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让去大厅调增未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损需要带什么报表吗

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_百度知道
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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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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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精品课程全部内容】 【课程大纲】授课内容您能学到模块一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及实际工作运用详述主办会计岗位职责说明书及实际工作运用模块二 国税申报之增值税申报(金税三期 营改增)一、税收的基础实务技能 (一)税收、税法基础技能在实际中的运用(结合案例讲解) (二)纳税申报的主要方式及选择(结合案例讲解) (三)税款征收的方式的实务运用(结合案例讲解) (四)目前国税征收的税种有哪些二、增值税纳税实务操作技能 (一)增值税的基础知识  1.增值税的概念:实务中哪些企业征收增值税(结合案例讲解)  2.增值税的类型:目前最新政策执行类型(结合案例讲解)  3.增值税的实际运用的特征(结合案例讲解)  4.目前最新的征收范围(结合案例讲解)  5.纳税人及实际运用  6.最新的税目、税率  7.计税依据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务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结合案例讲解)     (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3)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   (4)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具体认定实务操作及注意事项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结合案例讲解)   (1)实务中销项税额如何确定   (2)实务中进项税额如何确定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发票抵扣的规定,在处理进项抵扣时会涉及的问题   (5)关于抵扣情形的具体规定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增值税发票)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抵扣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    3)农副产品及收购废旧物资抵扣    4)海关代征增值税抵扣    5)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    6)其他抵扣情形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结合案例讲解)  1.定义:哪些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的判定  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额计算  4.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实务操作不同 (四)纳税申报实务(结合案例讲解)  1.定义:纳税申报实务具体要做什么  2.基本要求  3.申报的时间及流程注意  4.申报所需资料  5.申报表的填写  6.以某公司具体账证为例,编制纳税申报表 (五)实务操作  1.小规模纳税人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  2.一般纳税人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   1.熟悉中小企业主办会计日常事项   2.掌握日常办税中未及时申报、未及时缴纳税款等的风险;   3.掌握常见的纳税申报方式及如何操作;   4.掌握增值税申报的原理及实务操作;   5.掌握营改增后最新的征收范围及实务申报的变化   6.掌握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实务操作   7.掌握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确定:   8.全面掌握2016年以后一般纳税人进项认证的具体情形及如何操作   9.掌握一般纳税人进项认证的实务流程及实务经验   10.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操作及流程   11.掌握一般纳税人全套申报表的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操作及流程 模块三 消费税申报(结合案例讲解)一、消费税概述二、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16年最新政策讲解)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五、实务操作:消费税申报表填写模块四 地税申报(金税三期 营改增)一、地方税收实务(结合案例讲解) (一)营改增地税申报变化 (二)个人所得税(结合案例讲解)  1.通常包括  2.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3.案例  4.实际操作中税务局政策如何  5.实务如何申报及注意事项 (三)房产税(结合案例讲解)  实务如何申报及注意事项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务如何申报及注意事项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结合案例讲解)  实务如何申报及注意事项 (六)地方教育附加(结合案例讲解)  实务如何申报及注意事项 (七)教育费附加(结合案例讲解)  实务如何申报及注意事项 (八)其他地方税收还需缴纳(结合案例讲解)  实务如何申报及注意事项 (九)实务操作  1.地税综合申报表填写(含多种税种)  2.社会保险申报(含明细申报)  3.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1.掌握消费税2016年以来最新的申报范围及实务操作   2.掌握个人所得税实务常见的税种申报及税务核定征收方式,包含手工申报,网络申报及明细申报等   3.掌握房产税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   4.掌握土地使用税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   5.掌握城建税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   6.掌握教育费附加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   7.掌握地方教育费附加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   8.掌握社保的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   9.掌握工会经费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   10.掌握残保金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   11.掌握提防工程维护费手工申报及网络申报流程模块五 企业所得税(结合案例讲解)一、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定义 (二)纳税人 (三)税率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直接计算法公式 (二)收入总额的范围 (三)不征税收入 (四)免税收入 (五)准予扣除的项目 (六)不予扣除的项目 (七)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几项规定 (八)应纳税额的计算 (九)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十)税收优惠及亏损弥补三、实务操作 (一)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手工及网络申报 (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手工及网络申报 (三)2016年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41张申报表实务操作模块六 年终汇算清缴(结合案例讲解,金税三期)一、年终汇算清缴所需最新的申报表的填写  结合最新的财税政策,对以下内容进行讲解:申报表共41张,1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6张收入费用明细表,15张纳税调整表,1张亏损弥补表,11张税收优惠表,4张境外所得抵免表,2张汇总纳税表。二、结合具体案例填写申报表  案例:泉州宝马鞋塑有限公司(税号:42x,从业人数180人)  2008年在账务上反映的数据如下: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259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100元,销售费用85000元(其中应酬21000元,广告费48000元,车辆使用费8000元,差旅费8000元),管理费用75000元(其中电话费11500元,工资25000元,折旧6500元,四小税合计10500元,应酬费16000元,其他5500元),财务费用12000元,营业外支出4500元,其中罚款:3500元,滞纳金1000元,以上费用有2500元是取得不正规发票,本年度安置残疾人支付的工资10500元,税务核定的利润率为7%征收,已上交企业所得税55000元,若该企业是实行申报按查账征收,那该企业是否还需补税,如需则为多少?  通过某公司具体案例,对查账征税、补税、填写所得说申报表等进行实操演练。 1.掌握企业所得税必备的财税技能 2.掌握企业所得税2016年最新的月度(季度)所得税A类及B类申报表的手工及软件操作流程 3.掌握企业所得税2016年后最新的月度(季度)  所得税A类及B类申报表如何填写及风险提示 4.掌握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41张申报表的逻辑关系及实务申报 5.掌握财务报表,税务报表,企业账薄与所得税申报表的逻辑关系模块七 账务税务筹划(结合案例讲解)一、做账前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二、每月是先做账还是先报税?如何安排三、企业如何确定每个月的收入、成本、费用,为做出符合规范的账务、税务账,应注意哪些问题四、税务账的账务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材料的配比性:单耗的配比、主辅料的配比、占用比重的配比。 (二)库存现金不要出现负数,也不能太高;出现负数要借入,太高要借出,但手续要完备。 (三)补进出仓单时要注意时间的逻辑性:进仓—领料—完工入库—销售出库(可以充分利用货到单未到,单到货未到对入库时间根据领料进行调整,同时注意外地票的入库时间) (四)补工资表等单据时要注意签名的笔迹及人名。 (五)如遇月头开票,要在做上月账务处理时,先把此产品生产出来。 (六)不能存在长期挂账的预收款 (七)用汇总做账方法,凭证编号按收付转出后,企业要按日期进行账务处理。 (八)电费比例不能太高,也不能太少,要求与企业用电一致。五、税务局关注的税负在企业如何实际运用?每月发票该认证多少?每月增值税与所得税该交多少六、税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运用的案例讲解。七、实务操作:生产企业,商贸企业外账实务操作讲解模块八 增值税开票系统操作实务(金税三期 营改增,配合操作软件演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购领范围(2016年最新政策) (二)购领手续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  1.内销发票的填开、作废、清单、红字、折扣等操作  2.外贸企业发票的填开  3.开票实务练习 1.掌握内外账产生的根源 2.掌握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等的外账账务筹划 3.掌握外账基本的风险管控 4.掌握增值税开票系统的操作,对航信,百旺服务商2015年最新的开票系统详解 5.掌握发票的使用,日常管理,发票的填开,作废,清单,折扣,红字发票操作。模块九 内账管理(结合案例讲解)一、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如何建制建账  建立总账的一般性程序二、内部管理需要给股东(老板)提供哪些财务报表?如何构建内部管理的财务报表体系三、实用内部财务分析实操四、常用财务指标及分析 (一)财务分析的定义 (二)财务分析的内容 (三)财务分析的方法 (四)常用财务比率分析指标及标准值是多少 (五)结合具体案例讲解实务运用模块十 财务软件操作金蝶KIS迷你版操作流程(配合操作软件演示) (一)初始化 (二)账务处理流程 (三)快捷方式及日常工具 (四)用友软件T3标准版操作教程(配合操作软件演示) (五)建账(设操作员、建立账套) (六)系统初始化三、填制凭证 (七)审核凭证/取消审核 (八)记账 (九)自动转账 (十)结账 (十一)UFO报表 (十二)备份 (十三)反记账、反结账模块十一 预算实务(结合案例讲解)一、公司预算编制流程 (一)下达目标(自上而下)董事会(财务部)下达任务给各职能部门 (二)编制预算(自下而上)各职能部门参与预算草案的编制 (三)审查平衡(自上而下) (四)审议批准 (五)下达执行二、中小企业预算编制时间的确定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预算如何编制及实务操作 1.掌握内部管理会计如何建制、建账 2.掌握内部管理会计每月需要提交哪些内部管理财务报表,如何编制 3.掌握财务分析的方法 4.掌握财务分析常见的指标以及标准参考值 5.掌握金蝶,用友的具体操作步骤 6.掌握中小企业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预算的编制。超值附赠1.内账实务操作及案例2.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全套申报表;3.带格式的财务报表,原始凭证模板,财务票据粘贴方法等主流岗位提升包含:零基础上岗实训、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税务会计、全盘账务处理、主办会计上岗实训、主管会计升职实训等;各大行业包括:房地产、建筑/工程、工业、商业/服务、餐饮、酒店、医院、高新技术、贸易/进出口、旅行社、汽车4s店、物流/快递/货运、互联网金融、教育培训业、农业、零售业财务核实技能提升:汇算清缴 营改增 账务处理 纳税申报 税务筹划 Excel方法/技巧 新三板 编制报表 编制报表 合并报表 出口退税 票据 工资福利 现金管理 银行结算 资产管理 往来管理 内账 成本核算 费用核算 财务分析 财务管理 预算 并购重组 投资/融资 上市/IPO 财务报告 财务沟通/公关 工商 内审/外审 财务软件 内控 结账 乱账清理 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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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讯】中信重工:往期盈利弥补境外办事处亏损、研发加计扣除等事项,被稽查追缴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合计8189万元
中信重工(601608.SH)于日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披露2015年因往期盈利弥补境外办事处亏损、研发加计扣除不符合规定等事项,被稽查局纳税调整并追缴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合计8189万元。公司称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主要纳税调整事项:2015年9月,主管国税稽查局出具对公司日至日期间遵从税法情况的检查结果以及处罚决定,追缴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合计81,892,872.85元。主要稽查事项包括:2010年至2013年期间公司盈利弥补境外办事处亏损共计250,829,992.07元,不符合税法要求,影响留存收益和应交税费37,624,498.81元;公司2011年至2013年备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不符合税法要求,多申报加计扣除金额159,228,198.21元,影响留存收益和应交税费23,884,229.73元。【大力税手补充: 境外亏损抵减境内盈利的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2.宁波国税的回复明确了可以作为境内的费用税前扣除,但同时强调要看是否构成境外的常设机构,如果构成了,那也算走抵免的路(即抵免不是必然的,但也是有可能发生的,哪怕只有一笔也是这样的)。【宁波国税】问题:我司想在韩国设立销售办事处,雇佣韩国本地人员(目前暂定1 名)作为销售人员开拓韩国市场,维护和联络韩国地区客户。所有的韩国客户的订单、发货、开票都从宁波这里发货和开票。请问老师:<span style=";line-height:180%;font-family:楷体;color:#. 关于韩国办事处的办公室租金,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联络办事处的所有费用可否在宁波总公司这里税前列支?? 2. 有否关于海外非法人办事处费用列支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具体文号是多少? 3. 是否需要去税局做税务登记变更?(做办事处的备案)回复:您公司在韩国设立销售办事机构 作为销售人员开拓韩国市场,维护和联络韩国地区客户,如果不从事经营没有按照当地的规定设立机构, 纯粹是个联络点,韩国办事点的办公室租金,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联络办事处的所有费用可以在宁波总公司税前列支。具体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不须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如果按照当地的规定设立机构场所的, 就要按照当地的税收法规执行, 也就是说在当地您是个外国企业常住代表机构, 在国内就要按照财税[ 号的规定办理。具体由您的主管税务局鉴定。3.总之,对于不从事经营活动,只从事联系的机构,如境外企业来中国设立的办事处,我们国家原来是审核是否有收入,来看申报所得税的,所以有的企业就是瞎编一笔收入;也有的是按经费换算,后来倾向于走据实账务核算,但基本上人家更愿选择没有收入的方式,只是税务同志越来越不认可。对于这些驻外的办事联络点,这些费用,没有在对方国家产生税款认定情形之下,我们还是认为可以明明白白的在境内公司列支境外发生的费用,需要勇敢的走出条文框,不要被误解或误导,也不要误解纳税人。查看文章链接:《中信重工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细披露如下:资料来源: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公司于2015年度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公司已与现任审计师以及前任审计师就以下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沟通。1、补计2014年度前税务稽核事项导致的调整2015年9月,公司收到由洛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洛国税稽处[2015]83号》(以下称”决定书”)。决定书列示了税务局对公司日至日期间遵从税法情况的检查结果以及处罚决定,追缴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合计81,892,872.85元。主要稽查事项包括:2010年至2013年期间公司盈利弥补境外办事处亏损共计250,829,992.07元,不符合税法要求,影响留存收益和应交税费37,624,498.81元;公司2011年至2013年备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不符合税法要求,多申报加计扣除金额159,228,198.21元,影响留存收益和应交税费23,884,229.73元。其他项目包括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等,合计影响留存收益1,129,550.14元。本公司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日其他流动资产调增10,387,971.83元(日:10,387,971.83元),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8,704,456.84元(日:8,866,622.35元),日应交税费调增81,730,707.35元(日:81,892,872.86元),日未分配利润调减62,638,278.68元(日:62,638,278.68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日其他流动资产调增10,387,971.83元(日:10,387,971.83元),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8,704,456.84元(日:8,866,622.35元),日应交税费调增81,730,707.35元(日:81,892,872.86元),日未分配利润调减62,638,278.68元(日:62,638,278.68元)。2、补计2014年度少计提工资费用由于内部部门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2014年度少计工资费用68,725,078.87元,公司未能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报出前根据实际发放金额调整2014年度财务报表,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因此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10,282,859.86元(日:无),日应付职工薪酬调增68,725,078.87元(日:无),日未分配利润调减58,442,219.01元(日:无);合并利润表中,2014年度营业成本调增460,142.41元,销售费用调增9,725,534.76元,管理费用调增58,539,401.71元,所得税费用调减10,282,859.8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3,859,040.55元(日:无),日应付职工薪酬调增26,241,475.74元(日:无),日未分配利润调减22,382,435.19元(日:无);公司利润表中,2014年销售费用调增9,725,534.76元,管理费用调增16,515,940.98元,所得税费用调减3,859,040.55元。3、补计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公司2015年5月进行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超过公司2014年末计提的应交所得税金额25,370,457.78元,原因是不可抵税利息费用及多计预估成本未及时进行纳税调整。公司因此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日应交税费调增25,370,457.78元(日:无),日未分配利润调减25,370,457.78元(日:无)。合并利润表中,2014年度所得税费用调增25,370,457.78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日应交税费调增19,914,837.02元(日:无),日未分配利润调减19,914,837.02元(日:无)。公司利润表中,2014年所得税费用调增19,914,837.02元。4、对借款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公司因此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日在建工程调增53,027,429.77元(日:34,131,516.69元),日应交税费调增4,766,457.97元(日:2,438,285.74元),未分配利润调增48,260,971.80元(日:31,693,230.95元);合并利润表中,2014年度财务费用调减18,895,913.07元,所得税费用调增2,328,172.22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日在建工程调增31,776,386.46元(日:16,255,238.30元),日应交税费调增4,766,457.97元(日:2,438,285.74元),未分配利润调增13,192,975.94元(日:13,816,952.56元);公司利润表中,2014年度财务费用调减15,521,148.16元,所得税费用调增2,328,172.22元。5、2014年度成本多计的调整公司2014年度由于项目安排变化且内部信息传递不及时,2014年多计成本29,087,934.39元。公司于2015年度发现以上事项并对该项目成本进行了重新计算,本公司因此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日应付账款调减29,087,934.39元(日:无),日未分配利润调增29,087,934.39元(日:无);合并利润表中,2014年度营业成本调减29,087,934.39元。……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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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秋日海风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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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客户提出几次这个问题:2011年,辖区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了税务稽查,查出企业在2010年有少计收入情况。但,企业在2010年是属于享受免税的免税期间,这种情况下,对查出企业在2010的少计收入应如何税务处罚呢?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去年9月份我的一篇博文,查补的企业所得税,能先弥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去年9月份,不少客户咨询这个问题,我当时查询了相关政策:
第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关于纳税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
  (一)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再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以处罚。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在减免税期间查出的问题,属于盈利年度查增所得额部分,对减税企业、单位要按规定补税、罚款,对免税企业、单位可只作罚款处理;属于亏损年度多报亏损的部分,应依照关于纳税人虚报亏损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税务机关查增的所得额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基数。第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第三、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即:“一、虚报亏损的界定。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二、企业故意虚报亏损,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三、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第四、我的观点是:新税法实施以前的外资企业有可以弥补当年税款的相关规定,但是内资明确不可以,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发后,没有明确对此问题的规定。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如果企业有可供弥补的亏损,真不如当年把应纳税所得额作出来弥补掉。到现在被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但不能弥补,还要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很亏呀!!后来,在去年11月份,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64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 之后,我还曾对这个公告进行了解读:1、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有亏损的可以弥补了。以前不行呀!& && &2、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64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63条0.5-5倍罚款,64条处50000元以下罚款)& && &3、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以前(含2008年度之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本规定执行。& && &4、亏损是指利润表上的亏损,但是企业所得税所允许弥补的亏损,是利润表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再减去各项扣除后的余额可能是负数,这个负数就是亏损额。(其实这是一条为了鼓励企业发展的一个优惠政策) &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 &6、注意弥补的连续性(如当地政府规定对纳税大户[超1000万的,给予购地优惠,有一个企业极力想享受此优惠,但其有可弥补亏损,所以企业想等下一年度再弥补),各地税务机关的把握是不同的。(国税函[号)& &&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也就是说预缴也可以弥补亏损!!)& && &8、本公告所称亏损,是税务机关认可的亏损。&&9、提醒大家应注意建立亏损台账& && &10、关于企业虚报亏损的政策& &&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年度申报表中所报亏损数额多于主管税务机关在纳税检查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企业多报亏损会造成以后年度不缴或少缴所得税款,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认定其为偷税而应处以罚款的,可将查出企业多报的亏损额视为查出相同数额的应税所得,再按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以此作为罚款的依据;& &&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国税发[号):企业多报亏损会造成以后年度少缴所得税,与企业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性质相同。税务机关在对申报亏损的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如发现企业多列扣除项目或少计应纳税所得,从而多申报亏损,可视同查出同等金额的应纳税所得。对此,除调减其亏损额外,税务机关可根据33%的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并视其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12、今年弥补亏损应注意的事项:& && && & 一是要注意亏损弥补连续性问题,也不能放弃,也不能随意调整年度。二是企业不用税务机关审批,直接可以弥补,但是企业要注意当地税务机关是否需要出具报告等手续。三是注意预缴也可以弥补亏损。四是虚报亏损要受到处罚。五是要就纠正亏损即不用申报的错误理解。那么,稽查出免税期的收入如何处罚?我们认为,这个问题,也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64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各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我们认为,稽查出免税期的收入的处罚方式应与上述问题类似,应采用同种方式处理。即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仍符合免税条件的,不用补税。只对查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64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63条0.5-5倍罚款,64条处50000元以下罚款)。
税都没有,谈何处罚呢?
洋洋洒洒,其实处理起来很简单。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行话叫皮之 不存,毛将焉附
这就是专家意见?
“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这是20号公告的明确规定。所以,我还是认为,符合条件(弥补亏损后无应纳税所得额、享受免税期)可以不补税,但应接受处罚!!
补税!!!!!!!!!!!!!!!!!!&&我这是交税的!!!!!& &
我这是交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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