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有内蒙古银行总行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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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哈尔滨机场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原始权益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推广机构:&&&&&&&&2014年12月&&&&&&&&&&&&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重要提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简称“《计划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计划管理人保证《计划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参与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的认购人保证其为合格投资者,并已阅知《计划说明书》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资产支持证券仅代表专项计划权益的相应份额,不属于管理人或者其他任何服务机构的负债。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专项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专项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说明书对专项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参考,不构成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和推广机构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计划管理人提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人认真阅读《计划说明书》全文,包括正文的“第十章风险揭示与防范措施”部分,并提示资产支持证券认购人重点关注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能存在的以下风险因素:1、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机场路公司是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同时是哈尔滨机场专用路经营和管理的实施方,如果原始权益人破产,对应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取及维护可能受到不良影响。2、担保人信用风险根据《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保证合同》的规定,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哈工大集团对专项计划账户按时足额累计收到约定&&&&&&&&&&&&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的款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哈工大集团未按上述《保证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信用支持,投资者可能因此产生投资损失。3、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风险哈尔滨机场专用路的车辆通行情况直接影响到基础资产对应现金流的规模,进而直接影响到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收益的实际兑付。4、计划管理人违规风险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计划管理人如出现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计划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计划管理人可能会被取消资格,上交所也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采取暂停和终止转让服务等处理措施,从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5、监管银行、托管银行违规风险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监管银行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负责将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向专项计划账户中进行划拨。若监管银行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计划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时、足额获得本金和预期收益。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的托管、分配等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均涉及托管银行。若托管银行出现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计划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亦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时、足额获得本金和预期收益。&&&&&&&&&&&&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目&&&&&&&&录&&&&&&&&重要提示........................................................................................................................2目录............................................................................................................................4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释义..............................................................................................................5专项计划基本情况....................................................................................19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25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增级方式................................................................31特定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和其他服务机构情况....................................37基础资产情况及现金流预测分析............................................................57现金流归集、投资及分配........................................................................67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安排........................................................................76原始权益人风险自留的相关情况............................................................80风险揭示与风范措施................................................................................81专项计划的设立、终止等事项............................................................91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及转让安排........................................................93信息披露安排........................................................................................95资产支持证券推广方案........................................................................99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相关安排..................................................103主要交易文件摘要..............................................................................106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与原始权益人利益关系说明......................127专项计划清算程序、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128计划管理人及托管银行的变更..........................................................130备查文件..............................................................................................134特别说明..........................................................................................136&&&&&&&&&&&&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第一章&&&&&&&&释义&&&&&&&&在《计划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术语具有如下含义:系指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项计划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由计划管理人设立的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系指《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系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系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管理规定&&&&&&&&基金业协会&&&&&&&&北京证监局&&&&&&&&上交所登记托管机构/中证登上海公司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承诺人/资产服务机构/机场路公司计划管理人/管理人/推广机构/民生证券&&&&&&&&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指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系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根据《计划说明书》任命的继任机构。&&&&&&&&&&&&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托管银行/托管人系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或根据专项/建行黑龙江分行计划文件任命的继任机构。&&&&&&&&监管银行/建行黑系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或根据专项龙江分行担保人/哈工大集团律师事务所/国浩评级机构/联合评级会计师事务所/中准评估机构/中科华计划文件任命的继任机构。&&&&&&&&系指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指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系指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系指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指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系指原始权益人根据政府文件及相关协议安排所享有的特&&&&&&&&基础资产&&&&&&&&定时期内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特定时期是指将基础资产转移至专项计划之日起至日。系指机场路公司在已偿还《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并与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和平路支行双方已终止《权利&&&&&&&&基础资产转移至质押合同》的履行的基础上,机场路公司和内蒙古银行哈尔专项计划之日滨和平路支行双方已办理完毕《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证》的注销手续或将质押权人由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和平路支行变更至计划管理人的当日。机场路、哈机场路系指哈尔滨机场专用路。&&&&&&&&&&&&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计划说明书》&&&&&&&&系指《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计划管理人与认购人签署的《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认购协议》&&&&&&&&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系指计划管理人为规范专项计划的设立和运作而在《计划说&&&&&&&&《标准条款》&&&&&&&&明书》中制定的《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根据《计划说明书》和《认购协议》的约定,《标准条款》将视为《认购协议》的一部分。系指按照《标准条款》、《计划说明书》及《认购协议》的约定认购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资&&&&&&&&认购人&&&&&&&&金委托给计划管理人管理、运用,并按照其取得的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专项计划的资产收益、承担专项计划的资产风险的投资者。系指计划管理人依据《标准条款》、《计划说明书》及《认购协议》的规定与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签署的《哈尔滨&&&&&&&&《基础资产买卖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包括其附件(如有),计划管理人为专项计划根据该协议向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购买基础资产。系指计划管理人依据《标准条款》、《计划说明书》及《认购《托管协议》协议》的规定,就专项计划托管事宜与托管银行签署的《哈尔滨机场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托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包括其附件(如有)。&&&&&&&&&&&&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计划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监管银行签署的《哈尔滨机《监管协议》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包括其附件(如有)。系指计划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担保人及监管银行签署的《定向转让准备《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金账户监管协议》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包括其附件(如有)。系指计划管理人、内蒙古银行及原始权益人签署的《提前还款协议》其补充协议,包括其附件(如有)。系指担保人依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而出具的《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保证合同》。系指原始权益人根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而出具的《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系指机场路公司与计划管理人签署的用于担保机场路公司《质押合同》履行其在《基础资产买卖协议》项下的差额支付义务及基础资产回购义务的《质押合同》。机场路公司在该合同项下,将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收费权质押给计划管理人。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和平路支行&&&&&&&&《提前还款协议》&&&&&&&&《保证合同》&&&&&&&&《差额支付承诺函》&&&&&&&&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平路支行&&&&&&&&&&&&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与专项计划有关的主要专项计划文件及募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说明书》、《基础资产买卖协议》、《认购协议》、专项计划文件《标准条款》、《托管协议》、《监管协议》、《提前还款协议》、《提前还款账户监管协议》、《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监管协议》、《定向受让承诺函》、《差额支付承诺函》、《保证合同》及《质押合同》。系指认购人为加入专项计划,根据《标准条款》、《计划说明认购资金书》及《认购协议》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资金,并委托计划管理人将该认购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前,系指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后,系指基专项计划资产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收益、该现金收益再投资产生的孳息、差额支付承诺人履行承诺而支付的全部财产或财产权利及其孳息和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支付的全部财产或财产权利及其孳息。专项计划资产收系指专项计划的资产收益,为计划管理人根据约定管理和运益专项计划资金用专项计划资产取得的合法收益。系指专项计划资产中表现为货币形式的部分。&&&&&&&&&&&&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由专项计划承担的在每一个计息期间内计划管理人合理支出的与专项计划相关的所有税收、费用和其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其管理和处分专项计划资产而承担的税收(但计划管理人就其营业活动或收入而应承担的税收除外)和政府收费、计划管理人的管理费、资产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监专项计划费用管银行的监管费、托管银行的托管费、登记托管机构的登记托管服务费、对专项计划进行持续信用评级的评级费、对专项计划进行审计或对资产服务机构进行复核的审计费、兑付兑息费和上市费用、资金汇划费、执行费用、信息披露费、召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大会的会务费以及计划管理人须承担的且根据专项计划文件有权得到补偿的其他费用支出。系指专项计划资产扣除专项计划费用后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享有的利益。系指与专项计划资产的诉讼或仲裁相关的税收或费用,包括执行费用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以及因诉讼或仲裁之需要而委托中介机构或司法机构进行鉴定、评估等产生的费用。系指专项计划到期后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清理、确认、评估、变现后的资产净值。指专项计划推广期内,计划管理人在托管银行处开立的专门募集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存放推广期间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的人民币资金账户,户名为“【】”。&&&&&&&&专项计划利益&&&&&&&&清算资产&&&&&&&&&&&&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托管银行根据计划管理人的委托以专项计划的名义在托管银行处开立的人民币资金账户,专项计划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收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支付基础资专项计划账户产购买价款、存放专项计划资产中的现金部分、支付专项计划收益及专项计划费用,接收差额支付承诺人支付的差额支付金额(视情况)、接收担保人支付的担保金额(视情况)、接收原始权益人回购剩余基础资产款项及质押基础资产处置款项、合格投资产生的收付款项均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通行费收入专用系指原始权益人在监管银行开立的专门用于缴存基础资产账户/监管账户产生的通行费收入专用资金归集账户。系指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开立的提前还款人民币资金监管账户,该提前还款账户资金监管账户专门用于接收由专项计划账户划转的用于机场路公司按照《提前还款协议》约定提前偿还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平路支行本息的专项资金。系指机场路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开立的用于储备定向受让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和哈机场路6所需支付款项的人民币资金账户。系指就专项计划而言,指用以表征专项计划资产份额的凭证,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根据其所拥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专项计划的资产收益、承担专项计划的资产风险。根据不同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期限和分配顺序,资产支持证券又进一步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6个品种,分别为:哈机场路1、哈机场路2、哈机场路3、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及哈机场路6。&&&&&&&&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代表优先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专项计划利益分配优先级资产支持之权利的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6个品种,证券分别为:哈机场路1、哈机场路2、哈机场路3、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及哈机场路6。次级资产支持证系指代表劣后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专项计划利益分券配之权利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定向转让选第三年末系指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及哈机场路6;第四择权的资产支持年末系指哈机场路5及哈机场路6;第五年末系指哈机场路证券6。系指合法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专项计划成立时,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认购人;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资者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流通后,为认购人或者以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系指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的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优先级资产支持系指根据《计划说明书》合法取得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合证券投资者格投资者。&&&&&&&&次级资产支持证系指根据《计划说明书》合法取得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合格券投资者投资者。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收益偿付完毕之前,系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收益偿付完毕之后,系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系指持有“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优先级资产支持系指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支付的金额,包括本金和证券预期支付额预期收益。系指在每一次专项计划进行兑付前的资金确认日(R-13日),如果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差额支付启动条件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则触发差额支付。差额支付金额=应付当期到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各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当期应付利息+应付的各项税费资金确认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余额。系指计划管理人于启动差额支付日(R-12)向差额支付承诺人出具《差额支付通知书》,差额支付承诺人在R-11日前补足差额部分,差额支付如仍未满足兑付资金需求(即截至担保启动条件R-11日,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则启动担保。&&&&&&&&&&&&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在下列事件发生时,计划管理人有权宣布届时所有未到期资产支持证券全部到期并采取要求原始权益人回购基础资产以及处置质押给专项计划的资产等措施,维护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某一期可供分配的资金无法按时足额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加速清偿事件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且机场路公司不能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全额补足差额部分、哈工大集团亦不能承担保证责任全额补足差额部分,从而导致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一档或多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当期应付利息和/或本金不能获得足额偿付的情形。系指募集专用账户中的认购资金已达到《计划说明书》中所约定的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发售规模之和,且哈机场路1、哈机场路2、哈机场路3、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及哈机场路计划设立日6的认购资金(不含认购期间认购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分别达到其相应的《计划说明书》约定的目标发售规模,计划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验资,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募集资金已全额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专项计划得以设立完成之日。就专项计划而言,在正常情况下,系指专项计划项下各品种资产支持证券全部终止之日,也即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约定的最后一个预期兑付日;在加速清偿情况下,指计划计划终止日管理人在发生加速清偿事件后,宣布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到期之日或因其他原因,有控制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大会决定之日。计划管理人应于当日发布公告,宣布专项计划终止,进入专项计划资产处置和清算程序。&&&&&&&&&&&&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日;计划管理人自计划终止日起进入专项计划资产处置和清算程序,正常情况下,到该日,专项计法定最终到期日划资产处置和清算程序应全部完成;若到该日,专项计划资产处置和清算程序仍未完成,则计划管理人应于该日停止专项计划资产处置和清算程序,并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分配专项计划实物资产。系指自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计划终止日(含该日)止的期间,如专项计划在计划终止日没有清算的,则为至法定最终到期日的期间。系指机场路公司于每自然月的前5个工作日将通行费收入专专项计划收款日用账户所收到的上一自然月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划至专项计划账户之日。系指计划管理人公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收益分派信息的通知中所确定的在登记托管机构登记在册的资产支持证券权益登记日投资者享有收益分配权之日,其中未到期资产支持证券派息权益登记日为R-1日,到期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兑付权益登记日为R-3日。R-n日R+n日系指R日之前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R日)。系指R日之后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R日)。&&&&&&&&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登记机构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获付款项划拨至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且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根据登记机构兑付日结算数据中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获付款项明细数据将相应款项划拨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资金账户之日。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兑付日为专项计划设立日后六年内每年12月31日,即R日。系指计划管理人向托管银行发出当次分配专项计划现金流分配信息发出日的分配信息之日,即该次分配之兑付日前的第十三(13)个工作日(R-13日)。系指专项计划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之前,托管银行向计划管理人发出专资金确认日项计划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是否能够足额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确认函之日,即该次分配之兑付日前的第十三(13)个工作日(R-13日)。系指计划管理人按照《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约定向差额支付启动差额支付日承诺人发出履行差额支付义务的《差额支付通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之日,即该次分配之兑付日前的第十二(12)个工作日(R-12日)。系指差额支付承诺人自差额支付通知日(不含该日)后的1差额支付划款日个工作日内根据《差额支付通知书》的要求将相应款项划入专项计划账户之日,即该次分配之兑付日前的第十一(11)个工作日(R-11日)。&&&&&&&&&&&&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计划管理人根据《保证承诺函》的约定向担保人发出《担启动担保日保履约通知书》之日,即该次分配之兑付日前的第十个工作日(R-10日)。系指担保人将担保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之日,即兑付日前的第八(8)个工作日(R-8日)。系指计划管理人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计划管理人网站上公公告日告专项计划权益分派信息,并向托管银行发出专项计划资产收益分配指令之日,即该次分配之兑付日前的第七(7)个工作日(R-7日)。系指托管银行按照专项计划资产收益分配指令划出相应款分配日项分别支付专项计划各项税费后,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获付款项从专项计划账户划拨至登记机构指定账户之日,即该次分配之兑付日前的第四(4)个工作日(R-4日)。系指自一个兑付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兑付日(不含该日)计息期间之间的期间,其中第一个计息期间应自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兑付日(不含该日)结束。系指除周六、周日或中国的法定节假日之外中国境内银行对外营业的任何一日。&&&&&&&&担保人划款日&&&&&&&&工作日&&&&&&&&&&&&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系指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和其他风险低、变现能力强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高信用等级的短期融资券、金融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等。合格投资如计划管理人按《计划说明书》和《标准条款》的约定进行合格投资时,合格投资中相当于当期分配所需的部分应于专项计划资金确认日(R-13日)之前到期并划转回专项计划账户。系指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定期制作并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的年度资产管理报告。系指托管银行根据法律及《托管协议》的约定,定期制作并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的资产托管报告。系指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定期制作并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的收益分配报告。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系指宪法、法律、条约、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以及由政府机构颁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系指人民币元。&&&&&&&&《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收益分配报告》&&&&&&&&中国&&&&&&&&法律&&&&&&&&元&&&&&&&&&&&&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第二章&&&&一、专项计划名称&&&&&&&&专项计划基本情况&&&&&&&&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专项计划目的&&&&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的目的是接受认购人的委托,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规定,将认购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并以该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支付专项计划的资产收益。&&&&&&&&三、专项计划合法性质&&&&(一)专项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而设立。(二)专项计划各当事人承诺《计划说明书》及其他专项计划文件所约定的条款或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都对各方产生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由拒绝履行《计划说明书》及其他专项计划文件约定的义务。&&&&&&&&四、资产支持证券类别&&&&本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两种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名称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分为6个品种,分别简称为:哈机场路1、哈机场路2、哈机场路3、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和哈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场路6共6档产品。其中,哈机场路4在2017年末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哈机场路5在2017年末、2018年末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哈机场路6在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持有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行使“定向转让选择权”:即选择将持有的当年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以面值(每张100元)全部或者部分定向转让给机场路公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名称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简称为“哈机场路次级”。&&&&类别名称哈机场路1哈机场路2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哈机场路3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哈机场路6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哈机场路次级预期期限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合2.1资产支持证券类别计目标募集规模(亿元)&&&&&&&&0.690.871.191.601.982.370.&&&&&&&&五、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专项计划目标募集规模为玖亿壹仟叁佰伍拾万元(RMB:913,500,000元),其中,哈机场路1为陆仟玖佰万元(RMB:69,000,000元),哈机场路2为捌仟柒佰万元(RMB:87,000,000元),哈机场路3为壹亿壹仟玖佰万元(RMB:119,000,000元),哈机场路4为壹亿陆仟万元(RMB:160,000,000元),哈机场路5为壹亿玖仟捌佰万元(RMB:198,000,000元)、哈机场路6为贰亿叁仟柒佰万元(RMB:237,000,000元),哈机场路次级为肆仟叁佰伍拾万元(RMB:&&&&&&&&&&&&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43,500,000元)。&&&&&&&&六、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及预期年收益率&&&&(一)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名称哈机场路1哈机场路2哈机场路3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哈机场路6预期期限(年)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日止预期收益率%%%%%%&&&&&&&&表2.2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七、资信评级状况&&&&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专项计划所购买基础资产的情况、交易结构安排、担保安排等因素,评估了有关风险,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A+级评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八、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计息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计息期为自一个兑付日(含该日)至下一个兑付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其中第一个计息期应自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兑付日(不含该日)结束。&&&&&&&&九、专项计划存续期限&&&&专项计划的存续期限为自计划设立日起至计划终止日止的期间,如专项计划&&&&&&&&&&&&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在计划终止日没有清算的,则为至法定最终到期日的期间。计划管理人于计划终止日后开始清算工作,清算工作至法定最终到期日截止;若至法定最终到期日,专项计划仍有未能变现的资产,则计划管理人将此等未变现资产直接分配予专项计划投资者。&&&&&&&&十、计划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一、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十二、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十三、差额支付承诺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十四、担保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专项计划账户&&&&计划管理人以专项计划的名义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资金账户,户名为“民生证券—建设银行—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十六、专项计划投资范围&&&&专项计划所募集的认购资金只能根据《计划说明书》及《认购协议》的约定,用于向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即系指原始权益人根据政府文件及相关协议安排所享有的特定时期内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特&&&&&&&&&&&&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定时期是指基础资产转移之日起至日。同时,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专项计划账户中的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和其他风险低、变现能力强的短期固定收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高信用等级的短期融资券、金融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等。如计划管理人按《计划说明书》及《认购协议》的约定进行合格投资时,合格投资中相当于当期分配所需的部分应于专项计划资金确认日(R-13日)之前到期并划转回专项计划账户。&&&&&&&&十七、担保安排&&&&哈工大集团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按照《计划说明书》、《认购协议》和《保证合同》的规定:(1)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分配每一期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向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发生的定向受让所需支付的现金总额以及因机场路公司不履行收购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十八、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参与价格&&&&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均为壹佰(RMB:100)元,每份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价格亦均为壹佰(RMB:100)元。&&&&&&&&十九、资产支持证券份数&&&&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为9,135,000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为8,700,000份,其中哈机场路1、哈机场路2、哈机场路3、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和哈机场路6分别为690,000份、870,000份、1,190,000份、1,600,000份、1,980,000份和2,370,000份;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为435,000份。&&&&&&&&&&&&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二十、专项计划推广对象&&&&(一)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推广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适当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参与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原始权益人全额认购。&&&&&&&&二十一、推广机构和推广方式&&&&(一)资产支持证券的推广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推广方式为直销。&&&&&&&&二十二、资产支持证券登记及交易&&&&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中证登上海公司登记托管,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交易,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由机场路公司认购。除非根据生效判决或裁定,机场路公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后,不得转让其所持任何部分或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第三章&&&&一、专项计划交易结构&&&&行为现金流&&&&&&&&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担保人(哈工大集团)&&&&&&&&计划管理人/推广机构(民生证券)&&&&&&&&信用增进&&&&&&&&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承诺人(机场路公司)&&&&&&&&募集资金&&&&&&&&转让基础资产&&&&&&&&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认购资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金监管&&&&&&&&资金托管&&&&&&&&监管银行(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中证登上海公司)&&&&&&&&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1交易结构图&&&&&&&&(一)认购人通过与计划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二)计划管理人根据与认购人签订的《认购协议》以及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的《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将专项计划所募集的认购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即原始权益人根据政府文件及相关协议安排所享有的特定时期的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特定时期是指基础资产转移至专项计划之日起至日。(三)计划管理人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托管银行根据计划管理人委托在托管银行处开立专项计划账户,托管银行负责管理专项计划账户,并执行计划管理人的资金拨付指令。(四)机场路公司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把机场路公司享有的特定时期内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转让给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原始权益人在特定时期内每2-3日将哈尔滨机场专用路当日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全额存入通行费收入专用账户,并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由监管银行将通行费收入专户内收取的上一个自然月车辆通行费全额划入专项计划账户内。(五)原始权益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承诺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每一个资金确认日,专项计划账户内的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由原始权益人补足相应差额部分。(六)担保人出具了《保证合同》,承诺为机场路公司承担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无法按时、足额兑付且差额支付承诺人无法按时、足额提供差额支付时,担保人将启动担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补足相应差额部分。同时,担保人承诺为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发生的定向受让所需支付的现金总额以及因机场路公司不履行回购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七)会计师对原始权益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评估机构对基础资产所能产生的现金流进行预测;评级机构对专项计划进行信用评级;律师事务所对专项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二、资产支持证券&&&&证券类别预期期还本付息方式评级预期年收规模&&&&&&&&&&&&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限(年)哈机场路1哈机场路2哈机场路3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哈机场路6次级资产支持证券1234566每年支付收益,到期支付本金每年支付收益,到期支付本金每年支付收益,到期支付本金每年支付收益,到期支付本金每年支付收益,到期支付本金每年支付收益,到期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付合3.2资产支持证券概况表计AA+AA+AA+AA+AA+AA+-&&&&&&&&益率%%%%%%%&&&&&&&&(亿元)&&&&&&&&0.690.871.191.601.982.370.435&&&&9.135&&&&&&&&(一)资产支持证券总共为9,135,000份,每份价格为壹佰(RMB:100)元,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价值为玖亿壹仟叁佰伍拾万元(RMB:913,500,000)。(二)资产支持证券按一定的比例设置为不同的类别: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1、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1)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为8,700,000份,其中,哈机场路1为690,000份,占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的7.93%;哈机场路2为870,000份,占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的10.00%;哈机场路3为1,190,000份,占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的13.68%;哈机场路4为1,600,000份,占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的18.39%;哈机场路5为1,980,000份,占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的22.76%,哈机场路6为2,370,000份,占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的27.24%。(2)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对整个专项计划收益享有优先的约定利益。(3)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持有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按《计划说明书》约定进行转让,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可分别在第三年末、第四年末、第五年末向原始权益人定向转让所持有的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2、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安排&&&&&&&&&&&&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计划管理人应当于专项计划成立后第三年末对应的R-20日、第四年末对应的R-20日和第五年末对应的R-20日发布《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定向转让实施办法》,详细说明各年定向转让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如下表所示(以公告内容为准,可能会有微调):&&&&日期R-20日事项计划管理人于当日发布《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定向转让提示性公告》及《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定向转让实施办法》。该日16:00前,机场路公司须将不低于有定向转让权的待偿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总额的20%(第三年末)的现金划付至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监管银行于该日12:00前向计划管理人出具《收款确认函》。若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余额不足约定金额,计划管理人将书面通知哈工大集团进行补足。哈工大集团在该日16:00前进行补足,以使得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中的资金达到约定金额。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监管银行于该日12:00前向计划管理人出具《收款确认函》。计划管理人于该日16:00前发布《关于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金额的公告》,公布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余额情况。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有定向转让权的的资产支持证券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机场路公司,并在该期间内申报。该日11:00前,中证登上海公司将向计划管理人通报当期申报定向转让的有定向转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计划管理人须在该日15:00前将当期定向转让申报情况告知机场路公司。若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支付收购当期投资者定向转让资产支持证券所需支付现金金额,则机场路公司须在R-5日16:00点前予以补足。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监管银行于该日12:00前向计划管理人出具《收款确认函》;若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余额仍不足以支付收购当期投资者定向转让资产支持证券所需支付现金金额,计划管理人将书面通知哈工大集团进行补足。哈工大集团在该日16:00前进行补足,以使得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中的资金足以支付收购当期投资者定向转让资产支持证券所需支付现金。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监管银行于该日12:00前向计划管理人出具《收款确认函》;计划管理人于该日16:00前发布《关于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金额的公告》,公布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余额情况。机场路公司授权定向转让准备金账户监管银行根据计划管理人的指令在不晚于该日16:00点前将收购投资者定向转让资产支持证券所需支付&&&&&&&&R-19日&&&&&&&&R-18日&&&&&&&&R-17日(或有)&&&&&&&&R-16日R-15日(含)至R-13日(含)R-12日&&&&&&&&R-12(含)日至R-5日(含)&&&&&&&&R-4日&&&&&&&&R-3日(或有)&&&&&&&&R-2日&&&&&&&&R-1日&&&&&&&&&&&&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公司指定账户。R+1日定向转让资产支持证券及资金在该日完成过户,券款两清。表3.3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安排&&&&&&&&机场路公司已经承诺定向受让哈机场路4、哈机场路5和哈机场路6资产支持证券,承诺事项如下:“(一)根据《计划说明书》约定,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行使“定向转让选择权”:即选择将持有的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以面值(每张100元)全部或者部分定向转让给本公司。(二)为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按照面值(每张100元)受让行使“定向转让选择权”投资者转出的全部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三)本公司承诺将按照《计划说明书》及其他有关专项计划文件约定按时足额将定向受让款项支付至规定的账户内。(四)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公司将承担违反前述承诺而对计划管理人、专项计划、投资者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受到任何损失。”3、次级资产支持证券(1)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为435,000份,占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的4.76%,即肆仟叁佰伍拾万元(RMB:43,500,000元)的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由原始权益人持有。(2)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享有除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外的全部剩余收益。(3)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项下的收益,只有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项下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全部支付后,并在专项计划期满时,才能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享有。(4)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不得以转让、质押等方式对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处置,亦不得要求计划管理人赎回。&&&&&&&&&&&&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3、专项计划成立时,成功参与专项计划的投资者即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在上交所合法受让资产支持证券的,亦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第四章&&&&&&&&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增级方式&&&&&&&&专项计划安排了原始权益人机场路公司的差额支付承诺、哈工大集团对原始权益人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以及计划本身设置优先级/次级产品结构分层等信用增级方式。除此之外,在前述信用增级措施都得不到有效履行的极端情况下,为维护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权益,专项计划还专门设置了资产支持证券的加速清偿程序。&&&&&&&&一、增级方式的具体安排&&&&(一)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承诺为确保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按照合同约定实现收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本金的权利,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愿意按照《差额支付承诺函》的条款和条件,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差额支付承诺函》项下的差额支付承诺人即机场路公司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承诺:“为保证本公司在特定期间的运营管理水平、规避其道德风险,本公司愿意承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每一个资金确认日,专项计划账户内的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由原始权益人补足相应差额部分。如果在专项计划任何一次分配的启动差额支付日(R-12日),按照《标准条款》中规定的分配顺序,专项计划账户中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则本公司将于该日启动差额支付,并于差额支付划款日(R-11日)将相应金额的资金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直至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足以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差额支付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差额支付金额=应付当期到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各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当期应付利息+应付的各项税费-资金确认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余额。(二)哈工大集团的担保安排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哈工大集团作为担保人为对原始权益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哈工大集团根据《保证合同》不可撤销及无条件的承诺如下:“根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机场路公司承诺,在专项计划各兑付日前第12个工作(R-12日),如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按照约定的顺序不足以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由机场路公司全额补足差额部分。因机场路公司未及时履行差额支付义务而增加的交易费用和损失,由机场路公司承担。基于上述,哈工大集团为机场路公司差额支付义务以及因机场路公司未及时履行差额支付义务而增加的交易费用和损失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在计划存续期第三年末、第四年末及第五年末,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转让给机场路公司。基于上述,哈工大集团为机场路公司就具有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发生的定向受让所需支付的现金总额以及因机场路公司不履行收购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三)专项计划的内部结构分级专项计划设计了8.70亿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0.435亿元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顺序在所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之后。即当专项计划将所有品种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与本金全部分配完毕后如有剩余才对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分配。&&&&&&&&&&&&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四)加速清偿程序当某一次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收益分配时发生加速清偿事件,计划管理人应于计划分配公告日向原始权益人发出基础资产回购指令,并于当日16:00前按基金业协会规定的方式公告回购事项,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均于该日提前到期,专项计划于该日终止,计划管理人于该日开始进行清算。如果原始权益人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回购义务,则计划管理人将与原始权益人就质押资产处置方案进行沟通,并于沟通一致后召开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大会进行资产处置方案的表决。计划管理人依照表决形成的资产处置方案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所得资金应划入专项计划账户。计划管理人应将专项计划账户收到的基础资产回购价款按照标准条款第11.2款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二、信用增级措施的触发机制及相互关系&&&&专项计划安排了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哈工大集团担保和优先级/次级产品结构分层机制以及专项计划的加速清偿等信用增级措施。这四种信用增级措施分别有不同的触发机制,并由此在不同情况下依次发挥其作用,具有层层递进、从整体上发挥增级效果的叠加作用。根据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的现金流划转和收益分配时点安排(见表4-1),这四种信用增级措施的触发机制分别为:(一)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的触发机制在每个分配信息发出日(R-13日),管理人向托管银行发出本次权益日专项计划现金分配计划的信息,托管银行在当次分配的资金确认日(R-13日)验证该次资金确认日之前专项计划账户中划入的资金总额。如果该资金确认日专项计划账户中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少于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则托管银行于该日中午12:00前向计划管理人发出专项计划账户中资金余额不可以足额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确认函。如计划管理人根据托管银行发出的确认函,发现启动差额支付条件成立,则于启动差额支付日(R-12日)向差额支付承诺人发出《差额支付通知书》。差额支付承诺人不晚于差额支付承诺人划款日(R-11日)14:00&&&&&&&&&&&&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将差额款项直接划入专项计划账户;托管银行收款后于当日16:00前向计划管理人发出差额支付资金收款确认函。(二)哈工大集团保证承诺的触发机制计划管理人于启动差额支付日(R-12)向差额支付承诺人出具《差额支付通知书》,差额支付承诺人在R-11日前补足差额部分。若启动差额支付后,仍未满足兑付资金需求(即:截至R-11日,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该次分配所对应的专项计划应支付的税(如有)、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则于启动担保日(R-10日)启动担保,计划管理人向担保机构发出《担保履约通知书》。哈工大集团应不晚于担保机构划款日(R-8)14:00将担保款项直接划入专项计划账户;托管银行收款后于当日16:00前向计划管理人发出担保资金收款确认哈工大集团应无条件地履行差额连带责任保证义务。(三)加速清偿程序的触发机制如果在担保机构划款日(R-8)日16:00,托管银行向计划管理人发出的担保资金收款确认数据显示哈工大集团未能完全履行差额连带责任保证义务时,加速清偿事件成立,加速清偿程序启动。计划管理人应于该次分配的公告日(R-7日)向原始权益人发出基础资产回购指令,并于当日16:00前按规定的方式公告回购事项,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均于该日提前到期,专项计划于该日终止,计划管理人于该日开始进行清算。如果原始权益人依照《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基础资产回购义务,则计划管理人应将专项计划账户收到的基础资产回购价款按照《标准条款》第11.2款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如果原始权益人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回购义务,则计划管理人将与原始权益人就质押资产处置方案进行沟通,并于沟通一致后召开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大会进行资产处置方案的表决。计划管理人依照表决形成的资产处置方案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所得资金应划入专项计划账户。计划管理人应将专项计划账户收到的基础资产回购价款按照《标准条款》第11.2款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四)优先级/次级产品结构分层机制的触发机制托管银行将在担保机构划款日(即R-8日)对向计划管理人发出担保资金收款确认。当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期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启动加速清偿程序,无论加速清偿后专项计划账户中的资金总额为多少,均按照既定的顺序也即:专项计划税负、专项计划期间费用、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分配,如有剩余则才分配给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哈工大集团担保和加速清偿程序仅在特定情况下触发;而由于在专项计划的每期分配时,专项计划账户内的资金均按照既定顺序进行分配,因此可以认为优先级/次级产品结构分层机制在专项计划存续内的每一期间均发挥作用。从顺序上讲,首先可能触发的是原始权益人补足机制;然后可能触发的是哈工大集团担保机制;在差额支付和差额支付连带担保都不能完全履行的极端情况下启动加速清偿程序;最后,专项计划资金在优先级/次级产品结构分层机制的要求下进行收益分配;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来讲,四种机制具有递进关系。&&&&日期分配信息发出日R-13资金确认日R-12(或有)R-11(或有)R-10(或有)R-8(或有)R-7R-4R-3或R-1启动差额支付日差额支付承诺人划款日启动担保日担保人划款日公告日分配日权益登记日事项计划管理人于当日向托管银行发出本次权益日专项计划现金分配计划的信息计划管理人与托管银行确认本次分配的资金确认日之前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余额计划管理人向差额支付承诺人发出启动差额支付指令差额支付承诺人将差额款项直接划入专项计划账户计划管理人向担保人发出启动担保支付指令担保人将担保款项直接划入专项计划账户计划管理人在约定的网站上公告《收益分配报告》并向托管银行发出分配指令托管银行按照分配指令划出相应款项划拨至登记机构指定的账户于该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可在兑付日获得相应款项&&&&&&&&&&&&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R&&&&&&&&兑付日&&&&&&&&登记机构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获付款项划拨至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证券公司根据登记机构结算数据中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获付款项明细数据将相应款项划拨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资金账户&&&&&&&&表4-1现金流划转和收益分配时点安排&&&&&&&&&&&&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第五章&&&&&&&&特定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和其他服务机构情况&&&&&&&&一、专项计划业务参与人基本情况&&&&(一)计划管理人、推广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20层法定代表人:余政电话:010-传真:010-联系人:董航(二)托管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7号-5-33层负责人:张勤电话:0传真:3联系人:马辉(三)监管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7号-5-33层负责人:张勤电话:0汤云&&&&&&&&&&&&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传真:3联系人:马辉(四)原始权益人名称: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法定代表人:杨林电话:8传真:8联系人:闫子琴(五)担保人名称: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法定代表人:张大成电话:6传真:6联系人:柳林(六)资产支持证券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法定代表人:王迪彬联系电话:021-传真:021-&&&&&&&&&&&&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邮政编码:200120联系人:李健(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转让场所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黄红元联系电话:021-传真:021-邮政编码:200120联系人:辛奇贺锐骁&&&&&&&&(八)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2、24楼法定代表人:张敬前联系电话:6传真:0经办律师:丁明明(九)信用评级机构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吴金善电话:010-董萌&&&&&&&&&&&&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传真:010-联系人:向宇明魏音武鹏&&&&&&&&(十)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田雍联系电话:010-传真:010-联系人:赵德全(十一)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四层法定代表人:曹宇联系电话:010--传真:010—联系人:杨雪&&&&&&&&二、计划管理人简介&&&&(一)基本资料注册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政成立日期:日注册资本:21.77亿元&&&&&&&&&&&&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注册号:16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二)公司概况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为21.77亿元,注册地为北京。作为一家综合类、创新类券商,并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等各项业务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业务体系。公司及其控股的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在全国共设有58家证券营业部,在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济南和郑州设有6家分公司,同时拥有从事直投业务和其他投资业务的两家全资子公司:民生通海投资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三)资产管理业务情况民生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民生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将充分发挥公司在投资研究和投行业务等方面的优势,根据客户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不同的投资规模和要求,为客户量身定制最适合的资产管理计划,并追求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1、业务领域民生证券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原则,积极拓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截止2014年9月末,民生证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投资收益保持增长、稳定、良好的运行格局,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品牌。&&&&项目平均受托资产规模(亿元)平均受托资产规模增长率(%)7.1民生证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统计情况25..年9月181.18251.81&&&&&&&&&&&&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资料来源:民生证券历年年报&&&&&&&&民生证券的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1)集合资产管理: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人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2)定向资产管理: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与客户签定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3)专项资产管理: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与客户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规模如下表所示:&&&&项目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亿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亿元)合计(亿元)7.2民生证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规模情况资料来源:民生证券历年年报1.年1...18&&&&&&&&在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民生证券已于日获得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并通过积极开发适合各类投资者需求的创新产品,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民生证券第一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民生金中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日正式成立。目前管理4只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别为:民生金中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民生惠富达创新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民生惠富达避险回报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民生理财2号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至到日,这四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为1.66亿元。近年来,公司在稳步运作传统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同时,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获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资范围涵盖了股权质押、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信托收益权、私募债收益权、同业存款等各类业务。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连续两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截止2014年9月,存续定向资产管理计划36支,规模为179.52亿元。受托资产规模较2012年增长了、组织架构民生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管理体系由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管领导、资产管理事业部和风险管理总部、合规法律管理总部等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其中风险管理总部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风险监控,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同时,合规法律总部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合规审核、检查、监控,防范合规风险。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是在公司执行委员会授权之下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机构。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委员八名,委员由公司执行委员会任命。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执行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管理业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资产管理事业部下设市场发展部、投资研究部、业务一部和综合管理部四个部门,市场发展部和业务一部主要从事产品的设计、发行、客户服务等工作,投资研究部主要负责管理产品的投资运作,综合管理部负责部门的综合管理工作。3、制度建设民生证券系统制定了覆盖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产品设计、推广、研究、投资、交易、信息披露、客户服务、登记、清算、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等的制度体系。并且根据监管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实际,对原有制度不断修订完善。4、业务合规性民生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支撑下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公司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并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流程、管理规范和风险控制制度,各业务部门之间建立了严格的防&&&&&&&&&&&&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火墙制度,内部稽核部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此外,民生证券专门针对拟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制定了该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岗位,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业务及风险管理制度(包括《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等),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在过往的经营中,民生证券未出现过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将客户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或其他侵害客户利益的情况,也未出现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三、托管银行简介&&&&(一)基本资料注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章成立日期:日注册资本:元注册号:122注册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二)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是一家在中国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多种产品和服务(如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在中国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建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4年,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当时是财政部下属的一家国有独资银行,负责管理和分配根据国家经济计划拨给建设项目和基础建设相关项目的政府资金。1979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为一家国务院直属的金融机构,并逐渐承担了更多商业银行的职能。&&&&&&&&&&&&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随着国家开发银行在1994年成立,承接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职能,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逐渐成为一家综合性的商业银行。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建行由前身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分立程序于2004年9月成立。在银监会于日批准之后,建行、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于日签署分立协议,根据此份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分立为本行和中国建投。本行于日成立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日建行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939),建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1939)。建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于2013年6月末,建行市值为1,767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五位。建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295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台北设有10家一级海外分行,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截至日,建行资产总额达到16.74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978.23亿元,不良贷款率1.13%,拨备覆盖率234.47%,资本充足率为14.53%,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1.65%;月,建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902.98亿元,同比增长7.83%。(三)资产托管业务情况1998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国建设银行成为我国第二家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的托管银行。目前,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立投资托管业务部,负责全行各类投资托管业务的经营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承担投资托管业务的整体规划、市场开发和营销、托管产品研究和设计、业务运营服务、风险防范和控制等工作。经过监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目前,中国建设银行现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资产、券商资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养老金、信托财产、特定客户资产、银行理财产品及股权投资基金等十多个大类二十余个品种托管业务资格,是托管业务品种最全的银行之一。投资托管业务涉及的市场包括国内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产权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以及国外所有成熟市场和部分新兴市场;合作客户由基金公司扩展到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养老金公司、企业年金客户、境外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商业银行、高端客户等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的服务不仅包括账户开立、财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投资监督等常规服务,还包括风险绩效评价、报告定制、公司股务、会计外包等增值服务和创新服务。经过16年的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能力实现巨大飞跃。投资托管规模已由1998年的不足百亿元增长到2013年末的3.1万亿元,增长了1400余倍;年结算交易量已达30万笔,清算资金金额突破10万亿元。近年来,中国建设银行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集中力量开发与建设全流程、自动化的新一代托管业务系统,全力打造托管业务核心竞争力,加速推进托管全球化布局,以在更广泛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及时的服务,带来更加贴身、创新和灵活的产品。中国建设银行以服务客户为己任,以持续创新为发展动力,托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业界和社会的普遍认可。连续两次以行业最高分获得业内权威机构英国《全球托管人》杂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连续四年获得该奖项;多次在香港《财资》杂志、《首席财务官》杂志、《每日经济新闻》、“和讯网”等权威专业媒体上获奖。2005年至今,中国建设银行已获得国内外各类奖项二十多个,已成为国内最具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托管银行之一。&&&&&&&&四、原始权益人简介&&&&(一)基本资料注册名称: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林&&&&&&&&&&&&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成立日期:日注册资本:21,100万元注册号:855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经营范围:依法取得机场高速公路的经营、养护、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二)原始权益人历史沿革机场路公司系由哈尔滨工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集团”)、哈尔滨航天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哈特新型建材制品厂、哈尔滨松花江乳业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松花江乳制品厂于1998年9月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机场路公司设立时股权比例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哈特新型建材制品厂哈尔滨松花江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松花江乳制品厂合计持股数量(万股)8,2,4,000持股比例(%)33.0.836.251..67100.00&&&&&&&&2001年8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机场路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依法取得机场高速公路的经营、养护、服务;负责机场路两侧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及发布。”2009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机场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2,900万元至21,100万元,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松花江乳业有限公司不再作&&&&&&&&&&&&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为机场路公司股东,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序号1234567股东名称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哈特新型建材制品厂哈尔滨松花江乳制品厂合计持股数量(万股)8,持股比例(%)37.0.952.00.00&&&&&&&&(三)控股股东机场路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日,机场路公司注册资本21,100万元,实收资本21,100万元。工大集团持有机场路公司37.91%的股权,为机场路公司的控股股东。工大集团成立于1996年9月,截至2014年10月,公司注册资本9亿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法定代表人张大成。业务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市场投资咨询服务;国内商业。出租写字间。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商业信息咨询;网络技术服务;经销服装;展览展示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截至日,哈工大集团资产总额为141.21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7.25亿元,净利润6.94亿元。哈工大集团控股、参股企业涉足会展业、旅游酒店、商业地产业、建材产业、物流业、农牧业及食品工业、信息科教、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产业等多个领域。截至日,机场路公司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四)原始权益人组织结构机场路公司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并设有行政办公室、财务部、维护部、路权安保部、收费部、监控稽查部、总务部、养护中心共8个职能部门。机场路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五)原始权益人经营情况机场路公司属高速公路行业,是哈工大集团旗下负责哈尔滨机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养护、服务的专业公司。机场路公司对机场高速公路实行系统化、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的企业化经营原始权益人主营业务为机场高速公路的经营和管理、机场高速公路两侧的广告业务。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原始权益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4,888.91万元、13,729.08万元和12,787.23万元,呈稳定增长趋势。(六)原始权益人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末,机场路公司资产总额69,265.36万元,负债总额60,342.1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23.22万元。2013年度,机场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88.91万元,利润总额2,822.38万元,净利润2,822.38万元。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96.48万元。机场路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机场路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项目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4,314.8,925.653,843.,427.,438.0.681.月31日日日&&&&&&&&&&&&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64,951.9,422.3,543.,170.205,908.806,647.3,513.&&&&&&&&机场路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续)单位:万元&&&&流动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52,053.1,689.7,564.,099.533,975.,000.1,089.9,589.978,288.518,540.,131.176,589.668,524..7.681,666.041,839.68&&&&&&&&&&&&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176.788,923.-14,999.176,100.-16,772.074,327.1,100.1,100.00&&&&&&&&机场路公司近三年利润表单位:万元&&&&项一、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2,822.381,772.912,794.952,822.381,772.912,794.952,808..2,629..3.414,255.824,637..511,839.614,221.245,318.84-55.8.564,217.783,132.13年度14,888.912012年度13,729.082011年度12,787.23&&&&&&&&&&&&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六、其他综合收益七、综合收益总额2,822.381,772.912,794.95&&&&&&&&机场路公司近三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32.104.7.820.351,120.1.835,891.347,096.,936.406..0.759,925.,243..9.158,357.992,885.1,811.&&&&&&&&&&&&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0.020.680.66-0.431.110.68-6,999.407,000.511.117,064.40-7,064.409,926.08-9,926.089,880.66-9,880.662,500.004,564.404,727.025,199.066,912.762,967..104.23-4.23&&&&&&&&五、担保人简介&&&&(一)基本资料注册名称: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大成&&&&&&&&&&&&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成立日期:日注册资本:9亿元注册号:714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二)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1、历史沿革1993年2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1,688万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园区成立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1993年6月,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工大高总为主体,上海程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福成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的方式组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日经中国证监“证监发审字[1996]35号文件批准,工大高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日,工大高新等16家法人机构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哈尔滨工大集团。截至2014年10月,哈工大集团注册资本为9亿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法定代表人张大成。业务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市场投资咨询服务;国内商业。出租写字间。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商业信息咨询;网络技术服务;经销服装;展览展示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2、经营状况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哈工大集团控股、参股企业近百家,形成了以国际贸易、生物工程、乳制品加工、酒店管理、汽车、信息科教、新型建材、房地产开发和路桥管理共计九大核心子业务。截至日,哈工大集团资产总&&&&&&&&&&&&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额为141.21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7.25亿元,净利润6.94亿元。3、财务情况年哈工大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资产总计其中:流动资产负债合计其中: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5.432,328.979,787.272,525.9,387.-1,157.012年1,337,881.458,651.879,230.287,618.8,927.-3,986.011年1,219,531.409,229.810,302.228,801.1,840.-95,669.8,430.97&&&&&&&&&&&&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第六章&&&&&&&&基础资产情况及现金流预测分析&&&&&&&&一、哈尔滨机场专用路基本情况&&&&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东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西至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全长25.5公里,双向四车道,采用全封闭、全立交方式,设计时速为120公里/小时,设计日交通最大车流量5万辆,可满足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规划年客流量666万人次的需要。路面采用改性沥青加SMA结构型式,耐温差性能强,磨擦系数大。全线共有主线收费站1处,为太平机场主线站,位于K24+310,匝道收费站4处,分别为:登洲里匝道站,位于K10+000;大赵家匝道站,位于K10+000;温家窑匝道站,位于K19+000和八里堡匝道站,位于K21+000。哈尔滨机场周围道路主要有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哈双北路和太双公路等。从哈尔滨市到机场通过城乡路(双向六车道)连接机场高速公路。哈双北路为连接哈尔滨市与双城市的7米宽的沥青路面公路。太双公路为从太平镇至双城市的7米宽的沥青路面公路。目前对外部车辆来说机场仅有自机场高速公路一个进出口,机场高速公路在连接机场和市区交通功能上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二、基础资产&&&&(一)基础资产构成本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指原始权益人根据政府文件及相关协议安排所享有的特定时期内哈尔滨机场专用路通行费收入收益权。特定时期是指基础资产转移至专项计划之日起至日。(二)基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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