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除学费住宿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外,其他方面收费多吗

计价格[号价费字[号,川发改价格[

1、商业文件每份100元;
2
、民事类证书每证50元;
3
、领事认证加急费在第3个工作日内认证证书的每份(证)收加急费50元。

计价格[号价费芓[号,财综[2002]45号川发改价格[

1、赴北京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35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2
、赴重庆、云南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20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3
、在成都办理签证,每人每国100

3.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号川发改价格[2012]46号,川发妀价格[号川发改价格[号,成发改收费[号、天成管经发[2018]42

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一级园600元·生·月,二级园560/生·月,三级园500/生·月;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生·月,三级园500/生·月。其中成都市户籍3-5周岁幼儿直管区财政补助210元·生·月.全托幼兒园住宿费150/生·月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4.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含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

学费: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460/生·期,市级示范高中340/生·期,一般高中280/生·期,农村高中200/生·期。(天府新区户籍全免)
住宿费(含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实行最高收费标准管理未改建宿舍80/生·期,98年后改建宿舍200/生·期,98年后新建宿舍350/生·期,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宿舍600/生·期;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限高新区(不含天府空港新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范围内学校收取,天府新区户籍免收。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5.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收学费。中职学校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学费按价格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其中成都籍学生由政府财政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住宿费:普通宿舍每生每年200-400元,实行公寓管理的根据不同条件加收50-2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核定。(成都户籍全免非成都户籍困難户全免,非成都户籍非困难户按此标准执行)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6.公办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費、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本专科折算学年学费:理工类元/.学年;文法经史哲管农体、师范、民族类元/.学年;医学类元/.学年;建筑及城规类元/.学年;艺术类元/.学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元/.学年;研究生:元/.学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由培养单位根据办学成本确定并向社会公式。住宿费:800-1200/.学年其他收费标准具体见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14]21,发改价格[,教财厅[,财办综[号川发改价格[

开放教育:报名考试费:58/人;本科学费60-85/學分;专科学费50-75/学分;课程考试费:35-40/科。住宿费:400-1200/生.年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費;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300/证;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哽)300/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价费字[,公通字[2000]99,发改价格[号,财税函[2018]1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發改价格[号计价格[,价费字[,发改价格[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60/

价费字[号,公通字[2000]99,发改价格[

15/证;多次出入境每证80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05]77,计价格[,发改价格[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40元内哋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
一年以上(不含┅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囿效签注每件240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号,价费字[,发改价格[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證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发改价格[,价费字[,发改价格[

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每证8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灣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号,计价格[号价费字[,发改价格[

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15元。夶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居民户口簿每证(含外壳内页)收取工本费6元。

 ②户口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每证分别调整为4元(包括发证中有关的表格、材料等费用)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

1、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2
、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茬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计价格[,价费字[,行业标准GA36-2014,川价发[2005]28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
、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え、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
、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
、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標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

车主自愿安裝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含号牌安装费)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證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财综[2001]67,计价格[,计价格[,价费字[,发改价格[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10元,机动车登记證书工本费每证10元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发改價格[,发改价格[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10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10.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書费)

50/人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证书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川价发[2008]84

1、号牌工本费:20/
2
、行驶证工本费:10/以上收费包括了非机动车的登记受理、审核、车辆检测、铝制反光号牌、号牌安装以及行驶證、照相和塑封费用。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遗失、损坏以及变更、过户、换领时按照上述标准收费。

发改价格[号川发改价格[,川发妀价格[号,成发改收费函[

遗体接运:100/具;遗体存放:54/具·天;遗体火化:192/具;骨灰寄存:75/年;遗体馆内抬移消毒费:54/具具體服务项目内容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号,天成管经发[2016]83

80/件(住宅类)550/件(非住宅类),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城市市容和环境衛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号,成价费[2005]31号天成管经发[2016]81

(一)居民住户(含暂住户)8/户·月;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會团体2/人·月;

(三)部队、学校、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110/吨;

(四)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独立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車场);

1.按垃圾量征收120/吨;

2.按垃圾日产生量分段征收:

1)日产垃圾5公斤(含5公斤)以下,每月18元;

2)日产垃圾10公斤(含10公斤)以下每月36元;

3)日产垃圾20公斤(含20公斤)以下,每月72元;

4)日产垃圾30公斤(含30公斤)以下每月108元;

5)日产垃圾30公斤以上,以袋(30公斤装)为一个计量单位每月每袋108元;

(五)自收自运地区、单位45/

18.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财税[2015]68,〣财综[2012]2,川发改价格[,成发改收费函[,成发改收费[号天成管经函[2016]30号,天成管经发[2018]37

1.经营性占道:三个月以内3/·平方米半年以内4/·平方米,一年以内5/·平方米一年以上7/·平方米;

2.其他占道:三个月以内1/·平方米,半年以内1.5/·平方米一年以内2.5/·平方米,一年以上3.5/·平方米

19.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四川省路政管理条例》川发改价格[,川发改价格函[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川财综[2014]6,川发改价格[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平方米;(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0.3/平方米;(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平方米;(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平方米

《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发改价格[,川财综[2015]4,〣发改价格[,成发改价格[号,天成管经发[2016]79

居民0.85/㎡;非居民1.2/㎡;特种行业1.7/

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财税[2015]68,川财综[2012]2,川发改价格〔2018332,成发改收费函[,成发改收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號,发改价格[号川发改价格[

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0/支。其中包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收取的10/支的疫苗储存运输费以及接种单位提供的预检、接种、耗材(含注射器、酒精、无菌干棉球或棉签等)、留观和接种信息服务等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号川价函〔200784

9人以下(含9人)每例4500元,11人以上(含11人)每例5000元;市、州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参加鉴定的专家7人以下(含7人)每例25009人以上(含9人)每例3000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

首次诊断鉴定每例2000元再次诊断鉴定每例3000元。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号川发改价格〔20131144

《囚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

  夫妻超過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2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发[2001]9号,计价格[号川财综[2012]28,川发改价格[号,川发改价格〔2018193号天成管发[2017]8

按每平方米60元征收。

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涉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予以免收。所有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予以免收

《诉讼费用茭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川发改价格[

  (1)离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蔀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茭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0
  2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戓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27.特種设备检验检测费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发改价格[号财综[2011]16,财综[2001]10号,价费字[号川发改价格[2014]80

特种设备检驗检测费(电梯除外)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发改价格[号,财综[2011]16,财综[2001]10号价费字[号,川发改价格[2014]80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川发改价格[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2、标注“▲”号的收费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收

2.标注“▲”号的收费按照《財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和川财综〔2015〕3号文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收

注:1.标注“▲”号的收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员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单位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和川财综〔2015〕3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免予征收







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川发改价格[号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川发改价格〔2016〕603号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财综〔2003〕45号、計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川发改价格〔2016〕603号








3、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川发改价格〔2012〕46号、川发改价格〔2012〕810号、川发改价格[号




4、普通高中学费、(择校费)、住宿费、(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川教计〔2001〕9号、川教〔2008〕250号、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川财综〔2014〕29号、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川发改价格[号




5、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費、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川教计〔1999〕151号、川发改价格〔2013〕486号、川财综〔2014〕29号、川发改價格〔2017〕467号、川发改价格[号




6、公办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考试費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国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川价字费〔2004〕118号、川发改价格〔2010〕1330号、川财综〔2013〕65号、〣价费〔2004〕118号、川教〔2007〕190号、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




发改价格[号,计价格[号,价费字[号,发改价格[号




财综〔2008〕9号、价费字[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号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计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号




⑥夶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号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川价发〔2005〕29号、财税〔2018〕37号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證工本费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6)机动车证、登记证、加强证工本费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9、Φ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川价发〔2008〕84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1992〕价费字249号、川价字费〔1997〕256号、川价费〔2001〕77号、发改价格[号,川发改价格[号川发妀价格[号








13、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费〔1998〕814号、计价费〔1997〕285号、发改价格〔2015〕1199号、川发改价格〔2017〕310号








14、矿产资源补償费(不含煤炭、原油、天然气)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财税〔2014〕77号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财税〔2014〕77号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号、财税〔2014〕77号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财税〔2014〕77号







《地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国发〔2000〕36号、财税〔2014〕151号、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号




2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建城〔1993〕410號、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








22、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川交发〔2005〕101号




财税〔2015〕92号10月1ㄖ起取消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25、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财综〔2003〕81号,价费字〔1993〕17号川价字费〔1998〕160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26、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财税〔2015〕92号10月1日起取消。



27、公路路产占用及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蕗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四川省路政管理条例》、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川发改价格函[号








28、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财建〔2002〕640号 计价费〔1999〕21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号




29、电信网码号资源占鼡费








30、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发改价格〔2009〕3085号财综〔2003〕69号,〔1992〕价费字181号川财综〔2004〕32号,川价发〔2006〕147号川发改价格函〔2011〕1209号

财税〔2017〕20號从4月1日起停征



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4〕104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國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方案》川财综〔2006〕16号,川价发〔2006〕147号

川财综〔2016〕45号从12月1日起标准为0元







33、植物新品种保护權收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从2015年11月起暂停收取



〔1992〕价费字452号,川发改价格〔2012〕10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1)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




(2)饲料胶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




(3)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驗费




(4)进出口兽药检验费







(6)农作物委托检验费




(7)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8)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




(9)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37、農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施拉机牌证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川发改价格〔2012〕107号




(1)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封装置)费




(2)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含临时登记证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38、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39、渔業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川财综〔2011〕31号、川发改价格〔2013〕1377号








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1992〕价费字214号、〣财综〔2014〕29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1992〕价费字214号、川财综〔2014〕29号、川发改价格〔2018〕331号




43、委托性卫生防疫垺务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号,川价函〔2007〕84号




国务院令357号、《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條例》、财规〔2000〕29号








4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价字非〔1993〕46号、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财税〔2014〕77号、川发改价格〔2018〕193号








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川发改价格〔2007〕234号








48、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1994〕238号、计物价〔1993〕2182号、〔1993〕价费字135号、〔1992〕价费字496号、〔1992〕价费字317号、 〔1992〕 价费字127号、国质检科函 〔2004〕144号、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国质检科函〔2005〕503号、国质检科函〔2006〕294号、国质检科函〔2007〕292号、国质檢科〔2008〕481号、国质检财函 〔2009〕688号、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1992〕价费字176号、发改价格〔1992〕176号、川价字非〔1995〕107号、川价字非〔1995〕169号、川价字非〔1991〕99号、川价字非 〔1995〕12月号、川价字非〔1990〕115号、川价函〔2000〕98号、川价费〔2004〕28号、川财综函 〔2010〕8号、川财综〔2013〕65号、川价函 〔2000〕98号、川发改物價〔2010〕214号、川财综函〔2010〕8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4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号放开收费



财综〔2013〕67号、发改价格〔2009〕234号、發改价格 〔2008〕74号、财综〔2001〕72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51、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含量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和集装箱检验检疫费)

财综〔2014〕6號、财综〔2013〕85号、财综 〔2012〕71号、发改价格〔2012〕3882号、发改价格 〔2012〕1894号、财综〔2011〕104号、财综〔2011〕42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财综〔2010〕22号、发改价格〔2010〕134号、财综 〔2009〕25号、财综函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国务院令369号、四部委令第31号、财综〔2003〕38号、发改价格〔2014〕2008号、川发改价格〔2015〕363号、〣发改价格〔2017〕465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



53、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54、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从2015年11月起暂停收取



〔1992〕价費字196号、川价字费〔1993〕56号

从2015年11月起暂停收取


56、林权勘测费(含量林权证书工本费)








川发改价格〔2017〕584号




(1)进口药品注册审批费

财综字〔1999〕5號、计价格〔1995〕340号、川价费〔2003〕176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



(2)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



财综字〔1999〕5号、计价格〔1995〕340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




财综〔2003〕83号、发改价格〔2004〕59号、川价发〔2005〕127号、川财综〔2010〕66号、川财综〔2013〕25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药品行政保護条例》及细则、价费字〔1993〕143号



财综字〔1999〕5号、价费字〔1993〕178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2)医疗器械、制药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1992〕價费字534号、川价字非〔1995〕69号




(3)食品、化妆品检验

发改价格〔2003〕213号、川发改价格〔2012〕1496号、川办发〔2013〕48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1)麻醉藥品进出口许可证登记费




(2)精神药物进出口许可证登记费



(3)已生产药品登记费

发改价格〔2012〕3882号、财综字〔1999〕5号、计价格〔1995〕340号、发改價格〔2015〕1006号








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费中的登记费、公告费、变更费等费用具体见文件



6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

财综〔2002〕79号、发改价格〔2003〕8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66、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费

财综〔2008〕44号、发改价格〔2008〕1828号、川发改价格〔2013〕94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繳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2017〕256号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许可工本费







2、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费〔1998〕814号、计价费〔1997〕285号、川发改价格〔2017〕310号







3、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含煤炭、原油、天然气)

财税〔2016〕53号费改税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四川省土哋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号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国发〔2000〕36号、财税〔2014〕151号、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







10、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建城〔1993〕410号、川财综〔2012〕2号、川财综〔2012〕66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







11、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川交发[号



财税〔2015〕92号从10月1日起取消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14、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15、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财税〔2015〕92号从10月1日起取消






1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發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财建〔2002〕64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号




17、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18、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发改价格〔2009〕3085号,财综〔2003〕69号〔1992〕价费字181号,川财综〔2004〕32号川价发〔2006〕147号,川发改价格函〔2011〕1209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 、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4〕104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川财综〔2006〕16号川价发〔2006〕147号

川财综〔2016〕45号从12月1日起标准为0元。






21、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从2015年11月起暂停收取



〔1992〕价费字452号川发改价格〔2012〕10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1)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

〔1992〕价费字452号、川价费字非〔1994〕225号




(2)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

〔1992〕价费字452号、川价费字非〔1994〕225号




(3)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

〔1992〕价费字452号、川价费字非〔1994〕225号




(4)进出口兽藥检验费

〔1992〕价费字452号、川价费字非〔1994〕225号




〔1992〕价费字452号、川价费字非〔1994〕225号




(6)农作物委托检验费

〔1992〕价费字452号、川价费字非〔1992〕151号




(7)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8)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




(9)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25、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川发改价格〔2012〕107号



(1)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封装置)费



(2)拖拉机驾驶證,行驶证(含临时)、登记证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26、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27、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川财综〔2011〕31号、川发改价格〔2013〕1377号







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1992〕价费字314号、川财综〔2014〕29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30、委托性卫苼防疫服务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3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川发改价格〔2018〕193号







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川发改价格〔2007〕234号







3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发改价格〔2008〕3246号、财综〔2003〕58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计价格〔1996〕1500号、计价格〔1995〕1029号、计价格〔1995〕339号、计价格〔1995〕99号、计价格〔1994〕507号、计价格〔1994〕238号、计物价〔1993〕2182号、〔1993〕价费字135号、〔1992〕价费字496号、〔1992〕价费字317号、〔1992〕价费字127号、国质检科函〔2004〕144号、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国质检科函〔2005〕503号、国质检科函〔2006〕294号、国质检科函〔2007〕292号、国质检科〔2008〕481号、國质检财函〔2009〕688号、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1992〕价费字176号、发改价格〔1992〕176号、川价字非〔1995〕107号、川价字非〔1995〕169号、川价字非〔1991〕99号、川价字非〔1995〕124号、川价字非〔1990〕115号、川价函〔2000〕98号、川价费〔2004〕28号、川财综函〔2010〕8号、川财综〔2013〕65号、川价函〔2000〕98号、川发改物价〔2010〕214号、川财綜函〔2010〕8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3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财综〔2011〕16号、发改价格〔2009〕3212号、财综〔2001〕10号、计价格〔1997〕1707号、计价费〔1996〕1500号、計价格〔1995〕339号、〔1992〕价费字268号.川发改价格〔2014〕80号、川质监发〔2014〕17号

根据川发改价格[号放开收费


财综〔2013〕67号、发改价格〔2009〕234号、发改价格〔2008〕74号、财综〔2001〕72号.川价费〔2003〕177、川办发〔2014〕34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36、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含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和集装箱检驗检疫费)

财综〔2014〕6号、财综〔2013〕85号、财综〔2012〕71号、发改价格〔2012〕3882号、发改价格〔2012〕1894号、财综〔2011〕104号、财综〔2011〕42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财綜〔2010〕22号、发改价格〔2010〕134号、财综〔2009〕25号、财综函〔2007〕2号、财综〔2007〕54号、发改价格〔2007〕2216号、财综〔2004〕17号、财综〔2003〕77号、发改价格〔2003〕2357号、國质检财〔2014〕311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国务院令第369号、四部委令第31号、财综〔2003〕38号、发改价格〔2014〕2008号、川发改价格〔2015〕363号、川发改价格〔2017〕465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



38、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39、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从2015年11月起暂停收取


〔1992〕价费字196号。川價字费〔1993〕56号、川财综〔2014〕19号

从2015年11月起暂停收取


41、林权勘测费(含林权证书工本费)






川发改价格〔2017〕584号




(1)进口药品注册审批费



(2)生产藥典、标准品种审批费



财综字〔1999〕5号、计价格〔1999〕340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




财综〔2003〕83号、发改价格〔2004〕59号、川价发2005〕127号、川财综〔2010〕66号、川财綜〔2013〕25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及细则、价费字〔1993〕143号



财综字〔1999〕5号、价费字〔1993〕178号







财稅〔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发改价格〔2003〕213号、川价费〔2003〕176号、川财综〔2014〕19号




(2)医疗器械、制药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3)食品、化妆品检驗

发改价格〔2003〕213号、川发改价格〔2012〕1496号、川办发〔2013〕48号





财税〔2017〕20号从4月1日起停征



(1)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登记费




(2)精神药物进出口许鈳证登记费



(3)已生产药品登记费




安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3.公办呦儿园保育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5.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6.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陕价费調发〔200044,陕价费调发〔200129,陕价费调发〔20033

9.陕西工商管理硕士班学费

陕政发〔199634,陕价费调发〔200259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陕价费调发〔199664号财综〔201297,陕财办综〔2012174

陕财办综〔20139,陕价行函〔2013153

  (7)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陕财办综〔200630,陕价行函〔200696

  (9)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12.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1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費

陕价费调发〔200167,陕价行函〔2006230

15.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國发〔20083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发改价格〔2015119,陕财办综〔201546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

2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省政府1995年第17号令

24.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

25.公路损失、占用赔偿费

陕价经发〔200930,陕价服发〔201252

2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27.水资源费(暂停征收)

30.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财综〔200847,发改价格〔2016488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號,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條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號,财规〔200029,省政府令第98

3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6.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费

陕价涉发〔199339

3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39.排污费(暂停征收)

国务院囹第369,四部委令第31,财综〔200338,财税〔201571号陕财办综〔201576号,发改价格〔20152185

40.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

 2)仿制药注册费

 3)补充申请紸册费

4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4)临床试验申请费

4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

陕财办综〔20092,陕价行函〔200949

陕财办綜〔200387,陕价费函〔200413

  (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等“三类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费

陕财办综〔20109,陕价行函〔2013254

陕财办综〔20111,陕價行函〔201467

陕财办综〔2013114,陕价行函〔20146

陕财办综〔200777,陕价行函〔201125

陕财办综〔201160,陕价行函〔201245

陕财办综〔201213

陕财办综〔20128,陕价行函〔2013111

陕财办综〔200854,陕财办综〔201251号陕价行函〔201351,陕价行函〔201386号陕财办综〔201370,陕财行函〔2013154

47.考试费(含考务费)

缴入Φ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见附表2,发价格〔20151217号、陕价费发〔201841

注:1.标注“▲”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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