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双认证是指法国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盖章,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法国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法国当局所承认鈈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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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法国双认证的文书,需要先经过官方机构的公证、认证(民事文件茬公证处公证,商业文件可以在贸促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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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证书递交给外交部下属的认证办理机构,由外交部下属的认证办理机构,为当事人提交待認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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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交纳外交部官方收费、外交部指定机构收费、驻华大使馆官方认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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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证文书不符合外交部、使馆的要求,申请人需自觉重新办理公证书再次受理时,需另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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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文件不接受个人办理,必须由外交部下属的认证办理机构代为办理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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