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医师助理医师报名时间是否真实

医疗卫生面试题系列
109、请结合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现状,谈谈你对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设想。
(1)加快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建设步伐。
(2)争取各级财政对农村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
(3)加强农村卫生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
(4)努力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及各种保健补偿制度。
110、当前医疗卫生行业改革中应重点解决哪些关键问题?
(1)掌握和运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医疗卫生服务的供求规律,区分并适应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卫生需求,及时调整卫生服务行业的规模与结构,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益。
(2)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卫生投入和补偿机制。
(3)研究卫生发展的调控机制,正确引导医疗卫生服务的竞争行为。
111、据你了解,当前我国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推行区域卫生规划,严格准入制度,实行卫生安全行业管理。
(2)把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非营利性医院政府适当给予经费补助,并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医疗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营利性医院自主经营,价格放开。
(3)理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成立卫生监督所,强化卫生执生监督职能。成立疾病控制中心,加强预防保健工作。
(4)医院药品采购实行统一招标,门诊药房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
(5)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全员聘用制,进行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112、在当今社会医疗纠纷成为了热点话题,你是怎样看待的?
一,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型医疗纠纷及事故,几乎都能从责任方面找到教训。如工作不认真,制度不落实,说话随便、不讲技巧等。因此,我觉得要做好防范医疗纠纷工作,就必须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谁也不愿意看到医疗纠纷的发生,因为医患双方的意愿都是一致的。作为医生,跟患者患儿一定要加强沟通,相互理解和信任。医学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患者首先要信任并遵守医生的嘱托,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和检查,同时了解一些疾病常识。而“医者父母心”,医生也要以一种和善、耐心的态度对待焦急的患者,建议作相关检查和治疗时,要向家属交待清楚。这样才能从主观上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让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尽快康复。
113、防范医疗纠纷不可或缺的几种新观念
医疗纠纷关系到医患双方,很多时候都是由观念、理解、看法、角度、态度不同而引发的冲突,如果医患双方都能够用下面这些新思维和观念来指导自己的言行,许多纠纷都不会萌芽。
(1)开放式思维:如果医生固守旧观念,不与患者充分对话和交流,由自己决定一切,往往会因为患者对医疗的不了解、不知情而导致冲突。要实现知情同意、自主选择的伦理学准则,就必须开放地让患者了解医疗活动的过程,实行医疗技术、医疗活动、医疗收费公开,增进医患理解、缓和矛盾,也有利于医患配合。
(2)换位思维:医患相互不理解是医患纠纷的导火索,如果通过换位思维加以调节,患方可以理解医学的风险性、复杂性和个体差异性,让医者大胆工作;医方则要设身处地为患方着想,以患者的心情和渴望来理解他们的要求,并加以最优化地实现。
(3)风险思维:客观事实和理性都提醒我们要辨证、明智、现实地权衡医疗代价与风险的问题。医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对患者进行告知与沟通,让患者理解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正视风险,医患共同努力在权衡和预防中避险,或坦然面对难避之险。
(4)循证思维:循证医学的观点已经深入人心,临床医疗实践中,亦要遵循四大基本伦理准则:知情同意、自主、不伤害、最优化,每个医疗行为都应思考该不该做、怎么做、做了以后怎么对待等一系列问题,不能考虑不周即草率地实施,要循避害就优之法,在评价这些工作时也要循证说话,当前循证思维中最重要的就是循医德医风之证、循医疗质量之证、循服务质量之证、循法律法规之证。
(5)法制思维:旧思维中评价一位医师的标准是医德、技术、服务等纯专业化和伦理化内容,然而如果用新思维来衡量,这仅仅是当代医师成功的一半,另一半必须用法制观来评判,每一项具体医疗工作都要贯穿法制思维,否则将不能完成举证责任倒置而陷于被动。
(6)医患利益冲突观:为什么当下医患关系矛盾增加、也更难处理?这是医患利益冲突加剧的反映。我国公费医疗制度的取消、医改的起步与深化、患者对高质低费医疗的期望、社会各界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及社会地位的不平衡等都是医患利益冲突加剧的原因。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如收费纠纷是经济利益的冲突,健康受到影响是健康权益的冲突,言语不当纠纷是荣誉或人格利益的冲突……可以认为当今的医疗服务过程就是医、患、国家、集体利益遵循一定法则的调节与平衡过程,现今的新型医疗艺术很大程度上就是医患利益冲突的调衡艺术。
114、当前我国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推行区域卫生规划,严格准入制度,实行卫生安全行业管理。
(2)把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非营利性医院政府将适当给予经费补助,并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医疗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营利性医院自主经营,价格放开。
(3)理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成立卫生监督所,强化卫生执法监督职能。成立疾病控制中心,加强预防保健工作。
(4)医院药品采购实行统一招标,门诊药房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
(5)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全员聘用制,进行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115、现在我国各地都存在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请你简述一下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当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多种原因长期的积累造成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目前,全国的医疗资源80%在城市,20%在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和优秀人才基本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
(2)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政府投入比率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
(3)医疗保险发展缓慢。2005年,医疗保险中城镇职工数占1.3亿,再加上5000万享受公费医疗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约两亿的城镇居民有医疗保障。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口不多,保障能力非常有限。
(4)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混乱。全国有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8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还有12万家药品零售企业。这些企业的成本都需要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药品价格不可能不节节攀高。
(5)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不合理,存在逐利倾向。一方面是政府每年的拨款仅占医院总收入的7%~8%,其余90%以上都是靠医院自己组织医疗服务得来的;另一方面,政府对医院的收支又不管,任凭医院自由收费和分配。
(6)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缺失。
116、医生常常对病人隐瞒病情,你如何看待?
观点一、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大多数病人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都会陷入绝望,甚至会拒绝继续接受治疗。因此,对病人适当隐瞒病情有利于配合治疗,但是如果病人已经有所察觉并坚持询问病情,医生就应该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采取委婉的方式告诉其病情,同时多加开导,帮助其渡过心理难关。
观点二、首先,我认为医生不应该对病人隐瞒病情,原因很简单,因为基于医德,医生不能隐瞒病情。另外,如果不把病情告诉病人,怎么能得到病人的配合呢?关键在于医生什么时候,采取何种方式告诉病人。在哈佛曾遇到这样一个例子:一个病人患了癌症,医生考虑了好久,决定慢慢地透露给病人这个不幸的消息。于是医生在每天治疗的时候,一边鼓励病人,一边由浅入深地给他介绍治疗的进度、病情发展的状况。渐渐地,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有了真正的了解,也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最后安详地离开了人世。医生对病人的家属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他们的配合。
117、患者因为同事的失误而对你大发脾气,你如何应对?
首先我会真诚的向患者道歉。医院是一个整体,同事间要讲求默契合作,要有团队精神,同事的失误就是我们的团体的失误,
接下来我会积极采取措施使患者的损失降至最低。
最后跟同事谈心交流、切磋总结,尽快地、尽力地去弄清楚事情的原委,找到自身的不足,吸取教训,以便于以后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118、手术后护士发现,只剩下六块纱布,而她记得明明是七块,医生却说我是主任还是你是主任,谈谈你的看法?
首先应该肯定护士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是正确的,如果一块纱布真的被遗忘在病人体内,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而对病人负责的态度就是医生应该具备的基本医德。对于医生来说在自己没有十分把握的情况下要验证护士所说的话的正确性,本着为病人着想的态度。医生和护士的关系就相当于领导和下属的关系,由此引申出作为领导,对下属提出的建议要认真分析,正确的建议要予以采纳,而作为下属对于领导的不同意见要冷静对待,正确分析。非原则性问题上服从领导,重大原则性问题要向上级反映。如果自己正确的意见未得到采纳,也不会因此消极工作。
119、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120、某地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领导交办你去完成,你如何解决?
①事关老百姓生命安危,我将竭尽全力处理好食物中毒事件。
②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在途中抓紧时间通知卫生、公安、质检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
③到达现场后,按照相关事故制定的预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方面的工作。领导组下设相关小组并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抢救组,千方百计抢救中毒者;二是事故调查组,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果断措施,堵住中毒的源头,防止中毒人群进一步扩大;三是思想整治工作组,做好病人家属的思想工作,疏散围观人群,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宣传组,及时向外界发布有关中毒事件的情况,避免外界恐慌,保持社会稳定。
④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随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特别是重大问题和情况。
⑤事件处理完毕后,写出总结报告,重点是分析中毒事件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1、我市某大学学生食堂发生近千人食物中毒,轻者头昏、腹痛、上吐下泻,重者昏迷、血压下降,情况十分紧急。对此,上级指示我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各大医院医护人员全力抢救。市局决定由你负责组织抢救工作,请你提出开展工作的措施。
(1)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紧急通知各大医院,说明任务,尽快准备,应诊抢救。
(2)与公安等部门配合,调查中毒原因,分析鉴定确定毒物,为针对性抢救提供依据。
(3)组织、分配、运送病员。
(4)在未查明毒物前进行对症性抢救(如吸氧、输液等),在查明毒物后通知各医院进行针对性抢救。
(5)及时了解病情发展及治疗情况,如组织专家会诊,调拨药品等。
(6)报告国家卫生部,接受批评与指导,通报全市各单位,引以为戒。
122、某年冬季夜间,你接到卫生厅值班室电话报告:郊区某工厂一车间发生化学试剂爆炸,现场已救出十多名伤员。你作为卫生厅值班副厅长,将采取哪些措施?
(1)立即组织急救队伍赴现场抢救,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
(2)随时将情况报告厅长及上级政府部门;
(3)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按伤情缓急安排转送病人;
(4)与现场指挥联系,全面掌握伤亡情况。
123、作为一名外科医生,在火车上为产妇接生算不算非法行医?说出你的法律依据?
不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主要分2种情况:
第一种: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行医活动,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第二种: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外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但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的不属于非法行医,造成不良后果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很显然:如果这算非法行医的话,那就是鼓励医生在医院外见死不救,这样的判决带有不利的社会导向性。
124、试述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原则?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四十八条:
一、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二、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证;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四、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的应用。
五、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125、试述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医院感染定义】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126、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版)?
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会诊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转院转科制度
127、简要陈述一下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新农合给居民带来的好处?
最大的好处就是,居民的看病费用降低了。
今年青岛新农合统一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运行模式,门诊费用正式纳入全市新农合医疗报销体系;五市实现补偿比例、起付线、封顶线、诊疗项目、用药目录“五统一”;报销种类及补偿比例有增有扩,将进一步降低农民的看病费用。
一、门诊费用每年可报200元。参合农民门诊费用中可补偿部分,按不低于20%的比例补偿。其中,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补偿比例提高10%,当年累计门诊实际补偿费用每人不高于200元。
二、住院费用平均补偿比例不得低于60%。在住院费用补偿方面,参合农民住院补偿设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确定为1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统一确定为500元。起付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补偿,平均补偿比例不得低于60%。其中,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补偿比例提高10%。
慢性病门诊费用可报销30%
。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可补偿部分按30%比例报销,中医适宜技术(含针灸、推拿、拔罐等非药物疗法)治疗费用按照4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报销不超过5000元,从门诊统筹基金中列支。
四、市级定点医院试点“即时结报”,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开。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报销和预防新农合基金风险,今年,青岛将选择一到两家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试点,,参合农民在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即时结报。
五、报销药物目录扩容比例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将全部纳入《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0版),报销比例比其他非基本药物提高10个百分点。
128、简要陈述一下通过医改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
八月底,吴局长在民生在线中指出:老百姓通过医改得到的实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看病就医更加方便。通过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15分钟就医圈,构建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实行一体化管理,百姓就医将更加方便。
二、看病拿药更加便宜。通过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发展,百姓将享受到零差率销售药品,就医费用报销比例将逐步提高。
三、健康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实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和传染病防治等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不断提高居民整体健康水平。
四、特定人群还有更加直接的实惠。比如正在实施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程、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程就是免费实施的。
129、试述医学会不予的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的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0、如何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131、传染病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非典)、炭疽中的肺炭疽(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32、试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133、如何做好“超级细菌”的应对工作?
“超级细菌”是产生NDM-1金属酶的“泛耐药肠杆菌科细菌”,几乎对所有抗菌药物耐药,仅对替加环素、粘菌素具有较高敏感性。我们应做好如下应对工作。
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
加强对重点患者的检测和监测。
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
加强相关知识宣传和公众教育。
134、当前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目前手足口病发病人数稍有下降,但是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并将持续一段时间。
二、合理调整定点医院布局。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指定辖区内救治能力最强的医院为危急重症患儿定点抢救医院。
三、严格落实患儿转诊制度。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工作应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确需转诊的应有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认。
三、认真抓好医务人员培训。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要重点培训其患者发现意识、患儿转运、卫生部诊疗指南和轻症患儿随访等知识。对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要重点培训重症患儿的甄别与抢救、正确使用呼吸机等抢救设备等。
五、切实做好重症患儿的抢救工作。这是核心任务,要坚持关口前移、分级负责、规范诊疗,努力提高重症患儿抢救成功率。
六、认真做好专家联系指导和对口支援工作。
135、试述医疗事故的分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136、试列举不属于医疗事故的6种法定情形情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7、以下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
这10种情况是:
一、虽有诊疗护理过错或者不足,但未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二、在诊疗过程中由于病情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难以预料或者在预料之中但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三、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四、在正常的技术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诊疗意外的;
五、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无法预料、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六、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无法按照常规采取的急救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非精神病患者在诊疗期间自杀、自残导致死亡、伤残的;
八、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的;
九、因患者或者患者一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8、医疗实践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①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了不良后果的;②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
(三)并发症
具体地说,这里所说的并发症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后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疾病所引起的;(2)后一种疾病的出现具有突发性,即前后疾病之间不具有自然规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只具有偶然的因果关系;(3)后一种疾病的出现并非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导致。
(四)患方不配合治疗
患方不配合治疗是指因患者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医务人员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
(五)医用产品损害
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六)非医疗意外
非医疗意外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或门诊诊疗)期间,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这些非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患者个人的行为或第三者引起。
(七)疾病的自然转归
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八)非法行医行为
①非法行医行为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②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执业。执业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也是非法行医行为。
(九)非人身损害纠纷
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论文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
139、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报告: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以便于上级主管部门与行政部门及时掌握情况,给予正确的指导,有利于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减轻病员的痛苦和损害程度,从而缓解医患双方的矛盾,有利于善后处理。
(二)对医疗过失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减轻事故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减轻事故的最终后果。
(三)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要避免争执使矛盾激化,要引导病员及其家属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处理。
(四)专人封存、妥善保管原始病案及有关资料,不得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对现场实物及时封存留样,以备检验。
(五)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或病员家属对死因有争议的,必须进行尸体解剖检验。尸检应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超过规定期限而影响对死因判断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六)善后处理一定要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力求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结案迅速,不留尾巴。在达成协议人基础上履行公证手续,签订公证协议书,避免反覆,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七)要立即组织调查,经过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病员及其家属,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0、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程序
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做好登记,家属签字):
向家属作好解释工作,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三条:
1.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向卫生局书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做好申请书收到时间登记)。
三、卫生局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
四、自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15日内,双方如果对鉴定结果有疑问,可提出再次鉴定。
五、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
1.自行协商赔偿&
2.申请卫生局调解&
3.申请由法院判赔。
六、纠纷解决后,医疗单位必须将处理经过、结果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局。
141、医疗事故的预防
1.建章立制。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一定要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本科室的实际情况,以大家能做到为准。千万不要提过高的要求,也不要照搬别人的。
2.提高诊疗护理技术,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大医院纠纷多,事故少,小医院事故多。
3.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当中应如实地向患者或其近亲家属告知病情。告知包括三项内容:①病情,②治疗措施,③风险。
4.病历的规范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丢失。写错了用红笔在上面一划,后面接着记,一定要显露出原书写内容。
5.病历的传递、封存与拆封的注意问题。不能让病人自己拿着病历走,要让护士传或工作人员传。引起纠纷需要封存的病历及所用物品,必须当着病人的面封存或拆封。
6.医院应该建立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预案。每个科室都要有预案,而且医院还要有一个总的预案。
7.设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监控部门和专职的管理人员。
8.严格上报制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142、误诊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从字面上理解,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一旦医疗机构出现误诊,有些患者就当然地认为医疗机构就构成医疗事故。事实并非如此,误诊在临床医疗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况且,疾病原本就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143、并发症可以构成医疗事故
医患双方出现医疗事故争议,医疗机构常常以“并发症”作为抗辩。“并发症”只有在现有的医学科技技术条件下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才不属于医疗事故,可预料的、可防范的则可以构成医疗事故。
144、医疗事故的定义
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145、不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免责
对于下面5种情况,虽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也将判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虽然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在处理该病例时有明显的处理不当或者过失,按照民法通则将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医院有修改病历行为,造成鉴定结果不真实的。
第三,医院在治疗中由于使用假药延误了患者治疗。
第四,有证据证明对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本身没有合法资质。
第五,医院没有对患者和家属尽到告知义务。
据悉,这5种情况在近年来的医疗纠纷诉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146、未检出畸形儿算不算医疗事故?
畸形儿是属于胎儿诊断的范畴。
医院具不具备这样的诊断条件和诊断资质?
胎儿后来发生了变化,并不代表当初的检查是错误的,“疾病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不管是否,都要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医院在提高医疗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方面加大努力。
147、病历怀疑被伪造的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办?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或事故,其处理程序如下:
1.病员及家属提出医疗单位或有关当事人有涂改、伪造病案行为的,可申请交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涂改、伪造的部分,不得作为鉴定的依据。但病历的正常补记
和上级医师查房修改(应保存原有字迹清晰可辨)不属此列。
3.若去除涂改、伪造部分后,病案无法进行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可不予鉴定。据此,当事人可以就病历向司法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文检,进行司法鉴定。
4.如果通过文检能够鉴定出病历确实不是原始病历,可以依此证据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5.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原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6.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或不予鉴定的,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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