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大草原(四舍五入猜一个数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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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语文题,大家帮我看看
你倚阑俯视,你不由自主的要想起这万顷碧琉璃之下,有什么明珠,什么珊瑚,什么龙女。仿照他在写一句子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倚窗远望,你不由自主的要猜想这茫茫大草原之外,有什么牛羊,什么山河,什么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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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没有通知过我,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到了,雪花,像是神灵的鹅绒被扯烂了一般,飘洒在天地间。空荡的旷野上,到处都是白皑皑的一片,大雪还在纷纷扬扬的下着,白色的天,白色的地,白色的一切,好像连人的心灵,也都跟着变成了白色。  上百个骑士飞奔在大雪覆盖的旷野上,踏破了冬日的宁静,四溅的雪花像是突然有了生命般,舞动着热血的翩翩,跑在最前面的一骑顶着风雪大声喝道:“快快快,大伙抓紧时间,天黑之前一定要赶到贝宁镇。  没有人回答,回答他的是一片呼喝之声。在冬雪的旷野上,平添了一丝杀伐之意!马蹄声是这旷野中唯一的声响,众人的心中似乎燃烧着一团火焰。  洛哈特是这群骑士的首领,准确的说,他刚被任命为这群骑士的首领,这几年的时间,洛哈特可以说是风光无两,在他前十九年的生命里,他从来没想到过自己也会有那么一天,一切,都是从他发现那个全大陆最高奖赏的人开始的,而且他还在别人身上,狠狠的敲诈了一笔,就这样,洛哈特摇身一变,变成了人人敬畏的子爵贵族老爷,甚至就连他出生的那个小小的边境城里的守城大人,见了自己,也是要点头行礼的。这让曾经只是个小小的守城士兵的洛哈特心里很是满足,而且,由于奖赏中还有十万金币,让洛哈特的日子更是滋润快活。平日里,境边小城中的土绅达贵,甚至一些地方官员,也经常宴请洛哈特去小聚一番,更是让小小的洛哈特子爵有些飘飘然。  洛哈特知道,他只是一个小人物,虽然命运跟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不过他的心里还是很清楚的,自己不过是运气好而已,他出生在境边小城,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什么知识,小的时候,洛哈特道帝国开办的武技学院学习了一些武技,不过,他的天赋并不出众,勉强算是中下资质而已,可能是父母自己吃过没文化的亏,所以还在很小的时候,洛哈特就被父母勒令去学习一些他并不想学习的东西,周围那些跟自己一起长大的小孩都,也都会指着洛哈特调侃:“快看哪,这就是那个农民家的小子,还学认字,难道是想做官不成。这种时候,其他的小孩就会哈哈大笑。  童年的洛哈特并不快乐,甚至有些孤独,谁让他是唯一一个学会认字的小孩呢。而且,认字这种事情,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任何实质上的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别人在看到一些公告或者什么悬赏之类东西的时候,会带着调侃的语气道:“小洛哈特,你不是认字么,快念念上面写了些什么,你可是我们这里唯一认字的人了,周围又是哄堂大笑,而洛哈特虽然认识上面那些字,但却不好意思读了,这让小小的洛哈特心里非常烦恼。  除了这些,认识帝国文字,也给洛哈特的青春期时代带来了无尽痛苦,别人像他这般大的时候,一般都会有媒人介绍对象认识,就像他隔壁的家伙那样,十五岁成年礼的时候,就有媒人给他介绍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可是,一到洛哈特这里,媒人就会说:“哟哟哟,我可没那个福分给你家孩子介绍什么对象,他将来可是要做官的,我们这些小人物哪能给官老爷介绍对象呢。  同伴的嘲笑,周围人的排挤,除了洛哈特的父母之外,他的整个童年,甚至整个人生,几乎没有一点点的乐趣,后来,总算托了他那个在军队里当队长的表哥的福,洛哈特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守城的士兵,但即使这样,他任然是被一起守城的士兵调侃的对方。  这也许就是与众不同所带来的悲哀吧,他的周围,要么都是一群目不识丁的农民,要么是稍微好一点点的小商小贩。但不管如何,却没有一个人识字的,最多认识几个数字而已,又怎能跟他一样,学会了整套帝国文字呢。他的父亲早年跟着商队在大陆上行走过,所以知道识字的好处,而其他人,多半一辈子都只呆在同一个地方,从来没走出去过,哪里知道识字的好处。  虽然当差很辛苦,常常不管刮风下雨,洛哈特依然得坚守岗位,而且由于遭到同伴的嘲笑,洛哈特平时都尽量的表现自己,甚至每月发饷的时候,洛哈特还会拉着同伴一起喝上几杯,这让他的地位稍微有一点点提升,而且当差久了,一般稍微有点出息的,都被调到其他地方去了,要么就是升成队官什么的,只有洛哈特,当差三年却毫无寸进,就像他的队长,那个死脑筋的家伙,当初可是跟洛哈特一起守门的。可是后来别人已经是队长,他却还是一个守门的。  洛哈特心中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自己也混个一官半职,然后让那群从小嘲笑自己的人刮目相看,他并没有太大的野心,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他不过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一点点命运而已。也许是他足够虔诚,也许是命运早已注定,洛哈特识字的本领,终于给他带来了实质性的好处。然后命运就像早已规划好的一般,从小别人带着嘲笑的口气,如今却变成了现实,洛哈特真的做官了。而且还不是小官,是这个境边小城里,从未有过的大官,洛哈特子爵大人。翻遍境边小城的历史,洛哈特绝对算得上可以载入城史的人,这让那些从小嘲笑的声音全部闭了嘴,现在人们见到他,都会指着自家的小孩道:“看哪,那就是子爵大人,别人从小可用功了,习武识字一样不落下,我们可是看着他长大的,早就知道他是个有出息的人。你们可要好好跟他学学才行。  洛哈特的事迹,变相的促成了境边小城学习文字的风气,甚至连周围的城镇也集体跟风,这让那些教书的人自然笑得合不拢嘴,背地里别提有多感谢洛哈特子爵大人了。  父母当然是跟着一起风光,自家那个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也翻新了好几遍,现在已不复往日的模样,看上去,屹然一派富贵的景象,也算是境边小城里,一等一的富贵豪门了,往日无人问津洛哈特的婚事,后来也纷沓而至,提亲的媒人几乎踏破了洛哈特家的大门,而且还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派来的媒人,父母是完全凭洛哈特自己的心思,他喜欢谁就挑谁,他现在有这个资本,后来,洛哈特倒是没有选那些媒人介绍的对象,而是娶了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那个女孩是洛哈特从小的女神,不过以前只能远远的看上一眼,女孩虽然从来没笑过洛哈特,但是也从来没什么交集,只不过后来洛哈特的身份变了,两人才慢慢的熟络了起来,最后成就了两人的因缘!  除了陛下亲封的子爵,洛哈特的官职却没有什么,不过是挂职了一个史料书记官,还有就是武技学校的名誉校长而已,平日里虽然也有一些奉饷,也不过比平头老百姓好了一些而已,倒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像他这样的小贵族,帝国内实在太多了,如果全部都封赏一个大官,估计帝国内所有的官职,怕是要被贵族阶层全部垄断了,除了一些真正立功的人,又或者是爵位相对较高的人,一个小贵族又是大官的人倒是不多见。这是克洛玛帝国内小贵族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跟老百姓是两重天的生活圈,但实际上,也不过比普通老百姓多了一个头衔而已,如果自己没本事,多半一生之中也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甚至有些偶然立了功又没有维续本领的人,最后混得还不如一个普通老百姓。  洛哈特是有一些本事的,这一点跟他的见识有关,熟读了帝国通史的他知道,如果仅仅靠着一个子爵的爵位想要生存下去,他还得有一个长远的打算,而并不是守着那点封赏过日子,就算加上自己的奉饷也不够,总不能让一个堂堂的贵族老爷再去找份零工来做吧!  没有背景,做官恐怕是不行了,洛哈特打起了做生意的主意,但可惜的是,他却并不是一块做生意的料,无论是车马行或者餐馆之类的声音,洛哈特最后都是以失败收藏,他并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好一个生意,除了本钱够厚,他不过是一个会识字的小人物而已,洛哈特在境边小城参与经营了十几种生意,最后都是草草结束,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好处!  生意上的失败并不没有打倒洛哈特的激情,除了做生意,洛哈特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找一些武技稍高的人学习一些武技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个人武技方面的强大才是最大的资本吧,但是,一个小城能有什么厉害的人,小城里武技最高的,不过就是守城的那位千骑长而已,一位四级的骑士。洛哈特掏光了那位千骑长身上的武技,也不过就是一位四级骑士而已。洛哈特知道,论背景,那位千骑长虽然不是贵族,却也比自己来的深厚,一位四级的骑士,在一些大一点的城里,也不过是一个队长的角色而已,甚至一些主战军团,比如帝都里守城的近卫军,恐怕随便拉几个人,就有不少是四级或者更强!  这让他的心里如何能满足,不甘心的洛哈特最后打起了过往商旅的注意,虽然这里是边境城市,路过的人大都是一些普通行商之人,冒险者倒是不多,但也绝对有高手的存在,至少比自己和那位千骑长要高!带着这种心理,洛哈特还真找到一个,那是一位拥有六级骑士头衔的冒险者,不过不知何种原因,右手却受了伤,实力自然是大打折扣,而洛哈特却像是如获至宝,捧为上宾,每日好吃好喝供着,甚至那位骑士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比如隔三差五就有去城里的风月街找个女人相陪这种事,洛哈特也捏着鼻子认了,谁让他是洛哈特遇到过最厉害的人呢。  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骑士的武技大打了折扣,而且要求还多得要命,但是教起洛哈特来,却是实实在在没有丝毫藏拙的心里,毕竟,像洛哈特这种又有钱,又有诚心的贵族,这个年代实在太少见了,几年下来,洛哈特的实力也达到了六级,甚至隐隐有些超过那位骑士的样子,在洛哈特不用武器的情况下,那位骑士也完全不是洛哈特的对手了。
  洛哈特是幸运的,如果不是当初他发现了悬赏中的人,他的人生至今也不过只是个小小的城门士兵而已,就算他的运气不错,也至多混成一个队官之类的角色,在幸运的同时,洛哈特也是努力的,而且这种努力很快就有了回报!  一个神秘的人,带着一封神秘的信,来到了洛哈特的家里。洛哈特并没有问那位神秘人到底是谁,当然那位神秘人也没有主动说明,只是看了信后,洛哈特想了一整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洛哈特带着这封神秘的信,找到了城里的城守大人,信的内容被严令不许有第二者看到,所以洛哈特并没有给城守看信的内容,只是拿出了另外一个信物交给了城守。  城守并没有见过这个信物,但是碍于洛哈特子爵的身份,也并没有多问,然后又找来了那位守城的千骑长大人,三人一同商议了整整一个上午,然后千骑长带着洛哈特,在守城的士兵中,挑选了十个还不错的士兵  这一切,都是按照信上的指示来做而已,洛哈特告别了父母,爱妻,还有温暖的家,带着这十个人,又自套腰包给每个人买了一匹马,然后上路!他的任务是带着这十个人在帝国境内指定好的城市来回跑上一圈,每到一个城市,都有专门负责接待他们的人,然后接待的人会再洛哈特身上的一个小本子上面,画上一个奇怪的符号,这个符号有些像是某种文字,但是洛哈特却一个也认识!  除了瞎跑,没错,在洛哈特手下的那群人的心中,这的确有点像是在瞎跑。这十一个人的队伍也慢慢的变大了起来。这也是信上的指示,不管是沿途,还是每到一个城市,洛哈特都会根据一些观察,选一些还不错的人加入自己的队伍,有一点很明确,不需要这人的武技有多好,只要年满十五周岁,会骑马,然后生活潦倒,没有什么牵挂就是洛哈特招揽的对象,出发半年时间,洛哈特几乎跑遍了帝国境内三分之二的城镇,而他的队伍也从原来十个人,变成了如今的六十多人。  他的第三个任务,就是带着他的这些人,训练这些人的马术不说,还要让每一个人得到充分的锻炼,所以在来来回回的瞎跑当中,遇到一些不平的或者看不过去的事情,洛哈特都会分批让人上去锻炼锻炼,所谓的锻炼锻炼,有时候也包括剿匪之类的事情。所以这半年下来,洛哈特手下的人,几乎人人都见过血了。毫不夸张的说,虽然洛哈特这里只有六十多人,但就算遇到两三百人的匪徒,也绝对有一战之力!帝国境内像两三百人的匪徒团伙毕竟还是较少的,所以他手下的人倒是没有什么损失!  洛哈特的最后一站就是这所谓的贝宁镇了,贝宁镇,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镇,位于德尔萨行省的西北部,与草原接壤,穿过连绵的大山就是沙漠,平时德尔萨行省里不是很太平,经常有大股的草原人入侵德尔萨行省,但是由于德尔萨行省相对比较贫穷,帝国却没有在德尔萨大规模驻军,只是在德尔萨周边城镇里布置了不少的兵力,所以战争一般就控制在德尔萨行省当中,算是一个草原人和帝国之间的缓冲!  而贝宁镇就坐落于德尔萨行省的西北边,身后便是马扎罗群山了!洛哈特的指示中,最后一条便是在半年之类赶到贝宁镇,并且手下的人不得少于50人,并人人会骑马,最少达到帝国三级骑士的标准!如果没有完成这几项任务,那么就算失败了,最后只能乖乖的回到原驻地,一辈子当自己的小贵族!  像这样的队伍,整个克洛玛帝国中有几十只,跟洛哈特命运一样的是,每只小队伍的首领,都是那种没有太大本事,又稍微立了点功劳被封为贵族的人,小到爵士,大到伯爵,俨然就是一个小贵族的圈子了。每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虽是贵族,却混得一般,并没有得到重用!  洛哈特算是一个例外,其实最开始他并没有在这份名单里,而是后面被人加上去的,他很幸运,被某个人记住了,十天前洛哈特赶到了贝宁镇,然后就被任命为百骑长,他的任务就是带着手上的人,清扫德尔萨行省里,那些流窜的草原狼,或者一些不稳定的因子!洛哈特完成得很出色,在十天的时间里,他跑完了德尔萨行省所有的地方,并且剿灭了一股大约五六十人的草原狼!可是他的运气却到头了,按照规定,不管完成任务与否,他都必须在天黑前赶回贝宁镇,而今天正好是最后一天,他却碰到了大风雪。  德尔萨行省由于地处东北部,每年九十月份就开始下雪,所以遇到风雪也很正常,不过现在还只是九月初,洛哈特一边咒骂这该死的风雪,一边催促手下的人尽快赶路,现在离天黑也只有个把时辰了,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赶回去,洛哈特全队人都要受罚!这可不是他所想见到的。  像洛哈特这样被风雪困住的还有其他几队人,大家的命运都相同,洛哈特眼看不能顺利的回到贝宁镇了,心里的着急感也越来越强!他可是听说,第一队回归的人,能得到这些队伍当中,最高身份的人的接见,听说就是他们这些队伍的最高指挥官。经历了半年不知所谓的任务,每个人心里都很想知道,自己的命运到底是什么,所以哪怕现在遇到了阻碍,洛哈特的心里却一点放弃的念头都不敢有,这可是半年来,第一次听说自己这些人的队伍中,还有一个神秘的指挥官,他一定知道自己这些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这一点洛哈特心中很是笃定,所以他一定要第一个赶回去!  阿更看着这群累的如狗一般的骑士,他的心里不由得升起一股敬佩,第一次看到洛哈特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小贵族而已,虽然身份上是比自己这个不明不白的人高了许多,但是洛哈特对自己却一脸的恭敬,阿更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实际上年龄比自己要大得多的小贵族!朴实,真诚!只是阿更对于洛哈特全部的印象,而且洛哈特表现的也不错,在半年里赶到贝宁镇的十三支队伍中,洛哈特爵位不是最高的,但队伍的完整性,以及纪律性却是最好的。这一次算是投名状似的任务,洛哈特也是第一个赶回来的人,所以阿更的心里就更是喜欢这个小小的贵族了。  也许是呆在哪位身边的时间太久了,阿更看人的心态也变得有所不同,见惯了手握重拳的大人物,像洛哈特这种朴实的小贵族却变得越加真实起来!阿更上前对洛哈特行了一个军礼,恭喜你百骑长大人,你是第一个完成任务的人,请跟我来说,亲王殿下正在等你。  洛哈特心中一喜,又赶紧对阿更行了一个军礼,在阿更的面前,他可不敢有丝毫的贵族架子,虽然还不知道阿更的具体身份,但仅仅是对于阿更那种举手投足间所表露出来的自信,洛哈特也不敢生出一丝一毫的轻视,而且,等等………。亲王殿下,什么亲王殿下!  洛哈特疑惑的抬起头,看着阿更,大人,请问,亲王殿下是?  阿更一愣,没想到洛哈特会这样问,哈哈一笑道:“抱歉,这些都是殿下的意思,没错,就是亲王殿下,十八世陛下的大皇子,靖克洛玛亲王殿下啊!  洛哈特一下睁大的双眼,惊恐的看着阿更,全身抑制不住的开始颤抖,嘴唇哆哆嗦嗦激动的道:“大人,你是说亲王殿下要接见我?我不会听错了吧  阿更点了点头道:“你没听错,是的亲王殿下要接见你,当初派你们出去的任务就是亲王殿下亲自发布的,而对于第一名的奖赏也是亲王殿下亲口承诺的。所以,请跟我来吧  洛哈特心里的感觉已经不能用震撼来形容了,先前的那些辛苦,那些不明不白的任务,在这一刻洛哈特的心里,已经什么都不算了,管他呢,亲王殿下都亲自接见我了,就算叫我马上去死又算得了什么。  洛哈特魂不守舍的跟着阿更来到了一间民房,没有经过任何阻拦的进入了房间内,洛哈特第一次,哦不,应该说是第二次见到了靖亲王殿下,只是洛哈特全程都哆哆嗦嗦的,并没有抬头看向靖。  一个悦耳的声音传到了洛哈特的耳朵里:“你叫洛哈特对么,你是第一个完成任务的人,而且还完成得相当出色,从现在开始,我任命你为副旗官,你有什么话说要跟我说的么?  属下不敢,属下遵命。洛哈特还跪在地上,身体仍然在激动的发抖!  呵呵,这个声音笑道:“你站起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别人跪着的,以后也都免了吧,在我面前,你不用跪着。你不想看看我的样子么,洛哈特副旗官。  洛哈特闻言,慢慢的站了起来,并且微微的抬头看着那个声音的主人,洛哈特先是一愣,接着张大了嘴巴,有些支吾不清的道:“你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突然又是一愣,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呼道:“属下该死,属下该死,请殿下责罚。  哦?你哪里该死了,我为什么要责罚你呢?  属下当日有眼无珠,多收了殿下进城费,而且刚才还对殿下不敬,求殿下责罚。  哈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传出,好了,谁要跟你计较这些事来的,你起来吧,刚才还说过不准跪的。以后记住了,要是在跪,就罚你一直跪着,听清楚了么  洛哈特赶紧爬了起来,忙不迭的点头应是  这人又道:“好了阿更,带我们的副旗官下去休息吧,相信他已经很累了!嗯对了,赐洛哈特副旗官金令一枚,宫制铠甲及刀具一套!另,假期三日  是,阿更恭恭敬敬的道,又转过头对洛哈特道:“副旗官大人,请跟我来吧,地方已经安排好了,现在你先去休息,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洛哈特谢了礼,跟着阿更退了下去!走在阿更的身后,洛哈特仿佛想起了什么一般,对着阿更道:“大人,还不知道怎么称呼,另外,我手下那些骑士怎么办?  你叫我阿更就好,这就是我的名字,至于那些骑士我可管不了,你是他们的首领,当然由你负责!阿更微微笑道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下来,贝宁镇也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军镇,以前这里只有少量驻扎的二十三个民兵,因为背靠马扎罗,所以这里倒还算太平,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的战争,百姓生活也过得安稳。  贝宁镇并不大,大约只有五六千人而已,除了有一个城镇,周围还有三个小村落,这里并没有什么特产,最多的是龟梨树,一种硕大的果子,但是却没有多少水分,不过刮干了里面的果肉,用来当储水的罐子却相当不错!如果长途行军的话,只要带上十来个龟梨果壳,半个月都不愁饮水!  这段时间,贝宁镇却变得无比繁华起来,一队一队的骑士开始进驻贝宁镇,整个贝宁镇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军镇,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商队也开始慢慢出现在贝宁镇,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很少有商队愿意来这里,因为贝宁镇并没有值得商队来行商的目的,可是现在不同了,这些商队不但进入了贝宁镇,甚至驻扎了下来,很多商队开始圈地建房,也有的商队直接在镇上买房,这让贝宁镇的百姓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手里开始有一些散钱了!  不管是商队也好,还是军队也罢,都仿佛并没有离开的迹象,甚至军队的数目也越来越多,最开始只有一千多人,而如今发展到了五千多人,如此规模的驻军,别说一个小小的镇了,哪怕是一些大城,也鲜少有这么多军队,而且这些军队还不是普通的军队。光看那骑在马上的士兵,还是士兵身上穿着的制服,哪怕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镇民,也绝对不相信这些骑兵只是普通的士兵而已,听说那些帝都的近卫军的装备也不过如此了!  其实这些普通人哪里知道,贝宁镇驻扎的士兵岂是帝都中那些守城的近卫军所能比拟的,这支只有五千人的部队,可完完全全是钱堆起来的。用精兵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五千人的队伍,每一个首领,每一个士兵,可以说都是经过千挑万选产生的,而且还有那为时半年的集训,让每个士兵的实力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毫不夸张的说,这里普通的士兵,比一般部队里的队官实力都要强,而且都见过血!  士兵的装备当然也是最好的,每个人配置一把马刀,这只是基本的配置,除了马刀,还有一柄可拆卸的长枪,平时卸掉只比马刀长一点点,分成三节随身携带!还有全身的皮甲,内里镶嵌着魔兽壳,绝对坚韧,一般二三级的骑士就算全力砍在上面,也最多只是破掉皮层而已,对于内里的魔兽壳一点损伤都不会有!还有就是每个人配有双弩,这种造价比一套皮甲加上马刀还贵的弩箭,每个人竟然配置了两把!可想而知这只队伍有多恐怖了!  再有就是战马,每一匹都是经过筛选后的草原马,虽然是敌对关系,但是草原倒是不禁止向帝国出售战马,尽管如此,要做到一直军队完完全全是草原马也是很难的,何况是五千匹,经过挑选后的草原马!  光是战马和这一身的装备,每个士兵就达到了五十个金币的恐怖数字!还有每日的消耗,也最少是两个银币!士兵每月的军饷,也比主战军团的军饷要高,一般的士兵就达到了五个金币每月,队官更是八个金币每月!  如此一支用钱砸出来的军队的目的是什么却不得而知,军队在贝宁镇一住就是五个月,这五个月中,却没有一支队伍是出过任务的,除了维持治安,这支军队就像是吃饱了没事一般留在了贝宁镇!  当然这只是表象,只有军队内部的人才知道,自己这段时间所经过的恐怖生活!上到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哦别误会,这里知道亲王殿下身份的人还是很少的,大部分人还没见过他,军队的最高指挥官是一个叫着兰吉的家伙,而且还是一个没有爵位的人,这让最开始接受兰吉指挥的众人很不服气,但是被训斥了一顿后,所有人都变得乖乖的。  下到普通的士兵,这段时间的经历绝对不像外人所看到的那样无聊!除了负责治安的人,每个人每天的任务就是跑步,对没错就是跑步!但却不是在大路上跑,而是往山上跑!在兰吉和阿更的带领下,这些士兵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爬山,不是普通的爬,而是像在平地上奔跑一样的爬!山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或者突出的石头,除了这些还有乱七八糟生出来的树枝,枯藤野草之类的,光是爬就已经很累了,何况还要在这样的情况下跑,不过只要想到不用流血拼命,每个月就有几个金币的进账,每个人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这一跑就是五个月,士兵们已经记不清自己到底上山下山多少次了,甚至有的时候并不是早上上山下午就下山,而是一连在丛山峻岭中呆好多天,而且食物也不充足,很多时候都只能就地取材,找到什么吃什么,说句难听的,这几个月士兵们其他本事没学会,找东西吃以及如何多带点吃的,是每个人学会的最基本的生存法则!你要想不饿肚子,可不能指望什么后勤补给什么的,所有的一切,水也好食物也罢,都要靠自己!没人会把食物分给你,更没人给你一口水喝。这是大冬天,水倒是容易解决,但是食物就难了。不过还好,虽然丛山峻岭大冬天的不好打猎,但是一些树根啊,野菌啊之类的还是不少,倒是没有出现饿死人的症状,最多只是待个几天下来,很多人看到食物就恨不得扑上去吃个够而已  爬山最累的是什么,不是体力上,而是脚掌上,士兵们几乎每次爬山都要带两双鞋,一双穿烂了换另外一双,可尽管如此,每个人的脚掌上也长出了厚厚的老茧,脚掌磨破了又长好,长好了又磨破,直到最后,每个人哪怕不穿鞋光着脚在石头地上乱跑,也不会再把脚掌磨破。  冬去春来,五千个士兵,每个人都像脱胎换骨了一般,其实这几个月,普通的士兵不知道,他们身边一直跟着一个神秘的士兵,没人知道他的名字,或者说所有的人都只知道他叫李靖的士兵,也跟着大家一起经历了这恐怖的五个月!今天,是这些人经历的最后一场爬山演练了,接下来将进入实战,靖的心理悄悄的道  兰吉,也就是兰特呼蒙的那个弟弟,当初在维科尔港不受待见的那位统领,现在是靖身边这只队伍的指挥官,望了望靖,欲言又止的样子,靖笑了笑,对兰吉摇了摇头!兰吉点头表示明白,然后看了看周围的士兵,经过几个月的接触,这里的大部分士兵兰吉都是认识的,很多都能叫出名字,兰吉拍了拍手道:“好了大伙休息够了吧,休息够了就赶紧给老……。顿了顿又改口道,赶紧起来赶路了,天黑前爬过脚下这座山,谁要是敢掉队的,自己爬回去,可没人会等你  周围有些胆子稍大的家伙哈哈大笑道:“兰大人,这你就多虑了,这种地方我们谁没来过十回八回的,掉队是不可能的,你兰大人自己别掉队就是了,兄弟们对吧  对,其他人起哄道  操,我会掉队,哪要不要比一比,谁先到目的地,我奖励他一袋好酒!  哦………周围起哄的声音更高了。  靖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很喜欢这些性子活泼的家伙,军旅生涯的每一分都是一种享受,虽然累,但却真实,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暗箭伤人这些事,这也是为什么靖极力想逃离那个地方,承担一些其他责任的原因。  甩了甩头,把这些想法甩出自己的脑袋,靖默默的跟在众人的身后,开始飞快的在丛山峻岭里穿梭起来,这种活对于他来说轻松无比,毕竟几个月的时间不是百炼的,其他士兵不说,他这个正宗的亲王殿下,也同样经历了众人一样的生活,所以对于山林的规则,更是比一般人体会得真切!  山林间穿梭其实是很无聊的,每个人都要应付突发的情况,虽然现在所有人都已经适应了,但是保不齐偶尔也会出现一些意外的情况,当然,大部分时候这种情况是不多见的。  除了爬山,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不知是谁开始发明了恶作剧,那就是突然给身边的同伴一些干扰,比如朝某人的背后丢一块小石头啊,突然在路中躲起来吓一吓后面的人啊,又或者找一块冰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丢到别人衣领里啊!总之这种恶作剧慢慢的在队伍里横行,甚至靖都被作弄了无数次,发展到后面,这些不甘寂寞的家伙甚至开始拔刀攻击身边的同伴,当然只是普通的攻击,并不是那种往死里揍得攻击,但是就算是普通的攻击,一开始也让很多人莫名其妙的受了一些轻伤。不过,作为首领的兰吉却并没有阻止这一点,相反的,他甚至很鼓励这种做法,而且有的时候,他甚至主动找其他队官或者骑长切磋,好嘛!如果是部下的恶作剧也就算了,既然带队的主官都这样干,哪大家干脆都有样学样!你攻击我对不对,哪我不会还手么。  直到后来,这种在跑步爬山的时候,攻击身边的人却变成了一种常态,而且也不像刚开始那样只是一些普通的攻击,这些吃饱了没事的家伙甚至开始动起了真格,有时候爬着爬着,两个打出火气来的家伙干脆直接打上一架也并不少见!而且大家慢慢的都有了一种默契,除了攻击自己身边的人,也会去攻击别人身边的人,所以现在的情况是,每个人,都同时要面对四面八方来的攻击,而且也会同时去攻击四面八方的人,这种打架的方法,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这些家伙跟周围的人有仇,非要置对方于死地呢!  其实这种情况也并不是偶然出现的,当然这跟我们老实巴交的靖亲王殿下一点关系都没有,什么什么?你说这是兰吉统领阁下想出来的损招,不对不对,兰吉统领阁下比靖还要老实,怎么会出这种损招。这当然也不是兰吉阁下想出来的,至于是谁想出来的嘛!反正现在没人知道。所以也无从考证了。  这种练兵的法子,后来在帝国的军队中被广泛应用。至于最初的倡导者到底是谁,也成为了一个未解之谜!
  这里是马扎罗群山中的某座不知名的山,马扎罗群山是这些山脉的统称,因为马扎罗群山覆盖的面积实在太大,所以不管是哪方面的人,都没法一一为这些山脉命名,马扎罗到底有多少座山脉,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数字!位于帝国西北部的马扎罗群山,恰好想一条巨龙般,把帝国和沙漠隔了开来,使帝国腹地免受了风沙的侵袭,也从另外一个方向,阻隔了草原狼骑大规模的出现在帝国腹地,但是草原隐患,上千年来,却从未停止过,虽然草原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但是这些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却特别能征善战,所以帝国才在边界的地方,驻扎了几十万的主战军团,以此来威慑草原!  没有人想过翻越马扎罗,因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马扎罗群山覆盖的面积,未经过完全的测量就已经相当于帝国三个行省那么大,真实的面积到底是多少,相信也没人知道,除了一些猎人或樵夫,马扎罗倒是人际罕至,哪怕最专业的猎人,也很少深入马扎罗,最多在外围的群山中走动,也鲜少踏足更深的地方,樵夫就更少了,一般的人就在就近取材,那个砍柴的会吃饱了没事撑着往马扎罗深山里走。  不过世事无绝对,现在就有一群人正在往马扎罗的深山里行径!说是一群也不对,应该说是一个军队。  是的,靖这支五千人的部队,正在干一件从古至今没人能做到的事,那就是翻越马扎罗,不管是队官骑官,还是士兵,每个人都清楚的知道,他们正在干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就是从脚下的群山中走出去。  这是一个大胆而疯狂的计划,帝国为此计划整整花掉了一千万金币以及一年半的时间,当然,这个计划的策划者就是帝国的大皇子,靖克洛玛亲王殿下!知道这个计划的人并不多,甚至整个队伍里,也是在最后出发的时候才被告知,一切都是在秘密中进行的。  帝国军部也好,财政部以及其他部门,这支队伍都是不存在的,而且哪怕是靖,对外的宣称也是伤病修养中,并没有把实情告知其他人!当然一些聪明人,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要想掌握整件事的脉络却是做不到的,这支军队的财政支出,完全是从皇宫的私库里征集,没有花财政部一个子,所以,哪怕一些有心人想要探听点这支部队的秘密也是做不到的!  两个字,神秘。非常神秘,这支部队的最高指挥官是兰吉统领阁下,部队上下每个人都是清楚的,除此之外,部队没有补给后期,没有医官参谋,全部都是作战人员,协同作战的人一个也没有。除了兰吉,五千人中,还有一个掌旗官和副掌旗官,掌旗官是一个叫着希亚的女子,听说也是部队中武技最高的一个人,副掌旗官是一个才25岁的贵族老爷,叫洛哈特,最神奇的是,队伍中竟然还有一名女子,而且这名女子比希亚掌旗官更让众人好奇,因为这名女子竟然是一位美丽的精灵,精灵,对于大部分的人说,都是少见的,很多人也只是在老辈人的口中听说过而已,却没有见到过,这一次出现在队伍中的精灵,怎能让人不好奇!精灵的名字叫着艾儿薇,却总是跟另外一个神秘的存在走在一起。  这个神秘的人叫着阿更,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是什么,因为好像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士兵,当然也不是队长骑长,他没有一个明确的身份让大家认知,但是就连最高的指挥官,兰吉统领阁下也对这个叫着阿更的青年恭敬有加。所以这样的身份就更是让人猜测不已了!  这一次,出发前兰吉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告诉了大家准备翻越马扎罗的计划,出人意料的是,却没有多少人表现出惊讶,是啊是啊,你几个月时间都带着大家往山上跑,没有计划才怪了。所以对于兰吉的这个消息,众人却不怎么感冒。既然是这种情况,哪兰吉也不废话了,直接宣布,一天后出发,一天的时间,怎么样准备也够了!  这种时候,几个月时间的训练成果就显露无疑了,众人也知道,平时训练最多也就三五天,最长的一次也不过七天,如果食物和水全部准备齐的话,哪也别爬山了,大家都当挑夫算了!所以食物和水这种东西,每个人都只准备了一些而已,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了带一些酒!还有就是一些伤药什么的。当然装备武器是少不了的,就这样一天时间还不到,大部分人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最开始的几天,每个人都表现出了一头十足的干劲,几千个汉子化整为零的分部在丛山峻岭之中,没有完成这种任务的恐怖感,更多的人都表现得很轻松,毕竟几个月以来都干同一件事,大家早已烂熟于心,哪里把这种小小的爬山看在眼里,该恶作剧的继续恶作剧,该吃饭的时候,大家各顾各的!该休息的时候,守夜的守夜,睡觉的睡觉,一切安排都井然有序,甚至连兰吉这个最高的指挥官,有时候都感觉自己是多余的,手下这群小子完成的很好,完全不用自己操心!  不过,半个月后,危机开始慢慢的出现了,首先是一个十人小队,遇到了一只入山以来第一只魔兽,这只魔兽是一条会吐酸液的蛇,哪酸液吐在人体上,直接就腐蚀了士兵身上穿的皮甲,要不是这个士兵反应得快,直接脱掉身上的皮甲扔出老远,估计他的身体也会直接被腐蚀掉!除了会吐酸液,这条蛇的身体还特别的有弹性,十个人一阵乱刀也没有伤他分毫,这是痛得这条蛇一直打滚而已!最后还是一个聪明的家伙,冒着被酸液腐蚀的风险,直接一刀捅进了蛇的嘴巴,又用力的搅动了几十下才把这条蛇干掉。  后来这条蛇的身体变成了大家的晚餐,虽然生前是一条厉害的魔兽,但是死后跟一般的蛇也没有多少分别,魔兽的肉跟普通的肉一样,都是可以烤可以煮可以吃的,只是一个倒霉的家伙被蛇的尾巴扫中了腰部,估计好几天不能活蹦乱跳了,还好他自己带了伤药,敷了药好好的休息两天应该就没事了  第二只遇到的魔兽是一头奔跑如风的狼,这头狼除了奔跑速度飞快,还能发出一种尖啸,普通人听到这种尖啸会出现短暂的昏迷,这次出手干掉魔兽的人是阿更,这个让所有人都觉得神秘的家伙,他只是随手只地上捡了一截枯枝,然后就像魔狼冲了过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阿更轻轻松松的把枯枝插进了魔狼的眼睛,魔狼疯狂的嚎叫了一阵就挂了。  然后是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越是深入马扎罗,众人遇到的魔兽也越来越多,而且有的魔兽还不是一般的人能解决的,甚至哪位希亚掌旗官,已经七级骑士的实力,解决起有得魔兽也是险象环生!队伍里也开始了一些伤亡,出发一个多月以来,失去战斗力和行动力的有十五人,失去生命的有三十一人。  这让靖的心里很不好受,那些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消失,甚至连自己死去的理由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是一种多么残酷的现实啊!但是理智告诉靖,他必须接受,既然选择了这条道路,他就没有心软的理由,现在还只是死一些人而已,将来,会有更多的人死在其他地方,死在他们不知道的地方!战争,从来就是很残酷的不是吗?  只是这种情况到后来开始有了一些改善,翻越马扎罗两个月后,魔兽开始慢慢的减少了,最近一次出现魔兽的踪迹,都已经是三天前的事了,那是这次翻越马扎罗山脉,死人最多的一次,众人遇到了一头全身像钢铁般的地龙,地龙这种生物其实是很常见的,传说这种生物有龙族的血统,但真实性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这次遇到的地龙却有些不一样,一般的地龙,除了壳很硬,会打洞之外,也没有多少特别之处,唯一算是攻击力的就是地龙的尾巴,它会扫荡自己的身后,然后把一切障碍物扫荡得粉碎。可是这一次的地龙,除了也有以上的特点,却又多了一个其他的特点,那就是它的背,能弹射出一种坚硬的,像是梭子一样的东西,这种弹射如果一次一个还好,而这头地龙每一次弹射都是翻盖性的,最少几十个,这让众人躲都没办法躲。只能藏身在大树的身后,可偏偏即使有大树的阻隔,这种梭子的穿透力却非常强,一般的大树能轻松的穿过,加上尾巴的扫荡,第一波的攻击就造成了十多人的伤亡。没办法,靖只能亲自出手了,这是他第一次在众人面前表现出,超过一个普通士兵的能力!  解决了魔兽,靖的身份也隐瞒不下去了,周围都是或惊恐,或惊讶的目光,看到这种情况,兰吉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走到靖的身边单膝跪下,阿更,艾儿薇以及希亚和洛哈特都是知道靖身份的,也都走到靖的身边单膝跪下,兰吉大声的宣布了靖的身份,这让手下这群跟靖开惯了玩笑的士兵有些手足无措,还好,这半年多时间的相处,众人接受起来也不是太难,最后总算没有造成太大的轰动,这是遇到最后一头魔兽时所发生的事情,接下来倒的确没有魔兽的出现了,这让靖的心里好过了一些,至少,这些苦哈哈的士兵,不用丧生在魔兽的爪牙之下了,接下来的路程倒也太平,几千人的部队,用了快三个月的时间,才翻越过了整个马扎罗山脉!当众人第一脚踏入实实在在的土地,哪怕脚下的地,是一毛不长的沙漠,也让很多人热泪盈眶,哪怕是靖,心里也很激动!  历时两年多,花费了上千万金币和无数人的心血,靖的第一个目的地总算达到!
  第七十三章柯伦贝城的不速之客  卡伦呼尔沙漠之中,有一座城市,这座城并不属于某个国家或者组织,也不是某个人的私有产物,甚至连这座城到底是怎么来的,也没人说得清,这座叫着柯伦贝城,名字只是后来加上去的,因为传说中是柯伦贝发现了这座城市,所以就用了他的名字来命名,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已无可查,但柯伦贝城之中,到的确有柯伦贝本人的雕像存在,而且雕像的下方还有柯伦贝生平的简介!  柯伦贝城是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这里没有官方,没有治安所,没有人收税,但所有能在大陆上买到的东西,柯伦贝城里却都有。千万别以为柯伦贝城没人管理就会很乱,这一点第一次到柯伦贝的人就深有感触,这样一个三不管的地方,治安却比一般的内陆城市还要好!这的确让人很值得深思,至少没人敢在这里称王称霸就是。  由于种种原因,这里也是冒险者和一些被通缉者的天堂!只有有命逃到这里,那就证明你绝对安全了,至于为什么,也没人说得清楚,反正只要有人敢在柯伦贝城里惹事,哪绝对是找死的行为!已经有无数的先辈证明了这一点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生活在这里的人,大都有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谁特么没事大老远的跑到沙漠这么深的一个城市来生活,哪怕这里是天堂,但周围都是无人的沙漠,天堂也吸引不了所有人!  治安良好么?也不对,并不是说这里就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比如抢劫啊,比如小偷啊,柯伦贝城也是很多的,但是只要你不危机到其他人,或者说惹到一些你不该去惹的人,这里人一般是不管的!传说柯伦贝城有一群神秘的人,专门守护着柯伦贝,这群神秘的人,每一个都非常强大,他们来去如风,只要柯伦贝出现了什么危机,这群人就会从天而降,然后赶跑那些带来危机的人!不过这群人,没多少人见过就是了,到底有没有也只是听说,反正柯伦贝已经几百年没有出现过危机了,谁知道呢。  而今天晌午,柯伦贝城却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这群不速之客竟然有几百人之多,之所以说是不速之客,是因为这群人更像是土匪,啊不对,是乞丐。这群突然出现的乞丐看起来却不像是一般的乞丐,除了灰头土脸,还有衣服有些破破烂烂之外,身上却还带着武器,而且还是那种很精良的武器!  这就让柯伦贝的人很不爽了,你穿成这样,分明就是乞丐嘛,但是老子见了一辈子的乞丐,也没见过这么多带着精良武器的乞丐,不是土匪是什么!对于土匪,柯伦贝城中的人反应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打!反正城中几乎人人都会一点武技,也不怕这群人人多,大家都是一拥而上,眼看冲突一触即发,乞丐中带队的那人却突然摆了摆手:“停停停,大家有话好好说,好好说,我们可不是来打架的,我们是来买东西的!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些摸不着头脑,大家都活了半辈子,那见过说要买东西的乞丐,或者说土匪,但还是有机灵的人不想冲突,于是大起胆子问道:“你们这么多人,还都带着武器,而且又来势汹汹,不是要抢劫么?  这个首领一愣,抢劫?什么抢劫?我们又不是土匪,为什么要抢劫?  众人……………。。  这位首领抱了抱拳道:“各位,我们是来自克洛玛帝国的佣兵团,这一次在沙漠之中走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走到了这里,我们只是想采买一些物资而已,请各位不要误会。  好嘛!原来不是来抢劫的,既然如此,众人这才放下手中的武器,让这群衣衫篓缕的人进了城,至于为什么是佣兵团,偏偏在沙漠之中还会迷路这种事情,倒也没有那个傻蛋真的去计较,只要不是来抢劫的,谁管你是佣兵团还是什么。  接下来,柯伦贝城中的人,倒是见到另外一种抢劫的场面,这群突然出现的“乞丐“,或者佣兵,却不是一般的有钱,首先是马匹,明明只有几百人的佣兵团,却翻遍了柯伦贝城中大大小小所有的马行,甚至连一些私人的马匹也不肯放过,而且是有多少要多少,还不在乎价钱,这让柯伦贝城的马匹顿时一扫而空,恐怕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柯伦贝城中的人是无马可用了!  再来就是衣服,城中所有的裁缝店和成衣店,是这群人第二个光顾的地方,不管是布衣,还是皮甲,或者一些软甲啊铠甲啊之类的,只要能穿,这些人都照单全收,还有就是靴子,城里的裁缝店,靴子的存货不是很多,就算全城的裁缝店扫光了,也不是几百双靴子而已,这个时候,一些聪明人开始拿出自己穿过的旧靴子卖给他们,而且价格还不便宜,通常是一双穿过的旧靴子都要卖出平时一双新靴子两倍到三倍的价格,这些人好像是钱多了花不完一般,也照收不误。  至于酒啊肉啊吃的东西啊这些就不说了,几百人采买了整整十几辆大车还嫌不够,如果不是因为这么多东西他们实在无力带走,估计还要买更多!  一下午的时间,柯伦贝城的人都是在震撼中度过的,他们从未见过那个组织或者团队如此疯狂的采购,而且还是不计成本的采购,用一句话说就是,这哪是买东西嘛,这分明就是全民大抢购嘛!  最后,不知是因为这些人口袋里的钱袋空空了,还是已经买够了,才停止了这种疯狂的举动,最后,整整五十几辆大车,还有几千匹杂乱无比的马匹终于浩浩荡荡的出了城,望着那一眼看不到尽头的队伍,很多人都捏了捏自己的脸,仿佛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不管怎样,这件事都是有可能写入柯伦贝的城史之中,毕竟,现在是和平年代,还没见过哪里出现过这么疯狂的抢购呢?柯伦贝城中有多少人因此发了财,我们暂且不表,这群疯狂抢购的人,当然就是靖的队伍,几千人花了快三个月,翻越了马扎罗山脉,然后又在一望无际的沙漠里行径了半个月,才到达了这次的第一站目的地柯伦贝城!这也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  这群人中离开了城,慢慢的往他们的营地经发,一个骑士跑到哪位首领的身边,对他行了一个军礼道:“兰大人,刚才弟兄们统计了一下,目前我们采买的物资中,还远远不够我们的所需,合格的战马只有八百匹,其余的都是一些老马或者骡马,根本不堪重用,还有,衣服和靴子也特别紧缺,特别是靴子,我们只买到了三千双,衣服倒是勉强都弟兄们所用,但是却没有换洗的,剩余的都是一些布料,可是我们之中,却没有会缝制的裁缝。另外,今天带的钱也不太够,所以这里的食物和水,最多足够弟兄们用五天时间,哪怕一再缩减,也最多七天时间,我们就要饿肚子了,这里不是山上,我们找不到更多的食物。  兰大人,也就是兰吉摇了摇脑袋道:“没办法,弟兄们带的钱全部被我们拿走了,只有这么多了,他皱了皱眉,看着这个对他报告的小子又继续道:”你叫什么,是谁的手下  回大人,我是第一编队第三纵队第六骑队的队长,我叫达斯贝尔。  嗯,很好,你很好,你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这样吧!回去我跟殿下说一声,以后这队伍中的后勤官就由你来担当了。兰吉望着面前的小伙,笑笑的道  达斯一喜,躬身对兰吉道:“谢大人栽培,达斯一定不负大人所望  几百人赶着马车,浩浩荡荡的回到了队伍的营地中。因为没有携带帐篷等物,而且现在正是六月天,晚上虽然不热,也不冷,所以就这样席地而睡也没有多难过,沙漠之中并没有多少蚊虫之类的东西,也不担心第二天起床,被叮得满头包,所以虽然是营地,不过就是几千人围了一块地而已  兰吉带着达斯,去见了靖,把采买的情况报告了一遍,靖安静的听完,最后才道:“这么说,现在我们的几千人,连每人一双靴子都做不到么?  兰吉捅了捅达斯,达斯第一次这么直面的跟靖搭话,不免有些紧张,但是经过几个月的相处,靖虽然身份高贵,却跟大伙同吃同睡,倒也没有让手下士兵多惧怕,便大起胆子回答道:“是的殿下,不但靴子不够,衣服食物马匹没有一样是足够的,最重要的,我们没钱了!  没钱了?靖偏过头看着这位兰吉带过来的人,你是说,你们带去的两万金币,竟然花光了?  达斯咬了咬嘴唇,认真的点了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那好吧,我知道了,钱没了就没了,反正钱这种东西,沙漠上也没有多少用处,这样,你负责接下来的分配工作,让五个编队的千骑长分一分你手上的东西,不管哪个编队,每个编队物资发一半就行,谁敢强拿更多的。你直接来报告我就是,靖想了想,又看了看兰吉,却看到兰吉低着头,并没有看向自己,靖的眼神闪过一丝异色,对兰吉道:“兰吉统领,以后这军需的活就交给他来办理吧,我看他行事稳妥,不卑不亢,应该能胜任这个职位。  是殿下,属下知道了!兰吉抬起头,一脸懵懂的道  靖挥了挥手,对达斯道,好了你先去休息吧!今晚把那些物资分配下去,让所有人饱食!又对兰吉道,兰吉统领你留下,我有话对你说  达斯行了礼,恭恭敬敬的退了下去,这里就只整下了靖和兰吉两人,顿了半响,靖开口道:“兰吉,你是不是对我的做法有些不满?  兰吉一惊,赶紧单膝跪着地上,连连摇头道:“属下不敢,殿下您多虑了。  哼?兰吉你不老实,在这茫茫的沙漠之中,我们就暂且抛开那些世俗的身份吧,虽然我是亲王,但是你却是这支部队的最高指挥官,在这一点上,你拥有决断的权利,我既然相信你,把你找来担任这支部队的指挥官,就是相信你的能力,可是兰吉,你为什么连军需官这种事情,都要我来安排呢?  兰吉心里更是震惊到无以加复,却抬起头和靖对视道:“殿下,不管何时,您才是这支军队的军魂,属下怎敢跟殿下争权,而且,在士兵的心中,我虽然是主官,但殿下您才是他们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存在,我的话未必管用  荒唐,靖喝道:“兰吉,你就是这样想的么,你终于肯说实话了么,这一路上,你放任手下的人不管,实际上几千人的队伍就像一盘散沙,我老早就想说了,原来你是这样的想法,你记住兰吉,尊重,并不是谁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去建立的!  兰吉听完浑身一震,看着靖,又慢慢的低下了头,激动的道:“属下知道了,兰吉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在沙漠修整了两天以后,靖决定分兵,这个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原因嘛倒也简单,如此一支五千人的部队想要在草原上悄无声息的行事,是绝对不可能的,只能把人员打散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来之前,靖做足了准备,对于草原的情况也有一定的了解!  简单来说,草原的大小相当于帝国三分之二的面积,当然面积虽然庞大,但很多地方都是无人区,草原上有大大小小的部落,整个地域辽阔,而且物资也相对丰富,所以生活在草原上的人类大约是两千万人左右。这个数据,是经过帝国上百年的调查得出的结果,另外,草原上几乎人人都会骑马,这一点就比克洛玛帝国强了很多,马是一种奢侈品,一般克洛玛帝国的普通民众,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养马骑马!但是在草原上,哪怕一个几岁的小孩也会骑马,身为草原人,如果连马都不会骑,是会被笑话的  草原上到处都是牧民,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大部分草原人,都属于这样或那样的部落,这样的部落具说有几千个,大一些的部落控制着几十甚至上百万的人口,而小一些的部落,可能只有几百几千人!草原人还是一种极其不团结的人类,他们的生活习惯跟帝国人有很大的差别,首先,草原人几乎都是吃肉长大的,因为他们无法大规模的种植任何农作物,所以一般的草原人会比帝国人更加强壮!其次,由于部落之间经常会发生战争,所以草原人几乎人人都是一个合格的士兵!  并不是没有野心家想要统一草原,毕竟,两千多万人口是很恐怖的一个数字,如果真的统一了草原,那帝国也就危险了。上千年的时间里,草原人无数次的发动对帝都的战争,只有这种时候,所以的部落才会真正的团结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有了共同的目标,但是,草原部落虽然善战,却从来没有真正的打赢过帝国军队,无论是装备,还是作战的方式,草原方面都是相对落后的!这也是为什么明明一个几乎全民皆兵的民族,却无法战胜在军队数量上,远低于他们的克洛玛帝国!  庞大的人口基数,以肉为食的生活方式,全民皆兵的恐怖战力,这就是卡伦呼尔大草原!对于生活在帝国的普通民众来讲,卡伦呼尔大草原上的人类同样是野蛮的,为了征服这个民族,帝国在上千内,同样出兵了无数次,但是就像草原人来入侵帝国一样,帝国方面也从来不曾真正的征服过草原,最多只是拉着庞大的军队,还有先进的武器装备来草原上耀武扬威一番而已,而且很多时候,帝国为此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了战争所带来的好处!  一千年来,对于草原和帝国双方,就像两只互相看不顺眼,却又奈何对方不得的雄狮!但是,这种局面却无法在维持下去了,表面强大的帝国,现在却处处面临着危机,首先是帝国内部的不稳,立国千年,总是有各式各样有野心的家伙从中作梗,除了内部因素,还有就是帝国其他己方的敌人,首先当然是来自于海上的,虽然现在海上一片太平,谁任谁都知道,这不过是暂时性的。最多十年,还是一定会爆发大的战争,赫尔多平原上的其他种族部落也有一些不稳的因素,但暂时还在可控制的阶段!最后就是这草原民族了!  其实各方因素之中,最大的隐患也来自于草原,因为一旦草原爆发大的战争,就会影响到其他几方相对和平和状态,从而使帝国处于一个全面战争的可能!所以,解决了草药隐患,剩余的不稳因素对于帝国而言,也就不算什么了!  经过商议后,靖决定分兵五路,一路由整个队伍中最懂军事的兰吉统领带领,兰吉的武技并不高,只有六级左右,但只要不遇到大规模的草原骑兵,相对来说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为了避免兰吉带领的一路士兵会遇到突发的情况,第二路由希亚带领一千士兵负责兰吉的侧援,希亚是七级骑士,已经站在高级骑士的行列,相信一般的突发情况应该难不倒希亚。  第三路由洛哈特带领,对于这个人选,众人之中也都没有异议,虽然洛哈特的武技与兰吉相当,但是洛哈特却拥有丰富的小规模军队作战的经验,半年时间,洛哈特带领着手下几十个人几乎走遍了全国,所以在作战经验方面,反而要强过正规军出生的兰吉。  第四路的人选,最后决定用另外一位同样是新人的王殷,王殷出生在帝国的南部,十六岁的时候继承了父亲伯爵的爵位,是这一次十三个完成任务的人选之中,爵位最高的一个,同时也是武技最高的一个,王殷今年三十一岁,已经是帝国八级骑士,但由于南方少战事,而且他已经是第九位继承家族伯爵爵位的人,但是由于他的家族在当地过的很一般,甚至还不如一些富甲乡绅!  王殷的祖父是一位胸无大志的人,堂堂一位拥有世袭伯爵家族头衔的继承人,却因为嗜赌和放纵的生活,最后差一点把祖上留下的基业败光,还好王殷的父亲是一位了不起的家主,虽然最后依然没能重现家族之前的荣光,但好在至少没有让家族就此沉沦!王殷的父亲常年的操劳,四十九岁就因疾而终。把家族的责任留给了年仅十六岁的王殷,王殷十六岁起就扛起了家族的责任,这些年虽然没有太大的建树,但也至少让家族依然完整!  帝国内想王殷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帝国传承上千年,各式各样的贵族阶层已经被奢华的生活磨去了棱角,很多传承下来的贵族,都已经失去了他们原本该有的品德,比如有的以武立足的贵族,传承了几代以后,现在的继承者,甚至都已经不在会武技了,而有些靠文采起家的贵族,现在的继承者,甚至连完整的帝国文字都不一定能写能读!贵族阶层的没落,也是一个帝国的悲哀,他们是帝国的支柱,可是长久的和平以及贵族式的享受,让这群衣食无忧只会享乐的贵族阶层早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样子了!帝国内大部分的贵族,早已经忘了祖训,甚至很多贵族到底还有没有继续传承都不清楚!  王殷的家族在当地算是名门贵族,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九位继承伯爵的人,但由于王殷的祖辈实际上已经不具体承担帝国官职,到他祖父的时候,家族已经败落,虽然还依然留下了庞大的家业,但离真正的贵族核心圈已经渐行渐远了,在当地,虽然名义上他们的家族依旧高贵,但在生活上,甚至连一般的富商都比不上,王殷家族经营了几间布庄,还有家客楼,这就是他们家族现存的全部实力,说实话,这种实力在当地的确不算什么。如果没有特殊的机会,估计到王殷的下一代,他的家族还能不能保存都不一定!  王殷这一路上也表现得特别卖力,并不因为他自己是贵族,而且还是这一行人中爵位最高的,他倒是很放得下身段,平时执行任务的时候也总是冲在最前面,甚至最开始选中王殷时,他可是只身一人的,到后面却拉起了近百人的队伍,每一个都至少有帝国三级骑士的实力。这一次翻越马扎罗群山,王殷更是几次涉险,冲在队伍的最前面,每次面对魔兽,王殷总是能第一时间把握住魔兽的路数,算是历次历险中,贡献最多的一个了。当然,他的实力也的确是最强的一个!王殷还是这几千人中,年龄最长的一个,很多时候,他丰富的经验都为团队带来了很多便利,比如哪里露营,何时天气有大的变化啊,那些植物可以食用,那些有毒,甚至平时烧火造饭,他也能提供一些特别的佐料,让饭菜更加可口!  除了这些,王殷还是一位很热心的人,不分贵贱,只要有人请教王殷,无论是生存生活的问题,还是一些武技上面的事情,王殷从不吝啬,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这对于一个贵族伯爵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毕竟在普通人眼里,伯爵这种贵族,都是高高在上的,哪像王殷这样平易近人。王殷的武技的确不错,大概是年龄的关系,他除了武技高强,在对于武道一途的见解上,也颇有建树,甚至有时候靖都会向王殷请教,王殷惯用的,是一柄长戟,传说他的祖上就是以戟立族的,他的祖先曾是一位帝国的上将,在帝国内也非常有名,因为战功才封了伯爵,传承至今,没有点本事肯定是不行的!王殷从三岁就开始练武,二十七岁的时候考取了八级骑士,现在离九级骑士也仅有一步之遥,一旦达到九级,王殷也就赶超了他的那位祖先,算是王家第一位达到九级骑士的人!  最后一路,却是由靖亲自带领,这个决定倒是毫无争议,大家都知道靖的实力,不但是一位武技高强的骑士,同时还是一位实力不凡的法师!魔武双修在大陆上非常少见,还没听过谁法术和武技都特别出众的,靖算是一个例外。  一旦决定后,大家就分头行动了起来,分配好了物资,靖把大部分能分配的,都留给了其他几路,自己只留了相对较少的一部分。洛哈特算是最幸运的,好一些的物资都留给了他,其他几路人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算起来,洛哈特这一路,大概算是实力最弱的一方了!  记住,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并不是要大家做出多大的成绩来,首先是在这里生存下来,至于其他的,先解决生存的问题在想吧!靖看着大家,现在这里的人,算是靖手下的核心圈子了,几乎囊括了他全部的实力。  众人点了点头,兰吉见大家都没话说,一时间心里有是千头万绪,拍了拍洛哈特的肩膀,兰吉道:“诸君,报效殿下的时候到了,共同努力吧!  大家一齐点了点头,靖激动的看着众人,出生到现在,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冷漠的心在慢慢的沸腾,郑重的举起了手里的酒碗道:“好了,今日一别,来日再聚,来,干,说完,喝干了满满一碗酒。
  大人,已经确认了,大概两千人左右,这是个小部落,大部分都是妇女小孩,牛羊马不少,从这些人的穿戴来看,应该不算富裕,没有多少战力,弟兄们观察了三天,这些人没有多少防范意识,只有五六百人的成年男子。  你们确定周围没有其他部落了么?王殷看着手下道  确定,方圆十里,没有任何人类,这么偏僻的地方,我们搜索得非常仔细,每个细节都查看得很清楚,绝无遗漏!  好,哪今晚动手,记住,我们只是求财的,别造太多杀孽,兄弟们辛苦了这么久,该是回报的时候了。还有,副掌旗官那边你派人回应一下,就算我们暂时不需要支援,如果他们要支援的话,我们随时可以过去。  是大人,属下这就去办!  草原的天气变化多端,这段时间,可算是苦了王殷他们了,从来没应付这种怪天气的王殷吃尽了苦头,原本物资就不算多,出来没几天,他们的粮食就见了底,不得不杀马撑了过来,这还只是食物方面,没有代步的工具,他们只分到了两百多匹马,加上一路来被杀掉的马,现在只剩下七八十匹,就连王殷自己,现在都几乎是靠两条腿走,剩下的马也饿得全是皮包骨,没有马料,光是吃青草,马匹根本跑不起来  还有就是衣服等物了,翻越马扎罗的时候,每个人都没带什么衣服,就算最后买了一些,也不够大家分的,很多人都只有一套衣服,而且有些家伙连鞋子都没有,只能简单的用草或者其他软一些的东西,临时编制了一部分靴子,这种靴子也只能起到一定的心里作用,还好早早的到了草原,如果继续留在沙漠里,估计很多人脚掌都要废掉了!  除了物资上的缺乏,王殷还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方向,草原上几乎都是一个模样,一望无际的草原,没有什么特别能分别方向感的标记,他们只能一路瞎窜,还好草原上有不少的放牧的人,这个时候也顾不了什么人道主义了,凡是遇到放牧的人,王殷带领的手下都是直接冲上去,看到东西就抢,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东西都不放过,牛羊马也好,衣服靴子武器,只要能用的统统抢走,当然,他们倒是没有大开杀戒,最多只是抢劫一番,却留下了那些人的命  其实这样已经算是很仁慈了,草原上的狼骑到帝国腹地,可是施行的三光政策,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见房子就烧,现在王殷等人只是抢他们一点东西,已经非常仁慈了。而且这个时代,你自己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被抢被杀也是活该!  就这样,一路小打小闹的跑到了这里,终于遇到了一个像样一点的部落,说是部落可能也有些牵强,就像帝国内的村庄一样,如果几十户人也叫村的话!王殷的运气还不错,至少现在遇到的这个部落只有两三千人,但是畜生就相当不少了,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运气,如果现在遇到的是两三万人,哪王殷估计也只有败走的份,哪还敢打其他的主意!  商量好了战术,其实也不算什么战术,别人有马,按照草原的生存规则,只有有马,每个草原人都是合格的骑兵,哪怕是妇女小孩,王殷这边能当骑兵用的,最多五十骑,实在形成不了多少有用的战力,最多只能算一个侧援罢了,不过有心算无心,这也是王殷这边最大的依仗了吧!安排了一些身手较好的半夜去伏击,剩下的人悄悄的靠近他们养马的地方,先抢过来一些马匹,哪剩下的,应该就没有什么悬念了!  战斗是在午夜的时候打响的,王殷他们实在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就结束了战斗,整个过程最多持续了半小时,己方零伤亡,只有几个倒霉鬼在骑马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下来而已,剩下的都是一些零星的战斗,对方似乎无力抵抗,又像是早早放弃了抵抗,反正没了马,这些草原人倒是光棍得很。  最后统计下来,连王殷自己都惊讶了。心里暗道:“靠,这些草原的家伙,还真是富有  是的,以王殷的标准来看,这样一个小小部落的富有程度,竟然完爆了他这个实打实的贵族伯爵。  报:“俘虏两千余,青壮600余,其余人等1500余,马匹2000余,牛1000余,羊5000余,其他物资若干!  王殷………。这是分开以后,王殷遇到的第一场稍微像样一点的战斗,但是所俘下来的物资,却着实让王殷吓了一跳,他们调查的资料还是有出入了,这里的战斗成果,王殷连一半都没考虑到过,实在是大大的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最后拉来这里的族长一问,王殷才终于释然  原来这一支偶然遇到的部落却大有来头,据族长自己所说,他们原本是一个更大部落的附属,可这一段时间,那个更大的部落却另外一个同样不小的部落之间发生了战争,这个族长倒是个聪明人,眼看两个大部落之间发生了战争,他这种区区几百战斗力的小部落,实在无法在两边的战斗中生存下来,于是战争还没开始,这个族长就带着手下的直接跑掉了,而且还顺带的带走了不少牛羊马,本来这样一个小部落,就算带走了不少东西,也绝不会引起那个大部落的重视,但可笑就可笑在,原本那个大的部落手下有不少这样的小部落,大家都不想死,一看有人开溜,干脆也有样学样,你能跑,我就不能跑了么,所以大家干脆都来了个脚底抹油!  这就是挖别人的老本了,那个大部落的人知道以后,岂能放过他这个带头的鸟,于是派了无数的人开始追杀他,一路上几次的险象环生,最后终于跑出了那个大部落的势力范围,今晚的战斗来得太过突然,这个族长还以为是那个大部落的人追到了这里,万念俱灰下,干脆命人放弃了抵抗,才让王殷捡了个便宜。  王殷听完一拍大腿,乖乖不得了,这不是老天送上门的机会么。于是又命人把已经送回去的这个族长又请了回来  看着这个一脸精明,却一副斗败公鸡模样的族长,王殷清了清嗓子道:“请问族长大人贵姓?  贵字不敢当,我叫扎德哈姆,不知大人找我何事?扎德哈姆倒是条汉子,眼看自己被俘,也不隐瞒,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好,扎德族长,我敬你是条汉子,倒也不便为难,只是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不知扎德族长肯否帮衬一二,王殷看着扎德道  扎德哈姆直视着王殷,疑惑的道:“我们都是你的阶下囚了,哪有资格帮你,还有,请别叫什么族长了,我现在哪还有什么族长的样子!  扎德族长倒是开得开,难倒您不想把您的部落建设的更庞大么?王殷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诱惑,而且在称呼上,竟用上了尊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草原人的思维还是太落后了,岂是王殷这种从小就在权力圈子里长大的贵族的对手。  扎德一听,果然有些心动,但是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的道:“大人您有话就直说吧,我扎德是个粗人,不懂那许多。  王殷微微一笑,他知道扎德心动了,但是却又不急着全盘托出了,直道:“这样吧,今晚大家都辛苦了,你先去休息,明日我们在详谈如何?  全听大人吩咐,扎德一听,有些泄气的道  王殷命人把扎德送了下去,又悄悄附在身边一个骑兵的耳边说了几句。  让扎德疑惑的是,送他回来的人并没有把他送到俘虏哪里,而是送回了他原本住的地方,那是这里最大的一个帐篷,扎德有三位妻子,还有七八个子女,此刻都在帐篷里,甚至连那些挂在帐篷里面的武器都没搜走,这让扎德很是疑惑,不过既然对方要这样做,扎德也没有多想,他的脑袋还不适合去想那些太过复杂的事情,所以对于王殷的好意,扎德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坦然的接受了。  王殷非常高兴,他从扎德的话中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那就是除了扎德哈默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背叛者也同样离开了那个大部落,这对于王殷来说无疑是一条好消息,正愁无从下手的王殷岂能看不到这条小心的重要性。  那些上万人的部落,王殷是想都不敢想的,毕竟自己手上只有一千人,就算每个人都能以一挡十,也绝对敌不过那些大一些的部落,而且自己的人手就这么多,这里可是别人的地盘,王殷岂能不明白无根之水这个道理,所以,他只能利用这些草原人自己的内部矛盾,来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他最大的优势就是在暗地里,别人根本不知道暗地里还有他们这么一支野心勃勃的队伍,帝国传承上千年,对于草原是无所不用其极,但是收效却甚微。这一次靖亲王殿下带领的几千人,悄悄的出现在草原上的目地虽然没有明说,像王殷这种老油条又岂能猜不到。  所以现在,王殷必须利用好手里仅有的资源,而现在得到的消息,恐怕是最好的资源了,他只要稍加利用,不愁在草原生存不下去!  第二天一大早,扎德哈姆又被王殷派人请了去,这一次王殷倒是没有任何隐瞒,一五一十的说明了他的目地,其实也很简单,就是让扎德以个人的名义,邀请其他的小部落联盟,大家一起对抗那个大部落,本来这种事情轮不到像扎德这么小的部落来做,但是谁让现在扎德这里,有王殷这么一个强援呢。王殷给扎德的承诺是,如果那些小部落不听话,那说不得,王殷只能领兵,亲自去劝一劝那些小部落的人了!  事情进展的相对顺利,半个月的时间,扎德哈姆带领着王殷的人手,收拢了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现在王殷身边聚积的草原人口,也已经达到了恐怖的五万人左右。一开始,那些部落如王殷想的一般并不买账,不过在王殷出手亲自把一个三千多人的小部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后,其他的部落也就只剩下乖乖的听命形事的份!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王殷所控制的人口更是激增到了十万左右,而扎德哈姆也幸运的成为了王殷的代言人。  扎德哈姆对于王殷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对于王殷的命令,扎德哈姆都坚决的执行,当然如果没有王殷的支持,扎德哈姆想要管理好这十万人也是做不到的。好在草原人虽然野蛮,却并不善于计谋,头脑简单的草原部族,不过被区区的上千人就控制着了十万人,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他王殷自己创造的奇迹!
  在草原的西部大路上,有一支商队正在赶路,这是一支由克洛玛帝国的商团组成的队伍,队伍的领头那一面商旗说明了这一点,商旗上是一只咆哮的狮头,这面旗子在整个泊尼尔大陆几乎无人不知,在浩浩荡荡的队伍中,除了这面狮头旗,还有一些其他的旗子,不过在知名度上,都远远赶不上这面狮头旗!狮头旗是查尔德家族的标志,查尔德家族是整个泊尼尔大陆最大的商队,这一只行径在草原上的商队,是由查尔德家族牵头,然后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商队组成商业联盟,正准备赶往卡萨尔莫参加每年一度草原盛事,西王廷马赛!  赛马是整个草原的风俗,而不管是西王廷还是北王廷,每年都会有举办一次马赛,参赛的人来自四面八方,有草原人,也有其他地方的人。不过马背上的技艺,几乎没人敌得过草原人,所以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草原人居多。为了增加马赛的气氛,每年的马赛都会有各式各样的商业活动,一方面是为了吸引人们却参加,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扩大王廷的影响力,所谓的王廷,就是草原的部落中,每过五年选举出来的最大,实力最强的部落。虽然王廷不能直接命令其他部落,但是王廷却可以占据最好的草源,而且在战时,还能下达征召令,号召整个草原的人民参加战争!  卡萨尔莫是西王廷的都城,由现在西部最大的部落萨德满族占据,萨德满族是西部实力最强的部落,占据西王廷王族已经将近五十年,实力无人能撼动。萨德满族人口三百多万,就算在整个草原,也是数一数二的人口大族,只有北王廷勉强可以比拟!西王廷的萨德满族能征善战,他们的满王带领着军队甚至一度征服了整个草原,可惜最后功亏一篑,被现在的北王廷击败,最后不得不退缩回了卡萨尔莫,这个满王在位已经快三十年,是一位野心勃勃的家伙,克洛玛帝国内的草原入侵事件,十有八九出自这位满王之手,听说这位满王最大的心愿,就是带领手下的儿郎有一天打到帝都去,以此称霸整个伯尔尼大陆,不过最近几年,大概是人老了的缘故,倒是在没有在发动过什么大的战争!  靖把自己的手下伪装成了一队佣兵,不过上千人的佣兵团实在太显眼了,而且估计也没人会请,谁会请上一千人来保护,真有这个实力,那就不需要什么佣兵了,直接组织一个队伍就行了,而且克洛玛帝国法律规定,民间组织最多不能超过五百人,对于这一点,靖是无比赞同的,甚至当他听说了这一条法典时,心里对那位提出这条法典的人还生出了一股钦佩之意,控制武力的规模,才能长治久安,这大概也是克洛玛帝国能存在千年最基本的原因了吧!  手下有上千人,但是却无法全部伪装成佣兵,至少这么大规模的佣兵团,整个大陆还没有呢,所以他很小心的把人数控制在了四百九九人,既没有违反帝国法典,也让手上的实力得到了一定的保证,剩下的几百人,靖大笔一挥,全部派给了希亚统领的那一队人,本来这种决定是绝对不会有人同意的,奈何靖一开始并没有提出来,而是等到后面大家都已经上路以后,才把这些人给送了过去,所以就算有人想反对也来不及了,茫茫大草原,靖只带着区区的几百人,实在不是为了隐蔽的其他几路人马能找到的,这个时代的通讯很麻烦,一般情况下都是以书信的方式,就算稍微高档一点的,也不过就是传送阵了,不过大家都是普通的士兵,实在没有法师这种高级的配置,队伍里唯一会法术的,就只有靖一人而已,他总不能自己来找自己吧!所以从单线联系上,几千人的队伍虽然分散了,但离开的时候,靖给每一队的领头都送了一个石头,这颗石头能让靖很好的定位其他人的去向,但是由于其他人不会使用法术,所以想要联系靖,就只能等着靖先跟他们联系!  而他之所以只带了区区的几百人,就是想把隐秘这种事情做到极致,他知道,如果带着上千人的部队,就算在怎么隐秘,也很难做到了无痕迹,所以他干脆把队伍一分为二,这样既做到了隐秘,有节约了力量,而他的目的,就像想通过伪装混进世俗之间,然后慢慢的积攒信息,给敌人致命的一击!  这一次能混进查尔德家族的商队,靖费了很多心思,查尔德家族是整个大陆最大的商业家族,他们家族的生意遍布大陆的每个角落,哪怕是在巫族以及那些非人族内,也有查尔德家族的生意存在,即使是克洛玛帝国,很多时候都要依靠查尔德家族的庞大商业网络来寻求一些经济上的支援!有人说,泊尼尔最大的帝国是克洛玛没错,但除了克洛玛,还有一个隐形的帝国,那就是狮头旗的查尔德家族。  查尔德家族的商业板块几乎囊括了所有的行业,克洛玛帝国为了彰显查尔德家族对帝国的贡献,也亲封了查尔德家族一个世袭侯爵的头衔,不过查尔德家族并不从政,这一点大概也是为何查尔德家族屹立大陆不倒的原因,因为他们从来不碰政治,只跟实力最强的人合作,正是这种看得清形式的眼光,让查尔德家族一直屹立在大陆的最顶端!  很早的时候,靖对于查尔德家族就有所了解,有一套专门描写这个家族历史的书籍,那套书的厚度,甚至比帝国法典和帝国通史还厚,而且制作也相当精良,他早早打听到,每年一度的马赛就在最近举行,而且这一次的马赛听说是满王亲自下令举行的,规模之大,远远超出了以往每年,查尔德家族岂能放过这种盛事,而小一些的商队又无法得到这次马赛的邀请,所以只能交一些财物给查尔德家族,以此搭上查尔德家族的顺风车来参加这次盛会。由于有查尔德家族的带领,这队浩浩荡荡的队伍根本不需要其他的佣兵维护,奈何靖找不到其他正规进入卡萨尔莫的方式,只能想办法买通了商队中的某个商队,才混进了队伍中,恐怕在佣兵史上,靖算是第一次倒贴受保护者的佣兵团了吧!  这支队伍像滚雪球般,进入草原以后越滚越大,到现在加上随从的人员,还有各个商队以及一些保镖之类的角色,以及达到了几千人的规模,像这种大规模的商队倒是很少见,只有一些盛会或者跨越大陆的地方才能见到。靖先是通过一个小部落的牧民打听到了这次马赛,然后又想办法去官料哪里弄了一套佣兵团的合法手续,在然后又天天跑到小酒馆打听消息,最后终于盯上了现在的这个小商队,说这个商队小,当然是跟查尔德家族的商队比,其实在这个队伍中,靖所跟的这个商队也不小了,就算在整个队伍中,也算是排名前列的。靖想办法联系上了商队的老板,然后花了两百金币才让自己的佣兵团混进了队伍中,最后又给周围其他的商队送了一些小礼物,才让人打消了疑虑  毕竟,就算在庞大的商队,也很少会请几百个佣兵来护卫,所以靖的手下很多人都扮着了商队里的随从,只有几十个人扮成了佣兵的样子,那些武器和其他的东西全部藏在了货物里,就算被人查到,也最多只能算“商品”相信问题不大,至于弩箭,这种武器太过少见,靖干脆把所有的弩箭全部拆分成零件,虽然组装起来有一定的麻烦,但是总比把上前的弩箭丢了强,毕竟大陆上除了帝国正规军,实在没见过任何人使用过这种杀伤力太过强大的武器!  商队一路从帝国出发,经过了草原上大大小小上百个部落,靖总算是见识到了草原真正的面目,以往自己对于草原的认识就是,一群草原上搭上几个帐篷,然后周围有一些牛羊马之类的畜生,这就是他对于草原的全部认识了,但这一次,他总算见识了草原的真正面目,与自己思想内的草原完全是两个世界,真正的草原,那种景象是很少的,大部分的草原居民,很少有人那样做,没有人单独的个体能在草原活下来,毕竟这里除了民风彪悍,也不是没有危险的,所以一般的草原人,都有自己的部落,一些实力强大的部落会吞并其他小一点的部落,然后组成更大的部落,而大部落之间,如果没有深处大恨或者利益冲突的话,也很少发生太大规模的战争,所以一些稍大一点的部落,都有自己的据点,除了休养生息,也方便保护没有战力的人,而且还有驻军,这样的据点往往更帝国的城镇更为相似,只是没有城墙,没有建筑,一切都是以帐篷为主,当然虽是帐篷,一般的大部落那种帐篷,也并不比帝国内一些奢华的府邸差,甚至部落族长的帐篷,从规模和奢华程度上,一点都不弱于帝国内的贵族府邸!  一路而来所看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帐篷让靖大开眼界,还有各式各样的烹饪方式,也同样让靖满足了口腹之欲,另外草原人的彪悍,也让靖对于草原人有了新的认识,他经常看到草原人一边骑马,一边射箭,箭术之精准,让靖这个武技高强的人看了也不仅汗颜!  除了这些,草原人的生活方式也帝国倒没有太大区别,一样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样是一日三餐,只不过每餐都有肉食就是了,草原没有自己的文字,就连货币也同帝国一样,帝国货币同样是草原货币,所以从这一点上看,草原还是很落后的,他们没有学堂,医馆也很少,在草原上有一个独特的职业,那就是行脚医师,这些医师常年往返于草原的每个角落,为人们解决病痛的烦恼,如果草原上少了行脚医师这个职业,那草原人恐怕才真正危险了!这些与众不同之处,构成了美丽的草原,野蛮的草原,原始的草原,以及,危险的草原。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没有自身的文明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但是在草原上,完全感觉不到他们有何悲哀之处,草原上的人生活上面比克洛玛帝国的普通百姓更好,每个人看上去都很健康,这也许就是草原的魅力所在吧!至少草原上的人只用像一件事,那就是生存,而在帝国中,仅仅是生存这两个简单的字,都让很多人心里有无限的恨意,毕竟生活在帝国之中,除了要养活自己,还得面临各种各样的赋税,光是每种赋税就已经让百姓苦不堪言了!
  草原的清晨一点也不热,反而有一丝轻轻的风,吹在人的身上凉凉的,阳光映在草原上,那绿色的青草如波浪一般随风浮动,金色的光芒洒满了大地,一片一片的律动感,让人心旷神怡!  但此刻,这里的人却无暇欣赏这样的美景,兰吉现在特别的烦恼,因为他惹上麻烦了,而且麻烦还不小!  至从分开以后,兰吉就遇到了无数的麻烦,首先因为物资的不足,队伍里很快就断粮了,跟王殷一样,断粮的时候,兰吉也选择了杀马充饥,但是跟王殷不一样的是,直到兰吉杀光了所有的马,也还是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对于那些散民,兰吉下步了手,人心都是肉长的,兰吉无法对普通的民族下手也很正常,而且手下人都看在眼里,那些散民游勇实在太可怜了一些,有的甚至兰吉这队人都有得一拼了,如果在下手抢别人,也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除了散兵游勇,兰吉一路来实在没见过什么小的部落,见过最小的部落也是上万人规模的,而且那个部落里大部分还是青壮,听说是一个大部落的幼子分到的家业,既然是大部落分出来的,实力想必不弱,兰吉对比了一下双方的战力,就果断的放弃了,对于这样上万人的部落,别说抢别人,估计别人只要几个冲锋下来,自己这队人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除了这个稍小的部落,兰吉竟然没遇到一个稍微更小的部落了,抢劫不成,兰吉这队人的口粮又见了底,这几天,大家几乎都是在半饱的状态,眼看整整的千人队伍,竟然吃不饱肚子,兰吉心里的憋屈感就别提了。  但这里是草原,除了草,实在找不到其他的粮食,而且由于对于地形不熟,兰吉一路来几乎都是瞎闯,没有一头闯进别人的大部落已经很幸运了,但是运气不会一直伴随,兰吉的运气在这段时间似乎用光了,在三番五次放弃仅有的目标后,老天似乎都看不过去了,前几天,幸运女神抛弃了兰吉,竟然让兰吉遇到了一队草原上的正规军,而且这队正规军数目还不少,手下有经验的士兵告诉兰吉,他们遇到的这队人,人数绝对在三千以上,甚至有可能更多,如果只是遇到了这队人,那也最多只要避让过去就行了,关键是兰吉一开始并没有发现这队人,直到双方的前哨相遇了才发现,这下只能暴露了。  兰吉一看双方的实力对比不在一个层次,于是还没开打就直接带着人马跑了,这一跑不要紧,对方岂能善罢甘休,于是就追了上来,两边人马一边跑,一边追,还好兰吉的军事才华不是盖的,一路上又是设伏又是疑兵,总算没有被对方直接撵上,在草原兜了好大一个圈子,竟然被他一度跑出了包围圈,不过,对方的首领似乎也不是什么吃素的,刚开始被兰吉骗得团团转,后面竟然慢慢的反应了过来,放弃了兰吉分出去的那些散兵,直咬着兰吉的主力不放!甚至一度接触到了兰吉的后军,还好兰吉手下的人武技都不错,打退了对方的人马,不过一边是靠两条腿走路的,一边是骑马,双方的战斗方式不再一个层次上,兰吉的人虽然武技不错,但总不能跟别人的骑兵比速度吧,最后对方丢下了几具尸体,然后退下了  接下来,双方又实打实的干了几场,每一场战斗,几乎都是兰吉这边取得了胜利,不过由于兰吉这边没马,所以虽然战斗打赢了,却无法乘胜追击,白白损失了很多扩大战斗的机会,而且断粮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现在每天,所有的人都只能吃一餐,很多人都廋了一圈,这还不算,兰吉这边除了口粮不足,由于不知道路线,他们竟然不知不觉的闯入了一个大部落的领地  身后的追兵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可能对方的人也意识到他们闯入了别人的领地吧,但兰吉却笑不出来,因为现在的情况,比追兵在身后更加的危险,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包围圈,兰吉实在不知道如何感叹自己的命运,刚开始那种豪气,现在看来有多可笑啊,自己不过一千人,要在这危机四伏的草原上生存又谈何容易,虽然大家武技都不错,不错在没有任何物资和后勤补给的情况下,想要在草原生存本来就是件很难的事情,毕竟在这个时代,军队还是需要后勤的,肚子都填不饱,又何来生存一说,兰吉一叹,看着自己身边的士兵道:“兄弟们,看来是老天跟我们过不去啊,也不知道其他几队人现在的情况如何了,今天,大概就是我们的死期了,兄弟们怕不怕?  身边的副官笑了笑对兰吉道:“大人,都这种时候了,您还有心思开玩笑,兄弟们至从跟了大人,就从来不知怕这个东西是什么,今天横竖是逃不掉了,感谢大人的栽培,反正大家不枉相聚一场,就让做兄弟的,先走一步吧,说完这话,副官举起手中的武器大喝一声,直接冲进了对方的包围中。  手下其他的人,也纷纷大喝一声,嘴里喊着,来世在做兄弟,然后举起武器冲进了包围圈中  兰吉含泪看着手下的兄弟一个一个主动跳进了对方的人群中,咬紧了牙关,也加入了战团,双方人马乒乒乓乓的战在了一起,正在这时,对方的人群中却一阵骚动,不消片刻,竟然被打通了一条道路,兰吉只听道:“还愣着干什么,冲出来啊!  兰吉一听这声音,浑身一激灵,一刀劈开了扑向自己的一个草原士兵,然后定眼一看,果然是希亚带着人马破开了对方的包围圈,当下不在迟疑,举起武器大刀阔斧的往希亚的人马靠拢,有希亚的人在一旁吸引火力,大家都总跑出了包围圈。  兰吉这时也无暇顾及其他,只能且战且退,自己这方加上希亚的人马也没有丝毫的优势,不过还好希亚的人都有马匹,而且又是近身战斗,对方一时拿希亚的人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兰吉带领手下的人完完全全脱离了包围圈,一旦脱离包围,兰吉手下的人再无束缚,一些聪明的家伙甚至抢到了不少马匹,总算告别了靠两只脚走路的尴尬。  等所有的人都跑出了包围圈,大家就且战且退,由于兰吉和希亚一方的人武技相对高强得多,对方追击的态度也有些减弱,这场战斗持续了半夜,双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兰吉这边,加上希亚的人马,几乎人人带伤,包括兰吉和希亚两人,而对方的人,至少损失了上千,还不算受伤的人,事后一清点,兰吉几乎欲哭无泪,这场莫名其妙的战斗,让兰吉的人损失了三分之一,现在他手下还算完好,能战斗的人只有不到六百人,而希亚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希亚本来有一千五百人,现在只剩下一千两百人不到。  在兰吉的心里,实在是恨死了最开始追击的那队人,是他们迫使兰吉慌不择路,一下跑到了别人的领地,才造成了如此大的损失,关键是,这场战斗实在太憋屈了,莫名其妙损失了这么多手下,让兰吉想死的心都有了,还拖累了希亚,如果不是希亚带人即使赶到,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听完手下的报告,兰吉不得不收起了心思,现在可不是悲伤的时候,这场莫名其妙的战斗,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与希亚一合计,反正现在仇恨都结下了,不如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对方的部落占领了再说。  这种想法一冒出来,竟然压都压不住,兰吉也有些意外,自己这边不到两千人,却想着要占领那么大一个部落,如果放在没有这场战斗之前,这种想法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出现在兰吉的心里的,但是这一刻,仇恨使得兰吉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却怎么也无法克制不去思考他的可行性,最后,两人总算找到了一个合理且可行的办法,那就是把其他几队人找到,大家一起干  说是这样说,但实现起来却无比的麻烦,首先,不管是兰吉还是希亚,都没办法主动联系其他几队人,别说五队人聚在一起,哪怕是其中的一队要找到,也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兰吉分出了二十只小队,没队五人,往各个方向沿途寻找其他的几队人,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既然现在自己的面前有这么大一个部落,而且双方还接下来仇恨,那干脆也别单独行事了,先占领了这里再说!  几天以后,兰吉的好运似乎又回到了他的身上,其中一个小队在第五天的时候带回了洛哈特的人,洛哈特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他的队伍是所有队伍中,保存得最完整的一个,不仅如此,他还收获了不少战利品,至少现在看上去,洛哈特的日子是过得最好的,他的士兵不但穿上了新的草原上的服装,而且人人都骑着草原的战马,最重要的是,他的队伍很完整,分开快两个月,洛哈特的队伍竟然一人都没有损失,还保持着整整一千人!  一番寒暄自不必多说,分开以来,每个队伍都有每个队伍的遭遇,大家分享了这段时间的见闻,算起来,兰吉竟然是最惨的一个,说起追击他们的那件事,洛哈特一愣道:“咦,你说的那队人,是不是只有三千人左右,没有明显的标示,首领是一位三十多岁,满脸胡须的家伙。  兰吉和希亚都是一惊,纷纷从地上站了起来,直盯着洛哈特道:“你遇到了?  洛哈特点了点头道:“没错,我遇到了,不过我想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  误会?什么误会,难道对方是我们自己人不成?兰吉一哼,恨恨的道  没想到洛哈特竟然无比认真的点了点头道:“你猜的也不算错,他们的确算是我们自己人。  这样一说,倒是一下吊足了两人的胃口,希亚也好,兰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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