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平市秦岭医院秦岭中学初一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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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宣传册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问答
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3、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4、兴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5、兴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的通知》
6、兴平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解读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
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问答
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以下简称小升初)一直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小升初制度,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有关责任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1、《意见》是紧随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而生的,请谈谈出台这一重大政策的考虑?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就如何贯彻实施,尚无具体规定。
小升初关系千家万户,备受人民群众关注,一直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规范办学行为,小升初基本保持了平稳有序。但是,由于大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分布尚不均衡,调整需要时间,利益需求多元,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影响了社会对教育的满意程度,不利于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破解择校难题。出台《意见》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国家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是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具体行动,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生动体现,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出台相关实施意见的目的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规定,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在加快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同时,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着重规范,进一步明确小升初划片入学模式、对口升学流程、入学办理方式、信息公开办法,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职责,强化工作监管和社会监督,全力推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全面提高小升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程度。
&2.请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
&二是有序确定入学对象。明确划片后,为每个初中确定入学对象(生源)的具体方式,允许各地根据实际采取对口直升和随机派位两种方式安排小升初升学。
三是规范办理入学手续。要求县域内初中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要在同一时段进行,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四是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提出实行阳光招生的具体要求,强调最大限度公开每所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
五是逐步减少特长招生。要求弱化个人兴趣爱好及特长与招生入学挂钩,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
六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制订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的政策措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做好实施工作。坚持深化改革,分类推进,区分城市规模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问题。
同时,强调要通过大力推进均衡发展、试行学区化办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为小升初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
义务教育是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因此义务教育入学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学校行为,学校没有选择学生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管理体制,《意见》要求小升初组织实施的每个环节均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进行。
3.有家长问,我所居住的地方有好几所初中,教育质量不同,大家都想被划入优质初中所在的招生片区,如何确保划片的公平?&&&
答:为确保划片公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小学升初中招生范围划片是小升初就近入学的基础性工作,合理划片是工作的核心,也是广大群众关心和担心的工作环节,划片合不合理关乎政府公信力,关系到广大群众对教育公平的认同度。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管理体制,《意见》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招生范围划定工作。二是优质共享。《意见》确定的主要划片方式是“单校划片”,即直接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考虑到学校间发展水平不平衡,《意见》同时规定,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即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的各片区办学水平要大致均衡。多校划片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三是加强监督。《意见》要求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整体工作在社会监督下进行,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可。
&4.《意见》允许填报优质学校,如何确保机会公平,学生没有被录取怎么办?
&答:《意见》允许多校划片,即招生片区内不止一所初中。但由于初中间教育质量有差异,实现均衡还需要过程,为确保优质初中入学机会均等,当前,允许片区内所有学生报名。当出现学生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情况时,要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随机派位是指采取摇号等方式随机确定初中学校录取学生。为确保随机派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要事先告知,切实保障家长、学生的知情权。要统一实施,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小学生毕业信息登记、入学志愿征集,统一受理审核入学申请,集中公示招生录取结果。要全程监督,邀请有关部门和代表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
&未能进入参加派位学校的学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就近原则安排进入其他未招录满的学校就读。
5.有农民工朋友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初中是如何规定的?&
答:《意见》根据《义务教育法》明确的管理体制规定,小升初组织实施的每个环节均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进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总体原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实施也是由县级进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入初中就读的,应提前向输入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
6.小学择校的,能否在该小学附近就近升入初中?&&
答:原则上,学生应在户籍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入学。符合这些条件的,按照《意见》规定,小学毕业后可升入该小学对口划片的初中。不符合条件的,由小学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对于小学人户分离但初中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意见》要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请家长在小升初前夕关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入学办法。&
7.《意见》是否适用民办初中?&
答:《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用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意见》没有注明的,均指公办学校。“免试”是普遍的入学原则,是法律赋予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就近”则是法律对政府保障入学设置的义务。所以,对于民办学校《意见》仅要求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一〔2015〕14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明确目标任务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重要内容,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关系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2015年,全省所有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实现100%的公办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0%以上的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初中90%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市(县、区)根据城市热点小学、热点初中分布情况,可实行多校划片。
&&二、完善招生入学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和公开公示,加强对县区的指导,破解热点难点问题。
&&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完善招生入学方案,科学合理划分学区。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小学入学学生应为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2015年小学毕业学生。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要纳入流入地政府保障体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明确招生入学条件和程序,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入地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安排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热点学校集中的城区要提前做好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预测,根据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和学龄人口数量,合理调整和划分学区,确保本区域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新生招录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限制跨市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县(区)教育部门在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划分学区和改革评价方式等重要环节时,要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及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内容。要进一步严格学籍管理,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的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等环节管理,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年龄等,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为抓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进义务教育热点学校与薄弱学校合作办学或合并办学,积极倡导集团化、联盟化、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方式,建立学校协同发展机制,着力化解城区“择校热”。加快推进城市义务教育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设,努力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保障城区周边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实施好“全面改薄”计划,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缓解城市学校入学压力。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市县教育部门要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交流轮岗政策,明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时间、比例和层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为交流轮岗教师提供交通、生活等方面的补贴,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促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县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建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真抓实干,从细从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组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建立应急机制。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市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建立应急工作组,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辖区内各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减少盲目择校现象。
&&请各市(区)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本市(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
&&&&&&&&&&&&&&&&&&&&&&&&&&&&&&&&&&&&&&&&&&&&&&&&&&&&& 陕西省教育厅
&&&&&&&&&&&&&&&&&&&&&&&&&&&&&&&&&&&&&&&&&&&&&&&&&&&&&&&&&&&& 2015年5月1日
咸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 知
咸政教基字〔2014〕9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平等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划片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拒绝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片区内适龄学生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入学的前提和条件,也不得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辖区内义务教育生源人数、学校分布和办学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认真调研,科学论证,对每所学校的服务范围进行合理划分,确保辖区内每一名学生有学可上。小学按照片区划分直接入学。初中招生要依据实际情况,可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也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若公办学校不能满足辖区学生的就学需求,县市区政府要委托辖区内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并与其签订协议。接受县市区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由县市区划分相应的招生片区,并按照区域内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教育经费和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学生数量,拨付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秦都、渭城两区务于6月底前将各小学、初中片区划分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今年7月1日起到7月31日,为全市统一的新生报名登记时间,各县市区、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私自提前或推后。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各学校要对片区内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为下学期新生入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他县市要在7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片区划分情况及入学工作有关要求,并在7月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录生工作。
二、加强学籍管理,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三、强化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各县市区要把妥善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入学工作,作为义务教育入学的重点工作。要与公安、工商、计生、社区及村民委员会联系,对辖区内携带子女的务工人员认真摸底,建立详细的学生入学档案,积极创造条件,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容量许可的条件下,无条件接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分服务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至少进城务工并居住一年以上)随迁子女及时就学。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原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向现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入学。确因容量限制,接收有困难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委托辖区内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确保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并严格执行与本地学生完全一致的收费标准和范围,确保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片区以外学生,必须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所招学生不得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要强化服务意识,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档案,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他们全部入学、安心学习。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实行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开始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县域内小升初具体政策,每所小学和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小升初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中小学校也要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
&&&&&& &&&&&&&&&&&&&&&&&&&&&&&&&&&&&&&&&&&&&&&&&&&&&&&&&&&&&&&&&&&&&&&&&
&&&&&&&&&&&&&&&&& &&&&& &咸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3日
兴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兴教发(2015)147号
各镇(办)中心小学、各初中、各局直中小学:
现将经市政府同意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兴平市教育局
&&&&&&&&&&&&&&&&&&&&&&& 2015年6月19日
兴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中小学生有序规范流动,确保我市适龄人口能够免试就近入学,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陕西省《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14号)、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14〕91号)、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切实做好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15〕77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以市政府关于东、西城社区划分为依据,结合各社区、镇办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学校分布、办学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中小学校服务片区,并于2014年秋季开学在城区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将全面推进。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遵循原则,落实计划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是全面规范我市义务教育段学生管理,彻底消除城区学校的大班额现象,努力缓解农村学校生源流失,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双高双普”验收顺利通过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一是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必须依照上述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招生计划,上报教育局核准后严格执行。
(一)农村中小学校
农村中小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本村小学、本镇办初中就读;本村小学撤并的,由镇办中心小学统一就近安排在指定学校就读。各镇办农村中小学必须无条件安排、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含辖区务工子女)就近入学,并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建档和转学手续,不得越级行事,不得违规办理。
(二)城区中小学校
市局结合市政府关于东、西城社区行政规划,本着以下几个原则进行片区划分:一是对学校过去原有招生片区继承性原则;二是学校资源与社区人口密度合理配置,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的原则;三是就近入学的原则;四是遵循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消除大班额的原则;五是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城区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划定片区招生,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广泛宣传,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是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核心内容,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qq群、深入社区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使这项政策深入人心。市局将在政府网站、市电视台、市教育局网站等公开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六月份全市教育系统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市局要求各镇办及城区中小学要利用家长会、宣传栏、校园广播、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要组织教师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上门宣传政策,做到不漏一人,使全市的适龄儿童家长都能了解政策,按时带领子女到校报名就读,支持教育工作。
三、统一规划,遵循程序招生
全市各义务段中小学校要认真解读教育部、省教育厅、咸阳市教育局及市局关于规范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市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按划定片区招生。要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新生入学登记工作。
起始年级新生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分四个阶段按以下程序进行:
四、招生入学条件
1、起始年级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新生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以后年份依次推后)的所有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准新生年龄在当年8月31日前不满6周岁的,将不能建立学籍)。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往届毕业生无法录入新初一并建立初中学籍)。
2、片区学生界定标准
①片区内学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其户口和父母任意一方户口须在片区内,且取得户口时间满一年以上(即2015年招生的新生及其父母一方须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户口),并且在片区内有固定的住房。
登记所需证件:家长或监护人须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向所属服务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入学。
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指非兴平户籍的其他省市县来兴平务工的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任意一方须在欲就读学校服务范围内投资、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且在学区内居住一年以上(即2015年招收的新生及其父母一方须在2014年7月1日前已工作、居住在本地)。
登记所需证件:非兴平户籍的外地来兴人员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公安派出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务工所在地街道办劳动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或本人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向现居住地所属服务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入学。
③跨区就读学生:兴平户籍且在城区自有住房的人员子女需要跨区在住房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的。
登记所需证件:凭居民户口簿、户籍所在地镇办中心小学或初中同意流出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产权人的自有房屋房产证,在住房所在的片区学校进行预登记。
五、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切实落实划片招生。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必须执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学校公示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监督。做到“四严禁”,严禁突破范围招生、严禁大班额、严禁突破计划招生、严禁以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违规招生。
2、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度,从严查处招生工作中发生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拒绝市局所划定片区内适龄学生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入学的前提和条件,也不得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全市统一的起始年级新生招生程序规定时间,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私自提前或推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片区以外学生,必须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所招学生不得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对于在招生过程中严重违规,破坏招生秩序的,市局将依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有序入学。
&各镇办中心小学、初中、城区学校要明确本辖区各校的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按起始年级新生招生程序做好登记公示、注册报名、建立档案等相关工作。各校在注册建档时,&要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信息填报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对于学校违规招收的小学不足龄、重读生或往届小学毕业生,将不能建立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籍档案,并追究接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各学校要把妥善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入学工作,作为义务教育入学的重点工作。要强化服务意识,与公安、工商、计生、社区及村民委员会联系,对辖区内务工人员子女认真摸底,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档案,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统筹安排,确保他们能全部入学、安心学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确保这些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并严格执行与本地学生完全一致的收费标准和范围,确保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兴平市东、西城地区社区区划范围表
2、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与服务社区(村)对照表
兴平市东西城地区社区区划范围表
服务社区(村)
兴化东院、西院、安居苑、南院
南关路以东,兴化路以南
杏花村以东,北环路、兴渝路以北,
南大街、北大街以东,兴化路以北,北环路、兴渝路以南
东城办东街村
东城办南街村
东城办北街村
东城办西街村
西城办西丰村
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北大街、南大街以西,南关西路以北
西环路以西,槐里路以北,中心大街、育才路以东,杏花村以南东城办居民,东城办散户
南关路以西,南关西路槐里路以南,中心大街以东
电务处家属院
电务处、铁路机械厂家属院
十一公司社区
十一建家属区
省塑料厂家属区
莽山路以东,金城路以北,育才路以西,杏花村、药市村以南
老虎路以东,中心大街以西,金城路以南
陕玻纤社区
陕玻纤家属区
陕玻纤家属区以北,秦岭社区以南
秦岭公司家属区
老虎路以西,金城路以南,秦岭社区以东
七里庙社区
秦岭社区以东,莽山路以西,金城路以北
华兴家属区
陕柴家属区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服务社区(村 )对照表
东南社区陇海线以北
北关社区兴礼路东
北关社区兴礼路以东
西北社区新建巷以北
西关社区西环路以西,槐里路以北,中心大街以东,金城路以南东城办居民,东城办散户
西城办西丰村
北关社区兴礼路西
西南社区陇海线北
槐里社区、西关社区西环路以西,槐里路以北,中心大街以东,金城路以南东城办居民,东城办散户
西北社区新建巷以南
十一建学校
十一公司社区
北关社区兴礼路路西
电务处南小区、铁路机械厂小区
十一建学校
十一公司社区
西关社区育才路以东、金城路以北、西环路以西,杏花村以南区域
西关社区育才路以东、金城路以北、西环路以西,杏花村以南区域
电务处小学
电务处小区、铁路机械厂小区
电务处北小区
槐里社区、西关社区城中路以北(和兴平市中部分区域重叠,实行多校划片)
陕玻纤社区
秦岭社区秦岭一路以东
陕玻纤社区
七里庙社区秦岭一路以东
按市局撤并计划,只招收秦岭厂职工和本校教职工子弟
秦岭社区秦岭一路以西
七里庙社区秦岭一路以西
七里庙社区
小阜新村小学
小阜新村,王庄村,东南社区、西南社区陇海线以南
东城农村除马干、时下、高店村外村民子女
东南社区、西南社区陇海线以南
东城办马干、时下、高店村村民子女
西城农村村民子女
1、东城城区的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北街村村民子女,在宅基地所在东城社区区域对应的小学入学,西城办西丰村村民子女在东城办西关小学入学。
2、东西城地区农村村民子女在本村小学就读,本村小学已撤并的,由办事处中心小学安排辖区所属小学就近入学。
3、从2015年秋季开始汤坊二中撤并至汤坊一中。汤坊二中不再招生,原片区由汤坊一中继承。
4、从2015年秋季开始陕玻学校初中部撤并至华兴中学。陕玻学校初中部不再招生,原初中部片区由华兴中学继承。
兴平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的通知
兴教发(2015)150号
东、西城中心小学,局直各义务段学校:
根据我市东、西城地区生源分布,校园校舍规模,结合“双高双普”对学校的要求,在学校上报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经市局研究,制定了我市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请各校遵照执行。
附表:兴平市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兴平市教育局
&&&&&&&&&&&&&&&&&&&&&&&&&&&&&&&&&&&&&&&&& 2015年6月19日
兴平市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十一建学校
电务处小学
小阜新村小学
十一建学校
兴平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解读
1、《兴平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遵循原则,落实计划招生;市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二是广泛宣传,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积极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大力宣传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争取社会支持。三是统一规划,遵循程序招生。严格按照时限节点分四个阶段完成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四是招生入学条件。明确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和片区学生界定标准。五是做好工作落实的相关要求。& &&3、城区中小学片区划定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对学校过去原有招生片区继承性原则;二是学校资源与社区人口密度合理配置,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的原则;三是就近入学的原则;四是遵循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消除大班额的原则;五是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4、对城区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如何确定超出学生的去向?
城内对登记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由市教育局根据各校计划招生情况按照居住地进行调节和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去向。
5、义务教育段学生依法入学遵循什么原则?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当就近免试入学、升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6、学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须提供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什么?
指非兴平户籍的其他省、地市、县区来兴平务工、投资、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欲在学区内就读的,须在学区内务工并且居住一年以上。
8、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须提供哪些证件?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必须通过劳动部门确认)或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材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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