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农村贫困户到银行申请贷款买房。政府有3年免息的政策吗?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政府有这种政策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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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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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立科学公平的绩效考核机制。区政府将农村危房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区危改办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建立科学公平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工程实施、资金管理、质量安全、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任务指标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严格组织纪律,确保危房改造顺利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把好事做好。乡镇级及区属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中要根据职能分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安排经济最困难、“房屋最危险”、“改造最急迫”的农户进行改造,严格对照标准,把好审核关,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实行审批程序,坚持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结果公开,实行村评议、乡镇和区级审批结果的三榜公示,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必须提高操作流程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坚决防止因操作上的不公平、不公正带来群众的不满意、不支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 2.贵州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台帐表(样表)
&&&&&&&&&& 3.西秀区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制度
&&&&&&&&&& 4.“一户一档”资料模板(请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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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村委进村入户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三、村级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评估评审,初步核定农户申请名单;
四、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一榜公示七天;
五、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报乡、镇(办)人民政府审核;
六、乡、镇(办)政府组织人员对各村上报危改户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在乡、镇(办)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栏进行二榜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报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七、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户批转到乡、镇(办)后,乡、镇(办)村两级同时进行第三榜分别在乡、镇(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同时进行公示五天;
八、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开始组织工程实施。
一、实行保障对象资格审核程序的制度。在危房改造户的选定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乡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人进行调查,做到符合条件的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符合条件的严禁纳入,并严格履行了“群众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办)政府审核、区政府审批、签订协议”等程序,实行三榜公示。
二、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住房状况、补助标准的基本信息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补助标准与工程竣工时间、质量、面积要求。
三、实行危房改造进行月报制。每月20日前各乡、镇(办)危改办须将本乡镇(办)危改户房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后上报党委、政府,并盖政府公章后上报区危改办,区危改办再将各乡、镇(办)上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危改办。
四、实行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对于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群众对危房改造工作反应强烈,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乡、镇(办)政府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质量与安全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
六、实行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补助资金,合理支配改造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财政资金对农户实行“一折通”直补管理,资金管理具体参照农村民居危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要及时录入涉农资金监管系统。
七、实行档案专人管理制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同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电子信息化录入制度。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农户住房、进度、资金及房屋改造前、中、后照片等数据。尚未改造的危房户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住房信息系统(现状调查系统)。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做执纪和廉政建设的模范。
二、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求政策以外的特殊照顾;不准到危改户家找村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在工作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
三、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方针,尽量减少各种开支,接待上级或友邻单位领导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举办和参加高标准的宴请。
四、严禁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要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不接受赠礼品。
五、要按照述职述廉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认真总结回顾,向乡镇党委、政府作述职述廉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一、首问首办责任制,是对前来办事人员提出的有关事项认真办理,负责到底,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一种责任制度。接受咨询或受理有关业务的部门和办公室为首问首办责任部门,负责接待或办理业务的人员为首问首办责任人。
二、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应遵循的原则:热情主动、坚持原则、文明礼貌、廉洁高效;分级负责、注重效果、服务规范、方便群众;遇事必管、办事彻底。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应恪守职责,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或来电、来访、来信、来函,要求认真听记,弄清来意,属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解决办理,职责以外的必须耐心解释,说明情况,要“一次性告知”办理有关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回避、推诿、拖延,确保事事有答案,件件有落实。
四、做好首问首办工作记录,落实责任人签证制度。
五、设立首问首办投诉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内外监督。
六、在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过程中,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
一、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责任范围、政策规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人员分工、办事时限、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行政。危改办工作人员要自觉按法律法规来办理事务,不渎职,不越权,不受人为因素影响,自觉遵守法纪,廉洁从政。
三、杜绝“四难”。对来办事的人员要热情接待,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做到“一杯水解渴、一把凳子请坐、一件事办完满意”和“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实行限时服务。对村组干部和上访群众反映的一般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反映的重大问题15日内必须作出答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坚决治理和严厉查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权和管理职能,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人和事。
一、建立西秀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各乡、镇(办)财政根据危房改造工作实际进展情况,采取分次预拨,任务终了总结算的办法,将各级补助资金通过乡、镇(办)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财政专户拨至各户。
四、各乡、镇(办)财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危改办做好各乡、镇(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程序:各乡、镇(办)财政根据各乡、镇(办)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工程进度进行资金发放,特困户可先发放部分资金。
一、对违规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村和个人,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各乡、镇(办)财政将暂停拨付补助资金。
二、对侵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归还,造成损失的要予以偿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财政部门经办人员因工作失职或滥用职权不安规定及时拨付、兑现补助资金或造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流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在群众造成不良影响,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加强对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具体工作情况,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统计的通知》,决定建立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目标
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制度,推进农户档案信息化,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按户登记,动态录入危房改造农户数据,实现对危房改造农户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汇总数据的实时生成和有关统计指标的动态分析,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有效促进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制度
各乡、镇(办)要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立完善的纸质档案,严格按照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纸质档案表及填报要求进行填写,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一式两份,内容包括档案表、摸底调查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身份证及户口本、五保证、低保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三、建立及时准确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
为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化,各乡、镇(办)在建立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的同时,要做好电子档案的录入上报工作。各乡(镇)要及时准确地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上传到《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市住建局将以各乡镇上传的电子档案为基础,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评定、汇总上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是保障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考核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实行专人负责。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录入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督办。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1亿应急贷款支持安顺抢险救灾_网易新闻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1亿应急贷款支持安顺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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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4日电(记者黄勇)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近日给安顺市发放1亿元应急贷款,用于全市的抗洪救灾活动。其中,发生"6·28"特大地质灾害的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获得3000万额度,用于应急救灾救援物资的采购与临时安置房的建设等项目。
在经历罕见的秋冬春三季连旱后,近段时间以来,贵州省安顺市又连续遭受洪涝灾害袭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特别是6月28日,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发生特大地质灾害,造成37户99人被埋,道路中断,倒塌房屋114间,损坏房屋1325间。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研。总行与分行联动配合,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合同签订和贷款发放工作。贷款资金在发放当日的7月2日已全额拨付到位。
据介绍,国家开发银行这次发放给安顺市的应急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31%的基础上下浮10%。发放的一亿元贷款中,关岭县获得3000万元额度,西秀区、普定县、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获2000万元额度,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各获500万元额度。关岭县的贷款将用于购买应急救援物资、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房建设、道路抢修等。其他县区的贷款将用于修复受灾损毁公路、排除洪涝险情、病险水库排查加固等。
应急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应对自然灾害时的特殊金融工作机制,旨在短时间内提供融资支持,帮助灾区恢复生活生产。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曾在2008年贵州雪凝灾害抗灾救灾中发放应急贷款7亿元,2010年贵州旱、涝灾害中发放应急贷款2.6亿元,有效支持了贵州的各项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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