部通长筋与支座负筋的连接。
&&&&2、“注:可在跨中Ln/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是指上部通长筋的直径与支座负筋直径相同的时候,由于“定尺长度”的关系,上部通长筋可以在跨中Ln/3范围内一次性连接。
&&&&3、“架立筋的搭接为150”,是指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
&&&&注意,上述的“连接”,不一定是“搭接”,相反地,如果能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时,最好不用搭接。(架立筋的连接一般采用搭接)
3、梁式筏基中的(底标高相同)筏基底网底层钢筋在其上同方向的JZL下还设置底网配筋否?
陈达飞先生回复:1、梁式筏基中的(底标高相同):我把它称为“正筏板”基础。
&&&&2、在“正筏板”基础中,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底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垂直的板筋),放在基础主梁JZL下部纵筋的下面。这就是“正筏板”基础的第一层钢筋。
&&&&3、“正筏板”基础的第二层钢筋是:基础主梁JZL下部纵筋和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平行的板筋)。后者在基础主梁JZL两侧50mm处开始布置。也就是说,在基础主梁JZL的内部不设置“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平行的板筋)”。
4、请教剪力墙箍筋加密问题 14:05:52
请问抗震剪力墙纵向钢筋的箍筋加密范围如何确定?是否可以按照03G101—1的40&页计算?
续复抗震剪力墙柱(暗柱)的纵向钢筋的箍筋加密范围。03G101—1的40页说的是&KZ和QZ。&抗震剪力墙柱(暗柱)的纵向钢筋不一样。剪力墙柱(暗柱)里面的端柱和小墙支和KZ的纵筋是一样的,按照03G101—1的40页去做。
5、请教陈总,关于柱根的判断,如下图所示的判断是否正确? 12:53:26
请教陈总,关于柱根的判断,如下图所示的判断是否正确?无基础梁的柱根系指基础的顶面,有基础梁的柱根系指基础梁的顶面,有地下室的柱根系指地下室基础底板顶面和地下室顶板的顶面。
陈教授回复:对.、地下室内的柱归入"基础结构",箍筋宜全高加密
6、请青来教授解答梁腰筋的设置问题 16:57:43
一直有不少人问梁腰筋(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的设置问题:是不是“要么不设置,要设置就至少是两道”?
现在03G101-1图集第62-64页是要求“小于等于450设置”腰筋,又要求腰筋“间距小于等于200”,则只能是“至少是两道”了。
3、& 有没有“只设置一道腰筋”的情形?
4、& 梁的侧面构造钢筋是不是不须经过计算,而只根据梁截面高度来决定其根数的?
我最近看到一份图纸,梁高为600,只设置“G2φ12”——即每侧一道构造钢筋。对不对?
还是那份图纸,另一个梁,梁高为900,却设置“G14φ12”——即每侧七道构造钢筋。是不是太密了?对不对?
该图纸在另一个梁上设置抗扭钢筋的时候,梁高也是900,却设置“N14φ12”——即每侧七道抗扭钢筋,直径和上条所述的构造钢筋(只是锚固长度多一点儿)。对不对?
还有,“φ12”当抗扭钢筋,直径是不是太小了一点,换成直径大一点的钢筋(根数少些),好不好?
陈青来教授回复:1、G101-1中的规定取自GB《混规》10.2.16,这个规定值得再研究,尤其是规范中用词为“应”字更值得再考虑,其中配筋截面面积要求根本不适用于宽扁梁。但是,由于2000新规范刚推出,宜先让实践和时间作出评判。
2、问题有误:是“大于”而不是“小于”。按规定是“不配则已,配则两道”。
3、有。工程师有权决定仅配一道,规范对间距的规定用词为“宜”。
4、要经过计算,规范规定:“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有效截面面积的0.1%,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
5、无对错之分,按设计即可。
6、工程师系根据梁所受扭矩配置,因不知其实际扭矩,所以不好评判。
7、同上条。
8、要根据实际梁的高宽比综合考虑,采用小直径钢筋并非不妥。“柱筋宜粗,梁筋宜细”。
7、请青来教授解答梁下部钢筋连接的普遍性问题 8:57:13
&1、有的施工人员有这样的施工习惯:梁下部钢筋一律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这种做法对吗?
&&&&2、也有的人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敬请青来教授解答。
陈青来教授回复:1、对。
2、前错后对。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筋与原位标注的构造相同。
3、“能通则通”通常指支座上部钢筋。下部钢筋的问题不在于锚入支座,而是一方直锚固,另一方要“翘起”锚固(见35页)。由于施工习惯并不科学,所以改革要逐步实现,在04G101-4中就提出了宜采用“非接触”搭接的概念,就是逐步改变已经延续了半个世纪之久的施工习惯。
8请教陈教授:框梁在暗柱端的锚固! 11:02:00
框架梁主筋18,锚固长度30D。端支座为框柱和暗柱,框柱端锚固为0.45LAE+15D,暗柱端锚固是进去一个锚固长度还是到柱纵筋边+15D&,还是到柱纵筋边即可(因为直锚满足锚固长度,且)0.45LAE。请指教!谢谢!
陈青来教授回复:锚入暗柱必须伸至外侧柱纵筋内侧再弯钩15d,不与直锚长度挂钩。请仔细看图中相应规定。
9、 7*7的箍筋这样组合合理吗?施工中允许这样组合吗?
陈青来教授回复:在环箍筋的任何部位,箍筋局部重叠最多为两根.图示做法局部重叠超过两根,将导致夹在中间的箍筋得不到混凝土的全面握裹,且人为造成多条缝隙.
10、框架柱中,如果出现“拉勾”这种形式的拉勾,要不要同时勾住箍筋和主筋(汤仁海)
我是钢筋工,我认为这个也属于箍筋的一种,应该不用勾住箍筋&吧,呵呵&,我的QQ是
陈青来教授回复:要同时钩住箍筋。不仅柱,而且剪力墙边缘构件都应这样做
11梁的锚固按规范不够长怎么办呀?这个问题问好久了,请陈教授给个意见吧,施工中太多这种事了(汤仁海)
框架梁锚入剪力墙,25的筋,墙只的200宽,无论我想什么办法都没法按要求做,怎么办呀,陈教授说过,差多少再弯过去多少是不行的,就是行的话,如果我的梁不够高还是不好做,这个问题我问好多人,在论坛上也问过了,就是没有好办法,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呀
陈达飞先生回复:1、这个问题的确是一个普遍性问题:许多以剪力墙作为支座的梁纵筋的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
以前有人问过这样的问题:
&&&&KL和L的受拉钢筋在剪力墙的锚固长度如何计算?
qlchen&回复:&(&18:02:57)
&&&&与锚入框架柱相同。墙的厚度较小时,需要将梁的受拉筋调细。
&&&&2、标准图集不是万能的。标准图集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本工程的设计师应该解答(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工程施工来说,最权威的、或最后的技术决定权在于工程的设计师。
&&&&3、陈教授曾经说过,框架梁伸入剪力墙就成了“边框梁”。
&&&&&&&又说过,有边框梁就有“端柱”。——端柱的截面尺寸是较大的
12、请教陈教授柱钢筋连接问题 20:07:23
请教陈教授,
我们这里最近有一工程主体封顶后屋架柱钢筋部分采用闪光对焊连接,
监理不同意,
但没有找到具体的文字或规范要求竖向受力钢筋不允许采用闪光对焊连接。
请陈教授这一连接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试件怎么做,
是否按电渣压力焊连接试件做试验呢。
陈青来教授回复:闪光对焊即可用于柱、墙等偏压构件,也可用于梁、板等受弯构件,而电渣压力焊只可用于柱、墙,不可用于梁、板。因此,闪光对焊的质量高于电渣压力焊。
13、柱子的焊接的部位一定要箍筋加密吗? 20:40:04
柱子的焊接的部位一定要箍筋加密吗?
陈青来教授回复:不需要.
关于柱箍筋间距问题 8:07:02
请问会员CDF:我们这里有的设计图纸里附说明内箍间距为外箍的2倍,那这是不是和图集矛盾?另问会员CDF,你好,你是谁?你的回复是否具有权威性?等待你的回复,谢谢!!!
陈达飞先生回复:1、在“平法”标准设计中,“权威”当然是陈青来教授,因为“平法”是他创立的。
&&&&2、03G101-1图集没有规定内箍间距与外箍间距相同(或者说“大箍套小箍”中的小箍间距与大箍间距相同),但是在施工中,一般都是按“间距相同”来处理的。
&&&&即使在图集里做出了这样那样的规定,在执行的时候,设计师还是有权改变这些规定的,这里没有什么与标准图集矛盾不矛盾的问题。陈青来教授说过,平法的宗旨是不限制注册结构师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对G101中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规定与构造,结构师都可以进行变更。需要明确的是经变更后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变更者,因此变更者应当负起全部责任(包括其风险)。
&&&&3、既然你问到我是谁?&可以通报如下:本人陈达飞,是六十年代的北大学生,本来是学软件的,毕业后,时代驱使我搞了十几年建筑,当过钢筋工、施工员、工长、预算员等等,自学过清华大学土木系和同济大学的一套书籍,尤其是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有较深认识。近二十年来一直搞工程造价管理系列软件,是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对03G101-1图集也有较深认识,近两年协会委托我们搞平法实用技术培训。我们搞出了“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主要面对施工、预算、监理等),所以技术上要求全面一些,请教陈青来教授也多一些,也曾和陈教授当面探讨过问题。所以,只要是我掌握的知识,我都准备贡献于人民。欢迎朋友们到我们的网站()来交流。
15、图集是否有矛盾 10:39:07
图集34页中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50%是为1.4。而剪力墙竖向钢筋及约束边缘等构造却是1.2。请问陈青来教授这是为何?还有框架柱的搭接长度要乘以什么系数?
陈青来教授回复:你很心细,看出了“不一致”处。剪力墙50%搭接取系数1.2是与《高规》“保持一致”,柱50%搭接应取系数1.4。
柱搭接系基于“接触搭接”的试验结果,如果采用“非接触搭接”时,锚固效果更好,搭接长度可减小,但目前规范还没有做这方面的规定。
再问:陈教授你好,你提出的非接触搭接按理论来说其效果更好,但在实际施工操作中我觉得很难控制,因为其位置是要离开楼板位置。你说呢?
还有就是图集中的“抗震KZ边柱和角柱柱顶纵向钢筋构造”中的A作法当直锚长度大于等于锚固长度时伸至柱顶后截断,是否指当直锚长度够时,但还没伸至柱顶(梁很高)这时还是要到柱顶?
对于梁上部纵向钢筋配筋率和柱外侧纵向钢筋配筋率的名词能否解释一下。(上次听你的讲座时太吵,所以想再麻烦您一下)
陈达飞先生回复:1、“柱外侧纵筋配筋率”为:柱外侧纵筋(包括两根角筋)的截面积,除以整个柱的截面积所得到的比率。
&&&&2、屋面框架梁(WKL)“上部纵筋配筋率”为:梁上部纵筋的总的截面积,除以梁的有效截面积所得到的比率。
&&&&&&&&&&&&梁的有效截面积为梁的截面宽度乘以梁的有效高度。
&&&&&&&&&&&&而梁的有效高度为:梁的截面高度-35&&&(当梁上部纵筋为一排筋时)
&&&&&&&&&&&&&&&&&&&&&&&&&&&&&&梁的截面高度-60&&&(当梁上部纵筋为两排筋时)
16、关于框架梁钢筋接头位置 20:42:54
使用电渣压力焊连接的钢筋在框架梁施工过程中,接头位置有没有规定,03G101第54页只讲了绑扎搭接.另外我看了电渣压力焊的检测报告,它的受力跟原钢筋几乎一样,这样是不是说明接头位置就无所谓了.
陈青来教授回复:应按照03G101-1修正版54-59页注6规定做.
17、边框架柱的外侧钢筋可以直锚吗?(满足1.5laE)陈达飞先生回复:就算是满足1.5laE,框架柱(边柱)外侧钢筋也必须伸至柱顶,然后弯直钩12d&。
18、也有句话不理解,请教陈教授 9:14:20
101图集的28页,第4.4.1条中的一句话,第一排非通长筋及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
这里这个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指的是什么?怎么理解通长钢筋延伸至Ln/3?是不是旁边一跨的Ln/3?
陈达飞先生回复:&我还是举上述那个例子,梁的上部通长钢筋标注为2φ20+(2φ16),四肢箍,支座负筋为4φ25,则:
&&&&(1)&梁“当中”的2φ25支座负筋就是03G101-1图集第28页第4.4.1条中的“第一排非通长筋”,它在在“Ln/3”处截断,与架立筋2φ16搭接。
&&&&(2)&梁“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就是03G101-1图集第28页第4.4.1条中的“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如何去理解这句话呢?首先,“跨中”的上部通长钢筋就是集中标注的“2φ20”,这两根“上部通长钢筋”,到了支座附近,就不是2φ20,而变成了“2φ2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上部通长钢筋”并不一定是一根筋通到头,而可以是几根筋的“连续作用”——在本例来说,这个“连续作用”的每一处都保证了大于等于“2φ20”——这就没有违背集中标注“上部通长钢筋2φ20”的规定。
19、IV级钢 9:47:30
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陈青来教授回复: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取消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Ⅳ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20、陈教授回复
我们可以通过G101栏目研讨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的问题,也可以讨论有关的结构问题,谢谢各位!
山东大学陈青来
以下是陈教授答复(一)
●墙问题(1):在03G101-1图集中剪力墙竖筋在顶端要求锚入板中有个锚固长度,当剪力墙顶有暗梁AL时,是否只需锚入AL够锚固长度即可?
■答墙问题(1):剪力墙竖向钢筋弯折伸入板内的构造不是“锚入板中”(因板不是墙的支座),而是完成墙与板的相互连接。暗梁并不是梁(梁定义为受弯构件),它是剪力墙的水平线性“加强带”。暗梁仍然是墙的一部分,它不可能独立于墙身而存在,所以,当墙顶有AL时,墙竖向钢筋仍然应弯折伸入板中。
●墙问题(2):剪力墙钢筋、AL钢筋之间相互关系是怎样,图集中为什么不画出?端头直钩是从面筋上过,还是从下面过?直钩所在板中的位置是否有要求?在图集中剪力墙竖筋要求穿越AL,是否理解为剪力墙竖筋从AL钢筋中穿过,若这样剪力墙竖筋保护层又增加了一个AL钢筋直径?
■答墙问题(2):比较合适的钢筋绑扎位置是:(由外及内)第一层为墙水平钢筋(水平钢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第二层为墙竖向钢筋及AL箍筋,第三层为AL纵向(水平)钢筋。端头直钩与AL箍筋为同一层面,所以从面筋上过。墙筋直钩在板中的位置要看板面标高与墙顶标高的关系(特殊情况下二者可能有较小的高差),当二者一平时,墙筋直钩位置在板的上部。
●梁问题(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
以第54-55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
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法?
■答梁问题(1):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梁问题(2):关于03G101图集第54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15d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laE也不要紧。”
■答梁问题(2):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达laE的错误方法。
●&梁问题(3):&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
&&&&&&&&“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其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同时,则不需在该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
然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建议在《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
■&答梁问题(3):&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梁问题(4):&《03G101-1图集》第24页“注:&&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为&la&或&laE&”。&现在的问题是:当抗扭钢筋伸入端支座时,若支座宽度(柱宽度)太小,不满足直锚时,是否进行弯锚?&如果进行弯锚,“弯折长度”如何取定?我想到两种办法:
&&&&&(1)弯折长度=laE&-&直锚部分长度&&&&(这可能不合适)
&&&&&(2)弯折长度&为“多少倍的&d&”&(不会是&“&15d&”吧?)
■&答梁问题(4):&应当勘误。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综合问题(6):&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答综合问题(6):&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综合问题(7):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及附近部位搭接。请问陈教授这原理是不是柱与梁是刚节点?那么是不是顶层主梁与柱钢筋连接要这样做,顶层联系梁钢筋与柱钢筋连接是不是可以不这样做的,&只要保证锚固长度就可以了?
■&答综合问题(7):&抗震结构柱与梁的连接节点为刚性连接。问题的后半部不好答复,因所提“主梁”与“联系梁”&是否为框架梁还缺少若干判别条件。顶层框架梁与框架柱的连接必须采用该节点构造,但顶层非框架梁通常不与框架柱连接,所以与该构造无关;遇特殊情况顶层非框架梁的一端与柱相连(另一端以梁为支座)时,由于未形成框架(因而不是框架梁),所以满足锚固条件即可。&
●&综合问题(8):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对关于筏片基础的基础梁是否要锚固如果锚固&那&又怎样计算,还有板是否要弯勾?如果弯勾,那采取什么标准?
■&答综合问题(8):
1、筏形基础的基础梁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框架柱的支座,因此,基础主梁(直接支承框架柱的基础梁)的钢筋(纵筋与箍筋)应在节点区连续布置;基础次梁(以基础梁为支座的基础梁)的钢筋应锚固在基础主梁中(可参考框架梁的锚固方式,但上下钢筋受力性质相反)。
2、筏形基础板尽端钢筋弯钩直段≥12d,当板的上部与下部均配置钢筋时,要采用拉筋将板封边。●&梁问题(18):第54页(抗震楼层框架梁KL纵向钢筋构造)第6条当楼层框架梁的纵向钢筋直锚大于Lae且大于等于0.5hc+5d时&可以直锚。那么例如现场中柱高hc=500mm,底筋为25mm,那么能否直锚?因为25的钢筋的锚固长度为750mm。
■&答梁问题(18):&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
●&梁问题(19):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帮忙解答一下。
■&答梁问题(19):&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梁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根梁内(就是与该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很多12根25的钢筋,使柱节点的有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
■&答梁问题(20):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是:当为非抗震时,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
●&梁问题(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类似于井字梁的情况,03G101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进行连接。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弯,而直接采用绑扎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
■&答梁问题(21):&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点的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必然关系。
●&梁问题(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03G101-1图集》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0&”(即钢筋的中心线距离为25mm)的方式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略大于“0.4laE&”(其计算结果是440mm&)。如果我们让钢筋有一定的净距(例如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和KL2的宽度为600mm,梁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距”呢?
■&答梁问题(22):&这个问题提的很好,考虑很细致。通常柱纵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钢筋的延长线上,所以,保证了柱纵筋与梁纵筋的弯钩直段有25mm距离可能会少用一点“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柱问题(5):前在03G101第45页中(非抗震KZ箍筋构造非抗震QZ.LZ纵向钢筋构造&)中注7:当为复合箍筋时,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可仅在四根梁端的最高梁底至最低梁顶范围周边设置矩形封闭箍筋,那么请问陈教授,
1、该条能否用于第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中。或者说用于四级抗震的节点处。因为我注意到构造规定中非抗震与四级抗震处理基本上一样的。&
2、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能否用于边(端)柱与梁相交处。
■&答柱问题(5):&
1、该条不适用于(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抗震结构要求所有复合箍筋要贯通柱梁节点,而且要按照加密间距设置。
2、只有边柱有悬挑梁时才会形成四边有梁的情况,该节点构造要求适用于该情况。
●&柱问题(6):有的施工单位把柱子的接头只考虑底部的区域满足要求&而上部却不考虑,施工单位&认为是受压的,所以他们认为&他们采取的闪光对焊上部接头&他们就不考虑了?这样做法对吗?
■&答柱问题(6):&框架柱是偏压构件,受弯矩、轴向压力和剪力的共同作用,其受弯时的反弯点一般在柱中稍向上的位置,抗震时柱两端都要加密箍筋以保证实现“强剪弱弯”,因此,连接位置不考虑避开柱上端是错误的。
●&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筋是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这个问题在我们工地争论很长时间,施工、监理、甲方均有不同意见,请专家指教,谢谢!
■&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墙问题(24):
1、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时?
2、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答墙问题(24):
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
●&墙问题(25):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
■&答墙问题(25):
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墙问题(26):
1、《00G101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请问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
2、请问“约束XX柱”和“构造XX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XX柱”?什么时候用到“构造XX柱”?
3、请问“λv区”和“λv/2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
4、“配筋特征值λ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什么数值?
5、“约束XX柱”有“λv区”和“λv/2区”,而“构造XX柱”只有“Ac”区,是否这就是它们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λv区”有何不同?
6、《00G101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XX柱”,对吗?
7、G101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图集》第18页表中用到“一级(9度)”和“一级(7、8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分别对应哪些设防烈度?)
■&答墙问题(26):
1、新规范GB5与89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提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柱、翼墙、转角墙”(见GB5第195页第11.7.15条和第196页第11.7.16条)。03G101-1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提供标准构造。
2~5、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可能还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均比较困难,故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条文说明。
6、不完全是。
7、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就是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同。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
●&梁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
■&答梁问题(5):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中的“答梁问题(2)”。
●&梁问题(6):(1)&《03G101-1图集》第19页&《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0&(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
&&(3)&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的YD1洞口标高为&-0.700(3层),该洞&D=200&,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本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答梁问题(6):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了一层。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墙问题(13):问:03G101-1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度小于Lae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
■&答墙问题(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与端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
●&墙问题(14):问: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种符合要求?(见图1、2)
■&答墙问题(14):两种做法,左边的符合要求。左边的做法能够保证混凝土对钢筋比较好的“握裹”,这对于保证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墙问题(15):剪力墙暗梁主筋遇暗柱时的锚固计算起点?&
■&答墙问题(15):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
●&综合问题(4):在“GB”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个人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
■&答综合问题(4):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大学教科书中是“=”概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正常情况下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压;当为抗震设计时,通常板不作为耗能构件,因而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设计,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亦受压;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其伸入支座长度为5d,通常也是安全的。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综合问题(1):&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答综合问题(1):&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不设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综合问题(2):&03G101与03G329有矛盾时依谁为准?
■&答综合问题(2):&03G101在编制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与03G329协调一致。当设计者选用03G101时,应以03G101为准。当设计者既选用了03G101,又选用了03G329时,由于03G101中的构造是与平法施工图配套使用的正式设计文件(详见03G101总说明第4、5两条),如果设计者采用了平法制图规则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构造应以03G101为准;如果未使用平法表达,则不应以03G101为准。
●综合问题(3):&03G101图集中为什么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这些数据不便记忆,施工中也容易出错,为什么不采用整数呢?
■&答综合问题(3):&不是03G101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而是《混规》GB把原来以5d进位的锚固长度改了。《混规》也是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的依据之一。为了方便施工,03G101把规范第9.3条的公式根据不同的钢筋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钢筋直径计算成表格,做成目前的格式。
综合问题(1):&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答综合问题(1):&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不设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综合问题(2):&03G101与03G329有矛盾时依谁为准?
■&答综合问题(2):&03G101在编制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与03G329协调一致。当设计者选用03G101时,应以03G101为准。当设计者既选用了03G101,又选用了03G329时,由于03G101中的构造是与平法施工图配套使用的正式设计文件(详见03G101总说明第4、5两条),如果设计者采用了平法制图规则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构造应以03G101为准;如果未使用平法表达,则不应以03G101为准。
●综合问题(3):&03G101图集中为什么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这些数据不便记忆,施工中也容易出错,为什么不采用整数呢?
■&答综合问题(3):&不是03G101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而是《混规》GB把原来以5d进位的锚固长度改了。《混规》也是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的依据之一。为了方便施工,03G101把规范第9.3条的公式根据不同的钢筋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钢筋直径计算成表格,做成目前的格式
●&& 柱问题(1):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
《03G101-1图集》对基础顶面以上的柱纵筋的构造要求讲得比较详细,但是对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图集中没有介绍,而且,此类问题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构造手册之类也找不到详细的介绍,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专家请教,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的问题。
&&①&柱纵筋伸入基础(承台梁,或有梁式筏板基础的基础梁)的锚固长度是多少?是一个&laE&还是更多?(甚至有人提出&1.5&倍的&laE&)
&&②&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是否可以“直锚”而不必进行弯锚?有的人说可以“直锚”;但又有人说必须拐一个直角弯。
&&③&如果柱纵筋伸入基础必须“弯锚”的话,弯折部分长度是多少?有人说是&10d&,而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弯折长度为&12d&,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④&同样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规定“直锚部分长度”不小于&0.5&laE&,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⑤&当基础梁的梁高大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可以不伸到梁的底部。是这样的吗?
&&⑥&当基础梁的梁高小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必须伸到梁的底部,然后拐一个直角弯。其弯折部分长度,“剩多少拐过去多少”,显然不合适。这时候,应该用上前面第③条,即规定一个弯折部分长度;同时,也应该检验一下“直锚部分长度”,看看它是否不小于前面第④条规定的“最小直锚长度”。是这样的吗?&&
■&答柱问题(1):&所提问题将会在“筏形、箱形、地下室基础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3、-4”中得到相应答案(2003年底陆续推出)。现在简单答复如下:&
①⑤&柱纵筋一般要求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置。特厚基础(2米以上)中部设有抗水化热的钢筋时,基础有飞边的所有柱和基础无飞边的中柱的柱纵筋可伸至中层筋位置;②③&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④⑥&梁上柱纵筋的锚固要求亦适用于柱在基础中的锚固,但要求柱纵筋“坐底”。
●&柱问题(2):&我们在施工中经常遇到柱主筋&大变小的问题。试问:当柱子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候有什么限制条件,例:25mm碰焊14mm的钢筋的能不能?
■&答柱问题(2):&25mm碰焊14mm,直径相差过大受力时会出现应力集中现象。如果施工规范对大小直径钢筋对焊无限制规定的话,建议直径相差不要超过两级(25与20或18与14)。
●&柱问题(3):&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箍筋如何设置?不需加密?&此箍筋起什么作用?&这个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明确标示,就没有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没有明确表出,则施工人员如何执行?现在的情况是各人有各的做法,例如,有的人设置两根箍筋,有的人只设置一根箍筋。
■&答柱问题(3):&要设不少于两道箍筋,但不需要加密。箍筋的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柱问题(4):&柱上端“非连接区”?
《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区”?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叉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
&&&&事实上,有的施工人员在上述的柱上部区域进行了钢筋接头。这样,他在柱中部有一个钢筋接头,在柱上部又有一个钢筋接头,违背了“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的规定。(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不过,上述规范的用语是“不宜”,并没有强制规定。因此,请教一下上述柱纵筋的接头问题如何解释?如何执行?其中有什么理论根据?
■&答柱问题(4):&提问者可能是指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
●&墙问题(16):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答墙问题(16):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关于条件2: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墙问题(17):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
■&答墙问题(17):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墙问题(18):03G101-1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0.4Lae,弯锚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03G329-1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0.4Lae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
■&答墙问题(18):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
如果设计者选用了03G329-1,可以这样做。03G101-1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
●&墙问题(19):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答墙问题(19):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墙问题(20):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
■&答墙问题(20):连梁LL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墙问题(21):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要否设置水平筋?
■&答墙问题(21):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
●&墙问题(22):在P48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LaE(La)?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P37.38页处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
■&答墙问题(22):&墙柱有多种(见03G101-1第12页),48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粮相连时,应按37、38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48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
●&梁问题(7):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答梁问题(7):以03G101-1为准。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梁问题(8):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答梁问题(8):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梁问题(9):P62.63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为梁截面高。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l&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可能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答梁问题(9):&(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代表column(柱)。hb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梁问题(10):几个小问题
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那个正确?
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3、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个正确?
4、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1、La取值见26页。应为33页。
■&答梁问题(10):
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
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梁问题(11):&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采用此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答梁问题(11):&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梁问题(12):&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答梁问题(12):&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应注意:“通长筋”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梁问题(13):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处搭接?
■&答梁问题(13):&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负弯矩筋的截断位置,《混规》GB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梁问题(14):&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我们现场就是这么做的)
■&答梁问题(14):&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梁问题(15):&1、&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它是在柱外侧&L0/3&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他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
&&&2、&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设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例如:
&&&&&&&&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15d&处&或&1.7laE&处&)的接头;
如此等等。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答梁问题(15):&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梁问题(16):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梁端部“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体的算法是:
&&&&“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多少)
&&&&按照设计院的一般算法,这个间距是25mm&。&注意,这个间距并非“净距”。因为,他们的计算逻辑是:如果计算“通长钢筋”的长度而两端都考虑这样的“间距”的话,则内层钢筋的总长度比外层钢筋的总长度减少50mm&。
&&&&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图集》中的几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略大于“0.4laE&”(其计算结果是440mm&)。(注:这是按C20混凝土计算的&)
&&&&不过,上述的这个&25mm&的间距,不是净矩,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这就是说,如果是Φ25&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的净距为&0&!&显然,这对于混凝土包裹钢筋的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规范只有:“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30mm&和&1.5d&”;&“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和&d&”。
&&&&如果增加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的话,例如净距为&25mm&,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小于0.4laE&。&当然,把纵向钢筋的直径缩小一些,使&0.4laE&的数值变小一些,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这样做必然会增加纵向钢筋的根数,使钢筋的水平净距不足&30mm&或&25mm&。
&&&&实际施工中,人们也总是尽量把梁的纵向钢筋向柱外侧的方向靠,以保证其直锚长度。梁柱结合部的钢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难,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
&&&&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设计《G101图集》时的初衷,上述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有没有?取多少?
■&答梁问题(16):&严格地讲,无论水平放置还是垂直放置的钢筋,都应当满足“净距要求”,我国施工界的传统做法在这方面问题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有的工程节点区钢筋甚至挤的没有了间隙)。提问所指的“一定间距”就是不小于25mm。设计《G101》的初衷,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例如03G101-1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梁问题(17):对54页建议: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切断并搭接(03G101-1第54页有类似节点详图),这样造成的后果是:至少两层钢筋互相交叉、编网,再加上柱子纵筋,施工困难,无法保证能满足规范其他要求。并且坚决禁止我采用在柱外受力较小处机械连接或焊接的做法,结果我每次出完图后都要用图纸会审的形式通知甲方和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我反问他们原因,答曰:“PxPx软件就是这样出图的、平法说明就是这样画的”。
&&&&因此,建议如下:
在03G101-1第54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应尽量避免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长,锚固时采用图示位置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页说明。”
■&答梁问题(17):&梁下部钢筋“能通则通”,尽量减轻节点区的“拥挤”现象应该是合理的。机械连接或焊接后,在理论上两根钢筋变成了一根钢筋,只要避开内力较大的区段并控制连接钢筋的数量(比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若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对此做出统一规定,则需要充分依据,需要时间。
●&综合问题(5):有梁式筏板基础问题:
①&筏板部分一般为上下两层钢筋网,下层钢筋网片放在最下面,基础梁的整个钢筋(箍筋及纵筋)放在下层钢筋网片的上面。是这样的吗?
②&但是,一般图纸在标注基础梁的高度时,梁底标高和筏板板底标高是在同一个高度,这样就出现了“基础梁的有效高度”缩减的问题。因为,首先是梁的下部纵筋的保护层变厚了。(最下面是筏板的保护层,然后是筏板下层钢筋网片的纵横钢筋,然后是基础梁的纵筋,最后才是基础梁的下部纵筋)&当我们进行基础梁的强度计算时,应该采用这个“缩减后的有效高度”进行计算。您说对吗?然而,有的设计院并不是这样,甚至连基础梁的箍筋高度还是采用梁高减两倍的保护层来计算的,这显然会造成箍筋“高度太大”。
③&至于筏板钢筋网片,纵横两个方向的钢筋哪个在下面、哪个在上面?是否应为:
ⅰ“下层钢筋网片”是短方向的钢筋在下面、长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ⅱ“上层钢筋网片”是长方向的钢筋在下面、短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ⅲ&因为,从“有梁式筏板”的受力结构模型来看,正好是“楼板和梁”的受力结构模型翻转过来。这样的看法对吗?&
■&答综合问题(5):
1、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
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
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
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
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相等);
6、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向梁相交对ho的影响,也应当考虑双向板的ho与单向板不同;
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虑箍筋加密区、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 21、请教陈老师:剪力墙的锚固
陈青来教授回复: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
22、请教陈总 10:46:48
在03G101第21页中,C-D/1-2间,YD1&D=200下面的“2Φ16&Φ10@100(2)”是代表什么意思?
陈达飞先生回答:《03G101-1图集》第17页,剪力墙洞口补强钢筋的第(4)条:
&&&&“当圆形洞口设置在连梁中部1/3范围(且圆洞直径不应大于1/3梁高)时,需注写在圆洞上下水平位置的每边补强纵筋与箍筋。”
&&&&第21页的“2Φ16&&Φ10@100(2)”就是上述的补强纵筋与箍筋。然而,补强纵筋与箍筋的关系是不是补强暗梁纵筋与箍筋的关系?如果是补强暗梁的话,作为二肢箍的暗梁纵筋至少有4根,而现在是2根。(?)
&&&&所以,还得图集编制者解释一下。
续问:谢谢你的回复!
想过来了,可能因为新补强的箍筋内有连梁的纵筋及新补强的2根直径为16的钢筋,我想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达飞:继续讨论:
&&&&你是说新增的2根补强纵筋与连梁的原有纵筋共同使用补强箍筋,但这样一来,补强箍筋的高度就是有多少算多少了,而图集又有规定说“补强暗梁的高度为400”。总之,有点矛盾。
续问:见03G101第53页“连梁中部圆形洞口补强钢筋构造”大样图就知道了。你所说的暗梁高400是指的在剪力墙中的预留洞加强,连梁上开洞加强就不能算400高了,应该是连踉减去洞口后上下有多高算多高了。你认为对吗?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
达飞:你说的很对!
23、楼层框架梁的问题 23:02:25
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青来教授回复: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24、请教陈总关于见力墙方面的问题?
陈青来教授回复:1、03G101-1要求墙内侧水平筋伸至端柱对边(可距纵筋内侧25);外侧水平筋符合要求。
2、LL1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3、独立暗柱高度范围(门洞高度)不设置水平筋。
续问:1、前面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时?
2、前面提到的第三个问题:如过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教授: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统一专家委的意见,还要与规范组相商。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而称做小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
续问:关于上面说的第二个问题: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
教授: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25、请教陈教授:钢筋接头问题 10:37:25
1)&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它是在柱外侧&L0/3&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
&&&&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他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
&&&&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
&&&&(2)&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设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例如:
&&&&&&&&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15d&处&或&1.7laE&处&)的接头;
如此等等。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陈青来教授: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续问:&谢谢陈教授的回复。在这里,想继续讨论一下。
&&&&上面的问题(2)基本上不属于“非连接区”的问题,是否允许在此接头呢?也就是说,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就可以做呢?
陈青来教授:事实上,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26、请教陈教授:柱的上端有无“非连接区”的问题
《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区”?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叉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
&&&&事实上,有的施工人员在上述的柱上部区域进行了钢筋接头。这样,他在柱中部有一个钢筋接头,在柱上部又有一个钢筋接头,违背了“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的规定。(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不过,上述规范的用语是“不宜”,并没有强制规定。因此,请教一下上述柱纵筋的接头问题如何解释?如何执行?其中有什么理论根据?
陈青来教授回复:提问者可能是指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
27、请教陈教授:柱钢筋伸入基础后设置箍筋的问题
&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箍筋如何设置?不需加密?
&&&&此箍筋起什么作用?
&&&&这个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明确标示,就没有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没有明确表出,则施工人员如何执行?现在的情况是各人有各的做法,例如,有的人设置两根箍筋,有的人只设置一根箍筋。
陈青来教授回复:要设不少于两道箍筋,但不需要加密。箍筋的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28、03G101勘误
03G101-1勘误&br&
  1、第15页第3.3.1条第三行末“3.3.4”应为“3.3.3”。&br&
  2、第27页图4.2.5单跨井字梁“JSL7(1)”应为“JZL7(1)”。&br&
  3、第43页图A中的柱内侧钢筋引注“l&aE”应为“l&a”。&br&
  4、第47页转角墙构造中上下相邻两排水平筋交错搭接的左边起点距暗柱边缘,加注“≥0”。&br&
  5、第47页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进”暗柱;&br&
  6、第54页上图和下图跨中引注“贯通筋”应为“通长筋”。&br&
  7、第55、56页上图跨中引注“贯通筋”应为“通长筋”。&br&
  8、第67页1—1右上“按54页”应为“按48页”。&br&
  9、第68页上图、中图左下方的小图及引注“当下部纵筋直锚长度不足时可弯锚”应删除。&br&
  以上关于03G101-1的勘误在网站首页“业界动态”中的“新闻”栏目上也有发表,请查阅。&br&
29、陈教授来了,就请他回答lawyer(5.1)的帖子吧
附lawyer(5.1)的帖子: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中规定:
5.3.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3.2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我们的工程设计采用的是00G101,请问陈教授:
&&1、据以上两条,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当弯折90°时为钢筋直径的5倍,也即箍筋直径为8㎜,10㎜,12㎜时,其弯弧内直径则为40㎜,50㎜,60㎜;当弯折135°时为钢筋直径的4倍,也即箍筋直径为8㎜,10㎜,12㎜时,其弯弧内直径则为32㎜,40㎜,48㎜;现以混凝土结构工程高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受力钢筋的直径为主筋25㎜,箍筋10㎜为例,箍筋弯弧内直径则为40、50㎜,25㎜的主筋将会出现内靠的现象,也即梁、柱等构件的截面有效高度减小了。这样理解对吗?
&&2、00G101平法设计P25箍筋构造设计中规定非抗震结构梁(非抗震结构梁包括抗震结构中的非框架梁、悬挑梁、基础梁等)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的箍筋弯钩及拉筋弯钩弯后平直部分为箍筋直径的5倍。 
 当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采用00G101平法设计时,是否可以认为是图纸对箍筋弯钩的形式有了具体的设计要求,将抗震结构中的非框架梁、悬挑梁、基础梁等以及非剪力墙边缘构件的連梁、梁等箍筋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做成箍筋直径的5倍就可以了。
&&3、施工图纸设计剪力墙结构中梁(编号:L 包括剪力墙之间、剪力墙与梁之间、梁与梁之间)的施工应采用00G101平法设计中的哪个类型?是P36~37的抗震框架梁(KL、WKL)?P38的非抗震框架梁
(KL、WKL)?P45的非框架梁(L)?
&&4、00G101平法设计中P45的非框架梁(L)的箍筋为按不加密设置,当图纸设计要求加密时应如何加密?
&&5、03G101-1平法设计P35箍筋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又取消了5d的规定,是基于什么考虑?
&&6、03G101-1平法设计P33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注1:规定机械连接接头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满足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要求,满足了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要求,又造成了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的加大,也减小了梁、柱等构件的截面有效高度。
&&7、混凝土结构工程高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的受力钢筋的连接头能否采用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形式?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形式在受力性能方面有无区别?如果机械连接接头形式无特别优越性的话,我们在工程上采用其的意义就不很大,因为机械连接接头比电渣压力焊接接头的价格要贵很多。
陈青来教授回复:1、理解不对。问题出在“受力钢筋”系指“纵向受力的钢筋”,箍筋是横向钢筋,不属此类。箍筋弯折内径根据纵筋直径而定。
2、不可以。03G101已经出版一年多,过度期已经过去,00G101已经失效。04G101-3中基础梁箍筋弯钩长度也是10d。
3、只要编号为L,就是图集中的非框架梁,如果错了,是设计者设计错了。
4、由设计者提出的特殊要求,应由设计者自己说明。
5、与新规范要求保持一致。
6、这样与规范要求保持一致,事实上缺少可操作性,其必要性我认为有探讨的余地。
7、可以采用电渣压力焊。只要保证质量,两种形式受力性能无差别,但机械接头比较可靠,焊接有假焊的可能性。
30、请教陈老师:在剪力墙结构中,暗梁和连梁同时存在的情况?
我遇到了两份剪力墙结构的图纸,均有暗梁和连梁同时存在的问题,在图纸上要求,暗梁和连梁互相锚固。
我有两点疑问:
1、纵筋是不是相互伸入对方一个锚固的长度?
2、箍筋应如何处理?
陈教授回复:1、连梁与暗梁相冲突的纵向钢筋(一般为上部纵筋),连梁纵筋贯通,暗梁纵筋与连梁纵筋搭接;不相冲突的纵向钢筋照布(一般为暗梁的下部纵筋要贯穿连梁)。
2、箍筋连梁范围按连梁,非连梁范围按暗梁。
续问:请问陈总,你所说的“暗梁下部钢筋贯穿连梁”是否指暗梁下部钢筋必须通过洞口跨度范围?而不是从进入洞口边暗柱开始计算锚固?
图纸上说法有依据吗?
有这样的要求是不是也算合理的!
若按以上说法:
在计算时,是不是要判断连梁和暗梁的顶标高是不是相同?
在计算连梁的箍筋时,连梁范围是不是指洞口的宽度&
陈教授回复:暗梁纵筋保持连通对结构有利,如果坚持锚固到连梁内(配箍筋的部位),两头钢筋的各自一个锚长加起来可能比洞宽还要长,还不如连续穿过连梁经济且受力合理。
暗梁不是“梁”,而是在剪力墙身中的构造加劲条带,计算连梁时可不考虑暗梁的存在。
连梁箍筋分布于洞口范围。
续问:在图集有没有这方面的详细说明或规定,便于统一算法?
陈教授回复:我们尽量争取做的全面,但不可能“包打天下”,标准设计做不到,规范也做不到。
31、请问陈总,在03G101-1与03G329(一)有冲突时,一哪个构造要求为准?谢谢
陈教授回复:如果设计者既选用了03G101-1,又选用了03G329(一),当施工图系由设计者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设计时,则以03G101-1为准,因为其"是施工人员必须与平法施工图配套使用的正式设计文件"(见总说明第5条);如果设计者未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则可不以03G101-1为准.
当出现以上情况而施工人员不好作出决定时,应由设计者作决定.
在03G101-1交付印刷前,我们已经尽可能地与各种已经出版的和准备出版的多本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保持一致。
平法将创造性设计内容与重复性设计内容合理分开,设计者采用平法提供的数字化符号化的设计规则完成创造性设计内容,而重复性设计内容则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标准设计的方式提供,两大部分为对应互补关系,缺一不可,合并构成完整的平法设计;对应互补的方式为设计时采用各种构件代号,以其作为连接信息的纽带,与标准设计中有相应代号的构造详图一一对应。所以,平法标准设计为“指令性的设计文件”,而不是“参考性的设计资料”。
32、剪力墙身表问题&
&03G101-1图集第19页的“剪力墙身表”,每一个剪力墙编号只设置了一对“水平分布筋”和“垂直分布筋”,不足以表述剪力墙的实际配筋情况。像我们见到的纯剪结构的图纸,外墙(剪力墙)多数是外侧钢筋网的钢筋较大、间距较小,而内侧的钢筋较小、间距较大。所以,需要外侧钢筋(水平分布筋和垂直分布筋)与内侧钢筋(水平分布筋和垂直分布筋)分别标注。
&&&&另外,如果剪力墙身为三排或四排钢筋网,那中间排的钢筋网是否和“内侧钢筋网”一样?如果不一样,这个“剪力墙身表”的设计就更难了。
&&&&再给03G101-1图集提点意见:图集中的剪力墙结构为“框剪结构”,而现在许多高层住宅楼都是“纯剪结构”,能不能在今后的新版本中,增加一些“纯剪结构”的例子和节点构造。例如现在图集中的“各类墙柱的截面形状”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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