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原件丢失丢失 银行该不该担责

  存款丢失谁之过  银行存款蒸发,储户心急如焚。双方对薄公堂,观点针锋相对。条分缕析,法理情理,孰是孰非,不偏不倚。  一、巨额存款去哪儿了  最近一段时间不断有储户巨额存款丢失的新闻见诸报端,强烈刺激人们的眼球。更有网民调侃,看到新闻后匆忙赶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的几百元还在,这才放下心来。“有钱存银行,保值又安全”一直是银行标榜的口号,如今通胀高企,保值基本没有可能,难道连安全也没保障了吗?这让几亿储户情何以堪?  以下是剑客收集的近期发生的存款丢失案例:  时间
备注  2015年5月
吴建平、金房集团 建行长沙天心支行 4亿
建行声明银行未违规  2013年12月
农行杭州华丰支行 1亿 异地存款,已追回3699万  2014年9月
泸州老窖 农行长沙迎新支行、工行南州中州支行
异地存款  月 洋河 工行郑州解放路支行、工行开封豪德支行
1.2亿 异地存款  2014年2月
42户储户 杭州市联合银行古荡支行
已追回5000多万  2015年5月
工行石家庄建南支行
1080万   2015年5月
余兵 工行石家庄建华支行
300万   月 沈某 中行昆山蓬朗支行、相城支行 1.01亿
异地存款  2015年5月
多人 中行杭州支行
前员工诈骗  2014年11月
合众资产管理公司
天津银行济南分行 3亿
当天即被转走  2015年5月
南阳企管公司闫川 工行南阳分行
4395万   从上表可以看出,事发银行包括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的基层支行以及地方性商业银行,亿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基本上都是异地存款,白酒企业的“存款卖酒”的运作模式遭遇寒冬,恶性事件频发。长沙的博沣一事是代卖信托理财产品,且剑客3月份在《长沙工行堵门事件的法律思考》一文中已作专门论述,本文不再收录评述。   二、责任判定谁之过  1、丢失情形分析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所谓存款丢失其实还不够准确,有的确实是存款被盗,有的则属于被骗理财。总体来说,可分成以下几种情形:  (1)外部人员诈骗、盗窃作案:常见的如伪造、变造储户资料、印章、印鉴、身份证等,制造伪卡、破解网银密码等技术手段盗取,借道第三方支付机构盗取等。泸州老窖1.5亿元存款被盗就是伪造印章资料,冒充公司名义挂失、开户、转转,进行操作的。  (2)银行内部人员作案:常见的如利用职务之便,诱骗储户多次输入密码,窃取客户信息,伪造客户信息,伪造变造票证,逃避银行内部监管,欺骗客户,转移、盗取客户资金。如合众资产一案中,银行员工伪造票证,石家庄王丽一案中,银行员工调包U盾。  (3)内外勾结串通作案:常见的是外部掮客以高额贴息作为诱饵进行揽储,银行内鬼诱导、欺诈储户,转移资金,甚至与储户签订不查询、不开通短信和网银,不通存通兑,不提前支取的协议。典型的就是杭州42户储户案。  2、行为性质分析  储户将资金存放在银行,与银行相成的是储蓄合同关系。通过银行窗口购买国债、保险、基金、贵金属、信托等产品的,则属于委托关系。在储蓄合同关系中,银行依法负有保障交易场所安全、防范犯罪行为、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义务,有确保持卡人卡内资金交易安全的义务。存款丢失的,非法行为人不管是内部还是外部的,往往触犯刑律,行为人的诈骗、盗窃行为则属于刑法调整的范畴。  3、责任类别分析  行为人如触犯刑律的,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文所附案例中除第一项基础事实未得到确认外,其他十个案例无一例外都启动了刑事程序,有的尚未侦查终结,有的则将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银行的内鬼也揪出不少。储户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可以就自己受到的经济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同时,作为负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银行,在储蓄合同订立后,未能尽到合同义务,应当对储户承担违约责任。储户资金被盗取,财产权益受损,还可依物权法向行为人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  监管机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失职渎职的银行机构和个人,还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如昆山中行的行长被撤职,杭州联合银行被暂停机构网点准入。  4、职务行为分析  储户维权时,银行通常会打出这是员工的个人(犯罪)行为,不能代表银行,银行不担责这张牌。这里涉及《合同法》第49条表见代理和《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职务行为的认定问题。表见代理中,银行职员穿着制服、戴着工作牌,在银行工作地点,代表银行实施后果归依于银行的行为,储户由理由相信该职员得到了授权,这个还比较好判定。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则不够清晰,各地法院认定不一,关键点就是,银行认为,其职员误导、擅自代理、欺骗、盗取行为均是违反法律和银行职责的个人行为,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本文案例中也仅有杭州42户储户一案中,银行先行垫付了储户的本金损失。  5、归责原则分析  依照什么原则在民事主体间确认和分配民事法律责任呢?通常有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银行有过错即担责、无过错就不担责,就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损害事实发生,无过错也要担责,这属于无过错原则。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银行有过错,就应当担责,这就是推定过错原则。双方均没有过错,为公平需要,双方合理分摊损失,这是公平责任原则。目前,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来确定储户和银行之间的责任分配,比较合理。  传统意义上的归责原则主要是在侵权责任分配时适用。晚于《民法通则》的《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见,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银行没有尽到《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的“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的义务,储户存款客观上丢失,银行就应当担责,这样理解才符合立法本意。最高法院李国光也曾指出“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依法维护金融机构信用、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按照严格责任原则,准确认定金融机构的责任承担。”难怪有人说,银行也是弱势群体。  6、举证责任分析  民事诉讼中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银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有着准公共属性,其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远高于一般企业。相对于储户来说,银行有着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设备、场地的绝对优势,而且储蓄合同是在银行的场地订立的,资金是由银行保管、控制的。因此,银行的举证能力要远远优于储户,从证据规则上讲,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储户只要证明存在储蓄关系和存款丢失的基本证据即可,银行不能证明是储户的过错,不能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就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果真这样的话,明年的两会上,估计会有更多行长对总理抱怨说,银行真的是弱势群体。  7、民刑顺序分析  实践中发生巨额存款丢失案件,当事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一般会立案处理。但由于刑事案件侦查时间漫长,有的甚至数年,主犯无法归案,导致储户难以提起民事诉讼。当上被告的银行也是一肚子苦水,以“先刑后民”进行抗辩,民事诉讼常常中止。实际上,先刑后民不应当是绝对的,如果刑事和民事案件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或者虽然是同一个法律关系,但两者不会相互干扰,不存在判决结果上的依赖关系,民事案件的审理不应中止。洞庭水殖与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的案子就没有中止审理。  可见,存款丢失银行到底该不该担责,这个问题没有一成不变的答案,恐怕得一案一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凡确因银行内控程序不到位,制度缺失,执行不力,管理松散;员工失职渎职,内外勾结,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储户权益;技术装备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等,客观上导致储户资金丢失,造成损害,银行就应当承担责任。如银行、储户、其他不法行为人均有过错的,依照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未完,待续)  撰文:剑客  沟通交流:  QQ:  微信:xiaoweilawyer  关注高峰法务,获得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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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丢失的存款去哪儿了?
储户丢失的存款去哪了?业内提醒:勿信高息理财
日 10:01来源:
  昨日,有媒体爆出工行石家庄分行建华支行一名储户300万元存款离奇失踪,紧接着有几十名储户也陆续报案,称自己在工行石家庄建南支行的存款亦莫名“失踪”,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其中,一位女老板的1080万存款仅剩124元。中国河北省分行负责人昨日向新华网记者证实,石家庄工商银行建华支行部分客户资金出现异常的情况,系不法分子以高息作诱饵诈骗客户资金。
  据近年来的报道,储户的银行存款不翼而飞事件层出不穷,从去年的三大酒企,酒鬼酒、、陆续被披露亿元存款丢失,更是3个月丢失5亿元,到近期的杭州42位银行储户9505万元存款不知所终。
  记者分析发现,储户丢失的存款去向有三种,其中大多是“贴息存款”惹的祸。银行业人士提醒,储户千万不能为追求高息理财,透露银行卡号和密码、网银密码。
  ①& 被不法分子& 和银行“内鬼”盗取
  首先,存款被不法分子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盗取。去年2月14日,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一名储户存折上的200万元存款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划走。经杭州警方查证,该案嫌疑人通过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以高息诱骗储户存款,随后盗取储户存款,从而收取利益。
  2010年,工商银行湖南衡阳市白沙洲支行一储户1500万元的存款不翼而飞,后经查证,发现是当地支行行长弟弟伪造存款单位印鉴,然后进行调包分8批转走这笔存款。这种丢失已经涉嫌诈骗罪。
  ②& 储户被忽悠&& 存款变保单或基金
  其次,部分储户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据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透露,柜面人员以各种方式变相销售、基金等产品,也是存款“失踪”的原因之一。“存钱回来才发现,拿到的不是存款单而是保险单。”这类存款丢失多见于老人,这种存款丢失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丢失”,只是被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以其他形式存入。
  ③& 受高额贴息引诱&& 存款被悄悄转走
  目前存款丢失最多见的是第三种类型,也就是所谓的“贴息存款”。
  在“贴息存款”刚兴起之时,主要是“阳光贴息”。需求主要来源于中小企业“以存换贷”和银行完成年度存款指标的压力,包括每到季末、半年度、年终银行资金冲量都属于此类。阳光贴息违法违规,扰乱金融秩序,不过,储户的存款基本上是安全的。
  相比之下,“非阳光贴息”危害就大多了,资金掮客通过银行内部人员,将存款从储户手里转给一些亟须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在经济上行期,这种借贷还能维持正常的还款,但是在经济下行期,如此高的利息下企业一旦还不上款,那么储户存款丢失的问题也就暴露了出来。
  一位从事“非阳光贴息”的圈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能接受那么高'贴息’的大多数企业,资金链都比较紧张,”非阳光贴息“的危险性非常大。这些年有些品质比较差的企业干脆干起诈骗的勾当,往往以核实存款为由,骗取储户账户的密码、网银等信息,直接转走或者通过网银转移存款。”
  “非阳光贴息”导致的存款丢失事件屡见不鲜,工行石家庄分行建华支行存款丢失案,即融资中介以8%的贴息吸引储户余某将300万元存入银行,并开通了网银、申领了U盾。此后,这笔定期存款通过余某的U盾转为活期,之后分4笔转出。
  阳光贴息——指在银行正常利息之外,所谓融资掮客或中介当场再给储户3%左右的利息,但存款依然是在银行里。
  非阳光贴息——指在银行正常利息之外,中介当场再给储户10%的利息,高的甚至达到20%以上,但要办理不提前支取、不开通通兑、不开通短信提醒、不查询、不开通网银等业务,目的是让储户默许存款期内被移作他用。
  责任分担
  存款丢失,谁该负责?银行要不要赔?
  中国诉讼法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教授张卫平表示,银行该不该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储户与银行具体是何种法律关系,要根据具体的案例来分析,“如果储户的钱是存在银行,银行应该是有责任;如果确定是银行内鬼的话,银行得承担责任。其他的情况得另行分析,得分析具体的法律关系。”
  从司法判决对一些存款丢失案件的审判结果来看,其将会根据具体案情,公平分配责任。
  譬如,如果是银行内部人员或者是内外勾结,以“非阳光贴息”的名义实施非法吸储,银行还是要负责的。如最近发生的杭州“3亿元存款丢失案”中,因为存款是经银行柜员之手私下转走的,银行不得不垫付了存款。
  再如去年引起舆论关注的“张菊花900万元存款丢失案”,法院判定银行不承担还款责任,其理由是:储户自身是金融从业人员,明知道高达40%的高息不可能是“存款”,且还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U盾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何某个人,从而推定储户明确知道其不是在向银行存款,所以银行不用负责。
石家庄工行几十名储户存款不翼而飞 涉案金额达数千万
日&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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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不翼而飞 银行难辞其咎
  据报道,近日工行石家庄分行建华支行一名储户300万元存款离奇失踪,紧接着有几十名银行储户也陆续报案,称自己在工行石家庄建南支行的存款莫名“失踪”,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其中,一位女老板的1080万元存款仅剩124元。
  不少网民指出,储户存款不翼而飞,无论是怎样的理由,银行均难辞其咎,更何况还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所为,肯定存在管理漏洞。银行应遵循储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涉案银行应负起责任,自纠自查,配合警方堵漏赔偿,重建信任。
  高息揽储暗藏陷阱
  有网民称,钱放在银行不是很安全吗?除非银行倒闭,不然谁都不会相信自己的钱会不翼而飞。数千万银行存款消失,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网民“吴应海”说,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储户银行存款接连被曝“失踪”,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储户存钱时,走的都不是正常存款程序,而是跟高息揽储有关,在别人的介绍下,把钱存进了一个特别的项目,以获取更高的收益。这样一来,虽然表面上钱存入了银行,却落入了骗子的圈套。
  网民“丁建庭”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储户日渐热衷“货比三家”,选择利率更高的银行进行选择性存款,而银行“贴息存款”这一暗箱操作行为也愈发公开。一些不法分子以此为诱饵,并将个别银行工作人员拉下水,利用公众对银行的信任,从事不法行为。
  堵上管理漏洞
  网民“刘运喜”说,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保障储户利益,是银行对储户的公开承诺,也是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既然储户把钱存在银行,银行就有义务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对于储户存款的“失踪”,无论银行有无过错,都不能逃脱责任。
  网民“高永维”说,高息揽储、充当金融“掮客”,是某些员工的个人行为,银行可能确实不知情,但是储户更不知情,储户是冲着银行去的,不是为了某个职员而来。再者,单位员工在干违法违规的事,银行没有及时发现,还任由事态继续发展,制度的不足、管理的漏洞无疑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网民“胡光明”说,银行的管理失范才是问题的根源,倘若其规范管理,高息揽储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倘若其监管得力,U盘被调包的事情怎可能出现?可以说,储户存款消失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银行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尽职履责重建信任
  网民“吕催谷”说,储户存款无故消失,这不是简单的违规或违法事件,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引发严重的信任危机,甚至会波及整个社会的信任链条。
  网民“谢玉峰”说,内部职工违规导致储户利益受损的案例不是个案。银行应当完善自查、自督、自罚机制,坚决整治身边的杂草,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应当从严管理、从严控制、从严处理,莫要用行业特殊性去保护所谓的“自己人”,“宽于律己”最终都是害人害己。
  网民“丁建庭”说,存款被骗后要想挽回损失并非易事。因此,更重要的是预防诈骗,这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尽职履责,比如银行、运营商、公安局等;另一方面也需要个人戒贪,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建行等多家银行员工或涉洗钱:长沙商人4亿资金神秘消失
日&15:04&&&&&&&&
  吴建平用他名下的这张号称可以“透支200万”的信用卡购买了一辆路虎车,但他却无法从建设银行得到这张卡的开户资料。 (李根/图)
    “多了358个账户,少了4亿资金”
    & 到银行查自己的账有多难?
  南方周末记者 刘炎迅
  吴建平发现他的公司和他个人在长沙市范围内的多家银行,至少开设了358个账号,但他“完全不知情”。
  “你几次去要查账,银行里很多人都怕你了,好几个都得抑郁症了。”
  “过去5年,至少有4个亿不见了,我的钱到底去哪儿了?”
  1973年出生的吴建平,在长沙做了二十多年生意,如今管理着一家横跨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等多个行业的大型民营企业,并因此而先后担任长沙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但从2010年开始,他陷入了一场至今没有尽头的“资金迷局”——吴建平发现他的公司和他个人在长沙市范围内的多家银行,至少开设了358个账号,其中(6.49)湖南分行长沙天心支行范围内,最为集中,有一百多个,且存在频繁的大额资金流动,对此,他“完全不知情”。
  “我不知道在天心行到底消失了多少钱,但至少也有几个亿。”吴建平说,如果银行能提供完整的资料和流水单,以及监控视频,一切的谜底都将揭开。
  钱去哪里了?
  2010年12月底,吴建平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奇英告诉他,公司账面上没钱了,“流动资金大约只有3000万”。这让吴建平大吃一惊,他说自己“完全不能相信”。
  自从2005年起当上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奇英就负责了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吴建平说自己“平时很少过问”。现在,他不得不自己算算账:2009年至2010年,公司的“生活艺术城”和“金房·万树丹堤”两个楼盘的销售额大约9.6亿,公司还从中国建设银行和长沙雨花农村合作银行分别贷款9500万和5000万元。不仅如此,这一年,吴建平还以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手中的佳楠酒店。“别的零碎业绩不算,仅这四项,账目资金不少于12亿元。”吴建平说,减去同期集团的总支出大约4.6亿,公司账面上至少得有7个亿。“就算用最最保守的算法,减去各种误差,也至少得有4个亿流动资金。”
  吴建平决定在公司内查查账。这一查,犹如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最初的惊讶是,在长沙市范围内的各家银行,居然存在至少358个以他或者他公司名字开设的账户,其中仅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湖南省行下属的一级支行,旗下又有10个二级支行)范围内就有一百多个,并且,建行的这一百多个账号,存在最频繁的巨额资金流动,而其他各家银行的账号,至少到目前,他还没有发现类似情况。
  “对这些我完全不知情,那些签了我名字的账目,彼此间有大量资金流动,但我过去几年里居然一无所知。”吴建平很费解。
  日,吴建平将32份有他签名的公司借支单送到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结果显示,其中15份借支单上吴建平的签名是模仿的,涉及金额共计760万元。
  这让吴建平更有理由怀疑,那358个以他名字开户的账号的签名,都是别人模仿的。他将最初的怀疑重点,放在陈奇英、公司财务经理苏晓波、总出纳黄宇等公司高管身上,于是报了案。但经过司法部门的调查和审理,最后仅陈奇英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2)雨刑初字第809号判决书显示,陈奇英最终获刑,主要是其在担任集团财务总监期间,收受了一笔8万元的现金。
  吴建平很不满意,这样的判决结果和最初的报案案由几乎就是风马牛不相及,“我几个亿都消失了,陈奇英完全有侵吞嫌疑,却没有人来过问”。
  如今,陈奇英也早已结束了牢狱生活,但不愿与南方周末记者见面,而她的丈夫徐恒亮(原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所属赤岗支行行长),2012年1月却在网上发帖,声称自己的妻子是冤枉的,吴建平公司的账目黑洞,与他的妻子无关。
  4月末的一天,在长沙市一家茶馆,徐恒亮与南方周末记者见面,一再声称,他看到吴建平前几天又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其中再次指控陈奇英涉嫌勾结建行内部人违法套取巨额资金,而他被继续怀疑从中提供交易便利。
  “我已经不做行长了,但还在建行内工作,他们指控我,上面都来查过,没查出问题。”徐恒亮一脸自信。
  账号演习?
  徐恒亮的说辞,吴建平始终不会相信。
  为了找回自己的钱,5年来,吴建平每天会花大量时间去搜集证据,研读各种银行的材料、流水单、开户资料等等,这让他在下属看来,几乎有些偏执。他特地改变了自己的签名风格,与原来狂草的风格相比,现在的签名更有棱角。
  他陆陆续续搜集到的银行资料,显示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这让他相信,自己遭遇的,不仅仅是陈奇英等公司高管的“贪腐”,更有银行内控的失职和涉嫌经济犯罪的可能性。
  比如早在日,吴建平不知情的尾号1750账号,转账170万元到陈奇英名下尾号3442的账号。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侦支队调取陈奇英的3442账号流水中显示,这笔钱先后划转进了刘金凤、彭华英等人的账户,然后又从何丽萍的账户转回吴建平的1750账户中。刘金凤、彭华英和何丽萍三人,都是建设银行天心支行的工作人员。
  早在2013年,吴建平就找到媒体,期望帮助他找到答案,当时前来采访的《中国青年报》驻湖南站记者洪克非曾找到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天心支行一位张姓副行长,得到的解释是:“上述3名工作人员,在2011年时,有两人因故离职,如今联系不到。当时银行正在开展网银业务,刘金凤等三人与吴建平公司财务主管商议,进行了一次'操作演习’,主要是为了锻炼业务。后来这些钱最终归还到了吴建平尾数为1750的账户里。”
  吴建平无法接受银行这样的解释,他通过进一步核查相关单据发现,在170万元转了一圈回到他的账户后的第4个月,尾号为1750的“吴建平”账户又向尾号6306的“吴建平”账户转账180万元,“这两个账户都是以我名字开户的,但直到我后来查账,才发现它们的存在。”吴建平说,这180万元,在自己不知情的前提下,在自己“名义下的”两个账户兜转后,于日,被人冒用他的签名,分两笔各75万元,以现金方式提取共150万元。
  曾受托调查的律师舒畅说,他们在建行查询吴建平名下个人账户信息时,尾数为的两账户都显示不存在;直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介入后,天心支行才提供两账户的信息。“像这种大笔资金从一个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交替出现的情况,在其他账户中都大量存在,我们认为,这可能是银行工作人员参与'洗钱’。”
  但张姓副行长否认了律师的指控,他说,所谓客户查询到账户不存在的问题,是因为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发展,银行系统不断升级。有些资料在现有系统内可以找到,一部分时间已久的,则需要在备份系统内查找,这可能造成了误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且必须向其省级分行备案,并由其省分行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吴建平奇怪的是,银行在这其中,怎么没有必要的监管?
  内部疑云
  随着资料的积累,吴建平后来又发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问题:早在2005年,居然就存在了一个以他名字开设的建设银行内部证劵号:。
  “我又不是银行员工,怎么会有这样的内部号?”吴建平有些自嘲。进一步查阅对账单时,可以发现,早在日,吴建平名义下的尾号5120账号,转出人民币202410元,通过银行内部证券号进行证券业务交易,“也就是炒股”。
  到了日,这个内部证券号突然被挂失、更换密码、变号为一个以吴建平名义开设的银行卡号,尾号是1535。目前能查到的当天《个人开户与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中,没有账号或者卡号显示,只有客户简单信息,同时没有当事人填写的资料,吴建平坚持说,上面那个自己的签名,也是伪造的。
  就在变号当天,又发生了一次大额资金流动,一笔1500万元从另一个以吴建平名义开设的尾号7040的账号,转入到尾号1535的卡中,并全部买了股票,8天后,这1500万元又从尾数1535的账户转回7040账户,收益3000多元。而这些操作,吴建平都是在事后查账时才发现的。
  诸如此类吴建平声称“并不知情”的往来账目不胜枚举。例如,2010年3月,建行香樟路支行行长欧阳山从吴建平账户尾数7040账上转账48600元到欧阳山尾数51602的账上,三个月后欧阳山又转回客户原账户。
  “虽然只是几万元,但这个性质你不觉得恶劣吗?在我毫不知情下,把我账户里的钱随意转走,今天转几万,将来会不会转几十万,几百万?这还只是我发现的,没有发现的呢?”吴建平说。
  这些发现加深了他此前对银行内部失控的怀疑,他除了上网发帖实名举报,开始四处上访,也找到湖南省纪委,举报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涉嫌经济犯罪。湖南省纪委随后将一份题为《关于请求立案查处建设银行天心支行单位犯罪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转给湖南省公安厅。
  据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湖南省公安厅回复省纪委的材料中显示,最后,“经查,我厅认为:吴建平举报的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涉嫌经济犯罪的证据不足,未达到立案条件。”
  “要想得到充分证据,就需要银行给我司更完整的材料,但至今没能实现。”吴建平说,他曾多次找到建设银行,但都被告知,有事找律师谈。
  查自己的账有多难?
  事实上,以近年银行的内控要求和安全措施,建设银行只需要提供吴建平这些账户的开户资料和交易流水就可以回答吴建平的疑问;只需要调阅银行柜台的交易监控,就可以确认究竟是谁开立了这些账户、进行了这些转账交易,但是5年来,建设银行却并没有拿出这些“硬碰硬”的证据来。
  2009年陈奇英给他一张号称可以“透支200万”的时,他并不相信,但不久后他在4S店购买路虎车,这张卡一下子刷了120多万。从此,这张卡成为他的日常个人消费支出卡,但他也一直没有想过,这张卡具体是怎么办下来的。
  日,吴建平带着助手,到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信用卡中心,试图索取自己当初办卡时的开户资料。
  “我去索取信用卡的开户资料,是想看看当初这张卡开户时,具体是谁帮我办理的。”吴建平说,这只是5年多来,他为了找回数亿资金的路上,寻找各种证据的尝试之一,他坚信,这么大透支额度的信用卡,当初办理的时候,一定需要很多资料。
  但吴建平没想到的是,开户资料没有拿到,他这张天价信用卡,却被银行冻结,无法使用。这让他更不解,再去问,得到的答复是,“去和我们律师谈”。
  吴建平质问:“作为建设银行的大客户,索取自己的开户资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怎么还要惊动律师?”
  2015年4月,吴建平又一次在网上实名举报,期望得到舆论的支持,他在举报信里列举的疑点包括:银行工作人员蓄意隐瞒公司对公账户、私人账户、网银业务;隐藏贷款资料;办理对公账户及私人账户手续均违规违法办理,账户账号均没按规定到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公司更名后,新老名称及账户账号同时使用几年……
  “不知道这次,我能否找回自己消失的钱?”5年多下来,他有些疲惫,也显得忧心忡忡。看起来有些效果,很快中国建设银行湖南分行与他联系,该行的法律顾问、来自长沙市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叶强胜,在4月27日下午,到吴建平的办公室与之见面,期望能协调解决问题。
  据吴建平说,按照叶强胜的解释,对于举报信里提到的问题,不排除银行在过去几年里,有些工作存在一些瑕疵,但孰是孰非,对于是否有数亿资金消失,还需要双方进一步沟通,比如可以双方组成一个联合查账小组,但需要在银行指定的房间里,并且所有资料不得复印。“如果真的将来查出有几个亿的问题,那就不是经济案,而是刑事案了,有人将涉嫌犯罪。”
  叶强胜还说,针对吴建平此前的诸多疑问,银行内部也查过,但没有发现问题。
  “你几次去要查账,银行里很多人都怕你了,好几个都得抑郁症了。”叶强胜笑着说。吴建平追问:“他们心里没鬼,干嘛要怕我查账?”
  (来源:南方周末)
省建行回应:无员工涉嫌挪用侵吞商人吴建平存款
&&& 红网长沙5月2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添 通讯员 吴辉云)今日,有媒体报道称,建行等银行员工或涉洗钱,长沙商人吴建平4亿资金神秘消失。5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回应称,建行没有员工与吴建 平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也没有员工因为受贿、挪用、侵占吴建平或者吴建平公司款项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移送起诉。    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湖南金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建平诬陷银行违规情况的说明     我们已注意到南方周末有关报道,湖南金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吴建平系建行重点支持成长起来的家族企业,吴建平多次举报我行工作人员违规造成其公 司巨大损失。2011年10月,吴建平及其关联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其财务总监陈某等涉嫌职务侵占、受贿等犯罪,公安机关对我行相关的往来账目、业务凭证进行了查封、调阅和取证,陈某最终被雨花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法院审理查明其受贿行为与我行及员工没有任何关 联,我行没有员工与其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我行也没有员工因为受贿、挪用、侵占吴建平或者吴建平公司款项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移送起诉。    日,吴建平的湖南金房大地装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作为原告,以我行对其公司存款进行“没收、上缴”为由向雨花区法院提起诉讼,庭审当天,原告邀请十多家媒体现场采访给我行施压,最终因为事实不成立,原告主动撤诉。     吴建平反复投诉、举报、诬陷我行和我行工作人员挪用、侵吞其本人和关联公司存款。如今法院已作出公正判决,公安部门也定案,其根本原因在于其家族企业管 理混乱、内盗所致,与我行无关。吴建平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金融秩序,为我行声誉带来负面损害,我行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正当权益。    &&&&&&&&&&&&&&&&&&&&&&&&&&&&&&&&&&&&&&&&&&&&&&&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公关部    &&&&&&&&&&&&&&&&&&&&&&&&&&&&&&&&&&&&&&&&&&&&&&&&日
银监会立案查处存款纠纷案 要求深查管理漏洞
日&16:02&&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5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 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通知表示,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存款纠纷事件,暴露出部分银行机构内控执行不力、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银监会正依法对责任银行进行立案查处,严格按照规定处罚当事人和责任人。银监会要求银行业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梳理业务流程,深查严究管理漏洞。
  《通知》共20条,分别从制度顶层设计、重点环节防控、客户服务管理、危机处置以及加强监管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严守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的三道防线,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开户、资金汇划、对账、印章凭证管理及账户监控五个柜面业务关键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监管要求。同时《通知》要求,对前期出现纠纷的代销业务,银行要通过集中上收代销业务审批权限,对代销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以及加强代销产品信息的公开公示等措施加强管理,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客户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二、重点领域严密设防,强调过程管理和行为管理。一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营业场所和员工行为的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岗位员工行为专项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肃整改。二是加强技术防范,在营业网点现金区全面实施同步的录音录像,加快推进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的录音录像工作,记录业务办理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员工操作行为。
  三、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处置的程序公平、方式合理、结果公正。实行涉事机构所在一级分行和总行业务条线的双线查处及双线整改问责。在对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的同时,对管理不尽责、履职不到位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条线管理人员也有严格认定责任并严肃问责。对于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的风险事件,要比照案件问责标准严肃问责,对不姑息,并建立内部举报核查制度。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和宣传。提示公众强化五个警惕,即警惕高息诱惑,警惕资金掮客,警惕他人代办,警惕附加承诺,警惕信息泄露,进一步提高公众资金和信息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
黄山惊现银行空款门:74万存单变废纸
日 09:15来源:
  2014年,安徽黄山的吴女士通过工作人员的介绍,在当地某银行前园路分理处存了74万元钱。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如今这笔钱却取不出来了,这让她心急如焚。日,受害人吴女士在黄山市屯溪区某银行前园分理处门口张贴横幅维权。当日,该分理处已暂停营业。
  工作人员自称揽储
  吴女士回忆,2014年,她到该分理处办事时,碰到了一位汪姓银行工作人员。吴女士跟汪姓工作人员是老相识了,由于汪某说自己要完成任务正在揽储,加上当时许诺一分的利息,吴女士就先后分两次将74万元现金存在了该行。当时吴女士拿到了一张柜员章、公章齐全的存款回单,回单显示,两笔钱以无折存款的方式打进了自己在该行的账户里。汪某告诉吴女士,把回单保存好,三个月之后来拿钱就可以了。
  储户柜台取现遭拒
  吴女士数额大的58万存了六个月,剩下的16万只存了三个月。今年3月18日,16万的存款先到期了,于是她联系银行的汪某要求取款,可汪某让她4月再取。等到了4月,又说和5月的存款一起取。5月份吴女士再联系她时,她仍以各种理由推托。因此,6月初,吴女士带着无折存款回单找到了该分理处,直接到柜台取现。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手中的存款回单是“废纸”,如今无法取现。
  多储户遇同样问题
  让吴女士更加没有想到的是,她的遭遇并非个例,至少还有5名储户通过汪某办理了无折存款业务。6月7日下午,记者跟随几名储户来到该分理处进一步核实情况。柜台证实,几名储户拿着手中的无折存款回单确实取不了钱。银行负责人并不否认储户将钱存进了银行,但是现在要想把钱取出来,确实不行。
  赶到现场的民警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汪某已经被控制。现在陆续有人报案,涉案金额可能已经高达几千万元。
  通过采访,记者发现,尽管是无折存款业务,但储户的钱当时都存进了各自的账户里,储户们事后才知道这是自己在银行的存折账号。实际上,银行对存折开户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储户本人拿身份证办理。可如今储户不仅不知道自己怎么开了存折,连里面的钱是如何消失的也是一头雾水。
多地存款丢失案频发 央行称责任银行或多缴保费
  近日,网络上出现兴业银行北海分行高管卷款约30亿元潜逃的舆情。不久前的5月,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100多名储户超过亿元存款“失踪”。
  针对存款丢失案件频发,据知情人士透露,央行下一步或对存款丢失负有责任的银行,根据责任大小将其纳入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评价体系,比如采取提高其适用费率等措施,有责任银行将可能会因此多缴纳保费。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事故的原因多在“人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强银行内控以及建立倾向于储户的法律体系。
  存款“失踪”多因“人为”
  今年6月,兴业银行北海分行高管卷款约30亿元潜逃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然而,这并非偶然发生的事件,回顾过去10年,不仅是中小型的金融机构,即便在大型国有银行,大额存款丢失事件也常有发生。
  2015年5月,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100多名储户逾亿元巨额存款“失踪”;2015年1月,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在工商银行河南南阳中州支行等处的3.5亿元存款出现“异常”;2014年10月,上市酒企泸州老窖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的1.5亿元存款失踪;2014年初,浙江杭州某城市商业银行42位储户发现自己的数百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从案发地区看,已有浙江、河南、湖南、四川、河北、广西等地发生存款丢失案件;从案发主体看,涉及很多个人储户及一些大型A股上市公司。从案发数额看,单笔“失踪”的企业存款最高达3.5亿元。
  一位接近央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综合一系列存款丢失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四点:
  一是犯罪团伙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如储户在柜台办理存款后资金立即被转到其他账户上,或通过银行内部人员获取储户存款信息(包括印鉴、密码等信息)后转走、取出存款。
  二是因银行票证系统缺陷或存款人信息泄露盗取存款。通过伪造银行印章、编造假存款合作协议,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到公司上门开户,获取公司有关开户所需资料和印模,私刻假印章、伪造开户资料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使用假印鉴将存款全部转出银行。
  三是银行工作人员“高息承诺”揽储,存款在存进银行后被转到不符合信贷资质的企业账户。一旦企业无法按时还款,储户才会发现存款“失踪”。
  四是通过职务侵占,存款被挪用去理财、搞房地产开发。此类案件暴露出部分银行系统网络安全性有待加强、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银行加强内控
  “根据行长批示,再次提示各团队高度关注同业存款失踪时间等个人业务案件风险,严防违规行为及案件发生。”某国有银行青岛支行一位工作人员收到的行内邮件显示如是内容。他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由于近期密集发生大额存款“失踪”事件,最近几周内这成了他所在行最重要的会议议题之一。
  针对近期“存款丢失”案件情况,接近银监会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正在核查有关情况,明确责任,对于认定银行有责任的,要上追两级、双线问责。
  6月5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分别从制度顶层设计、重点环节防控、客户服务管理、危机处置以及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包括:一是严守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二是重点领域严密设防,更加强调过程管理和行为管理。三是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处置的程序公平、方式合理、结果公正。四是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和宣传。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本报记者,银行在内部管理上出现了一些问题是根本原因。出问题的银行与银行自身规模之间也不存在必然联系,有漏洞就会有人钻。从管理上来说,大银行理论上管理上更加规范一些,但总有人会铤而走险,因为里面利益巨大。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市场研究总监鲁政委也对本报记者表示,银行风控水平和操作风险的大小与银行大小没有必然联系,跟整个风控方式和架构有必然关系。“小银行如果采用人盯人的方式,比如村子里的农信社,单人经办,也没怎么听说存款丢失,现在银行要求所有业务都要在摄像头底下,多人经手,反倒出现问题。”他认为,除了标准的操作风险的流程和表述之外,我们国家银行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目前还没有为所有的从业人员建立一个诚信档案。所谓诚信档案,就是可以记录一个员工职业生涯中的全部诚信状况。
  责任银行或多缴保费
  同时,接近央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对于有责任的银行,将考虑根据责任大小视情况纳入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评价体系,比如采取提高其适用费率等措施,有责任银行将可能会因此多交纳保费。
  “银行的保险费率和交强险的道理很相似,只要开办存款业务,就需要强制投保,初始的费率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费率一直一样,就会对银行起不到激励作用。为了形成激励机制,初始费率一样的情况下,后续根据不同机构表现进行有差别的费率调整,所以这些存款丢失其实就是属于记录下某个方面的指标。”鲁政委对本报记者表示。
  但同时,鲁政委强调,这是一组指标,不是单纯地由存款的丢失决定费率的高低。“理论上说,银行倒闭风险的大小决定了费率的高低,但如果存款丢失折射出银行的管理水平存在问题,就需要把存款丢失责任作为评价银行调费率的因子之一。”
  立法应倾向于储户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欧美及其他发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非常注意突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方面的责任,金融机构因应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要求,在金融服务中,尽可能通过自身的制度建设与硬件设备更新来适应挑战。更为重要的是,其具备向消费者倾斜的保护制度。
  在美国,《公平信用交易法案》(TheFairCreditBillingAct,FCBA)和《电子资金转账法案》为人们的银行卡及账户损失提供保护。根据FCBA,如果信用卡在被使用之前,就已经申报了损失,那么消费者不用为未授权的支付承担任何责任。
  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第26条规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协议如果与金融规制相冲突的,则该协议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根据该协议已履行财产,并要求赔偿其相关损失。”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来看,健全有利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最为重要,并以此为契机,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促进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杨志勇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席月民撰文表示,解决存款失踪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法律的更新。他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虽然进一步完善了银行法体系,但现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均面临系统修改。修订中,需要注意建立以现代信息科技为基础的充分体现金融安全观的金融法律体系,细化并加重银行在维护客户资金安全方面的法定义务和民事责任,以适应银行业发展的新要求。
  此外,他还强调,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加之金融商品的特殊性使得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无法形成公平交易,从而要求金融立法伸出援助之手,给予消费者应有的倾斜保护、全面保护和适度保护。因此,我们还需要抓紧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条例》,明确对金融消费者实行特殊保护的具体措施。
6月8日 16:07
6月5日 21:41
6月3日 15:53
2015年 5月26日 00:59
2015年 5月23日 05:58
2015年 5月23日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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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5月20日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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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5月27日 09:14
2015年 5月21日 00:28
2015年 5月19日 07:43
780万存款被盗 警方竟让储户私了
  河北人老杨存在银行自己企业账户里的780万元货款,莫名其妙被别人取走。找银行,银行不管。几经周折,公安部门作为刑事案件立了案,而且把嫌疑人抓到了。然而,办案民警让老杨选择:一是讨回钱但要撤案,二是让嫌疑人坐牢但钱没了。老杨选了前者,但最终钱没拿到,案子撤了,嫌疑人也“飞”了。
  存款失踪 账户中的钱被别人提走了
  老杨家住河北清河县杨二庄镇杨二庄村,如今生活拮据。但15年前,因为善于生产和经营羊绒,老杨一家算是清河县数得着的富裕户,当时他们家经手的羊绒货款数以百万计。
  不过成也羊绒,败也羊绒。2003年老杨和往常一样,把从村里40多户农民手里收集来的羊绒发给了深圳一个叫谢金来的港商,没想到却生出麻烦。
  没多久,谢金来告知老杨,羊绒已卖出。但谢金来强烈建议老杨在深圳()开个账户,说是便于退税。
  为了方便羊绒买卖,老杨带上各种印章和身份证明,在谢金来的推荐下来到深圳农业银行人民北路支行下属的一个经营部。账户开通后,谢金来的货款780万打了进来。然而没过多久,老杨发现他账号里的钱没有了。
  老杨急忙赶到深圳,最终银行告诉老杨钱被谢金来等人提走了。
  自己账号里的款项却被他人提走了,老杨向银行讨说法,得到的回答是这事银行没有责任。
  储户报案 警方立案8年后嫌疑人落网
  由于货款是杨二庄村40多户农民的,失踪的货款无法交代,老杨的羊绒厂很快倒闭。日,老杨父子来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报了案。日取完证以后正式立案,2012年初才开始通缉。
  在深圳市公安局发布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可以看到,在案件类型一栏里,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是以合同诈骗案立案通缉的,案情介绍里明确标明,谢金来和同伙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伪造的公章、章和印鉴卡,控制了老杨的临时账号,骗取了780万货款,涉嫌合同诈骗罪。
  通缉令下发没多久,日,犯罪嫌疑人谢金来就在深圳湾口岸被边防干警扣押。
  案子私了&& 钱没要回来& 嫌疑人被放了
  没多久,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办案民警刘亚川打来电话,给了老杨两个选择:一是讨回存款,但要主动撤销案件;二是让犯罪嫌疑人坐牢,但钱款就不归还了。老杨父子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他们本能地选择了还钱、撤销案件。
  盗取780万货款,但谢金来表示自己只有300万可还。想到多年来的艰辛过程,老杨父子接受了还300万私了的建议。
  在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里,杨家父子签下了撤销案件的申请,也留下了账号,办案民警刘亚川请他们回旅馆等汇款。结果,他们等来的是办案民警的又一通电话:谢金来反悔了,不退钱了,我们管不着了。
  钱没有要回来,犯罪嫌疑人还被释放了,老杨情急之下又找到了深圳市经侦局。经侦局三大队副队长刘徐告诉他,案子已经被撤销了,不继续侦办了,他们可以去别的部门想办法。
  在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的在逃案件撤销表上,记者没有看到撤销案件的理由。但是有办案民警和经侦局领导的签字,日,犯罪嫌疑人谢金来被正式撤销了追逃。无奈之下,老杨多次就此事向深圳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但是至今案件也没有进展。
  专家说法 办案人员做法涉嫌违法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办案民警给老杨打通那个电话时就已涉嫌违法。
  公诉案件由司法机关依照职权去进行追诉,根本不存在让被害人进行选择的问题。被害人主动要求撤案,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不要说办案人员主动要求被害人在两种方案中选一个。这里只有一种方案,就是严格追诉。
  洪教授认为,让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私了,这是不允许的,就是他们自己想私了司法机关都不能同意,更不要说办案人员要求他们私了。我国刑法第399条规定,明知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故意包庇使他不受到追诉是一种犯罪行为。
  据央视焦点访谈
  最新进展
  深圳警方:全面调查“780万元案件被私了”事件
  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深圳公安”14日凌晨发布消息:6月13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被私了的案件》节目后,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报道所涉及的案件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兴业银行称正在配合调查“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
日 19:34作者:姜琳来源:
现价:<font color="#ff 涨跌:<font color="#ff 涨幅:<font color="#ff% 总手:9145630 金额(万):1838935 换手率:5.65%
  针对近日网上流传“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一事,兴业8日回应称,此事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具体金额以公安排查核实的结果为准。目前兴业银行正在积极配合调查,同时将尽力安抚受害者。
  近日流传消息称,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某部门总经理苏某,利用帮办银行过桥业务赚取高额利息(俗称“过桥贷”)为由,诱使兴业银行2000多客户上当受骗。
  兴业银行负责人说:“受害人中有不少为兴业银行的客户,尽管苏某从他们手中集资时没有与之签署兴业银行借款合同,但毕竟当事人是兴业前员工,案发后也有一些受害人来找银行,我们对此深表同情,后期会根据公安机关侦查情况尽力做好受害人安抚工作。”
  据了解,“过桥贷”是指借款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民间的小贷公司、投融资公司或个人借贷方式筹措资金归还银行到期贷款,待重新取得银行贷款后再偿还这部分资金的行为。由于周期短、回报高,加上中间方又是银行管理人员,势必会对一些投资人有很高的诱惑力。
  专家表示,银行职员应在银行授予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从事银行业务,并且必须在银行营业大厅和办公室完成,如果一个职员能从客户手中骗取数十亿元资金,银行竟毫无察觉,银行应有的内控可谓“失控”。
储户124万存款消失告银行反获刑 荒唐不荒唐?
  案情回顾
  2001年5月至2002年4月,张净夫妇四次累计在农行梁平支行存款近124万元,农行会计蓝振贵负责其银行卡办理等相关业务。
  2002年,第一笔存款38万元到期后,张净到银行取款,被告知已被他人取走。2005年6月,张净将梁平农行告上法庭,后经协调撤诉,向蓝振贵等人追回了38万元。
  后两笔存款70余万元也被蓝振贵等人取走,2006年3月张净妻子再诉农行、追讨存款。农行报警“遭遇诈骗”。
  2006年9月,警方以涉嫌协助蓝振贵等人取走存款为由,将张净刑拘。
  后梁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净有期徒刑4年;蓝振贵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陈天明和雷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分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1年6个月。
  出狱后,张净对关键证据进行了司法鉴定。后重庆高院启动再审。
  2014年12月,重庆高院宣判张净无罪。今年8月,张净获国家赔偿共34万余元。
  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近124万元,然而钱却离奇“失踪”了。2006年,他们状告农行反被银行以诈骗罪诉诸法庭,丈夫张净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最高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到这一案件后介入调查,2014年12月,重庆高院宣判张净无罪。今年8月,张净获国家赔偿共34万余元。
  目前,张净不满国家赔偿金额,已上诉;并起诉农行要求赔偿原存款及损失1080万元。“已立案,下月开庭。”张净告诉成都商报记者。
  “是的,张净已经起诉了,下月开庭。”涉事的农行重庆梁平支行行长张奎向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个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依规来处理就行了;一切以法院裁决为准;对于以前的案情我们没什么可说的”。
  成都商报首席记者 牛亚皓 发自重庆
  向农行索赔1080万元 已经立案,下月开庭
  记者:最近在忙什么?
  张净:郊县有个冶炼厂,朋友让我帮忙当顾问。另外就是跑我的案子。
  记者:还有什么诉求?
  张净:第一,赔礼道歉。第二,追责。第三,国家赔偿。第四,原来存款的钱得拿回。国家赔偿只有34万元,我觉得不满意,已经上诉到高院。去年12月发的无罪判决书,到现在也没有人给我道歉。
  记者:不是说已经向你道歉了吗?
  张净:那是8月6日,二中院叫我去开听证会,一个法官问我的要求,我说赔礼道歉,他说今天我就当个代表给你赔礼道歉了,我说你不能代表谁。
  我还是要追责。既然你说是个错案,是哪里错的、哪些人错的、是不小心错还是故意错?
  说我把密码告诉了别人,别人把钱取走了,我再来告银行,我就犯了诈骗罪,就是这个理由和逻辑;而事实上,我的存款从银行被取走,是他人冒充我和我爱人的名义去挂失密码,通过挂失密码把钱取走了。我这个案子的判决是极为罕见、极其荒唐的一个判决。
  记者:对原来存款的诉求,有无进展?
  张净:我在农行梁平支行的那一笔存款,我索赔的金额是1080万元。我到(重庆)梁平法院起诉,交了8万元诉讼费,终于立案了,通知我下月开庭。
  记者:银行方面有什么反应吗?
  张净:他们内部争论也蛮大,不想让我再找媒体,想协商解决。我说也可以协商,但你硬起不拿钱是不可能的。不过这个赔偿金额太大了,不好协调,谁都不好做主,只能等法院判了。
  “他们用了我的存款, 想把我整进监狱”
  记者:当年你是怎么认识农行梁平支行的蓝振贵(负责其银行卡办理等业务)的?
  张净:通过我公司的副总经理黄志忠。他也是通过一个朋友知道的蓝振贵。蓝振贵说梁平有一个破产企业,也是生产玻璃钢管的,买过来需要200万元。当时我在大渡口租的厂房,一个月4万元租金,一年要近50万元。我如果能买到梁平那个破产的企业,14亩地加上设备,只要200万元,还是很划算的。
  但我当时并没有200万元的现金。蓝振贵说,你拿一百万元在我们银行存起,按当时的政策存一贷三,银行就可以贷款300万元给你。黄志忠觉得这样可行,其实他也不知道内幕,更没想到,最终他们会非要把我整进监狱去。
  记者:为什么一定要整你呢?
  张净:是啊,他们本来和我无冤无仇。后来我才弄清楚,是蓝振贵和陈天明、雷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分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1年6个月),当年想办瓶厂,需要钱,就用我的存款,把我的钱取走了,没想到后来投标没中,钱花了,还不起了。我也没贷到款,存款到期了我才发现钱“失踪”了,于是就找银行,官司就发生了。
  我一共存了近124万元。第一批存款38万元,一年后到期,我起诉到法院,经协调,他们还了,我也撤了诉;第二批存款70多万元,他们还不上,就开始想歪门邪道。只要把我关进去,我的存款就属于无效合同,我不能找银行,银行也不会找他们了,想得很美妙。
  记者:你出狱后有再见过他们吗?
  张净:没再见过,也没再听说过他们的消息。
  出狱后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签字全不是我和我爱人的”
  记者:审查阶段,你有做过有罪供述吗?
  张净: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认过罪。当然,也没有遭到过刑讯逼供。黄志忠也被关了八个月,公安为了取证,想让黄志忠承认是我将密码给了他,他再给了蓝振贵,通过他的口供来定我的罪。但黄志忠自始至终都没承认。所以这次高院再审时,黄志忠也出庭作证了,证明我从来没把密码给过他。
  记者:其他人呢?
  张净:检察院在公诉时提起,能证明我有罪的证据有30多个,其中还包括有银行的会计、出纳等的口供,他们的口供都证明我透露密码给蓝振贵。我现在想问问,这些算不算伪证?
  记者:其他证据呢?
  张净:我刚进监狱,就写了六次书面报告,向梁平法院和检察院申诉,我存银行的钱被取走了,怎么取走的,来和去,银行肯定都有原始凭证。我请他们去调查取证,拿到这些原始凭证,去鉴定,到底是不是我找人把钱取走的。但我的这些诉求,都没有结果。
  我从监狱出来之后,第一件事情就到梁平法院看我的材料卷宗,法院竟然不给我看。后来我只能找律师去看,律师一看正好看见这个挂失密码申请书,卷宗里面本来就有!
  记者:去重新鉴定了吗?
  张净:我拿到之后就去鉴定了,鉴定结果是密码挂失申请书、借记卡的申请书所有几十个签字全部不是我和我爱人的签字,是他人冒名进行密码挂失、申请借记卡、取走了存款。
  一审二审,这些能证明我无罪的东西,竟然都被层层隐瞒了,不在法庭上取证,而是采用了蓝振贵他们的口供来定我的罪,说我把密码泄露了,就判了我的刑,整了我的冤案。
  还有一个关键证据,在看守所时,我关在中间的监舍,这边是蓝振贵,那边是雷锐,2006年国庆节时他们串供,蓝振贵写了个条子,把肥皂包起来从监舍上面甩给雷锐,上面写着“你千万要在开庭的法庭上说张净透露了密码”。结果他甩肥皂甩轻了,正好就打在我脑壳上,我捡起来,把这个字条上交了。在法庭上,我提出来有这个证据,也没结果。
  记者:还有什么令你印象深刻的?
  张净:当年在法庭上,一个起诉人对我说,张净你存了钱、你的钱不在了,你起诉银行你就是有罪。当时我就在法庭上说了,我说我的钱不在了,第一次我起诉银行,法院都调解了、我的钱都找回来了,那么为什么第一次没事,而第二次我起诉银行就成了诈骗未遂呢?而且第二次是我爱人起诉的,怎么妻子起诉、丈夫坐牢呢?当时起诉人说肯定是我在背后主使。
  你说荒唐不荒唐?就是这么荒唐的案子,就这样把我给判了。
工商银行曝巨额违约 2.88亿存款到期无法兑付
  银行前员工骗走上亿存款 客户在银行哭晕
  据萧山日报报道,一年多前,16位来自萧山、杭州、宁波等地的存款人,把高达2.88亿元巨额资金存入中国()甘肃省临夏东乡(县)支行,如今存款到期超过一个多月,竟然无法从银行兑付。
  “当地警方把我们的存款全部冻结了。”11月6日晚,萧山及周边的4位储户向萧山日报记者反映。
  高额贴息,萧山李先生赶到甘肃办定存
  “我是听'朋友’介绍,才把1000万元现金存入这家银行的。”萧山储户李先生说。
  这位发型时尚的年轻人,是16位存款人中最年轻的,约30岁。他继承父业经营着一家公司,公司生意做得不错。手中有了闲钱,为了更好地理财,就参加了异地高息揽储。
  所谓的“朋友”其实就是资金掮客,专门在银行、企业与存款人之间做资金中介业务,从中收取佣金。经“朋友”推荐,2014年9月,李先生专门赶到千里之外的甘肃省临夏自治州东乡自治县,在当地县工行柜台办理了1000万元的一年定期存款手续,约定年息3.3%。他把存单拍成照片,通过上传给对方。约一个小时后,有人把40多万元贴息款全部打入他的银行卡。
  两次拿回本息后,赵先生对“介绍人”十分信任
  另一位姓赵的储户是存款人中年纪较大的一个,已经70多岁,来自杭州,也存入1000万元。
  “对方要求起步资金1000万,贴息4.3%。”他说。此前,赵先生每年有闲钱通过“朋友”胡某介绍,在不同地方的金融机构参加贴息存款,并顺利拿到本金及利息。最少的一次存入200万元,最多一次存入600万元,在享受正常银行定期利率的基础上,再分别贴息3.5%和4.4%。两次拿到本息后,他对胡某十分信任,这次凑足1000万元,于日到东乡县工行办理一年的贴息定存。
  其他两位存款人郑某和林某,也分别在东乡县工行各存入1000万元。
  东乡自治县经济并不发达,离省会兰州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公路沿线到处是荒芜、干燥的山坡土丘。“东乡县工行的门面很小,营业场地也很拥挤,看上去像个储蓄所。”一位萧山的储户说。当初去这家银行办理存款时,他心里曾有过一丝疑虑。经不住资金掮客反复劝说,而且银行愿意为他开具《存款证明书》,最终他才存了钱。
  除了萧山,这些储户来自浙江、上海、安徽各地
  据记者统计,还有萧山籍缪某和翁某也分别存入1000万元,其他9位客户分别存入少则1000万,多则2000万、3000万或4000万元的本金,累计存入总额度为2.883亿元。这些储户来自浙江、上海、安徽各地,其介绍人即资金掮客也来自各个不同地区,并非同一个人。
  “工商银行是家响当当的大牌国有银行,我们感觉把钱存在那儿是非常放心的,怎么也想不到会出这种事?!”四位储户异口同声地表示。
  2.88亿元存款疑涉骗贷案被冻结
  从今年9月底起,甘肃东乡县警方通过电话告诉他们,这些存款疑因涉及东乡县工行“9.26贷款诈骗案”被全部冻结,要求他们在当地附近的公安机关做笔录,他们起先以为是诈骗电话,根本不当回事。后来,东乡警方派人来到浙江,通过当地警方分别约见16位存款当事人,调查他们这些巨额存款的来源与去向,他们才如梦初醒。
  “9.26贷款诈骗案”大致的经过是这样的:
  1、当地一家大型民营企业的负责人魏某,先以高额贴息的方式吸引浙江等地储户到东乡县工行存款3.12亿元。
  2、然后勾结银行高官骗贷。
  3、多个资金中介人从中层层拿到数额不等的佣金,远高于存款人的贴息幅度。
  4、魏某组织有关人员伪造上述存款人的大额存单,再以假存单作质押,向银行骗得巨额贷款。
  据当地银行人士透露,质押贷款一般为存单面额的9折,以此测算,骗贷额约2.7亿元。此外,魏某还涉及从兰州银行、当地农行等机构骗贷,累计金额可能高达15亿元左右。
  按照规定,存单质押必须经存款人出示原件,并由夫妻双方共同在银行的监控录像下签字确认。但在银行内部人员的配合下,这些严格的程序形同虚设。
  魏某等人串通银行内部人员,伪造储户存单、户口本、《结婚证》,编造储户家庭信息,伪造储户的签名,成功向银行办理多笔假存单质押贷款。为了操作上更加简单、方便,他们还把年过七旬的赵某等已婚存款人直接改成“未婚”,这样免得多人签名。
  据储户反映,那些伪造的存单,与真实的存单唯一的区别在于“少了一个经办人的私章”,存单上如金额、姓名、编号、存款日期等都完全相同。
  “警方已经抓捕了一批人,包括银行负责人、客户经理和贷款企业法人代表魏某及参与伪造单证的相关人员等。”东乡县工行负责人介绍说。
  巨额存款能否归还?
  目前,储户们最担心的是本金安全问题以及何时能取回存款。
  办案民警在回答储户关于为何要冻结他们的存款时,声称:“我们冻结的是银行的涉案资金。”
  记者看见东乡县自治县公安局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复印件上写着:中国工商银行临夏东乡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之规定,请予冻结犯罪嫌疑人某某某(为储户名字)的下列财产:类型:诈骗涉案资金。冻结时间从日起至日。
  工商银行爆雷,2.88亿存款无法兑付!
  东乡自治县公安局向当地银行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复印件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立洲分析认为,警方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冻结储户资金,是完全合法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基金份额等财产。”
  这一方面是侦查案件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不过,第143条又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产、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因此,警方在已查明被冻结资金系储户的合法存款后,应及时予以解除冻结措施。”杨律师说。
  据最新消息,11月10日,涉及1.3亿资金的5位储户已经接到甘肃警方的电话。对方表示,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存款资金来源合法正当,经调查核实将逐步解冻存款。有3位储户已依约去公安部门做了长达数小时的笔录。
  此案的几点警示
  近年来银行为何频频发生存款失踪案?这些令人震惊的贷款诈骗案缘何屡屡上演?
  萧山金融业内人士认为,一个重要的诱因是银行存贷比考核制度,以及上级对基层行经营业绩考核压力过高所致。当前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基准利率不断下调,银行吸收存款变得越来越难。个别银行行长为了完成艰难的存、贷款指标,就可能不惜铤而走险。
  据了解,这笔高息揽储业务办成后,东乡县工行存贷规模呈现几倍的爆发式增长,业绩一举跻身全省30多家新开网点的前列。假如涉案企业经营一切正常,按期归还贷款,也许问题并不会暴露。
  对于贴息存款,一些消费者挡不住高息的诱惑,最终却跌入对方设计的陷阱,教训深刻。希望广者时刻牢记'投资理财要清醒,高利诱惑是陷阱’,并做到'高息诱饵不动心,熟人热心不轻信’。
银行柜台藏“内鬼” 偷记密码盗刷客户储蓄金
日 08:50来源:
  卡就在身上,卡里的钱却在主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出、转入多次,最终15万元现金被盗。更心惊的是,银行卡预留的手机号码也变成一个毫不相识的陌生人。原来,这一切竟是银行内鬼所为。昨日记者从合肥蜀山区检察院获悉,“内鬼”胡某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提起公诉。
  卡未离身被盗15万元
  今年4月,合肥的许先生接到朋友电话,称已经把欠款30万转到他的账户上。“我的卡有短信提醒,这笔钱到了我咋没收到短信?”朋友拍下转账账单传来,许先生有些慌了。
  次日,他来到开户银行——合肥某商业银行潜山路支行,查询了账户,可情况让他大吃一惊。前一天朋友确实给他转了30万元,但就在此后不久,该卡就有两笔转出交易,分别为49999.99元,两笔转出近10万元。不仅是这两笔,许先生查出,今年2月还有一笔转出5万元的交易,但这笔钱次日又转了回来。随后的3月4日和11日,这5万元又被分两次转走了。
  “这几笔交易我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短信提醒。”许先生赶紧找银行询问,发现他之所以收不到提示短信,是因为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竟莫名其妙变成了一个陌生号码,对方还开通了手机银行,上述交易都是通过手机转账完成的。这到底咋回事?许先生要求银行工作人员继续查询,发现银行卡预留信息竟然是有人于今年2月18日在柜台修改的,许先生意识到不妙,赶紧报警。
  银行柜员偷记密码作祟
  让所有人惊讶的是,经过民警调查,对许先生银行卡下手的,竟然就是该支行一名工作人员。这名男子姓胡,从2013年12月开始在这家银行上班,担任柜员。
  但他怎么能盗取许先生银行卡的信息呢?原来,今年2月,许先生因有事不便,委托了一名代理人到该支行帮助自己办理银行卡相关业务,因业务需要密码,该代理人询问过许先生后,随手记在了一张纸条上,然后交给胡某,让其在该纸条上写上开户名。该代理人不知道的是,胡某竟趁他不备将密码记录下来。
  2月23日,胡某心生贪念,利用掌握的密码,在柜台上将许先生的银行卡信息全部改成了他自己的信息。事后他害怕败露,并不敢下手,可是贪心又不停作祟,于是他借了朋友的一张银行卡,打算伺机行动。
  涉嫌诈骗内鬼已被公诉
  2月27日,胡某再次查询了许先生银行卡的余额,发现卡里有5万元,他决心下手,遂将这5万元转到自己朋友的银行卡里。但很快,他又害怕了,于是次日又把这些钱转了回去。此后几天,他见许先生并没有发现异常,于是3月4日以及3月11日,他又分两次转账1万元、4万元到朋友的银行卡里,后转入自己账户。
  此后,他经常查询许先生的账户,打算一有钱就再次下手。今年4月23日,他收到短信提示,称许先生的银行卡收到转账30万元。他故伎重演,通过手机银行分两次转走99999.98元。之所以选择这个金额,据胡某交代,是因为取款超过5万元就要向银行预约。就在他准备再次下手,将这些钱据为己有时,被警方抓获。
  胡某交代,实际上他在银行收入不低,却因一时贪念犯下大错。目前,他涉嫌信用卡诈骗,已经被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内鬼”作案大致步骤
  无意中看见代理人记下的客户密码;
  利用密码将捆绑手机改成自己号码;
  偷偷监控客户余额并留意手机提示;
  借一张卡当“中转站”将钱据为己有。
银行储户6200余万离奇消失?“贴息存款”惹祸
日 08:51作者:刘保奇来源:
部分被假存单骗走了贴息存款的储户统计的各自损失
  6200余万巨额存款,离奇从账户消失了。
  一年间,没有短信提示,没有电话告知,几乎没有任何征兆。2015年10月份,存款到期时,浙江10余名储户陆续拿着存款单到银行取款,银行告知他们,存款早在一年前被人秘密取走,“存款单是假的”。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假存款单出自银行,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把巨额存款转移到当地一家企业,后放贷收取高息。该银行表示,目前,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案,两名银行工作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6200余万巨额存款消失“这就像一场梦。”浙江储户袁园至今难以置信。
  日,袁园在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渤海五路分社柜台存款350万,定期一年。
  待到今年11月,存款到期。袁园拿着存款单,从杭州再到该银行柜台取款,银行工作人员查看取款单后,说存款单是假的,账户也没钱。
  袁园不解:“柜台出具的存款单怎么是假的?”她当时是在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也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亲手将存款单从窗口递给自己。
  袁园出示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显示,日,转账存入350万。当天,巨额存款被人现金支取,网点显示是滨城区渤海五路分社,并标注有操作员号。
  在这家银行消失存款的储户,其实并不止袁园一人。
  2015年11月,像袁园一样,陆续有储户从各地赶到山东滨州,前往这家银行取款时,都被告知存款单是假的。
  这些储户提供的存款单显示,从去年10月开始,11名储户在这家银行存款,每人存款金额从百万到千万不等,总金额高达6200余万元。
  对于假存单案,涉事银行只对北京青年报记者承认发生了这起案件,但对于受害者人数及涉案金额则语焉不详,只称涉及十余名储户,存款金额达数千万,没有过亿。
  真假存款单“我们一直相信银行。”事发后,袁园依然不相信存款单是假的。
  为鉴别存款单真伪,袁园再次在这家银行开户,办理存款,柜台人员给她一张存款单。
  “这两张存款单有些地方确实不一样。”两张对比后,袁园发现确实不对劲儿。
  她说,此前存入350万的存款单,编码没有凹凸感,摸起来感觉厚重,而且银行印章红印更深,中间花纹没有“山东”字样。
  “闻所未闻。”杭州储户杨先生在这家银行办理1100万存款,同样拿到的是假存款单,“从银行窗口递出来的存款单,我们也辨别不出来真假。”
  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渤海五路分社银行工作人员证实,那些储户办理的存款单是假的,存款单上的编号,银行系统查不到。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存款单上印章盖有经办人和复核人的姓名,同样是假的,银行根本没有这两人。目前,滨州警方已对纸张防伪标识、印章和纸张等鉴定。营业窗口递出假存单 滨州农信社数千万存款神秘消失
日 08:41来源:
  近日,又一宗农信社储户存款不翼而飞的案件被曝出。据涉案滨州农信社人士透露,按照目前统计,这次涉案金额已达数千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调查了解到,与其他类似案件不同的是,存款人不仅没有接到过任何提款、转账的短信、电话提醒,要到一年定期存款到期后案发才得知,当时从农信社营业网点业务窗口拿到的竟然是假存单。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事件系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把十余名储户的巨额存款非法划转到当地一家企业,后者资金断链以致案发。目前,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案,两名银行工作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不过,3日在导报记者进一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时,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滨州办事处主任杨奎胜以“我正跟市长在一块”为由,挂断与导报记者的电话。
  银行内领出“假存单”
  “柜台出具的存款单怎么是假的?”得知真相已一个月,浙江储户袁圆仍不能相信这是事实,在与导报记者的交谈中流露着不解与愤怒。
  据了解,日袁圆在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渤海五路分社柜台存款350万,定期一年。存款到期时,袁圆拿着存款单到银行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款早在一年前被人取走,此存款单是假的。”
  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渤海五路分社工作人员证实,这些储户办理的存款单的编号,银行系统查不到。据了解,存款单上印章盖有经办人和复核人的姓名同样是假的,银行根本没有这两人。目前,滨州警方已对纸张防伪标识、印章和纸张等鉴定。
  而据袁圆回忆,她当时是在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也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亲手将存款单从窗口递给自己。
  袁圆拿出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则显示,日,袁圆从转账到滨州农信社存入350万。事实上,上述巨额款项在袁圆将款项存入滨州农信社的当天已被人现金支取,网点显示是滨城区渤海五路分社,并标注有操作员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滨州农信社存款不翼而飞的储户,其实并不止袁圆一人。从去年10月开始,11名储户陆续在这家银行存款,每人存款金额从百万到千万不等。目前,可统计的总金额高达6200余万元,上述储户均在今年11月取款时被告知存款单是假的。
  对于上述情况,滨州滨城农村信用合作社渤海五路分社办公室主任程攀拒绝回答假存单的来源。滨州农信社相关负责人给当事人的答复是:“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跟信用社没有关系,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拘,需要等待结果,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当地警方的立案通知书显示,立案时间在2015年11月,目前已有两名该银行内部人员被警方控制,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
  祸起“贴息存款”
  据滨州农信社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这起案件中向已经明确了,少部分资金打回了浙江的某些中介手里,大部分资金则流向滨州一家企业。”另一名工作人员称,这家企业是从储户手中融资,但尚属于待建企业,目前还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资金链断裂所以还不上钱了。
  导报记者了解到,上述十几位储户之一的杨先生于一年前通过中介介绍到这家银行存款,除银行规定利息外,还能额外得到高息,这实际上就是业内常说的“贴息存款”。而银行拉“贴息存款”的动力之一,在于之前监管部门为防止金融风险而设置的“存贷比”红线,不少银行为了追求更高利润而超额放贷。临近月底、季度或者年底的考核试点,触线银行便会临时找钱“冲账面”应付监管检查。
  不过,考核试点“冲量”的行为已渐渐成为过去式。日,《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已让银行临时“冲量”的行为起不到什么作用。不过,上述通知仍然在第一条列出禁止银行出现的违规手段就是“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或高套档次的高息揽储吸存”,即“贴息存款”。
  据当地银行人士透露,目前部分银行仍有贴息存款业务,而贴息的部分已变为由贷款企业来支付。有些企业为了能够从银行贷得出钱来,不惜超额支付贷款利息。
  事件至此,向已经查明,但是否能追回仍未可知。不过,银行工作人员竟然可以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存款划出令人震惊,滨州农信社的内部管理漏洞也值得其自身和储户警觉。浙江5储户把钱存进银行 2323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日 08:52来源:
  没有短信提示,没有电话告知,几乎没有任何征兆。多则上千万元,少则数百万元的巨额存款,就悄无声息地从里消失了。
  一年前从银行里拿出来的存款单,一年后却被银行告知这些都是假存款单。这样匪夷所思的遭遇发生在绍兴5位储户身上,共损失2323万元。
  在银行存了一年定期
  500万元到期后没了
  “我明明去银行把钱存了一年的定期,拿了银行的存款单;怎么一年之后钱不见了,存款单成假的了?”今年50岁的绍兴储户顾柄伟至今想不明白,这可是奋斗一辈子的辛苦钱啊。
  日,顾柄伟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博兴县曹王支行柜台存款500万元,定期一年。“把钱存进去之后,我拿到了一张500万元的存款单。”顾柄伟说。
  等到今年5月8日,存款到期。顾柄伟拿着存款单,从绍兴再到山东省该银行柜台取款。银行工作人员查看取款单后说,银行系统没有这个记录,存款单是假的。
  顾柄伟大吃一惊:“存款单怎么是假的?”他当时是在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也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亲手将存款单从窗口递给自己。
  “这是正规银行,也是正规程序。我们都是按程序走的,怎么存款单会是假的?”顾柄伟百思不得其解。
  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不只发生在顾柄伟一个人身上。他的亲戚存在这家银行的127万元也不见了。
  2015年11月,陆续有储户像他一样从各地赶到山东,前往这家银行取款时,都被告知存款单是假的。
  其中,绍兴的5位储户共损失2323万元,分别损失800万元、670万元、226万元、500万元和127万元。
  为什么把钱存到山东的银行?
  贴息存款惹的祸
  除了绍兴,杭州、台州等地都有储户成了受害者。为什么浙江的储户要跑到山东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
  顾柄伟说,一年前,他认识的一名中介说,到这家银行存款后,除银行规定利息外,还能额外得到高息,就是业内常说的“贴息存款”,就是银行一边高利息对企业放贷,一边高利息向民间吸储。
  事实上,日,所谓的“贴息存款”业务就被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文禁止。
  杭州一名中介承认,“贴息存款”属于违规,“但储户、银行和企业都钻这个空子”。“山东利息比杭州高。”
  该中介说,这次客户们到银行存款,贴息达5%以上,所以客户把资金存入山东银行。
  顾柄伟说,当时中间人给他打电话,说滨州这家银行存款业务指标没完成,建议他把资金存入山东这家银行,并提出“贴息高达5到6点”,因为是认识的人他也就没多想。
  “金额越大,贴息越高。”顾柄伟说,按自己存款500万元来算,“贴息差不多6%”。
  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钱还不上
  银行两名工作人员被查
  前天,顾柄伟和绍兴的储户们又一次去了山东该银行,询问事情的发展。
  “我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去了,但是他们的说辞都是一样的,说他们也很无奈,这个存单是假的。对于这件事情他们已经报警了,公安机关也已经立案了,目前正在调查中。”
  对于假存单案,涉事银行只对媒体记者承认发生了这起案件,但对于受害者人数及涉案金额则语焉不详,只称涉及十余名储户,存款金额达数千万元,没有过亿。
  据该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目前这起案件中向已经明确,少部分资金打回了浙江的各级中介手里,大部分资金则流向滨州一家企业。这些储户“贴息存款”不是正常存款,贴出来的利息是企业通过中间人给储户支付的“好处费”。
  这家企业是从储户手中融资,但其属于待建企业,目前还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资金链断裂了,所以钱还不上。
  目前,山东警方已对存款单的纸张防伪标识、印章和纸张等进行鉴定。此外,该银行已有两名内部人员被警方控制,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高息存款陷阱牵出银行内鬼 从账号到存单均伪造
日 09:01来源:
  如果有人许诺高息存款,而且打保票说存在里很安全,您一定要警惕自己遇到了骗子。近日,22位储户在山东滨州某银行的1.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该银行已有两名工作人员被警方控制,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
  从账号到存单都是伪造
  日,浙江绍兴的顾先生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某支行柜台存款500万元,定期一年。今年存款到期后,他从绍兴再到山东该银行柜台取款。结果被告知,从账号到存单都是伪造的。工作人员表示,单据上的经办人确有其人,但章不对。
  像顾先生这样被骗的储户还有21位,总共被骗1.5亿元。除绍兴以外,杭州、台州等地都有储户成了受害者。这些浙江的储户之所以要跑到山东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是因为有中介告诉他们,这家银行除银行规定利息外,还能额外得到高息,就是业内常说的“贴息存款”。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这起案件中大部分资金都流向滨州一家企业,而这家企业资金链断了,所以无法支付这些储户的本息。经调查,这22名储户的存款原来承诺的贴息高达13%,并且当场支付;储户都被要求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一年内不提前支取、不查询账户等。
  不法分子往往打银行幌子
  从公开报道看,这类高息存款引发的诈骗案时有发生。比如今年5月,一些客户在石家庄地区某大行国有银行网点的大额存款也不翼而飞。据了解,这些案件也是不法分子以高息为诱饵诈骗客户资金的。在其中的一起案件中,社会人员高某、孙某向客户余某许诺给予8%的贴息,由高某陪同余某到石家庄某支行随机排号办理了300万元定期存款业务,并开通了网银、申领了U盾。此后,这笔定期存款通过余某本人U盾转为活期存款后分4笔被转出,其中24万元转给了余某自己,54万元分别转给了高某、孙某。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一些地方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案件多发,而且在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打着银行的幌子,以“高息”为诱饵,编造谎言骗取客户资金。对此,他提请客户不要相信所谓“熟人”的蛊惑和各类非法存款中介关于“高息”的虚假宣传。根据法律法规,银行不可能给予客户超出正规利息的收益。同时,客户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U盾和密码,避免上当受骗。
  银行员工和骗子合谋、内外勾结
  一些大额高息存款诈骗案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有银行员工和骗子合谋,内外勾结。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给受害人营造了一个在银行存款的安全假象。比如近期一起发生在杭州的案例。自2010年起,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指使下,某国有大行员工陆某及其同伙以可办理高息存款为由,诱使客户交出银行卡
、密码、身份证,并伪造银行承诺函,吸收储户资金。目前,四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登记被骗的储户已超过100人。
  2014年初,杭州联合银行42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后经警方查明,犯罪团伙收买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祝某,储户在柜台存钱时,在输入密码时被误导,资金被存入后立即被转到其他账户上。
  因此也有银行业内人士建议银行应该完善内部管理流程,特别需要通过后台监控,对一些异动账户进行数据分析,对柜台可疑状况及时进行调查,防止出现一两个人就能擅自完成客户转账的情况。揭秘三大储蓄骗局
09:11:00 来源:   案例   日,沈阳市民郭先生将2万元存入某银行借记卡中,15日通过ATM机取过两笔钱,分别为2500元及2000元,均收到短信提醒,可16日刷卡消费时被告知卡内余额不足,但未收到任何其它短信提醒,银行卡也一直放在钱包没丢。  郭先生立即去银行查询,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卡里仅剩300元,1.5万多元钱不翼而飞!在打印出来的交易明细上显示,有15笔盗刷记录,其中9笔是异地POS机盗刷的,6笔是网上消费,消费大多在北京、深圳,但郭先生未离开过沈阳。  骗术揭秘   银行卡被盗刷主要有以下三种骗术:   1. 犯罪分子在ATM机或POS机上安装读卡器或摄录机,窃取持卡人账号、密码等信息,然后伪造或复制银行卡,并利用伪卡窃取资金。  2. 犯罪分子通过群发网银升级的虚假信息,注明需登录的网站地址,实为钓鱼网站,储户一旦登录,犯罪分子便可在后台窃取账号、密码、动态口令等信息,通过网银将卡内资金转走。  3. 以“已扣年费、服务费”等名义发送短信,吸引用户回拨400开头的号码查询,犯罪分子以银行工作人员的名义骗取储户的个人信息,进一步诱骗储户在ATM机或网上银行进行转账交易。  应对之道   1. 相对于传统的磁条卡而言,芯片卡更具安全性,不易被复制,储户最好将手中的磁条卡换成芯片卡。  2. 储户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及正确使用密码,不将银行卡借他人使用,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密码。  3. 记清客服电话和官方网址,不要轻信任何来自非客服电话的信息,不要通过链接或者按照他人指示的网址登录,如记不清官网网址,可在收藏夹中将常用网站收藏。  4. 发现银行卡被异地盗刷要立即报警,并通知发卡行冻结银行卡。  5.银行卡被盗刷后要立即到银行、ATM机取款或查询余额并保留凭条,或到商店刷卡消费,获取当时银行卡并未离开自己的证据。  6. 开通手机短信通知,第一时间得知银行卡内资金变动。&  案例   日晚7时许,杨女士到银行的ATM取款机取钱,但交易时取款机发出异响,并未吐出任何现金。此时,杨女士发现ATM机旁贴了一张操作须知的纸条,随即拨打了该纸条上的手机号码,并按照对方的指示进行了相关操作。第二天,杨女士去该行窗口取款时被告知卡中余额仅为35元,其当月的4500元工资已经不翼而飞。  骗术揭秘   1. 犯罪分子先用胶水将出钞口封住,让客户取钱时ATM机不能正常出钞。  2. 贴一张假的温馨提示在ATM机上,客户发现取不出钱时拨打上面的电话。  3. 客户按照电话的语音提示提供银行账户密码后将账户内的资金转走。  应对之道   1. 取款时请留心ATM机具周围是否有多余的装置或摄像头,以及插卡口或出钞口是否有改造痕迹。  2. 输密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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