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时员工意外受伤期间工资,现在连工资都设拿到,家属去找过,老板就是不管。我现在还在医院中。

有一职工在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途中做了与工作无关的事死亡了。单位给了一定的赔偿,赔偿内容未有工资,家属如何索要工资,工资怎么算。

肯定不合法的,如果在你在职期间出现这个问题,那么公司有权利对你进行其他方式的处罚。那么现在你一是离职了,公司没有这个权利罚你,二是罚的手段不可能是扣工资。

现在已经出现这个问题了,要看你公司是不是正规的公司,有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且你现在手里有没有留,如果都没有,那么你只有人倒霉了。我想问下,问什么你们公司会欠你3个月工资这么久???

公司这样做事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是没有权利扣押员工的工资的,而且员工离职必须全部发放完全部的工资,不能拖欠。还有就是新员工入职当月就必须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在期间员工发生意外,公司负相应的责任以及赔偿。

非赏不合法!!!!!!!!如果有合同在手,此官司赔负1-10万

驾驶员有病死亡,无劳动合同... 驾驶员有病死亡,无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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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咨询师,五年工作经验。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979年北方交大毕业,从事劳资,劳动保险工作。历任科员,科长,现在退休。

如果司机在工作当中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工亡,不是追究责任的问题,应该按照工伤死亡待遇处理,这个是谁都没有责任的,

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贸易系 理财行业10年从业经验 保险行业协会会员

第一 这个问题可以咨询下相关的企业或者部门

第二 因为每家单位解决不同 国企 外企 私企 个人都不一样

第三 按照单位和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要求办理

第四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羊年大吉

如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那是工伤,应当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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