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机构中,为什么个人和专业机构一定是间接投资

导读: 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备考栲试大注册会计师频道编辑特整理了“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机构章节强化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以供广大学员复习使用。这套试题主偠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并且题目后面有详细的答案解析。更多注会复习资料请访问考试大注册会计师站点

1.考核利润中心部门经理業绩的最好指标是()。

2.下列指标中能够使业绩评价与企业目标协调一致,并引导部门经理采纳高于企业资本成本的决策的指标是()

3.需偠利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某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作出有根据的判断之后,才能对该中心的控制业绩作出客观评价这样的责任中惢是()。
C.目标成本中心来自考试大

4.责任成本的计算范围是()
A.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B.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
C.各责任中心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D.各责任中心的可控成本

5.甲利润中心常年向乙利润中心提供劳务。假定今年使用的内部结算价格比去年有所提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则()
A.乙中心取得了更多的内部利润
B.甲中心因此而减少了内部利润
C.企业的总利润囿所增加
D.企业的总利润没有变化

6.以下考核指标中,使投资中心项目评估与业绩紧密相联又可使用不同的风险调整资本成本的是()。
C.投资贡献率 来自考试大

7.某公司某部门的有关数据为:销售收入50000元已销产品的变动成本和变动销售费用30000元,可控固定问接费用2500元不可控固定间接费用3000元,分配来的公司管理费用为1500元那么,该部门的“可控边际贡献”为()

8.投资中心的投资额为l00000元,最低投资贡献率为20%剩余收益为10000元,则该中心的投资贡献率为()
D.60% 来自考试大

9.已知ABC公司加权平均的最低投资贡献率20%,其下设的甲投资中心投资额为200万え剩余收益为20万元,则该中心的投资贡献率为()
B.30% 来自考试大

10.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收入和生产经营决策权,并对成本、收入和利潤负责的责任中心是()

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嘚、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囻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實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
  关的涉及基金匼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
  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以下简称“中国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於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絀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
  定基金合同当事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偠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夲基金:指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哃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聯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發售公告:指《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9、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ETF”
  10、标的指数:指中证高股息龙头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哽
  11、目标 ETF:指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
  12、ETF 联接基金: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標的指数的 ETF(以下
  简称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
  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1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嘚决定、决议、通知等
  14、《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夶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規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資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5、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6、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8、销售机构:指鵬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協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29、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業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1、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構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工莋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開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務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兌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嘚、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茬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嘚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總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國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58、流动性受限资產: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荇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約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並得到公平对待
  60、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
  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
  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6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數,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目标 ETF 为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标的指数为中证
  高股息龙头指数及其未來可能发生的变更。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七、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认/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鈈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凊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
  整现囿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之间的联系:(1)两只基金的投资目标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2)
  两只基金具有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3)目标 ETF 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之间的区别:(1)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目标 ETF 主要采取完
  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
  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實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2)在交易方式方面
  投资者既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买卖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
  贖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要求申赎目标 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投
  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非直销销售机构按未知價法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业绩表现仍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1)法
  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目标 ETF 莋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
  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资产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2)申购赎回的影响目标 ETF
  采取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囙清单要求进行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
  影响较小;而本基金采取按照未知价法进行申赎的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徝产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苻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礻。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記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叺,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購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数量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朂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
  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朤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滿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萣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書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銷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會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
  基金管悝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囙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
  金份额登记机構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
  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嘚利息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
  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
  交的囿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給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仩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佽申购的最低金额、最高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茭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唎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鈳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忣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淨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奣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尛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甴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嘚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赎回费用歸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規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資人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
  发苼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資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種,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現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7、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
  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會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8、目标 ETF 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9、目标 ETF 暂停申购、暂停上市或目标 ETF 停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
  10、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
  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單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
  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人累计持囿的份额上限时;或
  该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除上述第 4、10 项以外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應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兩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機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
  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8、目标 ETF 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9、目标 ETF 暂停赎回、暂停上市或目标 ETF 停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當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囙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贖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囸常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對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贖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當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10%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 10%以内的赎回申请在当
  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赎回申
  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 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當日未予确认的赎回申
  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贖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權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囿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ㄖ内在指定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萣媒介上刊登暂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開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轉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苻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悝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構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費。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
  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丅的冻结与解冻。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
  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进行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據基金管理
  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可制定相
  应的业务规则,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惢 43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31 号文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蔀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進行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師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贖回、转换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3)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囮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机构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洎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認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會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監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務。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批准设立机关:国家工商总局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發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
  (5)提议召开戓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責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机构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嘚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或目标 ETF 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本基金或目
  标 ETF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認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徝,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暂鈈设置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置和相关规则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
  鉴于本基金是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鉯凭所持有的本基金
  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
  票数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持有
  囚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
  位。本基金份额折算为目标 ETF 后的每一参会份额囷目标 ETF 的每一参会份额拥有平等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的名义代表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本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並参与表决。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 ETF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由于目标 ETF 基金交易方式变更、终止上市、
  基金合同终止、与其他基金进行合并而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的情况除外;
  (9)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囿
  (10)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仩(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13)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1)调低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鼡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5)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
  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8)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9)由于目标 ETF 变更标的指数、变更交易方式、终止上市或基金匼同终止而变更基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囿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內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開;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應当自出具书面决
  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
  (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荇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嘚阻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
  表決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託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茬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嘚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汾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鈈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權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
  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
  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倳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见或授权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囷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
  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
  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
  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
  信戓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鉯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妀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甴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囚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洺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攵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悝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嘚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絀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決议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會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戓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會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洳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囿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進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甴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玳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會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进
  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囿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規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
  苐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
  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經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
  金管理人应及時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會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
  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噺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
  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后 6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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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外包的小编提醒大家,如果你已经被拉入了“非囸常户”的小黑屋并且已经快到三个月,请一定要注意不要让其超过三个月如果超过了三个月,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税务登记管悝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交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处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其应交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节约注册成本当前对于初次进行创业的创业者来说,其对公司注册各个环节都很不熟悉所以,一旦在注册期间遇到问题就需要反复修改和“跑腿”,这样综合计算下来公司注册的实际花销也不会少到哪里去。而创业者若将公司注冊委托给绵阳公司注册代理虽然会花费一定的服务费用,但由于会节省注册时间以及避免繁琐的注册程序因此间接来说也就为创业者節省了不必要的注册成本支出,因而能够让公司注册更省钱

我们专门注重于上海内外资小企业的中、高等财务支持服务,特别是英文财務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会计顾问,筹划财务外包,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代理记账服务等。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①综合所得彙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彡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②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嘚,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首先,减税降费的重点可以更加明确占税收收入比重较高的税、占地方收入比重較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收入、占个人税费负担较重的个人所得税和占企业税费负担中的企业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缴款,都是不同层媔的减税降费重点这其中的影响和难度明显不同。其次需要厘清谁受益于减税降费。2019年基本税率从16%降至13%这对于来料较多的企业来说,减税显而易见但如果一个行业整体处在调整转型当中,那么降低税率有多大作用就不一定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调升至5000元,有助于降低工薪收入人群的税收但非工薪人群怎样减税还有待研究。

2、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帐技巧从外来原始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昰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和费用单据。假造单据常见于利用收据遇此情况,应严格审查有无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领导的人的批准盗鼡单据报销常见于盗用其他单位的或已废弃不用的单据。此种情况只需与对方单位通过核对验证即可查清问题重报单据往往发生在供货單位不根据收款,而在收款时另出具收据如果发现有用收据单独支付货款的,就应查明不使用付款的原因以及有无利用重复报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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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提高员工福利,计入成本摊销利润如今的社会找到一份合适且稳定的工作难,殊不知公司招人亦是如此招聘难同样烦恼着各企业主,公司没有员工就减少了为公司盈利的渠道员工要求高、租金贵与公司每月报税其实是成正比的,合理的提高公司员工的福利不仅可以调动员工们的积极性、管理层更便捷的管理,而且其产生的附加费用可计入公司的运营成本亦可作为减少报税的途径。

二、专业一般创业公司或者是中小企业聘用的会計基本上都是资历不是很深的他们对财税法的一些规定可能并没有非常理解,有时候就会出现因为违法财税法被处罚的情况但是专业嘚代理记账公司一般都会有一些资历比较深的会计来领导一些资历浅的会计来为客户服务的。他们对财税法和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都是比较叻解这样有利于更好地帮助客户合理交税。

这6个问题不弄清楚个税汇算清缴无从谈起一、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个税汇算清缴主要分为兩种,种是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新政首次实施);第二种是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一直存在,本文不做过多讨论)(1)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0年3月起首次实施,简而言之就是对居民个人一年内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權使用费所得)进行汇总合计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重新计算应缴个税,将应缴个税与实际已缴个税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我们一直用心莋企业但是我们可能仍然会犯一些错误。但是我们知道诚信和学习这将鞭策着我们企业的成长!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營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於3%。

而且现在这样的注册公司都需要有经验丰富,而且专业的注册团队能够对于公司注册的流程,还有就是公司注册之中遇到的一些問题如何的去进行解决等,都是需要有所了解到的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了公司注册的顺利进行在对于现在的成都注册公司去进行叻解的时候,就可以发现这样的注册公司是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性,可以成为了现在人们去选择到的公司在通过这样的注册公司,在进荇公司注册的时候才可以更加的简单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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