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有个普上金融的公司做期货的也叫中泰管家现在改成投资港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_永安期货(833840)_公告正文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Yongan Futures Co.,Ltd.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期货经纪业务风险
目前我国期货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手续费收入,收入水平主
要取决于客户交易规模和手续费率等因素。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近年来公
司客户交易规模增长的同时,手续费率和手续费收入在持续下滑,公司期货经纪
业务面临着竞争风险以及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2014年,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交易规模为113,275.80亿元,相比于
2013年的119,349.57亿元,交易规模下降约5.09%。2013年和2014年的期货经
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46,726.61万元和36,944.02万元,呈现逐年下滑态势。
2013年、2014年和月,公司平均手续费率分别为0.6
和0.0230,同期行业佣金率分别为0.2和0.0232,均高于行
业平均水平,但总体趋势也呈下降趋势。尽管公司持续通过提升服务水平、为客
户提供特色化和差异化的产品等方式提高客户忠诚度,稳定手续费水平,但若未
来竞争环境持续恶化,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平均手续费率水平仍有进一步下降的可
能,从而影响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水平。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的营业网点布局和市场开拓情况也将影响经纪业务的客
户规模和交易量,进而影响收入水平。若公司未来不能实现营业网点的有效扩张
或有效使用互联网销售手段,将面临经纪业务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大风险。
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为近年来期货行业市场创新后的增量业务之一,目前尚处于起
步阶段,发展速度较快,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其中管理费
收入主要受受托资产规模、管理费率及存续期限等因素影响,业绩报酬则与受托
资产规模、投资能力和收益率等因素密切相关。
公司于2012年11月获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截至日,公司
受托资产规模合计58,839.00万元(母公司口径),期末客户权益合计58,877.00
万元(母公司口径)。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面临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
信托公司、银行及其他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同时期货行业
专业投资人才相对缺乏。若公司不能在投资团队、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绩
效、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可能会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此外,资产管理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存在投资团队建设和投资管理能力不足的
风险,导致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由于市场波动、投资决策失误、资产
管理措施不当、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从而导致公
司资产管理规模的降低和收入的下降。
三、利息收入大幅下滑风险
利息收入是我国期货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包括客户保证金存款和
自有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近年来公司的客户保证金和自有资金规模逐年上升,
利息收入逐年增长,对营业收入贡献占比逐年增大,利率水平的变化也将影响公
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如果利率水平出现大幅下滑,或者客户保证金和自
有资金规模大幅下滑,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业绩波动的风险。
另外,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客户保证金规模持续上升、市场关注度提高,如
果未来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期货公司需要向客户支付利息,公司的利息收入
可能存在下滑风险。公司2013年、2014年和月客户保证金贡献的利
息收入分别为18,433.86万元、31,790.69万元和8,706.05万元,占当年期货经纪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46%、41.41%和42.35%,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如果
未来公司需要向客户支付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利息,公司利息收入水平将受到较
四、交易所返还(减收)手续费不确定的风险
为了推动行业发展、支持期货公司业务做大做强,各期货交易所会对期货公
司不定期手续费返还或减收,但公司每年收到的手续费返还(减收)的金额存在
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2013年度、2014年度及月,公司收到交易所手续费返还
(减收)的金额分别为79,245,677.29元、83,582,901.41元和20,562,933.68元,占
当期公司手续费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5%、19.27%和17.66%。
交易所未明确规定手续费返还(减收)的标准,若未来交易所降低手续费返
还(减收)的金额或取消手续费返还(减收),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
五、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风险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是指期货公司基于客户需求提供风险管理、研究分析和交
易咨询服务并收取咨询费的业务。公司于2011年8月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
格,2013年、2014年、月实现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分别为685.84
万元、4,208.16万元和1,534.47万元。
国内期货公司通常并不向客户收取除交易手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于客户
习惯于接受免费的咨询服务,导致营利性质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在短期内难以全
面推广。此外,由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国外投资银行及其他金融和中介服务
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也较为成熟,很多客户习惯于购买上述机构的咨询产品。如
果国内期货投资者的消费习惯短期内难以改变,且公司未能在研究分析、市场推
广、客户体验等方面做到进一步提高或突破,可能导致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仍
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
同时,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依赖于投资咨询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客户
根据公司对行情、风险等要素的判断进行交易,若投资策略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员
工出现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客户亏损或与公司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公司期货投资
咨询业务的开展及公司声誉。
六、业务创新风险
我国期货行业已开始由规范发展阶段向创新发展阶段过渡,在放松管制、鼓
励创新的政策推动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创新举措、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推出,
中国期货行业的创新发展将迎来良好的机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注重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
日,本公司获得中期协备案允许设立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
可与客户开展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基差交易业务。
日,永安资本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的风
险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如客户的信用风险、质押率不足风险、质押物品
质和变现风险、仓储风险等,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风险或损失。
由于我国期货行业的创新业务还处于发展初期,公司在开展创新业务过程中
可能存在因业务经验、人才储备和经营管理水平等不相匹配,从而出现产品设计
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管理措施不到位、风险管理及内控措施不健全而导致
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对创新业务风险的认识不全、评估不足、机制不健全、
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力,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风险事件或出现严重亏损,从而造
成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七、业务资质无法获批或暂停的风险
金融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公司具体开展业务时需在净资本、风险管
理、公司治理、人才储备、机构设置、合规运营等方面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如
果公司未能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可能面临新业务无法获批或现有业务资质被暂停
的风险。如果公司业务资质无法获批或被暂停,在无法取得相关收入的同时也将
影响公司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
八、投资风险
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配置于证券市场、基金及
信托产品等,积极开展投资业务,加强自有资金的管理能力及使用效率。
截至2015年3月底,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有价证券市值为2,922.35
万元,投资于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的期末余额为44,173.74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
永安资本公司投资于期货市场的保证金余额为4,981.09万元,报告期内,2013年
度、2014年度及月,公司投资收益(不含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和分别为1,491.49万元、11,651.45万元和145.33万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6.64%、36.56%和2.00%,投资收益的波动对净利润
产生较大的影响,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虽然公司对自有资金投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但仍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存在因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甚至亏损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
九、分类监管评级变动风险
中国证监会根据监管需要,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
影响力和持续合规状况,对期货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其分类结果是期货公司风险
管理水平的审慎监管指标。公司2013年和2014年分类评价结果皆为A类AA
级,公司在各项业务开展、风险管控能力、盈利水平等方面保持稳定。A类与B
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
张的风险。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升风险控制能力,但仍可能面临分类监管评级结果变动
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获得的评级结果出现下调,将可能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
申请增加新业务或新业务试点范围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十、地域集中风险
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8
家期货营业部,其中13家位于浙江地区。2013年、2014年和月,
公司手续费收入中来自浙江省的占比较高,分别为67.41%、73.02%和73.28%。
如果浙江省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在上述地区的竞争力出现明
显下降,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是期货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重要载体,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
效性及合理性对业务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各项业务均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支
持。公司重视信息技术系统的搭建和完善,持续加大对软硬件的投入,并制定了
完整的信息技术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技术系统稳定运行。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信
息技术系统仍可能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黑客攻
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情况。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交易系统主要来源于与外部公司
合作,自主研发能力相对不足。如果公司遭受上述突发性事件,或信息技术系统
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发生故障,可能对公司的声誉、竞争力和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业务量的不断扩大、创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
处理能力和功能模块需要不断升级和扩展,以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若信息技术系
统不能得到相应提升,公司的内部管理能力、客户服务水平、风险管理及内部控
制能力将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净资本管理和流动性风险
目前监管机构对期货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对期货
公司的资本规模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控制指
标体系,将期货公司的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如果公司不能满足净资
本的监管要求,将影响公司业务资格的存续和新业务的申请,从而给公司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此外,若公司的客户保证金划转迟滞,或自有资金投资失误导致不能及时变
现,可能使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使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三、居间人管理风险
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的员工,而是与期货公司签订居间合同,为期货公司和
客户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并根据居间合同的约定取得手续费返佣的个人或法
人,居间人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产生的民事责任。期货公司与居间人合作拓宽
了开发客户的渠道,是重要的营销补充方式。目前期货监管体系并未形成居间业
务的统一规定。
截至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居间人的人数分别为402人、394人和408人。
由于公司不能完全控制拥有丰富客户资源的居间人流动,管理难度较大,若公司
的经纪业务开展较为依赖居间人,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居间
人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居间人可能采取私印名片、私设网点等方式冒充公司工作
人员,可能给公司带来表见代理的诉讼风险。如果公司由于管理不当发生这类情
形,可能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亦有可能产生诉讼风险。
十四、信用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
公司期货业务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1、客户在保证金不足时未及
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而导致的保证金透支或穿仓的风险;2、客户在期货
交易或交割中违约,导致公司须先行履约再向客户追偿,可能发生追偿不能的风
险;3、存放在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担保金由于其他结算会员无法履约而被承担连
带结算担保责任的风险;4、存放在期货交易所的客户保证金或结算准备金届时
不能提取的风险;5、存放在银行的客户保证金届时不能提取的风险;6、代理客
户向期货交易所办理仓单充抵保证金业务过程中,由于客户违约需要变现仓单时
不能变现的风险;7、涉及实物交割的指定交割仓库不能履约的风险。
此外,公司各项业务环节均有赖于员工的诚实自律,公司面临由于部分员工
在最大限度增进自身利益时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客户行为的风险。如果个别公司员
工出现玩忽职守、故意隐瞒、未经授权或超过权限进行交易、挪用客户资金以及
收受贿赂等情况,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甚
至引发赔偿、诉讼或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等,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十五、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风险
期货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大批高素质专业人才。近几年随着期货市
场的发展,以及期货分支机构的大规模扩张,期货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金
融衍生品推出的步伐加快,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不但对期货人才提出了更高
要求,也加剧了对期货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和竞争。券商系、银行系和
保险系等背景的期货公司为员工提供优厚的薪资待遇和优良的培训计划,进一步
加剧了对人才的竞争。若公司流失部分关键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将会对公
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一定障碍。同时,公司难以保证目前的人才储备能够满足未来
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存在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十六、行业竞争风险
根据中期协公布的2014年度期货公司财务指标统计,在151家期货公司中,
净资本5亿元以上的有35家。月、2014年和2013年全国期货公司手续费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05%、54.44%和67.42%。我国期货行业仍处于
经营分散、业务相对单一的状态,行业仍面临激烈竞争。
自2006年证券公司全面介入期货市场参与股指期货业务以来,券商系期货
公司的净资产、净资本及盈利能力等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快速增长。目前,我国期
货行业格局呈现出具有强大股东背景的券商系大型期货公司与具有区域优势的
传统中小型期货公司共存的局面,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在向期货公司传统业务领域不
断渗透的趋势。一方面,各种创新业务品种及创新模式的推出为其创造了丰富的
避险方式,另一方面,该类金融机构及其客户存在越来越大的规避市场风险的切
实需求,这与期货公司形成了潜在的竞争,使公司面临更大竞争压力。此外,随
着成交量的不断扩大,我国期货市场对全球大宗商品的影响力日益增加,外资公
司进入中国期货市场的意向较强。目前,随着监管机构对于外资公司进入期货行
业的监管政策逐渐放开,外资将不断进入期货市场,使得国内期货公司在人才、
产品创新以及大客户资源等方面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
十七、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期货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和保证。如果缺乏健
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或者现有的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期货公司将
无法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
统工程,既需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
公司致力于改善和加强风险管理水平,建立了符合监管规定的、较为完善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公司业务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
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信息难以实时保持准确和完整,管理风险的政策和程序
也存在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同时,任何内部控制制度均有其固有限
制,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引致风险,例如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内部治理结构
及外部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认识不充分、对现有制度执行不
力、内部工作人员或相关第三方舞弊等。如果公司因上述原因造成内部管理和风
险防范环节出现问题,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或者产生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随
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创新产品及业务的不断推出以及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
将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由于新业务及现有业务之间的风险性质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可能面临更大挑战。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根据新业
务的扩张调整并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将会对公司经营及声誉造
十八、合规风险
合规经营是期货公司经营的重要保障,也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我国期货
监管机构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期货公司的合规运营进行
规范。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并营造了良好的合
规文化氛围,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
如果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业务
守则,将会承受法律风险或者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证等。公司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
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者暂停部分业务,停
止批准新增业务或者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员,或者限制其
权利;限制自有资金或者风险准备金的调拨和使用;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
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撤销部分或者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分支机构,
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
十九、监管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受到严格监管,业务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期货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税收政
策、业务许可、利率政策、业务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期
货市场的波动和期货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
目前,随着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行政管制的逐渐放松,相关期货法律法规
的建设也处于完善阶段,部分限制性的规定正逐步取消,关于新业务及新产品的
规定可能逐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对期
货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产生影响,公司无法保证上述变化不会对公司的业
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无法保证能够及时调整以充分适
应上述变化。如果公司未能完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变化,可能导致公司被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从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依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个股东或有关联
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或者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否则应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
得行使表决权。因此,公司存在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二十一、重大诉讼、仲裁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暂无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但受市场
变动、业务经营及其他因素影响,公司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如未来出现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将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十二、商标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7项商标专用权,另有2项正
在申请中,具体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三、与业务相
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经核查,除前述已取得或正在申
请的商标外,公司使用中的
标识尚未取得商标专用权,原因系永安有
限公司(THEWINGONCOMPANYLIMITED)已在第36类商标中注册了
1097441号商标
,公司无法在36类中注册带有“永安”字样的商标。
经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核查,目前1097441号商标状态为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中”。根据《商标法》,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
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若届时商标局做出不同意撤销1097441号商标的申
仍将无法注册。
经天册律师核查,永安有限公司系在中国境外注册设立的企业,未在中国境
内开展期货业务。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情形外,永安期
货未就商标使用事宜与永安有限公司发生过纠纷,永安期货目前已经取得的商标
专用权均受法律保护。
尽管公司已经准备了与申请该图形
为注册商标的全部资料,若届
时商标局做出同意撤销1097441号商标的申请,公司将立即启动注册商标申请程
序,但仍存在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的风险,或存在本公司的上述
商标使用过程中遭受诉讼的风险,可能会使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产生法律纠
纷,使本公司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因此遭到损害,并对本公司的业
务开展及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布局构成不利影响。
二十三、历史沿革风险
永安股份历史沿革中,存在涉及国有资本变动的注册资本变更及股权转让事
宜未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和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等情形,但均经过股东会批
准、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验资机构验证,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等法定程
序,且增资和转让价格均以净资产值或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价格基本公平、合理。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浙政办发函[2013]15号《浙
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
确认: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历史沿革中有关初始设立、历次注册资本
变更和国有股权变更行为已取得主管部门补充确认,真实有效,程序合法合规,
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情形。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上述确认函中同时确认:如
上述事项出现纠纷,由浙江省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尽管如此,永安期货
仍有可能因历史沿革中的瑕疵而受到处罚。
二十四、房地产风险
公司尚未取得永安期货济南营业部(济南市经十路22799号银座中心1号楼
3301)、永安期货福州营业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与庆城路交汇处中盛大厦7
层01号、02号)、永安期货总部(杭州市潮王路208号浙江协作大厦6-8层)
所在房产的相应产权证。
2012年,永安期货与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永安期货向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银座中心1、2号楼1单元33层1-3301
室,根据合同约定,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个工作日
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经天册律师核查,永安期货已于日一次性付清购房款。2012
年11月16日,该商品房完成交付。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该商品房
尚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山东银座置业有限
公司于日出具的《说明》,“该商品房开发及销售均合法合规,我
公司已依法取得商品房开发及销售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
许可证》及《单体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我公司已付清土地使用权的全部出让
金和政府规费。该商品房不存在权属纠纷。待上述商品房具备办理权属登记条件
后,我公司将立即协助贵公司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
日,永安期货与福建中盛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
买卖合同》,永安期货向福建中盛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购买福州市鼓楼区中盛大
厦701室及702室商品房,根据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于日前将上
述2套商品房交付给永安期货,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办妥房屋权属证
经天册律师核查,上述两套商品房已于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
初始预登记,预告登记权利人为永安期货,预告登记义务人为福建中盛房地产建
设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上述两套商品房尚未交付,根据福
建中盛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该商品房开发及销售均合法合规,
我公司已依法取得商品房开发及销售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及《单体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我公司已付清土地使用权的全部出
让金和政府规费。该商品房不存在权属纠纷。待上述2套商品房具备办理土地使
用权证条件后,我公司将立即协助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永安期货总部大楼物业位于杭州市潮王路208号浙江协作大厦6-8层,目前
尚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
浙江协作大厦系由城基公司与协作大厦公司、永安有限、浙江省经济协作公
司(现已更名为“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筹建,最初在规划、拿地及
施工等方面均以城基公司名义办理。但由于所需资金是协作大厦公司、永安有限、
浙江省经济协作公司三单位自行筹措,因此,2003年,经杭州市发展计划委员
会及杭州市规划局同意,浙江协作大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调整为协
作大厦公司、永安有限(现为“永安期货”)、浙江省经济协作公司。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与城基公司出具了
《房屋产权证明》,证明浙江协作大厦6-8层,每层建筑面积为723.85平方,
合计2171.55平方,产权属于永安有限。
浙江协作大厦6-8层因历史遗留原因至今未办理房产证。浙江省国土资源
局已出具证明:2002年12月,杭州市计划委员会同意将该建设项目主体调整为
永安有限等三家单位。2003年12月杭州市规划局将项目用地许可证的用地单位
作了相应调整。在永安期货与其他两家单位按规定办理地块出让手续,缴清土地
出让金和税费后,可按规定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土地证书。
根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于日出具的“杭国资简复[2013]2号”
《关于出具土地使用情况和无处罚证明的答复意见》,永安期货与其他两家用地
单位在按规定依法申请办理潮王路208号地块(即浙江协作大厦项目地块)出让
手续后,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可按规定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土地证书。
经天册律师核查,认为:浙江协作大厦6-8层物业存在未取得房产证与土
地使用权证的瑕疵,但由于永安期货为该物业建设单位,该等情况不致于对永安
期货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致对永安期货申请本次挂牌构成重大
法律障碍。
尽管上述有瑕疵房产占公司总体房产比例较低,且开发商出具了相关说明、
杭州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无处罚证明和意见,且天册律师亦认为上述瑕疵不致对永
安期货申请挂牌构成重大法律障碍,但仍不排除上述瑕疵影响经营的可能。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录......15
释义......17
第一节基本情况......23
一、公司基本情况......23
二、股票公开转让基本情况......23
三、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24
四、公司股权结构......25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六、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43
七、本公司的内部员工持股情况......59
八、公司子公司的基本情况......60
九、公司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70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74
十一、公司最近两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85
十二、最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85
十三、本次挂牌相关机构的基本情况......88
第二节公司业务......90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90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及主要生产或服务流程及方式......103
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120
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情况......140
五、公司商业模式......150
六、公司所处行业情况......156
七、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和计划......193
第三节公司治理......198
一、最近两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
情况......198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207
三、公司最近两年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223
四、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两年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224
五、公司的独立性......224
六、同业竞争情况......226
七、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情况......230
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32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33
第四节公司财务......239
一、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意见......239
二、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239
三、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270
四、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272
五、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283
六、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300
七、报告期股东权益情况......306
八、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307
九、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308
十、提请投资者关注的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资产评估情况......323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两年及一期分配情况......324
十三、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324
十四、管理层对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的分
析......327
十五、管理层对公司风险因素自我评估......333
第五节有关声明......352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52
二、主办券商声明......352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352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52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52
第六节附件......352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般类释义
指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行为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指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有限、有限公司
指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系永安期货前身
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永安期货的控股股东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工商总局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期货业协会
浙江省工商局
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证监局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潮州市经协总公司
指潮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
指浙江金江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指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
指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指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指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20)
指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世纪物业
指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指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指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后于日更名为浙江
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指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指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指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指北京卓邦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指杭州美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堂硅谷盈通
指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宁波图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指中国新永安期货有限公司
指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国新永安实业有限公司
指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
指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
指永安(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指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指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指双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指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
券商系期货公司
指由证券公司控股或参股的期货公司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册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
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指日-日的期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业务规则》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永安期货现行有效的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
《审计报告》
指天健出具的天健审〔号《审计报告》
指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大会议事规则》
指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事规则》
指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事规则》
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三会议事规则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技术类释义
“ChicagoBoardofTrade”的缩写,即芝加哥期货交易所,2006年
10月17日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和芝加哥期货交易所
(CBOT)宣布已经就合并事宜达成最终协议,两家交易所合并
成全球最大的衍生品交易所――芝加哥交易所集团
“ChicagoMercantileExchange”的缩写,即芝加哥商业交易所,2006
年10月17日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和芝加哥期货交易
所(CBOT)宣布已经就合并事宜达成最终协议,两家交易所合
并成全球最大的衍生品交易所――芝加哥交易所集团
ChicagoBoardOptionsExchange的缩写,即芝加哥期权交易所,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成立于日,是由芝加哥期货交
易所(ChicagoBoardofTrade,CBOT)的会员所组建
SecuritiesandFuturesCommission的缩写,即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
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SFC于1989年成立,是独立的法
定机构,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运作
INTLFCStone
国际资产控股公司
期货与现货相对,期货是现在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
交割的标的物
期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从其本质上
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
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
而义务方必须履行
远期是合约双方承诺在将来某一天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
数量的标的物
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实物
商品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主要分为农产品、金属产品、
能源化工产品期货等大类
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
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主要分为汇率、利率及指数期
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股票
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指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买方和卖方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
期货保证金
一定比率缴纳的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的资金
指由交易所设立,用于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
风险准备金
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
指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
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权利
指精对苯二甲酸,日在郑商所上市的期货品种,
指聚氯乙烯,日在大商所上市的期货品种,代码
指聚乙烯,日在大商所上市的期货品种,代码为
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指上海期货交易所
指大连期货交易所
指郑州商品交易所
指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2010年4月由中金所
沪深300指数期货
推出,代码为IF
指以上证5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2015年4月由中金所
上证50指数期货
推出,代码为IH
指以中证50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2015年4月由中金
中证500指数期货
所推出,代码为IC
指在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等导致保证金出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
现缺口,可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补偿投资者
保证金损失的专项基金
指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
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
指期货公司客户的权利和利益,客户权益=上日结存
出入金-当日手续费平仓盈亏浮动盈亏
指风险管理子公司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根据某种商品或资产现
货价格与相关商品或资产期货合约价格间的强弱关系变化,获取
低风险基差收益的业务行为
指客户基于规避产品价格波动而可能产生的风险,经期货公司与
客户协商通过期货市场等手段进行反向对冲所采取的合作业务,
并对合作业务的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及附加收费等进行书面约
指期货公司协助客户对其仓单进行市场化的置换,使客户换取客
户所需的仓单型号的业务
指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普
遍开展了标准仓单质押业务,规定持有标准仓单的会员或交易所
认可的第三人可办理仓单质押
指客户利用手中的仓单进行短期融资,获取经营资
金,约定在未来按约定的价格购回仓单并支付相
应资金成本的业务
指在期货市场中和金融市场中经常使用,用于描述投资者资金账
户使用情况,风险率=按经纪公司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客户所有头
寸(持仓)占有保证金总额/客户权益100%
行业佣金率来源于中期协《理事会通讯》的统计,计算公式为:
行业佣金率=手续费收入中的经纪业务收入/交易额;
手续费率/佣金率
公司佣金率=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代理交易额
指交易手续费、交易所手续费返还(减收)和交割手续费三项之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经纪业务收入
指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经纪业务利息收入
指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
手续费收入
指券商接受期货公司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公司并收取一定佣
券商IB业务
金的业务模式
指为投资者或期货公司介绍订约或提供订约机会的个人或法人
第一节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onganFuturesCo.,Ltd.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日
注册资本: 86,000万元
住所: 杭州市潮王路208号浙江协作大厦3、5-10、22楼
营业期限: 日至长期
许可经营项目: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资产管理。一般经营项目: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以及中国证
所属行业: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公
司所属行业为“J金融业-J672期货市场服务”。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
主要业务:
组织机构代码: -X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邮编: 310005
电话: (25
传真: (35
互联网地址:
www.yafco.com
电子邮箱:
二、股票公开转让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永安期货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股票总量: 86,000万股
挂牌日期:
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三、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1.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股份总额为86,000万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
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
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
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
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
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2.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财通证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不得超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
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
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
满一年和两年”的规定进行股票交易,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份冻结、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无冻结、质押或其
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公司股权结构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
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财通证券持有永安期货51.087%
股权,为永安期货的控股股东。根据财通证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
章程》,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291
注册资本:32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成立日期:日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61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证券业务(详见《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有效期至日)
(2)股东情况
财通证券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持股比例(%)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天堂硅谷银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万丰锦源京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邮政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恒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石河子睿德信财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富阳市工贸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诸暨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兴发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市财政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崇福众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莱恩达集团有限公司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
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
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港嘉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市财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蓝山投资有限公司
荣怀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
持股比例(%)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黄岩财务开发公司
兰溪市兴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玉环县财务开发公司
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裕鑫集团有限公司
经核查,天册律师认为,财通证券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财通证券直接控制的除永安期货以外的企业为:
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0,000万港元
财通证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20,000万元
财通证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
30,000万元
财通证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财通证券直接持有其40%的股权
注:财通证券于日与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期限自日至2013
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财通基金在协议有效期内纳入财通证券合并报表。截至本公开
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该《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未再续签,财通基金不再纳入财通证券
合并报表。
(1)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登记证号码:-08-14-5
注册资本:20,000万港元
成立日期:日
经营范围: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798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成立日期: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3)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750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成立日期: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2号161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579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成立日期: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5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省金控目前持有财通证券36.6%股权,系财通证券的控股股东,省财开持有
省金控100%的股权,省财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委托浙江省财政厅领
导和管理的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因此浙江省财政厅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财政厅是机关法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税
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住所为杭州市环
城西路37号。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它企业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财政厅通过省财开直接控制的企业为:
注册资本(万元)
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性
浙江省金融控股
省财开持有其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
100%的股权
产管理业务
浙江华财实业发
省财开持有其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
浙江金溪服务管
省财开持有其
酒店管理、旅游服务、物
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业管理服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财政厅通过省金控直接控制的企业为:
在浙江省内从事创业投资及
相关业务;阶段参股创业投资
浙江省创业风险
省金控持有其100%
企业;参与创业投资企业进行
投资引导基金管
跟进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
理有限公司
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再担保业务,担保业务,以自
浙江省中小企业
省金控持有其100%
有资金进行投资、与担保业务
再担保有限公司
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
中介服务业务
浙江金控投资管
省金控持有其1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创新发展
省金控持有其1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融市场
省金控持有其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有限公司
66.67%的股权
注:上述企业不包含财通证券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质
股份(股)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439,347,825
国有法人股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
140,217,390
社会法人股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
116,847,827
国有法人股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
116,847,827
国有法人股
杭州美淳投资合伙企
20,021,740
社会法人股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
社会法人股
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卓邦投资有限公
社会法人股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
社会法人股
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
社会法人股
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图南投资合伙企
社会法人股
业(有限合伙)
860,000,000
1.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东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262
注册资本:50,547.3454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承江
成立日期:日
住所: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按经贸部核定目录经营),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
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进出口商品的仓储、运输,
实业投资开发,纺织原辅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销售,经济技术
(2)股东情况
根据浙江东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截至日,浙江东
方的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浙江东方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600120。天册律师认为,浙江东方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根据协作大厦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注册号:710
注册资本:8,19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瑛
成立日期:日
住所:杭州市潮王路208号浙江协作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金属材料、
木材、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橡胶材料及
制品、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饲料、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销
(2)股东情况
协作大厦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
经核查,协作大厦股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天册律师认
为,协作大厦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3.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经建投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963
注册资本:419,630,174元
法定代表人:詹银才
成立日期:日
住所:杭州市天目山路166号
经营范围: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投资;金属材料,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纺织原料,橡胶及制品,木材,胶
合板,造纸原料,矿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旅游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2)股东情况
经建投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经核查,经建投股东为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机床集团有限公
司。天册律师认为,经建投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4.杭州美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美淳投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合伙协议》,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美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928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阮琳
成立日期:日
住所: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大道186号207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
期货外)。
(2)投资人情况
美淳投资的投资人及其投资比例情况如下:
投资比例(%)
美淳投资系由2名自然人组建设立的合伙企业,根据美淳投资说明,美淳投
资未利用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且除投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也没有任何对外投资的计划。天册律师认为,美淳投
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
资基金,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宁波银地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合伙协议》,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30
注册资金:4,36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钱幸福
成立日期:日
住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330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2)投资人情况
宁波银地投资人及其投资比例情况如下:
投资比例(%)
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银地系由3名自然人和一名法人组建设立的合伙企业,其中法人合伙人
为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
制毒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除
食品、副食品)、计算机配件的销售、实业投资。
根据宁波银地说明,宁波银地未利用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且
除投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也没有任何对外投资的
计划。天册律师认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
基金,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6.北京卓邦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卓邦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卓邦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857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杰
成立日期: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26层0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股东情况
卓邦投资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慈溪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慈溪市杭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核查,卓邦投资法人股东为慈溪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卓力电器集团
有限公司和慈溪市杭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册律师认为,卓邦投资不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
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7.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经协集团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98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振辉
成立日期:日
住所:杭州市白石巷258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汽油、煤油、柴油、煤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日)。一般经营项目:
金属材料、贵金属及其饰品、焦炭、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
品)、橡胶及制品、纺织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汽车(含小轿车)、饲料
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2)股东情况
经协集团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上海磐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经核查,经协集团法人股东为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和上海磐风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天册律师认为,经协集团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8.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天堂硅谷盈通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其基本信息如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73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洪斌
成立日期:日
住所: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八号办公用房707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
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2)股东情况
天堂硅谷盈通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浙江国安产融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经核查,天堂硅谷盈通法人股东为浙江国安产融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堂硅
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
4月17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0794。天册律师认为,天堂硅
谷盈通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应当履行登
记备案程序。
日,天堂硅谷盈通取得浙发改财金函〔2014〕3号《浙江省发
改委关于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备案的通知》,天堂硅谷盈通在浙
江省发改委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
日,天堂硅谷盈通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证明》,天堂硅谷盈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协会备案。
9.宁波图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宁波图南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合伙协议》,其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图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401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慧君
成立日期:日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424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投资人情况
宁波图南投的投资人及其投资比例情况如下:
投资比例(%)
宁波图南系由2名自然人组建设立的合伙企业,根据宁波图南说明,宁波图
南未利用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且除投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也没有任何对外投资的计划。天册律师认为,宁波图
南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
资基金,不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公司持股5%以上股权的四名法人股东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
于5%以上法人股东要求具备的条件:
(一)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2014年度审计报告,四名法人
股东的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权法人股东2014年度审计报告,四名法人股
东的的净资产均不低于其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
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权法人股东出具的声明承诺及其企业法人信
用报告,同时根据主办券商、天册律师通过查询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信息查询”
平台、全国裁判文书网、全国企业信用息公示平台等监督平台的查询,四名法人
股东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
三款的相关规定。
(四)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权法人股东出具的声明承诺,同时根据主办
券商、天册律师通过查询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全国裁判文书网、
全国企业信用息公示平台、中国证监会等监督平台的查询,公司四名持股5%以
上的法人股东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符合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五)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权法人股东出具的声明承诺,同时根据主办
券商、天册律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全国裁判文书网、
全国企业信用息公示平台、中国证监会等监督平台的查询,公司四名持股5%以
上的法人股东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
施,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
(六)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权法人股东出具的声明承诺,同时根据主办
券商、天册律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全国裁判文书网、全
国企业信用息公示平台、中国证监会等监督平台的查询,公司四名持股5%以上
的法人股东近3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
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
六款的相关规定。
(七)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权法人股东出具的声明承诺,同时根据主办
券商、天册律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全国裁判文书网、全
国企业信用息公示平台、中国证监会等监督平台的查询,公司四名持股5%以上
的法人股东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
司股权的情形,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四)股东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铁投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财通证券2.3%股权,同时铁投集团持有本公
司股东经建投95.32%股权,因此,本公司股东财通证券与经建投之间系关联方。
公司股东协作大厦直接持有本公司13.587%股权,同时协作大厦持有本公司
股东经协集团7%股权,马成骁先生同时担任协作大厦公司副总经理、经协集团
董事职务,因此,本公司股东协作大厦与经协集团之间系关联方。
公司股东浙江东方直接持有本公司16.304%股权,同时浙江东方持有浙江天
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6.5%股权,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东天堂硅谷盈通33.5%股权,因此,本公司股东浙江东方与天堂硅
谷盈通之间系关联方。
自然人劳洪波持有本公司股东美淳投资95%出资份额,同时劳洪波持有浙江
子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子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经合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2%股权,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银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87%出资份额,因此,美淳投
资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系关联方。
经天册律师核查,除上述情形外,永安期货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992年公司前身潮州市国际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公司设立
永安期货前身为潮州市国际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日,潮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成立“潮州市国际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的复函》(潮府办函[1992]新63号),同意设立潮州市国际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公司,隶属于潮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
日,潮州市国际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了开业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金为5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万元,流动资金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彭快乐,经济性
质为全民所有制。
(二)1993年公司名称及注册资金变更
日,经潮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同意,潮州市国际金
融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
潮州市经发国际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50万元。
(三)1993年重新登记及名称变更
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期货经纪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期货经纪公司重新登记管理。日,潮
州市经发国际期货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了重新登记的相关材料。1993年11
月16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函》(潮府函[1993]40号),请求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对潮州市上报的潮州市经发国际期货公司给予重新核准登记。1993年
12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同意潮州市经发国际期货公司重新登记注册和变更公
司名称,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X)。公司名称变更为潮州
市经发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四)1994年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
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
展的通知》,要求期货交易和经纪机构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潮州市经发期货经
纪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日,中国证
监会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的通知》(证
监发字[号),同意潮州市经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领取《期货经纪业务
许可证》。
(五)1997年变更为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日,经潮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同意,潮州市经济技术协
作发展总公司作出了《关于变更潮州市经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决议》,
具体内容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期货公司要按《公司法》要
求规范公司注册资本问题。因此,决定将潮州市经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全部股份
进行转让。
日,潮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与浙江金江物业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潮州市经济技术协
作发展总公司将潮州市经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浙江金江物业
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潮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收回原
投入注册资本,转让后的注册资本由浙江金江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经协物业
发展公司投入。
日,潮州市经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
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为杭州市庆春路188号六
楼,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日,浙江信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浙信会验
字[97]第6号),确认:1、原潮州市经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元,
由潮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独家投资经营。其股权全部转让给浙江金江物
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并收回原投入注册资本。2、股权转
让后,原潮州市经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更名为永安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
万元,由两家股东单位联合以货币出资,其中:浙江金江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90%,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总注
册资本的10%。截至日,永安有限注册资本已缴足到位。
日,永安有限取得了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变更后的《期货经纪
业务许可证》([A])。
日,国家工商总局向永安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金江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
(六)2000年注册资本变更
日,永安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3,000万元,
增资后股权结构变更为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投资2,100万元,浙江金江物业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900万元;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杭州市潮王路208号浙江协作大
厦6-8楼。
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浙东会验五
[99]字第135号),确认:截至日,投资方认缴的注册资本已全
就此次变更,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变更后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日,国家工商总局向永安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9)。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金江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
注1:日,浙江金江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金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
为浙江金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2:日,浙江经协物业发展公司更名为浙江经协实业发展公司,现为浙江
经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七)2003年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变更
日,永安有限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审议并同意:1)
永安有限股东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永安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协作大厦公
司、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浙江金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
900万股转让给协作大厦公司;浙江经协实业发展公司将其拥有的1,600万股转
让给协作大厦公司,将其拥有的500万股转让给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协作大厦公司和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股权后,永安有限将增资至
8,000万元,其中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出资2,500万元,浙江东方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
日,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浙东评
报[2002]字第36号),以日为基准日,对永安有限的全部资产
和负债进行了评估。
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浙东会验[2002]
第80号),确认:截至日,永安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合计5,000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8,000万元。
就此次变更,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变更后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日,国家工商总局向永安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八)2007年注册资本变更
日,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
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浙勤评报字[2007]第84号),
以日为基准日对永安有限全部资产与负债进行了评估。
日,永安有限召开2007年第二次股东会,同意:1)永安有
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8,400万元;2)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228万元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9,400万元;浙江瑞和国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134万元认购
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德邦控股出资486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3)
现任股东均同意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证监期货字[号),核准永安有限的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更的申请。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2007]第23622号),确认:截至日,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
10,400万元,由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瑞和国贸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德
邦控股缴足。
日,浙江省工商局向永安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377)。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瑞和国贸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2010年股权转让
日,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与浙江东方签订了《永安期货5.42%股权及其它股权资产包交易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前,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永安有限2.717%股权,但《永安期货5.42%股权及其它股权资产包交
易合同》中约定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的永安有限5.42%股权转让给浙江东方,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上述股权比例差异
为计算误差。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浙江
东方转让的为其持有的永安有限全部股权。)约定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安有限5.42%股权及其它股权资产包(包括
浙江天源物业有限公司所持有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80万股股权;
上海鑫裕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上海尚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深国投尚雅5期基
金10100份及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中融混沌2号基金1000000份。)
以人民币1亿元(含其他股权资产包的价格)的价格进行转让,受让方为浙江东
日,永安有限召开了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同
意:1)浙江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分别持
有的永安有限各500万股(合计为永安有限5.42%股权)转让给浙江东方;2)
永安有限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永安期货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号),核准了本次股权变更申请。
日,永安有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瑞和国贸发展有限公司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1:日,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2:日,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更名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3:根据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的《关于荣大、中大、东方三家外贸集团
公司合并重组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浙企改发[2007]3号),2007年6月,浙江荣大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浙江省
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至此,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安有限股权由浙江省国
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十)2010年注册资本变更
日,永安有限召开了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同意:1)
永安有限以公积金转增的方式增资6,480万元;2)由永安有限各股东按原出资
额,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公司增资33,120万元;3)公积金转增以及各股
东对公司增资完成后,永安有限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8,000万元。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永安期货变更注册资本的批
复》(证监许可[号),核准永安有限注册资本由18,400万元变更为
58,000万元。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号),确认:截至日,永安有限已将资本公积6,48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并已收到全体投资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3,120万元。
日,浙江省工商局向永安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630.4348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7,880.4348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880.4348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6,304.3478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2.1739
浙江瑞和国贸发展有限公司
2,206.5217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注册资本变更
日,永安有限召开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同意:1)
永安有限以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方式增资7,700万元;2)各股东按原出资额比例,
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公司增资20,300万元;3)增资完成后,永安有限注
册资本由58,000万元增加至86,000万元。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同意永安有限注册资本由
58,000万元变更为86,000万元。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号),确认:截至日,永安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7,7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并已收到全体出资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300万元。
日,浙江省工商局向永安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9,347,825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116,847,827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6,847,827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93,478,26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739,130
浙江瑞和国贸发展有限公司
32,717,391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021,740
860,000,000
2012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省永
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0.87%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1]53
号),同意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永安有限10.87%股权转让
给浙江东方。根据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上述股权以
24,673.4856万元的价款进行转让。
日,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东方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永安有限10.87%的
股权,以评估值作价转让给浙江东方。
日,永安有限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同意上述股
权转让事项。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同意上述股权变更情况。
日,永安有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9,347,82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217,390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116,847,827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6,847,827
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
32,717,391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021,740
860,000,000
注:日,浙江瑞和国贸发展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
2012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永安有限召开了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同意:1)
经合控股以2,000万元的价款向经协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永安有限0.465%股权(对
应出资额400万元);2)经合控股以2,000万元的价款向天堂硅谷转让其持有
的永安有限0.465%股权(对应出资额400万元);3)经合控股以3,000万元的
价款向卓邦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永安有限0.698%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4)
经合控股以3,000万元的价款向德邦控股转让其持有的永安有限0.698%股权(对
应出资额6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经合控股持有永安有限1.479%股
权(对应出资额万元);5)永安有限其他各股东同意放弃本次股权
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日,经合控股分别与经协集团、天堂硅谷、卓邦投资以及德
邦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日,永安有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登记手续,并
在浙江证监局备案。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9,347,82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217,390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116,847,827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6,847,827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21,740
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717,391
北京卓邦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60,000,000
2012年9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
号),确认:截至日,永安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1,103,873,064.79元。
日,浙江省财政厅以浙财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江省
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2012]49号),同
意永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日为评估基准日,
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永安有限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坤元
评报〔号),确认:截至日,永安有限经评估的净资
产值为1,227,920,664.36元。
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浙财金[2012]56号”《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有
关事项的复函》,对上述评估结论予以核准。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至2013年6
日,永安有限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该日,永安有限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永安有限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同意永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现
有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而设立;以永安有限截至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03,873,064.79元按照1:0.7791的比例折为
股份公司股本8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日,永安有限各股东签署了《永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日,取得浙江省财政厅出具了浙财金[2012]63号《浙江省财
政厅关于同意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号),确认:截至日,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筹)已
经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日止永安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1,103,873,064.79元,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86,000万元整,资本公积
190,776,249.12元,一般风险准备53,096,815.67元。
日,永安期货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第一
次董事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监事会。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注
册号:377)。
本次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完成后,永安期货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9,347,82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217,390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6,847,827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116,847,827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21,740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717,391
北京卓邦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业投资有限公
860,000,000
注:日,财通证券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永安期货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期货业务许可
证》,许可证号为13年1月18日取得《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永安期
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截至日,永安期货
在册股东9户,所持股份总额86,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占
总股本的78.261%;社会法人股股,占总股本的21.739%。
日,浙江省财政厅以“浙财金[201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对永安期货国有股权设置批
复如下:截至日,永安期货在册股东9户,所持股份总额86,0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67,304.3479万股,占总股本的78.261%;社会法人股
18,695.6521股,占总股本的21.739%。
2015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永安期货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德
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永安期货2.328%的20,021,740股股份转让给杭州
美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杭州美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德邦控股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
永安有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向浙江证监局递交了
书面报告。
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完成后,永安期货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9,347,825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217,390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6,847,827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
116,847,827
浙江美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20,021,740
浙江经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717,391
北京卓邦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业投资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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