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需要多学科交叉 英文到交叉综合,为什么

浅谈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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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来讲科学网的博文是越来越难写了,因为该回忆的有意义的文章也写了几篇,值得评论的社会、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方面问题的博文也写过很多篇,因此有半个多月没有写了。似乎打算搁笔,但是看在迄今不到年得到个科学网好友的份上,尤其看到一些年轻朋友说:“刘老师,我喜欢你的博文”时就有点欲罢不能,又激起我写博文的冲动,决定还是要写点,尽管绞尽脑汁寻找选题。这不最近的“诺奖计划”又一次搅动一些国人诺奖的纠结心情。我没有仔细看这个计划的具体内容,但是从公布的万人计划的首批名单看,这个计划并不像政府冲击诺贝尔奖的计划,因为一些计划入选者从事的学科与诺贝尔奖成果领域不搭界。我想,不管如何,政府多拿点钱来振兴我国的基础科学研究总是好事,尽管也会带来一定的浪费,但我想多少总会起点作用。在我们国家,几乎所有财政投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性价比普遍较低是一个与体制及人员素质密切相关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慢慢来。我历来认为,我们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部门和机构经常提出大量名目繁多的计划,目的还是“挖空心思”让国家财政多拿点钱。我们是一个崇尚“轰轰烈烈运动”,要“面子”,要“政绩”和“计划(非经济发展方面的计划)”的社会。例如教育部推出“和工程”时,中科院则对应推出“百人计划和创新基地”,中组部则推出“千人”和“万人”计划,真可谓“无计划不成书”。然而,对于各种人才计划最终还是要以科技成果说话,产生高水平的科学技术成果才是硬道理,才能对得起我国大量收入并不高的纳税人。从目前看来,名目繁多计划最为显著成果是产生了位于世界前列的科技论文数量,论文质量也比以前大有进步。当然,这些成果距离“诺贝尔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曾经给应届博士研究生上过“科学方法论”中一讲(这门课程共有讲,由位教授分别讲授),备课时思考过“科学研究方法与过程”问题。如果从科技成果产出过程的研究方法和途径与学科关系来看,重大科学成果产出途径可以粗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单一学科理论深化或依赖重大科研平台,尤其对于实验学科研究;第二类为多学科理论交叉综合研究。本文想谈点第二类研究体会,算是抛砖引玉。此外,促成这篇博文还有下面一件事情。前些日子,一位刚刚结束国外一所著名大学博士后研究的年轻人正在准备申请大学教职材料。他在调研美国排名靠前一些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教职招聘广告时发现一个现象,即有多所名牌大学强调申请人需要有多学科交叉研究经历和背景。因此,在申请这些名牌大学教职时,提交的科学研究及多元化教育陈述中,阐述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理念就显得十分重要。“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虽然主要指在科学研究中采用的方法技术路线,但是这种思维方式在科学研究过程存在深刻的内涵。如果我们长期从事单一学科科学研究和教学,知识面相对狭窄,要深刻理解这个“内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种研究过程要在一个具体科学研究项目,或者提出一个新的科学研究理念时得以体现出来。我们长期从事科学研究人员都有切身体会,即在多数科学研究项目中一般采用目前同行们普遍通行的方法技术和途径,因此,研究成果主要以案例为主。当然,我们不能说这些实例成果没有意义,尤其对于以开放性科学思维为主要特色的天文学、地球科学和生命科学三大学科。然而,作为一个科研人员,尤其是从事基础研究人员,不能只满足案例研究。当你在案例研究过程中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应当要深入到具有一定实质性“创新”意义的研究方向,而多学科理论交叉综合研究是产生重大创新成果的途径之一。谈到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在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为,我们当下普遍流行一种观点:“不管白猫黑猫,能发表论文就是好猫”。没有科学研究方法技术的重大创新,要获得“惊世骇俗”成果,恐怕只是“空中楼阁”。在我们国家,作为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重要阵地之一的大学,在上世纪初,我国高等教育办学结构主要采用苏联模式,为此,全国建立了很多单一学科大学。最著名的是行业特色鲜明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的“首都八大学院”,她涉及的学科为航空、医学、地质、钢铁、煤炭(矿业学院)、石油、林业和农业机械。在这些大学里面学科划分很细,导致培养的人才科学研究思维单一。据我所知,在美国只有一所“科罗拉多矿业学院”属于专业鲜明的高等学府。显然,这种单一学科设置导致对研究思维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它与多学科交叉理念背道而驰。其实,我们在民国期间的一些大学,尤其是几所国内知名大学的办学模式基本上是沿用欧美先进的办学体制,例如,科学研究广泛国际化,学科划分粗化,聘请欧美教授担任主讲课程老师,教授在教学的同时也做科学研究,使得那时学生接受了多元化的文化与专业教育及科学研究思维。当时这几所大学的校长和知名教授大多是从欧美知名大学博士毕业,他们继承了那些具有普世价值的高等教育理念。所以,在这些大学本科教育的学生中还真是出了一些大师级别的人物,尽管这些人物产生重大成果是在国外名校或研究机构经历过严谨科学研究训练,但不能说与他们的本科教育经历没有关系。我理解的学科交叉综合研究大致可以粗分为三种类型,由初级到高级分别为:捆绑式学科交叉,渗透式学科交叉,螯合式学科交叉。捆绑式学科交叉:这种学科交叉研究类型恐怕属于当下科学研究中比较普遍的综合研究类型。捆绑式学科交叉自然属于较为初级学科交叉综合研究阶段。这种类型学科交叉综合研究多数限于在一个大学科(或称为一级学科)范围之内。例如我所在地球物理学科本身各种方法技术之间交叉,其实在这些相关学科理论之间有的并不存在内在本质联系。捆绑式学科交叉形象比喻有点像污染物质中重金属吸附在固体颗粒表面,重金属与固体颗粒之间通常不发生化学作用。渗透式学科交叉:属于捆绑式学科交叉的“升级版”。如果用尺度效应来比喻捆绑式交叉与渗透式交叉,则前者相当尺度相对较大的以“二维”的“面”形式的学科交叉,后者属于小尺度学科交叉,属于“立体”的“三维”形式学科交叉。因此,从理论上看,渗透式学科交叉综合研究可能会产生一些相对于“捆绑式”学科交叉“意想不到”的好结果。如果我们通俗比喻一下,渗透式学科交叉形式上有点像石油和天然气以渗透方式赋存于主要由砂岩组成的孔隙结构中,在一般情况下,石油与组成孔隙结构物质之间不会广泛发生化学反应。螯合式学科交叉:我这儿借用化学学科上的一个词汇。词典上介绍螯合作用是指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配位原子的多齿配体与同一个金属离子形成螯合环的化学反应。我这儿指深层次的学科交叉,这种交叉使得相关学科之间理论发生“化学反应”,可能产生新的学科生长点,当然也会产生某些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螯合式学科交叉的基本准则或前提是相关学科理论之间具有内在联系。以我们地球物理学科为例,它是百多年前物理学与地球科学及数学三个一级学科“螯合式”交叉的产物。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学传统的六大自然科学门类,地球物理学涉及三个。如果通俗一点解释:地球物理学是应用物理学原理和数学手段,研究地球科学问题。实际上,地球物理学从学科理论交叉上理解,主要涉及物理学与地球科学,数学主要属于定量计算手段。地球物理学可能是百多年前物理学最为重要的学科生长点。如果以美国地球物理研究杂志出版的历史为例,这个学科也只有多年(第一期美国地球物理研究杂志创刊于)。开始主要为研究固体地球的物理性质,发展到现在已经涉及到地球科学领域外其它许多学科。每年秋季美国地球物理学会年会出席会议人数高达数万人,应该算是国际科学技术界学术会议中规模最大,她涉及的学科面之广由此可见一斑。在我的研究经历中,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的层次,取决于具体研究对象及研究者自己拥有的知识基础与科学思维等因素。在是否采用单一学科与多学科交叉研究的途径上,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自己研究经历非常有限,在涉及一些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案例上我还有点力不从心,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年月日初稿,月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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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国外土壤修复技术能否“拿来就用”?
近年来,污染场地及其修复已成环境焦点问题之一,也得到了决策层和环境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业界在呼吁配套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同时,也热切关注修复技术是否安全可靠,修复工程管理是否科学合理等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产业发展相比水、大气污染防治较为滞后,但其重要性并不亚于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是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我国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产业起步较晚,需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修复技术体系。
在日前举行的“中德土壤地下水修复技术与装备交流展示会”上,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杜琳就表示,“土壤修复行业近几年迅速崛起,受到政府、环保部门、产业和投资界的高度关注。但是,当前修复技术研究相对滞后,适合中国国情的技术和装备十分缺乏,土壤修复项目的管理水平还亟待提高。”
在土壤修复技术上,发达国家已经应用相关技术多年,我国仍缺乏技术实际应用经验 。
国外修复技术能否“拿来就用”?
单纯引进国外修复技术不能完全解决我国污染场地修复问题
“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技术在国外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体系,并不断有新型处理技术出现。美国在1994年就已总结了针对污染土壤、底泥和地下水的十四大类、59种工程修复技术。”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了解到,我国从“十五”起就开展土壤修复研究,“十二五”开展地下水修复研究。虽然时间上相对国外晚了一些,但是近些年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修复得到了决策层和环境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技术方面,2014年,环境保护部首次制订了《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目录(第一批)》,向社会介绍了固化稳定化、化学氧化、热脱附等15种成熟、实用的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技术。
“与国外相比,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存在污染浓度高、污染类型复杂、地质类型多样、地下水埋深浅(南方地区)、修复工期短等特点。单纯引进国外修复技术并不能完全解决我国的污染场地修复问题。”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修复”)副总经理李书鹏坦言。
他进一步解释,譬如说,黏土类污染场地在我国非常普遍,针对这种类型的场地,在国外得到广泛应用的气相抽提技术、多相抽提技术、抽出处理等技术无法适用于此类污染场地,因此开发或引进适用于此类地质类型的修复技术势在必行。
“我国与国外在土壤修复技术上不存在代差,但是发达国家已经运用相关技术多年,我国仍缺乏技术实际应用经验。我国特有的大面积农田污染问题,没有现成的国外治理经验可以借鉴缺乏,缺乏有效、经济、可大面积推广的农田土壤修复技术。”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补充道。
对此,龙涛也表示,“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是环境工程、土壤学、水文地质等多个学科的交叉领域,因此,要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技术和装备体系”。
专业修复装备能否与技术配套?
开发国产化的装备需要国家政策及资金上的进一步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专业设备的普及化程度不仅是修复行业规范化和良性发展的最重要基石和标志性判断,也是我国环保产业中高端修复机械设备国产化和智能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的环境修复工程设备不论是研发推广还是实际应用,都面临各种障碍和阻力。
“技术应用于工程项目不仅需要工艺原理上可行,还需要与之配套的专业化装备,对场地实际情况有清晰的把握和了解,以及有经验的现场工程师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摸索、调试。目前,我国使用的很多设备来自于国外进口,造价昂贵,后期维修或维护困难,开发国产化的装备需要国家政策及资金上的进一步支持。”李书鹏说。
他认为目前的装备需求主要包括取样调查设备(钻机)、现场的快速采样检测设备;各种模块化的异位修复设备;撬装式污水和废气处理设备;可移动式膜结构车间;防止二次污染的各种设备如气味抑制剂喷洒设备等。
高胜达也认为,当前与修复技术配套的装备水平较差,可靠性不高,二次污染防治不力。建议国家加大引导性投入,进一步发挥工业企业熟悉工艺流程和污染物、技术实力雄厚、制造能力强的优势,引导鼓励工业企业研发修复技术和装备。
对此,龙涛表示赞同,认为应该采用多学科合作的形式,积极整合我国已有的相关技术体系,实现技术与装备的创新。据他介绍,在“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南京环科所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公司就已尝试对国产选矿设备和化工设备进行系统化改造与组合,设计制造了农药污染土壤的淋洗修复设备。东南大学则在岩土工程施工设备的基础上加以改造,研发了用于有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原位化学氧化修复的国产化原位搅拌设备,并投入了工程应用。
修复项目管理能否增强“风险防控”?
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项目需要进行全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
近几年,虽然我国在污染场地修复技术领域发展很快,自主研发或引进了许多修复技术和设备,并完成了众多的产业化示范工程,但在修复项目管理的风险防控上还存在着局限性。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由于国内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项目的管理者和实施者缺乏经验,对修复工程产生的二次污染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
“长期以来,我国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缺乏足够重视,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关联性上缺乏认识。事实上,污染物一旦进入地下环境,就有可能以固态、自由相、气态、溶解态等多种形态存在于包气带和含水层中,并不断发生迁移和转化。对污染物在地下环境中复杂行为的认识不足,往往会直接导致修复技术设计的不合理。”龙涛表示。
为此,李书鹏提出建议,在废水、噪声、废气、固体废物等方面,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项目需要进行全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为修复工程的实施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影响。
高胜达则表示,应该通过制订法律法规,明确责任方或业主的责任,加大调查投入并动态完善修复方案,加强修复中环境监测和验收后长期监测,做好信息公开。
采访中,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副研究员魏文侠进一步强调,“虽然地下水修复技术市场应用领域较大,有很大的需求空间。但是针对场地污染修复项目一定要慎重对待,对于前期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可行性论证、修复实施过程及环境监管、修复后验收和效果评估,都必须严谨认真,科学对待。”
北京市丰台区北天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氨氮污染异位修复技术示范
项目主持者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副研究员魏文侠
修复效果:修复采用了流化床与人工湿地联用处理技术。氨氮的去除率达97%以上,硝酸盐出水浓度小于5mg/L,污染的地下水通过处理后满足地下水回灌标准及地下水Ⅲ类标准。可用于地下水回灌,增加对水源的补给、改善地下水质量。
启示:(1)案例实现了对垃圾填埋场高浓度氮污染地下水的有效修复,显示了技术联用的优势。同时,人工湿地处理可以与河道景观工程相结合,提高了受污染地下水的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使用效果。(2)土壤地下水污染非常复杂,不同场地情况差异大。应尽可能地多开展修复示范,总结优化出修复的最佳方案,在已有试验场地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计构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场地污染修复技术集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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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地修复需“全副武装”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吕剑波“5年前,从事土壤修复的公司全国不到10家,到了2011年,已经有几十家了。”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告诉记者,“到了现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相关企业200多家。”这是一个爆发式发展的产业,其中孕育着无法估量的财富潜力——根据世界银行《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报告,2007年重庆市有15个场地开展了土壤污染评价,耗资2亿人民币;到2009年,重庆市进行污染评价的土地达到45块,耗资8亿人民币,这仅是土壤修复前期评价耗资。报告估计,清理修复重庆市目前的污染场地将需要20亿美元。而这仅仅是重庆,可想而知全国的“蛋糕”得有多大。但和众多新生事物一样,土壤修复产业在中国,仍然面临着众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遮遮掩掩与其他环保产业不同的是,由于土壤修复公司业务涉及的地块多位于城市中心区、居民居住区,这个新产业从诞生起就带有些许神秘色彩——从业者对场地污染数据往往讳莫如深,对施工地点也三缄其口。这个正在全国迅速扩张的新产业,就这样一直低调潜伏于水面之下。而某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更是遮掩到了极致。2006年3月,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竞得“赫山001号”地块,建设。这一总面积280亩的地块距武汉市中心仅20分钟车程。然而,次年即发生工人中毒事件。经过调查,开发商才知道这一地块原属武汉市农药厂,是典型的棕色地块。随后开发商要求退地,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因事先未告知毒地的背景而赔偿1.2亿元。直到2011年5月该地块方启动修复,修复资金达2.32亿元。同样是在武汉,有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它所在土地曾被污染近60年,它的前身是制药厂、化工厂。1997年化工厂停产后,一企业在此生产电镀添加剂。2009年3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评价研究所的环评报告显示,该地块上多年生产的产品为氟化工产品和电镀添加剂,大多具有毒性或剧毒。棕色地块变身经济适用房并不罕见。在广州,原广州氮肥厂、原南方钢铁厂都被建成经济适用房,还有北京市的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等等。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认为,保障房一般为无偿划拨用地,一些地方政府“理所当然”划拨较差的地块,而靠土地财政生存的地方政府,自然希望好地块卖出好价钱。在这样背景下,遮掩自然成了习惯。桎梏重重“你相信一个20年的老化工厂,调查结果是只有50平米污染土壤吗?你相信一个生产十几种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场地里没发现BTEX(苯系物)吗?你相信现场五颜六色,结果只有两种重金属超标吗?”这是一位环境修复工程师在自己博客中发出的质疑。他遇到的情况,几乎是每个从事土壤修复的人都会遇到的。按照土壤修复的程序,修复企业先要对污染场地进行环境评价,跟人生病去医院“看病、诊断、治疗”的程序类似,土壤采样、实验室化验、分析诊断都是必须环节。这一环节需要一定的时间,而随后的修复更是一项急不得的工程。但在中国,一切都需要快起来。“房地产商选择土壤修复多出于无奈,经常让你措手不及,要求三个月就修复好。”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说。通常情况下,修复的时间越短,可供选择的技术就越少,耗资就越大。一个项目如果花半年时间修复可能需要20亿元,但如果延长到10年时间,则只需要几千万元。于是,在开发商的成本压力下,有些污染场地便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清运运动,“1米不行2米,4米不行6米,一直挖到流砂层,歇了——污染没挖干净,旁边的楼都要倒了。”那位工程师说。  谁来买单尽管相关的规定中早已明确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但在现时的中国,要做起来似乎很难。“这些搬迁、破产的大多是国有、集体企业,若追责还是追到政府的头上;有的地块甚至转手了好几道手,责任鉴定十分困难;有的已经破产,已无支付能力。”高胜达说,“搬迁企业往往是落后产能,经济效益原本就不好;另外,他们本不愿搬迁,更无动力支付昂贵的修复费用。”于是,买单的任务自然落到了政府的头上。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显然不高。广州市原南方钢铁厂保障房项目的土壤修复过程,颇能体现地方政府的微妙心态。该场地第一次环评时,有16万立方米的污染土壤,但审议时未获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曾参与了第一次环评审议,他当时建议补充增加调查重金属污染和有机物含量的密度。因为,钢铁厂一般都存在有机物污染。而施工方最终只做了重金属污染调查。万洪富因此拒绝了第二次环评。他的观点得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刘俐的认同。“之后,施工方通过我们研究所,要求我不要再提有机物污染的问题了。” 万洪富说,“因为修复有机物污染,费用肯定要多。”无法可依2012年至今,随着“棕地”问题不断突出,政府对污染土壤防治的重视度不断提高。去年11月份,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中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做出部署。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提出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等六项任务。“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这导致在污染责任认定、土壤修复治理标准、第三方监督等方面都没有详尽的规范。同时,政府在对土壤修复企业的资质认证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了市场混乱,给一些技术不达标、设备简陋的企业提供了参与机会。”陈能场说。“如今的当务之急是得有人管,这也是没有法规带来的最大问题。”高胜达说,“没有相关法规,我们就不知道该谁来管,也不知道管理体系是怎样的,更别谈标准规范了。”“当然,发达国家的立法也是经过了一段相对比较长的时间。”陈能场说,“比如日本,虽然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出台了农田污染防治法,但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污染防治法是在2002年才出台的。”  人才匮乏“如果让我谈目前中国土壤修复领域的问题,我觉得人才匮乏是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方面。”埃迪·戈尔告诉记者。从事土壤修复的人,需要掌握的知识涵盖了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多学科,是名副其实的“复合型”人才。“但最关键的还是经验。”埃迪·戈尔说,“在土壤修复领域,我们常常说一句话:每一块土地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无论是前期评估,还是制定修复策略,都需要你因地制宜。”“教科书上可以教你如何取样、如何分析,但教科书无法教会你应该在哪儿取样,要挖多深。”埃迪·戈尔说,“这些都是经验,相信我,这需要花一辈子时间来积累。”埃迪·戈尔告诉记者,除了承接土壤修复等工程外,洛尔公司也有自己的培训计划,他相信中国需要更多的技术力量。记者查询了我国重点高校的专业设置,几乎没有发现独立的“环境修复”专业,目前我国环境修复领域的从业者大多是各高校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的。“人才缺乏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高胜达说,“现在国内200多家相关企业,真正具备合格技术能力的有多少?这很让人担心。”“在英国我曾经碰到过恶性竞争,对手的报价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已经低于成本了,这怎么可能呢?”埃迪·戈尔说,“而在中国也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开发商可能因为不熟悉这个产业,就以价低者为胜了。可他们根本做不了,最后要么要求追加资金,要么甩手让别人修复。”“为了防止恶性竞争的现象愈演愈烈,我们产业联盟也正在推行名录,将我们联盟认证的合格企业向社会公布。”高胜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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