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的公司在便民中心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处对社保进行了书面申报,填写了单位基本信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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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公司申报社保,但公司没缴费,现在新单位买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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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友情链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
编辑日期:&14:41&&来源: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者:史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6、《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7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8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8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7月1日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申报核定所需资料
1、《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
2、《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一式两份);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
4、2017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缴费单位,复印件交由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温馨提示:对于缴费单位人数较多(300人以上),不方便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请携带2017年度12月单位工资表等财务资料(例如:会计总帐、明细账、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
5、其他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有关的资料。
申报核定时间安排及各服务窗口地址
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各窗口将放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以方便缴费单位申报。
瑶海区(窗口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999号东都大厦五楼基数核定窗口&&&&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包河区(窗口地址:合肥市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100米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 可乘坐1、43、104、117、150、152、156、163到张小郢或者薛河站下车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庐阳区(窗口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18号窗口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蜀山区(窗口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279号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高新区(窗口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C1楼二楼基数核定窗口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65315587);
经开区(窗口地址:合肥市翡翠路398号经开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人事劳动局窗口&&&&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新站区(窗口地址:合肥市龙子湖路与大禹路交口新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申报核定要求
缴费单位须据实填报《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填报后的缴费基数须打印成纸质花名册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并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资料需保存备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应经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工会(职代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符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规定的,现场予以审核,结束后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符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规定的,责令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并重新申报核定;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申报核定计算机程序使用说明
一、申报核定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步骤如下:1、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ahhfld.gov.cn);2、进入 “便民查询”的 “下载中心”栏目;3、进入 “下载中心”点击左侧的“社会保险征缴”;4、点击下载“2018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下载相关资料;5、“2018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下载完毕后双击下载程序,点击“安装”按钮,会生成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程序及相关文件”文件夹;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下载步骤如下:1、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ahhfld.gov.cn);2、进入 “网上办事”的 “社保网上办事、查询”栏目;3、进入 “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左下方的“市本级单位业务办理”;4、在“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正确输入单位编码和密码;5、进入 “单位业务办理”的 “相关资料下载”项目;6、点击下载“××××参保人员核定.DBF”下载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
三、程序的使用1、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文件夹中找到dwryhd.exe文件并双击打开,打开后点击“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菜单,然后点击“查找文件”按钮,找到从网上下载的“××参保人员核定.dbf”,将其打开,输入参保职工新的缴费基数。表填好后点击“保存”按钮,将其保存,程序会自动在“缴费基数申报”目录下形成一个新的“××参保人员核定.dbf”,请用A4纸打印两份,再单击“退出”,完成填表工作。将打印出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由职工本人签字并公示确认后,随电子文档报送。2、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文件夹中找到dwryhd.exe文件并双击打开,打开后点击“单位申报核定汇总”菜单,打开后,首先录入六位数的社会保险单位编码!然后按要求输入有关内容后点击“打印”按钮,并用A4纸打印两份。点击“保存”后退出,程序会自动在“缴费基数申报”目录下形成一个新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dbf”。将打印出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由单位签字后,连同新生成的电子文档报送。
四、《缴费基数申报表》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工作状态、个人身份、用工性质、参加险种等项有错误的,请参保单位记录下来,持相关有效资料到市征缴中心有关科室修改。
五、为及时将最新通知发送给各单位,短信群发已成为通知方式之一,每年将采集单位经办人员手机号码,请在《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填上单位经办人或分管领导的手机号码。程序的“单位申报核定”界面中的手机号码必须填写,否则无法保存。
温馨提示:“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如果登录密码遗忘或丢失,缴费单位可以持单位行政介绍信至市征缴中心有关科室重置单位用户登录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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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社部
省政府、省人社厅
市政府、市社保局明天开始申报!@深圳人,超全入深户指南都在这了,够你用一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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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  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开始申报啦!    去年开始入深户就放宽了引进条件  而这一次申报办理流程也大幅简化  更便民!更高效!更快捷!  再也不用跑来跑去累死个人啦!    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开始   想来深圳的小伙伴们  你们的机会来了~  1月25日  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开始申报啦!  今年办理人才引进  申报材料大幅简化  申报系统进一步优化  办理手续更方便了~    毕业生接收实行网上办理  毕业生报到即来即办、一次办结  在职人才引进的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大幅简化  取消或简化了多项申报材料    那今年入深户都有哪几种方式?  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请看下面花花为你们准备的超全入深户指南  想要入户的记得要收藏好哦  ▼  毕业生入户   毕业生入户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入户方式,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基本上都能直接申请入户。    申请条件  毕业生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入户: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身体健康  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材料  (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按表格要求签字并盖章。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24个月或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户籍材料  1.身份证(不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  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留复印件)  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  (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八)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2.如为异地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除上述材料外,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  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为拟引进人员申报信息;也可由拟引进人员自行填写信息后转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完成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转交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2.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用人单位经办人或毕业生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报到地点、报到材料要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领取毕业生介绍信和指标卡,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在职人才引进   在职人才引进对社保有一定的要求,除了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有满足申办条件之一。只要你满足申办条件,基本条件是比较容易达到的。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三)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七)授权公告日在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投资纳税材料  (十)本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本(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印同一张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一)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有随迁子女的均须提供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属异地随迁子女的,另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二)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12个月。  (十三)《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 )  (十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五)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人力资源部门需审核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人力资源部门不需审核档案,但如因学历、身份证、姓名及工作经历等需通过档案进一步核实的,须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  注:1.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人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  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  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为拟引进人员申报信息;也可由拟引进人员自行填写信息后转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完成后,打印申报表格,交给拟引进人员准备材料。如有人事档案的,须同时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2.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报办理调干或调工的,需同时报送人事档案。  3.领取审核文件  呈报单位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招调通知、指标卡,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人才积分入户   人才积分入户就是我们之前经常说的积分入户,人才积分入户需要积分达到100分才可以申请。社保是关键,社保最高累计30分。在任职公司连续缴纳2年工伤保险,并由公司申报入户,可以加10分。    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018年人才积分入户分值表          (点击图片可看大图)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  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6.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7.授权公告日在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  8.获得(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9.投资纳税材料  (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szscjg.gov.cn)——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10.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  11.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  1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13.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5.《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  1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7.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需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  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  代理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无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该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部门呈报申报材料。  (四)信息预审公示  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上门审核(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所有与积分项相关的信息),或修改非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纳入公示。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  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错的,只能撤消(终止)后重报。  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人才引进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所有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撤消(终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填报错误需撤销重报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撤销的,由呈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审批通过后,可撤销该笔申报业务。  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业务年度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  (九)查询进度  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查询。  (十)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 代理机构进入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一)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入深户的方式这么多  你符合哪个入户方式的条件呢  不管你现在有没有达到条件  只要你想入深户  把这些入户方式收藏起来  总会用得到    另外,花花还要提醒一下大家  尽量选择单位申办的方式  这样的话更方便快捷  还有不要轻易相信代办机构  选择正规渠道才是王道!    另外查询相关政策和办理指引  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电话咨询也是可以的哦~  咨询电话  12333      -END-  来源:深圳本地宝、深圳人社局  深圳之窗——租房群:深圳之窗网为广大深圳租房者和出租者提供一个租房信息平台。欢迎大家分享租房那些事儿~快扫下方二维码添加窗花花,然后报上暗号:“租房”进群吧!    回复【szt+9位数字的深圳通卡号】查询深圳通余额  回复【出行】查看城市拥堵情况、购买汽车票与赴港澳轮船票  回复【摇号查询】查看最新深圳小汽车摇号结果  招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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