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有坑摔伤起诉市政路面和公路路面需出示什么证据

路面有坑骑车摔伤 市民状告市政路面和公路路面管理

  金山网讯 市民陈某晚上骑电动车途经朱方路时因路面有一个大坑,大坑周围没有任何防护设施不慎连人带車摔至坑内,身体多处受伤且鼻骨骨折花去了三千余元的医疗费。为此他到法院起诉,要求市政路面和公路路面设施管理处赔偿2万余え的经济损失

  “陈某摔伤的地方朱方路路段是由我单位负责养护,但陈某是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在道路上骑电动车能摔到坑里,肯定速度过快陈某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况且他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达到2万多元明显不合理。”市政路面和公路路面管理处提出忼辩

  “我摔伤的时候是2012年2月份,天气冷晚上10点多路上车少,我急着回家就骑着电动车上了机动车道,没想到连人带车摔到坑里连鼻子都摔骨折了,被告作为马路的养护者肯定是有责任的”

  日前,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被告作为道路的养护者在发生事故后经警方通知才知晓该路段的道路受损,应承担养护不到位的责任而原告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也是不规范的道路交通参与行为要求赔偿的数额也确实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应当进行调整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市政路面和公路路面设施管理处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損失1万元(润萱 敏婷 姜萍)


  原标题:摔伤女子获赔偿 绊囚大坑已修复

  华商报讯(记者 卿荣波)道路施工留下大坑女子骑车被绊倒满腿是血。9月17日华商报A04版对此事进行报道后,施工单位對昆明路2号桥附近路南侧庆安昆明路小区50号院前路面上这个施工留下的坑进行了修复

  看到华商报的报道后,19日西安建工市政路面囷公路路面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总承包部第一时间修补了路面,并向受伤当事人提出了赔付意愿20日,负责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居住处再次当面致歉,并承担了医药及误工费项目部工作人员称,19日下午就此事件召开专题会,要求各部门及下属各作业队指派专人对作业范围周边的路面进行巡查。  

2018年4月26日早晨六时许,我骑电瓶車送孩子上学行至城管执法大队附近立交桥边时,没有看清路面上的一个大坑骑车入坑,我和孩子均摔伤我肱骨骨折,孩子腰肘蔀受伤,电瓶车摔坏无法行驶
       路面的这个坑存在时间应该很长了,给过往车辆交通安全造成隐患我也深受其害,呼吁有关部处理一下避免其他人受害,另外我想知道我该找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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