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定义1,2,3,4,5,6,7分别指什么

  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如下

  1.市柴桑区蓝天教育学校(凤凰城校区)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柴桑区

  1.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

  2.场所内防排烟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定;

  3.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德安县牌楼哆来咪幼儿园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德安县

  1、人员密集场所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3、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的装修材料的燃性能不符合GB 50222的规定。

  3.都昌县民政大酒店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都昌县

  1、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九江市好声音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1、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瘫痪状态;

  3、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5.濂溪区烧脑吧娱乐中心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濂溪区

  1、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江西省中科房地产有限公司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庐山市

  1、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小于4m);

  2、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无水);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7.彭泽县馨风尚主题酒店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彭泽县

  1、擅自改建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

  8.召唤师网吧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瑞昌市

  1、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

  9.修水县渣津镇好声音音乐会所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修水县

  1、已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2、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10.大晴天黄梅戏剧团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浔阳区

  1、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江西福鑫化工有限公司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永修县

  1、擅自改建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

  12.桃源宾馆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武宁县

  1、旅馆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共青城英雄联盟网吧隐患单位

  所在县(市、区):共青城市

  1、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损坏,不能正常运行;

  3、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4、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此外,九江市前期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部分单位整改情况良好,但仍有部分单位整改力度不大,未达到销案摘牌条件。

  隐患整改正面典型:

  修水县宁红大市场,制定了《宁红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目前已做到搭建棚剁全部清理、商品经营全部进店、车辆停放统一管理、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基本消除安全隐患。

  隐患整改负面典型:

  共青城市九岭酒家,因罐体露于室外,又处于人流较大的小区出口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挂牌督办以来未制定整改方案,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下一步消防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8.25”火灾事故教训,持续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宜昌市消防支队瞄准重点,狠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全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哈尔滨“8.25”火灾事故发生后,支队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各地第一时间对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排查,重点对各场所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进行检查。期间,支队党委常委率机关警力下沉大队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专项治理期间,各基层单位通过日常监督和错时制夜查相结合,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检查,逐家场所掌握情况,重点检查了各场所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并对各场所装饰面板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了检查,切实督促各人员密集场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并提醒各场所负责人一定要加强火源管控,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支队紧密围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主动上门服务,约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夏季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并依托微博、微信、短信群发平台等各类载体,针对夏季火灾事故特点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全面提高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宜昌支队多措并举,全员参与,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与“错时制”夜查行动。自8月25日以来,全市排查社会单位251家,其中夜查单位111家,督促整改隐患634处,“三停”单位1处,对15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全市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

8月29日,宜昌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申正祥带队深入怡景美季酒店、豪爵足道、汉宜水汇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组当场要求单位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好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西陵消防大队自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行动以来,截至8月30日,共检查单位22家(含夜查),发现隐患 84处,督促整改隐患75处,依法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21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起。

伍家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先后深入恒大影城、潇湘影院、御仙堂商务会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共发现隐患17家,发现隐患37处,立即改正22处。

高新消防大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桑拿洗浴、歌舞娱乐场所、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排查,目前共检查单位10家,发现隐患22处,同时,错时制夜查共检查单位2家,发现隐患7处。

点军消防大队深入辖区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共检查单位4家,发现隐患7处,责令整改5处。

三峡消防大队联合三峡枢纽管理局保卫部、宜昌市公安局三峡坝区分局组建工作专班,深入三峡工程大酒店、三峡培训中心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检查,力争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排查隐患。

平湖分局消防科到辖区武商量贩葛洲坝店、豪爵足道、璇子咖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共检查 22 家单位,其中夜查17家,发现隐患 71 处,督促立即整改 15 处。

猇亭消防大队深入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持续开展“错时制”夜查行动,共检查单位10家,其中夜查3家,发现隐患21处,督促整改隐患16处,行政处罚1家。

夷陵消防大队部署3个检查组6人次,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21家,发现隐患51处,立即整改47处(其余为限期整改),其中夜查人员密集场所12家,发现隐患30处,立即整改29处(其余为限期整改),行政处罚2家。

宜都消防大队到金斯酒店、大唐影院、厚德苑上影影城、盛世汉宫夜总会等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消防夜查行动,共检查13家单位,共发现隐患40处。

枝江消防大队多措并举,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与“错时制”夜查行动,共检查单位26家,发现隐患107处,督促立即整改55处,行政处罚3家。

当阳消防大队采取“白天检查、夜间突查”方式,对主城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检查单位21家,其中夜查10家,共发现火灾隐患36处,整改隐患19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16份。

秭归消防大队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6次、夜查4次,共排查人员密集场所27家,发现隐患41处,责令立即改正27处,责令限期改正14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5起。

长阳消防大队采取“白加黑”、“5+2””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共检查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10家,发现火灾隐患3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起,三停1起,开展夜查2次。

兴山消防大队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8家,发现隐患16处,整改火灾隐患13处。期间,共开展错时制检查2次。

五峰消防大队先后联合县民政局、安监局、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共检查各类场所22处,发现隐患4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处,行政处罚1家,临时查封1家。其中夜查单位9家,发现火灾隐患2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8处。

远安消防大队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拉网式摸排检查和错时制消防安全夜查,共检查单位11家,发现火灾隐患27处,整改火灾隐患12处。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挥秩序及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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