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在司法部填写申请授予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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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05&分,使用蒙古文试卷参加考试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和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并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请于12月18日至22日,到乌兰察布司法局考务法规科(集宁新区人事社保大楼1105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日期到现场审核的,请提前致电说明。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核查学历不通过的人员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三)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复制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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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
15:22:29 来源: 大庆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司发通﹝号),现就大庆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分数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我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12月7日前向大庆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和座位号,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限于试卷(四)和参加卷(一)、卷(二)、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
  二、合格分数线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林甸县)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当在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审核日期。
  申请人本人应当按网上预约日期到大庆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三)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四、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的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报名时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由大庆市司法局现场扫描打印,申请人携带原件办理即可。原件审验后退回。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他管理机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事项必须由本人办理,出国(出境)留学未归的申请人员,网上完成申请程序后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受托人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与申请人系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17位或18位毕业证书编号。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五)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核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具体颁发时间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可登录大庆市司法局网站(http://sifa.daqing.gov.cn/),或拨打咨询电话。
  大庆市司法局咨询电话: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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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2日公布,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线详见司法部公告。现将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发布核查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成绩发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二、成绩核查宁波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并附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分数核查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受理。按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分数核查只进行一次,核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宁波市司法局在接到上级关于分数核查结果的通知后,会及时将成绩核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注意事项1、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2、申请人在规定期内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日至3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5-16:45)由本人到宁波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647号2号楼3楼,公交1、8、335、341、343、370、371、380、384、521、522、523、541路怡江新村站下车,往西约300米;地铁2号线往宁波大学方向孔浦站D出口往东约100米。  3、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4、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应妥善保管学校出具的2017年本科毕业格式证明,申领法律职业资格时需现场提交。5、在宁波考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军队系统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请事宜由宁波市司法局负责。四、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在网上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由本人到现场提交下列材料(统一用A4纸):1.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2.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份。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份。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4.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登录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或资格申请界面,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洗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特别提示:申请人所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应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的电子注册号,凡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申请表和报名表均在现场审核时打印,无需申请人自行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退回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咨询电话 24425&宁波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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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达到2017年司法部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
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达到2017年司法部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司法部司法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本人现场应提交一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司法部司法考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司法部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流程的详情,关注将获取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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