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新西藏走上了一条什么样的发展道路?

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和谐幸福的新西藏
新华社拉萨7月7日电 (记者张宸)7月7日,“2016&中国西藏发展论坛”在西藏拉萨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强调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西藏发展,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刘奇葆在致辞中指出,西藏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不平凡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后,西藏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向富裕文明的巨大跨越,西藏的历史翻开了新的篇章。西藏有今天这样的发展成就,是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这就是坚持走中华民族团结统一之路,坚持走不断改善民生之路,坚持走传统与现代交融之路,坚持走生态环境保护之路,坚持走开放合作之路。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西藏将会有更加美好的前景。
刘奇葆指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仅对当代中国发展有着重大引领作用,也为西藏发展指出了路径,指明了方向。当前,西藏的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西藏未来的发展,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不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促进各族人民交流交往交融,坚定不移保护西藏文化和生态,推动西藏更加繁荣稳定,让西藏各族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 人民日报 》( 日 04 版)
刘奇葆在拉萨出席2016中国西藏发展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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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系产品一旦“一带一路”上发生暴恐意外,将会引发连锁反应
——“一带一路”不应回避的十大问题
伟大的实践需要伟大的理论,为给“一带一路”倡议提供科学的指导,凤凰国际智库高级研究员赵可金对中央部委、各省市区、企业、媒体、大学、智库和非政府组织如何对接“一带一路”进行了系统研究,实地调研对接方案,并作出若干点评。凤凰国际智库将定期发布相关调研成果,供有关机构和社会各界参考。作为调研成果的“导论”部分,赵可金教授首先厘清《“一带一路”不应回避的十大问题》,并在凤凰国际智库连载: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谁来做——怎么说——怎么做——钱从哪里来——利从哪里出——有何风险——如何管控。
九、有何风险?
“一带一路”提出后,大多数学者都提醒中国领导人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国家存在的风险。比如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投资室主任张明先生认为,“一带一路”应该重视投资收益率低、安全挑战大、政府出资不稳定、经济结构调整难以及加深对中国误解等五大风险。中国人民大学王义桅教授认为,“一带一路”存在地缘风险、安全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五大挑战。国际关系学院的储殷博士等带领各团队甚至对每一个沿线国家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考察,对中国政府和企业提出了善意的提醒。毫无疑问,“一带一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肯定存在着众多风险,而且世界上没有风险的事情是不存在的,有效识别“一带一路”可能存在的风险,是理性面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前提。
作者:赵可金 凤凰国际智库高级研究员、清华大学当代院副教授,兼任教育部区域国别研究基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校国际政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理事,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015年入选北京市四个一批人才。
然而,是否存在风险不是决定“一带一路”是否推进的关键,从实际操作而言,真正应该把握的风险是发生“颠覆性错误”的风险。所谓“颠覆性错误”,是指在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前功尽弃、环境恶化和方向错误的风险。相比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背负着很重的历史包袱,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治理体系不健全、人员素质相对低下,存在着传染病、恐怖主义、抢劫、暴力犯罪等诸多问题,在发展环境上要比发达国家要恶劣得多。然而,对中国而言,这些问题并不是真正的风险,真正的风险是中国究竟要继续以欧美发展国家为国家发展重心,走一条依赖发达国家市场的发展道路,还是调整为发展中国家为发展重心,走一条依赖发展中国家市场和资源的发展道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表明中国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平衡对外的战略,努力走一条链接发达国家经济圈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圈的道路。因此,“一带一路”面临的真正风险在于影响这一道路是否成功以及是否长远的各种因素。从“一带一路”可能遭遇的“颠覆性错误”来看,主要存在四重需要高度重视的风险因素:
一是霸权主义的风险。历史教训表明,凡是试图控制中亚、中东、东南亚等地缘政治枢纽地区的霸权主义国家,最终都走向了彻底的失败。阿富汗甚至被史学家称之为“帝国的坟场”,从古至今,从亚历山大大帝到成吉思汗,从大英帝国到而今的美国。阿富汗几乎经历了历史上所有大国的入侵,但都屹立不倒,还把对方拖垮。因此,中国可以倡议“一带一路”,但不可能主导“一带一路”,更不能搞对外扩张和霸权主义,因为这超出了中国的国家实力,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只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凝聚沿线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合作共识,凝聚官方和民间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程,防止重蹈历史上失败大国的覆辙。
二是四面出击的风险。尽管中国是当今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经济实力最强大的国家,但是,大有大的难处,中国巨型的经济规模也决定了自身存在着很多中小国家无法理解的复杂治理问题,中国在“一带一路”上所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只能集中力量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的解决,切不可四面出击,将战线拉得过长,最终导致力量过分分散而什么也不能解决。对于各省区市而言,在政绩激励动机的诱发下,很可能因为贪功冒进而导致卡位、抢跑现象,如果管控不力,很容易导致四面出击。目前,国务院授权三部委提出了一个愿景和行动规划,但要清醒地认识到这可能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不能因头脑发热而急于求成,更不可因缺乏统筹而一哄而上,要坚持细水长流,稳步推进,明确先后次序,确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和重点。
三是非传统安全的风险。作为一项跨洲际的区域合作架构,安全风险随时随地都存在,并且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人们争论的一个焦点话题是,在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对中国来说,究竟是传统安全的风险更大,还是非传统安全的风险更大。迄今为止,学界的讨论更关注来自其他国家的传统安全风险,比如美国、日本、菲律宾、印度、俄罗斯等国家可能的反应,似乎只要其他国家不捣乱,“一带一路”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觉。诚然,传统安全始终是国家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核武器且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超级经济体而言,没有一个国家会敢于主动对中国发动传统安全挑战,即使存在领土、领海、太空等方面的争端,也会以特别谨慎的态度对待,采取冒险性政策的可能性不大。相反,中国可能更多面对来自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众多挑战,比如以伊斯兰国为代表的极端宗教势力、极端恐怖主义、民族分离主义、跨国犯罪等,这些势力行踪不定,对庞大的中国经济体和每年超过一亿人次的出国出境人数是巨大的威胁,而且中国对应对这些挑战缺乏经验,尚未形成成熟的治理体系,一旦发生意外,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就目前中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而言,在新疆、西藏等国内地区都显得捉襟见肘,更遑论到国外了。时下,ISIS斩杀中国人质就是一个信号,中国除了谴责之外,短期内好像也没有什么好办法。随着“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大规模展开,这样的非传统安全风险会大规模上升,如何应对挑战,化解风险,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紧迫问题。
四是发展主义的风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内政外交都形成了一种发展主义的思维定势,就是将衡量一切成败得失的标准确定为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观察是否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事实上,这一标准说到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标准,是中国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很多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价值观上并不一定信奉生产力标准,有的国家受宗教和历史传统影响,并不认为发展是好事。此外,还有很多在价值观上中国认为是好的东西在其他国家不一定认为是好的,“己所欲”并不一定可以“施于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上上下下都形成了以发展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它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此种以发展主义为代表的价值观一旦强加于人,就会惹来无数的麻烦和摩擦,这是中国倡议“一带一路”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最大挑战。因此,中国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时候,要时刻谨记不要“输出价值观”,要时刻广泛听取其他国家的意见和声音,妥善调解对外交往中出现的摩擦和矛盾,竭力避免形形色色的强加于人的倾向。
对外搞霸权主义,对内搞四面出击、安全风险以及在自觉不自觉中输出发展主义的价值观,是“一带一路”可能引发“颠覆性错误”的四重风险。相比在地缘政治、经济、安全、文化和道德方面的各种明示或潜在的客观风险,上述四重风险更多是一种中国自身存在的主观风险。客观风险可能会因为无知而被认定为风险,但主观风险则因为太熟知而不知为风险,这才是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风险。这些风险一旦转化为摩擦和冲突,有可能给中国带来“颠覆性的错误”,是我们要竭力避免和管控的严峻挑战。
(此研究成果将以连载形式发布,敬请持续关注)
凤凰国际智库出品
监制/邹明 编辑/黄杰刘奇葆: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和谐幸福的新西藏
刘奇葆: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和谐幸福的新西藏
 来源: 
  刘奇葆出席“2016·中国西藏发展论坛”开幕式强调
  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和谐幸福的新西藏
  新华社拉萨7月7日电(记者张宸)7月7日,“2016·中国西藏发展论坛”在西藏拉萨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强调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西藏发展,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刘奇葆在致辞中指出,西藏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不平凡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后,西藏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向富裕文明的巨大跨越,西藏的历史翻开了新的篇章。西藏有今天这样的发展成就,是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这就是坚持走中华民族团结统一之路,坚持走不断改善民生之路,坚持走传统与现代交融之路,坚持走生态环境保护之路,坚持走开放合作之路。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西藏将会有更加美好的前景。
  刘奇葆指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仅对当代中国发展有着重大引领作用,也为西藏发展指出了路径,指明了方向。当前,西藏的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西藏未来的发展,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不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促进各族人民交流交往交融,坚定不移保护西藏文化和生态,推动西藏更加繁荣稳定,让西藏各族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责任编辑: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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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藏走上了一条正确发展道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藏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1951年,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为彻底将帝国主义势力驱逐出西藏创造了条件。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一举结束了延续几百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1978年后,中国开始改革开放,西藏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进入21世纪以来,西藏的发展驶入快车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取得新进展。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西藏各族人民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一个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新西藏呈现在世人面前。
——新西藏的发展道路,是中华民族大团结之路
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西藏面临着是统一于中华民族大家庭还是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分裂出去的两种命运。英国殖民者先后于1888年和1904年两次武装侵略西藏,强迫当时的中国清朝(年)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取得在西藏的大量特权。清朝灭亡后,英国殖民者积极培植西藏分裂势力,制造“西藏独立”问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藏上层分裂分子和帝国主义势力加紧策划“西藏独立”,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坚定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十世班禅等藏族各界爱国人士也纷纷发出解放西藏的呼吁,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维护国家统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宣告和平解放。十四世达赖于10月24日致电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表示:“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宣告了帝国主义制造“西藏独立”图谋的破产,实现了中华民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大团结。和平解放还解决了达赖和班禅相互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促成了西藏内部的大团结。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国政府逐步废除了外国在西藏长期享有的特权。1954年,中国和印度签订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取消了印度继承的英国侵略西藏遗留下来的特权。1956年,中国和尼泊尔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解决了西藏地方与尼泊尔历史上的遗留问题。
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里,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风雨同舟,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藏族与其他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斗争中,西藏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中央政府周围,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统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和荣耀。
为帮助西藏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加快发展步伐,中央政府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优势,举全国之力支援西藏建设,以优惠的政策和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为西藏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60多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西藏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年,中央政府对西藏的各项财政补助达5446亿元,占西藏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95%。1980年以来,中央先后五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对西藏的发展建设作出整体规划。从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开始,中央实施对口支援西藏的政策,安排60个中央国家机关、18个省市和17家中央企业对口支援西藏。20年来,先后有七批5965名优秀干部进藏工作,实施援藏项目7615个,投入援藏资金260亿元,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中央政府按照省市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一核定了17个援藏省市的援助资金量,并建立了稳定增长机制。
——新西藏的发展道路,是人民当家作主之路
把农奴主掌权的旧西藏改造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新西藏,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愿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框架内,西藏已走上现代民主之路,人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在西藏,藏族和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回族、汉族等民族,共同享有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各族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目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西藏自治区有21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门巴族、珞巴族虽然人口极少,也分别各有1名代表。人民政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人民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机构。目前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西藏自治区有委员29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委员有26名。在西藏自治区34244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31901名,占93%以上,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回族、壮族等均有自己的代表。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44名组成人员中有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25名,14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中有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8名。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在西藏,目前95%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选举产生村民自治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村设立公开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192个城镇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自治有充分的组织保证。
中国从国情出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是中国的五个自治区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包括立法权、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人事管理权、财政管理权和自主发展文化教育权等。自196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29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实施办法。在婚姻制度方面,西藏自治区分别于1981年和2004年制定变通条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分别降低两岁,并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在生育制度方面,根据《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对汉族干部、职工及家属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而对藏族和纳西族、回族、壮族等民族干部、职工及户口在单位的家属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可以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对农牧区的农牧民不限制生育数量,对门巴族、珞巴族以及夏尔巴人、僜人不提倡生育指标。西藏自治区在执行全国性法定假日的基础上,还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西藏传统节日列入法定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录取公务员时,要对少数民族考生予以适当照顾。目前,在西藏自治区干部队伍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70.95%,其中县乡两级领导班子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70.13%。西藏自治区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由藏族公民担任。在全国高考录取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藏族等少数民族都享受加分政策。
——新西藏的发展道路,是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之路
几十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帮助下,经过西藏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西藏的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2013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7.67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7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23元。西藏绝大多数人口摆脱了延续上千年的贫困,基本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2006年以来实施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全面完成,46.03万户、230万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达30.51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42.81平方米。人口大幅增长,2013年达到312.04万人,人均预期寿命为68.2岁,分别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三倍和两倍。在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中,拉萨市连续5年被评为中国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
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15年免费教育,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9%,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7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2.23%。人口素质明显提升,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15周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1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660个(含村卫生室)。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农牧民,政府经费补助标准2014年提高至年人均38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
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工业和基础设施不断发展,建立起包括20多个门类、富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成。2013年,电力装机容量128万千瓦,用电人口覆盖率100%。以公路、航空、铁路、管道运输建设为重点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完善。2014年,基本实现县县通公路、乡乡通公路,其中62个县通油路,青藏铁路延伸线拉萨至日喀则铁路建成通车。西藏已建成通航机场5个,8家航空公司在藏运营,开通国内航线45条。遍布全区的光缆、卫星和长途电话网全面建成,县以上基本实现3G通信技术全覆盖,基本实现乡乡通宽带、村村通电话。2013年年底,电话普及率达到98.1部/百人,互联网普及率为37.4%。
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西藏经济逐步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供给型向经营型转变,发展步伐基本上与全国同步。目前,西藏已经融入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来自全国和世界各地的商品源源不断地进入西藏,西藏特色商品也大量进入全国乃至世界市场。2013年,全区进出口总额为33.19亿美元,赴藏旅游人数达到1291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22万人次。
——新西藏的发展道路,是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之路
藏语言文字得到有效保护。西藏自治区分别于1987年、1988年、2002年通过立法,将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教育系统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学体系,所有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语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也同时用藏语文和汉语文授课,并在内地西藏班中学开设藏语文课。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中可以使用藏语文答卷。藏文字符计算机编码通过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藏文编辑系统、激光照排系统、电子出版系统得到广泛应用。藏语文在政治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和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也使用藏文。国家在保护和发展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在包括西藏自治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公民中推广、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
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西藏自治区制定《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布告》等,加强文物保护。现有各类文物点4277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9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78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拉萨、日喀则、江孜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西藏博物馆被列为国家一级博物馆,西藏档案馆收藏有300多万件重要历史档案。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6处,自治区级323项,地市级76项,县级814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8名,自治区级350名,民间藏戏队117支。格萨尔、藏戏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代公共文化日益普及,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4.38%、95.51%。西藏所有行政村都有农家书屋、所有藏传佛教寺庙都有寺庙书屋。2011年,西藏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西藏文化产业发展。
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区存在藏传佛教、苯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等多种宗教,在藏传佛教内部还存在宁玛、噶举、萨迦、格鲁等不同教派。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各种宗教、各个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护,实现了真正的宗教宽容。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西藏现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座,住寺僧尼4.6万余人,活佛358名;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徒3000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寺庙学经、辩经、晋升学位、受戒、灌顶、诵经、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正常进行,每逢重大宗教节日都循例举行各种活动。信教群众家中普遍设有经堂或佛龛,转经、朝佛、请寺庙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动正常进行。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1995年,西藏自治区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经过金瓶掣签,报国务院批准,完成了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和坐床。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通过《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活佛转世。民主改革以来,已有60余名新转世活佛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得到批准认定。
——新西藏的发展道路,是可持续发展之路
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对亚洲乃至世界都有着重要意义。多年来,西藏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遵循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不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注重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统一,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央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发展的重要选项。西藏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战略目标,努力探索高原环境下实现西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多年来,中央和西藏自治区编制实施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对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全面规划与部署。中国政府在1998年和2000年制定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将青藏高原冻融区作为全国八大生态建设区之一,进行专门规划,建立保护措施。2009年,中国政府通过《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年)》,计划投资158亿元,争取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西藏自治区编制实施了《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水土保护规划》、《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并加大通过立法保护生态环境力度,近年来修订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
国家和自治区地方政府采取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和天然草地保护与建设、游牧民定居、人工种草、草场改良等草地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启动了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开展了防沙治沙、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慎重发展工业的原则,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在区内发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取严格措施,严禁矿产资源开发。2013年,政府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新颁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特别是实行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自治区政府统一管理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西藏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西藏的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41.3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3.9%,居全国之首;森林覆盖率达11.91%,活林木总蓄积量居全国首位;各类湿地面积600多万公顷,居全国首位。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自然保护区得到很好保护。截至2012年年底,西藏有天然草地面积8511万公顷,其中可用天然草地面积6910万公顷。目前,西藏仍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大部分区域处于原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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