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教育局招生办 模拟投档线周末投档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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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海高考 青海省招办发提示详解投档流程
来源:青海招考信息网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正式开始,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录取尤其是投档工作流程,省招办特别提示如下:
  我省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规则。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投档程序:考生按科类(如文科和理科)院校专业和计划数填报志愿,省招办按加密程序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汇总全省考生志愿后,对(提前批次、一本、二本、省内预科批次)院校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批次按科类按分数排序,并按投档总分(高考分及政策性照顾分值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1.2以内,二志愿和复征志愿按1:1比例投档)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例如:第一批的某高校理工类计划30人,填报该校且成绩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有60人,省招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10×1.2)需投档36份,计算机将这60人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36位以前(包括第36名)考生的投档总分进行投档,高校经审阅,择优录取其中30人,将不予录取的6人档案退回省招办。
  在同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内投档以后又正式申请要求退档的考生,不得在该批次更改投档和参加志愿复征,但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和志愿复征。已录取考生不得换录。
  复征志愿和初始志愿的录取规则一致。复征志愿计划公布后,计算机录取系统显示处于“院校在阅”或“预录取”状态的初始志愿考生不得退档、专业不得变动。
  平行志愿(三本、普通专科批次)投档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对于成绩总分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排序规则生成小数点后9位数的总成绩后确定位次。
  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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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实用工具招考服务2016高考填报志愿,这些常识要知道! - 今日头条()
高考填报对考生至关重要。高考填报志愿都有哪些模式?填报志愿要做哪些准备?录取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的内容供家长和考生参考,小编祝大家都能考中心仪的学校!问题一顺序志愿与平行志愿有啥区别?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把考生的高考志愿作为录取投档的第一要素,最大程度地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对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其它志愿。 问题二填报志愿,要做哪些准备?问题三考生录取,有哪些流程?1、模拟投档:每批次正式投档之前,省级招办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2、确定投档比例:模拟投档后省级招办及时向高校报送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根据模拟结果决定是否追加计划,是否调整投档比例。3、正式投档:省级招办按照高校调档的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只进行一次投档。4、阅档: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记录等。5、预录取: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级招办。6、录取检查:省级招办对高校欲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录取结束。7、打印录取名单:省级招办根据招生高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高校。8、填发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来源: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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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要求,为确保我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制定《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 日
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号)文件执行。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一)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信息确认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二)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由各报名站点完成(考生的诚信考试记录由广西招生考试院添加),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按规定汇总上送广西招生考试院。
(三)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和中学要认真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人,保证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安全保密。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反映在《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的“写实性评价”栏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工作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5〕20号)文件的要求执行,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本市卫计行政部门制定本地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由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和医疗单位组织实施。考生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
(二)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生应认真阅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内容并主动获取高校招生的信息,如果有生理缺陷或疾病,不宜填报受限制的专业。
(一)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各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由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二)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三)自治区组织命制的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高考外语口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外语其他语种口试),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四)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五)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广西招生考试院,广西招生考试院接报后须立即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六)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的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包括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该成绩计入总分。
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按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由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签署意见后报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听力残疾考生,经批准后可免除外语听力考试。获准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满分值/笔试部分满分值”计算。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语种为英语的,口试成绩使用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其他语种的须参加广西招生考试院另行组织的外语口试。
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要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
(七)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9:00―11:30&15:00―17:00&6月7日&语文&数学&6月8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
(八)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照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的,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
(九)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
各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学要积极支持、配合高考评卷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推荐教师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6〕7号)要求,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考评卷工作,并为参加评卷工作的教师提供便利条件。
(十)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高校在我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布状况,并参照择优录取所需上线考生数,分科类划定各批次录取最抵控制分数线。
(十一)6月23日左右发放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采取三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发放考生成绩通知单;二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三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其他途径查询。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地点登记申请复核。复核工作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核结果。
六、招生章程
(一)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二)高校须于规定时间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厅对区内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
(三)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四)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公布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七、批次与志愿
批次设置与志愿设置与填报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设置与填报的通知》(桂考院〔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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