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动物,不能野外放生各种动物的果报

4种生物不能随意放生 或破坏生态平衡等于杀生
近年来,“放生”已成为善举。很多人会在某些特定日子里,到野外或湖泊放生,让一些动物重归自然。
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最具危害性的一百种外来生物中,中国就有50多种,其中最严重的11种已经造成每年约600亿元的经济损失。动物也有生存权,让它们回归自然拥有自由,本来是善良举动,值得称赞。
但是,随着各种各样的放生活动泛滥,各种外来生物也被放到本地山林湖泊,物种危害的隐患,也渐渐出现。
特别是毒蛇、鳄龟、雀膳等外来生物被好心人放归山林湖泊后,本地物种生态遭到破坏,生态平衡失衡。这样不讲究“技术”的放生,完全是好心办坏事。野生动物都有各自的生存环境,如果没有科学规划,破坏了原来的生态食物链,可能因外来放生动物的入侵,而造成其他动物的消失,这将严重破坏原本生态系统的平衡。
好心人,在做好事时,也得学学技术。
广东5人放生千只老鼠称为赎罪
5人“放生”上千只老鼠为“赎罪”?广州市从化鳌头一农村发生上述荒诞一幕,村民自发围捕放鼠人。鳌头镇黄茅村村民向记者诉说这件离奇事。当地村委会负责人昨天表示,农业部门已送来老鼠药,希望尽快捕杀这群“不速之客”。
上百村民围抓放鼠人
14日13时许,106国道车流忙碌,一辆不起眼的面包车悄悄停靠在路边,没想到它竟然打破了鳌头镇黄茅村的宁静。
“上千只老鼠到处乱窜,好恶心!”村民刘先生表示,“我们当时没留意到面包车停下来,只是发现田里突然多了很多老鼠。顺着老鼠的叫声,看到5人提着铁笼,将黑乎乎的老鼠放了出来。”
“那些人不仅在农田间放老鼠,还跑到村边房屋边放……”
“有人在村里放老鼠啊!”一些村民喊了起来,“一会儿,就有上百村民闻讯赶来,大家堵在田间、村中小道等,不让放鼠人离开。”
村民说:“放鼠人见状,惊慌失措,四处逃跑。停靠在路边的面包车原本已经逃走,看到同伙没能走掉,又掉头回来,企图接走同伙。”
“我们肯定不能放走他们!这5名放鼠人逃了3人,我们抓到了两个,并将面包车扣了起来。”
山中深坑掩埋死老鼠
据介绍,这5人提了5大笼老鼠过来,“比家中的老鼠大一点,比田鼠又小一点,放的那些都是我们常见的坑渠老鼠。”
从化鳌头镇黄茅村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被抓的放鼠人说,他们放了172斤老鼠;而村民则表示,他们放了上千只老鼠。”
“老鼠出笼后,四处乱窜,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们鼓励村民自发灭鼠。” 从化鳌头镇黄茅村有关负责人说,此外,放鼠人笼子里本来就有些死老鼠,“我们组织村民将这些死老鼠收拾起来,大概有半个蛇皮袋那么多。”
为了灭鼠,黄茅村向鳌头镇农业等部门汇报事件,“当天下午就送来了老鼠药,我们向村民分发了老鼠药,希望尽快捕杀这些老鼠。”
黄茅村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否认村民与别人有恩怨或者利益纠纷等猜想。“这两名放鼠人坚称,自己做善事, 求赎罪,而放生老鼠!”
女子放生毒蛇忙坏公安部门
日下午6时24分,广东英德市网民@郎卡卓玛发布配图为9张放生蛇画面的微博,其中一女子将一个装有貌似眼镜蛇等毒蛇的袋子打开倒进竹林中,放生后露出笑容。配文写“放生之蛇篇,要赞赞我们这位美女师兄,有毒的蛇都是她放的。这勇气(大拇指)。”
该女子微博还显示,7月14日当天,她在广东省英德市百花市场内购买了除鸡鸭鹅外所有的禽类,并于当天放生。
8月11日,该组图遭网友翻出,质疑其在公园内放生,危害公共安全,后被曝出放生地点位于广东省英德市滨江公园和龙山公园。事件由此迅速发酵。
8月11日晚7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深圳公安委婉透露正就此事展开调查。当晚11时许,当事女子在删除和隐藏所有微博后,突然发出新微博致歉。她表示,毒蛇并非是放进公园,而是放回深山野林,希望此事尽快平息。
8月12日上午7时,@深圳公安发微博称,经初步核实,该女子放生毒蛇地点不在深圳,也并非于公园内放生。
8月12日上午10时许,英德市公安部门经查实,网曝女子公园放生毒蛇消息部分内容不实,其真实放生地点并不在英德市滨江公园和龙山公园,而是分别位于英城街城西居委会辖区的一地名为马口的深山树林,和大站镇一偏僻竹林内。
国家森林公园里突然多了许多蛇
日,上海松江区西佘山门口贴出一条通知:“每天下午5时以后禁止一切外来人员上山……”佘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关负责人解释,近阶段,佘山蛇类数量增加了许多,出于对游客安全的考虑,园方才会严禁各类人员在公园开放时间外上山。
蛇类大量出现,不排除是市民放生所致。一些人开着面包车来佘山放生,园方管理人员一检查,吓了一大跳:一车装的都是蛇。最后,在工作人员劝阻下,放生活动才没有进行。如此一幕,近来屡屡在佘山国家森林公园上演。但尽管如此,还是有人趁着工作人员不注意,悄悄将蛇带上山放生。
同年8月12日晚,上海宝杨路1号作业码头处,突然出现大批黑红相间、三角头、一米来长的花蛇,有认得的船民不禁惊呼:“这不是毒蛇‘火赤链’吗?”顿时,恐慌情绪在船民和码头工人间蔓延。
接警后,赶到现场的民警也被眼前得的一幕惊呆了。码头上、两边船档处甚至是游船窗户上都爬满了拖把柄粗细、一米来长的一条条蛇。游船周边聚集围观群众,船内时不时传来船员惊呼声。
民警一方面迅速疏散船员与群众,另一方面与消防队员一起捕捉四处横行的“花蛇”,直至深夜方才暂息了这场风波。
据现场市民透露,这批“火赤链”是有人组织的放生活动,傍晚时分从工作码头外栏处放生入江中。“火赤链”有毒性,主要栖息在田野及水源附近。
滇池乱放生最高罚1万
往滇池等水体中乱放生,最高将罚款1万元。2011年报0月底,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表示,《云南省渔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对乱放生行为将予以重罚。
《条例》中第31条规定: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域投放保护区以外的水生生物物种。在第48条规定中,将“禁止”两个字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如果打破禁止,发生这样的事情,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之后昆明出台的《滇池放生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放生活动组织者应提前3天,向滇池渔政执法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滇池渔业行政执法管理部门根据放生活动组织者的申请内容,结合滇池渔业资源及水域环境实际,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放生活动组织者。放生活动地点由渔政部门指定,并现场进行监管。若大型的放生活动,放生方案由渔政部门参与制定。放生活动组织者对滇池造成污染及财产损失,要照价赔偿。渔政部门要对放生建立台账,对活动进行详细登记。
这些动物不能放生
现存最古老的爬行动物,世界最大的淡水龟之一、有淡水动物王者之称,分为两大种类,俗称大鳄与小鳄。因体型大且攻击性强,除了短吻鳄较少有天敌。
鳝科雀鳝属的大型鱼类的统称,产于北美或中美等地。与弓鳍鱼近。主要栖于淡水,但有的种可进入半咸水甚至咸水。有锐利牙齿,是大型凶猛鱼类,肉食性。雀鳝肉可以食用,但卵有毒。在中国上海、重庆、韶关等地,雀鳝作为外来入侵物种,对当地其他鱼类构成极大威胁,有可能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
是公众对一类分部于南美洲亚马逊河鱼类的统称,也译做水虎鱼。食人鱼以凶猛闻名,俗称“水中狼族”。以鱼类和落水动物为食,也有攻击人的记录。
外观与田螺极其相似,个体大、食性广、适应性强、生长繁殖快、产量高,1981年引入中国,目前已被列入中国首批外来入侵物种。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
昆明信息港官方微信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野生动物放生必须为当地物种 且不得扰民
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以15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会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总工程师严旬针对“放生”相关条款表示,放生要在科学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但也不能随意放。
根据修改后的该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的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
严旬表示,把活的野生动物放归到自然界里,法律中是有两个概念,一个是放归,一个是放生。
放归更多的是体现在科学研究,通过人工繁育条件使濒危物种种群数量增加。比如国宝大熊猫是濒危物种,多年来我们的一些科学机构通过人工繁育突破了“三难”,使人工种群大熊猫数量有很大的增加。这几年,也在选择比较好的大熊猫人工种群的个体,经过野化培训,选择一些适合它生存的地方放归。
此外,我们国家的特有动物麋鹿,上个世纪已经在国内灭绝了,但是在国外有一个种群,我们又从国外重新引入这个物种,经过保护与繁殖,人工种群逐渐扩大,也选择了它原生的这些地区放归到野外,来增加恢复特有物种的人种种群,建立成野外种群,这也是一种经过批准的放归。
他认为,放生就是普通老百姓为了做善事,把生灵放到野外,同样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市场上买的外来物种的发生,比如巴西龟和一些鱼类,对这种放归是禁止的,而且还设定了罚责,对随意放生外来物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要给予刑罚处理。
另一种则是老百姓放生一些当地物种,同样不得随意放生,而且不能对当地的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这种放生要在科学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如果本地物种随意放生,比如大量放生蛇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是把人家饲养的动物咬死了,那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多是民事的责任。
另外,在一些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伤害人身安全和财物后的补偿条款,此次修法后也进行了修订。严旬介绍,1988年版本的法律要,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但现在考虑到许多地方,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为保护野生动物做出了很多贡献,这部法律扩大了对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补偿范围,不仅仅是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而且把具有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列入到补偿范围。
换言之,今后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动物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都可以按照当地补偿条例中规定的条款,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编辑: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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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在放生中需要注意什么?
农夫砍柴遇2.5米长蟒蛇,抓回交给警察。看到新闻最后大跌眼镜:等蟒蛇体检和检疫后,再择日放生。本来就是因为怕伤人才移交给警察的,怎么又放回去了呢?那不是白抓了……
两爬爱好者
這個問題在之前的問答中有回覆過,就 IUCN 的技術方面來說,有下面四個方面:1. 被放生動物的可行性研究,考量被人工飼養的各種條件對動物的健康影響,以及對被放生地的遺傳多樣化的影響。2. 放生地點的生態影響評估及動物的疾病檢查,評估被放生的動物的存活能力。3. 如果確實要實施該放生行為,應當選擇健康個體來放生,並進行適當的遺傳監測。4. 後續的追踪調查,檢討放生後的動物的存活狀況。如果是群體放生,還要檢討放生後的存活率。需要強調的是,嚴格執行這些程序,才可確保放生是在專業的情況下進行。另外,必須有明確的保育目的,以及對被放生動物與及周邊環境有認識,才可放生動物。上面講的是人工飼養的動物在放生的時候需要注意的幾個方面,而就被捕獲的野生動物來講(這種情況多屬受傷個體),還需要進行個體的體檢和康復階段,康復後放歸的可行性評估以及放歸後的後續追踪研究等等,這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也絕非短期可以放歸的。而且放歸的地點也必須是原棲地,若異地放歸就需要考量到遺傳多樣性的影響,所以不建議異地放歸。如無法確定棲地的野生動物,就只能留在救助機構或者研究機構裡面了。像這則新聞裡所說,如果該野生中心無法確定這條緬甸蟒是否屬於廣西南寧的原生種群,那麼就不建議就地野放。
业余野保达人
…………其实我一直不太理解…………打个比方哦比如您出门散步,突然有人说:哎!你长得实在是太高了!应该进体院呀!然后不由分说把您拖去了少体校,体校老师给您做了检查之后说:嗯……这也不算啥特别高嘛……滚粗……这个事情差不多就是这样…………人蟒蛇好好地在野外过着小日子,突然有人觉得它会伤人,就楞是把它扛了出来…………难道野外会对人造成威胁的野生动物都应该………………死刑立即执行么…………一般情况下,不要随便去打扰这些野生动物是正道,南宁当地如果有野生的缅甸蟒分布,那就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在放生过程中,需要注意尽量避免异地放生,放生前不要对动物造成过度的惊吓,放生鸟类的话……放在地上就行,不要用抛的等等其他不同的动物会有各种各样不一样的注意事项……不过……流浪猫狗不属于野生动物,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应该放生……
不再回答医学问题
放生是技术含量很高的……绝对不像是某些把陆龟扔进海里或者把生物入侵者随随便便放进本土坏境的团体想得那么简单(这真不是我黑……)我觉得一个正常的放生应该是生态学家、动物学家、农林局等的专家们埋首研究开会讨论之后得出一个最可行的方案:地点?时间?方式?动物健康条件和适应情况?对原有生态系统的影响?对附近人类聚居地(如果有的话)的影响?被再次捕获的可能?(我个非专业的人一拍脑袋都能想出这么多了,何况是专业人士呢?)因此我觉得题主不必担心这个问题,新闻里提及的各个方面做的事情都是有意义的。
中国有捡到抓到好东西献给皇上的光荣传统, 比如被砍腿的和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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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野生动物 好心也不能随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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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放生野生动物 好心也不能随意为之)
客观上讲,恰当的放生有利于保持生物的多样性,但凡事有个度,这个度就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本报记者归欣
6月27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三审。草案明确提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放生野生动物,将不再是“法外之地”。
《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放生行为,古已有之,而近些年来,似乎渐成一种“时尚”:人群再不仅限于佛教人士或者善男信女;场地从寺庙的放生池,延伸到小溪大河甚至公园湿地;种类更是五花八门,从小鱼小虾到“海外来客”,应有尽有。对此,有专家感慨,现在社会上不少野外放生行为,既没有科学指导,又缺乏有效监管。换言之,一是不专业,二是太随意。
实际上,由于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有其独特习性,放生行为是一项科学而专业的活动,而不应该成为一种大众的、作秀的行为,放生的地点、时机等都非常有讲究。不当的随意放生,不但不符合放生者的初衷,还会对无辜的动物造成伤害。2009年6月,第二届广东休渔放生节上,一只不愿下水的“小海龟”被工作人员奋力掷进了南海。后经鉴定,那是原产于云南的濒危物种缅甸陆龟,别说不能下海,就是在淡水里也无法生存。这哪里是放生?分明是杀生。放而不生,放之何益?
太随意的放生事件,就更屡见不鲜了。今年4月份,北京怀柔区汤河口村,数百只狐狸被随意放生,咬死、咬伤村中家禽,造成当地村民恐慌,警方介入才得以平息。这虽是个放生的极端案例,后果却并非最严重。最可怕的隐患在于,这可能造成外来物种的入侵,对本地、本土生态环境带来毁灭性破坏。近年来经常见诸媒体的鳄龟、巴西龟等,就属此例。而本应是我国北方餐桌上常见的大鲤鱼,到了美国五大湖后,竟然鸠占鹊巢,成了威胁“土著”鱼类的“过江龙”,让当地人如临大敌,实在算是一个不能不让我们自己警醒的意外。
放生动物,原本是一种释放内心善意的良好行为,客观上来讲,恰当的放生,也有利于保持生物的多样性,但凡事有个度,这个度就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一旦触及,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实在得不偿失。
那么,什么是正确的放生方式呢?除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士去办,也许我们能从古人那里得到一些启发。沈括的《梦溪补笔谈》里写道:“予尝见丞相荆公喜放生,每日就市买活鱼,纵之江中,莫不洋然”。你看王安石,农贸市场随便买条鱼,往江里一放,看它逍遥游走,既了了心愿,钱也没多花,可谓一举两得,惠而不费,岂不快哉?(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文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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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浙江天台县琼台村,有人开着一辆拖拉机载着上千只动物来放生,包括狐狸、貂、浣熊等。一个星期过去,这些“不速之客”差不多死了一半,烂在路上,发出阵阵臭味;活着的动物则开始进村搞破坏,搞得鸡犬不宁。
  有村民说,这些动物很多是山里从来没见过的,并非本地原生,而是外来物种。譬如貂,众所周知,那是东北特产。如果这批动物原是野生的,买来放生实属违法,“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野生保护动物禁止买卖。而买来放生之后,由于水土不服,缺少食物,这些动物也将生死难卜。如果这批动物是养殖的,它们的野外生存能力本就有限,放生之后难免大量死亡。那么,这样的放生,究竟是放生还是“杀生”?
  善男信女喜好放生,属于宗教行为;可是盲目放生之后,对于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却是关涉世俗世界的。如果放生时一厢情愿,放生后撒手不管,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既是对这些动物、对生命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对大家所处的生态环境不负责任。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一种伪善。
  善男信女盲目放生的荒唐事,已不鲜见。譬如,大批量放生蛇,甚至毒蛇,不仅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而且给人们的安全造成威胁。我们身边所习见的则是放生乌龟,但是,连作为宠物的外来品种巴西彩龟和鳄龟也放生,其结果,就是这些外来物种由于缺乏天敌而大肆繁殖,入侵当地水域,给生态环境的平衡性和多样性带来破坏。
  放生当然有其积极意义,但放生也要讲科学、讲守法。这一方面需要“放生客”自觉注意,另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干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擅自将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可见,如果说盲目放生是一种伪善,那么擅自放生则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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