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注解的《道德经注解》最好?

道德经注解(1)道可道非常道,知道的人很多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没几个
道德经注解(1)道可道非常道,知道的人很多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没几个
相逢一笑泯恩仇
(一)  老子的《道德经》笔者的手中现在有两个版本。其断句有所不同。兹录如下:  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是《诸子集成》内。[清]魏源的《老子本义》所采用的文本。  还有一个版本,是华中理工科大学出版社出版。1990年5月第一版,1990年5月第一次印刷。书名《道德经百喻经俗译》。署名,刘彦灯范又琪译著的版本。兹录如下:  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个版本第一章的断句,与古代版本的断句,具有很大的差异。但其俗译,却与古版本的意思,还是比较接近的。其俗译如下:  “道”,可以说得出它的具体形状的,那么,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  “名”,可以讲得出它的具体特征的,那么,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名”。  “无”,它是天地的开端,因为有了它,天地才能开始,  “有”,它是万物的根本,一旦有了它,万物才能产生。  所以说,经常处于“无”,为的是观察天地的奥妙;  经常处于“有”,为的是寻找万物的踪迹。  “有”和“无”,只不过是同一来源的不同名称罢了。  它们都是这样深远而看不透,但确实是天地万物和一切奥妙的门户。  这个版本,作者是用现代的语言进行解释的。并尽力遵守了古文原意,只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意译。笔者认为,作者是遵守了这个原则的。  不过,笔者在这里举出这两个版本断句的不同,并不是要批判其对错。相反,笔者是很赞同这种断句的。只是笔者近日撰文批判中国的道教,故对道教奉为经典的《道德经》重新进行了阅读。并从辩证唯物论出发,对《道德经》进行了全新的解释。笔者认为,这个版本和古文版本,对于《道德经》第一章的解释,是形而上学的。并且会将读者带入‘玄之又玄’的‘不可知论’。故笔者试着用辩证唯物主义对其进行全新的解释。  其实,从韩非子解老,喻老以降,对于《道德经》的解释,可以说是见仁见智。也可以说是莫衷一是。但是它们都没有脱离形而上学的窠臼。这倒不是古人不智,而是知识的局限性使然。因为,在马克思确立唯物辩证法以前,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以及其哲学都不可避免的带有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但时至今日,我们如果还是囿于形而上学的圈圈而不能自拨的话,我们就不再是为知识所局限,而是死抱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老古董不放。是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了。因为这个‘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老古董,已经经历了一百多年,事实证明它是在打着‘保存古文化’的旗号,以阻碍中华民族接受新知识。并且时刻在准备着让中国某些腐朽的‘僵尸’复活。这些‘僵尸’就是扰攘了中华民族两千余年的儒释道。  那么,这些‘僵尸’为什么现在还在蠢蠢欲动呢?那是因为,这些‘僵尸’虽然被历史的车轮给拉倒了,但是它们神秘的光芒还没有退去。因为它们两千余年来植根于中华大地,其培植的香花和毒草一直在荫庇着它们。一直在暗地里延续着它们的气息。并一直在阻击着正确知识的阳光普照中华大地。因为他们是在为了维护他们赖以生存的旧文化,因此,他们便阻击新文化。他们才不管什么知识的正确与否,他们才不管什么‘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呢!只要触动了他们的利益,他们便想着法子阻击。这就是儒释道的本质。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种言词过于偏激了。但事实上的确就是这样。大家只要认真去观察某些社会现象,就可以发现其端迹。  老子的《道德经》一书,一直是扑朔迷离,备受争义的“古经文”。现代的杨荣国先生认为。老子一书,是战国时期的伪作。因为它包含了后世,儒,法,兵,墨,名,杂家的所有思想。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不一定正确。  因为笔者认为,老子的《道德经》一书的全部思想都包含在第一章节中。后面的八十章,都是对第一章节的阐释。或描形述道,或状物喻德。或追古叹世,或借物舒怀。其中就包含了后世诸子百家思想的端倪。  故,是先有老子,还是后世伪作,是一个‘先有鸡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争不清,也道不明的。所以笔者认为,为争论而争论,是没有用的。反不如多方研究,去芜存精,则这个问题终有水落石出的时候。  笔者正是本着这种初衷,试着对老子的《道德经》进行全新的解释。以便为《道德经》的研究,增添新的视角。自然,这种视角是否正确。还有待于今后研究的证明。因此,笔者也盼各位爱好者提出批评指正。让这种研究更上层楼。谢谢!  (二)  不过,我们还是来了解一下老子的生活背景,对于老子为什么要写《道德经》,以及其目的是什么?还是很有帮助的。  历史上有记载说:老子是商周交替时期的人物。笔者支持这种观点。  但有更多的历史记载认为老子生活在春秋末年。并记录说,孔子就曾拜见过老子。因为‘史记’就是这么说的。笔者当然无法否定这种说法。  不过,笔者另外有一种设想。那就是老子在商末周初可能就写出了《道德经》。当周武王消灭了商纣之后,便拿去献给周武王,劝他实行法治。只是由于统治者无法实行,也不愿意实行。于是,只好分封一块地给老子,并让老子的子孙后代世袭,让他们祭祀老子。而这个地区大概保存了二百多年,就被别的诸候给吞并了。所以有另外一说,老子活了二百多岁。实际上是这个封地保存了二百多年。因为‘死而不亡者寿’。  孔子去拜见老子,应该不是去拜见其人,而是去拜见老子的封土和子孙。并且,孔子也见到了老子的《道德经》。‘史记’上说: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从这段话看,笔者认为,孔子所见的老子应该是‘老子’的后人,并且也见到了‘独其言在’,也就是《道德经》。  另外,‘老子’之所以叫‘老子’,可能是在周初被封为了‘子爵’。而‘老子’之称,可能是‘老子’本是商朝元老,也有可能是周朝的元老。甚至可能是夏朝元老的后裔。或更古老。象屈原就自称‘帝高阳之苗裔兮’。总之,比伯夷,叔齐,比干,箕子,微子可能资历还要高,还要老。所以才称他为‘老’,而他最后被封为‘子爵’,故就称他为‘老子’。  而孔子的弟子,曾子认为:‘比干’就是‘老子’。因为他说‘比干为天下忠臣之始,为道德而作五千言’。这是笔者认为‘老子’生于商周之际的依据。  从‘史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来看,孔子应该是看到了《道德经》的。所以孔子才说:“老子,其犹龙乎!”。孔子困于陈蔡,可能就是这段经历。但这只是笔者的设想。  所以,我们还是按照历史上公认的去述说吧。历史上大多数人认为:  老子生活在东周时期的春秋末年。并且是王室藏书的管理员。他当然就看过不少古代帝王将相有关怎样治理天下的书藉。而中国古典记载中,便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的说法。而‘三坟’,据说是‘伏牺’,‘神农’,‘黄帝’时期的典籍。  春秋时期的列子便认为,老子《道德经》第六章的‘谷神不死’,便是黄帝的‘三坟’典籍之一。从其对‘生殖器’的崇拜角度去看,是符合于现代知识对于‘母系社会’的认识的。所以,老子的《道德经》应该是总结了远古以来,帝王将相们治理天下的经验,而集大成的书籍。并且,是专门从帝王将相的角度去看待和认识世界的。因为老子以前的朝代,不仅有‘夏,商,周。’的‘三王’。更有‘尧,舜,禹。’的前古。还有‘伏牺’‘神农’‘黄帝’的远古。更早的还有,‘盘古,女娲,有巢氏,遂人氏,’的开天劈地,等等。老子作为王室藏书的管理员,自然会看到很多这方面的文字记载。并且,漫长的社会兴衰,也有足够多的历史事件,支持他去总结‘统治经验’。故对帝王将相的‘思想’,‘动态’,也会有‘一定’的认识。因此,他从帝王将相们的角度去阐述‘帝王将相’们的‘思想动态’是完全有‘可能’的。(后面的章节,可以证明。)  笔者认为,‘女娲’的传说,应该就是‘中国母系社会’的缩影。而‘谷神不死’一章,对于女性‘生殖器’的崇拜,应该可以佐证,中国母系社会的存在。  以上对于远古‘朝代’的排序,是想说明,古书记载的远古时期的社会状态说明,古人并不是一开始就陷入了‘唯心主义’的学说中的,而是反而证明古人是用‘唯物主义’的方法,去认识世界的。  只是,后来由于知识的积累,意识便产生了飞跃。意识形态便进入了探索现实生活以外的‘空间’,这种超越现实的领域。可是,由于知识的局限性,对于自然界的某些特殊性的事物无法理解,由此便产生了‘神秘的感觉’,认为在人的意识以外,还存在着一种‘神秘的,无所不能的外在力量’,这种力量人们也不是确切地知道它是‘什么东西’,便只能说它是‘上帝’,‘天’,‘冥冥’等等,从而走入了‘唯心主义’的岐途。不过,还是有一部分人,始终坚持着‘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由此便产生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两大阵营。于是,几千年来都围绕着一个无法解决的‘到底是先有物质,还是先有意识’的问题,进行着争论。这就是‘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争论。  从中国古典文籍中,被保留了下来的文字上看去。古代的帝王将相们是‘唯物主义者’。因为他们总是从万物的自然规律中去发现和寻找‘道’,也就是事物的‘内在规律’。比如说:仓颉造字,就是仰观天象,俯察万物,中观鸟迹,而创造了‘鸟迹字’。这就是‘唯物主义者’的见证。但‘河出图,洛出书。’就被蒙上了‘神秘感’而走向了‘唯心主义’的岐途。  而,历史上的记载,其时序都非常混乱。因为大家都‘引经据典’,各借古人而自抬身价。比如说,黄帝这个人,到底是那个时期的人,就有许多说法。有说与神农同时。有说与蚩尤同时。但蚩尤又与黄帝的后人颛顼同时。等等。这些,这里暂不讨论。  这两种势力的对恃,最终导致了颛顼用强制手段任命官员管理‘宗教’这个事务。导致了‘绝天地通’的‘千古绝唱’。这说明,古代的帝王将相们虽然相信‘唯物主义’,但是‘巫婆’和下层人民却是相信‘唯心论’的。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帝王将相们只好用强制手段去‘管理宗教事物’,以维护统治。不过,到最后,又形成了所谓‘圣人以神道设教’的局面。这说明,‘唯心主义’最终占了上风。但真正聪明绝顶的大政治家(即圣人。)还是‘唯物主义者’。‘神道设教’不过是奴隶社会后世,帝王将相们一种麻痹人民的统治手段。  老子是深刻地知道这种斗争的‘内幕’的。但是,面对意识形态中,某些‘不可索解’的自然现象,他也无能为力。只好骑青牛西出函谷关去寻找心中的‘净土’。企图‘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却不料,竟然碰到了关令尹喜,强为辞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著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言而去。莫知所终。(史记。)  在这种情况下,老子写下了他的思想。  《道德经》,是老子‘唯物主义’思想的集结。也是中国远古时期‘唯物主义’思想的集结。他站在‘聪明绝顶的大政治家’(即圣人。)的立场上,用‘唯物主义’的思想,对认识论,以及圣人是如何对待世界的人和事,进行了全方位的描述。只要从这个角度去读《道德经》,《道德经》就一点也不难读。可以简单地说:《道德经》,其实就是一本‘古代’的‘帝王将相’经。只是,老子的‘帝王将相经’与后世儒家的‘帝王将相经’是根本不同的。  可惜,后人却用‘唯心主义’的方法去解释《道德经》。真可谓是‘背道而驰’。自韩非子《解老》《喻老》以降,解读注释不下百家,而道家的解释更是不可胜记。但韩非子的解读注释也是从‘唯心主义’出发,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去解释的,而后人也‘鹦鹉学舌’,群相仿效,见仁见智,各述已见。于是形成了‘一鼙引众盲’的局面,把个《道德经》越描越黑,遂使《道德经》这篇光辉的‘唯物主义’箸作,尽失其原本。  笔者却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重新对这部箸作,进行了全新的解读。其实,只要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去读《道德经》,许多繁难,不可思议的问题,一下子就迎刃而解了。  不过,话说回来,笔者的解释,虽然新颖,但终究只是一种探索。是否正确,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研究证实。笔者也希望,这种视角,能够被以后的研究证明是正确地。是为说明。  (三)  老子的《道德经》中,有许多话语,在春秋战国时期,被人作为‘智慧’加以运用。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就是一例。看来,在古代很多人都看到过老子的《道德经》。证据就是,战国时,有冯谖为孟尝君烧掉借据,为孟尝君营造‘狡免三窟’。但是,为什么后世对于《道德经》的解释却是面目全非呢?笔者认为,看过的人,都是‘秘藏自珍’,这是其一。其二,《道德经》的确是太高尚了,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去实行它。甚至包括‘孔夫子’都看过《道德经》,不然,孔夫子就不会说,‘老子其犹龙乎。’这样的话了。但是,以孔夫子的文化修养竟然没有对《道德经》进行解说。这可真是很叫人很愤慨的。  也许有人认为笔者太过自以为是了。因为孔子可能根本就没有看过《道德经》,这一点,笔者到也不好免强。不过,笔者在前面已经说过,历史有记载,认为老子生于商周交替之际,那么老子的《道德经》应该是很早就有了的。孔子去拜见老子,应该不是去拜见其人,而是去拜见其‘箸作’,那么,孔夫子应该是见过《道德经》的了。不然,孔夫子就不会说,‘老子其犹龙乎’这样的话了。因为。从理论上说,一次见面,是很难彻底了解一个人的思想的,只有拜读他的‘箸作’才能彻底了解一个人的思想。  笔者说这些话的意思是什么呢?那就是说:第六十九章中关于:  用兵有言:  “吾不敢为主而为客,  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  行无行,  攘无臂,  扔无敌,  执无兵。  祸莫大于轻敌,  轻敌几丧吾宝。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这一章节的问题是,如果错过了孔夫子的解释,后世就有可能会产生‘代沟’。而孔夫子竟然没有对它进行解释,也没有将这种解释方法流传下来。这就是令人愤慨的地方。这说明,孔夫子是根本就不会去实行《道德经》的方法的。这也罢了。因为孔夫子对《诗经》,《易经》进行了大量的解释,而对《道德经》却只字不提。笔者认为孔夫子是在故意隐瞒。甚至于有故意歪曲的嫌疑。因为,第八十章,有‘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句子,两千多年来,都被曲解为,‘小国寡民,不思进取,民至老死,都不会相互交往’。其实,这句话通观全章,应该是:‘人民就算是到老死了,都不会再相互你来我往的进行战争,去相互你来我往的争夺什么了。’这样的话,在孔夫子的眼中是绝对不会解释错误的。而‘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这样的句子。在‘孔夫子,以及与孔子同时代的人都应该是看得懂的。而后世却是大错特错。这些都只能归结为‘代沟’了。因为,春秋战国的剧烈改革,使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意识,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传统的思想意识和语言表达方式,都产生了变化。这就是‘代沟’产生的原因。  也许有人认为笔者是在乱说一气,‘无的放矢’。但笔者认为,孔夫子的‘笔削春秋’,是在有意笔削‘不同政见’。大家去看看《左传》,就可以发现。左丘明的《左传》已经非常精辟,精简地记载了周朝几百年的历史,但孔夫子,却偏要将其简化为《经》。而《左传》中孔夫子写的《经》,也就是将左丘明写的几百字的精简记载,再精简到几十个字,几个字。然后美其名曰:‘为长者讳,为尊者讳。’这样七讳八讳,讳得后人根本就读不懂所谓的《经》了。如果不对照《左传》,许多历史事件,在所谓的《经》中,根本就没有体现出来。可见,孔夫子是善于将历史事件隐藏在简短的文字记载中的。那么,同样地,他也应该善于将简短的文字记载再恢复过来。象老子的‘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这样的‘文字记载’,在孔夫子的眼中不过是‘小菜一碟’。但孔夫子却没有将它恢复。这些倒是先不去指责孔夫子的对错。笔者是要说明,孔夫子并不是一个‘有教无类’的大教育家。而是一个‘私心杂念’极重的‘沽之哉,沽之哉,我待价而沽者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儒家’将《左传》保留了下来。再配上孔夫子写的《经》,而将其作为儒家经典。这样,就为后世子孙留下了破译古文言的‘范本’。这样就可以让孔夫子的子孙,或是儒家的贤人,世世代代都能成为破译古文言文的高手。孔夫子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可惜孔夫子的绝顶聪明,并没有象圣人那样,用来为天下的人民服务,而是用来为他的儒家小集团服务。  我们来看一个事实。到了宋朝时的欧阳修,有一回与同事看见一匹飞奔的马,踏死了一只卧在通街上的狗。欧阳修便要同行的两个儒家高手,用‘春秋’手法记录下这件事。同行的高手,有的便记录下情况,有一人说:‘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另一人说:‘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这些都还是有点哆嗦。欧阳修却是这样写的:“逸马杀人于道。’只有六个字。就将这个事情记录了。那么后世的儒家也是不缺乏高手的。这样的‘春秋’手法,后世儒家所在多有。但他们能写‘逸马杀人于道。’却不能解老子的‘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这样的古文言。笔者真的觉得很奇怪。这只能证明,儒家学说,压根儿就不是‘为国为民’,而是用来为个人和儒家小集团服务的。因为,班固在评论道家时就说过:‘秉本执要,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可见,后世儒家并不是读不懂《道德经》,而是故意地去‘读不懂《道德经》’。  儒家学说真的就是象老子所说的那样:‘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儒家学说就是打着‘忠君’的幌子,而实行他们的‘有以为’,也就是‘以权谋私’。  这样的问题,在这样的文本中,是一时也说不清的。笔者也没有更深入的研究。只是记下现在的想法,以为后来者提供不同意见。  在笔者手中的两个版本中,笔者支持刘彦灯,范又琪先生译著版的断句法。但笔者也有一些重新的断句。故笔者就以这个版本作为蓝本。逐句解释。《道德经》真诠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诠释如下:(道,可道,非常道;)“道”,是能够说清楚,并且也是能够把握的。但,它并不是世俗所理解的“道路”,或者是世俗偏见形成的所谓“道理”。“道”,看上去恍恍惚惚,好象抓不到,摸不透。但它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仔细想来,它就是宇宙间万事万物自由生存发展的“内在规律”。这种“内在规律”就是“道”。那么,这种“内在规律”又是什么呢?那就是万事万物尽管可以千奇百怪,但如果要生存,就必须要遵守的“道”。或者说是“道的法律”。违反了这个“法律”,万事万物就不能生存,生存了的也一定会灭亡。这样的“内在规律”就是“道”。这样的“内在规律”是普遍地存在于万事万物的本质中的。并且约束着万事万物的‘运动’。故这种“内在规律”,也可以叫做“道法”,也可以称之为“道之法律”。这样的解释可能是惊世骇俗的。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相信。所以才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名”,也是可以说明白,并且也是很容易就可以理解的。但它绝不是,可以由世俗观念随随便便叫成“阿猫”,“阿狗”就可以成立的。“名”,必须是,对一事一物有了一定的了解以后,才能够确定的。比如说:“日”,就是因为我们认识了“太阳”总是“日出夜没”,并且形成了一定的“规律”以后,我们才把它叫做“日”的。“月”,也是我们认识到了“月亮”总是“夜出日没”的“规律”后,我们才称它为“月”的。万事万物,莫不如此。所以,“名”,必须要与事物的“内在规律”相同。才是正确的,也才能够成立。因为“名”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代称’。或者说:‘是我们把事物抽象到我们意识中的媒介’。故“名”必须与事物的“内在规律”相同,我们才能正确的认识事物。不然,我们就不可能正确地认识事物。而我们只所以要正确地认识事物,是为了能够利用事物为人服务。我们为了利用事物为人服务,我们就必须要了解事物的‘内在规律’。因为事物的生死存亡,或者说:事物的‘运动’,都是自有其“内在规律”的。事物如果不按其‘内在规律’‘运动’,事物就违反了“道”,违反了“道”,事物就会消亡。事物如果消亡了,我们就不能够利用它了。因此,我们如果想要利用事物,我们就必须要掌握好“事物的内在规律”。只有掌握了“事物的内在规律”,我们才能利用事物。因为只有让事物按其“内在规律”运行,才不会违反“道”。所以,我们有时便把,掌握了“事物的内在规律”,称之为“德”。“德者”“得也”。意思就是“得道”了。所谓有“德”的人,也就是“得道”了的人。也就是掌握了“事物的内在规律”并善加利用的人。这样的解释,肯怕也不是一般的世俗所能够理解的。所以说:“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无”,我们姑且给他定名为天地之始。也就是指宇宙间的万事万物。也就是物质。“无”的意思,就是指宇宙间的万事万物,也就是物质。物质是遵循着“道”这个“内在规律”,或者说是:“遵循着“道”的“法律”,自然而然而生存的物质。它不是我们人的头脑中,或者说是人的意识中固有的。对于人而言,它是外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物质,这个东西,它在我们人的头脑中,或者说是思想中,它是不存在的。是没有的,是“无”的。但是,我们为什么称它为“无”呢?那是因为,“无”是相对于“有”而言的。故要明白什么是“无”,就必须同时明白什么是“有”。下面,我们就解释什么是“有”。(有,名万物之母。)“有”,我们姑且把它看成是万物之母。也就是指我们人的意识或认识。“有”的意思,就是指我们人的思想意识,当看到我们人的思想意识中原本“无”的,存在于人的外部世界,客观独立存在的物质以后,所产生的映像。这种映像很象是‘精子’进入了‘母体’一样,经过长久的观察,反复地认识,我们人终于认识了这个客观存在的物质。这就很象是母亲“有”了孩子一样。所以,我们把这个“有”称为万物之母。因为万物就是这样象母亲生孩子一样,被我们认识的。而这一切都得有赖于“无”这个客观存在的物质,进入了“有”的这个母体。这样我们才能认识万事万物的。所以,“无”就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始作俑”者。故“无”,就被称之为‘天地万物之始’,就是这个道理了。以此才有“有无相生”之说。因为,没有“无”之始,便不会有“有”之母的。(故,常无,欲以观其妙,)所以,经常地去接触“无”这种外部世界的新物质,或者是新事物,就是为了让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受孕”,以便我们能认识更多的新事物。了解到更多事物的‘内在规律’。(常有,欲以观其徼。)经常地用“有”,这种我们人的思想器官,去考察,研究我们接触到的新事物,我们就能认识世界。并且我们要把世界认识得彻头彻尾。一旦把世界认识得彻头彻尾了,我们就能改造世界。(注,徼,的意思是‘边界’。我们也可以引伸为‘从头到尾’,也可以引伸为‘彻头彻尾’。)(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无”和“有”是认识的同一来源。是一物的两面。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没有“无”这个物质的“始”,人是不可能凭空想像出一个物质出来的。同理,没有人的“有”,这个思想意识器官。物质也就不会被认识。所以,物质,是客观的存在。思想意识是把物质抽象到了人的思想意识中的客观事物。客观存在的物质与抽象的客观事物,其实就是同一个物质。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同谓之玄。)抽象事物如果与物质的‘内在规律’是一致的,是相同的。那就是‘真理’。(注,玄,这里引伸为‘真理’。)(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如果我们所有抽象的事物与所有被抽象的物质,都是一致的,是相同的。我们就获得了真理。我们就解开了一切的奥妙。(注,玄之又玄,其实一点都不玄。不过就是‘同之又同’而已。因为“同谓之玄”。)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成功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诠释如下:(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道,是无处不在的。人类社会也同样受‘道’的‘法律’支配。比如说:“当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是‘美’的时候,人们便同时也知道了什么是‘丑’了!当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是‘善’的时候,人们也就知道了什么是‘恶’了!因为‘道’的法则,就是‘对立统一’。任何事物都是有‘对立面’的,不然就不成立。比如,‘在一个只有光明的地方,我们什么都看不见。’(黑格尔语。)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对比。只有‘光明’,如果没有‘黑暗’来对比,那我们就什么都看不见。并且,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是‘光明’。因为没有黑暗,你又怎能辩别它是光明呢?(这是老子思想中的‘朴素的辩证法’。)(故)所以,在自然界中,通过我们人对事物的观察和认识,我们基本上可以发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有和无,是相对立的,(注,这一个,‘有无相生’,是指‘有什么’和‘无什么’而言的。不是指,‘物质和意识’而说的。)难与易,是相茅盾的,长跟短,是相比较的,高和下,是相对照的,音和声,是因为包含有大小的,前和后,是因为按顺序来排列的。(是以,)所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聪明绝顶的大政治家(注,指圣人。‘聪明绝顶’是‘圣人’的本质,‘大政治家’是成为‘圣人’的条件。因为‘聪明绝顶’的人很多,但能成为‘大政治家’的条件却不多。所以,‘圣人’是指‘聪明绝顶的大政治家’。)通过对万物的观察,发现了‘道’。并且知道了‘道’的‘内在规律’是通过‘法律’来约束万物的,只要万物不违反‘道’的‘法律’,‘道’就并不横加干涉。任由万物自由发展。因此,‘道’可以很‘轻松’地管理天地万物,根本就不需要去多做什么事,(无为。这是指‘道’的‘无为’。意即‘凡事都按法律办事。’‘以法律为准绳’。所以不需‘人为’多事。)因为,天地万物如果违反了‘道’的‘法律’,那么,自有‘道’的‘法律’可以去‘制裁’万物。对于这样的事,‘道’是根本不需要‘多愁善感’,‘多管闲事’的。(行不言之教。)“道”对于天地万物也不颐指气使,只要天地万物各司其职,遵守‘道’的‘法律’,那么事情就非常简单了。根本就用不着多嘴多舌的了。(万物作焉而不辞,)万物自由地生存发展,‘道’是从不加以指责的。(注,辞,措辞,微辞,严辞。因为万物没有违反‘道’的‘法律’,即‘内在规律’,所以道,它并不指责万物。)(生而不有,)就是这样,‘道’生育了万物,但它并不据为已有。(为而不恃,)坚守着‘道’的‘法律’,但也不恃仗这种‘特权’去谋求什么利益。(成功而弗居。)‘道’用其‘内在规律’,成功地创造出了宇宙,但它并不居功自傲。(夫唯弗居,是以不去。)正因为‘它’不居功自傲,所以‘道’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得了‘它’的。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诠释如下:(不尚贤,使民不争;)聪明绝顶的大政治家,(即圣人。)知道了‘道’是用‘法律’来管理天地万物的。所以他们便知道,怎样来治理天下了。那就是制定出不偏不倚的‘人间法律’,象‘道’治理天地万物那样,来治理天下。这样,既可以‘治大国如烹小鲜’,(少动。)又可以减少自己心血来潮时的错误决定,而给天下带来灾难。这正是‘清静无为’的绝妙治国方法。所以,他们便着手制定‘法律’。但是,制定‘法律’,要用什么样的标准,作为指导思想呢?那就是:首先,就是不要去提倡那些怪异的,没有教养的人和事。那么,什么是没有教养的人和事呢?这个问题首先是要弄明白,什么是有教养的人和没有教养的人?有教养的人,是指那些‘能够做别人能做的事,而不表现自己的特异性的人。’(黑格尔〈美学〉中语。大意如此。没有对照原文。)‘而没有教养的人则相反。’他们总是要表现自己的特异性,以示与众不同。当然,那些表现得好的,自然就被人称之为‘贤人’,而那些表现得差的,就被称之为‘恶人’。这两种人都不值得提倡。因为,一提倡这种人和事,百姓就会争相仿效,暗中竞争。(不贵难之货,使民不为盗;)其次,就是不要去看重那些稀奇古怪,珍贵难得的‘东西’,因为,一重视这种稀奇古怪,珍贵难得的东西,就会埋下祸根。那是因为,这种东西很少,那么百姓如果很难得到这种东西,便会对已有的东西,产生觊觎之心,继而产生偷盗之心。那么,这天下就很难治理了。(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再次,就是记住前面所举的例子。举一反三。对于那些会引起百姓贪欲之念,贪婪之心,和那些会诱使百姓犯罪的人和事,一概不予提倡。并且要坚决地予以抑制。这样百姓就不会胡思乱想。也不敢铤而走险。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制定‘法律’,就能知道什么是要提倡的健康的生活和行为了。(是以圣人之治,)所以,聪明绝顶的大政治家所制定的治国‘法律’。首先,是要让百姓认为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并且是‘大公无私’的。只有这样的‘法律’才有尊严。(虚其心。)有了这样的‘法律’,百姓才会敬畏‘法律’,才不会有侥幸之心。(实其腹。)有了这样的‘法律’,百姓就能安于生产,百姓就能‘丰衣足食’。(弱其志。)有了这样的‘法律’,百姓就不敢轻举妄动,为非作歹。(强其骨。)有了这样的‘法律’,百姓就能‘安居乐业’,幸福健康地生活。(常使民无志无欲,)经常地向百姓敲响警钟,告诫百姓不要触犯‘法律’。这样,遵纪守法的百姓就不会轻举妄动,为非作歹。(注,这里的原文是‘无知无欲’,笔者认为应该是‘无志无欲’。所以我们这里作‘无志无欲’来解释。)(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而那些投机取巧的所谓‘智者’,也不敢‘以身试法’。那么天下就太平无事了。(为无为,)花大力气,(为。第一个‘为’。)去制定象‘道’治理天地那样‘清静无为’的,任由万物在遵守‘道’的原则下自由发展的‘法律’。并让这种法律,成为人类社会的‘内在规律’,那么,天下就很容易治理了。那怕是一个小小的乡长,也能将天下治理好的。(则无不治。)有了这样的‘法律’,则没有治理不好的天下了。(则无不治。)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诠释如下:(道,冲而用之,或不盈,)“道”,用‘对立统一’的‘内在规律’去推动着万事万物,不停地运动。单只冲着在治理天下这一方面来看,它就已经显得是无穷无尽了。(渊兮,似万物之宗。)其实呢,‘道’无处不在,无所不能,飘飘渺渺,深不可测。‘它’其实就是万物的祖宗。(挫其锐。)“道”的力量,真的是无所不能的。比如说,‘它’要是在人类社会,遇到那种锋芒毕露,蛮横无理的人,‘它’能用‘法律’的严厉打击,消磨他的锐角,让他认罪服刑,并且叫他‘心服口服’。(解其纷。)要是遇到那种‘不共戴天’的仇恨,‘它’能用‘法律’的公平,证据,说理,排解天下的纷争。让天下‘求同存异’。(和其光。)对于天下美好的事物,‘它’能衷心地给予赞美。(同其尘。)对于‘无伤大雅’的过失,也能‘苦口婆心’地予以告诫,并不过分地严厉打击。而是允许犯错误,但却一定要改正错误。(注,这几句话,其实也可以从哲学的高度,对其进行抽象的解释。但笔者认为,还是用人类社会中具体的事物,对其进行解释比较恰当。)(湛兮,似或存。)“道”,真的是精湛啊。‘它’好象就在我的眼前。(吾不知谁之子,)我不知道是谁最先认识了‘道’。(象帝之先。)好象在三皇五帝以前,我们的先人就已经认识了‘它’。(注,这里的‘子’是指认识事物时的‘有’,即‘万物之母’所产生的‘子’,即认识了的‘事物’,即‘道’。请参看第一章的解释。)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诠释如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有了‘无为而治’的‘法律’,就必须要‘铁面无私’地执行。就象天地对于‘违反了’‘道’的万物进行惩罚一样。决不‘心慈手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聪明绝顶的大政治家,对于违反了‘法律’的人,也一定会进行严厉的惩罚。不管他是平民百姓,还是‘王公贵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些‘桀骜不驯’的人,可能会蔑视‘法律’。他们自以为‘牛高马大’,就可以横行霸道,甚至觊觎‘神器’。“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第二十九章。)这种人‘狂妄自大,’根本就不懂得‘道’的‘内在规律’,也不懂得聪明绝顶的大政治家所制定的‘法律’是‘大公无私’的。这种人,只想据天下‘神器’为已有,然后作威作福。这种人,是一定会受到‘道之法律’的‘严厉惩罚’的。(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我来打个形而上学的比喻吧,天地之间,不是很象一个由皮革制成的‘风箱’吗?(注,古人认为形而上学是正确的,并且是一种高深的学问。现代知识已经知道了,形而上学是错误的)。(虚而不屈,)它不动的时候,里面是空的,但它并不因为里面是空的而塌陷下来,(动而愈出。)它动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加进了‘空气’而爆裂,那是因为它有进有出,它动得越快,它便出得越多。(多言数穷。)这就很象是天地的‘内在规律’一样。天地对于违反了‘道’的万物进行惩罚,是很无情的。并且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比如说‘大旱’。‘大旱’时,天地可以让万物死绝,死绝到天地间好象空的一样,但天地也没有塌陷下来。再比如‘大风’,‘大风’狂风怒号的时候,也可以摧毁万物,有时天地好象也会被‘大风’胀破一样,但天地被‘大风’胀破过吗?没有!所以‘道’的‘内在规律’是不可违反的。违反了‘道’的‘法律’是一定会受到‘惩罚’的。因此,那种想据天下‘神器’为已有的人,是一定会受到‘惩罚’的。这一点不用怀疑。而那种想据天下‘神器’为已有的人,是不会相信我所说的话的。就算多说几次,他们也不会相信,并且还会产生反感。对他们而言,我的话是‘对牛弹琴’。(不如守中。)但是明白了‘道’的‘内在规律’的人,是会相信的。并且也一定会‘中规中距’的,遵守‘道’的‘法律’。(这是老子思想中‘唯心论’的残余。颇有几分佛教‘因果报应’的意味。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笔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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