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问题噪音污染属于谁管哪个部门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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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投诉无门投诉无果 扰民到底怎么管
  近年来,城市噪音污染已成为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城市公害,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至深。某大型网站日前进行的一项噪音污染调查,高达98%的网友表示自己曾受到噪音污染,有约63%的网友表示在生活中受到了3种以上噪音污染。
  日前,记者在东莞东部镇区进行调查,发现基层执法部门在噪音污染的防治中,存在实际职能权限不明晰、执法难度大、执法权力不足等问题,以至于市民对于噪音骚扰普遍投诉无门、投诉无果或投诉难处理。
  为何投诉无门?
  ●案例一
  有困难,找警察!有噪音,找谁呢?
  临近期末考试,五年级的小华想利用晚上的时间,在家里好好补补英语,却不想他所住的楼下有个工地时常通宵施工,搅得人心神不宁。
  “嗡嗡嗡地响不停,像有一群苍蝇吵,还发出砰砰砰的响声,关上窗户都听得见,有时候连窗户都会震。现在我不仅看不了书,连觉都睡不好。”小华说,因为噪音太大,他晚上睡觉时,就在耳朵里塞两团棉花,有时凌晨三四点钟还被吵醒。
  小华住在常平镇中心的一个小区,近段时间,小区对面的酒店扩建工程时常彻夜施工,小区住户对此颇有怨言。6月30日晚22:35,记者来到该工地,只见工地灯火通明,一台钻桩机正在施工,传出“嗡嗡砰……嗡嗡砰”的响声。记者来到小区5楼,楼下人声嘈杂,但工地噪音直敲耳膜。常平镇中心本是一片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商业区,早已习惯了噪杂氛围的住户却仍被工地噪音折磨得痛苦不堪,该噪音的“杀伤力”可见一斑。
  为了让小华有个安静的复习环境,小华的母亲张女士不得不去有关部门投诉。可是,找什么部门?张女士的第一个想法是,“有困难,找警察”,于是拨了110,可警察说噪音不归他们管。张女士又想,噪音扰民,环保部门应该管吧,于是打电话给环保局,可环保局又说这是建筑工地的噪音,也不归他们管。张女士这下没辙了,“这噪音,到底该找谁呢?”
  无奈之下,张女士登上了常平镇公众信息网,试着在“镇长信箱”里留言投诉。不久终于有了回复,回复方是常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该回复称,执法人员将对该工地负责人进行教育,责令其按法定时间进行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张女士这才知道,“原来这事儿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
  权限不明晰宣传不到位
  在记者走访中,几乎所有市民都表示,对于噪音扰民不知该向什么部门反映,“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于是市民常常感到“投诉无门”。
  在我国,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四种不同的噪音污染分由不同的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具体的分工是,环保局负责工业噪音污染的防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交警部门则负责交通噪音的防治。
  虽然各个部门有明晰的权限规定,但由于宣传不足,大多数市民对此划分并不了解。加之在实际的执法中,一些基层部门又并未完全按照权限划分执法,更造成市民对于各部门权限的误解。
  据某镇环保分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原先都归环保局分管,直到2007年,东莞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这两类的噪音防治便划归城管执法局分管。这位负责人说,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关乎民生,所以投诉也最多,但市民传统印象认为只要是噪音就该由环保局管,于是至今大部分人仍往环保局投诉。
  “一般来说,我们会将这两类的投诉转给城管执法局,但有时市民不理解,不断地向我们投诉,我们也会去现场查看。”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分局接到几起小区噪音扰民的投诉,都曾前往现场进行噪音监测。
  环保局或许是出于好意,但客观上却造成了执法权限的混淆,也加深了市民的误解。有市民表示,“这一次投诉,环保局来了人,下一次投诉,他们又说不是他们管,不来了。”
  为何投诉无果?
  ●案例二
  噪音绕梁,数年不绝
  在黄江广场附近开旅店的李女士正打算将旅店给盘出去,她已在此开店2年,却没赚到多少钱。
  “太吵了,简直没法做生意!”李女士瞪了一眼楼下的手机店,忿忿地说。在李女士旅店附近,“大地通讯”、“粤龙通讯”和“中域电讯”等几家手机店,正在肆意地放着高音喇叭,降价促销的宣传口号和高昂的动感音乐混杂在一起,让李女士几乎要喊着才能和记者对话。“从早上9点一直吵到晚上10点半,到了周末,还有人拿出高音喇叭跑到路边叫卖。”李女士的旅店正好被这几家手机店包围。
  “这些高音喇叭,不知道吓走了多少顾客。”李女士说,许多住店的人基本上很晚才能入睡,于是便将怨气转到李女士身上,有人还因此拒绝交房费。
  事实上,连手机店的工作人员也对这些噪音感到烦躁。“粤龙通讯”的老板抱怨说,“你看隔壁,平时音响声音大点就算了,一到周末,还有人拿着喇叭出来喊,真是受不了。”这位“受不了”隔壁噪音的老板的对策便是,将自家店里的音乐声音放得更大,“这样感觉舒服一些。”
  在这几家手机店音响声音的辐射范围之内,还有一家商务宾馆和一家中介公司,连同李女士的旅店,这3家受害者几年来不知投诉了多少次。
  中介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在2007年就开始向执法部门投诉,辗转几次最后投诉到城管执法局,却一直没有结果。“城管来了之后,他们把声音调小点,城管一走,声音又大了。”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一直坚持投诉到2008年,噪音始终不散,最终放弃投诉。从2009年起,李女士接过了投诉的“接力棒”,但结果仍是一样。
  一家手机店的经理说,他们在此开店已有8年,音响一直是这个音量,“当然,城管来了之后,肯定要调小一点。”
  基层执法难度大、权限小
  对于黄江广场手机店持续多年的噪音扰民问题,黄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局长黄峻华也感到十分棘手。“事实上,城管执法人员经常去黄江广场附近检查,但每次一走进这些手机店,他们就调小音量了。”黄峻华说,“你抓不到现场,就没法惩罚。”
  事实上,对于商场、商铺等商业场所的噪音扰民,城管部门在执法中一直感到颇有难度。“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不能身着便衣,而必须佩戴执法标志,所以只要你靠近这些噪音扰民的商铺,他们立马就发觉并采取行动了。”黄峻华说,“事实上,我们这些执法人员每天都在镇里转,大多数商铺早就认识了。”
  于是,城管的执法变成了游击战。你一来,就降低音量;你一走,继续我行我素。
  城管部门也在想一些法子,对噪音扰民者进行“侧面进攻”。比如对于黄江广场的手机店,城管执法人员看到有些店将音箱放在路边,便以占道经营的理由对其进行处罚。“但很快这些店就学聪明了,音箱不再放地上,改成吊顶了,于是抓不到证据。”黄峻华说。
  取证难,成为城管执法中的一道难题。事实上,即便能成功取证,由于处罚力度并不大,噪音依然难以杜绝。黄峻华介绍,按目前的处罚标准,确认某商铺噪音扰民现象属实,可以暂扣其设备,并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
  “但200元对一些商铺根本不算什么。”黄峻华说,有一次,城管执法人员刚将某商铺的音箱没收,该商铺就立刻又搬出一个新的音箱来。
  事实上,不光是对商业场所的噪音污染执法难,工业噪音的防治也存在相似的问题。常平环保分局局长周志光说,“尤其是一些无牌无证的小作坊,你一去查,他就跟你打游击,要么关门,要么找不到负责人。”
  除了需要长期的游击作战,对于基层的执法部门而言,执法权限小也是造成执法难的原因之一。周志光说,在镇一级的执法部门,无论是环保分局还是城管分局,对于噪音污染事件,都只有执法权,却没有噪音认证权。“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去检测噪音是否超标,但并没能做出官方认证。”
  周志光介绍,在东莞,只有市环保局下属的监测站才拥有法定的噪音监测认证资格。这对于基层部门执法造成的难度是,如果被监测的对象拒不承认噪音超标,就只有邀请监测站前来进行噪音认证。
  “而一般从提出申请到监测站前来检测,前后大概近一个月的时间。”周志光说,一个监测站要负责全市32个镇街的噪音监测,每个地方“排队”自然要花点时间。“而且,假如监测站赶来时,那个地方恰好又暂时没发出噪音,监测站等于白跑一趟,那就只有再次排期,这一来花的时间就更长。”
  一方面,检测时不具备认证资格,另一方面,处罚时又不具备查封的资格。周志光说,如果确认被测对象噪音超标,需要停业整顿,环保分局则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对该对象进行查封。
  此外,基层执法部门人手不足也是一个问题。以常平环保分局为例,该分局总共只有19人,其中分管信访的相关人员只有5人,这5人需要对全镇的投诉案件进行处理,这让工作人员常常感到人手紧张。
  既要打游击,又要和其他部门配合执法,人手紧缺的基层环保部门对于部分噪音投诉未能得心应手,以至于一些城市痼疾长期难以解决。久而久之,市民自然也会形成“投诉无果”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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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噪声:管理部门各有说法
噪声类型多,几个部门管市民投诉难以“对号入座”
噪声:一道需要众人解的题
&&& 市民遭遇噪声烦扰,第一反应便是拨打投诉电话。但是,该向谁投诉?大多数市民会认为,只要是噪声,“就应该是环保部门管的事”。不过,向环保部门投诉过噪声问题的市民就会知道,“那可不一定”。&&& 根据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在环境噪声污染管理方面起主要作用,但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噪声,涉及的管理部门也不同。如文化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噪声进行管理;在居民集中区域内使用发出高分贝的广播喇叭等设备,或在市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以及交通噪声等归公安机关管,并负责协助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整治活动。&&& 噪声管理分工看起来非常清晰,但是,在市民真正遇到噪声烦扰时,却很难准确地“对号入座”找对投诉部门,因为许多噪声本来就难以清楚界定。而对职能部门而言,噪声管理划分较细也会有存在“交叉地带”的现象。&&& 近日,记者相继走访了多个职能部门,了解市区噪声管理的现状以及管理的难点所在。
市环保部门
项目未批先建,后期整改难达标
&&& 作为市区噪声管理的“主力军”,市环保部门开设了24小时热线电话12369,专门受理市民的噪声投诉。&&& 如何处理市民的电话、信访投诉呢?&&& 市环保局监察分局负责人介绍,一旦受理投诉,若属于娱乐场所、酒吧类噪声,该局将会派出专门的技术人员与执法人员,对噪声源附近的民居进行技术测试。一旦测出噪声分贝超出规定范围,将会责令对方撤走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并立即进行停业整改。对于建筑工地超时作业产生的噪声,由执法人员责令停止;而对于市区个别停车场车辆深夜鸣喇叭等交通噪声,则要求商家悬挂禁鸣喇叭标志牌,如市民再遇到类似情况,建议拨打110报警电话。&&& 投诉一旦受理,该分局信访科工作人员将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把处理结果回馈给投诉者。&&& 但是,在整个统一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也有许多让环保部门颇感“头痛”的事情。
部分项目未批先建
&&& “部分项目未批先建,开始营业后产生噪声,市民投诉到环保部门,我们才得知对方未曾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这是让我们最为头痛的事情。”市环保局监察分局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由于投资方一开始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按照相关规定,也无法获得文化经营许可证,导致处于无证照经营状态。另一方面,由于选址不当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先天不足”,环保部门后期要求其进行整改,投资方在投入大量财力、物力进行整改后,效果可能还是不尽如人意,难以达到最佳效果。&&& 今年以来,娱乐场所、酒吧噪声投诉类别大幅上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倍,成为最主要的噪声投诉类别。&&& 对此,该负责人分析,这些受到市民投诉的娱乐场所、酒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这些酒吧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即擅自开工建设,且在未办理文化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投入经营。目前有文化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酒吧,大多是在开业后补办的。二是超范围经营。受投诉的酒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基本为酒类、冷热饮料制售,但实际上大部分酒吧兼营演艺项目,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如市区恒基大厦首层的 “七号会所”便属于这一情况。由于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不像娱乐场所在选址上有着严格的要求,也不需要文化经营许可证,只需要具备消防、卫生许可证便可以获得工商营业执照。三是这些酒吧绝大部分设在居民楼下。由于酒吧与居民住宅区为同一栋建筑物,且设有低音炮设备,播放的多为强劲音乐,音乐噪声带有震动性,容易通过建筑物结构传递进而对楼上居民造成影响。四是由于受投诉的酒吧都是未批先建,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缺乏专业水平,或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与酒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导致酒吧建成后噪声无法达标排放而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造成影响。
赶工期建筑工地时常“小打小闹”
&& 在受理的噪声投诉量中,建筑工地噪声排名第二。&&& 据介绍,工地项目负责人到环保部门申请工地噪声排放许可证,环保部门将告知对方具体的作业时间范围,若因工期原因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到规划建设部门进行审批,并到环保部门获取噪声特殊排放许可证。&&& 若违反以上规定,环保部门将会在接到投诉后,责令施工队停止在规定时间外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同时严格要求施工方禁止超时施工。&&& 尽管如此,但难免还出现河源文化广场对面某花园小区二期工程的现象,如午休时间仍在敲敲打打之类的行为。对此,市环保局监察分局信访科工作人员分析,一方面由于业主要求施工队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施工队为了赶工,可能会超时作业,但往往超时较短;二是施工队下设的一些小工程队,各自负责不同的项目,有些小工程队为了赶工,就会在规定时间外“小打小闹”,敲敲打打的噪声容易影响市民正常休息。
市文广新局
“先发证后环评”是无奈之举
&&& 作为市区娱乐场所的文化主管部门,市文广新局主要负责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娱乐场所的设立、选址、经营、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 据该局市场科负责人介绍,按照法定程序,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再由该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若选址符合条件,便会对此进行公示以及举行听证会,无异议后,再发出立项筹建通知书。申请人出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保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但在具体执行中,却出现了“先发证后环评”还是“先环评后发证”的矛盾。&&& 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对方提供环保审批手续后才能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有时却出现了不营业就无法进行噪声测试的情况,或者因部分申请人未到环保部门进行审批,导致一些娱乐场所无证照经营。市区个别酒店就属于这种情况,如红星路某酒店,无证经营数月后才获得文化经营许可证。&&& 该负责人介绍,由于受理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一定的期限,若对方符合文化经营的条件,却因超过一定的受理期限而不能领取,这样不符合相关的管理条例。因此,“为个别娱乐场所先发证也是无奈之举”。&&& 对此,该科一工作人员则说,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之初,省文化厅曾经召集各市相关人员学习该条例,并称在申请人进行环保审批期间,可以由环保部门出函给文化部门,由文化部门先发证,再由环保部门进行检测。该工作人员称“但这一说法却没有相关的书面文件,只是省文化厅的常规做法”。&&& 对于受投诉最多的“七号会所”,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对方是以酒吧名义领取营业执照的,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不需要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没有选址上的严格要求,因此,不属于文化部门的管理范围。但是,该会所营业后进行超范围经营演艺表演等内容,属于无证照经营行为。该局已多次派执法人员上门,要求其停止卡拉OK、演艺表演等超范围经营内容。
没有专业设备,难以界定噪声
&&&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哪些噪声的管理呢?&&& 据市公安局治安科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查处三类生活噪声扰民问题:一是在市区主干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造成噪声扰民的;二是市内娱乐、装修产生噪声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三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行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同时,公安机关负责协助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整治活动。&&& 针对以上三类噪声,该负责人介绍,一旦接到群众举报或者其他方式的投诉,将会及时出警。出警时,将首先核查是否属于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的三类噪声扰民问题,如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对当事人及时予以劝阻、制止或者予以处罚。&&& 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 “多大音量才能被界定为噪声”这样的技术难题是令公安部门最为头痛的问题。由于没有专业的环保测评技术设备,以致公安部门常常须借助环保部门的技术力量,才能顺利对噪声扰民的事件进行处理。
源城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鸣喇叭是“一瞬间”的事取证成最大难题
&&& “市区禁鸣喇叭”这项规定在1998年开始执行,由源城区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负责监督管理。&&& 据该大队负责人介绍,我市在执行此项规定的初期,效果非常好,但后期稍有反弹。对此,他分析,这主要是与夜间至凌晨时段,市区部分出租车、摩托车等营运车辆通过鸣喇叭招揽顾客有关。&&& 而在管理过程中,则存在取证难、大面积布控难,以及部分驾驶员不自觉等难题。&&& 为何难以取证?该大队一工作人员解释说,鸣喇叭是“一瞬间”的事情,取证成了最大难题。目前,交警部门采用的是录音笔的录音作为证据。但鸣喇叭的录音内容作为证据不是很有力,事主随时都有可能否认是自己所为。&&& 另一方面,由于禁鸣喇叭范围大,该大队人手有限,只能在市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等区域进行布控,并设置责任路段民警,在7时至19时进行值班巡逻,难以将布控范围延展至市区“小街小巷”。&&& 此外,驾驶员不自觉遵守规定,在市区任意鸣喇叭也是管理的难点。针对这种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旦现场抓获,将以教育与警告手段为主,或者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
酒吧超范围经营造成噪声
&&& 酒吧、娱乐场所营业前的最后一道“关卡”便是获取工商营业执照。&&& 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工商局、兴源工商所。据介绍,酒吧、娱乐场所获取营业执照的条件是不同的。&&& 据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科负责人介绍,娱乐场所必须具备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办理环保、卫生、消防等审批手续,才可进行工商登记,获取营业执照;而酒吧类,则只需消防、卫生审批即可。&&& 针对部分酒吧超范围经营造成噪声的行为,兴源工商所负责人介绍,这些酒吧的经营范围主要以啤酒、冷热饮品销售为主,但部分酒吧超范围经营造成噪声扰民,一旦查出,工商部门将对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撤走相关的超范围经营设备,并派出执法人员不定时上门检查。该所已经在近期对兴源路绿雅轩、沿江路恒基大厦首层“七号会所”等多个酒吧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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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其中一位受害者,希望政府加大力度,整治酒吧超范围经营造成噪声的行为。
执法部门处理这些事都是应付式的,不要指望他们了。
老城沿江路星河湾畔小区楼下设了3间酒吧(“零下3度”酒吧、“酒桶”酒吧、“朱古力”酒吧),每天播放大声DISCO音乐直到凌晨两、三点钟,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居民的晚间休息,多次投诉到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但是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处理。我看执法部门是不尽力、不尽职的,监管不到位,要对此类件事负很大的责任。
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队,这样不用推托扯皮了,各部门的人都到齐了,还有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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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家楼上噪音扰民那个部门管,我楼上从去年10月20曰晚上磨洗石头那种料白天当古玩卖,晚上都干到
我想问我家楼上噪音扰民那个部门管,我楼上从去年10月20曰晚上磨洗石头那种料白天当古玩卖,晚上都干到2点多钟石头掉地声很响的在我床头那乱扔我多次去他家他不让进屋不成认是他家干的声,我孩子晚上都不在家住,都在外边花钱住呢,我听不了晚上在阳台上爬着睡2一3个小时,我7月15曰2点钟听我睡觉的房间没声,我想还是上床上睡一会去吧,刚睡他就往他家地板砖上扔石头声很响,振的我心脏有反应,我晚上在阳台爬睡一会心脏药忘阳台上了,我起来想取药,这9个月晚上休息不好,我下床头昏忙扶衣柜摔了,打120车到医院检查诊断股骨头骨折,换了股骨头,出院回家后他还继续干,我给110打了他们不出警 怎么办 这个是谁管,
51dfd22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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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最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起诉。按照相邻关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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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环保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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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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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什么部门管理,如何投诉,
家住街道,楼底都是经商的,各种喇叭,音响每天重复着播放,直扎耳朵里…都快疯掉了
1,噪音污染是环保部门管理2.投诉拨打环保局电话:123693.噪音污染是指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的振动产生,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你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产业革命以来,各种机械设备的创造和使用,给人类带来了繁荣和进步,但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强的噪声。噪声不但会对听力造成损伤,还能诱发多种致癌致命的疾病,也对人们的生活工作有所干扰.
采纳率: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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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家庭打麻将、唱卡拉OK以及广场跳舞这样的噪音、机动船舶、航空器、减速带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社会生活噪声则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前三类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筑施工噪声包括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交通运输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工业噪声包括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都属于是社会生活噪声。按照分工不同,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由环保部门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噪声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由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监督管理。一般来说先与物业办沟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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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归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局)管理。可迅速到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局)投诉。
可以到环保部门
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的规定,以居住为主的区域,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5分贝;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则白天不能超过60分贝,夜间不能超过55分贝。同时,环境噪音又分为工业生产噪音、建筑施工噪音、交通运输噪音和社会生活噪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居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商业、工业混杂区的等效噪声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为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公安机关管辖、查处的噪音扰民行为主要为社会生活噪音,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等其他超分贝噪音扰民则归由环保等部门管辖、查处。 在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第六十一条则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学校周属于边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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