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惠金审核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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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英文名称China Guangfa Bank Co., Ltd.成立日期注册资本154.02亿元法人代表董建岳总&经&理利明献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网站地址www.gdb.com.cn邮政编码510080客服邮箱.cn电话号码400-830-传真号码020-经营范围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客服联系电话为400-830-,一直以来广发银行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开放式基金] 最新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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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当日的最新开放式基金净值基金代码基金名称日增长值日增长率申购状态基金经理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单位净值累计净值&&&&------1.00241.0024------暂停申购吴坚&&&&------1.31102.3090------开放申购程洲&&&&------1.00571.0057------封闭期李丹,吴闻&&&&------1.16391.1639------开放申购林忠晶&&&&------1.16701.6710------开放申购林忠晶,王伟&&&&------1.00981.0098------暂停申购吴闻,董瑞倩&&&&------1.0367---------场内交易荆一帆&&&&------1.01251.0125------开放申购刘丽娟,汪伟,吴德u&&&&------------------开放申购李耀柱&&&&------1.11201.1120------暂停申购刘柯,何秀红&&&&------1.90502.0050------开放申购史彬&&&&------1.02071.0467------开放申购柳发超&&&&------1.00941.0594------开放申购吴闻&&&&------1.00391.0039------封闭期方旭S,李捷&&&&------1.00511.0301------暂停申购陈佳昀&&&&------1.04301.1830------限大额谢军&&&&------1.08401.0840------暂停申购代宇&&&&------1.03101.0470------限大额黄海峰&&&&------1.3859---------场内交易荆一帆&&&&------1.03261.0326------开放申购李丹,李一鸣&&&&------1.34991.3499------限大额魏博&&&&------1.22041.2204------限大额袁忠伟&&&&------1.01941.0194------开放申购林忠晶&&&&------1.26401.5220------暂停申购于泽雨,马英&&&&------1.01881.0188------开放申购林忠晶&&&&------1.16151.1615------开放申购林忠晶&&&&------1.00401.0407------开放申购柳发超&&&&------1.00351.0284------暂停申购陈佳昀&&&&------1.06611.3398------开放申购刘丽娟,汪伟,吴德u&&&&------1.03751.4469------开放申购朱晨杰&&&&------1.00021.0002------开放申购张琦&&&&------1.03351.4475------开放申购朱晨杰&&&&------1.21130.8014------开放申购荆一帆&&&&------1.02671.0267------限大额杨永光&&&&------1.11501.1150------限大额刘柯,何秀红&&&&------1.33502.3290------开放申购程洲&&&&------1.00421.0438------开放申购柳发超&&&&------1.36152.5905------限大额魏博&&&&------1.01661.0569------限大额鲁邦旺&&&&------1.04111.0811------开放申购董瑞倩,李丹,李一鸣&&&&------1.04221.0822------开放申购董瑞倩,李一鸣,李丹&&&&------------------限大额李耀柱&&&&------0.99920.9992------开放申购张琦&&&&------0.95381.6138------开放申购袁忠伟&&&&------1.00591.0059------封闭期吴闻,李丹&&&&------1.24201.5000------暂停申购于泽雨,马英&&&&------1.05001.0500------暂停申购代宇&&&&------1.00381.0038------封闭期李捷,方旭S&&&&------1.24981.4898------开放申购栾绍菲,林忠晶&&&&------1.35722.5862------限大额魏博&&&&------1.16901.1690------开放申购杨林耘,邱世磊,柳世庆&&&&------1.11001.1100------暂停申购代宇&&&&------1.04101.1170------限大额谢军&&&&------1.00841.0584------开放申购吴闻&&&&------1.05201.0520------暂停申购代宇&&&&------0.92560.9256------开放申购程广飞,张崴&&&&------1.24501.2950------开放申购栾绍菲,林忠晶&&&&------1.02141.0504------开放申购柳发超&&&&------1.01151.0405------开放申购李一鸣,张英&&&&------1.03321.0332------开放申购李丹,李一鸣&&&&------1.05341.0534------限大额袁忠伟&&&&------1.26201.2620------开放申购蓝雁书[货币型基金] 最新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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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当日的最新开放式基金净值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基金经理万份单位收益7日年平均收益率%万份单位收益7日年平均收益率%&&&&------1.13584.2680%任爽,温秀娟&&&&------1.16014.2830%任爽&&&&------1.09374.0970%李君,叶朝明,刘建岩&&&&------1.15724.2230%石大怿&&&&------1.22394.4730%石大怿&&&&------1.16354.3940%桑迎&&&&------1.20174.5190%任爽,温秀娟&&&&------1.15974.2810%任爽&&&&------0.99723.5230%桑迎&&&&------1.11464.0310%桑迎&&&&------1.10764.0920%方红涛&&&&------1.17274.3320%方红涛[创新型基金] 最新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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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当日的最新创新型基金净值基金代码基金名称日增长值日增长率到期日期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单位净值累计净值&&&&------1.00241.0024------&&&&------1.0367---------&&&&------1.3859---------&&&&------1.21130.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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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客服邮箱:|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CopyRight&&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沪ICP证:沪B2-&&网站备案号:沪ICP备号-1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广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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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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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九月&&【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目
录&&一、前言 1&&二、释义 2&&三、基金管理人 7&&四、基金托管人 15&&五、相关服务机构 18&&六、基金的募集 25&&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1&&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2&&九、基金的投资 43&&十、基金的财产 51&&十一、基金财产的估值 52&&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7&&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9&&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1&&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62&&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67&&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0&&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2&&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8&&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0&&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101&&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2&&二十三、备查文件 103&&一、 前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二、 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基金法》:指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日起实施,并经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后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2、销售机构:指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36、《业务规则》:指《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44、元:指人民币元&&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50、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51、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模式&&52、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53、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为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的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54、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5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5 号附1 号1 层1-1&&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8号A座7-2&&法定代表人:陈重&&成立日期: 日&&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人民币&&电话:010-&&传真:010- &&联系人:孙婧&&股权结构:&&出资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比例&&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48%&&陕西蓝潼投资有限公司 4800 30%&&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二)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会成员&&陈重先生:董事长,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经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奖惩委员会副主任(总裁助理)兼人事部经理;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枝来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期货研究中心副主任、涌金期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靖丰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现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法务人员。现任职于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孙莉女士:独立董事,硕士,证券期货资格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主管,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贵龙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陕西省临汾地区教育学院教师。现任职于北京大学财务部。&&2、监事会成员&&钟晋倖:监事会主席,硕士,会计师,上海大学会计系专业及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投资管理专业毕业。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执行监事、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安东先生:监事,大专。历任北京手表厂车间主任,广东银海集团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北京国奥俱乐部副总经理,商友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现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闫峰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产品经理。&&3、高级管理人员&&张宗友先生:总经理,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经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奖惩委员会副主任(总裁助理)兼人事部经理;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卫东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海南证券业务部经理,广发证券公司海南分部下辖营业部经理,海口海甸岛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投资自营部及投资理财部证券投资经理,华龙证券公司投资理财部总经理,青岛海东青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4、基金经理&&于泽雨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债券研究员、合众人寿保险公司债券投资经理,于2012年10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5、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主席:总经理张宗友先生;成员: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王卫东先生、基金管理部总监曹名长先生、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崔建波先生、李昱女士、桂跃强先生。&&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3、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1)承销证券;&&(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7)以任何形式的交易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真实久期,变相持有长期券种;&&(8)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7) 除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业务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5、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控制的原则&&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1)控制环境&&①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②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和业务环节。&&③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④ 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⑤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2)风险评估&&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3)组织体系&&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的组织主要是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着力于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度对公司自有资产经营、基金资产经营及合规性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调整、确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其目的是完善董事会的合规监控功能,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督察长负责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的具体执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稽核;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督察长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金融工程部;&&①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主要职权是:拟定公司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整体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负责公司的危机处理工作等。&&②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内部监察部门,独立执行内部的监督稽核工作。金融工程部数量分析师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随时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独立监控,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监控。&&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划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4)制度体系&&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①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③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5)信息与沟通&&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四、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概况&&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法定代表人:董建岳&&成立时间:日&&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4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号&&联系人:成蕾&&联系电话:010-&&传真:020-&&1、发展概况:&&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 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154 亿元。二十多年来,广发银行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一个脚印。&&2006 年,广发银行成功重组,引入了花旗集团、中国人寿、国家电网、中信信托等世界一流的知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重组后,广发银行紧紧围绕" 建设一流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注重战略规划的执行,坚持" 调结构、打基础、抓创新、促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坚持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2012年9 月30日,广发银行资本净额782.34亿元,资产总额10760.25亿元,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885.44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 5907.93 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对全球 1000家大银行排定的位次,广发银行已连续多年入选全球银行500 强。&&2、主要人员情况&&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业务运行团队、监督稽核团队和市场营销团队,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总经理禄金山先生具有超过二十年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在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工作,熟悉我国监管制度和相关行业准则,确保托管业务安全稳健运行。2009年5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职务。&&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 月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号。截至2012年12月,托管资产规模超 1000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托管产品托管全面的托管服务。&&(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 、内部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团队,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五、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1、场外发售机构&&(1)直销机构&&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法定代表人:陈重&&电话:010-&&联系人:神瑞泽&&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19-8866&&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网址:trade.ncfund.com.cn&&(2)代销机构&&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 号&&法定代表人:董建岳&&联系人:李立&&客服电话:400-830-8003&&网址:www.cgbchina.com.cn&&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法定代表人:蒋超良&&客户服务电话:95599&&联系人:高阳&&网址: www.abchina.com&&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常振明&&客服电话:95558&&联系人:郭伟&&网址:bank.ecitic.com&&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法定代表人:孙建一&&客服电话:95511-3&&联系人:张莉&&网址:bank.pingan.com&&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法定代表人:万建华&&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联系人:吴倩&&网址:www.gtja.com&&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联系人:李笑鸣&&网址:www.htsec.com&&7)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联系人:权唐&&网址:www.csc108.com&&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法定代表人:刘汝军&&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698-9898&&联系人:孙凯&&公司网址:www.xsdzq.cn&&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所、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法定代表人:庞介民&&客户服务电话:&&联系人:孙伟&&网址:www.cnht.com.cn&&1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法定代表人:李长伟&&客户服务电话:0&&联系人:陈征&&网址: http://www.tpyzq.com&&1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华特广场&&法定代表人:李玮&&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8&&联系人:吴阳&&网址:www.qlzq.com.cn&&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中信证券大厦9层&&法定代表人:王东明&&客户服务电话:95548&&联系人:滕艳&&网址:www.ecitic.com&&13)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室)&&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客户服务电话:95548&&联系人:吴忠超&&网址:www.zxwt.com.cn&&14)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楼&&法定代表人:刘军&&客户服务电话:95548&&联系人:周妍&&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徐浩明&&客服电话:、&&联系人:刘晨、李芳芳&&网址:www.ebscn.com&&16)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法定代表人:杨炯洋&&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联系人:李慧灵&&网址:www.hx168.com.cn&&1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法定代表人:其实&&客服电话:400-&&联系人:潘世友&&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1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陈柏青&&客户服务电话:&&联系人:张裕&&网址:http://www.fund123.cn&&1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联系人: 薛年&&客服热线:400-700-9665&&网址:www.howbuy.com;www.ehowbuy.com&&2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法定代表人:薛峰&&客户服务电话:&&联系人:童彩平&&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2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联系人:敖玲&&客服电话:400-089-1289&&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2、场内发售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法定代表人:金颖&&电话:010-&&传真:010-&&联系人:朱立元&&(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负责人:韩炯&&电话:(021)&&传真:(021)&&联系人:孙睿&&经办律师:安冬、孙睿&&(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杨剑涛&&电话:010-&&传真:010-&&经办注册会计师:李荣坤、张吉范&&联系人:李荣坤&&六、基金的募集&&(一)基金设立的依据&&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二)基金类型、基金的存续期间&&1、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1)基金的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2)基金的开放期&&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的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3)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例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 年8月1 日生效,则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即 日至2014 年7月31 日,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日,假设首个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则首个开放期为自日至日;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即日至2015 年7月7日,以此类推。&&3、存续期间:不定期&&(三)募集对象&&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四)募集方式和销售场所&&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本基金的募集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和场内代销机构。&&直销机构: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和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场外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场内代销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或增减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五)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1、认购时间安排&&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约定,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进行披露。&&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3、认购的原则&&(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资金;&&(2)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3)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4、认购的限额&&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在场外代销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500元,单笔追加认购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元,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一基金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金额为5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纪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场内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0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500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5、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份额类别以及认购费率&&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本类别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3、认购费率&&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 A 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认购金额(记为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M
万元 0.6%&&100万元
M < 200 万元 0.3%&&200万元
M < 500 万元 0.1%&&M
万元 每笔 1000 元&&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七)认购份额的计算&&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1、若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1)认购费用=固定金额&&(2)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3)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1)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2)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3)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归基金财产。&&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元,认购费率为0.6%,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净认购金额=5,000/(1+0.6%)=4,970.18元&&认购费用=5,000-4,970.18=29.82元&&认购份额=(4,970.18+3)/1.00=4,973.18份&&如果投资者是场外认购,则得到4,973.18份基金份额。&&如果投资者是场内认购,则得到4,973份基金份额,其余0.18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金额返还给投资者。&&2、若投资人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归基金财产。&&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5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如果投资者是场外认购,认购份额=(5,000+3.50)/1.00=5,003.50份;&&如果投资者是场内认购,认购份额=5,000/1.00=5,0000份,认购金额的利息折算的认购份额=3.50/1.00=3份,则投资者共得到5,003份基金份额,其余0.5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金额归基金财产。&&(八)认购的方法与确认&&1、认购方法&&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2、认购确认&&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九)募集资金及利息的处理&&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基金募集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满,经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手续出具相关验资报告后,募集资金划入指定的基金托管账户。&&2、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3、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整数位,小数点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与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如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1、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5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5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场外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场内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且申请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 份基金份额。&&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本类别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3、申购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申购金额(记为M) A类份额申购费率&&M
万元 0.6%&&100万元
M < 200 万元 0.3%&&200万元
M < 500 万元 0.1%&&M
万元 每笔 1000 元&&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4、赎回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持有时间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1.5%&&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05%&&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且在下一个开放期未赎回,而是在下一个开放期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持有时间 C类份额赎回费率&&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0.5%&&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或其后赎回的份额 0&&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A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七)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1)若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申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申购费用=固定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例:某投资者投资6,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申购费率为0.6%,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净申购金额=6,000.00/(1+0.6%)=5964.21元&&申购费用=6,000.00-5,964.21=35.79元&&申购份额=5,964.21/1.210=4,929.10份&&若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6,000.00 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元,即可获得4,929.10份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若投资者通过场内投资6,000.00 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4,929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者。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净申购金额=4,929×1.210=5,964.09元&&退款金额=6,000.00-5,964.09-35.79=0.12元&&即投资者投资6,000.00元从场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元,则其可得到基金份额4,929份,退款0.12元。&&(2)若投资人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例:某投资者投资6,0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申购份额=6,000.00/1.210=4,958.68 份&&若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6,0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即可获得4,958.68份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若投资者通过场内投资6,0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4,958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者。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净申购金额=4,958×1.210=5,999.18元&&退款金额=6,000.00-5,999.18=0.82元&&即投资者投资6,000.00元从场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元,则其可得到基金份额4,958份,退款0.82元。&&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 份,假设持有一个封闭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定T 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10,000×1.210元=12,100.00 元&&赎回费用=12,100×0.05%=6.05元&&赎回金额=12,100-6.05=12,093.95元&&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假定赎回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093.95元。&&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 份,假设持有一个封闭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定T 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10,000×1.210元=12,100.00 元&&赎回费用为0元&&赎回金额=12,100.00元&&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份额10,000份,假定赎回当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100.00元。&&通过场外或场内赎回,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八)申购与赎回的登记&&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1、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但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十)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十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间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十三)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十五)基金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十七)基金的冻结与解冻&&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基金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九、基金的投资&&(一)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增强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二)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因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将于30个工作日内卖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三)投资理念&&通过深入分析影响信用债定价的各类因素,深入挖掘信用债投资价值,并辅以积极主动的配置策略和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可增强基金获取稳定投资收益的能力。&&(四)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期限配置策略、利率预期策略、类属品种配置策略以及证券选择策略。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深入分析市场利率发展方向、期限结构变化趋势、信用主体评级水平以及单个债券的投资价值,积极主动进行类属品种配置及个券选择,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1、期限配置策略&&由于本基金采取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将适当的采取期限配置策略,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与基金剩余封闭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2、利率预期策略&&利率预期策略的目标是在预期利率上升时保全资本,预期利率下降时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本基金将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价格指数、消费增长率、m1、m2、信贷增长、汇率、国外利率等)、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以及市场指标(如新债券的发行利率与市场收益率的差异、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回购利率等)预测利率的变动方向、范围和幅度。&&具体而言,当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规避市场风险。当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获取因利率下降所带来的资本利的收益。&&3、类属品种配置策略&&(1)、收益率曲线策略&&本基金在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上主要采用收益率曲线策略。&&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在受到央行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和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平行移动、非平行移动(平坦化、陡峭化、扭曲)等变动。收益曲线策略就是通过对市场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变动预期,追求获得因收益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将用情景分析的手段比较不同的收益曲线投资策略,即子弹策略(构成组合的证券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某一点)、梯形策略(构成组合内每种期限的证券数量基本相当)和哑铃策略(构成组合中的证券的期限集中到两个极端期限),采取当时市场状况下相应的最优投资策略,确定债券资产中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比例。&&(2)、信用利差策略&&本基金在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品种的配置上主要采用信用利差策略。&&当宏观经济由衰退转为繁荣时,投资者具有更高的风险溢价,促使信用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缩小,此时应增加信用债配置比例,降低国债配置比例;而当经济由繁荣转向衰退时,投资者避险情绪严重,促使信用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扩大,此时应降低信用债配置比例,增加国债配置比例。&&本基金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以及利差的合理变动空间,动态调整不同债券类别的配置比例。&&4、证券选择策略&&(1)、信用债券选择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券评级在AAA级以下、BBB级以上(含BBB级)的投资级信用债券。&&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发行人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包含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获取能力、运营能力等)、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因素对其信用风险的影响程度,同时结合对期限、票息率、赋税特点、增信方式、提前偿还和赎回等条款的分析,对债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进一步,通过结合收益率曲线结构和利差曲线结构评估债券的合理价值水平,对于市场定价偏低或信用评级预期提高的债券,本基金将进行重点配置。&&(2)、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债券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利得收入。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基于此,本基金提出了骑乘策略。&&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3)、债券互换&&债券互换是指卖出某债券的同时,买入另一种相似特征债券以提高收益率的一种策略,其实质是债券价值挖掘的一种延伸。&&(4)、杠杆放大策略&&当债券市场出现上升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较高,市场资金成本较低时,本基金可以不断利用正回购的方式进行滚动操作,放大资金规模、获得超额收益。当债券市场出现下降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低,市场资金成本高时,本基金可以通过买断式逆回购,在降低债券仓位的同时获取超额收益。&&(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可以从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虑。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运用CreditMetrics模型--信用矩阵来估计信用利差。该模型的方法主要是估计一定期限内,债务及其它信用类产品构成的组合价值变化的远期分布。这种估计是通过建立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来实现的。其中先对单个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然后通过考虑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和风险头寸,把模型推广到多个债券或贷款的组合。&&(6)、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及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因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将于30 个工作日内卖出。&&(五)投资管理程序&&1、决策和交易机制:本基金实行投资管理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以及重大单项投资。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保证确保交易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2、资产配置策略的形成:基金经理在公司内外研究平台的支持下,对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做出判断。公司的策略分析师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行业研究员提供行业分析报告、公司分析报告,债券研究员提供利率走势分析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债券市场运行报告,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数量化报告。基金经理结合自己的分析判断和研究员的投资建议,根据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拟定投资组合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债券配置期限结构及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并向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策略报告的程序审核和实质性判断,并根据审核和判断结果予以审批。&&3、组合构建:研究员根据自己的研究独立构建债券投资品种的备选库。基金经理从中选择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交易的数量和时机。对投资比例重大的单一品种的投资必须经过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投资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的审核、投资价值的实质性判断,并听取金融工程研究员的风险分析意见,最终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审批结果实施投资。&&4、交易操作和执行:中央交易室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保证确保交易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并由中央交易室负责投资指令的操作和执行。中央交易室确保投资指令处于合法、合规的执行状态,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负有监控、处置的职责。中央交易室确保将无法自行处置并可能影响指令执行的交易状况和市场变化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及时反馈。&&5、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金融工程研究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金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并提交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帮助投资管理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了解投资组合承受的风险水平和风险的来源。绩效分析报告帮助分析既定的投资策略是否成功以及组合收益来源是否是依靠实现既定策略获得。金融工程研究员就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的结果随时向基金经理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反馈,对重大的风险事项可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6、投资管理委员会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六)投资组合限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2、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3、本基金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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