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辽宁省环境监控中心组辽宁何时结束

环保部: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结束
来源:中国日报网
中国日报9月18日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9月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开展督察。截至9月15日,8个督察组全部完成了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完成督察进驻各项任务。进驻期间,8个督察组共计与396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21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183人;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71个;调阅资料8.4万余份;对105个地市(区、县)开展下沉督察。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督察进驻期间共收到群众举报59848件,经梳理分析受理有效举报43015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举报39586件。
各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强化部署,建立机制,对群众举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效果。一是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群众普遍点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决整改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西藏自治区大力开展拉鲁湿地整治,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吉林省全面启动白山市南山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收集转运处理工作,解决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二是统筹督察整改与民生保障,防止“一刀切”。山东省通过“过桥行动”帮助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向非禁养区搬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强化管理服务、加强补贴补偿,积极为养殖户搬迁、企业转型解决实际困难;四川成都、浙江宁波等地及时采取措施,叫停部分基层整改“一刀切”问题。三是借势借力,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浙江省以督察为契机,推进卫浴、建材、印染等特色产业综合整治和转型升级;四川省组织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青海省及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海南省举一反三做好督察整改落实。四是注重信息公开,营造了良好舆情氛围。各地利用“一台一报一网”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各地群众积极参与督察、举报环境问题,监督整改落实;广大网民关注督察、点赞督察,为督察出谋划策;山东省还举办督察整改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较好效果。
截至日,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到88.5%。其中,责令整改32602家;立案处罚9181家,罚款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目前,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对已经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举报问题,督察组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同时督察组也要求地方总结边督边改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群众环境举报受理、查处机制,不断解决和回应群众环境诉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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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先治人,中央环保督察组严批地方政府六大问题
时间: 12:06
来源:新华社
  不完全统计,督查组的全部反馈意见中,共有20处直批地方政府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其中对天津的通报提到最多,共有6次。
  截至日,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公布了对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贵州省全部的反馈意见。
  此次督察组共计交办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且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
  在环保成绩之后,每一份督察反馈意见最开篇的批评均是针对地方政府不作为、作风问题的点名、点事批评。
  中央环保督察措辞严厉。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反馈意见中,对湖南省使用了“只说不干”“弄虚作假”“被动”等词17次;对天津市使用了“不落实”“敷衍塞责”“编造”等词14次;对山西省使用了“漠视”“失控局面”“未落实”等词13次;对安徽省使用了“意识淡薄”“严重缺位”“不严不实”等词13次;对贵州省使用了“严重冲突”“极为负面”“普遍不到位”等词12次;对辽宁省使用了“乱作为”“纵容”“不严不实”等词12次;对福建省使用了“不够”“不实”等词4次。
  福建、湖南等出台“土政策”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天津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虽然各地实例不一样,但其背后的根源都一样:治污先治人。总结通报批评地方政府的六大问题,可看出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离中央要求、群众期盼的差距。
  1、不作为、工作落实不到位:7省市均有在对7省市的通报中,督查组无一例外都提到了政府作为不够、推进落实不够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督察组的全部反馈意见中,共有20处直批地方政府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其中对天津的通报提到最多,共有6次。
  轻视环保工作,做环保工作一时紧一时松,督察组用密集而严厉的批评性用词表达了中央对此的不容忍——在批评各地方政府的问题时,督察组共4次提到“不作为”,14次提到“不力”,15次提到“不够”, 17次提到“滞后”,7次提到“慢”。
  地方政府落实不到位,能拖则拖、干一半留一半,竟出现了不少环保工作怪现状——福建部分地区由于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只能抽取清水来处理,而污水却直排环境。
  此外,督察组在对辽宁、湖南和贵州的通报中,都使用了“乱作为”一词。如果不作为是地方政府思想上没有引起重视,作为不够是地方政府重视不够、能力有限,那么乱作为,可以说是更严重了。
  福建省近年来全省大规模违法围海、填海,地方政府却只是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而且处罚金额远远低于填海所得,实际鼓励和纵容了违法围海、填海行为,导致海洋生态破坏问题突出。这背后隐藏的利益链条、放水和腐败问题,性质恶劣。
  2、保护为发展让路:7省市均有督察组在反馈中提到,地方政府重发展、轻保护的情况依然多见。山西、湖南、安徽作为中部大省,产能结构本身就问题较多,然而一些领导干部还只盯着GDP发展,抓环境治理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
  督察组称,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和“鱼米之乡”,但由于开发过度、保护不力,这两个“乡”恰恰成为环境问题的重点和难点,成为民心之痛。安徽省的政绩导向也存在偏差,2016年省政府对各地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经济发展权重上升,生态环境指标权重却下降。
  更严重的是,在贵州,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发展与保护割裂甚至对立看待”。贵州威宁县县城发展与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严重冲突,县城建设用地范围与自然保护区范围重叠面积由2009年规划确定的2217亩扩大到目前的25411亩,“城进湖退”问题突出。
  而即使是天津、福建这样的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也仍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时不够到位。
  3、虚报和编造:天津、湖南、辽宁、安徽督察组直斥天津“敷衍塞责”“做表面文章”“影响十分恶劣”,湖南和辽宁,则被称为“弄虚作假”。
  天津滨海新区、武清区在环境监测时“走捷径”,靠在监测站周围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保洁次数等功利性措施,来“制造”监测数据。而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影响十分恶劣。
  湖南则是为了让企业通过环保备案,进行文件作假:湘潭及湘乡两级政府于2016年12月分别出具备案申报文件,均写明“通过多年在线监控运行及各级环境保护监测站监督性监测表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瞒和骗,也正是前车之鉴“祁连山环境问题”的通报中提到的两大问题。
  4、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山西、福建督察在对山西、福建的通报中,都明确提出了他们在环保工作上“放松要求”的问题。
  2016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山西煤电焦铁等产能负荷明显提高,但相应的环境投入和监管没有同步推进,甚至放松治污要求,导致污染排放量增加,全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出现恶化。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应包括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平潭等6市1区,并实施一级A排放标准,但省环保厅、住建厅降低标准、放松要求,仅对厦门、平潭和晋江、石狮、东山等1市1区3县作为近岸海域汇水区,提出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
  5、“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山西、辽宁、天津、福建、湖南督察组发现,天津市有些领导同志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来水少、来水脏,谈到大气污染就强调气候因素。并且,这种推给他人、推给客观因素的现象,居然还是常态。
  辽宁省在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空气质量不降反升时,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福建省一些领导则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归于历史欠账,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
  推卸责任之心一起,又怎能切实采取行动推进环保工作呢?所以督察组形容这样的福建地方政府是“既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也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研究、去解决”;这样的湖南地方政府是“既未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
  6、漠视群众环境诉求:湖南、天津、山西、福建、辽宁、安徽不重视群众投诉意见,是政府领导干部轻视环保工作的一个体现。此次督察反馈针对各省市的这一问题也都提出了具体、实例的批评。
  企业挣钱,却要周围居民买单,而政府不管不问,其背后往往是严重的思想问题和腐败问题。湖南衡阳市金龙矿业环境污染问题被群众举报长达17年,督察进驻期间收到相关举报10余次,但有关地方督察整改仍然避重就轻,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尾矿库渗漏污染问题。反馈中斥其“压制群众意见”“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在对天津、山西和福建等的反馈意见中,都提到了媒体、督查对环保工作的倒逼。天津北辰区刘家码头村集聚近千家废品回收小作坊,积存20余万立方米垃圾渣土和9万吨污水,长期解决不力,直至2017年4月环保部督查并经媒体曝光后才得以整治。
  督察、曝光后才整治,甚至是曝光之后迅速整治好了,说明这些问题不是做不了,而是政府不愿做、不想做。在调查中,督察组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不打算让地方政府蒙混过关,直指根本原因,戳中各省痛点——山西省“漠视群众环境诉求”,辽宁省“一些长期投诉的环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福建省“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当前位置: >>>
我市收听收看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
大石桥新闻网
&&&&&& 4月25日上午,肖力、刘国新、邢志明、田宝哲等四大班子领导,在大石桥分会场集中收听收看了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法院、检察院、各镇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 会上,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领导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精神,明确了这次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对辽宁省配合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辽宁省委书记李希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辽宁省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督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坚决服从中央环保督察安排,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接受督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负责、不回避、不遮掩,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听取广大群众呼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三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坚决落实环保督察组的意见,按照程序依法处理,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要层层传导压力,各级政府、企事业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环保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顺利开展。
&&&&&& 就做好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营口市委书记赵长富提出六点要求:一要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态度积极,工作主动;二要务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成立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三要务必做到准备工作到位,抓紧完善相关资料,抓紧排查整治,严格监管,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四要务必做到工作配合到位,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汇报的有关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落实到位;五要务必做到保障服务到位,配合做好工作协调、后勤和安全保障;&六要务必做到信访案件查处到位,做到快、&准&、严。
&&&&&& 省市会议结束后,我市市长邢志明代表市委市政府强调,全市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这次环保督察工作;要清醒地看到我市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打赢环保整治攻坚战;迎检领导小组要发挥好作用,各部门要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指挥;要严明纪律,启动问责机制,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 记者&彦熹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05:32&&来源:辽宁日报&&
  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日向辽宁省反馈了督察意见。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和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了《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环境质量改善良好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环境保障。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1.2%以上。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2%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地下水质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辽河、凌河保护区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呈良性循环趋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四类问题,确定了58项整改任务,按照一项整改任务、一套整改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督导单位。为确保按时完成督察整改任务,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58项整改任务中,筛选出18项典型问题,制定了《辽宁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挂帅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由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挂帅推动,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举一反三,着眼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了六大类28项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二是加快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标准倒逼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决化解过剩产能,坚决调整能源结构,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三是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五大工程”。深入推进“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农村环保”五大工程,努力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恢复,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修复。五是严格环境监管和执法。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强化科技监管执法手段,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六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效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六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省委秘书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办组、宣传报道组、责任追究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
  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包抓。省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分别负责一项典型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促进有关问题有效整改和扎实解决。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组对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作出处理。对于督察组指出的其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追责。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会同配合单位及有关地区,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举措并整改落实到位,按要求书面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各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责任单位,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是严格督导检查。督查督办组要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六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及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省委、省政府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同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下一步,辽宁省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以此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白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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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辽宁 已公布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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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辽宁,已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地址)
4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工作动员会在沈阳召开。4月25日-5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省开展督察,设专门值班电话(024-)每天8:00-20:00受理群众举报电话,并专设邮政信箱(沈阳邮政第6002号邮箱)接受信件举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辽宁省环保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澎湃新闻从环保部获悉,4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工作动员会在沈阳召开,组长李家祥在动员会上强调,这次进驻辽宁省,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李家祥说。他要求,辽宁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会上,辽宁省委书记李希作了动员讲话,他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到辽宁开展督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辽宁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是对辽宁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为我们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 四个着力
三个推进 ,扎实推进振兴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李希要求,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服从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安排,把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尽心尽职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黄润秋还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崇_NN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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