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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遂宁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遂宁人事考试网&&&&&点击数:次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上半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2018年上半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18年上半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考试招聘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日之后毕业的和船山区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报名
  本次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span style="color: #ff年3月20日至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 www.snpx.gov.cn)。网络报名初审由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船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等资料。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span style="color: #ff年3月20日至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日17:00前,到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船山区燕山街46号401室)办理减免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船山区人社局于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日至日笔试前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一)考生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除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外的所有岗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
  (1)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复习大纲》;
  (2)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 事业单位公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其他岗位笔试《综合知识》,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3.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准入场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日-日(上班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审查考生面试资格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船山区人社局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限有从业证书要求的岗位)。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18年上半年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方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后报区人社局事管股。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市人社局:、区人社局)。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确认后,再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学位或资格要求的,下同)及个人人事档案。
  (二)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未就业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
  (三)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及个人人事档案。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人事档案。
  (五)报考教育类的按报考的岗位,依据其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的乡镇学校。
  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报考资格等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遂宁市船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聘用手续。办理了聘用手续,到聘用单位上班的人员占用该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按国家及我区现行政策以及聘用单位的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福利等待遇。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通过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办理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在此期间注意浏览,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1.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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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四川朝天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6人公告
15:08:52 来源:广元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朝天区公路养护段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朝天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条件限制。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76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招聘岗位为09、03、06、03029 、1803030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日至3月28日。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朝天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朝天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朝天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日前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yct.gov.cn)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日至4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直接到广元市朝天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4楼415室,),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 年4月11日至4月14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共招聘36个岗位,考试成绩均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考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日至5月4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有关部门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
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参加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技士及以上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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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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