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素填土承载力特征值的回弹模量会大于粘土层回弹模量

土基回弹模量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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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基回弹模量参考值相关专题推荐长沙市城市道路桥梁精细化设计指导意见
长沙市城市道路桥梁精细化设计指导意见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编单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制单位:长沙市勘察设计协会
参编单位: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顾 问:陈润儿 长沙市委书记
张剑飞 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
名誉主任:李 军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陈鲁青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书记、主任
副 主 任:汤 伟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竺钦军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主编人员:肖和华 刘学军 周一敏 李 谆
参编人员:潘四清 蒋正良 李 波 段彦频 周凌锋
本《指导意见》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概述、长沙市道路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道路附属工程及桥梁工程。
本《指导意见》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长沙市勘测设计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181号,邮编:410007,emai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章 问题提出的背景
1)长沙已建道路工程暴露的质量问题
进入21世纪后,长沙以实现&功能性、枢纽型、网络化&的道路网为目标,继续加大道路设施建设,截止至2009年,快速路达到53.88公里,主干路达到311.41公里,次干路达到227.03公里,而目前已建及在建的中心城过江通道共计8条。
道路交通设施的快速发展,不仅解决了长沙历史上出现的行路难、开车难的困局,而且有力支撑了长沙近二十多年来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也暴露了不少道路工程质量问题,体现为路基过多的工后沉降、路面的早期损坏:开裂、车辙、拥包、坑塘等等。道路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原因比较复杂,道路建设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进行分析总结,其中道路设计环节也存在着调研不够、资料不齐、设计深度不足、针对性不强、后期服务不到位、动态设计调整不及时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当前提高长沙道路工程设计质量的主要任务。
2)长沙面临的新建、改建、治理道路工程任务
随着长沙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预计长沙还将有较大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量。根据最新调整深化的长沙市骨干道路网规划,长沙还将新增、提升一批快速路、主干路。同时,于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建设的道路,其路面结构也达到或即将达到设计周期,本世纪建设的道路,有的由于过度沉降或早期损坏,也需要进行治理修复。所有这些新建、改建或治理的道路工程,如何在设计环节提高质量,避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促使长沙道路建设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是长沙市城市道路设计人员面临的课题。
3)长沙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人员队伍状况
长沙在几十年的道路建设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具有经验、不同年龄级配的道路工程设计人员。在市场开放机制下,外地不少设计院也进入到长沙的道路设计市场。总体上,长沙的道路设计力量已相当强大,同时也存在着设计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有的设计单位设计力量较为薄弱,有的道路设计人员设计经验不足,有的设计人员缺少深入调研及精心设计的思想与传统。长沙的道路设计工作专业分工不及铁路、公路部门分工细,不少设计人员路基路面设计研究不深、对道路附属工程设计原理疏于理解,在道路建设节奏加快、设计任务量大的情况下,有的设计人员提供的道路设计产品往往缺乏深度。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阻碍了长沙道路建设质量的提高,也不适应长沙今后道路建设形势的要求。
4)长沙政府对提高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
长沙的城市道路质量问题不但浪费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也不利于长沙市的形象,造成了广大市民的负面反响,也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长沙市住建委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提出了分阶段、从根本上提高长沙道路建设质量的要求和计划,建立了组织机构。作为提高长沙城市道路设计质量的第一步,市住建委组织编制并发布了《长沙市绿色道路设计导则(试行)》。以后还将推进编制长沙地方性设计标准及其他有关细则,在设计标准及细则的层面推动道路设计水平的提高。
2章 道路设计依据性文件
1) 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3月
2) 交通部交公路发[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3)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沙市绿色道路设计导则(试行)》
4)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沙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5)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优化指南(试行)》
6) 有关规范
(1)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2) 城市桥梁有关规范
(3) 公路设计系列规范
(4) 涉及道路、桥梁的各专项设计规范
(5) 涉及道路、桥梁的施工规范
(6) 涉及道路、桥梁的试验规范
(7) 涉及道路、桥梁的验收规范
7) 强制性条文
(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勘察评价准则,路线初勘,路基初勘,路基详勘
(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土基压实度,基层材料,路面抗滑,水泥混凝土设计强度,混凝土板构造
(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设计理论与方法,沥青混凝土的水稳性
(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弯拉强度控制,弯拉强度标准值
(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填料,压实度
(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材料及工艺要求,质量控制标准
(7)《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材料技术要求
(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材料要求,施工气温及压实要求,水泥稳定土抗压强度标准
3章 设计文件编制规定总则
3.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
(以下【】内为引用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长沙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深度图样》或《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的原文,以不同字体表示)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他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3.2设计阶段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对设计前期工作提及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具体规定了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阶段规定了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未提及技术设计阶段的要求。
3.3设计成果的提交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对设计文件提交未做具体规定。本文建议参照《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幅面尺寸采用297*210毫米(A4)或297 *
420毫米、(工),附件单独装订。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采用淡黄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采用墨绿色。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对设计文件提交规定如下:
【6.0.1 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幅面尺寸应采用297mm *
420mm(横式)和210mm*297mm(立式)。设计文件应装订成册,每册不宜过厚或过薄,以便于使用和保管。
各种设计图纸的幅面尺寸一般采用297mm
*420mm。必要时可增大幅面,其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规定,送审的图纸应按297mm *
420mm折叠,也可按210mm * 297mm折叠;但必须按210mm*297mm折叠归档;交付施工的图纸可不折叠。
设计文件每册封面上一般应列出公路路段或建设项目名称(或工程代号)及里程全长、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册数(第xx册共xx册)、测设单位名称。
设计文件每册扉页的内容应包括公路路段或建设项目名称(或工程代号)及里程全长、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册篇组成、主办单位、勘察设计证书等级及编号、各级负责人签署、参加测设人员(技术员以上)姓名、职务、职称及工作项目或内容、设计文件编制年月。
设计文件每册应有总目录。
设计文件中的图表均应由相应资格的设计、复核、审核人员签署。
送审的设计文件封面颜色为:初步设计为淡绿色,技术设计为粉红色,施工图设计为奶油白色或象牙白色。
路线平纵面缩图、路线平面图、路线纵断面图等的起讫方向均应从左到右,里程桩号由小到大,标注的字头向上,但地形图上的标注仍按测绘标注不变。
设计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公路工程名词应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名词术语》、《道路工程术语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所规定的名词,无规定时可采用习惯使用的名词。
6.0.5所有重要的有价值的试验资料、设计计算资料,以及按保密法划分为密级以上的原始资料均不附入文件中,但应整理归档备查。
6.0.6设计文件报送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份数为:两阶段(或三阶段)初步设计第一篇16份、其他各篇10份,技术设计10份,施工图设计8份;一阶段施工图设计14份。如需要增加份数可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6.0.7为便于道路建设、运营、养护和改(扩)建等工作,建设单位可与设计单位协商,在提交纸质文件的同时,提交对应的电子文件。
1)提交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包括文件名称、版式、内容等;
2)为保证电子文件的通用性和易用性,文件保存格式应采用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数据格式,如:DWG、DOC、 XLS等:
3)电子文件应保存在较为通用的存储设备中(如:光盘等)提交,以便于保存、浏览。】
工程可行性研究深度要求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级单位的委托书)为依据。
工程可行性研究目的与要求
城市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在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路网状况,充分地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提出综合性的研究论证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通过必要的测量、地质勘探(大桥、隧道及不良地质地段等),在认真调查研究,占有必要资料的基础上,对不同建设方案从经济上、技术上进行综合证,提出推荐建设方案,审批后作为编制设计计划任务书的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之差,应控制在上下浮动10%以内。
城市道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组成及编制深度
1.3.1文件组成
一般包括研究报告文本及附图
1.3.2编制深度
1.1 工程项目的背景,建设的必要性以及项目研究工程
1.2 编制依据
1.2.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批准文件
1.2.2委托单位的委托书及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1.2.3其它依据性文件
1.3批准的道路网规划及城市排水规划
1.4研究的范围及内容
1.5主要研究结论
1.5.1对立项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1.5.2工程项目结论性评价和推荐方案的意见
1.5.3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2现状评价及建设条件
2.1区域概况
2.2道路现状及评价
2.3现状道路交通量及评价
2.4沿线建筑、文物古迹、树木、河流、湖泊及地上,地下杆管线等情况
2. 5沿线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地震烈度区划
2.6工程地质资料
3道路规划及交通量预测
4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5工程建设必要性论证
5.1分析道路沿线资源土地使用情况及将来开发情况,论证道路修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5. 2论证经济发展对道路交通的要求,分析主要交通源的特点
5. 3论证修建道路对变通量增长的满足程度
5. 4论证修建道路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程度;
5. 5论证修建道路对环境的影响及环境改善的要求;
5. 6论证对文物古迹.树木等的保护措施;
6工程方案内容(进行多方案比选)
6. 1.方案设计原则
6. 2总体方案
6. 2. 1总体布置方案
6. 2. 2主要节点方案
6. 2. 3工程建设范围及规模。
6. 3道路工程
6. 3. 1道路(含主、辅路)平纵横设计方案
6. 3. 2道路交叉设计方案
6. 3. 3路基、路面、挡土墙及附属构筑物设计方案
6. 3. 4人行道及过街设施、公交停车站及无障碍设施等
6. 3. 5道路景观设计方案
6. 4桥梁与隧道工程
6.4. 1沿线桥梁与隧道工程概次
6. 4.2技术标准
6. 4. 3桥梁与隧道设计方案
6.5排水工程
6.5.1排水工程概况
6.5.2技术标准。
6. 5. 3排水工程设计方案
6. 6附属工程
6. 6. 1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
6. 6. 2照明工程
6. 6. 3绿化工程
6. 6. 4其它附属工程
7. 1大气环境质量
7. 2交通噪声
7. 3振动环境质量
8新技术应用及建议科研项目
9工程建设阶段划分和进度计划安排
10征地拆迁及主要工程数量
11资金筹措
12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见本规定《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的相关章节
13结论和存在问题
13. 1结论意见
根据论证,提出结论性评价和推荐方案的意见
13. 2存在问题和建议
说明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
14. 1道路区域地理位置图
14.2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平面l: 00,垂直1: 50~1: 1000
14. 3道路规划横断面及拟建横断面布置方案图
14. 4主要节点方案图
14. 5桥梁与隧道工程方案图
14. 6排水工程方案图
14. 7附属工程方案图
15与编制依据有关的文件和附件】
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依据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指出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
初步设计目的与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指出初步设计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经审查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则为订购主要材料、机具、设备,安排重大科研试验项目,联系征用土地、拆迁,进行施工准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等的依据。采用三阶段设计时,经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编制技术设计文件的依据。
城市道路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成及编制深度
2.3.1文件组成
城市道路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2.3.2编制深度
1设计说明书
【1.1道路地理位置图
标示出道路在地区交通网络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建筑物的概略位置。
1.2.1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有关评审报告及设计委托书。
1.2.2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1.2.3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1.2.4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现状评价及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1.3.1道路现状评价
1.3.2现状交通量及技术评价(交通量、车辆组成、路口交通流量与流向特征及路口、路段饱和度等)
1.3.3沿线(控制性)建筑、河流、铁路及地上、地下管线等情况
1.3.4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如河流设计水位、流速、地下水位、气温、降雨、日照、蒸发量、主导风向、风速、冻深等
1.3.5工程地质资料
1.3.6地震基本烈度及对大型工程构筑物区域地震分析评价
1.4工程概况
1.4.1工程地点、范围、规模、建设期限、分期修建计划。
1.4.2规划简况:着重阐明设计道路、立交在规划道路网中的性质、功能、位置、走向、相交道路的性质、功能
1.4.3远期交通流量流向的分析,高峰小时交通量的确定,荷载等级的确定
1.4.4主要交叉路口渠化处理方式,如选用立交,需阐明其必要性及选型依据
1.4.5如为改建道路,需说明原有道路情况,包括路面和路基宽度、路面结构种类及强度、交通流量情况、车速、排水方式、路面完好程度以及沿线行道树树种,树干直径等
1.4.6简述工程建成后的功能和效益:对道路路网的影响,缓解干扰提高车速和服务水平的程度。根据以上内容,阐明工程修建的意义。
1.5工程设计
1.5.1道路规划情况。包括规划位置、道路规划等级,规划横断面、竖向规划,地上、地下杆管线位置,主要交叉路口的规划。
1.5.2技术标准与设计技术指标。
1.5.3平面和纵、横断面设计原则及内容;包括设计道路位置、走向、平面控制点的确定,道路竖向设计的原则及控制因素,设计横断面布置形式。宽度和断面组合的确定与规划横断面和现况横断面(改扩建道路)的关系,现况与新建地上、地下杆管线与设计断面间的平面与高程的配合原则。
1.5.4设计方案比选及远近期结合和近期实施方案。
1.5.5纵、横断面设计方案比选。
1.5.6沿线各种交叉设置方式方案比选。实施方案路口(含平交、立交)交通流量、流向分析、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原则及各部分的基本尺寸和主要设计参数。
1.5.7路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比选,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及内容,包括路基水文及土质、路基强度设计,路面结构类型及设计路面厚度的确定,包括荷载标准、计算方式、计算参数、结构组合、材料选择。利用旧路工程,需做旧路强度测定与技术论证。
1.5.8桥粱、隧道及附属构筑物设计原则及内容:包括立交桥梁、过河桥、隧道、大型涵洞、过街设施、公交停靠站、挡墙及交通工程设施。
1.5.9道路排水方式选择的依据:排水设计频率的确定,方案比选,如为雨水泵站,应确定泵站位置、形式和构筑物标准。
1.5.10附属工程包括: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1.5.11绿色设计:依据《长沙市绿色道路设计导则》,针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进行绿色设计。
1.5.12循环经济:提倡道路桥梁设计中有条件的加强建筑垃圾、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1.5.13沿线环境保护设施及评价。
1.5.14新技术应用情况及下阶段需要进行的试验研究项目。
1.5.15工程建设阶段划分。
1.5.16设计配合:各类新建地上、地下杆管线、沿线文物古迹、特殊建筑、相关部门(规划、业主、管理单位、县、乡、村)的联系配合。
1.5.17存在问题与建议:包括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对下阶段设计工作的建议。
2、工程概算(本部分引用《长沙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深度图样》)
2 .1编制说明
2.1.1 工程概况
2.1.1.1 建设规模
2.1.1.2 工程内容
2.1.1.3 项目特征
2.1.1.4 投资规模
2.1.1.5 如有其他单位参加协作设计或提供有关费用概算,则应说明分工编制的情况
2.1.2 编制依据
2.1.2.1 设计图纸依据(注明所依据的图纸时间与设计号)
2.1.2.2 地区发布的定额或单位估价表
2.1.2.3 地区发布的费率依据
2.1.2.4 地区发布的人工单价依据
2.1.2.5 材料价格取定依据:说明各项主要材料价格的依据
2.1.3 编制方法:包括各专业概算书编制的方法。如依据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现行定额,或按指标计算等。
2.1.4 有关问题的说明。如土方运距、贷款利息考虑的建设周期、贷款额度、概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1.5 概算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如初步设计概算额度与方案估算额度(或可行性研究额度)有较大差异(超过&10%)时,应对引起投资额度差异的原因作出分析比较。
2.2 总概算表
2.2.1 工程费用
2.2.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3 预备费
2.2.3.1 基本预备费;
2.2.3.2 涨价预备费
2.2.4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征地、拆迁费
由建设单位提供征地、拆迁概算(概算专业汇总在总概算表中)
2.2.6 建设期借款利息
2.3各专业分项概算书
根据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各项费用标准,按各专业设计图及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量,引用规定的定额和取费标准及本地区发布的材料价格进行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勘测及设计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复以及协议、纪要等。
4设计图纸及排序(本部分引用《长沙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深度图样》)
1)道路工程
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 经批准的有关规划图
1.3 规划局出具的道路上线图
1.4 道路平、纵缩图(画出对应横断面图)
1.5 道路平面图(1:1000),注明交叉点规划控制标高、设计标高及实际标高
1.6 道路纵断面图(路幅边线纵断面图),注明交叉点规划控制标高、设计标高及实际标高
1.7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
1.8 道路横断面图(每20~50m)
1.9 道路土石方表及土、石类别和土石方调配方案
1.10 道路用地红线图
1.11 主要节点设计图
1.12 路基、路面设计图
1.13 沿线附属设施设计图(天桥、地道、踏步、挡墙等)
1.14 公交站、垃圾站、公共厕所设计图
1.15 残疾人无障碍设计图
1.16 支线、出入口设计图
1.17 道路边坡防护及边沟设计图
1.18 软基处理设计图
1.19 主要工程数量表
2)排水工程
初步设计一般应包括下列图纸,根据工程内容可增加或减少。
2.1 经批准的有关规划图
2.2 总体布置图(流域面积图)
图上表示出地形、地物、河流、道路、风玫瑰等;绘出现有和设计的排水工程系统及流域范围和分段计算汇水线、管道流向及标注汇水面积。
2.3 主要排水干管、干渠平面、纵断面图
采用比例一般横向1:00,纵向1:100~1:200,图上表示出原地面标高、管渠底标高、埋深、距离、坡度,并注明管径(渠断面)、管材、接口型式、基础类型、穿越铁路、公路、交叉管渠的标高,以及倒虹管、检查井等的位置,临时排水措施等。
2.4 主要构筑物工艺图
采用比例一般1:100~1:200,图上表示出工艺布置,设备及材料选型选材、设备、仪表及管道等安装尺寸、相关位置、标高(绝对标高)。列出主要设备一览表,并注明主要设计技术数据。
2.5 标准横断面图
在道路横断面图上标明管线位置,竖向相对关系,雨水口布置形式。
注:复杂的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按建设部2004年3月颁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增加相应内容。
3)桥梁工程
3.1项目地理位置图
3.2桥位平面图
示出地形、桥梁位置、墩台、引道、护坡、护岸、调治构筑物及防护工程,桥位控制点坐标、水流方向等。(项目没有的可略去)。
3.3桥型布置图
绘出推荐方案的立面(或纵断面)、平面、横断面。示出工程范围道路或河床断面、地质分界线、特征水位、冲刷深度、道路净高或通航净高、墩台基础、基础埋置深度、桩号、控制点坐标、主要调治构筑物和防护工程、桥面纵坡等。当为弯桥或斜桥时,应示出桥轴线半径,水流方向及斜交角度。(项目没有的可略去)。
3.4主要结构构造图
3.5桥梁结构比较方案图
大桥及复杂中桥应绘制本图,示出比较范围,内容与桥型布置图相同。
3.6工程数量表
4)交通设施工程
4.1 路段及交叉口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图
4.2 交通设施平面布置图
4.3 道路主线标线断面图
4.4 道路导向箭头大样图
4.5 信号灯设置大样图
4.6 交通标志大样图
4.7 工程数量表
5)绿化工程
5.1 总平面图
5.2 标准段平面图
5.3 横断面图
5.4 主要节点平面图
5.5 节点构造图
5.6 主要景观设施详图
5.7 反映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5.8 工程数量表
6)照明工程
6.1 道路及景观平面布置图(布点可不连线)
6.2 道路及景观照明横断面图
6.3 供电系统图
6.4 特殊做法附大样图
6.5 灯具选型图(彩色)
6.6 效果图(结合道路绿化景观)
6.7 工程数量表】
3章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依据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指出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
施工图设计目的与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指出施工图设计应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设备制作,据以工程验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指出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拟定修建原则,确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施工图预算,满足审批的要求,适应施工的需要;两阶段(或三阶段)施工图设计应进一步对所审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决定加以具体和深化,最终确定各项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具体要求是:
【1 确定路线具体位置;
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和高填深挖路基、特殊路基横断面,绘制路基超高、加宽设计图;计算土石方数量并进行调配;确定路基取土、弃土的位置。绘制取土坑、弃土场设计图;
3 确定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和支挡、防护工程的结构类型及尺寸;绘制相应布置图和结构设计图;
确定高填深挖、陡坡路堤及特殊路基设计的结构形式及尺寸;并绘制设计图;路基设计中提倡动态设计:动态设计是根据施工中反馈的信息和监测资料完善设计,是一种客观求实、准确安全的设计方法,适用于路基施工阶段,是施工图设计的延伸。因此,动态设计必须以完整的施工设计图为基础,严禁打着&动态设计&的旗号,进行&边施工、边设计&。
5 确定各路段的路面结构类型、路面混合料类型,并绘制路面结构图;
6确定特大、大、中桥的位置、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结构设计图;
确定小桥、涵洞、漫水桥及过水路面等的位置、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特殊设计的,应绘制特殊设计详图;
8 确定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形式及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9 确定路线交叉形式、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0 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各项工程的位置、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1 确定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详图;
12 确定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的位置、类型及数量,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3 确定改路、改渠(河)等其他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及尺寸,绘制相应的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4 落实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藏量、供应量及运距,绘制筑路材料运输示意图;
15 确定征用土地、拆迁建筑物及电力、电讯等的数量;
16 计算各项工程数量;
17 提出施工组织计划;
18 提出人工数量及主要材料、机具、设备的规格及数量;
19 编制施工图预算。
城市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组成及编制深度
5.3.1文件组成
城市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数量、材料设备表、修正概算或施工图预算。
5.3.2 编制深度
1 设计说明书
1.1初步设计批复等依据文件
1.2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如有改变初步设计的内容时需说明改变部分的内容、原因和依据。
1.3 采用的施工规范、规程和工程验收标准。
1.4 设计概要
1.4.1工程范围、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1.4.2平纵线形设计技术要点
1.4.3设计横断面及与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的配合关系。
1.4.4路基、路面、挡墙及涵洞等工程设计。
1路基设计及边沟、边坡特殊设计。
2路面结构设计包括:设计标准、设计弯沉值、结构组合型式及采取的技术措施(含主、辅路及人行步道)。
3挡墙及涵洞采用通用图或特殊设计。
4雨水口布置及道路路面排水措施。
5交通工程设施设计。
6照明工程设计。
7环境工程设计。
8其它设计情况。
9采用新技木、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等情况。
10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1.4.5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拆迁、征地、迁移障碍物等。
2管线升降、挪移、加固、预埋与其它市政管线的协调配合。
3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施工方法及特殊路段或构筑物的做法和要求。
4重要或有危险性的现况地下管线(电力、电信、燃气等应有准确位置和高程);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
5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2施工图预算
见本规定《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的相关章节。
3工程数量和材料用量表
4设计图纸
4.1平面总体设计图:比尺1:00,内容同初步设计要求。
4.2平面设计图:比尺1:50~1:100,包含规划道路中线与施工中线坐标、平曲线要素、机动车道、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肩)及道路各部尺寸、港湾停靠站、人行通道或人行天桥位置尺寸,道路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建筑进出口的处理方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位置与尺寸。桥隧、立交的平面布置与尺寸。各种杆、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和尺寸,拆迁房屋、挪移杆线、征地范围等。
4.3纵断面设计图:比尺纵向 1:50~ 1:100,横向
1:500~1:1000,包含设计路面高程、交叉道路、新建桥隧中线位置及高程,边沟纵断设计线、坡度及变坡点高程,有关交叉管线位置、尺寸及高程、竖曲线及其参数等,立交设计应绘制匝道纵断设计图。
4.4横断面设计图:比尺1:100~1:200,应示出规划道路横断面图、设计横断面图(不同路段和立交各部)、现状路横断面图及相互关系;大填大挖方路基设计,地上杆线、地下管线位置;特殊横断面及边沟设计、路拱曲线大样图等。
广场或交叉口(平交、立交)设计图:设计平面(地形)大样图比尺1:200~1:500,示出平面各部详细尺寸,设计等高线及方格点高程,机动车车站和停车场位置,中央岛、方向岛、绿化、雨水口和各种管线、交通设施(收费亭、附属用房、照明灯杆、护栏、标志牌等)的位置及尺寸、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和尺寸,人行道铺装范围和路面结构(示出新建、加固、刨除的范围),拆迁、征地范围。
4.6路面结构设计图,柔性路面结构组合大样。刚性路面结构组合大样、构造大样及分块大样,特殊路段路面结构大样等。
4.7需进行特殊处理、加固的路基设计图。
4.8排水设计图:雨水口布置及雨水管设计样图(中小桥、排水泵站另行设计)。
4.9挡土墙、涵洞及附属构筑物平、立、封面结构详图。
4.10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图。
4.11其他有关通用说明及标准图、通用图等。】
1章 绿色道路设计
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城乡规划局长住建发【号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本道路绿色市政建设和管理,推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长沙市绿色道路设计导则》等技术规范,为保障本道路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材、节水)、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人民提供安全、便捷、人性化及绿色、低碳的城市道路。
道路设计中应设置绿色设计专篇,依据《长沙市绿色道路设计导则》、《长沙市市政道路绿色照明设计导则》、《长沙市绿色公园设计指南》、《长沙市生态堤岸设计指南》、《长沙市生态湿地保护技术指南》,针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进行绿色设计。
《指导意见》遵照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制图标准的要求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为长沙市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内容、深度及绘制方法等作了示例,以利于做好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和便于长沙市同行间的交流。(2007年长沙市住建委编制了《长沙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要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对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内容和图纸深度作了比较细致的要求,《指导意见》对此部分不再做具体的要求)
《指导意见》提供的图纸内容、表示深度和绘制方法适用于我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施工图设计,居住区道路可参照使用。
第1节 施工图设计总说明的内容
1、设计依据
包括委托书、合同书、任务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道路规划文件等
2、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情况,如有改变初步设计的内容时,应说明改变部分的内容、原因和依据。
3、设计标准和工程验收标准
1)采用的规程、规范、
2)道路类别、等级、立交形式、计算行车速度、路面类型、设计年限等。
3)工程验收标准
4、工程概况
1)城市道路性质、规划宽度、路幅、道路地理位置、工程范围、总长度,沿线立交和桥梁、交叉口概况。
2)设计的主要内容
5、调查资料
1)道路必要的现场调查资料(如有旧路,其路面、路况等)。
2)交通调查预测资料
3)地质勘察、试验资料。
6、道路平、纵、横设计技术指标和技术要点。
7、路基设计技术要点
如软基处理措施及要求、杂填土处理措施及要求等。
8、路面结构设计
包括组合形式、路面材料和设计技术指标,采用的技术措施(含主、辅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9、纳入本道路工程内容的附属工程的技术要点,如挡土墙等。
10、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拆迁、征地、迁移障碍物等。
2)管线升降、挪移、加固、预埋及与其他市政管线的协调配合。
3)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施工方法及特殊路段或构筑物的做法和要求。
4)重要或有危险性的现状地下管线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
5)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11、主要工程量的统计
应以便于概预算编制适用未原则,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如土方量、破除旧路面、杂填土处理量等的计算)。
第2节 道路地理位置图、平面总体设计图、道路平面线位设计图的编制
2.1道路地理位置图
应视路线长短及复杂程度适当选取比例。推荐比例1:00。
应反映设计道路(或立交)在城市道路路网中的位置,图面内容应标注设计道路的工程起点、终点桩号。
规划道路(未建)应采用细虚线,已有道路应采用细实线,并且设计道路沿中线绘制粗实线。
在图的右上角标注指北针。
2.2平面总体设计图
内容包括设计工程的平面布置及沿线道路规划布局和现状重要建筑物、单位、文物古迹、立交、桥梁、隧道及主要相交道路和附近道路系统等。
2.3道路平面线位设计图
包括线位图示和要素表两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道路起终点、中心线特征点代号及桩号标注、控制坐标、立交设计的相邻中心线的起终点间距、线位设计表等。
2)曲线设计参数
3)相交道路及匝道中心线、路名、相交角度、方位角等。
4)指北针。
第3节 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的绘制
3.1平面设计图的绘制
3.1.1绘制内容
内容包括设计工程的平面布置及沿线道路规划布局和现状重要建筑物、单位、文物古迹、立交、桥梁、隧道及主要相交道路和附近道路系统等。
1、规划道路中线与设计道路中线及控制点坐标
2、红线宽度、机动车道、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肩)及道路各部分尺寸。
3、平曲线要素;路口路缘石曲线半径和曲线要素。
4、桥隧、立交的平面布置与尺寸,港湾停靠站、人行通道或人行天桥位置与尺寸。
5、各种附属构筑物位置与尺寸等
6、相交的主要道路规划中线、红线宽度、道路宽度等。
3.1.2数字精度的规定
桩号单位以米计,精度一般保留二位或三位小数。
坐标单位以米计,精度一般保留三位小数。
高程单位以米计,精度一般保留二位或三位小数。
宽度单位以米计,精度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曲线参数单位以米计,一般保留三位小数。
3.1.3设计图的标注规定
1、标明道路及各相交道路的名称。
2、在道路中心线对应桩号法线方向适当位置标注直缓点(ZH)、缓圆点(HY)、圆曲线中点(QZ)、圆缓点(YH)、缓直点(HZ)的名称和对应桩号。
3、与城市道路相交的生活区交叉口、街坊路口,应标注出施工范围,控制标高或路面随坡长度及坡度。
4、标注加速车道、减速车道、渐变段的长度。
5、立交的匝道分叉点、超高变化处、路面宽度变化处等应绘制节点设计大样图。
6、有分隔带的道路,应标注每段分隔带起、终点的控制桩号及分隔带圆头半径。
7、道路桩号、尺寸、文字等标注应符合《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的规定。里程桩号应在道路从路线起点至终点,按从小到大,从左到右的书序排列。
3.2纵断面设计图的绘制
3.2.1绘制内容
1、设计路面高程,原地面高程;纵断面设计线,原地面线。
2、地下水位线。设边沟时边沟纵断设计线。
3、坡度及变坡点高程,竖曲线及其参数。
4、有关交叉口重要管线位置,尺寸及高程,新建桥梁、隧道、主要附属构筑物、相交道路的位置及标高。
5、立交设计应绘制匝道纵断设计图,立交道路和匝道确定的纵断面,如设有铺路或非机动车道,应一并考虑。
3.2.2数字精度的规定
桩号栏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坡度/距离栏,坡度一般保留三位小数,距离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标高、填挖栏一般保留二位或三位小数。
直线及平曲线栏一般保留三位小数。
3.2.3纵断面图标注的规定
1、纵断桩距宜为20m,最大不超过50m。地形突变或存在构筑物处等应加密。
2、设计上层道路(匝道)构筑物、低位道路(匝道)构筑物宜采用图例表示,并给出其设计路面的标高,图例的长度依比例为构造物顶部全宽。
3、沿线横向交叉口、构造物,可在道路设计线的上方用竖直引出线标注。竖直引出线应对准构造物或交叉口的中心位置,线左侧标注桩号,水平线上方标注构造物名称、规格、交叉口名称等。
4、应标注工程起、终点位置;立交还应标注匝道端部位置。
5、沿线道路上有永久构筑物时,应在最小净空位置标注其最小控制高度。
6、竖曲线的切点、中点应加注设计高程及其桩号,竖曲线范围内桩间距不大于20m。
7、标注桥梁结构、挡土墙结构的长度。
8、应标注图纸的必要设计说明。
9、纵断面测设数据表,自上而下的排列顺序宜为:
u 地质概况。内容为地下水位、土名、特殊土分布等。
u 坡度与距离。
u 路中填高挖深。
u 设计高程
u 原地面高程
u 里程桩号
u 直线及平曲线。
第4节 横断面设计图、土方横断面图的绘制
4.1道路横断面设计图
4.1.1绘制内容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布置及相应宽度,建筑界限,设计道路中心线,规划中心线,设计标高位置等。
2、分期施工的道路断面,要分别绘制近期横断面和远期横断面。
3、不同路段的不同横断面,应分别绘制。
4、路灯、行道树的位置。
5、特殊横断面及边沟设计、路缘石大样图等。
4.1.2标注的规定
1、注明道路横断面两侧的方向。
2、注明路面宽度尺寸。标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字样。
3、标注车行道及人行道的设计横坡度。
4.2土方横断面图
4.2.1绘制内容
1、土方横断面内容
1)横断面地面线、横断面设计线、尺寸标注、其他标注等。
2)设计道路中心线、 标高,并加注标高符号。
3)横断面间距宜根据地形采用20m,地形突变、相交道路等处适当加密。
4)相同断面布置的第一个横断面上方应标出断面路侧方向、断面布置尺寸和路槽拓宽宽度等要素。
5)横断面边坡的设计坡度。
2、土方计算表内容
1)应列出桩号、填方断面积、填方量、挖方量、土质分类等。
2)合计:总填方量、总挖方量。
4.2.2标注的规定
1、测量提供的横断面原地面高程等,在道路土方横断面图中应明确标注。旧路大修补强工程测量时,横断宜加密布点。
2、桩号应标注在该土方横断面图样的下方。在图样的下方或右边应标注路中心填高、路中心挖高、填方和挖方的断面积。
3、字符含义:Hw&路中心挖深;Ht&路中心填高;Aw&挖方断面积;At&填方断面积。
第6节 道路工程常用图例
3章 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为了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构建和谐长沙的总目标,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城市建设技术应用水平,推进道路、桥梁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从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提升我市目前技术发展和应用水平,大力鼓励技术创新,针对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发展方向,提出进一步在我市建设领域推广的有关新技术,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需要。
二、建议重点推广技术
(一)地下空间应用技术。地下管线公共管廊技术、盾构与顶管、矿山法等非开挖技术,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技术,地下工程监测、检测技术。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技术,平战快速转换方法,平战快速转换的制式防护器材、设备。
(二)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及道路路面吸音、降噪、减尘技术,城市道路、桥梁新型养护技术,路桥管理智能化技术,新型桥梁结构技术,公路与轨道交通桥梁一体化技术、桥梁防撞及预警技术、桥梁工程监测与监测新技术,节能路灯应用技术。
(三)市政公用工程技术。污水再生利用技术,雨污分流收集、处理、利用技术。
(四)新型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防震减灾技术,钢结构应用技术,大跨度空间结构技术,超常结构空间定位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预制桥梁拼装技术。
(五)城市公共交通技术。绿色与智能交通技术,快速公交与城市公交一体化技术系统,新型公交站场及综合枢纽设置技术,城市立体停车技术。
(六)信息工程应用技术。城市空间信息应用技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城市管理和政府监管系统信息技术。
三、有关措施
(一)健全设计技术审查制度和审查内容,初步设计文件列新技术应用篇,有关城建计划工程从规划和设计做起,由市住建委在设计审查时把关,组织编写技术指引和标准,并加强工程施工和验收环节的监督。
(二)实行有关新技术推广项目制度,由市住建委开展适应长沙城市建设工程需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筛选工作,定期发布并颁发证书,加大宣传力度和政府引导作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和支持应用发布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并对新技术应用进行总结,有关新技术应用业绩将作为考核企业、工程项目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
1章 路基工程及其基本要求
近20年来,随着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沙市城市道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然而,新建道路在运营过程中经常暴露出一些早期病害问题,影响了道路设施的使用性能和寿命。除了普遍认为的超载、施工等因素外,路基工程技术特性不良也是造成这一类病害的主要原因。
目前,长沙市城市道路路基设计多依据建设部、交通部或国标标准,其中部分条款在长沙实际使用的针对性、适用性方面尚有不足;另一方面,长沙在多年的工程建设实际中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近年来对一些新型的软土地基处理技术也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现有规范对这类新技术涉及较少,不够全面,相当程度上影响了长沙地区路基工程设计的技术水平。
因此,本篇针对长沙市道路路基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己有的建设经验和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环境和交通特点,分析不同类型路段路基设计的关键技术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另外,对于不断涌现的新型地基处理技术以及建筑废弃物利用等方面也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说明,为今后长沙地区城市道路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
1.2.1路基工程的重要性
路基是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整个道路的质量及汽车的正常行驶。
l)路基是路面的基础,与路面共同承担行车的作用。实践证明,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对路面使用性能具有重要影响。
2)路基在道路建设项目中,不仅工程数量和投资巨大,而且是占用土地最多。使用劳动力数量最大、牵涉面最广的工程。特别是在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路段,遇到的技术问题更多、更难,往往成为道路建设的关键。
1.2.2路基的基本要求
现代化城市道路交通不仅要求道路能全天候通行车辆,而且要求车辆能以一定的速度,安全、舒适而经济地在道路上运行,这就要求路基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提供良好的行驶条件和服务水平。
1)承载能力
行驶在路面上的车辆,通过车轮把荷载由路面传给路基,在路基内部产生应力、应变及位移。如果路基结构整体或某一组成部分的强度或抗变形能力不足以抵抗这些应力、应变及位移,则路基结构会出现沉陷,使路况恶化,服务水平下降。因此,要求路基结构整体及其各组成部分,都应具备与行车荷载相适应的承载能力。
为此,应采取选择合适填料,进行充分压实,改善水文状况,加固软弱地基等措施,以控制路基和地基的变形量,给路面以坚实的支承,保证其使用寿命和服务水平。
2)整体稳定
在地表上开挖或填筑路基,必然会改变原地层(土层或岩层)的受力状态。原先处于稳定状态的地层,有可能由于填筑或开挖而引起不平衡,导致路基失稳。例如,在软土地基上填筑高路堤,或者在岩质或土质边坡上开挖深路堑时,有可能由于填土的附加应力超出了软土地基的承载能力,或者使上侧坡体失去支承,而出现路堤沉落或坡体坍塌破坏。
路基的失稳会导致交通中断,乃至引起交通事故。因而,为保证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必须采取有关排水、防护和加固或支挡等工程措施,以确保路基在不利的环境(地质,水文和气候)条件具有足够的整体稳定性。
路基工程工程量巨大、投资大,从规划、设计、施工至建成通车需要较长的时间,且应有较长的使用年限。承重并经受车辆直接碾压的路面部分要求使用年限20年以上,因此,路基工程应具有一定的耐久性。
1.2.3路基工程的设计分类
根据上述分析,路基工程设计即以增强路基稳定和控制路基变形为主要目的,选择科学。经济的设计处理方法。而对于工程,地质、水文条件不同的路段,其路基的关键技术问题及所采取的设计处理方法亦有所不同。《指导意见》据此将路基设计分为一般路段、填水塘(暗涵)路段、路堤与构造物衔接段和路基拼接与拓宽四种处理方式。
1)一般路段
一般路段是指除了填洪(塘)路段、与构筑物衔接路段及拼接拓宽路段等特殊路段以外的路段。
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修筑的填挖不大的路基,其设计可可直接按规范或标准图执行,结合当地实际条件进行,而不必进行个别验算分析或采用特殊处理措施。通过提出路基填料、压实度控制指标,采取边坡防护和排水等措施便可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差的地段修筑路基,除了路基填料、压实度控制指标,如有必要还需进行软基处理等措施。
2)填水塘(暗涵)路段
填水塘(暗涵)是长沙地区路基工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之一。与一般路段相比,填洪路段和非填洪路段在岩土工程性质上存在众多差异,若设计处理不当,二者易形成差异沉降,造成路面的相应损坏。
3)与构筑物衔接路段
在软土地区,路堤与构筑物衔接段往往形成过量的差异沉降,形成&桥头跳车&等现象,严重影响道路的行驶舒适性,并需要大量养护费用进行处理。
对此类路段路基,除了一般路段的基本要求外,还需通过地基处理、限制桥后最大填土高度等措施减小地基沉降和路堤自身的压缩变形。
4)拼接拓宽路段
随着长沙市道路系统建设的不断完善,对既有道路进行扩建改造逐渐成为提高路网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的最重要方式,而路基拓宽则是各级道路扩建工程的关键。软土地区的拼接拓宽路段,涉及地基处理、新老路基结合部处治等特殊措施。
因此,本文将分章节介绍上述4种类型路段路基设计的基本要求及相应措施,并对软土地基处理方法及其适用性、建筑废弃物利用两部分单独进行系统的介绍。
2章 一般路段路基设计
一般路基设计要求
2.1.1基底地表处理要求
路堤应座落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较低压缩性的地基上,以免基底出现剪切破坏而危及路堤的稳定,或者路堤出现过量的沉降而影响路面的行驶质量。一般路段地基往往满足承载力要求,然而其顶面应给予适当处理,以保证路堤底部干燥、稳定和沉陷小。
《指导意见》中对基底地表处理提出以下要求:
1)路基施工前,应将现状地面的积水排除、疏干。路基范围内地表的耕植土、腐殖土、树根、生活垃圾等应予全部清除。
2)地面坡度缓于1:5时,可在清表后直接填筑路基。陡于1:5时,必须在地面开挖台阶,最底层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其他层台阶不小于80~100cm,然后再填筑路基。
3)当地表为水稻田、河塘、软土或高液限土等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排水、清淤、换填、加筋或外掺固化剂等处理措施。
4)应将路基地面的地表层碾压密实。主干路以上的基底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96%,次干路以下的不应小于95%。当路基高度小于路床和路面总厚度时,应将地表超挖至路床厚度后,按设计压实度分层回填压实。
2.1.2路基填料要求
路基填料应密实、均匀。《指导意见》中对细粒土路基填料提出了最小强度要求,如表2-l。
表2-1 路基填料最小强度要求
填料应用部位(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料最大粒径(mm)
快速、主干路
上路床(0-0.30)
下路床(0.30-0.80)
上路堤(0.80-1.50)
下路堤(>1.50)
零填及挖方路基
2.1.3路基技术要求
1)边坡坡率要求
边坡坡率应结合地质勘查报告,通过力学验算确定。但对于一般路基,通常都不进行验算,而根据填料性质、边坡高度和地质条件结合地质勘察报告确定。《指导意见》给出:边坡当边坡高度不大于下表2-2所列高度时,边坡率不宜陡于表2-2规定。
表2-2 路基边坡率
上部高度H&8M
下部高度H&12M
2)压实要求
施工实践证明,经过充分压实的路基,其强度、稳定性、渗透系数、毛细水上升高度,隔温、隔水等性能都有明显的改善。可以说,路基质量的优劣,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压实质量。因此,在选定路基填料以后,压实就成为头等重要的问题。
《指导意见》中对于路基压实的要求主要为下述3点:
(1)&三分&法压实。即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填。每一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应大于300mm,填筑路床最后一层时,压实后的厚度不应大于150mm。
(2)采用重型压实标准。
(3)压实度应满足表2-3规定。
表2-3 路基各部位压实度要求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压实度(%)
快速度、主干路
零填及挖方路基
注:当采用特殊填料(细粒土)或处于特殊气候(潮湿),在保证路基设计强度的前提下,压实度可降低1%。
3)路基强度要求
路基压实的最终目的是保持路基的整体强度。《指导意见》中规定完工后的路基顶面回弹模量应达到下述要求:特重交通城市道路不小于45MPa;主干路以上不小于45MPa,次干路以下不小于40MPa。
完工后的路基项面应进行回弹模量和弯沉检测。弯沉值与回弹模量之间按下式换算:
E0&&土基回弹模量(MPa);
L0&一路床顶面实测弯沉值,标准设计轴载双轮组单轴100KN测试值(1/100mm)。
2.1.4路基排水要求
1)路基排水应与路面排水、坡面防护等设施相互协调,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
2)城市道路应采用雨水井和预埋管道排除路面雨水。
3)两侧地块尚未开发的城市道路,应在路基坡脚外侧设置边沟,用以汇集和排除路基范围内的地面水。
4)边沟沟底纵坡宜与路线纵坡一致,并不宜小于0.3%。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0.1%。
5)边沟可根据可能产生的冲刷情况或管理养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加固防护措施。
2.1.5路基防护要求
路基坡面防护应在稳定的边坡上设置,防护类型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边坡高度、环境要求等因素,选择植被防护、骨架植被防护和污工防护等型式。
2.1.6路基验收标准
1)路基在填筑过程中,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检测频率为每1000m2至少检验2点。
2)完工后的路基应表面平整,边线顺直,曲线圆滑,边坡坡面应平顺、稳定。
3)路基填筑至设计标高并整修完成后,施工质量应符合表2-4规定。
表2-4 路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快速度、主干路
不大于设计值
不大于设计值
不大于设计值
每车道20ml点
纵断高程(mm)
每200m测4个断面
中线偏位(mm)
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每200m测4处
平整度(mm)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每200m测4个断面
不陡于设计坡度
不陡于设计坡度
不陡于设计坡度
每200m抽查4处
长沙地区工程实际条件及实施办法
2.2.1工程条件
1)路基填料工程性质不良,无法满足填料最小强度要求
长沙地处微丘地区,多为粉粘性细粒土。此类填料水稳定性差、变形较大,强度很低,往往不能满足表2-l中规定的填料最小强度要求。
2)路基潮湿,压实困难,路基强度(回弹模量)不足
长沙在公路自然区划中,属于一级区划中的东南湿热区,在二级区划中属于江南丘陵过湿区。该区气候潮湿,地下水位亦较高,这就导致路基多处于潮湿或过湿状态。湿度过大一方面使得路基压实困难,同时路基强度(回弹模量)亦很低,往往不能满足《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2.2.2处理措施
由于上述条件的限制,导致长沙地区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填料强度、压实度及路基强度(回弹模量)往往不能满足《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因此,本着&因地制宜、整体稳定&的设计思想,《指导意见》针对长沙地区实际情况,从改善路基湿度状况和路基填料处治两个方面提出了实用的技术措施。
1)改善路基湿度状况
(1)城市次干路及其以上道路的填方路基基底清除表土后,应在路基底面设置15cm砂砾、矿渣。
(2)对于次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当地下水位较高,影响到上路床底面时,应设置盲沟或加厚砂砾垫层。
采用砂砾垫层,一方面有利于保证路基的整体稳定,同时,对地下水位较高的路段,还可充当隔离层,阻断地下水毛细上升对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影响。
2)路基填料处治
从工程经济性考虑,应尽量使用本地区的细粒土。对于不满足最小强度要求的细粒土,则考虑粒料换填、HEC固化或掺加水泥等材料进行处理,以提高路基的整体强度,只要路基压实度、弯沉值及回弹模量符合设计要求,不一定强求填料强度(CBR值)满足表2-1中的要求。
(1)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上的填方路段,采用粉质粘土、粘土等细粒土填筑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石灰、水泥或HEC固化处理。
(2)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路床,采用粉质粘土、粘土等细粒料填筑时,应采用水泥或HEC固结处治。
(3)桥涵台背路堤应采用渗水性良好的粗粒土填筑或采用石灰粉煤灰二灰材料填筑。
(4)细粒上做填料时,土的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含水量。对于潮湿或过湿状态的路基,应采用凉晒或掺石灰、粉煤灰、水泥、HEC等固化剂处治以达到压实度要求。
3章 填水塘(暗涵)路段路基处理
长沙地区水系发达,河网密布,道路建设往往不可避免地与各种河流、水塘和沟洪发生交汇。填洪路段和非填洪路段在岩土工程性质上存在众多差异,若采取措施不当,势必造成两者的差异变形,导致道路纵、横坡的变化和路面损坏,从而影响道路的使用性能。本章从填水塘(暗涵)路段的道路工程病害及其机理出发,分析了填水塘(暗涵)的一般技术要求,并提出了工程处理措施。
填水塘(暗涵)路段的道路工程病害及其机理
1)路面局部沉陷和开裂
路面局部沉陷和开裂是填水塘(暗涵)工程最常见的病害。主要原因是河塘底天然土层与塘(涵)周区域间的岩土工程性质的差异造成两者的沉降差,在路面底面形成差异变形,路面结构跟随发生变形,出现局部沉陷;同时在基层底面产生附加结构应力,超过基层抗拉强度时,即造成基层开裂,并逐渐反映到路面面层。
表现为填水塘(暗涵)路段与非填水塘(暗涵)路段产生差异沉降过大,两者不能平顺连接,出现断裂面并有错台现象发生,影响道路的使用功能。错台出现的主要原因与沉陷、开裂相同。
3)边坡失稳
表现为填筑过程中,填料在上覆荷载作用下,沿水塘(暗涵)底整体侧向滑移,路基整体失稳:或者部分填水塘(暗涵)路段的路基边坡出现局部或大面积的坍塌,严重时甚至穿过路肩,塌至路幅内部。
河塘(暗涵)处理中的边坡失稳主要出现在道路占用部分河洪的情形。河塘(暗涵)底部往往分布着厚度不等的淤泥,施工工程中,若不能彻底清理,当回填体连同上覆荷载的下滑力超过界面所能提供的抗滑力的时候回填体就会出现侧滑,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
4)翻浆卿泥
表现为在填洪过程中,因填料含水量过大,填料在振动压实过程中出现液化,泥浆泛至表层,使得填料表面泥泞,承载力极低或丧失;或者道路竣工后,因地下水位上升或地表水下渗导致路基含水量过大而承载力极低或丧失,泥浆从路面接封或裂缝中泛出,造成路面损坏,出现卿泥现象。
一般规定及质量要求
3.2.1一般规定
1)道路路基影响范围内遇到的水塘或暗涵应全部处理。
2)主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遇到暗涵原则上应全部处理。其他等级道路应根据暗涵的地质条件及处理的经济性等因素,结合道路沉降变形要求、交通量大小以及实施条件等综合分析后确定是否进行处理。
3)填水塘(暗涵)设计应收集水塘(暗涵)的平面位置,淤泥埋深与厚度等相关勘察资料。对于暗涵还应尽量收集其淤泥含水量,以及形成年代。
4)填水塘(暗涵)材料可采用掺石灰粉煤灰或素士回填。考虑到施工质量难以控制和检测的实际情况,不得采用间隔类填土进行填浜。
3.2.2质量要求
1)主千路以上的城市道路,水塘(暗涵)的回填压实度应不小于重型击实标准94%;其他等级的道路压实度不小于重型击实标准93%。
2)用于填水塘(暗涵)的各种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3.3.1技术途径
如前所述,河塘(暗涵)处理技术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填筑体的稳定,最终目标是减小填水塘(暗涵)路段和周边路段的差异变形,因此可以从3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减小填筑体的自重,提高填筑体的整体性和板体性,从而减小填筑体对水塘(暗涵)底地基的附加应力,如采用掺灰粉煤灰等轻质填料;
2)提高地基的抗变形能力,减小地基在填筑体自重作用下的沉降,如在必要情况下采取复合地基等措施;
3)彻底清理水塘(暗涵)底的积水、淤泥,保证回填体的稳定性和差异变形的顺畅过渡。
3.3.2水塘处理
1)常用方法及其适用性
水塘处理一般有掺灰粉煤灰和素土回填两种方法,两种方法的优缺点及适用条件如下:
(1)掺灰粉煤灰具有轻质、板体性好的优点,能够有效减小填筑材料对水塘底天然地基的附加应力,从而达到减小差异变形的效果。因此,是填塘(涵)处理的首选方法。
(2)素土回填就地取材,具有工期短、速度快、造价低、操作简便等优点,不足之处在于素土的比重大、所引起的附加应力大且分布不均,可能造成水塘底天然土层的沉降量大且伴有不均匀沉降。因此,在道路等级较低或人行道及较宽的分隔带部位等情况下可以采用工程性质良好的素土(砂砾、矿渣或宕渣)进行回填。
2)处理措施
(1)次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填筑材料应首选掺灰粉煤灰,但人行道及较宽的分隔带部位,为降低工程投资或种植绿化需要可采用素土回填。其他等级道路的填筑材料在满足设计要求情况下可采用素士回填。
(2)填筑前应抽水,清淤至原状土。清淤底面宜先铺设一层土工格栅,再均匀铺设厚30&50cm砾石砂,上覆土工布,然后用掺灰粉煤灰(掺灰量5%,体积比,下同)回填至清表后的原地面或设计上路床底面(以标高低者为控制)。填筑材料应分层回填、压实。
(3)位于软土地基处理范围时,填筑材料应与软基处理方案设计所考虑的回填材料一致。
(4)填塘基坑内应设集水井,及时收集并排除坑内积水,不得带水回填。
3.3.3暗涵处理
暗涵一般采取开挖换填法或复合地基法进行处理或根据土层性质及厚度采用措施使结构物落在稳定可靠的基础上如砂桩、洛阳铲等。
复合地基处理暗涵,是将暗涵分层回填压实,然后采用粉喷桩、碎石桩等加固措施,使填筑区地基形成复合地基,以达到满足路基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要求的目的。复合地基处理方法的适用性、设计和施工要求详见第6章。
1)主干路以上的城市道路,遇埋深小于2.5m暗涵时应采用开挖换填法,处理方法同3.3.2节要求;埋深大于2.5m的暗涵,应对开挖换填法与复合地基处理法比选后确定处理方案。
2)其他等级的道路遇暗涵需要处理时,可参照上款执行。
4章 路堤与构造物衔接段路基处理
桥后路堤处理
4.1.1桥头跳车形成机理
&桥头跳车&问题在长沙地区道路工程中极为常见,影响了道路的行驶舒适性,并需要大量的养护费用进行处理。其形成机理可以归纳为以下3点:
1)地基沉降过大
软土天然含水量高、天然孔隙比大、抗剪强度低,在道路建成后,由于路堤自重和车载等附加荷载的影响,地基产生很大的沉降。
2)路堤自身压缩变形
路堤材料一般为渗透性材料,存在着多孔隙的特点。在道路通车后,由于外载作用,路堤自身将发生压缩变形,导致道路沉降。在桥头引道路段,由于路堤填筑一般较高,堤身变形更加严重。
3)桥台沉降甚微
软土地区桥梁墩台通常采用桩基础,沉降较小且大部分沉降在施工期间就得以完成,工后沉降甚微。
由于上述3个原因,最终导致了路基和桥台之间的差异沉降,引起&桥头跳车&现象。
4.1.2技术途径
根据前述&桥头跳车&形成机理的分析,桥后路堤可以从3个方面进行设计处理:
1)控制地基沉降
采用限制最大填土高度、轻质路堤填筑、地基处理等技术控制地基沉降。
2)减小桥坡路堤变形
通过限制路堤最大填土高度、合理选择填料、保证压实度等措施尽可能减小桥坡路堤自身的压缩变形。
3)设置搭板,减小路桥刚度差
4.1.3处理措施
1)跨河桥梁、跨线桥及立交匝道桥梁等的桥后填土高度大于2.0m的路段应采用粉煤灰或级配砂砾等透水性材料填筑。
2)城市快速路路堤与桥台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路基压实度不应小于96%,并注意填料强度、地基处理、台背防排水系统等综合设计。
3)桥台后应设置搭板,以减少路堤沉降后纵向坡差。
4)桥后填土路段还应进行必要的软基处理。
沟槽回填处理
当道路下埋设地下管线时,管线沟槽回填宜采用下述方法进行:
1)沟槽回填应采用渗水性好、易密实的中粗砂填料,回填厚度宜到管顶以上50cm(针对有水利防洪要求的要按水利防洪要求处理),然后采用素土、或掺灰粉煤灰回填至路基上路床底面或原地面(以标高低者为控制)。
2)沟槽范围内,管顶标高50cm以上的路基应薄层轻压,每层压实厚度宜10~15cm,压实度要求可适当降低。
3)车行道范围的各类地下管线管顶以上最小覆土厚度(路面以下)不宜小于70cm,否则应采取如下措施:覆土厚度在30~70cm时,应考虑低级承载力及地下管线材质等要求下采用稳定可靠的方式处理宜采用C20水泥混凝土外包,外包厚度应不小于0.2m;覆土厚度小于30cm时,应采取满足排水功能前提下的其它工程措施或结构形式。
4)车行道范围两个沟槽间净距小于lm时,建议同沟槽施工,统一回填。
浅埋结构物、涵洞、地下通道相邻段路基处理
1)浅埋结构物、涵洞、地下通道上方路基设计时,应评估回填部分压实度是否能够满足设计要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路基工作区深度内采取处理措施;路基附加荷载大于结构物要求时,应采用轻质材料置换;要与相邻路基均匀连续,强度和抗变形能力基本一致。
2)城市快速路路堤与桥台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路基压实度不应小于96%,并注意填料强度、地基处理、台背防排水系统等综合设计。过渡段长度宜在15~60m之间,原则上小于80m,最长不超过100m(距桥台距离)。城市主干路、次千路可参考执行。
5章 路基拼接与拓宽
路基拓宽工程问题与机理
5.1.1路基拓宽工程病害
调查研究表明,路基拓宽工程相关病害主要有4类,即:路基损坏、支挡结构损坏、路面损坏、路面整体性能下降。其中,路面损坏是路基拓宽工程最常见的病害,路基损坏和支挡结构损坏是稳定性不足在拓宽工程中的表现。而路面整体性能下降是伴随着以上各种病害的发展而产生。
1)路基失稳
表现为拓宽路基沿新老路基结合面发生滑移,严重时甚至发生整体坍塌。这种病害在软弱地基、高填方路堤等拓宽路段较容易发生。当拓宽路基沿结合面滑移量较小时,新老路基结合面会产生错台,导致新老路基结合部位的路面开裂,雨水由裂缝进入,结合面强度急剧降低,给路基稳定性留下更大的隐患;当滑移量较大或整体坍塌时,造成拓宽路面整体破坏,甚至使原有路基相继出现失稳,并导致原有路面也发生结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下降。
2)支挡结构损坏
支挡结构损坏是路基损坏的特殊形式。表现为挡墙墙面开裂、墙体整体滑移。倾覆等。挡墙一般设置在原地面边坡较陡处,以平衡新填路堤的下滑力。一旦墙底受水浸泡、冲刷,或墙体本身处于潜在滑坡体内,或者挡墙所受土压力过大,导致挡墙稳定性不足,从而产生挡墙墙体开裂、整体滑移或绕墙趾倾覆等。支挡结构发生损坏后,拓宽路基也随之发生稳定性问题,给拓宽路面的正常使用带来隐患。
3)路面损坏
沥青路面损坏表现为出现面层破碎、结合料松散、道路横坡改变等现象,严重时会产生沿结合面走向的裂缝。水泥混凝土路面表现为出现卿泥和脱空现象,进一步发展会引起结合面附近出现纵缝、错台、裂缝处板块断裂以及裂缝的进一步扩展。
4)路面整体下降
随着路面病害的产生和道路横坡的变化,道路结构性能和服务性能也随之下降。当路面状况指数(PCI)、结构承载力、平整度等下降到一定水平时,还将影响行车安全。
5.1.2路面拓宽工程的病害机理
路基拓宽工程出现的各种病害,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地质勘测不细致、设计未充分重视、施工质量未达到要求等。按照病害的类型,可以从两个主要方面分析其产生机理,即新路基稳定性不足和新老路基差异变形。
1)新路基稳定性不足
新路基稳定性不足是指拓宽新路基自身稳定性不能充分满足稳定要求,在软土地区则具体表现为拓宽部位地基软弱(含软弱下卧层)。当地基存在软弱下卧层,如压缩系数大、流变性显著的软土,新老路基结合部结合强度不足,从而发生自结合面至软弱层底面的滑动面。另外,软弱下卧层具有流变性,侧向变形非常大,软弱地基土向路堤外侧挤出,拓宽路基坡脚出现起拱现象,并伴随塑性区域的开展,最终导致边坡失稳。
2)新老路基差异变形
老路基己经通车运行一段时间,老路基在荷载作用下的压缩变形己经完成,而新填路堤在施工结束后仍发生部分压缩变形。同时,新填路基在老路基和地基内产生附加应力,从而导致地基的二次沉降,继而形成新老路基顶面的差异变形。在软土地区,由于地基软弱,沉降量较大,这一现象尤为突出。
路基拓宽设计
5.2.1技术途径
根据前述分析,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路基拓宽工程的设计处理:
l)减小沉降变形。包括减小软土地基工后固结沉降、老路基二次沉降以及新老路基的差异变形。
2)通过新老路基结合部处治提高新老路基的稳定性,避免新老路基结合面的滑移。例如开挖台阶、处治老路基边坡覆土等。
5.2.2控制指标与标准
1)拓宽路基工后沉降
长沙地区拓宽部分路基工后沉降一般建议控制在5.0cm,总沉降则不应超过15cm。
2)老路基中心附加沉降
路基拓宽会对老路基产生二次负压,因此老路基仍将产生一定附加沉降。原路基中心附加沉降除受拓宽路基的高度和宽度控制,还与老路路基的宽度密切相关,长沙地区主干道改扩建工程原路基中心附加沉降可按30mm控制。
3)差异沉降(变坡率)
新老路基差异变形可用新老路基顶面的&变坡率(沉降坡差)&来表征,即指设计使用年限内,路基顶面单位宽度内的横向坡度改变量。《指导意见》规定:
1)原有路基与拓宽路基的路拱横坡度的工后沉降增大值不应大于0.5%。
2)路基顶部纵向不协调变形亦采用&变坡率&控制,纵向沉降坡差小于0.3%。
路基拓宽处治措施
针对5.2.2节提出的控制指标与标准,路基拓宽处治应从下述3方面考虑。
5.3.1既有路基调查与评价
1)路基拼接设计应调查原有道路沿线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地质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的发育情况,还应搜集原有勘察设计文件、竣工图和养护等方面的资料。
2)路基设计前着重检测既有路基的压实度、含水量、CBR、固结试验、直接快剪等指标,计算路基填料的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压实度、压缩模量等指标,确定原有路基填料能否满足规范规定的路基压实度和路基填料最小强度的要求。
3)道路路基还应调查、分析既有路基边坡稳定状况、各种防护和排水设施的有效性;观测既有路基沉降稳定情况,查明既有路基的地基处理方式和范围;分析原有路基地基土固结系数、压缩变形发展规律和抗剪强度增长规律,确定地基剩余沉降值;分析原有地基处理方法的效果。
5.3.2地基处理
目前长沙地区常用的软土地基处理方法有垫层与浅层处治、排水固结法、超载预压法、低能量强夯法、复合桩基法、轻质路提法等。
l)对于软土层浅而薄的情况,处理措施采用简单的浅层处理措施,表层处理或开挖换填;
2)如软土层较厚,则按不同的目的与土质,采用排水固结、超载预压、低能量强夯、复合桩基、轻质路堤等方法。
各种地基处理技术及其适用范围详见第6章。
5.3.3新老路基结合部处理
新老路基结合部处理的主要措施包括老路路肩和边坡处理,以及新老路基结合部的加强处治。
1)老路路肩和边坡处理
老路路肩和边坡处理即拓宽新路基填筑前先对新老路结合处的地基表面和边坡坡面进行预处理。
(1)地基表面预处理
原地面上的植被、树根以及表层富含有机质的腐植土需要清除。若不去除直接在其上进行路基填筑,这些有机质植被、树根日后腐烂消解,一则在交界面形成空隙而产生沉降,二则污染周围填料,使该周围形成一潜在的危险滑裂面,最终导致路堤失稳。
(2)边坡坡面预处理
老路与新路交界的边坡坡面0.3m左右厚度内以及外侧路肩0.5m范围内应挖除换填。因为该处往往由于长期暴露在大气中,受到干湿循环、水流冲刷、大气侵蚀等气候影响,加上该处老路施工时压实机具无法压到,外侧又没有侧限效应,路基压实度要明显差于其他部位。否则在该交界面属于薄弱界面,路基整体抗变形能力下降,路基变形增加,极易导致新老路基结合不良。
2)新老路基结合部加强处治
新老路基结合部的加强处治,可采用通过在既有路基边坡上开挖台阶、在结合部设置加筋材料、必要时可采用冲击碾压或强夯等进行增强补压等措施。
(1)开挖台阶
老路与新路交界的坡面上应挖设台阶,台阶的挖设可以大大提高新填路堤的边坡稳定性,且该项措施投资也不会很大,容易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接受。
台阶开挖高度在0.6~lm左右,细粒土填料取下限,巨粒土和土石混填可取上限,填石路基可取1.2~1.5m。
(2)路基加筋
新老路基结合部加筋处治所示。工程实践经验表明,在新老路基结合部采用加筋处治后,拓宽路基的稳定性明显提高。
新老路基结合部加筋处治在设计和施工中必须注意下述几点:
①老路基边坡开挖台阶后,在新路基填筑、压实到相应标高时,再铺设土工合成材料,要求铺设平整,伸至台阶内缘,使加筋材料的被动抗力区尽可能长;
②材料应选择抗拉强度高、延伸率小、易于施工、价格较低的土工合成材料,如塑料土工网、塑料土工格栅、玻纤格栅等;
③加筋材料在新路基中铺设长度应达到车道线外缘,尽可能每一台阶铺设一层。在投资不允许的情况下,应至少在原地面铺设一层,且铺设层数不少于三层;
④大规模应用时,应铺设试验区,测试弯沉、回弹模量等指标。
6章 软土路段地基处理
软土地基的特点
软上是指松填土、淤泥、淤泥质粘土、淤泥质亚粘土及少数淤泥混砂土。淤泥及淤泥质土一般是第四纪后期在滨海、湖泊、河滩、三角洲、冰喷等地质沉积环境下形成的。这类土的物理特性大部分是饱和的,含有机质,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孔隙比大于1。这类土广泛分布于长沙地区,其鉴别依据见表6-l。
表6-1 软土鉴别指标
天然含水量(%)
天然孔隙比
直剪内摩擦角(&)
十字板剪切强度(Kpa)
压缩系数 (MPa-1)
粘质土、有机质土
软土地基处理的控制标准
软土地基承载力差,在软土地基上填筑路基有可能出现失稳,或者沉降量和沉降速率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软土地基进行适当的处理,以增加其稳定性、减少沉降量和加速沉降。因此,软土地基处理应以控制工后沉降为依据。《指导意见》规定:在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后沉降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6-2道路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沉降控制位置
与桥台相邻处
与构造物相邻处(涵洞、通道等)
快速路、主干路、
注:(1)重要的支路可参考次干路标准执行。(3)不同处理方法的相邻路段之间往往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沉降,对此应作过渡处理设计。当两个相邻过渡处理段之间所剩的一般路段小于50m时,该路段采用与过渡段相同的处理方案。
常用处理方法及其适用性
软土地基处理的方法很多。各种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可得到不同的效果,因而适用于不同的目的。
软土地基处理的目的可分为两大类:
1)沉降处理。包括加速固结沉降和减小总沉降量两方面。前者可采用加载预压。竖向排水(砂井或芯板排水)和挤实砂桩等方法。后者则可采用挤实砂桩、石灰(或水泥)桩、换填等方法。
2)稳定处理。可采用换填土、反压护道、挤实砂桩、石灰(或水泥)桩等措施增加抗滑阻力。
(1)选择处理方法时,应考虑到地基的土质及土层构成(厚度、排水层等)条件;(2)道路的性质、路堤高度和宽度、是否为与构造物连接的地段等条件;(3)工期、材料供应、施工机械作业条件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条件。
处理方法有时单独使用,而一般是几种方法组合使用。以发挥各种方法的特长,取得良好的处理效果。
6.3.1换土垫层法
1) 垫层法属于软土地基浅层处理方法,包括换土垫层法、换土加筋垫层法及加筋碎石垫层法。
2)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松填土等软弱地基的浅层处理,不适用于垫层下地基持力层土的压缩模量低于2.5MPa的地基。
3)采用换土垫层法或换土加筋垫层处理软基时,垫层厚度一般不小于0.50m且不超过3.0m,并应与其它处理方法进行经济比较后择优选用。
4)换土加筋垫层法的加筋材料宜选用抗拉强度不小于30kN,受力时伸长率不大于4%~5%、耐久性好、糙度大的土工格栅,当垫层厚度小于1.0m时,在1/2厚度处铺设一层加筋土格栅,当厚度大于1.0m时,每0.5m铺设一层加筋土工格栅。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其它土工合成材料。
图6-1 换土垫层处理软基设计图
6.3.2抛石挤淤法
抛石挤淤法适用于常年积水的洼地,排水施工困难,表土呈流动状态,厚度较薄,片石能沉达底部的泥沼或厚度小于3.0m的软土路段,尤其适用于石料丰富、运距较近的地区。采用抛石挤淤法施工的路基,需要一定的沉实稳定时间,宜修建过渡式路面。
⑵抛填的片石粒径宜大于300mm,且小于300mm粒径含量不得超过20%。抛填时从路堤中部开始,中部向前突进后再渐次向两侧扩展,以使淤泥向两旁挤出。
图6-2 抛石挤淤设计图
6.3.3加固土桩
用带有回转、翻松、喷粉与搅拌功能的机械,将软土地基局部范围的某一深度、某一直径内的软土用固化材料予以改良、加固、形成加固土桩体。加固土桩包括水泥搅拌桩、粉喷桩和旋喷桩。
1)水泥搅拌桩或粉喷桩适用于处理正常固结的淤泥、淤泥质土、饱和粘土性土地基。当地基天然含水量小于30%、大于70%或地下水的PH值小于4时不宜采用粉喷桩。当水泥搅拌桩或粉喷桩用于处理有机质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a、水泥搅拌桩和粉喷桩的固化剂均为水泥,其中水泥搅拌桩采用浆喷,粉喷桩采用粉喷。作为固化剂的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为32.5级及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如果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应采用抗腐蚀水泥(如抗硫酸盐水泥)。水泥掺入量根据拟加固场地的水泥加固土室内配比试验及单桩承载力确定,一般掺入量为13%~16%。
b、水泥搅拌桩或粉喷桩桩顶设置600mm厚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碎石或砂砾,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垫层的最大粒径不大于30mm。
c、水泥搅拌桩或粉喷桩径500mm,宜采用正三角形布置,桩长及桩间距通过计算确定。最大桩距不超过5倍桩径。
2)旋喷桩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流塑、软塑或可塑饱和粘土性土地基,特别适宜在施工场地狭窄、净空低、上部土质较硬而下部软弱时采用。当用于处理有机质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a、旋喷桩的固化剂为水泥浆。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为32.5级及以上的普通桂酸盐水泥,如果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应采用抗腐蚀水泥(如抗硫酸盐水泥)。水泥掺入量根据拟加固场地的水泥加固土室内配比试验及其单桩承载力确定,最小水泥用量不低于130kg/m。
b、桩顶设置600mm厚砂砾垫层,应级配良好,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砂砾的最大粒径不大于30mm。
c、旋喷桩桩径400~1000mm,宜采用正三角形布置,桩长及桩间距通过计算确定。最大桩距不超过5倍桩径。
图6-4 加固土桩处理软基设计图
6.3.4刚性桩复合地基
1)适用范围
(1)桥头、通道等结构物与路堤的衔接部位,以减小差异沉降,协调变形。
(2)路堤拓宽路段,通过对拓宽路堤的沉降控制,减少对老路堤的影响。
(3)稳定难以满足要求的高填方路堤。
(4)设置挡墙软基路段,以控制挡墙稳定及与路基的变形协调。
2)一般要求
(1)一般要求持力层的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不小于1000kPa。
(2)填土高度一般应大于2.5m
(3)预应力管桩处理深度一般大于10m。塑料套管混凝土桩(桩径不大于160mm时)、大直径现浇混凝土薄壁筒核处理深度一般大于5m,小于20m
(4)采用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的桥头应采用等载预压,预压时间不小于2个月。
3)常用桩型及选用
(1)长沙常用的桩型有:小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塑料套管混凝土桩、大直径现浇混凝土薄壁筒桩等。
(2)应根据路堤高度、桩端持力层土类、施工设备、施工环境、制桩材料供应条件等,选择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桩型和成桩工艺。
(3)桩的直径可根据地基土质情况、成桩设备、常规尺寸等因素确定。
(4)由于刚性桩强度较高,沉桩过程存在挤土效应,为了减小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可以选择跳桩顺序实施,甚至采用导孔沉桩。每批沉桩之间应间隔足够的时间,在地基孔隙水压力消散后再组织实施下一批桩体。
(5)为了保证桩体能更多地承担上部荷载,与地基更好的协同作用,刚性桩桩预应设置桩帽,桩帽上铺设加筋褥垫层,使桩承路堤的土拱效应、薄膜拉张效应充分发挥。
(6)垫层材料一般采用级配良好的砂砾、碎石、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7)水平加筋体一般应采用抗拉强度高、延伸率小、耐久性好、抗老化和抗腐蚀的土工格栅。一般要求延伸率3%对应的抗拉强度应大于80kN/m的钢塑土工格栅或整体式钢丝土工格栅。
6.3.5低能量强夯
1)基本原理及适用性
强夯是指利用强大的夯击能,迫使深层上液化和动力团结,使土体密实,用以提高地基土的强度并降低其压缩性。当饱和软粘土地基中夹有多层粉砂或采用在夯坑中回填块石、碎砾石、卵石等粒料进行强制置换时可以采用强夯法处理,但在使用中应谨慎,必须通过试夯验证设计的合理性。
低能量强夯法与《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等现行有关强夯的规范有本质的差异。本工法采用由轻到重、少击多遍、循序渐进低能量夯击工艺,不使土体的宏观结构发生明显破坏,从而提高地基承载力。
2)施工流程及验收标准
低能量强夯法施工工艺:首先开挖管沟,设集水井,然后进行低能量强夯,先点夯再满夯,夯能从300kN&m至1000kN&m逐步加大,由轻至重五遍到七遍进行夯实,直至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为保证夯击效果,第一遍夯击之后的每次夯击前,都必须在上一次夯击产生的孔隙水压力消散后进行。
施工流程:测量定位&强夯机就位&夯锤落距检查&点夯&平整场地&点夯&平整场地&检测&满夯&平整场地&检测&&&验收合格。
强夯施工完毕,可采用以下验评标准:
(1)处理范围内整体地面标高平均夯沉量&30cm;
(2)在夯击能量1000kN&m的作用下,夯沉量&10cm;
(3)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k&120Kpa。
该工法的施工工期较短,一般采用锤重10吨的夯机,三台夯机1个月可完成约4万m2。加固效果具有地基承载力高、固结充分、工后沉降小、工期短、造价省等优点。
选择软基处理方法的一般原则
1)一般路段
(1)填土高度较低时,可采用欠载预压:
(2)填土高度高、具备预压条件时,可采用等载预压、超载预压和竖向排水体结合超载预压;
(3)在填土高、工期紧的情况下,可选用低能量强夯、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等软基处理方法。
2)桥头、涵洞、通道路段
(1)当填土高度较低,并具备预压条件时,宜优先采用排水固结结合超载、低能量强夯、真空联合堆载预压的处理方法;
(2)当填土高度较高时,宜选用预应力管桩等刚性桩复合地基、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结合粉煤灰轻质填料的方案;
7章 路基动态设计
动态设计是路基设计的基本原则。动态设计是根据施工中反馈的信息和监测资料完善设计,是一种客观求实、准确安全的设计方法,适用于路基施工阶段,是施工图设计的延伸。因此,动态设计必须以完整的施工设计图为基础,严禁打着&动态设计&的旗号,进行&边施工、边设计&。
7.1新路建设
以详细勘察报告为依据,对路基处理做到满足道路压实度要求,且减少工程造价。对于详细勘察遗漏部分补充钻探,保证路基得到有效处理。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及时进行调整,以达到精细化设计目的。
7.2旧路改造
1、对于病害范围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对于未进行检测又把握不准的区段有必要进行补充检测,保证道路病害得到有效治理。
2、对于病害范围的开挖深度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当挖至相关路面结构层顶面时,必须对路面基层顶面弯沉和压实度进行检验,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开挖至下基层,验收合格后施工路面结构层。
8章 循环经济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道路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可在路基填料及路基换填中予以考虑。
1章 交通轴载组成及交通量
路面设计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以BZZ-100表示。标准轴载的计算参数按表1.1-1确定。
表1.1-1 标准轴载计算参数
根据《重载沥青路面设计规范》研究报告,国外资料表明&世界上采用100KN为标准轴载的国家最多,占34%;以80KN为标准轴载的国家次之,占28%;标准轴载大于100lCN的国家占26%;标准轴载为60KN或90KN的国家各占6%。&特殊运煤、运建筑材料等重载车为主的道路,据调查重载、超载车多的道路,其轮胎接地压强可达0.8-1.1Mpa,相应的接地面积也有一定增加。因此,设计人员应根据实测的轮胎压力、当量圆直径资料,经论证适当提高荷载参数进行计算。
设计交通量的计算应将不同轴重的各种车辆换算成 BZZ-100标准轴重的当量轴次。
标准轴载的换算
1)当以设计弯沉值和沥青层层底拉应力为指标时。各种车辆的前、后轴均应按公式(1.2-1)换算成标准轴载P的当量作用次数Ni
N= (1.2-1)
式中:N&‑标准轴载的当量轴次(次/日);
N1一各种被换算汽车的作用次数,(次/日);
P &标准轴载(KN);
Pi一各种被换算车型的轴载(KN);
C1一轮组系数,双轮组为l,单轮组为6.4,四轮组为0.38;
C2轴数系数;
2)当轴间距大于3m时,应按一个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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