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边境地区涉密人员出入境管理境入境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实施

贺州台湾通行证续签办理地点有哪些呢?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咨询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钟山西路27号
咨询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东宁中路32号
咨询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新建路47号
咨询电话:
答: 菏泽廉租房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呢?
答: 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
答: 社会保险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从参保人员和其所在单位定期收缴相关费用,当参保人员遇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问题时,就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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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食安办〔2013〕12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自治区文明办,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科协: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3〕8号)要求,经征求自治区文明办、工信委、教育厅、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新闻办,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科协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食品委员会办公室日
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3〕8号)精神,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办、文明办、工信委、教育厅、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新闻办,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科协等部门共同实施,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活动目的: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和主体责任意识,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促使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二、活动主题: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三、活动时间:2013 年6月17日至6月27日。四、宣传重点(一)宣传政策法规。宣贯重要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出台与实施,特别是重点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3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二)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我区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宣传各地采取的措施、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三)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宣传我区强化激励约束,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水平,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的措施和成效,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者形成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强化道德观念教育,倡导诚信从业风气,普及信用文化知识。(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标准,普及安全健康饮食、识辨假冒伪劣食品、防范食物中毒等方面的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五、活动内容及分工(一)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6月17日上午,全区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1.宣传周启动仪式自治区主会场设在南宁市,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办,自治区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邀请自治区领导同志在启动仪式上讲话。(自治区食品安全办、文明办、工信委、教育厅、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新闻办,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科协等部门共同承办)2.各地宣传周启动仪式由市、县(市、区)参照自治区做法组织。公益宣传可下载宣传周统一标志“阳光下的盘中餐”矢量图(网址)。(二)组织开展“广西食品安全论坛”活动。6月17日上午,宣传周主会场启动仪式之后即举行“广西食品安全论坛”,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同志及特邀嘉宾围绕宣传周主题进行演讲。(自治区食品安全办、文明办、工信委、教育厅、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区新闻办,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科协等部门共同主办)(三)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日”活动。6月18日至27日,自治区工信委、公安厅、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厅、商务厅、广西科协、粮食局、工商局、质监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系列主题日”活动(详见附件)。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系统展示各部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亮点。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总结近年来监管工作亮点,客观反映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全面体现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利用新闻媒体和印制资料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食品安全办牵头,相关监管部门配合)(五)制作、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各地制作平面、电子、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介的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内容,在宣传周期间投放到报刊杂志、户外广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台、影视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传媒显示屏等广告平台。组织播放上一级部门提供的相关食品安全公益广告。(食品安全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六)开展食品安全网上访谈。宣传周期间,相关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工作措施等议题,开展“食品安全网上访谈”活动。(自治区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七)组织企业、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动员、指导本领域食品企业组织开展。督促食品企业及从业者,举行落实主体责任、坚守道德诚信的公开宣誓和承诺活动,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督促食品行业协(学)会、大中型食品企业组织开展至少1次集中活动。各地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教育,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团委负责)(八)组织开展专题报道活动。组织制作系列专题片,在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利用报刊平面、广电时段、网络电信、公交出租车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领域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报道近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大工作部署安排、开展监管顶层设计、推动基层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提高应急能力、强化监管执法、打击违法犯罪、构建群防群控格局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诚信守望”新闻宣传公益活动,宣传报道一批食品行业道德诚信典型及感人事迹。(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市、县(市、区)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开展相应活动。六、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策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二)要发挥各方作用,强化活动效果。既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又要充分组织和动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企业踊跃响应、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宣传周活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真正吸引人、教育人,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公众深受教育。(三)要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宣传效果。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要结合当地文化习俗,引入山歌、顺口溜、快板等元素,或商业化文娱领域的积极元素和创新模式,改进宣传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严守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五)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请各市、自治区牵头组织系列活动的部门于6月10日前报宣传周工作方案电子版到自治区食品安全办;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6月30日前将总结书面材料电子版报送自治区食品安全办,邮箱:。
附件:1. 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系列主题活动安排&&&&&&&&& 2.各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附件12013 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系列主题活动安排
一、6月18日(主办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一)宣传重点。配合工信部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双提”行动(即提升乳粉质量水平和提振国内消费信心),指导我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提高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二)现场咨询宣传。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答,宣传我区乳制品在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三)板报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板报,反映我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成果,宣传乳制品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及诚信从业等相关情况。二、6月19日(主办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一)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犯罪线索。(二)展示工作成果。集中展示2013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工作成果。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三、6月20日(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一)自治区农业厅1. 制作、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2.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农技站监管人员、村级协管员、重点农产品产销大户。3. 组织专家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解读和消费指导。4. 各市、县农业部门结合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在田间地头针对重点蔬菜水果产区重点农户开展一次在蔬菜、水果上使用农药的宣传活动。(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1. 开展广西水产畜牧兽医系统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清洁养殖专项活动,组织专家组,深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开展监管指导,引导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和主体责任意识。2. 开展水产畜牧产品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培训。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3. 举办“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开放日活动”。4. 印发“瘦肉精”等热点问题和水产畜牧产品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四、6月21日(主办单位:自治区卫生厅)(一)组织专家宣传。请食品安全相关领域权威专家撰写食品安全宣传专题,通过媒体刊登、手机短信发布、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工作进行宣传。(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网络宣传。通过在自治区卫生厅、市县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网站开设专栏,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宣传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食品标签标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相关方面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消费。(三)举办“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参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和专题展览,开展现场专家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宣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评估中心主要职能。(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通过微博访谈、社区宣传等形式,重点解读食品安全领域常见误区和谣言,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标准为何内外有别、食品安全检测不是万能的、食物相克不科学等。五、6月22日(主办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一)制作宣传展板。通过文字资料及图片的形式,重点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宣传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在流通领域中发挥的主要作用和对增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意义,介绍南宁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 (二)印发宣传资料。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肉品、酒类鉴别常识,印发倡导健康餐饮消费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知识宣传册。(三)开展肉类、酒类专业知识培训宣传活动。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和酒类流通企业现场开展肉类和酒类安全知识培训,普及肉品和酒类安全基本常识,指导人民群众增强识假防骗能力。(四)组织全区屠宰企业签订《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六、6月23日(自治区科协)(一)报刊杂志宣传。家庭医药杂志、南方科技报、小博士报开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专刊、专栏、专题。(二)广西科普信息数字传递工程(LED屏)宣传。通过刊登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传播科学理性消费观念。七、6月24日(主办单位:自治区粮食局)(一)举办“放心粮油宣传日”系列活动。通过产品展示、专家咨询、现场服务、发放资料、消费指导等多种形式,直接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粮油食品安全知识。(二)针对企业宣传。组织自治区粮科所和自治区粮油质检站为粮油加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帮助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三)法规政策宣传。启动夏粮收购质量安全调研与卫生监测工作,指导和督促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有关政策。八、6月25日(主办单位:自治区工商局)(一)开展普法宣传和科普教育。动员各级工商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食品经营者严格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的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二)举办专题展览。宣传工商部门关于开展流通环节儿童食品、酒类、地沟油等专项整治行动的措施以及典型案例,展示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决心,提醒消费者、教育经营者、震慑违法者。九、6月26日(主办单位:自治区质监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自治区质监局&1.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各级质监系统开展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印发食品安全、食品监管有关知识小折页,包括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安全食品知识和辨假识假科学方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生产监管成效等内容。制作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板报、海报和标语等。2.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各市质监部门结合“质监安康进千企”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和媒体记者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观摩指导,让受邀请人员进一步了解企业和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的监管情况,促进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3.组织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作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板报、海报和标语等,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在企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的环境氛围。(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举办“进口食品口岸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以及相关主流媒体到广西进口食品较多的口岸,现场参观进口食品执法把关情况,宣传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食品检验把关方面的成效,增强对合法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2. 组织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参观广西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检测实验室和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展示广西局在食品检测方面雄厚的技术支撑能力。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家行”等各种宣传活动。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印发食品、食品监管有关知识小折页,提供业务咨询,宣传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科普知识,展示检验检疫部门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的工作成效。十、6月27日(主办单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带队,深入学校、农村、社区、机关、工地,讲解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传播科学理性消费观念。(二)发动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道德大讲堂”活动。餐饮服务单位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爱岗敬业、文明服务、规范管理”的道德规范,牢固树立“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理念。(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监督员参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四)宣传贯彻《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及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版权所有 - 广西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桂ICP备号-5
友情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 号)
核心提示:全区现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229 家,隶属于农业、卫生、工 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粮 食等部门,已初步形成了“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中覆盖产地环境 评价和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检 验检测体系。但仍存在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等问题。一是检验检 测机构不健全,仪器设备配备不足。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 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 现行有效
【备&&&&注】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各直属机构:
  《广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作为《广 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
  ( 年)》的配套文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广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全区现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229 家,隶属于农业、卫生、工 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粮 食等部门,已初步形成了&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中覆盖产地环境 评价和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检 验检测体系。但仍存在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等问题。一是检验检 测机构不健全,仪器设备配备不足。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不同 程度存在仪器设备不足,部分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与监督 抽验和风险监测的需要不相适应,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不健全,且 设备缺口大、陈旧老化等问题。二是各级检验检测机构普遍存在 增职责不增人现象,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突出。 三是多数食品检验机构未获得资质认定,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具备 法律效力。四是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等原因,监测样本量少覆盖面 窄,难以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价。五是缺乏统筹 协调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数据未能有效利用。
  二、目标及原则
  (一)目标。
  依托现有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更具权威的自治区、市、县级综合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专业突出、特色明显、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国家、自治区、市、县级专业 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加快乡镇速测快检能力建设。形成以自治 区、市、县级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各专业性检验检测机 构为重点,乡镇速测快检为基础,企业自检为补充,覆盖全区城 乡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全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行 总体部署,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环节、不同层级的食品检验检测 能力建设,合理布局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提高全区检验检测和风 险监测能力。
  2.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解决检验检测薄弱环节,提高 装备技术能力,满足当前依法监管技术支撑需要,跟进全国先进 水平。
  3. 优势互补、运转高效。明确定位各级各类食品安全检验检 测机构职能,发挥各机构专业特点,加强组织协调,实现检验资 源共享、体系运转高效协调。
  三、规划布局
  根据全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分布状况和形势需要,按照 &发挥优势,各有侧重&的原则,加强自治区、市、县食品安全检 验检测机构和乡镇速检快测能力建设。
  (一)加强自治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依托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建设 3 个自治区级综合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具 备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全项目确证检验能力和一定的研 发能力,承担检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仲裁检验, 解决重大技术疑难问题。
  根据各环节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特点,按照&专业突出、特 色明显、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隶属于自治区农业、 水产畜牧兽医、粮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专业性食品安全 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使之具备较高的食品安全检验分析能力。自 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侧重种植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侧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检 测,自治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侧重收购环节及各级储备粮油质 量安全检验检测,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侧重进出口环 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充分发挥设在我区的国家食糖及加工食品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海洋珍珠与海洋加工食品质检中心等国 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及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治 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优势和作用。提升设 在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国家食糖及加工食品质检中 心食品安全科学研究与开发能力,技术能力由 B 级标准提升到 A 级标准。
  牵头部门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协同部门为自治区编制、发 展改革、科技、财政、农业、环保、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粮食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
  (二)加强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由所在市人民 政府根据食品产业结构和消费习惯特点,加强对农业、卫生、质 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检验 检测机构建设,使之基本具备按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开展检验 的能力,具备对当地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质量安全项目的实 验室检验能力及快检能力。积极推进检验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 置,创新运行机制,依托综合技术能力强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各具强项检验能力的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使之能承担本 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和重大事件应急监测任务,解决疑 难检验检测问题,并具有辐射周边的优势检验能力。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牵头部门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 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
  (三)加强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由所在县人民 政府结合本地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提升现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 水平,统筹强化检验能力,使之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 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积极稳妥推进 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创新运行机制,鼓励和 支持各县人民政府依托本行政区域综合技术能力强的检验检测机 构,建设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探索食品安全检验优化整合的有效模式。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牵头部门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发展改革、
  财政,农业、卫生、工商、质监、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
  (四)加强乡镇速测快检能力建设。赋予乡镇食品安全相关 工作机构速测快检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重点装备其食品安 全速测快检装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承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 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源头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农业、工商、水产畜牧兽医、财政等部门。
  (五)授予食品安全监测机构牌子。鼓励支持相关食品安全 检验检测机构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对具备食品检验资质认定、取 得国家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等条件,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监测计划 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可向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申请授予自治区食 品安全监测机构牌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牵头部门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农业、卫
  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粮食、教育、 科技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1. 合理配备和充实技术人员。本着&权责一致、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
  2.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加大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 引进力度,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培训专业人 才队伍,优化学历、职称、专业和年龄结构,逐步建成结构合理、 专业齐备、业务精通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人才梯队。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粮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广西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等部门。
  (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1.自治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重点配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液相质谱联用仪、微生物检定系统、全自 动基因测序仪、飞行时间质谱微生物鉴定系统等仪器设备。着力 提升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重金属、添加剂、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 化学物、真菌毒素、不明有害物质及微生物污染物的检验检测技 术和研究开发能力。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配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 质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液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仪、微 生物检定系统、病毒检测相关设备、食品毒理学检验设备、样品 前处理小型仪器设备,提升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 性致病菌、食源性疾病(含食物中毒)和放射性污染物监测能力。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重点配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液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 仪、微生物检定系统、样品前处理小型仪器设备。同时,积极争 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装备国家食糖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重点提升生产加工环节 28 大类食品全 项检验能力。
  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重点配置电感耦合等离子 体串联质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液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 仪、样品前处理小型仪器设备,着力提升农产品农药残留、重金 属检测等技术能力。
  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重点配置液相色谱飞行 时间质谱联用仪、三重四级杆串联液相质谱联用仪、多平行旋转 蒸发仪、多柱固相萃取仪、样品前处理小型仪器设备,重点提升 违禁药物、兽药残留、重金属检验检测技术能力。
  自治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重点配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 联质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液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仪、 微生物检测相关设备、样品前处理小型仪器设备,重点提升粮油 中真菌毒素、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的检验检测技术能力。
  牵头部门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发展改革、 财政,农业、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粮食 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
  2. 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市级食品安全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微生物检测等仪器设备。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应增加配备有电感耦合等 离子体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仪及微生物 检测等仪器设备。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牵头部门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3.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县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应根 据各监管环节的需要配备相应常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县级检验 检测中心应增加配备有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微生 物相关设备、样品前处理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农业、卫生、工商、质监、水产畜牧兽医、财政等部门。
  4.乡镇快检工作机构。为乡镇农业部门配备快检装备和必要 的交通工具。全区乡镇装备配备覆盖率 、2015 年分别 达 30%、60%、100%。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农业、财政等部门。
  (三)加强技术交流合作。积极同国内外,尤其是发达地区 和国家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同类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 学习借鉴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推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多边、双边认证或互认,为我区食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牵头部门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协同部门为自治区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粮食、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科技、财政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
  五、工作进度
  全区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由机构人员配置、仪器设备装备、 人员培训等三大部分构成,分 3 年实施。
  (一)调研编制阶段(2012 年 8 月至 10 月)。自治区食品安 全办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对全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现状进行 调查,全面了解仪器装备、人员结构、资质能力等情况,在此基 础上,编制全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报自 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按照 方案要求,明确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职责,合理配置人员。开展仪 器设备招投标采购、安装调试、仪器使用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5 年 11 月至 12 月)。组织有关部门及 相关领域专家对仪器设备装备运行情况、能力提升效果进行考核 评价,形成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食品安全检验能力提升工程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协调,自治区食品安全办承担日常工作。自治区负责本级检验检测机构、区域中心能力建设,支 持市县检验检测机构和乡镇速测快检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安排资 金改善基层检验检测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 法交通工具等装备。
  (二)加大投入力度。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并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倾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与国家 部委的衔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各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要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的结构,将各项检验监测工作 经费和仪器设备购置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督导检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要加强对各地各相 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顺 利实施。
  附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表(官网附件无法下载)
编辑:fa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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