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得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 题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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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财政部政府补助,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以后还需结转或者之后的分录呢?
于,13:47:55补充问题
旧软件没有递延收益这个科目怎么办呢?
于,14:02:40补充问题
王雁鸣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中级会计师
您好,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
会计实务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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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回答327人浏览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华会计网校
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
  本讲共分四部分:一是准则概述;二是准则内容讲解;三是新旧准则衔接;四是总结与比较。
  一、准则概述
  政府补助会计是国际上比较关注的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英国、香港等均制定了专门准则对其进行规范。同时,由于我国政府补助形式较多,对企业影响较大,也是我国会计上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早在1993年,我国就将本准则列入准则项目计划,并于1994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此后,由于当时的条件不成熟,我们没有下发本准则,尽管如此,我们在随后下发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新制度中,吸收了当时的一些意见,对政府补助会计作出了规定。从现在看来,这些规定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不够系统,而且也没有提出具体的披露要求。这些不足需要通过专门的准则加以解决。而且有了专门的准则,更便于企业操作,同时又有利于提高政府补助信息的透明度,更好地应对世贸规则提出的要求。
  我们国家是转型国家,政府补助内容多、项目多,既有来自科技部门的、还有来自教育部门、农业部门的等等。因此,就面临着如何进行划分和规范的问题。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政府补助的内容有两个准则,一个是第20号准则《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1994年),另一个是第41号准则《农业》(日起生效),在这个准则中有一章政府补助。由于第20号准则发布较早,因此,在开始制定政府补助准则时主要参照按照第41号准则,把政府补助分为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和不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在与IASB协调时,他们认为,第41号准则不是很理想,正在修改,于是,最终又回到第20号准则的思路,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关于政府资本性投入问题的协调】
  12.政府补助应有规则地在会计期间确认为收益,以便将它们与需要弥补的有关费用相配比。政府补助不应当直接贷记股东权益。——IAS20
  政府补助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篇幅最小的一个准则,不到800字。共分为3章: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确认和计量;第三章是披露。
  由于原来没有政府补助准则,实务中主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新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有:
  1.核算口径有所变化。
  新准则不再定义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捐赠行为,也随之取消了相关的会计处理规范。
  2.计量基础有所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成本计价。新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会计事项处理方法的变化
  企业会计制度仅对补贴收入和捐赠进行的规定。新准则明确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两类,并分别对其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
  4.会计科目方面的变化
  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增加了“递延收益”科目。
  二、准则内容讲解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1.政府补助的概念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理解政府补助的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资源的单向、无对价的转移,所以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不包括在内(因为企业并非无偿取得这些经济资源)。因此,实际上本准则并不规范所有的政府补助。
  (2)形式上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3)“政府”的范围,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国际的类似组织在内。
  2.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2)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1)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政府补助——收益企业
  政府补助——银行——收益企业
  (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其中“与资产相关”,是指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
  (四)政府补助的确认
  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例】2007年1月,政府给A公司一项附条件补助500万元,规定用于研发活动。同时规定如果两年后研发没有成功。需要将补助退回政府。由于该研发项目难度很大,A公司尚不能保证产品研发成功。
  【解析】尽管A公司已经收到政府补助500万元,但是A公司2007年尚不能保证产品研发成功,不能确保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所以尽管A公司2007年1月收到政府补助款,2007年也不能确认政府补助500万元。
  (五)政府补助的计量
  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
  根据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补助,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等,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2)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
  (六)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背景资料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资本法和收益法
  1.资本法
  在这种方法下,将补助直接贷记股东权益;
  支持资本法的论点如下:
  (1)政府补助是一种财务手段,应该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处理,而不应该通过损益表来抵销其融资的费用项目。由于预计不必归还,补助应直接贷记股东权益;
  (从资产负债表看:收到补助—资产增加---不需偿还不能确认负债---确认为权益)
  (2)在损益表中确认政府补助是不恰当的,因为它们不是赚来的,而是在没有相关费用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的一种补助。
  (从损益表看:假如确认为收益—没有费用与之配比—不宜在损益表确认)
  2.收益法
  在这种方法下,将补助作为某一期或若干期的收益。
  支持收益法的论点如下:
  (1)由于政府补助是由股东以外的资金来源取得的,所以不应该直接贷记股东权益,但应该在适当期间内确认为收益;
  (从资产负债表来看,不是来自于股东,不能确认为股东权益)
  (2)企业是通过符合补助的条件并履行随之而来的义务而获得这些补助的。因此,它们应该确认为收益,并与打算用补助来弥补的有关费用相配比;
  (从损益表看:通常附有条件,受益企业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履行义务后的结果)
  (3)像所得税和其他税金是从收益中开支的一样,政府补助作为财政政策的一种延伸,在损益表中也对政府补助加以处理是合乎逻辑的。
  (从财政角度看:税收是无偿征收的---利益流出企业---作为费用处理;政府补助也是无偿的----利益流入企业—作为收益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英国和香港会计准则均要求采用收益法,美国虽无专门的会计准则,但在其有关会计准则中要求采用的也是收益法。
  现行制度关于政府补助的规定较为散乱,主要规定有:(1)企业收到的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待项目完成后,计入资本公积;〔2〕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及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计入补贴收入;(3)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4)接受现金或非现金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可以看出,现行规定对于政府补助,区别其性质,分别采用资本法或收益法。
  我国政府补助准则采用了收益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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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讲共分四部分:一是准则概述;二是准则内容讲解;三是新旧准则衔接;四是总结与比较。
  一、准则概述
  政府补助会计是国际上比较关注的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英国、香港等均制定了专门准则对其进行规范。同时,由于我国政府补助形式较多,对企业影响较大,也是我国会计上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早在1993年,我国就将本准则列入准则项目计划,并于1994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此后,由于当时的条件不成熟,我们没有下发本准则,尽管如此,我们在随后下发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新制度中,吸收了当时的一些意见,对政府补助会计作出了规定。从现在看来,这些规定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不够系统,而且也没有提出具体的披露要求。这些不足需要通过专门的准则加以解决。而且有了专门的准则,更便于企业操作,同时又有利于提高政府补助信息的透明度,更好地应对世贸规则提出的要求。
  我们国家是转型国家,政府补助内容多、项目多,既有来自科技部门的、还有来自教育部门、农业部门的等等。因此,就面临着如何进行划分和规范的问题。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政府补助的内容有两个准则,一个是第20号准则《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1994年),另一个是第41号准则《农业》(日起生效),在这个准则中有一章政府补助。由于第20号准则发布较早,因此,在开始制定政府补助准则时主要参照按照第41号准则,把政府补助分为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和不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在与IASB协调时,他们认为,第41号准则不是很理想,正在修改,于是,最终又回到第20号准则的思路,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关于政府资本性投入问题的协调】
  12.政府补助应有规则地在会计期间确认为收益,以便将它们与需要弥补的有关费用相配比。政府补助不应当直接贷记股东权益。——IAS20
  政府补助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篇幅最小的一个准则,不到800字。共分为3章: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确认和计量;第三章是披露。
  由于原来没有政府补助准则,实务中主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新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有:
  1.核算口径有所变化。
  新准则不再定义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捐赠行为,也随之取消了相关的会计处理规范。
  2.计量基础有所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成本计价。新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会计事项处理方法的变化
  企业会计制度仅对补贴收入和捐赠进行的规定。新准则明确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两类,并分别对其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
  4.会计科目方面的变化
  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增加了“递延收益”科目。
  二、准则内容讲解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1.政府补助的概念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理解政府补助的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资源的单向、无对价的转移,所以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不包括在内(因为企业并非无偿取得这些经济资源)。因此,实际上本准则并不规范所有的政府补助。
  (2)形式上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3)“政府”的范围,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国际的类似组织在内。
  2.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2)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1)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政府补助——收益企业
  政府补助——银行——收益企业
  (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其中“与资产相关”,是指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
  (四)政府补助的确认
  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例】2007年1月,政府给A公司一项附条件补助500万元,规定用于研发活动。同时规定如果两年后研发没有成功。需要将补助退回政府。由于该研发项目难度很大,A公司尚不能保证产品研发成功。
  【解析】尽管A公司已经收到政府补助500万元,但是A公司2007年尚不能保证产品研发成功,不能确保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所以尽管A公司2007年1月收到政府补助款,2007年也不能确认政府补助500万元。
  (五)政府补助的计量
  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
  根据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补助,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等,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2)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
  (六)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背景资料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资本法和收益法
  1.资本法
  在这种方法下,将补助直接贷记股东权益;
  支持资本法的论点如下:
  (1)政府补助是一种财务手段,应该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处理,而不应该通过损益表来抵销其融资的费用项目。由于预计不必归还,补助应直接贷记股东权益;
  (从资产负债表看:收到补助—资产增加---不需偿还不能确认负债---确认为权益)
  (2)在损益表中确认政府补助是不恰当的,因为它们不是赚来的,而是在没有相关费用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的一种补助。
  (从损益表看:假如确认为收益—没有费用与之配比—不宜在损益表确认)
  2.收益法
  在这种方法下,将补助作为某一期或若干期的收益。
  支持收益法的论点如下:
  (1)由于政府补助是由股东以外的资金来源取得的,所以不应该直接贷记股东权益,但应该在适当期间内确认为收益;
  (从资产负债表来看,不是来自于股东,不能确认为股东权益)
  (2)企业是通过符合补助的条件并履行随之而来的义务而获得这些补助的。因此,它们应该确认为收益,并与打算用补助来弥补的有关费用相配比;
  (从损益表看:通常附有条件,受益企业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履行义务后的结果)
  (3)像所得税和其他税金是从收益中开支的一样,政府补助作为财政政策的一种延伸,在损益表中也对政府补助加以处理是合乎逻辑的。
  (从财政角度看:税收是无偿征收的---利益流出企业---作为费用处理;政府补助也是无偿的----利益流入企业—作为收益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英国和香港会计准则均要求采用收益法,美国虽无专门的会计准则,但在其有关会计准则中要求采用的也是收益法。
  现行制度关于政府补助的规定较为散乱,主要规定有:(1)企业收到的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待项目完成后,计入资本公积;〔2〕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及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计入补贴收入;(3)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4)接受现金或非现金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可以看出,现行规定对于政府补助,区别其性质,分别采用资本法或收益法。
  我国政府补助准则采用了收益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 重点推荐- 商业会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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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杨晖&贾香萍(副教授)&李慧思(副教授)
◆基金项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基金项目&我国公立医院会计制度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4KG54)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6-04
摘要: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补助成为政府参与微观经济运行的直接方式之一。由于政府补助的性质特殊和金额巨大,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选取了2014年半年报中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最多的20家企业及部分ST公司作为样本,通过半年报分析,概括了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特点、补助形式与种类、行业与地区分布、动因分析等。基于对现状的观察分析,本文总结出了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后,本文针对实务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 信息披露 会计准则
&&& 一、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现状
  (一)总体概况。根据Wind数据统计,2014年A股2 537家上市公司公布的半年报中,共有2 235家上市公司披露在本年度上半年收到政府补助,比例高达88.1%,合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高达322.63亿元。而在2013年年报有关政府补助的披露中显示,95%的上市公司将政府补贴收入囊中,累计金额约为1 120亿元。
  为了更好地研究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现状,本文在已公布2014年半年报的上市公司中,选取了营业外收入和非经常性损益中包括的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金额较大的2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金额较大对其利润影响较大,存在利用政府补助金额调节公司利润的可能来提升业绩,依据会计准则应该合理详尽地予以披露,因此大额的政府补助金额更具有研究价值。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笔者利用国泰安CSMAR数据库进行查询统计,并在上交所、深交所网站查阅了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按照股票代码、公司名称、补贴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政府补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比例这几类内容将其数据进行汇总,如表1所示。(表略)
  从表1可以看出,在20个大额政府补助样本中,其中中天城投政府补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最高,达8.12%。东方航空、中国国航、金隅股份三家企业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比例均高于100%,这表明,如果扣除政府补助项,企业的利润为负。例如,东方航空半年报中披露,截至日其营业亏损为2 313百万元,而大额的政府补助为企业弥补了大量亏损。
  下页表2是利用SPSS软件对样本公司政府补助金额进行统计分析的结果及其大致的频数分布图(见下页图1)。从标准差可以得出,上市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离散程度较高;中值小于均值,说明在样本公司数据中金额巨大的公司占少数,但足以将平均值拉高。由此可以推测各个上市公司之间收到的政府补助差距极大,存在政府重点扶持的上市公司。中国石油(股票代码:601857)高居上市公司2014半年报政府补助榜首。2010年,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返还暂行规定》,在日至日期间,将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中国石油的政府补助款项所依据的正是这个文件,在2014年到2020年这七年中,中国石油依然有机会获得每年数以十亿多的增值税返还。(图表略)
  (二)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形式分析。通过对20家样本公司进行分析,目前政府补助事由种类繁多,对上市公司的补贴大致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第二类是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第三类是行政上的安排。目前根据法规、政策规定,有依据可查的补贴包括节能补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补贴、智能制造专项补贴、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等,这些补贴主要是为了促进新兴产业如新能源、节能减排、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发展而设立。表3是通过查询上交所、深交所各上市公司2014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中关于政府补助内容的披露,对其补助事由进行总结。
  (三)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行业分析。通过对20个样本公司按照国民经济行业进行分类,利用CSMAR数据库进行统计,结果见图2。(图略)
  通过以上数据统计分析可以得出,政府补助金额因行业不同而不同,其中补助金额最多的行业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次是航空运输业,第三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政府补助的主要来源是进口增值税返还等政策性条件。这种类型企业大部分属于政府主导型企业,具有很强的行业垄断性,因此需要承担很大的政策性风险。政府对于这种由于出台国家政策而引起的亏损予以补贴。
  (四)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动因分析。
&&& 1.ST公司利用政府补助金额进行保壳。通过查阅上交所上市公司2014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对部分得到政府补助的ST公司进行统计,得到下页表4。(表略)
  由于政府补助金额较大,部分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利用其保壳。由表4可以看出,ST公司得到的政府补助金数量较多,其中*ST明和在政府补助的调节下其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虽然其他公司政府补助金不能弥补其大额亏空,使公司由亏转盈,但这笔不小的数目对公司的利润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公共事业类上市公司得到大额政府补助。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主要包括电力、煤气、供水行业,这些公司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收效较慢,考虑到生态、安全、企业规模和价格因素,政府通常会对其进行补贴。本文通过对样本公共事业类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得到表5。
  由表5可以得出,公共事业类上市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较大,其中占比最大的是东方航空,高达886.83%,由此可见若无该项补贴,其公司业绩必然不尽如人意。通过查阅其财务报表附注可以看到,该公司政府补助金额来源于航线补贴、航空枢纽港建设补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体现了政府对公共事业的扶持。政府的财政补贴实际上是政府通过这种补贴来向民众提供公用事业、公益性事业方面的社会福利。
  3.地方政府业绩驱动。地方政府对当地企业提供巨额补贴帮助其增加利润这一现象已经习以为常,尤其是当地龙头企业更是屡见不鲜。政府之所以愿意向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住连续亏损面临退市威胁的公司的上市资格而向其提供补贴,让其能够通过会计手段改变连续亏损的纪录,逃过退市。二是企业的经营结果可以为政府带来较高的税收,其GDP也有巨大的增长,为地方政府带来较高的业绩表现。而且企业为当地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对政府来说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二、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投入资本和政府补助区分混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为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特征有二:一是无偿性、有条件;二是直接取得资产。2013年TCL集团51亿元债务豁免存在此类问题。2009年11月,TCL集团与深超公司在深圳共同投资建设华星光电项目。合作方深超科技主要代表深圳市政府,作为扶持集成电路及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发展的运作载体。日,华星光电累计收到深超科技用于面板项目建设的委托贷款51.01亿元。按照前期项目条款,华星光电已达到债务豁免所需产能条件,深超科技对51.01亿贷款予以豁免。TCL集团表示,该笔委托贷款豁免属于一项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深超科技按45%初始投资入股华星光电,并且按照公司化运作,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这并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的特征。所以,深超公司的资本,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不符合政府补助特征,其豁免的51亿元债务,也不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而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确认。
  (二)政府的非投资性资金并不均属于政府补助。由于政府补助具有无偿性,并非所有来自政府的非投资性资金均属于政府补助。例如为进一步刺激民众消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促进循环经济,国家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这项政策以服务民众为目的,因此补贴的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企业只是审核人、批复人和间接受益人。从政府取得价格补贴后并没有增加其单笔销售收入,而只是其产品的付款人从单一消费者变为消费者和政府的组合。因此,企业取得的补贴实质是日常经营活动中商品销售收入,而不是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因此不能算作政府补助。
  (三)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务中区分困难。政府补助被分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中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虽然会计准则将其界线划分得较为明确,但会计实务中具体区分却并不容易。例如利尔西化学股份公司(股票代码002258)在2012年公告中披露:公司收到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转下达2012年第一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绵市发改产业[号)。依据该通知,公司&吡啶类农药废水综合治理技术研发及示范装置建设&获得补助资金300万元。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先计入递延收益,待项目建成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后,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同样,华菱钢铁(股票代码:000932)在2013年报中披露,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金5 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节能、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研究项目,公司认为该项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并且有关费用已经发生,因此全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由此可见,同样是节能环保项目改造,不同的公司有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由于两者区分困难,政府补助极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操控利润的有力手段。
  (四)政府补助确认时点混乱。由于资金批复手续的复杂,经常会出现资金到位和取得正式批文出现时间差的问题,部分上市公司在会计确认政府补助时点时并不准确。权责发生制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然而,在确认政府补助时,根据谨慎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定额定量的政府补助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进行计量。政府补助是否可以在实际收取前予以确认要看企业是否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是否存在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确凿证据。会计准则规定,定额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计量,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否则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五)政府补助信息披露存在不足。除上述会计处理问题之外,上市公司在政府补助披露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部分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营业外收入项下仅列示政府补助总体金额,并不对其明细项进行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均将其明细予以披露,但明细项目中存在&其他&项不予以说明的情况,并不能给投资者以详尽的信息。
  再者,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规定,公司应在财务报表附注的会计政策部分披露与政府补助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例如: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等。个别上市公司在收到巨额补助的情况下却未披露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绝大多数披露会计政策的公司基本也仅仅是复述会计准则的原文,并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三、改进建议
  (一)给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应慎重。在资本市场不成熟阶段,政府为了帮助企业对股份制的深入了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介入却并没有减少,反而在上市过程中,政府也成为了获利者。企业得到巨额补助,增加收入,政府因而可以创造较高的业绩,这是一个看似&双赢&的结果,但却与资本市场的初衷背道而驰。资本市场是为有经营能力的公司提供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平台,优胜劣汰才是资本市场的生存王道。但政府用补贴为失去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保壳,为本不该得到补贴的公司提供支持,这种过度的介入让资本市场失去了其该有的运营规则,其竞争也不再公平。
  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要随意介入市场,特别是对一些承担了公用事业、公益性事业服务的上市公司,政府虽然有理由提供补贴,也必须加强监管,不能让补贴最终演变成为这些企业的高福利。
  (二)会计处理应规范。首先,应明确政府补助的概念,其无偿性意味着受益方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即可获得补助,要与政府投入资本区分开。直接取得资产这项特点说明了政府补助的形式,税额减免、债务豁免等均不属于政府补助。其次,要根据政府有关批文确定该项资产究竟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用于资产方面的政府补助通常是指企业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前期为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除此外一般应当是与收益相关的。划分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最主要的判断标准是作为补助对象的支出是否形成非流动资产,这样更为客观,容易取证。最后,关于政府补助确认时点的问题,应该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依据取得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条件及证据等进行全面分析后予以判断。
  (三)信息披露应充分。相关部门应要求上市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披露企业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按照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分类列报;&其他&项目应予以说明,不能因其数额较小而不予披露原因;统一披露格式。
  政府补助已经成为上市公司非常重要的一项经济内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现行会计准则下,仍存在利用政府补助调节企业利润的现象,上市公司应规范其会计处理方法,详尽地对其信息予以披露,公平、透明地在市场中进行竞争。X
参考文献:
&&& [1]王实.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2]程根鸣.政府补助会计研究[D].复旦大学,2009.
  [3]林玉亭.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现状及会计反映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
  [4]林佩珊.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效益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5]单荣兰.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实证研究[D].新疆财经大学,2010.
  [6]吴静娴,查雪冰,侯美荣.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2,(14).
  [7]唐清泉,罗党论.政府补贴动机及其效果的实证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07,(06).
  [8]陈冬华.地方政府、公司治理与补贴收入&&来自我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财经研究,2003,(09).
文章刊登于《商业会计》2016年7月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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