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理科2018音乐类本科提前批提前批平行组学校有哪些

7月8日-8月24日,历时48天,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高招数据显示,今年我省共有高考考生45.18万人,各招生院校对我省生源质量满意度高,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各知名院校的招生计划基本上一次性录满,一本院校还在湖南追加招生计划2520人(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等)。

特别是今年我省招飞形势喜人,共录取403人,其中空军招飞录取116人,民航招飞录取287人,录取人数均创近年新高。

三湘都市报记者统计,今年我省高招各批次录取总人数接近39万。哪些学校是考生的热门之选?湖南高分考生去哪儿了?三湘都市报记者分析高考录取数据,并邀请专家进行解读,与您一起关注高招热点。

根据今年公布的本科一批平行一志愿投档分数线,文科投档线在600分以上的有181所院校,理科投档线在600分以上的有107所院校。

文科投档线排在前十位的学校为:

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均为673分

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均为654分

理科投档线排在前十位的学校为:

北京大学医学部687分

复旦大学医学院682分

中国科学院大学681分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680分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677分

由上述院校录取线不难看出,湖南高分考生最热衷的区域依然是北上广以及江浙地区,这些地区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和教育资源,基本上每一年都是高分考生志愿填报的首选。另外,医学专业也一直备受考生追捧。

多所热门院校录取线超过

上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本院校录取线超过一本线、三本院校录取线远超二本线……尽管今年高招我省还没有合并录取批次,仍然分批次进行录取,但各个批次都有不少热门院校的录取线,超过上一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甚至,在高职专科批,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理科投档线比二本线还要高2分。这充分说明,专业实力、特色学科已越来越成为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尺子,也成为吸引生源的重要一环。

文科一本线为569分,达到或超过569分的二本院校达到76所。其中南京审计大学611分,大连外国语大学599分,上海海关学院和浙江工商大学均为597分,排在前列。

理科一本线为513分,达到或超过513分的二本院校有77所,广东财经大学567分,浙江工商大学552分,安徽医科大学550分排在前三位。

文科二本线为526分,三本院校中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530分、南京大学金陵学院528分均超过二本线。另外,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均为525分,接近二本线。

理科二本线为450分,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452分、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451分、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等三本院校均达到或超过二本线。

文科三本线为486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514分,中国民航大学501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492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武汉商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为491分,天津职业大学、海南医学院均为490分,兰州交通大学489分,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488分,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486分等11所本科高校专科专业或高职院校超三本线录取。

理科三本线为409分,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52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430分、南昌大学418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413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410分、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09分等6所本科高校专科专业或高职院校超三本线录取。

对于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来说,高分考生更青睐北上广以及江浙地区;但是对于本科三批来说,北京、上海地区并不是高分考生的香饽饽,这是因为北京、上海地区并不拥有我国最为优质的独立学院,在本科三批这个批次南京、天津、厦门、广州等地的优质独立学院,比如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等更能吸引高分考生的眼球

对于高职专科批次来说,湖南考生似乎更加青睐广东、浙江等地的优质院校

这是因为高职专科批次培养的都是应用型人才,广东等地制造业非常发达,能够为应用型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加上受湖南人流动特点的影响,高分考生更青睐广东的优质高职院校也就不难理解了。

湖南2018年高考各个批次高分考生的分布特点,一方面说明大学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也说明湖南考生不唯地理位置是从,他们既要考虑地理位置,还要考虑院校本身的实力,这是一种对自己的前途负责任的规划态度。

三大变化影响高校投档线

每年高校投档线都会因为政策的调整,而呈现出显著变化,今年也不例外。

今年湖南工业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四所高校由本科二批调整到本科一批录取。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一本高校分布格局的变化,很多考生没有关注和考虑到这一变化,出现了填报失误的现象。因为志愿填报,不仅仅是要考虑分数线,更要考虑分数段和排位情况。

也认为,这一调整对本科一批踩线投档院校和本科二批热门院校的投档线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冲击。“由于本科二批平行一志愿出档率只有88.73%,较往年降低,二本线上掉档人数较往年增加,这直接导致我省复读学校特别是长沙市的优质复读学校生源爆满,一些未能录取去到一个优质二本院校的高分段考生直接选择了复读。”

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首次成为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录取的投档模式,艺考政策的调整直接拉高了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院校、本科二批非平行组院校的分数,甚至公办二本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投档时还出现了断档现象。“可以说平行志愿的作用立竿见影,高分考生的权益得到了优先保障。”

同时从今年起,还在本科二批艺术类平行组设置了征集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数据显示,今年共有12.46万人填报征集志愿,录取3.96万人,有效满足了上线考生的就读愿望。各批次考生直接志愿满足率保持较高水平:本科一批为100%,本科二批为99.94%,本科三批为100%,高职专科批为100%。

“双一流”评选结果对院校投档线的冲击。受“双一流”评选结果的影响,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全部在湖南进入本科一批录取,成都中医药大学、上海体育学院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虽然没有能够在我省进入一本招生阵营,但是投档线水平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均首次在我省招生投档线超过了本科一批控制线。

农村学子上大学人数继续增加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今年,我省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我省深入落实国家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通过加大政策宣传、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做好考生指导咨询服务等,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三个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人数进一步增加、考生的选择范围和生源流向更加合理。国家专项计划共录取新生4395人,地方专项计划共录取新生4425人,高校专项计划共录取新生478人。

本科一批投档线前五高校

国防科技大学 644分

湖南师范大学 621分

湖南师范大学 596分

长沙理工大学 603分

长沙理工大学 568分

新调整到一本招生的四所高校投档线

湖南工业大学 576分

湖南工业大学 523分

湖南理工学院 569分

湖南理工学院 514分

本科二批投档线前五高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564分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510分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560分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503分

衡阳师范学院 555分

湖南工程学院 490分

湖南文理学院 550分

衡阳师范学院 486分

本科三批投档线前五高校

东方科技学院 432分

东方科技学院 509分

2018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含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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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10349,浙江省代码:0022。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邮编312000。
  上虞校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山路368号,邮编312300。
  兰亭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邮编312045。
  第九条 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区,具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前身是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学堂监督(校长)。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化学、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纺织科学与工程等7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建筑与土木工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临床医学、会计、艺术等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土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等6个省一流学科(B类),精细化学品传统工艺替代技术研究、清洁染整技术研究等2个省重点实验室;越文化研究中心入选新一轮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体地质灾害防治协同创新中心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国语言文学与越文化研究为省高校创新团队,功能化多孔材料与绿色替代技术创新团队为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合作),岩体工程与地质灾害创新团队为首批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涵盖9大学科门类。拥有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纺织工程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小学教育、纺织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0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汉语言文学、纺织工程等2个省“十二五”优势专业,书法学、自动化、土木工程、轻化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酿酒工程等7个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汉语言文学1个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纺织工程、自动化、书法学等3个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74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00人,具有博士学位324人;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60余人,国际生180余人。
  学校与60余所国(境)外高校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实施“新生留学计划”、“百人计划”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在新西兰、加拿大、意大利、俄罗斯、波兰等国设立“兰亭书法学堂”海外教学基地,构建人才培养国际化、多元化平台。
  学校秉持“崇尚学术、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修德求真”的校训,遵循应用型高校办学的基本规律,坚持质量为重、人才为本、特色为上、协同为要的发展方针。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内涵式发展和应用型建设,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地方为导向,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优化治理结构,培育办学特色,拓展校园空间,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层次,努力朝着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迈进。

  第十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绍兴文理学院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5-。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绍兴文理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3小批)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_美术

艺(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招生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选考科目不限的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1.普通类专业招生:按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录取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3.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4.音乐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5.体育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体育特招生只招收田径、足球、武术项目。
  6.面向中职单考单招: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二)省外招生(非浙江省)  1.投档比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普通文理科专业招生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个别省份综合成绩排名未明确规定的,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安排考生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优先安排符合专业志愿考生,最后安排调剂志愿。
  3.美术类专业招生
  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部分省份对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三)特殊类型招生  1.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
  面向浙江、山东、山西、湖南、广西、河北、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广东等11省招生,实行专业校考。
  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2.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
  面向湖南省音乐类考生,实行专业校考。
  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其中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非外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对单科成绩无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实行按类招生的,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学生意愿自主选择专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高职(专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
  住宿费依据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收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减”资助工作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还设有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爱心奖学金,以及卓越奖学金、明华人才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20余项,单项最高金额可达8000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五条 学校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扩大学生的学习选择权。为学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每专业净转入学生数维持在该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20%,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浙江省内普通类第一段录取学生可自由选择转专业与申请“卓越班”学习。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绍兴文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5,(传真)
  微信公众号:绍兴文理招生在线(sxwlzsb)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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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各省艺术类志愿批次设置及录取办法

河北北京 上海 山东安徽 江苏

广东 湖北湖南 黑龙江 辽宁

湖北 四川 重庆 陕西 甘肃 贵州

广西 宁夏 内蒙古 西藏

未公布:天津 河南 浙江 福建 江西 吉林 山西云南青海 海南新疆

2018艺术类志愿填报批次设置及录取办法

湖北省招委在其官网上发布《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明确今年我省艺术类高校招生政策,其中包括艺术类今年招生分三个批次录取,艺术类招生不分文理、艺术本科(二)和艺术类高职高专不允许单独组织校考、生源不足可征集志愿等。

与去年相比,今年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录取分数构成发生细微变化。今年,录取时,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依据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武汉珞珈传媒学校校长许龙才认为,往年,戏剧影视学类专业投档时,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8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20%相加,今年直接将两者分数相加,提高了考生专业成绩的权重,有利于专业成绩突出的学生脱颖而出。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通知要求,各校要严格依据教育部颁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艺术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均不安排在艺术批次招生,高校也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艺术类本科专业一般不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应该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

在录取批次上,我省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按照三个录取批次进行录取。艺术本科(一)招生院校可以不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艺术本科(二)录取的所有专业,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所有院校的艺术高职高专专业,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高校不组织专业考试。

我省对省内学校和认定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外学校艺术类本、专科招生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体育类本、专科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供学校审录。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是指在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本、专科院校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多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我省艺术类专业本科、专科平行志愿均设9个学校(专业类)志愿,从前到后顺序依次为A、B、C、D、E、F、G、H、I。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院校的同类专业、多所院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院校的同类专业、同一院校的多类专业。投档时,考生在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也就是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未被录取的考生,由计算机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对考生的多个志愿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全部考生档案检索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全部投给学校。学校对投进的考生档案按其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中实行平行志愿。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在本科批A段、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其余批次实行顺序志愿。

艺术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

艺术本科批A段: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的市内外院校的本科专业;

艺术本科批B段:其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院校的本科专业(重庆市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艺术高职专科批:所有本、专科院校的专科专业。

艺术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艺术本科批A段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同一院校志愿内只能填报使用同一类别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艺术本科批B段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1个专业志愿;

艺术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同一院校志愿内只能填报使用同一类别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及办法

对于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2018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具体投档排序规则和办法如下:

美术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各类别均按照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对艺术本科批A段及艺术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排序位优先的原则进行平行投档。考生可兼报多个艺术类别,在每一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使用同一类别专业考试成绩的多个专业。设置多轮次模拟投档环节,高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并确定最终投档比例。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实行一轮投档,缺额计划公开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术类本科一批分A、B、C三个段次进行投档,A段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B段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为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

艺术类本科一批A段、C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2个高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B段、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按照本科一批(A段、B段、C段)、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

艺术体育类专业分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12个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各类别专业课满分均为300分,根据不同类别对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所占比重要求的不同,分以下三类原则进行成绩排序:

类别一: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以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合成计算,满分300分。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 。

类别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以文化课成绩占70%、专业课成绩占30%合成百分制计算,满分300分。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成绩×30% 。

类别三:其他类别(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直接以专业课成绩排序,满分300分。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类别三的考生按专业课、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的考生按文化课、专业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在正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艺术类设置三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 梯度志愿本科院校(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5所参照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

2. 平行志愿本科院校(所有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

3. 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平行志愿设置 8 个院校(专业类)志愿。相关院校(专业)所在批次以《贵州省 2018 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另文下发。

1. 梯度志愿投档原则:30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5 所参照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2.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采取“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即所有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专业)、高职(专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投档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 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3. 省外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生考试院于2018 年考生填报志愿结束次日,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通知其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于 2018 年7月7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省招生考试院核准无误后,按拟录取名单投档。

1.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2. 高校对进档考生可按照教育部要求的三种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 从高到低录取;三是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并在我省的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以下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在填报相应批次的专业志愿时,所填6个院校的6个专业必须属于同一艺术专业类别,考生即使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类别的统考成绩,也不能同时兼报不同艺术类别的专业。

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四个批次均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

(一)本科层次投档规则。

1.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校考成绩合格并已备案的考生全部投档;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并已备案的考生全部投档。

2.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分艺术专业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考生志愿填报的艺术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招生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平行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总分×20%+艺术成绩×(750/300)×80%。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序。

3.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并已备案的考生全部投档。

(二)专科层次投档规则。

高职高专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与本科第二批次的投档规则相同。即对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分艺术专业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考生志愿填报的艺术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招生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平行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总分×20%+艺术成绩×(750/300)×80%。

对经教育部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个别院校的高职高专艺术类专业,填报了该校志愿、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考生,如其前序志愿无法出档,则直接投档至该校。

2018艺术类志愿批次设置及录取投档办法

(一)本科艺术类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二)本科艺术类B段:包括区内3所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三)本科艺术类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四)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五)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设1个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本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一)本科艺术类A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四)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五)专科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及区外的18所高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音乐学类专业继续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部分按平行志愿录取艺术类专业的院校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系统可提供四种在第一专业志愿内排序的方法,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院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院校、专业的排名,有利于稳定生源。

建议各高校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招生时使用我区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我区专业联考成绩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

2.按美术、音乐、编导类统考(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美术、音乐、编导类统考(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美术、音乐、编导类统考(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40%排序。

2018艺术类志愿批次及录取投档方式

1、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分省招生计划艺术院校。

①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

②参加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我区对外公布的提前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艺术类本、专批次外的非艺术类专业。

2、未参加我区统考艺术加试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我区设置所有批次志愿统一在2018年6月26日至7月1日填报。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含本科、专科):音乐专业、美术专业、舞蹈专业及其他按艺体类分数线录取的专业

每个考生在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音乐、美术和舞蹈不得跨类混报)。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并设置院校服从调剂。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投档方式:提前单独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为 “志愿优先,遵循分数”,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投档。

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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