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补助工会经费行政补助申请中的监测评估可用于哪些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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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体会
文章介绍近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体会,提出了加强地方政府的配合力度、制定简单明了的调查表格、固定监测评估单位以及引入专业的调查机构等值得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一定的帮助和借鉴.
QIN Yuan-yi
作者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5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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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特殊政策。通过了解其发展的历程,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为解决水库移民的生活生产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不过,虽然后期扶持政策成效凸显,但是水库移民的后期安排工作,仍然是任重而道远。踏实务实地执行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可维护水库移民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与义务。所以,在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中,还要不断完善政策的边缘地带;进一步提高政策对水库移民的帮助,使移民的生活、生产活动可更加便利踏实。
作者单位: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水利局 辽宁绥中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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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信息来源:区民政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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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 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1号)、《浙江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15]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浙财社[2016]40号)和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定海区民政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定财社[2016]38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含创业致富资金、应急资金,下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以及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等用于项目扶持的资金。&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是指将后扶资金直接发放给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个人,直接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的支出,按国家规定标准600元/人/年补助。直补资金实行社会化按季度发放,由区财政部门依据区移民管理机构编制的直补支出名册,通过银行将直补资金打入直补对象的个人账户。&直补对象若有减少,核减的直补资金实行项目扶持,由区水库移民办公室在有移民人口核减的村(社区)统筹安排使用。&
&结余资金是指中央、省级财政从结余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中切块下达我区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应急处置、解决水库移民突出问题和专项工作经费补助的资金。从结余资金中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监督检查、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收集、维护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是指国家将原库区维护基金、原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及经营性大中型水库承担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进行整合后设立的一项政府性基金。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是国家为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的项目扶持,解决移民村群众反映最强烈、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第三条&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由定海区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区水库移民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镇(街道)负责年度计划项目的申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重点解决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发展问题,逐步向能够促进移民增收、改善民生的生产开发项目倾斜,并结合库区移民人数、项目库储备情况及移民村申请情况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综合评估安排年度计划,以改善移民村普遍存在的集体经济薄弱问题。
&&& 第五条&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中的生产开发类项目,应以遵循移民和村民意愿为基础、以增加移民收入为目的、移民普遍受益为核心、以示范引导为方法等原则,积极引导移民村、移民合作社等经济快速稳步发展。
&&& 第六条&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应阳光操作,充分尊重移民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二章& 项目前期工作
&&& 第七条& 本章所称前期工作为项目编报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内容、项目工程量、项目概算、实施计划、资金筹措、效益评估、收益分配等。
&&& 第八条& 各镇(街道)在每年一月前上报年度计划项目,上报前须确定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对项目申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项目投资、工程安全和管护负总责。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为项目所在村的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项目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村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为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
&&& 第九条& 项目责任主体或实施单位在年度计划项目上报前,将拟建项目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对项目公示情况需进行拍照存档。项目涉及多个移民村的,应将拟建项目在所涉及的多个移民村进行公示。
&&& 第十条& 项目责任主体或实施单位在预选计划项目时,须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征求移民代表意见,报所在镇(街道)审核后汇总上报区水库移民办公室,列入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库。项目库按照规划实行动态管理,由区移民办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或增补规划项目。
&&& 第十一条& 上报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需提供前期工作报告(包括村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纪要、项目申请书和工程概算)。项目前期工作报告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列入工程预算并经区财政局编审中心审价。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项目需出自区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库。区水库移民办公室会同镇(街道)对申报的年度计划项目进行实地查勘预审;经集体研究决定编报年度计划并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发文;报省、市移民主管部门备案。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配。项目资金坚持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擅自变更。对于总投资在20万以下的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90%;总投资在20-50万(含20万)的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85%; 50-100万(含50万)的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80%;100万以上的项目,根据实际给予一定补助。因项目建设需要,允许年度项目资金可采取分期投资或跨年度资金累积合并投资的办法实施。但跨年度实施项目必须在项目计划下达之日起两年内实施完毕。
第三章& 项目实施管理
&&& 第十三条& 项目责任主体或实施单位应与中标的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
&&& 第十四条&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由项目所在镇(街道)、项目责任主体或实施单位共同负责进行质量监督;水库移民专项资金3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房屋、桥梁等技术含量较高项目,必须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
&&& 第十五条& 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如确需要调整的,必须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其中涉及项目建设地点、类型、内容等调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如项目建设地点、类型、内容等保持不变,仅涉及方案优化的,不属于项目变更。
第十六条& 年度项目计划下达后,无特殊情况一年内未开工或已开工二年内未完工的,将取消该项目计划,项目资金划转结余资金。
第四章& 项目验收
&&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在6个月内组织验收,在6个月内未组织验收的,将取消该项目计划,重新编报年度计划。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方(承建方)向所在村、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在村、镇(街道)自验或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在有关行业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牵头下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表。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竣工决算情况、档案资料建立情况等。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后,有关基础设施及生产开发项目应由项目实施单位增加当年的资产,并进行后期的管理和维护,管护主体单位要明晰产权并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建立项目档案。项目档案应包括前期工作文件、审批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预决算报告、验收资料及有关图片资料等内容。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项目实施方(承建方)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和施工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并附合法有效的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由区财政部门于当年度10月底之前统一支付给实施方(承建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检查采用普查、抽查、自查、互查、中介监测评估等方式。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的建设情况等。
&&&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责任主体或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
&&&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和处理。
&&& 第二十三条& 对在项目实施工作中,违反本暂行细则,不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和计划,项目管理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擅自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虚报冒领后期扶持专项资金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令第1 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镇(街道)、移民村在实施后期扶持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
&&&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区水库移民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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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工作组与项目实施无直接利益冲突
评价工作组
组长:蒋中友 李在力
绩效评价专家:李海京
绩效评价现场负责人:鲍婷
绩效评价小组成员:刘蓓、舒丽媛
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是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工作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的相关规定,要以水库移民与全省人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安稳致富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落实中央政策,根据《预算法》、《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5号)、《湖北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水库移民工作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水库移民工作资金的使用情况,特进行此次绩效评价。
2016年6月,评价小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8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湖北省2015年度水库移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科学、客观、公正评价。
绩效评价的形式包括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是指评价工作组到项目实施单位对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和评价。非现场评价是指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绩效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讨论、分析,提出评价意见。本次评价采用现场评价的方式。
一、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分,评价等级为良(B),其中投入得分14分,过程得分25分,产出得分26分,效果得分24分。详见下表:
(二)主要结论
1、投入。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14分,评价结果为优(A)。项目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相关编制说明具体详细,符合《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项目立项的预算不太合理,计划资金与实际资金差异较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基本充分、合理,符合国家移民维稳的大方针大政策;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与国家水库移民政策的长期目标相符并以上一年度的实际完成值进行编制,绩效目标合理可行;同时项目将绩效指标细分成各项具体、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例如移民收入增长率、后扶政策落实率与后扶政策监督检查完成率等;在资金落实方面,年初预算金额为1,350,000.00元,预算减少400,000.00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9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9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且预算资金批复下达时间为日,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2、过程。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5分,评价结果为优(A)。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审批制度、合同审批制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等,以保证各项项目顺利实施;为保障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单位在申报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为各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目标和标准,能够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质量评价;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规范,项目单位也采取了必要的监督审批措施,并且针对项目设有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开展监测评估,聘请中介机构编制完成《湖北省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有效监督湖北省各地后扶政策实施情况;在档案资料完整性方面,项目单位无法提供后扶政策稽查、粮贴政策检查、直补基金及时发放、库区基金征收等相关档案资料,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有待改进;项目单位在组织机构保障和人员分工方面有待加强,未针对本项目设立明确的领导小组来保障项目的实施,且未明确内部人员的分工情况。
3、产出。项目产出评价得分26分,评价结果为良(B)。后扶政策督察情况需改善,2015年实际稽查县市数为15个,而年初计划稽查数为40个,督察完成率仅为37.5%;粮食补贴政策落实率为100%,并且在资金发放后,还组织了专班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检查完成率为100%;并且项目实施后各项工作基本在2015年12月份之前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为100%;同时项目完成质量基本得到保证,其中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和直补资金兑现率均为100%;在资金使用率方面,项目实际支出为883,631.00元,项目到位资金为950,0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93.01%。
4、效果。项目效果评价得分24分,评价结果为良(B)。经济效益方面,2015年移民人均纯收入为9549元,较2014年增长13.41%;社会效益方面,直补基金均在2015年及时发放,美丽家园建设率为130%,避险解困完成移民安置点住房建设比率仅为9.30%,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在可持续影响方面,多次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进行培训,2015年计划培训人数为50000人,实际培训人数为70000人次,移民培训完成率为140%。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省移民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随着现实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为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工作,省移民局制定《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稽察暂行办法》,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落实;制定了《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方案》,有效监督湖北省各地后扶政策实施情况。
(二)项目单位全面开展后扶政策监督管理工作,委托湖北经济学院承担监测评估具体工作,监测评估范围覆盖湖北省全部113个移民涉及县,重点监测68个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编制完成了《2014年度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同时组织小组进行后扶稽查工作,深入调查、听取基层建议,有效落实各县市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组织实施,使湖北省各项后扶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15年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分,整体绩效水平为良,存在以下不足:
(一)项目立项的预算不太合理。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1,350,000.00元,预算实际减少400,000.00元,年初预算资金金额与实际资金金额差异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项目预算调整后,项目计划内容未相应调整。导致项目计划内容与调整后的项目预算不相匹配,不利于项目按计划开展,也不利于项目实施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需进一步明确。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到项目单位未针对本项目设立明确的领导小组来保障项目的实施,且未明确内部人员的分工情况。
(四)避险解困项目进展滞后。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到避险解困移民安置率仅为3.8%,主要原因是:部分移民死守固地,不愿搬迁;移民安置所需的大块集中区域调度难;当地政府配套资金筹助难,因此项目进展难度大。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项目单位在编制预算前应加强与具体业务部门的沟通,了解分析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实际执行情况,据此科学合理地安排本年度项目预算资金,尽量避免预算资金的重大调整。
(二)根据预算调整,及时调整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后应根据项目预算资金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做到项目计划内容与项目预算资金相匹配,项目具体实施时依据项目计划合理有序的进行,便于项目的绩效管理。
(三)进一步明确项目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积极组建水库移民后扶项目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内部各成员的职责,各成员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提高项目实施效率,保障项目的各项产出符合预期结果。
(四)加强对避险解困项目的宣传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应与当地政府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更为有效的宣传方式推广避险解困项目,向移民普及搬迁安置的相关政策以及益处;发挥当地政府的作用,以人为本,切实了解移民需求,推动项目按时完成。
开展绩效评价的背景。
由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转换,财政支出规模持续扩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财政资金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效、预期效益是否达到目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否有效地履行、财政支出责任是否得到真正落实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必须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
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绩效评价发展经验,我国绩效评价工作已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探索,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2006年,财政部在总结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从绩效评价对象选择、程序设计、指标体系设计、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2011年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绩效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定,2012年湖北省财政厅出台了《〈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5号),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2014年湖北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号)。随着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我省绩效评价体系和制度已步入常态。逐步完善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水库移民维稳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评价委托关系
我们接受湖北省移民局委托,从6月7日—6月29日,历时23天,投入6人,对湖北省移民局水库移民工作项目进行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水库移民工作项目主要是以管理监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为主,并对国家拨付的移民资金进行专项管理。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号),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区监测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和办法,落实监测评估工作经费,尽快开展监督评估工作。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的要求,为了统筹兼顾好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为了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和安置区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移民工作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适合本省的移民工作政策法规。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增强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扶持和建设,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居住、饮水、出行、生活用能、就学、就医、娱乐等设施条件全面改善,实现移民率先收入翻番和步入小康。
(三)项目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项目经费来源:2015年湖北省移民局水库移民工作经费总预算为1,350,000.00元,项目资金均为当年申请的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预算进行了调整,预算调减400,000.00元,最终实际预算为950,000.00元。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际使用金额为883,63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838,971.00元,包括:会议费424,111.30元,差旅费296,718.00元,培训费43,661.70元,公务接待费27,596.00元,印刷费20,17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38.04元,其他办公费7,974.96元。此外,其他资本性支出共计44,660.00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
(四)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湖北省水库移民工作项目主要包括: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增长人口项目资金和两区项目资金的发放,避险解困试点工作解决移民突出问题工作,建设美丽家园、移民增收、精准帮扶工作。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工作:对开展监测评估、监督评估、稽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协调,接待国家监测评估小组对我省部分县市进行监测评估。
3、库区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对目前涉及的全省46座水电站按季度收取电费。
4、库区粮贴政策落实工作:资金发放后组织专班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防止拖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水库移民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按照湖北省移民局总体部署,进行此次绩效评价;同时也可在实践中检验绩效评价工作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绩效评价的制度建设。此外,本次绩效评价还力争实现以下目的:
1、贯彻落实财政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设计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采取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2、通过绩效评价为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提供依据,也为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3、通过绩效评价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为进行项目修正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将来后续项目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我们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在反应产出、效果等方面的末级明细指标细化、量化程度较高,如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避险解困移民安置率、直补资金兑现率等,均可取得量化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评分,降低评价人员的主观影响。
(2)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由湖北省移民局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我们使用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实现程度的绩效评价指标,如直补资金发放及时度、后扶政策稽查完成率、移民收入增长率等,均为能够反映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评价小组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依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结合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确定了绩效评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框架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投入方面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立的合理性及明确性,资金落实情况;过程方面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业务制度设定及执行情况,财务制度设定、执行及监控情况,项目实施中工作监督情况、组织机构健全程度和档案保存情况;产出方面主要评价后扶政策稽查完成率、粮食补贴政策检查完成率、项目完成及时率、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直补资金兑现率、资金使用率等情况;效果方面主要评价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直补资金发放及时率、美丽家园建设率、避险解困移民安置率、培训人员完成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3、综合分析方法
(1)综合评分方法
评价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综合评分,通过对“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实施效果的对比,综合分析其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各项指标要素评分,结合各项评分值与指标要素权重得出评价综合分值。
(2)指标计算方法
评价采用比率法对指标进行计算,先计算出指标实现值与指标标准值的比率,再将该项比率和对应指标满分值相乘,取整后得出指标评分值。
(3)权重确定方法
评价指标的权重量化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同时采用了逐项对比法和层次分析法,对每个层次的指标根据重要性依次进行比较并确定权重值。
(4)标准值的确定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或经验标准来确定标准值。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标准,或者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或经验数据确定标准值。
4、评价方法
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统计计算法等。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根据其特点和评价工作的要求,选择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统计计算法、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分析,与此同时,我们将收集大量直接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际实施效果的对比,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小组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实地观察,了解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与该项目申报时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小组将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访谈,获取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效果的相关证据,为绩效分析结论提供有力支撑。
(3)统计计算法。是指采用各种专业(或专门)指标的计算方法,通过收集项目支出的相关数据,采用统计或核算等方式进行计算实际完成或达到的结果,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小组根据相关文件依据,设计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然后采集数据按照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分析,并根据计算结果分析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实地考察。是指前往具体实施地进行考察,了解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评价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小组将前往具体实施地,核实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收集的资料进行验证核对,并拍照留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们接受湖北省移民局的委托对湖北省2015水库移民工作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形成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小组在完成绩效评价框架的基础上,与省移民局对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研究,反复商讨与修改,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包括水库移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评价调查问卷、访谈大纲、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资料清单。同时对评价小组工作计划、工作分配做了详细的安排,向项目组强调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的服务水平,以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评价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小组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前往项目实施地具体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包括收集审核基础资料,开展现场核查,核实项目是否实施以及项目实施情况是否良好,并进行拍照留痕。在征求被评价单位的意见下,评价小组按照访谈提纲,对相关人员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时评价人员均注意遵守廉洁及保密规定。
(3)绩效分析评价。依据已掌握的资料和调研情况,对资料进行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评价小组对定量指标进行计算,得出评分结果,并对定性指标综合判断和分析以得出定性指标的评分结果,依次结合各指标的权重形成项目的综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纳入已确定的各项指标临界区间进行比较,确定绩效评价等级,绩效评价等级分4类,分别是优(A)、良(B)、中(C)、差(D)。
(4)撰写评价报告。一方面,评价小组运用科学方法对评价基础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将基础数据表、及座谈会记录汇总等汇总资料反映在绩效评价报告中,并与湖北省移民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反馈沟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报告。
(5)对水库移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将水库移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分析及评价结果、评价等级、经验及做法、问题及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向湖北省移民局汇报。
(四)证据收集方法
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主要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绩效评价方法,评价小组使用了以下几种证据收集方法:
1、案卷研究。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收集与绩效评价有关的文件资料,收、付款凭证、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以及《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稽察暂行办法》、《库区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资料。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项目文件进行深入研究、比较和分析,得到绩效评价所需的证据资料。
2、现场访谈。评价小组在收集项目相关资料时,根据访谈提纲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访谈,询问项目立项情况、实施过程、以及项目相关产出情况,获取项目的相关信息。
3、问卷调查。评价小组拟对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获取绩效评价所需资料,但由于无法获取到移民的具体信息,未能发放问卷,也未能形成分析报告。
4、网络信息检索。评价小组通过互联网检索水库移民工作点的方针、政策、各地工作现状以及项目单位的宣传工作情况等,对绩效评价的信息进行补充。
(五)评价局限性
1、本次评价项目数据是基于省移民局提供的资料和相关的报告统计。同时,绩效评价小组主要搜集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申报表、项目工作总结、监测评估报告和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等获得相关的数据,例如:移民增长收入、移民培训人数、库区基金征收完成情况、直补基金发放金额、美丽家园建设数、避险解困移民安置人数等,无法一一核实其真实性,因此可能对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2、对于绩效评价框架中的部分定性指标,无法根据量化的数据评价并得出分数,评议结果主要依据评价人员的职业判断。
3、对于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由于我们无法获取移民的具体信息,导致问卷调查工作无法开展,因此对于满意度指标,我们按照其他指标评价情况评为相同评价等级的分数,不会导致评价分数及评价等级与实际情况偏离太大,但是依然会对评价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15分)
根据评价原则,投入评价得分14分,指标结果为优。
投入方面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立的合理性、绩效指标设立的科学性以及资金落实情况。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案卷研究、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查看了项目立项资料及申报资料、财政资金拨付凭证,对项目投入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并逐级加权计算结果。
(1)项目立项情况(7分)
项目立项是指项目经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项目立项情况主要通过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这两个指标来反映。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6分,评价结果为优。
①项目立项规范性是指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立项依据较充分;项目申请设立程序合理,项目申报表规范,相关费用编制说明具体详细;该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1,350,000.00元,预算实际减少400,000.00元,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尚需进一步完善,扣1分。
②绩效目标合理性是指项目是否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符合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该项目立项时设立了具体的绩效目标与相应的绩效指标,与国家水库移民政策的长期目标相符并以上一年的实际完成值作为依据设定指标预期完成值,绩效目标合理可行;同时项目将绩效指标细分成各项具体的指标值,例如移民收入增长率、后扶政策落实率与后扶政策监督检查完成等,该项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资金落实情况(8分)
资金落实情况主要评价财政预算资金是否全额发放、资金到位是否及时。该情况通过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两个指标来反映。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8分,评价结果为优。
①资金到位率是指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评价小组采用现场核实的方式,查阅资金支付的凭证,该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1,350,000.00元,预算减少400,000.00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9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9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到位及时率是指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该单位项目申报资料以及现场访谈了解到,预算资金批复下达时间为日,本项目资金全部及时到位,到位及时率为100%。
2、过程(27分)
根据评价原则,过程评价得分25分,评价结果为优。
过程指标主要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个方面来具体评价;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业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合规性及有效性,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的有效性、组织机构健全性和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完整性。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案卷研究、现场访谈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核实和分析,收集了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和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相关文件;了解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过程,对项目过程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并逐级加权计算结果。
(1)业务管理情况(9分)
业务管理情况主要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该情况主要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三方面具体评价。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9分,评价结果为优。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评价小组通过收集湖北省移民局管理制度文件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管理文件,了解到项目单位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审批制度、合同审批制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等,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得以保证各项项目顺利实施。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评价小组通过卷宗研究,查阅水库移民工作的相应规范了解到本项目实施过程基本执行了项目合同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相应规范,有效执行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③项目质量可控性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评价小组通过查阅项目单位年初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了解到项目单位在申报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为各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目标和标准,能够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质量评价,项目质量可控。
(2)财务管理情况(9分)
财务管理情况主要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该情况主要从财务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三方面具体评价。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9分,评价结果为优。
①财务制度健全性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访谈和查阅,了解到项目单位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办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等,并且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制度健全性优秀。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情况。评价小组核查项目单位财务制度管理相关资料,核对资金使用的明细以及记账凭证,了解到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基本规范,未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以及超标准开支情况。
③财务监控有效性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评价小组收集项目单位财务制度管理相关资料,通过现场访谈和查阅项目明细账了解到,项目单位制定了各项资金管理及费用支出制度,并且分项目设有专账,基本做到专款专用且能与其他资金区分开来,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监控有效。
(3)项目实施情况(9分)
该指标主要从监督工作的有效性、组织机构的健全性、项目档案资料完整性三个方面具体评价。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机构的健全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以及项目档案资料保存的完整性。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7分,评价结果为中。
①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主要考核项目单位对各地的后扶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是否有效。评价小组通过卷宗研究和现场访谈了解到项目单位全面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并委托湖北经济学院承担监测评估具体工作,重点监测68个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编制完成了《2014年度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有效监督湖北省各地后扶政策实施情况。
②组织机构健全性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的健全性,分工的明确性。评价小组通过实地调查和现场访谈,了解到项目单位组织机构较为健全,但并未针对本项目设立明确的领导小组来保障项目的实施,且未明确内部人员的分工情况,项目单位在明确项目小组和人员分工方面有待加强,故扣1分。
③项目档案资料完整性主要考核项目的档案管理合规性。评价小组通过现场收集并核实项目相关档案资料了解到,本项目的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直补资金发放统计表以及相关财务资料等比较齐全,但项目单位无法提供后扶政策稽查、粮贴政策检查、直补基金及时发放、库区基金征收等相关档案资料,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有待改进,故扣1分。
3、产出(29分)
根据评价原则,过程评价得分26分,评价结果为良。
产出指标主要从后扶政策稽查完成率、粮食补贴落实率、项目完成及时率、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直补资金兑现率这五个方面来进行评价。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案卷研究、访谈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收集了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工作总结、检测评估报告、直补资金兑现数据统计记录等资料结合现场访谈情况对项目产出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并逐级加权计算结果。
(1)后扶政策稽查完成率(5分)
后扶政策稽查完成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后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阅项目单位的工作计划、项目申报资料了解到项目单位2015年计划稽查县市数为40个,通过查阅项目单位的工作总结了解到项目单位实际完成稽查的县市为15个,稽查完成率为37.5%,稽查工作完成情况一般。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2分,评价结果为差。
(2)粮食补贴政策监督完成率(5分)
粮食补贴政策监督完成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后各地区粮贴政策落实的监督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阅项目申报资料了解到2015年库区群众粮食补贴政策应落实人数为571239人,通过对项目负责人访谈了解到实际落实人数为571239人,落实率为100%。并且在资金发放后,还组织了专班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检查完成率为100%。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3)项目完成及时率(4分)
项目完成及时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后各项工作是否都及时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时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小组通过对项目单位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到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时间为2015年12月,项目完成及时率为100%。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第一批和第二批避险解困补助在号,都已经拨付到相关县,具体工作都已经完成。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在6月底已经委托相关的组织机构进行评估监测,并于12月出具了报告初稿。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4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4)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5分)
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是指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电站数与库区基金征收电站总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湖北省符合条件的46座水电站按季度收取电费,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到项目单位对46座电站全部征收了相关的电费,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为100%。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5)直补资金兑现率(5分)
直补资金兑现率是指直补资金实际兑现数与直补资金到位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阅项目单位年直补资金拨款统计表并访谈相关项目人员了解到直补资金兑现数为121,592.00万元,直补基金到位数为121,592.00万元,直补资金兑现率为100%。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6)资金使用率(5分)
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评价小组通过查阅项目核算明细账以及财政性对账单资金执行情况表了解到项目实际支出为883,631.00元,项目到位资金为950,0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93.01%。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4、效果(29分)
根据评价原则,效果评价得分24分,评价结果为良。
效果方面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对社会的需求和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反映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案卷研究、询问、访谈、观察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查看了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工作总结,抽查了相关卷宗,调阅了对应的原始凭据,采集相关信息,对项目效果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并逐级加权计算结果。
(1)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率(4分)
移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是指移民最近年度较往年纯收入增长额与往年纯收入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评价小组通过项目单位工作总结现场访谈项目负责人了解到2014年移民人均纯收入为8440元,2015年移民人均纯收入为9549元,移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41%。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4分,评价结果为优。
(2)直补资金发放及时率(5分)
直补基金发放及时率是指项目实施后及时到位资金数与发放资金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评价小组通过查阅本项目年直补资金拨款统计表并访谈相关项目人员了解到2015年发放的直补基金金额为121,592.00万元,且直补基金全部在2015年发放完毕,直补基金发放及时度为100%。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
(3)美丽家园建设率(5分)
美丽家园建设率是指受益于美丽家园建设的乡村数与计划建设乡村数的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2015年实际帮扶的美丽家园数为78个,年初项目申报时计划扶持的美丽家园数为60个,因此美丽家园建设率大于100%。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
(4)避险解困移民安置率(5分)
避险解困移民安置款率是指已完成移民安置的户数与计划完成移民安置的户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2014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我省9个县(市)第一批避险解困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帮扶对象共计人。根据项目工作总结,截止2015年底,完成移民安置点住房建设的大约867户,占总对象的9.3%,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0.5分,评价结果为差。
(5)培训人员完成率(5分)
培训人员完成率是指已完成培训的人数与计划完成培训的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可持续性影响。评价小组成员通过现场访谈和查阅单位自评报告了解到项目单位2015年实际培训人数为70000人次,而项目申报表上年初计划培训人数为50000人,移民培训完成率为140%。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
(4)移民对象满意度(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是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本次绩效评价拟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移民的满意度,但由于我们无法获取移民的具体信息,导致问卷调查工作无法开展,因此我们对该指标,按照其他指标评价情况评为相同评价等级的分数,不会导致评价分数及评价等级与实际情况偏离太大,但是依然会对评价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过综合评分该项指标得分为4.5分,评价结果为优。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评价小组查阅湖北省移民局在设立项目时设定的绩效指标了解到:
(1)数量指标后扶政策稽查完成率年初初预期实现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37.5%,目标完成情况一般;
(2)质量指标直补资金兑现率年初预期实现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3)经济效益指标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年初预期实现值为10.5%,实际完成值为13.14%,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4)安全饮水“村村通”普及率、危房改造等指标由于项目经费调整,项目未开展,评价小组未能取得相关数据进行评价;
(5)清洁能源入户率、森林覆盖率,移民满意率等指标未能取得量化的数据进行对比,建议设定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如: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培训人员完成率等指标。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分,评价等级为良(B),其中投入得分14分,过程得分25分,产出得分26分,效果得分24分。详见下表:
2、主要结论
(1)投入。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14分,评价结果为优(A)。项目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相关编制说明具体详细,符合《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项目立项的预算不太合理,计划资金与实际资金差异较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基本充分、合理,符合国家移民维稳的大方针大政策;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与国家水库移民维稳政策的长期目标相符并以上一年度的实际完成值进行编制,绩效目标合理可行;同时项目将绩效指标细分成各项具体、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例如移民收入增长率、后扶政策落实率与后扶政策监督检查完成率等;在资金落实方面,年初预算金额为1,350,000.00元,预算减少400,000.00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9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9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且预算资金批复下达时间为日,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2)过程。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5分,评价结果为优(A)。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审批制度、合同审批制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等,以保证各项项目顺利实施;为保障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单位在申报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为各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目标和标准,能够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质量评价;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规范,项目单位也采取了必要的监督审批措施,并且针对项目设有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开展监测评估,聘请中介机构编制完成《湖北省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有效监督湖北省各地后扶政策实施情况;在档案资料完整性方面,项目单位无法提供后扶政策稽查、粮贴政策检查、直补基金及时发放、库区基金征收等相关档案资料,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有待改进;项目单位在组织机构保障和人员分工方面有待加强,未针对本项目设立明确的领导小组来保障项目的实施,且未明确内部人员的分工情况。
(3)产出。项目产出评价得分26分,评价结果为良(B)。后扶政策督察情况需改善,2015年实际稽查县市数为15个,而年初计划稽查数为40个,督察完成率仅为37.5%;粮食补贴政策落实率为100%,并且在资金发放后,还组织了专班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检查完成率为100%;并且项目实施后各项工作基本在2015年12月份之前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为100%;同时项目完成质量基本得到保证,其中库区基金征收完成率和直补资金兑现率均为100%;在资金使用率方面,项目实际支出为883,631.00元,项目到位资金为950,0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93.01%。
(4)效果。项目效果评价得分24分,评价结果为良(B)。经济效益方面,2015年移民人均纯收入为9549元,较2014年增长13.41%;社会效益方面,直补基金均在2015年及时发放,美丽家园建设率为130%,避险解困完成移民安置点住房建设比率仅为9.30%,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在可持续影响方面,多次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进行培训,2015年计划培训人数为50000人,实际培训人数为70000人次,移民培训完成率为14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省移民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随着现实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为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工作,省移民局制定《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稽察暂行办法》,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落实;制定了《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方案》,有效监督湖北省各地后扶政策实施情况。
2、项目单位全面开展后扶政策监督管理工作,委托湖北经济学院承担监测评估具体工作,监测评估范围覆盖湖北省全部113个移民涉及县,重点监测68个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编制完成了《2014年度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同时组织小组进行后扶稽查工作,深入调查、听取基层建议,有效落实各县市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组织实施,使湖北省各项后扶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15年水库移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分,整体绩效水平为良,存在以下不足:
1、项目立项的预算不太合理。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1,350,000.00元,预算实际减少400,000.00元,年初预算资金金额与实际资金金额差异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2、项目预算调整后,项目计划内容未相应调整。导致项目计划内容与调整后的项目预算不相匹配,不利于项目按计划开展,也不利于项目实施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项目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需进一步明确。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到项目单位未针对本项目设立明确的领导小组来保障项目的实施,且未明确内部人员的分工情况。
4、避险解困项目进展滞后。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到避险解困移民安置率仅为3.8%,主要原因是:部分移民死守固地,不愿搬迁;移民安置所需的大块集中区域调度难;当地政府配套资金筹助难,因此项目进展难度大。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项目单位在编制预算前应加强与具体业务部门的沟通,了解分析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实际执行情况,据此科学合理地安排本年度项目预算资金,尽量避免预算资金的重大调整。
2、根据预算调整,及时调整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后应根据项目预算资金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做到项目计划内容与项目预算资金相匹配,项目具体实施时依据项目计划合理有序的进行,便于项目的绩效管理。
3、进一步明确项目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积极组建水库移民后扶项目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内部各成员的职责,各成员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提高项目实施效率,保障项目的各项产出符合预期结果。
4、加强对避险解困项目的宣传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应与当地政府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更为有效的宣传方式推广避险解困项目,向移民普及搬迁安置的相关政策以及益处;发挥当地政府的作用,以人为本,切实了解移民需求,推动项目按时完成。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本评价结果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二)关于本项目评价中局限性的说明
1、评价结论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出具的,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的限制。鉴于这种评价工作存在资料的有限性和调查、分析、判断的局限性,因此,评价结论无法考虑影响资金使用的所有因素,评价结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本项目是经常性的资金使用项目,而且专业性较强。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的专业能力的影响,对专业指标设定的全面性以及问题、建议提出的专业性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2:评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相关评价人员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友情链接:
兄弟省移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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