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修订,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处理

【图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2017政府补助解析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赠送免券下载特权
10W篇文档免费专享
部分付费文档8折起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您可以上传图片描述问题
联系电话:
请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工作人员联系您,我们为您严格保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2017政府补助解析
中国注册会计师|
总评分4.2|
用知识赚钱
&&2017年新准则解读
试读结束,要继续阅读或下载,敬请购买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积分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现在的位置:&>&&>&查看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进行注册。
查看权限: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信息简介:
发文日期: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 │& & │& & │ && │& & │& &
&&&& &&&&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 &&&中华税务信息网&&&&&&&&&&&&&&&ICP备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七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第九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十条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十一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十二条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按照本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三条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二)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四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第十五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二)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三)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列报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三)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第四章衔接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对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准则自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同时废止。
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有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喜欢此文记得点赞哦!
文章转载自网络,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
每日税讯其它文章
转眼又到了端午节,作为上半年的最后一个小长假,大家可要好好珍惜,该玩的抓紧机会出去玩~小编了解到,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以下简称《通知》),
主题:营改增后,发票开具规定知多少主讲人:每日税讯王老师讲师简介:每日税讯会员群答疑专家、专栏撰稿人。时
间:日(周四)20:00-21:00简介简介:您开出的发票是否合法?您取得的发票是否规范?营改增后,总局出台了若干发票管理相关规定,您都一一了解
每日税讯会员问:A级纳税人取消扫描认证后,还可以前往柜台认证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要求,税务总局决定压缩新办纳税人首次
主题:营改增后,发票开具规定知多少主讲人:每日税讯王老师讲师简介:每日税讯会员群答疑专家、专栏撰稿人。时
间:日(周四)20:00-21:00简介简介:您开出的发票是否合法?您取得的发票是否规范?营改增后,总局出台了若干发票管理相关规定,您都一一了解
每日税讯会员问:如果增值税纳税人已经连续三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次月还能否领取发票?答:《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
每日税讯会员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根据《国家法阵改革委
无论你是否在减税或者免税期间,也不论你是盈利或亏损,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有宝宝问注销税务登记是否要先清算所得税?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税务登记注销都必须先进行清算所得税,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一什么是清算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
纳税评估:发现三个疑点2018年初,A园林工程公司的税务登记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设计、施工服务和苗木花卉自产自销。近3年,A公司年销售收入一直在6000万元左右,由于其增值税申报表中出现了大量免税销售额的异常情况,其主管税务局决定对其进行
每日税讯会员问:税务机关是否可以查询纳税人的存款帐户?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见到各式各样的发票:吃饭收到的餐饮发票;景点收到的门票发票;打车收到的的士发票;等等发票记录了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我们可以把现行的发票分为税控发票和非税控发票。税控发票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继续实施宣传
每日税讯会员问:电子普通发票适合哪些行业纳税人使用?如何申请领购?答:电子普通发票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电子发票领购方式:(1)开票方自建或者委托自己所使用税控装置的
作者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本文版权属于每日税讯精选所有,转载请标明作者及来源于《每日税讯精选》,版权及商务合作010-,《每日税讯精选》公众号欢迎作者投稿,投稿邮箱xiaochen168@vip.163.com。喜欢此文记得点赞哦!...
主题:营改增后,发票开具规定知多少主讲人:每日税讯王老师讲师简介:每日税讯会员群答疑专家、专栏撰稿人。时
间:日(周四)20:00-21:00简介简介:您开出的发票是否合法?您取得的发票是否规范?营改增后,总局出台了若干发票管理相关规定,您都一一了解
不少纳税人对进项税额抵扣心存疑问,搞不明白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今天通过案例来给大家详细说说~【案例1】某出口公司主要从事鞋类产品出口销售业务,兼有部分网上销售业务。经核查,发现该公司将税率为6%的货代费用进项发票税额进行抵扣,同时存在将外销收入的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
每日税讯会员问:如申请红字信息表后一直无法收到反馈结果,该如何处理?答:红字信息表一直无法收到反馈结果可能有以下原因:(一)存在不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如系统未显示具体原因,请至办税服务厅窗口查询;(二)该信息表实际已开具成功,因系统问题,企业端未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文明办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修订)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修订)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为了进一步使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经济业务实质,提高会计信息质
量,财政部结合我国实际,同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的持续趋同,于2017年5月
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规定“与企业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自日起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2006年2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政府补助》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修订)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
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
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公司对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
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
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新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017年5月10日
本次修订变化要点:
(一)关于政府补助的范围
在原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以便于区分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是政府补助、政府资本性投入还是政府购买服务。
(二)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科目的使用
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如何计入损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关于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
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并提供了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既不违背国际趋同的原则,也允许企业选择简易方法,满足不同企业的现实需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税屋整理)。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七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税屋整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第九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十条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十一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十二条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按照本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三条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二)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四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第十五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二)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三)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列报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三)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第四章衔接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同时废止。
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有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注明来源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从该公众号转载本文至平台引发的一切纠纷与本平台无关,下面方式可以联系到我们。
商务合作、广告投放请联系:
个人微信:tax7980(加个人微信时请在备注中按“真实姓名+单位+地区”格式表明身份哦)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政府如何管理企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