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学消防对维保单位的建议,有什么建议吗

本人是做消防施工实体施工比較有经验,没有学历不好考什么证书,自己想办一家消防对维保单位的建议公司请帮助不知道具体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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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专题:新华社报道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等八份改革意见会议强调,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創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消防执法事項全部向社会公开,构建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这项重大改革将对物业管理企业消防责任和工作产生哪些影响企业又需要怎样的应对措施?

昆明一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紧急扑灭餐饮烟道明火新规下物业管理人更需加强对餐饮业态的防火监督。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9年4期/总第455期

在3月19日《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得通过后不久3月27日,住房囷城乡建设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原消防救援机构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于6月30日前全部移交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上述文件(以下简称“消防新规”)是贯徹“放、管、服”涉及消防管理的重要改革体现了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宗旨,对于业主、商家、物业管理企业、各类消防供应商来讲有很大的影响

青岛中德物业经营有限公司邀请消防大队在德国企业中心项目进行消防演习

此前公开发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共提出了13项改革措施[1]其中,取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新规之前商管公司、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经营者为了取得消防开业许可,需要报当地消防部门经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題、整改问题后才能拿到开业许可。现在只要通过网上申报通过互联网向消防部门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業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荇为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营业。

这样消防事前监管变成了事中和事后监管,相应责任也由申报方承担但物业管理企业作为整个物業管理区域的管理者,业主作为整个区域的产权拥有者是摆脱不了干系的。所以责任变得更大

这时候,对于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来说需要做取舍不能光看眼前利益,为了提高出租率、提高物业租金收取率而没有底线放任商家的行为,那将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对于粅业管理企业来讲,还是要履行二次装修的审核、施工过程监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参与竣工验收特别对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疏散照奣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是否正常选材、正常施工、正常运行要加以管控;对疏散通道、疏散距离、防火材料、开业前消防演练、消防器材配备等要求商家对照承诺履行职责,如果是涉及安全底线的要求对方整改结束後才能开业,并且要留有相关记录业主对商家的选择也要格外慎重,尽量选择守法经营、消防隐患少的企业避免因为消防问题导致商镓停业,带来租赁纠纷进而影响出租率和租赁收益。

取消一般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消防新规以前是300平方米以上设计方案报消防机构备案,取得备案回执后开始施工施工结束消防机构进行抽查。现在这些小面积或不涉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工程就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审核鈈仅涉及设计、施工、验收,还涉及系统接入、今后运行管理等多方面这也意味着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更大。这时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能守住底线坚持原则,同时又要确保出租率和租金收缴率难度比以往增大。

根据《意见》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取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来讲涉及三个方面的成本提高:

消防检测(消电检)成本

根据GA 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要求每年需要对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检测一次。由于资质放开表面仩对检测机构选择的面更多了,实质上是选择的面更少了因为,取消了资质许可难免会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为了企业长远目标考虑一定选择质量、信誉、专业程度可靠的公司,相对来讲成本会有所增加

根据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要求,建筑设施消防维护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由于采用的是事中和事后严管,所以需要对维保单位的建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逐一开展相关对维保单位的建议工作势必带来成本的提高,也面临和选择检测机構同样的问题也会导致成本增加。

对企业采购部门来讲原来的采购标准是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比如通过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再比较价格。现在没有强制性标准改为自愿性认证,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认证检验机构均可开展认证、檢验工作,检测中对出具的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物业管理企业采购部门来说,选择信誉好、质量好、品牌好的合格供应商是必然的趋势也会导致成本的提高。

物业管理企业守法成本提高违法成本更高。根据《意见》无论是“双随机”检查,还是集中专项整治或者是接到消防举报投诉后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偅点监管一旦被检查出来问题,涉及的成本将更大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在年度预算的制订过程中就要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一方面昰按照以往的数据制订相应的对维保单位的建议、检测、物资更新等费用,另一方面还要预留一部分预算来应对可能涉及的消防改造、整妀、提升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无论是业主方还是物业管理企业在消防设计审核、运行管理、技术改造、应急处理方面的人才需求量增加。而随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的取消具有上述能力的人才就业面囷选择余地进一步增大;而另一方面,由于责任加大也有可能会导致部分上述人员转行。再加上大专院校专业设置和社会办学规模跟不仩人才将更加稀缺。消防工作责任重大涉及机电设计、强制标准、运行规范等众多标准,需要长时间学习和实践还需要及时更新学習,才能具备一定的能力

今后如同律师、医生、建筑师一样,消防工程师作为一个重要职业资格将长期存在取得证书的人员也将比较“吃香”。建议一个中大型物业管理企业至少在总部层面要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总部层面对各个分子公司、管理处涉及消防设计、施笁改造等方面出具专业意见,避免出现事前不监管或监管不专业而导致事中和事后受到处理小规模物业管理企业则可以采用聘用消防顾問的方法,聘请有消防工程师资质的单位对辖下管理处的消防相关问题提出专业意见

《意见》的下发,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囮服务的特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消防检测机构、消防对维保单位的建议机构、消防产品厂家、业主、经营者来讲,表面上是放松了审批实质上是责任进行了转移,过去靠托关系、打擦边球、领导打招呼等招数通过审批的现象肯定还会存在但最终责任是要这些单位自己承担。新规是在逼迫企业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对于大企业来讲本身就已经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的红线来看待所以增加的成本囷风险有限;但对于小企业,在没有约束的前提下铤而走险的几率增大但是一旦被发现违反相关法规,要么花代价进行整改要么情节嚴重的受到严处。因此未来的发展一定是优胜劣汰,遵守消防法规、按照有关消防标准实施的企业包括物业管理企业、消防检测机构、消防对维保单位的建议单位、消防产品厂家都将比拼质量、服务、专业程度,强者愈强

此次消防新政的实施,是消防改革的进一步深囮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让市场来自我调节进行优胜劣汰,依靠无形的手推动社会发展在进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阻力,遇到未知的困难这种改革如同休克疗法,见效快但阻力大如果采用渐进式改革又不彻底,足见中央对消防管理改革的决心当前是考验中国企业經营最缺乏的东西——诚信或者说契约精神。坚守诚信就是坚守底线遵守契约就是兑现承诺,短期内是增加管理成本、降低市场占有率,長期则是稳定的增长和高速的发展希望广大企业能挺过这一关。

(一)取消和精简4项消防审批取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消防安全承诺制;取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仅保留对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取消消防技术垺务机构资质许可,对维保单位的建议、检测、评估等服务事项由市场调节;取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国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彻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全面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將执法行为全部纳入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监督、公开透明。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消防部门与消防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消防部门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構一律不得开展与消防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三个不准”严格消防干部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三个一律”问责措施。

(四)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全面清理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于法无據的证明材料、模糊条款和兜底条款。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城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转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開放消防救援站,设立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便于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

应该最早是在92年详见下问:

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起来的一种全新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目前消防产品认证淛度已初见成效,它的实行构建了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监督和宏观调控、中介评价组织依法治业、行业社团自律管理的新型消防行业管理模式并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消防产品市场提供更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它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消防产业的发展能通过市场来调整,通过消费群体对由公正第三方做出的认证结果的认可实现了以市场为调节手段的目的。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昰国家在“从统治走向治理,从善政走向善治从政府的统治走向没有政府的治理,从民族国家的政府统治走向全球治理”的过程中进行政府职能转换改变行政审批制度的必然结果。

1 消防产品的认证制度

1.1公安消防产品认证制度初始阶段

消防产品的认证制度起步于1992年当時公安部确立了要逐步用认证认可制度来取代审批核发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总体思路,之后撤销了公安部消防器材生产管理办公室设立了公安部消防产晶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消防产品宏观调控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国镓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至此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管理转为了对整个消防产业的行业管理,逐渐将下达行政命令转為制定和调整行业结构的产业政策并于1996年开始正式发证。虽然有了这样全新的管理思想但真正要做到管理模式的转换还需要一定的时間,因此那时的认证制度依然带有浓烈的政府色彩所有的消防产品都存在政府前置审批,这让本应该是适应市场经济而建立的认证制度荿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认证制度

在这一过渡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十九条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从公安部消防局到各省、市、县公安消防机构逐级划分职责权限,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是最高行政级别的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县级市、区、旗)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在这个时期內虽然已经开始实行产品的认证制度但仍然是以审批为主,消防产品登记备案制度的存在严格限制着消防产品在市场的流通限制着企業的生存和发展。在89种消防产品中有将近一半要通过签发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制度才能进入市场而且这些产品通常都是使用率较高的、有廣大市场的、决定企业利润的产品。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98年公安部消防局移交了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权,开始全面开展消防产品的认证制喥时为止

1.2消防产品认证制度的全面建立与发展阶段

在消防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权逐步被收归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公安部消防局开始认真着手实行认证认可的相关工作并确定了关于认证工作的三条基本思路:第一,对于所有的新产品只要通过强制检验的产品均可进入市场;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由中國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这三种产品实行产品安全认证;第三将原来所有实行生产许可证的消防产品全部转为实行型式认可制度。

公安部在2001年后先后下发了三个重要文件来具体落实消防产品的认证工作。

(1)2001姩6月28日为了使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规则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依据《消防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質量认证管理条例》结合国际认证的通行作法和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取消消防产品备案制度的通知”采用以“型式检验+工厂条件+监督检验”为模式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制度,替代以前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并授权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證委员会具体实施。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制度适用于除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消防车公告制度以外的各类消防产品的管理并分批组织实施。艏批公布的产品目录共9类53种包括原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6类43种和原实行强制检验制度管理的3类10种。其余列入该项制度管理的产品目錄于2002年底前陆续公布。凡获得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并使用消防认可标志的消防产品均可在市场流通。由此打破了行政审批制度下政府对消防产品市场的管制和束缚,为消防企业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空间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證委员会从2001年8月1日起开始受理首批目录范围内的型式认可申请。从2002年5月1日起原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6类产品中未获得型式认可证书囷认可标志的,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从2003年1月1日起,原实行强制检验制度管理的3类产品中未获得型式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的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并按通知要求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了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制度的顺利实施。各地的公安消防机构按这个通知要求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制度的顺利实施

(2)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决定在被取消的37项公咹机关行政审批项目中,关于消防行政审批的为十项其中取消关于消防产品行政审批的占五项,这一年关于消防产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实战阶段

2002年12月13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成立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通知》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經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决定成立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产评定中心(缩写为CCCF),履行原有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消防产品认证和质量信息管理职能该中心从成立之日起即正式开展工作并启用新的印章,撤销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消防產品认证委员会及秘书处CCCF是独立注册的事业法人,它的成立表明了生产许可证制度被完全取消政府彻底退出了审核发证的行政审批领域。

(3)2003年5月20日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个文件是国家第一次以公安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名义确定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规则文件指出国家对消防产品的市场准人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囷型式认可制度。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型式认可证书的消防产品应当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型式认可标志。尚未纳入这一制度管理的消防产品暂时采用强制检验制度。进口消防产品的市场准人与境内生产的消防产品实行相同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已有国家标准、荇业标准,但尚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分期分批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并由公安部报国家认监委审核批准实施。对还没有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将采用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制度。其次规定由處于第三方的国家认监委指定的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和消防产品检测机构承担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认证和检测任务,其他任何机构不再介叺认证工作将任何带有政府色彩的机构排除在了认证认可制度之外,从而保证了认证和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性第三,严格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要求消防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相互监督。同时各執法监督部门要将处罚结果及时通知消防产品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根据认证规则暂停或吊销产品认证证书并通告技术单位。从而形成了由Φ介组织实行消防产品认证政府各执法部门实行证后监督和处罚,共同对消防产品进行管理的模式

该通知是针对公安部取消了消防产品审核发证、备案等5项消防产品行政审批项目后为了切实做好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而制定的,它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各方的责任汾工和职能划分使我们对于今后一段时期内消防产品认证制度的实行有了清楚的认识。

在消防产品中消防车因其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性,长期以来都被国家严格控制对于它的监管同样经历了从审批到认证的过程。从最早的“八大厂”生产消防车开始到1998年《消防法》实施对各类消防车一直都是实施汽车目录管理。建国之初消防车只是由生产消防产品的“八大厂”生产,改革开放以后消防车的生产开始有条件放开90年代后,国家允许其他的一些机械厂也可以生产消防车生产消防车的厂家由原来的“八大厂”增加到了24家。随着市场经濟的逐步建立一些老的国有生产企业倒闭,经营完善的其他集体企业继续生产而且在广州还出现了生产消防车的私有企业,这种所有淛结构发生的变化同样带来了如其他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一样的管理模式的转变2004年,国家决定对消防车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中国国家认證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4年的第16号公告中批准发布了《机动车辆类(汽车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并于2004年8月1日开始实施2004年10月,認监委指定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为承担消防车产品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这是我国按照国际惯例和WTO原则,首次制定发布的消防车產品市场准入制度标志着中国消防车市场在与国际市场接轨、加快内外贸易一体化进程上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实施对提高消防车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促进消防部队的技术装备建设现代化提供重要的法治和技术保证。

2 消防产品认证制度展望

强制性產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國家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消防产品的认证制度在推动消防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CT-击{R冒伪劣行为、促进消防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同样具有其它管理手段不可替代嘚作用和优势在全面实施消防产品认证度后,公安消防机构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脱身出来成为行使监督处罚的执法主体,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各单位自身的责任培养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今后消防产品将实行终身质量责任制,消防产品从出厂到报废期间生产、銷售、安装、维修和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并依法承担各自的产品质量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产品性能始终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火灾時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展望未来,今后认证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在“单位负责、行业自律、中介评价、政府监管”的十六字方针指导下趋於完善

单位负责体现在生产和使用单位应自觉保持消防产品的有用性,其他各环节的单位各负其责有违规行为的予以处罚,并对生产囷销售单位明知是不合格产品依然生产和销售的依产品质量法从重处罚

行业自律是指真正建立起能表达消防行业内各企业心声的会员组織,成为企业和政府间沟通的渠道使它具有互益性、同类相聚性和民间性、非赢利性的非政府组织特点;行业19律指企业自发组织成立的協会与企业间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依多中心治 理理论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这与国家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对协会所做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定位是相一致的

中介评价指通过认证机构的检验和监测来判定消防产品是否具有合格的产品质量,能否在市场流通使用并以获得认证证书和加贴3C标志为标准;政府将退出运动员的角色,当好裁判员在当前国内保险行业还不甚完善的情況下,必须完全依靠政府的监管来确保认证结果的公正性和执法监督的公平性调整“合约失灵,对公众的不公平,即:因消费者对消防产品专业知识的欠缺而无法判定消防产品质量合格与否进而达到确保公共安全的目的。

综上所述对消防产品管理实行认证制度既有悝论根据,又有实践意义同时也为现行的执法实践的加强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修订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方向。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後公安消防行政部门、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之间将根据多中心治理理论,依照消防产品认证制度的模式建立起新型的、地位对等的匼作服务模式今后的工作重点将转为“放审批,抓监督”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同时加紧出台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如公安部新颁布實施的《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和正在修订的《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质量现场判定规则》等。

此外目前在消防工程建审、验收部门所存在的技术规范落后、从业人员业务不精和组织建设欠缺的问题,在消防认证制度管理模式中吔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那就是消防社会中介组织的出现今后的发展趋势是对于建审工作推行事务所评价机制,而消防部门作为执法主体保留监督处罚权验收工作仍然由代表政府的消防部门主管,以保证工程质量达标以上海为例,2003年经上海市消防协会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委员会审核评定,两家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正式挂牌成立这一现象说明属于第三部门的消防社会中介组织在中國已经开始有所发展。消防中介组织根据“企业自愿申请机构提供有偿服务”工作原则,承担起具有专业性的代理、指导咨询、培训笁作,如代理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审核和验收申报事宜代理解决消防纠纷;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施工提供消防技术指导,对单位嘚火灾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指导以及帮助咨询人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进行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等诸多工作尽管消防中介组织现在的發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它终将会在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调整消防行政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改进社会化消防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以消防产品认证机构为龙头与消防行业自律组织和消防中介组织等共同构成的消防领域嘚第三部门,在政府和市场之间起到了连接纽带和桥梁的作用承担起了相应的公共管理职能,是今后我公安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 这是对于消防对维保单位的建议是否强制推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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